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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手机要“名分”奥克斯怒告信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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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6日发(作者:謇安莲)

为手机要“名分” 奥克斯怒告信产部

憋急了的兔子也会咬人。

在过去2年间为一纸手机牌照“一直没有放弃过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咨询和申请”的奥克斯,终于无法再做一只温顺、柔弱的“兔子”。据称,这家宁波企业已正式同行业主管部门“撕破了脸”――10月12日,其愤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欲与中国信息产业部对簿公堂,而指定被告人即为当今信产部部长王旭东。这条消息一经披露,立刻点燃了国内通讯业最为敏感的话题。

“我们已没有其他路子”

直接引发奥克斯“民告官”的起因,是前一天该厂家代表在信产部的第5次“碰壁”经历。

10月11日,奥克斯通讯事业部工作人员已经非常“轻车熟路”地来到位于北京西长安街1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向电信服务认证中心提出进网许可申请。同前4次遭遇的结果一样,他们的申请再次遭到断然拒绝;但与前4次有所不同的是,11日那天伴同奥克斯厂家代表一道前往的,还有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奥克斯代表在动身之前已下了决定:“如果这次还是‘碰壁’,就只有打官司一途了。”

次日,他们果真动起了真格,一纸诉状把信息产业部推到了被告席。尽管9月8日奥克斯通讯事业部总经理陈凯峰曾在“‘奥克斯血洗手机市场’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宣称:“如果信产部继续反对奥克斯进入手机行业,我们将不排除利用法律手段谋求解决”,但事情的发生还是多少使人感觉意外。记者经多方联系,在朝阳区某宾馆堵住刚从北京市中院送交起诉书回来的该公司代表。在得到记者坚持公正客观报道此事的保证之后,这位一脸凝重的李姓工作人员,才透露了他们在行政起诉书中的三点请求:

一、判令被告依法受理原告AUX878型GSM双屏、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提出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

二、判令被告对原告送检的AUX878型GSM双屏、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依法进行进网检测;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这是谁都不愿看到、面对和选择的一条路;但我们已没有其他路子。”李先生告诉记者,作为一家已经在手机领域投入了大量资金和心力的企业,在他们遇到一些坎坷的时候,首先会选择尽力协调,通过各界进行呼吁。“但当一切努力

都被证明是白费、我们明白现在所能做的事只能是傻等的时候,除了求助于法律,我们还能指望什么?”

尽管状告的对象是强大的国家部委,但作为“冒犯者”的奥克斯显得理直气壮。他们认为,信产部三番五次拒绝其正当的进网申请和送检,已严重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电信条例》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为此,李先生希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第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许可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及相关规定,秉公处理,“给奥克斯一个说法”。

目前,还没人能够预测这场即将发生的官司带给“冒犯者”的将会是凶是吉。但在被问及奥克斯何以敢犯“民告官”的大忌时,李先生表示,当今在中国,民营企业家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群体,已具备了高度的法律意识和政治觉悟,懂得保护自己和充分行使自己参政议政的正当权利,同时他们在改革开放中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早已不复是20多年前个体户的概念。李强调说,无论他们采取什么方式,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促成手机牌照的放开,使民营企业也能得到一个公平竞争、施展抱负的平台。

据了解,此前许多有志于进入手机行业的企业,均在通过不同的渠道、表达自己的强烈意愿,牌照问题甚至在今年全国的两会上,曾被列入正式议题,但信产部横竖“死猪不怕开水烫”。以致于到了今天,终于有一家企业毅然决然地做了“出头鸟”――在一片揣测声、声援声中,奥克斯就这样表情悲壮但步履坚定地踏上了状告信产部的道路。

积怨已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实上,接二连三受到的挫折和委屈,早就令奥克斯憋了一肚子的火。

2年前,奥克斯斥资10亿元进入手机业,开始在未来中国手机市场美好远景的牵引下匍匐前行。但由于没有手机生产牌照,企业一直靠租别人的牌照进行生产。尽管其目前的年产能已经达到了500万台,但他们在市场上销售的手机却不被允许以自己的品牌出现;不但如此,每台手机还要支付30元、50元、甚至100元的贴牌费。据奥克斯通讯事业部总经理陈凯峰向记者证实,奥克斯从借牌生产至今,此项支出已超过1000万元。由于平白增加了不少成本,致使奥克斯在空调、电表等其他领域运用得极为纯熟的“平价”策略,无法在手机领域如愿充分实施。

绑住奥克斯等许多新生手机厂商“手脚”的,是起源于1999年的5号文件。该文件规定,生产移动通信产品必须由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其弊端目前已暴露无遗――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共有36家企业拥有49张手机牌照(其中GSM手机牌照30张,CDMA手机牌照19张)。而在这些拥有牌照的企业中,自己进行生产、推广和服务的只有十几家,甚至有的厂商连一条自己的生产线都没有;而其他有实力的企业想进入该领域,就不得不高价收购或者与这些拥有牌照的企业合资取得生产

销售手机的合法身份,更多的企业则向它们借牌或帖牌来生产手机。被外界斥之为“僵而不死”的手机生产准入制,无疑加重了企业负担,破坏了加入WTO后企业间平等竞争的规则。

今夏以来,奥克斯等新兴手机企业终于看到黎明到来前的一丝曙光――为逐步取消与WTO相抵触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全国人大和国务院于近期分别出台了《行政许可法》和412号、62号文件。

首先,是6月29日412号文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下发,列出了国家“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在涉及“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时,明确提出“不包括移动通信类产品”;紧接着在 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

对此,奥克斯等众多等待牌照的厂商欢呼雀跃,就立即将自己的产品送检,但被告知有牌照的企业才有资格送检。信产部的解释是,虽然国务院规定手机不是行政审批项目,但属于非行政审批项目之列,信产部可以对其保留审批的权利。

企业虽然心中不平,却也无可奈何。但从国务院及时传来新的好消息:8月2日,6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下发,明文规定:在211项需要保留的非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信产部审批的只有第97项――“主导电信企业规划备案”,即大型电信运营商的规划项目。奥克斯认为既然国家保留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都没有手机,那么手机生产牌照放开是笃定无疑了。于是再次送检,仍被告知有牌照的企业才有资格送检。同月,信产部再度公开“辟谣”,称手机属于何种项目仍未定性,牌照审批不会放开。仍表示“只有有牌照的企业才有资格送检产品”,“5号文件还没有废止,修改还尚需时间”。

横竖不行,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吗?更加明摆着的一个事实是:信产部之所以不肯放手审批权,除了权力意识作祟外,还有利益方面的考虑:如中电(CECT)作为多家手机企业的牌照提供方,至今还未能依靠自己的能力造出一款智能手机,每年却能稳收上亿的贴牌费。而众所周知,CECT背后的“老子”就是信产部。

眼看信产部迟迟“不作为”,奥克斯心中的焦灼可以想见。为实现“在5年内成为国内手机行业竞争新格局领导品牌”的发展目标,这家位列中国民企前20强的制造型企业,已作出了高达10亿元的投资,在手机硬件设施、上游资源整合以及自主研发等方面也已取得重大建树,目前,奥克斯实际上已经远远把大部分同行甩到了身后。据称,其占地2平方公里的国际产业园,当前也已完成了一期工程870亩的建设,其手机总装分厂和配件厂房,都是按200万台的年产能来设计和规划的。在这种大手笔的投放之下,如何还能慢条斯理地等“老天开恩”?所以在其第5次送检被拒后,奥克斯不得已以一种复杂的心情选择了与信产部高官“公堂相见”,将垄断破除者的苦涩宿命扛在了肩上。

但外界对奥克斯的支持率一路看涨。在近日接受央视采访时,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杨伟东就曾明确表示:“手机生产审批的本身如果在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之下,单纯以5号文件作为依据,那毫无疑问是跟412号文件冲突的,也应当适用412号文件”、“5号文已经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国内其他多位法学界权威人士也纷纷对信产部公然“叫板”国务院、卡扣民企参与公平竞争的做法提出质疑。

当被曝光的手机牌照内幕再次掀起众怒,并化作一股狂暴袭来之时,即使作为掌控着企业生杀予夺大权的信产部也难以抵挡。但法学家们的担忧是:如果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出台的政策,还要靠一家民企采用决绝的方式来推动、促使有关部委依法执行的话,中国的法制化建设进程如何能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

2024年1月6日发(作者:謇安莲)

为手机要“名分” 奥克斯怒告信产部

憋急了的兔子也会咬人。

在过去2年间为一纸手机牌照“一直没有放弃过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咨询和申请”的奥克斯,终于无法再做一只温顺、柔弱的“兔子”。据称,这家宁波企业已正式同行业主管部门“撕破了脸”――10月12日,其愤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欲与中国信息产业部对簿公堂,而指定被告人即为当今信产部部长王旭东。这条消息一经披露,立刻点燃了国内通讯业最为敏感的话题。

“我们已没有其他路子”

直接引发奥克斯“民告官”的起因,是前一天该厂家代表在信产部的第5次“碰壁”经历。

10月11日,奥克斯通讯事业部工作人员已经非常“轻车熟路”地来到位于北京西长安街1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向电信服务认证中心提出进网许可申请。同前4次遭遇的结果一样,他们的申请再次遭到断然拒绝;但与前4次有所不同的是,11日那天伴同奥克斯厂家代表一道前往的,还有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奥克斯代表在动身之前已下了决定:“如果这次还是‘碰壁’,就只有打官司一途了。”

次日,他们果真动起了真格,一纸诉状把信息产业部推到了被告席。尽管9月8日奥克斯通讯事业部总经理陈凯峰曾在“‘奥克斯血洗手机市场’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宣称:“如果信产部继续反对奥克斯进入手机行业,我们将不排除利用法律手段谋求解决”,但事情的发生还是多少使人感觉意外。记者经多方联系,在朝阳区某宾馆堵住刚从北京市中院送交起诉书回来的该公司代表。在得到记者坚持公正客观报道此事的保证之后,这位一脸凝重的李姓工作人员,才透露了他们在行政起诉书中的三点请求:

一、判令被告依法受理原告AUX878型GSM双屏、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提出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

二、判令被告对原告送检的AUX878型GSM双屏、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依法进行进网检测;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这是谁都不愿看到、面对和选择的一条路;但我们已没有其他路子。”李先生告诉记者,作为一家已经在手机领域投入了大量资金和心力的企业,在他们遇到一些坎坷的时候,首先会选择尽力协调,通过各界进行呼吁。“但当一切努力

都被证明是白费、我们明白现在所能做的事只能是傻等的时候,除了求助于法律,我们还能指望什么?”

尽管状告的对象是强大的国家部委,但作为“冒犯者”的奥克斯显得理直气壮。他们认为,信产部三番五次拒绝其正当的进网申请和送检,已严重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电信条例》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为此,李先生希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第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许可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及相关规定,秉公处理,“给奥克斯一个说法”。

目前,还没人能够预测这场即将发生的官司带给“冒犯者”的将会是凶是吉。但在被问及奥克斯何以敢犯“民告官”的大忌时,李先生表示,当今在中国,民营企业家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群体,已具备了高度的法律意识和政治觉悟,懂得保护自己和充分行使自己参政议政的正当权利,同时他们在改革开放中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早已不复是20多年前个体户的概念。李强调说,无论他们采取什么方式,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促成手机牌照的放开,使民营企业也能得到一个公平竞争、施展抱负的平台。

据了解,此前许多有志于进入手机行业的企业,均在通过不同的渠道、表达自己的强烈意愿,牌照问题甚至在今年全国的两会上,曾被列入正式议题,但信产部横竖“死猪不怕开水烫”。以致于到了今天,终于有一家企业毅然决然地做了“出头鸟”――在一片揣测声、声援声中,奥克斯就这样表情悲壮但步履坚定地踏上了状告信产部的道路。

积怨已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实上,接二连三受到的挫折和委屈,早就令奥克斯憋了一肚子的火。

2年前,奥克斯斥资10亿元进入手机业,开始在未来中国手机市场美好远景的牵引下匍匐前行。但由于没有手机生产牌照,企业一直靠租别人的牌照进行生产。尽管其目前的年产能已经达到了500万台,但他们在市场上销售的手机却不被允许以自己的品牌出现;不但如此,每台手机还要支付30元、50元、甚至100元的贴牌费。据奥克斯通讯事业部总经理陈凯峰向记者证实,奥克斯从借牌生产至今,此项支出已超过1000万元。由于平白增加了不少成本,致使奥克斯在空调、电表等其他领域运用得极为纯熟的“平价”策略,无法在手机领域如愿充分实施。

绑住奥克斯等许多新生手机厂商“手脚”的,是起源于1999年的5号文件。该文件规定,生产移动通信产品必须由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其弊端目前已暴露无遗――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共有36家企业拥有49张手机牌照(其中GSM手机牌照30张,CDMA手机牌照19张)。而在这些拥有牌照的企业中,自己进行生产、推广和服务的只有十几家,甚至有的厂商连一条自己的生产线都没有;而其他有实力的企业想进入该领域,就不得不高价收购或者与这些拥有牌照的企业合资取得生产

销售手机的合法身份,更多的企业则向它们借牌或帖牌来生产手机。被外界斥之为“僵而不死”的手机生产准入制,无疑加重了企业负担,破坏了加入WTO后企业间平等竞争的规则。

今夏以来,奥克斯等新兴手机企业终于看到黎明到来前的一丝曙光――为逐步取消与WTO相抵触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全国人大和国务院于近期分别出台了《行政许可法》和412号、62号文件。

首先,是6月29日412号文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下发,列出了国家“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在涉及“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时,明确提出“不包括移动通信类产品”;紧接着在 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

对此,奥克斯等众多等待牌照的厂商欢呼雀跃,就立即将自己的产品送检,但被告知有牌照的企业才有资格送检。信产部的解释是,虽然国务院规定手机不是行政审批项目,但属于非行政审批项目之列,信产部可以对其保留审批的权利。

企业虽然心中不平,却也无可奈何。但从国务院及时传来新的好消息:8月2日,6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下发,明文规定:在211项需要保留的非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信产部审批的只有第97项――“主导电信企业规划备案”,即大型电信运营商的规划项目。奥克斯认为既然国家保留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都没有手机,那么手机生产牌照放开是笃定无疑了。于是再次送检,仍被告知有牌照的企业才有资格送检。同月,信产部再度公开“辟谣”,称手机属于何种项目仍未定性,牌照审批不会放开。仍表示“只有有牌照的企业才有资格送检产品”,“5号文件还没有废止,修改还尚需时间”。

横竖不行,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吗?更加明摆着的一个事实是:信产部之所以不肯放手审批权,除了权力意识作祟外,还有利益方面的考虑:如中电(CECT)作为多家手机企业的牌照提供方,至今还未能依靠自己的能力造出一款智能手机,每年却能稳收上亿的贴牌费。而众所周知,CECT背后的“老子”就是信产部。

眼看信产部迟迟“不作为”,奥克斯心中的焦灼可以想见。为实现“在5年内成为国内手机行业竞争新格局领导品牌”的发展目标,这家位列中国民企前20强的制造型企业,已作出了高达10亿元的投资,在手机硬件设施、上游资源整合以及自主研发等方面也已取得重大建树,目前,奥克斯实际上已经远远把大部分同行甩到了身后。据称,其占地2平方公里的国际产业园,当前也已完成了一期工程870亩的建设,其手机总装分厂和配件厂房,都是按200万台的年产能来设计和规划的。在这种大手笔的投放之下,如何还能慢条斯理地等“老天开恩”?所以在其第5次送检被拒后,奥克斯不得已以一种复杂的心情选择了与信产部高官“公堂相见”,将垄断破除者的苦涩宿命扛在了肩上。

但外界对奥克斯的支持率一路看涨。在近日接受央视采访时,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杨伟东就曾明确表示:“手机生产审批的本身如果在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之下,单纯以5号文件作为依据,那毫无疑问是跟412号文件冲突的,也应当适用412号文件”、“5号文已经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国内其他多位法学界权威人士也纷纷对信产部公然“叫板”国务院、卡扣民企参与公平竞争的做法提出质疑。

当被曝光的手机牌照内幕再次掀起众怒,并化作一股狂暴袭来之时,即使作为掌控着企业生杀予夺大权的信产部也难以抵挡。但法学家们的担忧是:如果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出台的政策,还要靠一家民企采用决绝的方式来推动、促使有关部委依法执行的话,中国的法制化建设进程如何能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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