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发(作者:琴菡)
16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2004
年第
4
期
(
总第
184
期
)
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特权
张斌贤
,
孙 益
(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北京
100875
)
[
摘要
]
大学是西欧中世纪留给现代社会的一笔宝贵财富。在中世纪的西欧
,
大学享有多
种特权。这些特权包括居住自由、生活和教学秩序不受干扰、司法自治、罢课和迁徙、免税免役、
自主颁发教学许可证
,
等等。这些特权
,
一方面是大学及其师生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同教会、国王
和城市进行斗争获得的
;
另一方面
,
也是大学巧妙地利用国王和教会的矛盾而获得的。除了“斗
争”和“利用”之外
,
大学独特的社会地位
,
如大学师生的僧侣身份、大学为包括教皇在内的高级僧
侣提供教育机会、大学教育成为城市和商业需求依赖的对象、优待大学是尊重知识的传统的一部
分
,
等等
,
所有这些因素
,
自然而然地都对大学获得特权起了重要作用。这些特权不但保护了大
学的自由
,
促进了大学的普遍兴起
,
也扩大了知识的传播
,
为近代欧洲大学的学术自治和学术自
由奠定了基础。通过对中世纪大学特权的研究
,
可以看到当时的社会力量与大学发展之间的互
动和问题
,
至今仍有启发意义。
[
关键词
]
西欧中世纪
;
大学特权
;
大学特权的获得和作用
[
中图分类号
]
G519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002
2
0209
(
2004
)
04
2
0016
2
08
大学是西欧中世纪最为珍贵的遗产之一
,
也是
现代大学直接的历史渊源。西欧中世纪大学的制
度
(
如学位制度
)
和结构
(
如学院和系的结构
)
,
为现
代大学的形成和发展
,
奠定了重要的历史基础。不
仅如此
,
作为现代大学基本原则的学术自由和学术
自治
,
通常也被认为是源于西欧中世纪大学。
特权
,
历来被认为是中世纪大学特有的重要现
象。凡涉及中世纪大学的研究
,
都难以回避特权的
问题。但在国内所能检索到的文献中
,
除了克伯尔
[
收稿日期
]
2003-11-27
(
PearlKibre
)
的
(
1961
)
《中世纪的学术特权》
①
外
,
无论是中文文献
②
还是英文文献
③
,
均少有对中世
纪大学特权的专门研究。就国内对西欧中世纪大
学的研究来看
,
一般都会提到大学在中世纪社会是
一个拥有大量特权的机构
,
并且都认识到了特权对
于大学发展的重要性。但对于特权的具体涵义、特
权所涵盖的范围、特权的衰落等问题的认识都不甚
明晰
,
对于特权来源的解释也很单一。因此
,
有必
要对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特权进行整体和深入的考
[
作者简介
]
张斌贤
(
1961-
)
,
男
,
浙江省杭州市人
,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教授。
(
BAA010044
)
。
[
基金项目
]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国家一般课题“西方大学史”
①
PearlKibre,
ScholarlyPrivilegesintheMiddleAges
(
MedievalAcademyBooks:No.72
)
,MedievalAcademyofAmer
2
ica,1961
。该书分章节详尽考察了中世纪时期波洛尼亚、帕多瓦、巴黎以及牛津的学者和大学所享有的各种权利、
特权和豁免权。
② 据文献检索
,
从
1960
年至
2002
年的
40
多年间
,
公开出版的中文期刊中关于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研究计
16
种
(
其中
包括
1
篇译文
)
,
但没有专门论述大学特权的文章。
③ 在
HastingsRashdall,
TheUniversitiesofEuropeintheMiddleAges
(
threevol.,first
published1895,.
.,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1951
)
,GabrielCompayre,
Abelardandthe
OriginandEarlyHistoryofUniversities
(
NewYork:CharlesScribrer
’
sSons,1910
)
,HildedeRiddler-Symoners
(
eds
1
)
,
AHistoryoftheUniversityinEurope,
Volume
Ⅰ
-
UniversitiesintheMiddleAges
(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Press,1992
)
,GordonLeff,
ParisandOxfordUniversitiesintheThirteenthandFourteenthCenturies,An
InstitutionalandIntellectualHistory
(
NewYork:rPublishingCompany,1975
)
等人的著作中
,
部分
章节涉及到中世纪大学特权。
张斌贤 孙益 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特权
察。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
,
借鉴相关学科的研
究成果
,
着重探讨
:
什么是中世纪大学的特权
?
中
世纪大学的特权是如何获得的
?
特权在中世纪大
学的变迁中发挥了何种作用
?
17
因为债务问题而受到伤害和报复
,
违者将处以四倍
的罚款
;
学者们免受地方法官的司法审判
;
在特殊
的案件中
,
任何被传唤出庭的学生都可选择是由自
己的教师审理还是由主教审理
②
。腓特烈一世的
法令为后来的统治者们提供了可供效仿的范例
,
这
一法令本身也成为了大学的学者们诉求更多其他
特权的基础。
此后
,
教皇亚历山大三世
(
Alexander
Ⅲ
)
于
)
于
11981170
年
,
教皇塞勒斯丁三世
(
Celestine
Ⅲ
年
,
法王“奥古斯都”腓力二世
(
PhilipIIAugustus
)
于
1200
年
,
教皇格雷戈里九世
(
Gregory
Ⅸ
)
于
1233
年先后授予大学种种新的特权。
在总体上
,
中世纪大学所获得的特权主要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
1
1居住权
中世纪大学具有真正的国际性。大学的师生
们经常来往于各大学之间讲课和求学。不但旅途
充满艰险
,
而且
,
对于大学所在的城市而言
,
师生们
大都是外国人
,
不能享受当地民法的保护
,
也不能
自由居住
,
因此需要获得在当地居住的许可。腓特
烈一世的《完全居住法》最早给予到波洛尼亚求学
的学者以居住权“
:
他们……可以平安地到学习的
地方并安全地居住在那里……保护他们免受任何
[5]
(
P169
)
虽然皇帝的意愿不会深入到帝国伤害。”
的每一个角落
,
也不会减少学者旅行的艰辛和可能
遇到的危险
,
但可以确定的是
,
学者们还是从居住
权的授予中获得了巨大的好处。
居住权是大学师生教学和学习活动得以顺利
进行的基本条件
,
它不但赋予师生们基本的公民权
利和人身保护
,
同时也包含了一些普通公民享受不
到的优待
:
学者们不仅可以在城市里居住
,
城市要
提供合适的房屋供他们居住和学习
,
而且还可以免
受非法侵入和财产的丧失
;
如果学者的住所遭到偷
窃
,
可以得到赔偿
;
在房屋的租金上
,
学者们也享受
一定的优惠
;
学者们的房屋租金是固定的
,
由选举
产生的两名市民和两名大学成员组成的四人评估
团每年一次加以确定
;
如果学者们住所的租金超过
了上述评估团设定的价格
,
他们可以不必再居住在
那里
,
而那些收取高额租金的房主则要受到惩罚
一
英文中的
privilege
(
特权
)
一词
,
源于拉丁文
Privilegium
。在罗马法律中
,
这个术语的含义是
“对一个人或一个阶层的照顾性条件
,
对其负担或
[1]
(
P12
)
。在恩惠与豁免其他义务性规则的豁免”
的双重意义上
,Privilegium
这个术语以及相应的制
度一直持续到中世纪。本文所讨论的大学特权
,
主
要是指在中世纪由教会和世俗统治者以及自治城
市授予学者个人和大学团体的各种恩惠和豁免。
把本属于某些特殊群体的特权赋予学者和教
师
,
并不始于中世纪。早在
2
世纪之前
,
罗马法中
就已经有了这样的条款
[2]
(
P544
)
。皇帝韦斯帕西安
(
Vespasian
)
就曾向在罗马和一些大市镇中教授自
由艺术
(
liberalarts
)
的教师和医生授予免除皇家
税、免服兵役和免除各种市民义务的特权。以后
,
这些特权进一步扩展到君士坦丁堡大学
[3]
(
P74
)
。
公元
321
年
,
罗马皇帝君士坦丁
(
Constantine
)
发布
诏书
,
进一步授予学者免受某些法庭的传唤、免受
骚扰和人身伤害的特权
;
而且规定由国家和自治市
向这些教师发放薪水
[4]
(
P4
)
。此后
,
历代罗马皇帝
仍然承认这些特权。
西罗马帝国虽然衰落下去
,
但授予学者特权的
传统却保留下来并且一直延续到了中世纪。在中
世纪
,
大学之获得特权
,
始于
1158
年
(
一说为
1155
,
腓特烈一世
(
Frederick
Ⅰ
年
①
)
。这一年“红胡子”
Barbarossa
)
在巡视意大利时
,
接受波洛尼亚大学部
(
Authentica
分师生的请求
,
颁布了《完全居住法》
Habita
)
。在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中
,
这位德
国皇帝不但肯定了知识的价值
,
而且对那些为了追
求知识而被迫远离家乡的人表示钦佩
,
并愿意为他
们提供保护。他授予到波洛尼亚学习的学生
(
尤其
是学习民法和宗教法的学生
)
具有在城市中居住和
自由活动的权利。《完全居住法》规定
:
学者们不能
①
HildedeRiddler-Symoners
在其著作中认为是
1155
年
,HildedeRiddler-Symoners,p47,p78
。
② 有关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研究都会提到这一文件
,
如
:HildedeRiddler-Symoners,p78;GabrielCompayre,p76;
PearlKibre,pp10-11
。
2024年3月15日发(作者:琴菡)
16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2004
年第
4
期
(
总第
184
期
)
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特权
张斌贤
,
孙 益
(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北京
100875
)
[
摘要
]
大学是西欧中世纪留给现代社会的一笔宝贵财富。在中世纪的西欧
,
大学享有多
种特权。这些特权包括居住自由、生活和教学秩序不受干扰、司法自治、罢课和迁徙、免税免役、
自主颁发教学许可证
,
等等。这些特权
,
一方面是大学及其师生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同教会、国王
和城市进行斗争获得的
;
另一方面
,
也是大学巧妙地利用国王和教会的矛盾而获得的。除了“斗
争”和“利用”之外
,
大学独特的社会地位
,
如大学师生的僧侣身份、大学为包括教皇在内的高级僧
侣提供教育机会、大学教育成为城市和商业需求依赖的对象、优待大学是尊重知识的传统的一部
分
,
等等
,
所有这些因素
,
自然而然地都对大学获得特权起了重要作用。这些特权不但保护了大
学的自由
,
促进了大学的普遍兴起
,
也扩大了知识的传播
,
为近代欧洲大学的学术自治和学术自
由奠定了基础。通过对中世纪大学特权的研究
,
可以看到当时的社会力量与大学发展之间的互
动和问题
,
至今仍有启发意义。
[
关键词
]
西欧中世纪
;
大学特权
;
大学特权的获得和作用
[
中图分类号
]
G519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002
2
0209
(
2004
)
04
2
0016
2
08
大学是西欧中世纪最为珍贵的遗产之一
,
也是
现代大学直接的历史渊源。西欧中世纪大学的制
度
(
如学位制度
)
和结构
(
如学院和系的结构
)
,
为现
代大学的形成和发展
,
奠定了重要的历史基础。不
仅如此
,
作为现代大学基本原则的学术自由和学术
自治
,
通常也被认为是源于西欧中世纪大学。
特权
,
历来被认为是中世纪大学特有的重要现
象。凡涉及中世纪大学的研究
,
都难以回避特权的
问题。但在国内所能检索到的文献中
,
除了克伯尔
[
收稿日期
]
2003-11-27
(
PearlKibre
)
的
(
1961
)
《中世纪的学术特权》
①
外
,
无论是中文文献
②
还是英文文献
③
,
均少有对中世
纪大学特权的专门研究。就国内对西欧中世纪大
学的研究来看
,
一般都会提到大学在中世纪社会是
一个拥有大量特权的机构
,
并且都认识到了特权对
于大学发展的重要性。但对于特权的具体涵义、特
权所涵盖的范围、特权的衰落等问题的认识都不甚
明晰
,
对于特权来源的解释也很单一。因此
,
有必
要对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特权进行整体和深入的考
[
作者简介
]
张斌贤
(
1961-
)
,
男
,
浙江省杭州市人
,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教授。
(
BAA010044
)
。
[
基金项目
]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国家一般课题“西方大学史”
①
PearlKibre,
ScholarlyPrivilegesintheMiddleAges
(
MedievalAcademyBooks:No.72
)
,MedievalAcademyofAmer
2
ica,1961
。该书分章节详尽考察了中世纪时期波洛尼亚、帕多瓦、巴黎以及牛津的学者和大学所享有的各种权利、
特权和豁免权。
② 据文献检索
,
从
1960
年至
2002
年的
40
多年间
,
公开出版的中文期刊中关于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研究计
16
种
(
其中
包括
1
篇译文
)
,
但没有专门论述大学特权的文章。
③ 在
HastingsRashdall,
TheUniversitiesofEuropeintheMiddleAges
(
threevol.,first
published1895,.
.,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1951
)
,GabrielCompayre,
Abelardandthe
OriginandEarlyHistoryofUniversities
(
NewYork:CharlesScribrer
’
sSons,1910
)
,HildedeRiddler-Symoners
(
eds
1
)
,
AHistoryoftheUniversityinEurope,
Volume
Ⅰ
-
UniversitiesintheMiddleAges
(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Press,1992
)
,GordonLeff,
ParisandOxfordUniversitiesintheThirteenthandFourteenthCenturies,An
InstitutionalandIntellectualHistory
(
NewYork:rPublishingCompany,1975
)
等人的著作中
,
部分
章节涉及到中世纪大学特权。
张斌贤 孙益 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特权
察。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
,
借鉴相关学科的研
究成果
,
着重探讨
:
什么是中世纪大学的特权
?
中
世纪大学的特权是如何获得的
?
特权在中世纪大
学的变迁中发挥了何种作用
?
17
因为债务问题而受到伤害和报复
,
违者将处以四倍
的罚款
;
学者们免受地方法官的司法审判
;
在特殊
的案件中
,
任何被传唤出庭的学生都可选择是由自
己的教师审理还是由主教审理
②
。腓特烈一世的
法令为后来的统治者们提供了可供效仿的范例
,
这
一法令本身也成为了大学的学者们诉求更多其他
特权的基础。
此后
,
教皇亚历山大三世
(
Alexander
Ⅲ
)
于
)
于
11981170
年
,
教皇塞勒斯丁三世
(
Celestine
Ⅲ
年
,
法王“奥古斯都”腓力二世
(
PhilipIIAugustus
)
于
1200
年
,
教皇格雷戈里九世
(
Gregory
Ⅸ
)
于
1233
年先后授予大学种种新的特权。
在总体上
,
中世纪大学所获得的特权主要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
1
1居住权
中世纪大学具有真正的国际性。大学的师生
们经常来往于各大学之间讲课和求学。不但旅途
充满艰险
,
而且
,
对于大学所在的城市而言
,
师生们
大都是外国人
,
不能享受当地民法的保护
,
也不能
自由居住
,
因此需要获得在当地居住的许可。腓特
烈一世的《完全居住法》最早给予到波洛尼亚求学
的学者以居住权“
:
他们……可以平安地到学习的
地方并安全地居住在那里……保护他们免受任何
[5]
(
P169
)
虽然皇帝的意愿不会深入到帝国伤害。”
的每一个角落
,
也不会减少学者旅行的艰辛和可能
遇到的危险
,
但可以确定的是
,
学者们还是从居住
权的授予中获得了巨大的好处。
居住权是大学师生教学和学习活动得以顺利
进行的基本条件
,
它不但赋予师生们基本的公民权
利和人身保护
,
同时也包含了一些普通公民享受不
到的优待
:
学者们不仅可以在城市里居住
,
城市要
提供合适的房屋供他们居住和学习
,
而且还可以免
受非法侵入和财产的丧失
;
如果学者的住所遭到偷
窃
,
可以得到赔偿
;
在房屋的租金上
,
学者们也享受
一定的优惠
;
学者们的房屋租金是固定的
,
由选举
产生的两名市民和两名大学成员组成的四人评估
团每年一次加以确定
;
如果学者们住所的租金超过
了上述评估团设定的价格
,
他们可以不必再居住在
那里
,
而那些收取高额租金的房主则要受到惩罚
一
英文中的
privilege
(
特权
)
一词
,
源于拉丁文
Privilegium
。在罗马法律中
,
这个术语的含义是
“对一个人或一个阶层的照顾性条件
,
对其负担或
[1]
(
P12
)
。在恩惠与豁免其他义务性规则的豁免”
的双重意义上
,Privilegium
这个术语以及相应的制
度一直持续到中世纪。本文所讨论的大学特权
,
主
要是指在中世纪由教会和世俗统治者以及自治城
市授予学者个人和大学团体的各种恩惠和豁免。
把本属于某些特殊群体的特权赋予学者和教
师
,
并不始于中世纪。早在
2
世纪之前
,
罗马法中
就已经有了这样的条款
[2]
(
P544
)
。皇帝韦斯帕西安
(
Vespasian
)
就曾向在罗马和一些大市镇中教授自
由艺术
(
liberalarts
)
的教师和医生授予免除皇家
税、免服兵役和免除各种市民义务的特权。以后
,
这些特权进一步扩展到君士坦丁堡大学
[3]
(
P74
)
。
公元
321
年
,
罗马皇帝君士坦丁
(
Constantine
)
发布
诏书
,
进一步授予学者免受某些法庭的传唤、免受
骚扰和人身伤害的特权
;
而且规定由国家和自治市
向这些教师发放薪水
[4]
(
P4
)
。此后
,
历代罗马皇帝
仍然承认这些特权。
西罗马帝国虽然衰落下去
,
但授予学者特权的
传统却保留下来并且一直延续到了中世纪。在中
世纪
,
大学之获得特权
,
始于
1158
年
(
一说为
1155
,
腓特烈一世
(
Frederick
Ⅰ
年
①
)
。这一年“红胡子”
Barbarossa
)
在巡视意大利时
,
接受波洛尼亚大学部
(
Authentica
分师生的请求
,
颁布了《完全居住法》
Habita
)
。在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中
,
这位德
国皇帝不但肯定了知识的价值
,
而且对那些为了追
求知识而被迫远离家乡的人表示钦佩
,
并愿意为他
们提供保护。他授予到波洛尼亚学习的学生
(
尤其
是学习民法和宗教法的学生
)
具有在城市中居住和
自由活动的权利。《完全居住法》规定
:
学者们不能
①
HildedeRiddler-Symoners
在其著作中认为是
1155
年
,HildedeRiddler-Symoners,p47,p78
。
② 有关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研究都会提到这一文件
,
如
:HildedeRiddler-Symoners,p78;GabrielCompayre,p76;
PearlKibre,pp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