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发(作者:霜明煦)
电信全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xxxx省xxxx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秉着平等互利、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 甲方租用乙方4M和10M光纤组
成两个局域网,乙方为甲方的中国电信电话、中国电信移动电话组建集团网,集团网内部开通
“总机服务”业务,并对甲方使用中国电信天翼手机的员工的宽带资费进行优惠,以满足甲方
的信息化需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合作内容
1.1甲方租用乙方4M光纤组成局域网,该局域网机房位于贤童街市一小对门科源大厦四
楼。甲方租用乙方10M光纤组成局域网, 该局域网机房位于府环东路市政府一号楼围墙外南苑.
上和公务员住宅小区项目部一楼。
1.2乙方为甲方预留天翼手机连续号段200个,以满足甲方的放号需要, 号段内优号费全
免。此号码段预留截止时间到2009年10月31日。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乙方有权将
此号段号码放给其他用户,责任由甲方自负。如连续号段不够,则根据放号情况增加号段, 号段
内优号费全免。
1.3 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国电信办公电话、住宅电话、中国电信移动电话、中国电信宽带业
务等全业务优惠服务。
1.4甲方C网用户必须在网20个月(含)以上。
第三条 费用及付费方式
3.1 4 M、10M电路资费:
3.1.1 4M、10M电路一次性费用:
资费标准:开户费: 100元/条;安装调测费、工料费: 3000元/条。
优惠政策:开户费及工料费。
3.1.2网络使用费:
3.1.2.1 4M资费标准: 8000元/年,限10台上网电脑。
4M优惠政策:4200元/年,限 10台上网电脑,每超过 1台,加收20元/月 。
3.1.3 10M资费标准:72000元/年,限40台上网电脑。
10M优惠政策:15000元/年,限40台上网电脑,每超过 1台,加收20元/月。
3.1.4乙方保留在技术上只支持甲方使用与优惠政策对应的上网电脑台数的权力。
3.1.5IP地址占用费300元/月。
优惠政策:免IP地址占用费。
3.2、固定电话资费
3.2.1.电信办公电话按38元/月/台(免固话月租、彩铃、来显费用,含国内通话费38元),
其他资费按标准收取。
3.2.2电信办公电话拨打甲方集团内电话按每台0元600分钟包干。
3.2.3住宅电话(含娄 底下辖县市的甲方员工住宅电话)拨打集团内电话:0元/月。
3.3家庭宽带资费
3.3.1使用电信手机的员工,家庭宽带上网按600元包年不限时入网。
未使用电信手机的员工,家庭宽带上网按 800元包年不限时入网。
3.4 移动电话资费
3.4.1预存话费300元租用斯达康CD228手机壹台,乙方贈送话费200元;卡费30元,
免收;预存不同的话费可租用其他型号手机(双模双卡手机),预存话费达到1000元或1000元以
上租用其他型号手机(双模双卡手机),乙方赠送话费300元, 卡费30元,免收。
3.4.2预存话费租用斯达康CD228等低档手机需保底消费50元/月,租用中、高挡手机(双
模双卡手机)的,其保底消费见附件一。不论租用斯达康CD228手机,还是租用其他型号手机(双
模双卡手机)的员工,在预存话费后,其租用的手机所有权归租用人所用,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等
质量保修政策.
3.4.3通话资费:
3.4.3.1月租15元/月,免来电显示、彩铃费 ,免甲方集团彩铃制作费;
3.4.3.2本地被叫免费;
3.4.3 3本地网内拨打甲方集团内电话通话费0元/月;
3.4.3.4本地网内拨打甲方集团外电话通话费 0.2元/分钟;
3.4.3.5本地拨打国内长途通话费 0.3元/分钟;
3.4.3.6漫游拨打、接听国内通话费0.3元/分钟;
3.5享受本协议优惠及服务的电话号码见本协议附件二,对于约定之外甲方使用乙方的电
信业务,乙方将按照同期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
3.6计费周期以乙方的计费周期为标准,乙方的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至 当月最后一日。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乙方将另行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出现拒不缴费或连续三个月拖
延缴费的情况,甲方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将继续追缴欠费和
违约金。
3.7 4M、10M电路开通半个月内,甲方应缴清第一年的网络使用费,但甲方和甲方所属
单位(加入本合同两个局域网的单位和部门)当年已缴纳或已开通的宽带网络使用费未使用完
(剩余)部分的网络使用费可抵作为本合同的局域网网络使用费。支持“总机服务”组网工作,
甲方应预付第二年的网络使用费。
3.8本协议签定生效后,如资费或业务开放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则通过双方友好协商,作出
相应调整。
第四条 服务质量
4.1 双方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履行本协议,维护双方的利益。
4.2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并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
4.3甲方故障申告,故障开始时间以甲方申告记载并经乙方纪录确认时间为准,故障消除
时间以乙方提供的并经甲方确认的时间为准。故障修复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协议一旦生效后,协议各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其中条款。违反本协议书内任何条款
均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20000元。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2024年3月18日发(作者:霜明煦)
电信全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xxxx省xxxx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秉着平等互利、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 甲方租用乙方4M和10M光纤组
成两个局域网,乙方为甲方的中国电信电话、中国电信移动电话组建集团网,集团网内部开通
“总机服务”业务,并对甲方使用中国电信天翼手机的员工的宽带资费进行优惠,以满足甲方
的信息化需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合作内容
1.1甲方租用乙方4M光纤组成局域网,该局域网机房位于贤童街市一小对门科源大厦四
楼。甲方租用乙方10M光纤组成局域网, 该局域网机房位于府环东路市政府一号楼围墙外南苑.
上和公务员住宅小区项目部一楼。
1.2乙方为甲方预留天翼手机连续号段200个,以满足甲方的放号需要, 号段内优号费全
免。此号码段预留截止时间到2009年10月31日。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乙方有权将
此号段号码放给其他用户,责任由甲方自负。如连续号段不够,则根据放号情况增加号段, 号段
内优号费全免。
1.3 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国电信办公电话、住宅电话、中国电信移动电话、中国电信宽带业
务等全业务优惠服务。
1.4甲方C网用户必须在网20个月(含)以上。
第三条 费用及付费方式
3.1 4 M、10M电路资费:
3.1.1 4M、10M电路一次性费用:
资费标准:开户费: 100元/条;安装调测费、工料费: 3000元/条。
优惠政策:开户费及工料费。
3.1.2网络使用费:
3.1.2.1 4M资费标准: 8000元/年,限10台上网电脑。
4M优惠政策:4200元/年,限 10台上网电脑,每超过 1台,加收20元/月 。
3.1.3 10M资费标准:72000元/年,限40台上网电脑。
10M优惠政策:15000元/年,限40台上网电脑,每超过 1台,加收20元/月。
3.1.4乙方保留在技术上只支持甲方使用与优惠政策对应的上网电脑台数的权力。
3.1.5IP地址占用费300元/月。
优惠政策:免IP地址占用费。
3.2、固定电话资费
3.2.1.电信办公电话按38元/月/台(免固话月租、彩铃、来显费用,含国内通话费38元),
其他资费按标准收取。
3.2.2电信办公电话拨打甲方集团内电话按每台0元600分钟包干。
3.2.3住宅电话(含娄 底下辖县市的甲方员工住宅电话)拨打集团内电话:0元/月。
3.3家庭宽带资费
3.3.1使用电信手机的员工,家庭宽带上网按600元包年不限时入网。
未使用电信手机的员工,家庭宽带上网按 800元包年不限时入网。
3.4 移动电话资费
3.4.1预存话费300元租用斯达康CD228手机壹台,乙方贈送话费200元;卡费30元,
免收;预存不同的话费可租用其他型号手机(双模双卡手机),预存话费达到1000元或1000元以
上租用其他型号手机(双模双卡手机),乙方赠送话费300元, 卡费30元,免收。
3.4.2预存话费租用斯达康CD228等低档手机需保底消费50元/月,租用中、高挡手机(双
模双卡手机)的,其保底消费见附件一。不论租用斯达康CD228手机,还是租用其他型号手机(双
模双卡手机)的员工,在预存话费后,其租用的手机所有权归租用人所用,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等
质量保修政策.
3.4.3通话资费:
3.4.3.1月租15元/月,免来电显示、彩铃费 ,免甲方集团彩铃制作费;
3.4.3.2本地被叫免费;
3.4.3 3本地网内拨打甲方集团内电话通话费0元/月;
3.4.3.4本地网内拨打甲方集团外电话通话费 0.2元/分钟;
3.4.3.5本地拨打国内长途通话费 0.3元/分钟;
3.4.3.6漫游拨打、接听国内通话费0.3元/分钟;
3.5享受本协议优惠及服务的电话号码见本协议附件二,对于约定之外甲方使用乙方的电
信业务,乙方将按照同期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
3.6计费周期以乙方的计费周期为标准,乙方的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至 当月最后一日。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乙方将另行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出现拒不缴费或连续三个月拖
延缴费的情况,甲方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将继续追缴欠费和
违约金。
3.7 4M、10M电路开通半个月内,甲方应缴清第一年的网络使用费,但甲方和甲方所属
单位(加入本合同两个局域网的单位和部门)当年已缴纳或已开通的宽带网络使用费未使用完
(剩余)部分的网络使用费可抵作为本合同的局域网网络使用费。支持“总机服务”组网工作,
甲方应预付第二年的网络使用费。
3.8本协议签定生效后,如资费或业务开放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则通过双方友好协商,作出
相应调整。
第四条 服务质量
4.1 双方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履行本协议,维护双方的利益。
4.2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并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
4.3甲方故障申告,故障开始时间以甲方申告记载并经乙方纪录确认时间为准,故障消除
时间以乙方提供的并经甲方确认的时间为准。故障修复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协议一旦生效后,协议各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其中条款。违反本协议书内任何条款
均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20000元。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