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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NXJ 001-2019ipad保护套、手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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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发(作者:在螺)

ICS

Q/NXJ

Q/NXJ 001-2019

深圳市诺希捷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ipad保护套、手机壳

2019-11-19发布 2019-11-19实施

深圳市诺希捷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Q/NXJ 001-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作为组织生产和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由深圳市诺希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黄培明。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9日。

I

Q/NXJ 001-2019

ipad保护套、手机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ipad保护套、手机壳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生产的ipad保护套、手机壳;它是本公司ipad保护套、手机壳产品设计、制造、使用、质量检验和制订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文件以及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的主要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 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021 饰品 有害元素的测定 光谱法

GB 28480 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ipad保护套

为ipad平板电脑起保护作用所设计及生产出来的外套壳。

3.2 手机壳

为手机起保护作用所设计及生产出来的外套壳。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要求

4.1.1 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污染和磨损,边角光滑无毛刺、切割平整。

4.1.2 产品整体造型应符合设计图纸或实样要求,同批产品同一颜色应无明显色差,无外形不相符现

象。

4.1.3 产品表面的彩绘或彩雕应花型清晰、色泽鲜明、形象逼真,不得有明显影响美观的杂质、污渍,

无花型歪斜、露底、模糊不清、渗色等缺陷。

4.1.4 产品表面的各种文字、符号及标志应清晰、完整、准确,不易擦除。

1 Q/NXJ 001-2019

4.2 尺寸偏差要求

产品的外形尺寸应与设计图纸或实样相符,长度和宽度允许偏差为±0.5 mm。

4.3 性能要求

4.3.1 匹配性

产品与相应ipad平板电脑、手机设备应匹配良好,便于安装和拆卸,安装后间隙应不大于0.3 mm。

4.3.2 色牢度

产品经充分浸透65%乙醇的脱脂棉反复擦拭后,应不脱色。

4.3.3 耐温性能

产品的塑料部件在-15℃~+65℃环境下不应出现变形、脆化、开裂。

4.4 有害元素限量

产品中有害元素限量应符合GB 28480的规定。

4.5 气味

无特殊异味,无特别刺鼻、难闻气味。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查

在自然光线或日光灯照明下,以目测和手感法检查评定。

5.2 尺寸偏差检测

使用游标卡尺分别测量产品试样的长度和宽度。

5.3 性能试验

5.3.1 匹配性

手动安装和拆卸保护壳,目测观察保护壳与相应ipad平板电脑、手机设备的匹配情况,并使用游标卡尺测量保护壳与相应手机设备的组装间隙。

5.3.2 色牢度

用充分浸透65%乙醇的脱脂棉在产品表面往返擦拭100次,观察脱脂棉上是否有颜色。

5.3.3 耐温性能

将产品的塑料部件放入低温箱,在-15℃的温度下保持4 h,取出试样在常温下放置30 min后观察。再将其放入恒温恒湿试验箱中,在相对湿度(50±5)%,温度65℃下保持4 h,取出试样在常温下放置30 min后观察。

5.4 有害元素检测

按GB/T 2802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2 Q/NXJ 001-2019

5.5 气味

用鼻嗅法,产品无特殊异味,无特别刺鼻、难闻气味。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检验合格证。

6.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偏差、匹配性。

6.2.3 出厂检验可实行抽样检验,抽样方法按GB/T 2828.1 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

般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AQL)为6.5,其样本大小及判定数值按表1 规定。

表1 抽样方法

本批次产品总数

26~50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 200

1201~3 200

样本大小

8

13

20

32

50

80

125

接收数Ac

1

2

3

5

7

10

14

6.3 型式检验

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后,对批量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d)

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

取。

6.3.3 型式检验后如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标准规定,则判本次型式检验合格;若有任何一项为不合格,

3 Q/NXJ 001-2019

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复检合格判该次型式检验合格;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产品编号、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商标、

产品合格标识等。

7.1.2 产品运输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商标、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内装物

数量以及必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要求。

7.1.3 标志应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7.2 包装

产品包装应保证产品不受损伤,应防污、防震,便于贮存和运输。

7.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避免碰撞、重压、曝晒和雨雪淋袭,不应与有毒及有腐蚀性物品混运。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不应与有毒及有腐蚀性物品混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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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发(作者:在螺)

ICS

Q/NXJ

Q/NXJ 001-2019

深圳市诺希捷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ipad保护套、手机壳

2019-11-19发布 2019-11-19实施

深圳市诺希捷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Q/NXJ 001-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作为组织生产和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由深圳市诺希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黄培明。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9日。

I

Q/NXJ 001-2019

ipad保护套、手机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ipad保护套、手机壳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生产的ipad保护套、手机壳;它是本公司ipad保护套、手机壳产品设计、制造、使用、质量检验和制订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文件以及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的主要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 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021 饰品 有害元素的测定 光谱法

GB 28480 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ipad保护套

为ipad平板电脑起保护作用所设计及生产出来的外套壳。

3.2 手机壳

为手机起保护作用所设计及生产出来的外套壳。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要求

4.1.1 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污染和磨损,边角光滑无毛刺、切割平整。

4.1.2 产品整体造型应符合设计图纸或实样要求,同批产品同一颜色应无明显色差,无外形不相符现

象。

4.1.3 产品表面的彩绘或彩雕应花型清晰、色泽鲜明、形象逼真,不得有明显影响美观的杂质、污渍,

无花型歪斜、露底、模糊不清、渗色等缺陷。

4.1.4 产品表面的各种文字、符号及标志应清晰、完整、准确,不易擦除。

1 Q/NXJ 001-2019

4.2 尺寸偏差要求

产品的外形尺寸应与设计图纸或实样相符,长度和宽度允许偏差为±0.5 mm。

4.3 性能要求

4.3.1 匹配性

产品与相应ipad平板电脑、手机设备应匹配良好,便于安装和拆卸,安装后间隙应不大于0.3 mm。

4.3.2 色牢度

产品经充分浸透65%乙醇的脱脂棉反复擦拭后,应不脱色。

4.3.3 耐温性能

产品的塑料部件在-15℃~+65℃环境下不应出现变形、脆化、开裂。

4.4 有害元素限量

产品中有害元素限量应符合GB 28480的规定。

4.5 气味

无特殊异味,无特别刺鼻、难闻气味。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查

在自然光线或日光灯照明下,以目测和手感法检查评定。

5.2 尺寸偏差检测

使用游标卡尺分别测量产品试样的长度和宽度。

5.3 性能试验

5.3.1 匹配性

手动安装和拆卸保护壳,目测观察保护壳与相应ipad平板电脑、手机设备的匹配情况,并使用游标卡尺测量保护壳与相应手机设备的组装间隙。

5.3.2 色牢度

用充分浸透65%乙醇的脱脂棉在产品表面往返擦拭100次,观察脱脂棉上是否有颜色。

5.3.3 耐温性能

将产品的塑料部件放入低温箱,在-15℃的温度下保持4 h,取出试样在常温下放置30 min后观察。再将其放入恒温恒湿试验箱中,在相对湿度(50±5)%,温度65℃下保持4 h,取出试样在常温下放置30 min后观察。

5.4 有害元素检测

按GB/T 2802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2 Q/NXJ 001-2019

5.5 气味

用鼻嗅法,产品无特殊异味,无特别刺鼻、难闻气味。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检验合格证。

6.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偏差、匹配性。

6.2.3 出厂检验可实行抽样检验,抽样方法按GB/T 2828.1 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

般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AQL)为6.5,其样本大小及判定数值按表1 规定。

表1 抽样方法

本批次产品总数

26~50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 200

1201~3 200

样本大小

8

13

20

32

50

80

125

接收数Ac

1

2

3

5

7

10

14

6.3 型式检验

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后,对批量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d)

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

取。

6.3.3 型式检验后如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标准规定,则判本次型式检验合格;若有任何一项为不合格,

3 Q/NXJ 001-2019

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复检合格判该次型式检验合格;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产品编号、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商标、

产品合格标识等。

7.1.2 产品运输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商标、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内装物

数量以及必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要求。

7.1.3 标志应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7.2 包装

产品包装应保证产品不受损伤,应防污、防震,便于贮存和运输。

7.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避免碰撞、重压、曝晒和雨雪淋袭,不应与有毒及有腐蚀性物品混运。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不应与有毒及有腐蚀性物品混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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