2023年12月5日发(作者:乙康盛)
联想控股被责令整改!
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证监局)公布了一则关于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
决定。
▲图/北京证监局官网
按照这份决定,联想控股此次被责令改正的问题主要有四个:
1.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其2020年年度报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早于境内交易所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发布时间;
2.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其拟收购卢森堡国际银行股权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时间晚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
3.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
4.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
此外,北京证监局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联想控股于2022年3月31日在香港联交所发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
绩公布》公告,但是该信息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步披露。
联想控股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第四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第四
条、《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八条的规定。
信息披露被认定违规
联想控股回应:将按要求尽快完成整改
几项管理条例都具体规定了什么?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第四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第四条均指出,发行人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指出,债券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监管机构、
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的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八条指出,公司应当在每个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将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刊登在其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场所网站上。公司按照境内外其
他监管机构、交易场所等的要求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年度财务信息,或者将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刊登在其他媒体上的时间不得早
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的时间。
联想控股被责令整改,自然是先前没有按规矩走。
首先是“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公开信息显示,联想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2日盘后在港交所披露,不过,联想控
股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于7天后的4月29日才披露。
第二是“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根据市场调研机构Wind统计的信息,2017年9月1日,联想控股在港交所宣布全资附属公司南
明公司拟收购卢森堡国际银行89.94%的股权,2017年11月23日又进一步披露了收购详情,2018年7月2日公告完成交割。
而根据上交所网站信息,联想控股直到2018年1月23日,才披露收购进展情况。2018年7月3日,联想控股直接披露交易已完
成,最终交割付款金额为现金15.34亿欧元。
▲图/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另有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联想控股债券并未单独披露上述交易完成的公告,仅在债券2018年半年报中表示,公司完成了收
购卢森堡银行的交割。
而关于联想控股的“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媒体报道称,在债券2020年年报中,联想
控股披露的受限资产总额合计288.14亿元,包括投资性房地产、货币资金、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应收账款等,并未披露有
股权质押。此外,在联想控股2020年5月份发布的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公司也未披露有子公司股权质押。
北京证监局还指出,联想控股对“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
有媒体查询发现,在债券2020年年报中,联想控股并未披露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公司否认了报告期内发生过非经营性往来占
款或资金拆借的情形。在债券2021年半年报中,联想控股亦表示,报告期末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为0。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联想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后者立即开展全面整改,严格落实相关规
定,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联想控股4月14日午间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已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将按要
求尽快完成整改并向北京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稳定,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
况。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曾“闪退”科创板IPO
联想控股被责令改正的决定一经公布,迅速引起广泛关注。就在6个多月前,联想控股还因为旗下公司联想集团科创板IPO申
请“一日游”事件引发资本市场关注。
2021年2月,联想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到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计划募资100亿元;4月,北京证监局官网公布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到了8月,联想集团CEO杨元庆表示,科创板进展顺利,“但要一步一步走,回A股只是时间问题。”
9月30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披露已受理联想控股子公司联想集团科创板IPO申请,联想集团也被市场视为以CDR形式回A的红
筹第一股。
然而就在国庆7天长假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0月8日晚间,上交所官网信息显示,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因发行人撤回
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终止科创板IPO审核。
由于仅持续一个工作日的IPO审核在国内尚属罕见,所以联想此次举动被外界戏称为“一日游”。
再加上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决定对联想集团科创板IPO的保荐人中金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
措施,再度引发了外界对联想科创属性的争议。争议的主要问题聚焦在研发投入占比低、负债率超90%、募资额过高等。
今年4月6日,杨元庆在联想集团2022/23财年誓师大会上宣布,未来5年研发总投入将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围绕“端-边-云-
网-智”的技术架构,加强基础性研究及突破性技术,着眼近期、中期、长期,分3个赛道投入资源。
杨元庆还表示:“我们要志存高远,以破釜沉舟的勇气,以脱胎换骨的决心,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让技术创新这一联想发展的
主旋律更加发扬光大。”
本文完
文丨来源:国家财经周刊
版权归原作,若有异议,烦联系后台~!
2023年12月5日发(作者:乙康盛)
联想控股被责令整改!
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证监局)公布了一则关于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
决定。
▲图/北京证监局官网
按照这份决定,联想控股此次被责令改正的问题主要有四个:
1.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其2020年年度报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早于境内交易所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发布时间;
2.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其拟收购卢森堡国际银行股权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时间晚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
3.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
4.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
此外,北京证监局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联想控股于2022年3月31日在香港联交所发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
绩公布》公告,但是该信息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步披露。
联想控股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第四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第四
条、《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八条的规定。
信息披露被认定违规
联想控股回应:将按要求尽快完成整改
几项管理条例都具体规定了什么?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第四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第四条均指出,发行人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指出,债券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监管机构、
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的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八条指出,公司应当在每个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将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刊登在其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场所网站上。公司按照境内外其
他监管机构、交易场所等的要求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年度财务信息,或者将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刊登在其他媒体上的时间不得早
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的时间。
联想控股被责令整改,自然是先前没有按规矩走。
首先是“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公开信息显示,联想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2日盘后在港交所披露,不过,联想控
股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于7天后的4月29日才披露。
第二是“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根据市场调研机构Wind统计的信息,2017年9月1日,联想控股在港交所宣布全资附属公司南
明公司拟收购卢森堡国际银行89.94%的股权,2017年11月23日又进一步披露了收购详情,2018年7月2日公告完成交割。
而根据上交所网站信息,联想控股直到2018年1月23日,才披露收购进展情况。2018年7月3日,联想控股直接披露交易已完
成,最终交割付款金额为现金15.34亿欧元。
▲图/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另有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联想控股债券并未单独披露上述交易完成的公告,仅在债券2018年半年报中表示,公司完成了收
购卢森堡银行的交割。
而关于联想控股的“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媒体报道称,在债券2020年年报中,联想
控股披露的受限资产总额合计288.14亿元,包括投资性房地产、货币资金、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应收账款等,并未披露有
股权质押。此外,在联想控股2020年5月份发布的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公司也未披露有子公司股权质押。
北京证监局还指出,联想控股对“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
有媒体查询发现,在债券2020年年报中,联想控股并未披露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公司否认了报告期内发生过非经营性往来占
款或资金拆借的情形。在债券2021年半年报中,联想控股亦表示,报告期末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为0。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联想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后者立即开展全面整改,严格落实相关规
定,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联想控股4月14日午间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已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将按要
求尽快完成整改并向北京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稳定,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
况。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曾“闪退”科创板IPO
联想控股被责令改正的决定一经公布,迅速引起广泛关注。就在6个多月前,联想控股还因为旗下公司联想集团科创板IPO申
请“一日游”事件引发资本市场关注。
2021年2月,联想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到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计划募资100亿元;4月,北京证监局官网公布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到了8月,联想集团CEO杨元庆表示,科创板进展顺利,“但要一步一步走,回A股只是时间问题。”
9月30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披露已受理联想控股子公司联想集团科创板IPO申请,联想集团也被市场视为以CDR形式回A的红
筹第一股。
然而就在国庆7天长假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0月8日晚间,上交所官网信息显示,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因发行人撤回
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终止科创板IPO审核。
由于仅持续一个工作日的IPO审核在国内尚属罕见,所以联想此次举动被外界戏称为“一日游”。
再加上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决定对联想集团科创板IPO的保荐人中金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
措施,再度引发了外界对联想科创属性的争议。争议的主要问题聚焦在研发投入占比低、负债率超90%、募资额过高等。
今年4月6日,杨元庆在联想集团2022/23财年誓师大会上宣布,未来5年研发总投入将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围绕“端-边-云-
网-智”的技术架构,加强基础性研究及突破性技术,着眼近期、中期、长期,分3个赛道投入资源。
杨元庆还表示:“我们要志存高远,以破釜沉舟的勇气,以脱胎换骨的决心,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让技术创新这一联想发展的
主旋律更加发扬光大。”
本文完
文丨来源:国家财经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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