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9日发(作者:宋婉容)
南京市交通局关于江苏南京长客集团有限公司电脑联网售票工本费问题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公布日期】2006.09.27
• 【字 号】宁交法[2006]25号
• 【施行日期】2006.09.2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南京市交通局关于江苏南京长客集团有限公司电脑联网售票工本费问题的批复
(宁交法〔2006〕25号)
江苏南京长途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帮助解决我公司电脑联网售票工本费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联网中心的组建和运转
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民办实事,市交通局于2002年投资开发研制了覆盖全市8大客运站的联网售票系统。为充分体现客运站服务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04年6月,按照市局宁交法(2004)18号文的精神,组建了独立的南京市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管理服务中心。自组建以来,联网中心实现了如下主要职能:
服务于行业监管:做好班次管理、票据管理、售票规则的制订等,在售票系统的运行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代理业务方面:积极拓展远程网点管理、代售结算管理、票据管理、业务审核
(退废票据、票款解交等、)操作指导、服务承诺等。
技术支持方面:设备运转、服务器和数据库维护、远程通讯、软件开发和升级、运行操作指导等,并于2006年春运前完成了服务器升级。
服务拓展方面:按照省市领导的指示,积极开发新项目,包括国内领先的网上订购票系统、手机短信查询系统、IC卡报班系统等,一是拓展了各个客运站的服务功能、二是加强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
二、联网中心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1、资产划拨问题
2004年初,鉴于长客公司面临改制和联网中心的长期运转问题,按照市局宁交法(2004)18号文的精神,中心机房的在用资产划归联网中心管理。
在2004年11月、2005年11月,市局财务处两次通知对机房在用设备进行核对,核对人有市局财务处缪玮、长客公司财务负责人马玉琴、联网中心张正泽。把长客公司提交市局的资产清单核对后,即使抛开争议部分,截止到2004年底,长客公司投入到联网售票系统的净资产已不足20万元。
2、软件产权问题
按照《南京市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开发合同书,自2002年起,联网售票系统的版权、产权已属于南京市交通局,长客公司以前版本的联网售票系统的生命周期早已结束,与现有版本的售票系统的产权没有任何关系。
《南京市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成果鉴定证书,苏交技鉴字(2002)第010号文,也明确了产权拥有单位为南京市交通局。
3、工本费收费依据
为解决联网中心长期运转和服务器升级的费用来源,根据省物价局(1997)235号文、《江苏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省交通厅[1997]8号文的精神,按照市局宁交运管(2004)30号文的精神,正式向各个客运站从每张票中收取0.1
元,作为联网售票系统人员、设备、网络的运行维护费用。
三、联网中心的信息服务
联网中心的工作并不涉及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班线的审批权限的事项,只是一个服务部门。
自组建以来,联网中心就以积极做好为各个客运站的服务、为主管部门服务为宗旨,在开拓代理售票、开发新功能、提升服务器档次、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客运站可以随时查阅本单位的信息,充分满足客运站的需要。
此复。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2024年2月9日发(作者:宋婉容)
南京市交通局关于江苏南京长客集团有限公司电脑联网售票工本费问题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公布日期】2006.09.27
• 【字 号】宁交法[2006]25号
• 【施行日期】2006.09.2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南京市交通局关于江苏南京长客集团有限公司电脑联网售票工本费问题的批复
(宁交法〔2006〕25号)
江苏南京长途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帮助解决我公司电脑联网售票工本费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联网中心的组建和运转
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民办实事,市交通局于2002年投资开发研制了覆盖全市8大客运站的联网售票系统。为充分体现客运站服务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04年6月,按照市局宁交法(2004)18号文的精神,组建了独立的南京市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管理服务中心。自组建以来,联网中心实现了如下主要职能:
服务于行业监管:做好班次管理、票据管理、售票规则的制订等,在售票系统的运行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代理业务方面:积极拓展远程网点管理、代售结算管理、票据管理、业务审核
(退废票据、票款解交等、)操作指导、服务承诺等。
技术支持方面:设备运转、服务器和数据库维护、远程通讯、软件开发和升级、运行操作指导等,并于2006年春运前完成了服务器升级。
服务拓展方面:按照省市领导的指示,积极开发新项目,包括国内领先的网上订购票系统、手机短信查询系统、IC卡报班系统等,一是拓展了各个客运站的服务功能、二是加强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
二、联网中心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1、资产划拨问题
2004年初,鉴于长客公司面临改制和联网中心的长期运转问题,按照市局宁交法(2004)18号文的精神,中心机房的在用资产划归联网中心管理。
在2004年11月、2005年11月,市局财务处两次通知对机房在用设备进行核对,核对人有市局财务处缪玮、长客公司财务负责人马玉琴、联网中心张正泽。把长客公司提交市局的资产清单核对后,即使抛开争议部分,截止到2004年底,长客公司投入到联网售票系统的净资产已不足20万元。
2、软件产权问题
按照《南京市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开发合同书,自2002年起,联网售票系统的版权、产权已属于南京市交通局,长客公司以前版本的联网售票系统的生命周期早已结束,与现有版本的售票系统的产权没有任何关系。
《南京市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成果鉴定证书,苏交技鉴字(2002)第010号文,也明确了产权拥有单位为南京市交通局。
3、工本费收费依据
为解决联网中心长期运转和服务器升级的费用来源,根据省物价局(1997)235号文、《江苏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省交通厅[1997]8号文的精神,按照市局宁交运管(2004)30号文的精神,正式向各个客运站从每张票中收取0.1
元,作为联网售票系统人员、设备、网络的运行维护费用。
三、联网中心的信息服务
联网中心的工作并不涉及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班线的审批权限的事项,只是一个服务部门。
自组建以来,联网中心就以积极做好为各个客运站的服务、为主管部门服务为宗旨,在开拓代理售票、开发新功能、提升服务器档次、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客运站可以随时查阅本单位的信息,充分满足客运站的需要。
此复。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