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2日发(作者:闭田田)
重庆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规范
重庆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学习秩序,加强学生对手机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重庆市各级学校内的学生。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学习环境。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手机属于个人财物,但使用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学生对手机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学校应制定手机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在不同时间、场所的手机使用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手机携带与使用
第七条:学生可以携带手机进入学校,但必须在进入校门后将手机关机。
第八条: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间、午休时间和放学后离校时,可
以开机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教室内、实验室内、自习室内等正式教学场所内,严禁使用手机。
第十条:学生在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内,应保持手机静音或关闭,不得打电话、玩游戏、聊天等影响他人正常使用场所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在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违者按作弊处理。
第十二条:学生在班级集体活动、兴趣小组等课外活动中,应根据活动需要使用手机,但必须经过老师批准,并在活动结束后关闭手机。
第十三条:学校可以在必要时设立手机存放柜,供学生临时存放手机。
第三章: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违反手机管理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违规使用手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禁止使用手机的场所或时间使用手机。
(二)在课堂上使用手机进行非学习相关活动。
(三)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违法信息。
(四)利用手机进行赌博、网络贷款等违法活动。
(五)携带手机作弊。
第十六条:对于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学校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一)第一次违规:给予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
(二)第二次违规:限制使用手机的时间,并进行书面反省。
(三)第三次违规:扣除学生奖励积分,并进行书面检讨。
(四)第四次违规:视情节轻重,暂停学生使用手机的权利,并通知家长。
(五)严重违规:由学校纪律委员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章:家长的责任
第十七条:家长应与学校共同维护学生学习秩序,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手机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家长应督促学生遵守学校的手机管理规定,并配合
学校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罚。
第十九条:家长应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培养他们健康的上网和娱乐习惯。
第二十条:家长应与学校密切合作,共同创建良好的校园学习环境。
第五章:监督与问责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明确监督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学生手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向学生和家长通报。
第二十三条:对于学校工作人员违规使用手机或不按制度要求执行手机管理工作的,学校将予以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故意破坏、盗窃、传播不良信息等违法行为,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手机管理具体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解释权属于学校方面。
2024年2月12日发(作者:闭田田)
重庆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规范
重庆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学习秩序,加强学生对手机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重庆市各级学校内的学生。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学习环境。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手机属于个人财物,但使用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学生对手机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学校应制定手机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在不同时间、场所的手机使用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手机携带与使用
第七条:学生可以携带手机进入学校,但必须在进入校门后将手机关机。
第八条: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间、午休时间和放学后离校时,可
以开机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教室内、实验室内、自习室内等正式教学场所内,严禁使用手机。
第十条:学生在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内,应保持手机静音或关闭,不得打电话、玩游戏、聊天等影响他人正常使用场所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在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违者按作弊处理。
第十二条:学生在班级集体活动、兴趣小组等课外活动中,应根据活动需要使用手机,但必须经过老师批准,并在活动结束后关闭手机。
第十三条:学校可以在必要时设立手机存放柜,供学生临时存放手机。
第三章: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违反手机管理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违规使用手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禁止使用手机的场所或时间使用手机。
(二)在课堂上使用手机进行非学习相关活动。
(三)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违法信息。
(四)利用手机进行赌博、网络贷款等违法活动。
(五)携带手机作弊。
第十六条:对于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学校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一)第一次违规:给予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
(二)第二次违规:限制使用手机的时间,并进行书面反省。
(三)第三次违规:扣除学生奖励积分,并进行书面检讨。
(四)第四次违规:视情节轻重,暂停学生使用手机的权利,并通知家长。
(五)严重违规:由学校纪律委员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章:家长的责任
第十七条:家长应与学校共同维护学生学习秩序,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手机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家长应督促学生遵守学校的手机管理规定,并配合
学校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罚。
第十九条:家长应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培养他们健康的上网和娱乐习惯。
第二十条:家长应与学校密切合作,共同创建良好的校园学习环境。
第五章:监督与问责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明确监督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学生手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向学生和家长通报。
第二十三条:对于学校工作人员违规使用手机或不按制度要求执行手机管理工作的,学校将予以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故意破坏、盗窃、传播不良信息等违法行为,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手机管理具体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解释权属于学校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