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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安全操作

IT圈 admin 32浏览 0评论

2024年3月19日发(作者:玄秀雅)

木工机械操作规程

一、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要求

1、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的平等权利。

3、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

保养的安全技术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4、作业前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

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5、操作人员穿着应适当: 不淮穿着宽松衣服,戴领带及手饰(留长发需戴安全帽)。女

工应戴工作帽。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6、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7、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8、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9、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0、应及时清理机器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刨花、木屑应存放到

指定地点。

11、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闸箱门锁好。

12、木料若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处理。严禁用木

块或木棒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止机械转动。

13、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

迅速予以排除。

二、工作过程应执行以下每个步骤:

(一)工作前认真作到:

1、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2、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3、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4、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5、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

确,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6、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 工作中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

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归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用完机床后,应停车,

切断电源。

2、刀具、木料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3、传动及进给的机械变速,必须在刀具离开工件后停车进行。

4、注意木料不得有铁钉,严防损坏刀具。

5、密切注意机床的运转情况、润滑情况、温升情况、声音情况,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

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工作。

(三) 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操作开关打到非工作位置上,切断电源。

2、清理机床木屑及杂物,清扫工作场地。

木工机械六条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木工机械时,应穿戴好工作服,扎紧袖口,女同志必须戴好工作帽,辫子放

入帽内;不许戴手套、围巾等进行操作。

二,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机械的构造、性能和操作、维护方法、做到

专人使用、专人负责。

三,机械开始工作前必须先试车,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能开始工作。

四,木工机械上的轴、链条、皮带轮、皮带及其他运转部分,都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

板。

五,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情况或发生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检修。

六,更换刨刀、锯片时,必须切断总电源。

一、平刨机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

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

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4、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

进。

5、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沙等

清除干净。

6、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7、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

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糟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压

刨机(包括三面刨、四面刨)

8、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

9、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毫米。

10、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

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11、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二、带锯机

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

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

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杠。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

以防碰撞。

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5、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

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6、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超过锯条50厘米,

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7、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

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一、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要明了它的构造,性能及用途,熟悉它的操

作,驾驶和技术保养。

二、不允许酒后驾驶和操作,不允许无证驾驶和操作,不允许串岗驾驶和操作。

三、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允许在操作室内放置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烟火的地方,

不允许吸烟。

四、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驾驶。

五、机械设备应由机组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明确责任制,做到爱护机械设备,合

理使用,正确操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六、机械人员在工作前应按规定对各部件加注润滑剂,机械在工作时禁止维修,保养,

润滑,紧固,工作时如发现不正常应先停车后检查。

七、机械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作业,如发现有异常及温度过高应及时停车检查。

八、用内燃及蒸汽作动力的机械,在冬季,每日工作完毕或长期停用时,应放尽机体

内和其它规定部位的存水,柴油内燃机,如须明火烤油底壳预热时,必有专人看管,汽油

内燃机,则严禁明火加温,以防火灾。

九、机械的转动部位应加装防护罩,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落 ,操作人员和配

合人员必须使用合乎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和用品。

十、凡新的机械设备和经过大修,改造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须按照机械设

备技术试验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防机械设备早期损坏。

十一、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和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要安全好用。

十二、工作完毕后,必须按每班保养规定进行保养,将机械停靠后方可离开。

十三、重型机械和特种车辆行走或拖运时,应事先了解道路及桥涵的承载能力,方可

通过以免发生事故。

十四、机械设备的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各自操作的机械

设备和配套机械的一般和具体规定及制造厂的使用说明 。

木工机床操作规程

适用机型:

1、木工车床:TП200,其他木工车床。

2、木工铣床:MX529(ФM),MX5212,Ф-3,X519,MX518(ФЩ-3),MX2116A,

木铣2120,开榫机,开槽机。

3、木工刨床:MB403(CП30-1)MB206(438),CP6-2,MB503A(412),БP-75,

CФ-6,JF5001,其他木工刨床。

1、 木工占床:296211,MK515,其他木工占床。

2、 木工锯床:Ф48"跑车带锯机,Ф36"带锯机,T-80,ЛC80-2,70-10-1,MJ224

(YH),Ц-2M,木锯109,ЦДK-4,ЦДK-2,ПK3-2,91932,其他木工锯床。

一、

凡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操作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本机床的《设备操作

证》方可操作;没有固定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使有人员亦应持有该机床的《设备操作证》

方可使用机床。

二、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通用规定:

(一) 工作前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

况和存在问题。

2、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3、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1、 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2、 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3、

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确,

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4、

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 工作中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

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回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有完机床后,应停车,

切断电源。

2、刀具、木料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3、传动及进给的机械变速,必须在刀具离开工件后停车进行。

4、注意木料不得有铁钉,严防损坏刀具。

1、

密切注意机床的运转情况、润滑情况、温升情况、声音情况,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

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工作。

2、

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三) 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操作手柄放到非工作位置上,切断电源。

2、擦净机床,清扫工作场地。

3、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都应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

好交班工作。

三、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的特殊规定:

(一) 木工车床:

刀具应装在可调节的刀架上或手握着紧靠在刀架上进行车削,不准悬空有的拿着车削。

(二) 木工铣床:

1、工作时要待主轴运转正常后才能进刀铣削,使用大直径铣刀时应开慢车铣削。

2、主轴升降不宜过快,吃力深度不宜过大,手动进给要均匀。

3、需要主轴倒转时,须待刀具退离工件,主轴旋转停止后再进行换向。

4、ФM木工铣床,只允许在1320转/分这一速度使用刀头,其余2010、2645、4080

三种转速不准使用刀头进行铣削。

(三) 木工刨床:

1、工作前用手动盘车,确认刀具转动灵活后才能开动机床。

2、机床开动运转正常后方可刨料。

3、平刨:(1)应根据木料的宽窄移动防护板。

(2)刨料时要注意检查木料上的节疤是死的还是活的,以免打出伤人。

4、压刨:刨料时要注意木料大头小尾,要根据木料大小予给适当吃力量,最大不得超

过5厘米。

(四) 木工锯床:

1、圆锯机:

(1)

工作前检查圆锯片应安装正确、紧固牢靠。用手动盘车应转动灵活。

(2)

锯料时送料进给量不准过大,如因送料过大导致锯片转速减慢时,应立即将木料稍往

回撤,待转数恢复后再送料。

2、普通带锯:

(1) 工作前应调正锯条其松紧合适,齿顶高出飞轮边缘端面一些。

(2)

根据需要调正工作台斜度时,要注意勿碰锯条和卡子,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工作台调

平。

(3)

锯料时送料进给量不准过大,如因送料过大导致锯条转速减慢时,应立即将木料稍往

回撤,待转数恢复后再送料。

(4) 工作后将上飞轮下降使锯条放松。

3、48"跑车带锯机:

(1) 工作前做到:

① 调正锯条使其松紧合适,齿顶高出飞轮边缘端面20毫米。

上下轧头有硬木块将锯条夹好不使锯条摆动,但不能夹得太紧使锯条发热。

③ 将上飞轮的木制防护罩门关好。

(2) 工作中作到:

① 锯料时将调节带锯移动的离合器分开,以备随时调节。

② 锯条上应经常擦些煤油或水,使其润滑和冷却。

③ 上轧头滑块应移到上轧头距离所锯木材50~100毫米处。

④ 应根据所锯木材体积大小,质地软硬而决定跑车速度。

圆材锯方料时只要扎上钓就可以了,圆材锯薄时必须上下钓一起扎。

当木材锯去边皮或一块木板后,跑车再退回时要防止木材因变形而碰撞锯条。

当木材锯到中途发生故障,跑车要退回来时,应将装在跑车架上制止木架移动的操纵

杆握住不使木架移动。

⑧ 不准在机床一动时加注润滑油或紧固螺栓等工作。

⑨ 机床停止使用或跑车上料时,应将跑车操纵杆控制器控制住。

(3) 工作后将上飞轮下降,使锯条放松。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锯板机、刨板机、圆盘锯等木工机械前,必须检查锯片、刀片的松紧程度,

有无裂缝、损伤及运转是否正确等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并派有经验的人员

进行操作。

二.锯割长料要有两人配合进行,推料一端距锯20CM就要放手;锯割短料时必须用

推杆送料。

三.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未完全停止运行的木工机具,使用各种木工机不得带手套。严

禁非木工人员操作各种木工机械。

四.木工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并设置消防设备,应学会使用灭火器。场内木屑、

刨花要经常清理,预防火灾发生。

五.使用手工工具应先检查手柄是否牢固,挥斧锤击时,必须顾及四周和上下的安全。

六.高空作业必须带安全帽、系安全带,备带工具袋,工具等不准在脚手架上乱堆、

乱放,传递工具严禁抛掷;严禁酒后高空作业;严禁利用拉杆、支撑攀 登上下。

七.拆模板时,应经技术管理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橇、硬砸

或大面积撬落、拉倒。拆下的模板不准乱丢、乱放,有钉子的一面要朝下或敲弯,防止钉

子伤人。

八.木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破裂材料,对隧道支撑应经常检查,发现杆件破裂、倾

斜、弯扭变型、松脱时,必须及时加固改善。隧道支撑抽换、拆除,应先顶后拆,以免周

围岩石松动,发生坍塌。

九.高处、复杂结构模板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

面,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十.装模、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坠落

倒塌伤入。

2024年3月19日发(作者:玄秀雅)

木工机械操作规程

一、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要求

1、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的平等权利。

3、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

保养的安全技术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4、作业前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

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5、操作人员穿着应适当: 不淮穿着宽松衣服,戴领带及手饰(留长发需戴安全帽)。女

工应戴工作帽。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6、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7、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8、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9、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0、应及时清理机器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刨花、木屑应存放到

指定地点。

11、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闸箱门锁好。

12、木料若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处理。严禁用木

块或木棒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止机械转动。

13、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

迅速予以排除。

二、工作过程应执行以下每个步骤:

(一)工作前认真作到:

1、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2、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3、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4、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5、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

确,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6、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 工作中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

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归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用完机床后,应停车,

切断电源。

2、刀具、木料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3、传动及进给的机械变速,必须在刀具离开工件后停车进行。

4、注意木料不得有铁钉,严防损坏刀具。

5、密切注意机床的运转情况、润滑情况、温升情况、声音情况,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

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工作。

(三) 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操作开关打到非工作位置上,切断电源。

2、清理机床木屑及杂物,清扫工作场地。

木工机械六条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木工机械时,应穿戴好工作服,扎紧袖口,女同志必须戴好工作帽,辫子放

入帽内;不许戴手套、围巾等进行操作。

二,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机械的构造、性能和操作、维护方法、做到

专人使用、专人负责。

三,机械开始工作前必须先试车,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能开始工作。

四,木工机械上的轴、链条、皮带轮、皮带及其他运转部分,都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

板。

五,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情况或发生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检修。

六,更换刨刀、锯片时,必须切断总电源。

一、平刨机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

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

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4、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

进。

5、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沙等

清除干净。

6、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7、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

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糟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压

刨机(包括三面刨、四面刨)

8、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

9、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毫米。

10、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

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11、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二、带锯机

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

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

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杠。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

以防碰撞。

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5、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

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6、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超过锯条50厘米,

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7、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

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一、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要明了它的构造,性能及用途,熟悉它的操

作,驾驶和技术保养。

二、不允许酒后驾驶和操作,不允许无证驾驶和操作,不允许串岗驾驶和操作。

三、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允许在操作室内放置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烟火的地方,

不允许吸烟。

四、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驾驶。

五、机械设备应由机组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明确责任制,做到爱护机械设备,合

理使用,正确操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六、机械人员在工作前应按规定对各部件加注润滑剂,机械在工作时禁止维修,保养,

润滑,紧固,工作时如发现不正常应先停车后检查。

七、机械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作业,如发现有异常及温度过高应及时停车检查。

八、用内燃及蒸汽作动力的机械,在冬季,每日工作完毕或长期停用时,应放尽机体

内和其它规定部位的存水,柴油内燃机,如须明火烤油底壳预热时,必有专人看管,汽油

内燃机,则严禁明火加温,以防火灾。

九、机械的转动部位应加装防护罩,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落 ,操作人员和配

合人员必须使用合乎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和用品。

十、凡新的机械设备和经过大修,改造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须按照机械设

备技术试验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防机械设备早期损坏。

十一、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和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要安全好用。

十二、工作完毕后,必须按每班保养规定进行保养,将机械停靠后方可离开。

十三、重型机械和特种车辆行走或拖运时,应事先了解道路及桥涵的承载能力,方可

通过以免发生事故。

十四、机械设备的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各自操作的机械

设备和配套机械的一般和具体规定及制造厂的使用说明 。

木工机床操作规程

适用机型:

1、木工车床:TП200,其他木工车床。

2、木工铣床:MX529(ФM),MX5212,Ф-3,X519,MX518(ФЩ-3),MX2116A,

木铣2120,开榫机,开槽机。

3、木工刨床:MB403(CП30-1)MB206(438),CP6-2,MB503A(412),БP-75,

CФ-6,JF5001,其他木工刨床。

1、 木工占床:296211,MK515,其他木工占床。

2、 木工锯床:Ф48"跑车带锯机,Ф36"带锯机,T-80,ЛC80-2,70-10-1,MJ224

(YH),Ц-2M,木锯109,ЦДK-4,ЦДK-2,ПK3-2,91932,其他木工锯床。

一、

凡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操作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本机床的《设备操作

证》方可操作;没有固定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使有人员亦应持有该机床的《设备操作证》

方可使用机床。

二、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通用规定:

(一) 工作前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

况和存在问题。

2、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3、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1、 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2、 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3、

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确,

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4、

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 工作中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

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回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有完机床后,应停车,

切断电源。

2、刀具、木料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3、传动及进给的机械变速,必须在刀具离开工件后停车进行。

4、注意木料不得有铁钉,严防损坏刀具。

1、

密切注意机床的运转情况、润滑情况、温升情况、声音情况,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

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工作。

2、

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三) 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操作手柄放到非工作位置上,切断电源。

2、擦净机床,清扫工作场地。

3、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都应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

好交班工作。

三、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的特殊规定:

(一) 木工车床:

刀具应装在可调节的刀架上或手握着紧靠在刀架上进行车削,不准悬空有的拿着车削。

(二) 木工铣床:

1、工作时要待主轴运转正常后才能进刀铣削,使用大直径铣刀时应开慢车铣削。

2、主轴升降不宜过快,吃力深度不宜过大,手动进给要均匀。

3、需要主轴倒转时,须待刀具退离工件,主轴旋转停止后再进行换向。

4、ФM木工铣床,只允许在1320转/分这一速度使用刀头,其余2010、2645、4080

三种转速不准使用刀头进行铣削。

(三) 木工刨床:

1、工作前用手动盘车,确认刀具转动灵活后才能开动机床。

2、机床开动运转正常后方可刨料。

3、平刨:(1)应根据木料的宽窄移动防护板。

(2)刨料时要注意检查木料上的节疤是死的还是活的,以免打出伤人。

4、压刨:刨料时要注意木料大头小尾,要根据木料大小予给适当吃力量,最大不得超

过5厘米。

(四) 木工锯床:

1、圆锯机:

(1)

工作前检查圆锯片应安装正确、紧固牢靠。用手动盘车应转动灵活。

(2)

锯料时送料进给量不准过大,如因送料过大导致锯片转速减慢时,应立即将木料稍往

回撤,待转数恢复后再送料。

2、普通带锯:

(1) 工作前应调正锯条其松紧合适,齿顶高出飞轮边缘端面一些。

(2)

根据需要调正工作台斜度时,要注意勿碰锯条和卡子,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工作台调

平。

(3)

锯料时送料进给量不准过大,如因送料过大导致锯条转速减慢时,应立即将木料稍往

回撤,待转数恢复后再送料。

(4) 工作后将上飞轮下降使锯条放松。

3、48"跑车带锯机:

(1) 工作前做到:

① 调正锯条使其松紧合适,齿顶高出飞轮边缘端面20毫米。

上下轧头有硬木块将锯条夹好不使锯条摆动,但不能夹得太紧使锯条发热。

③ 将上飞轮的木制防护罩门关好。

(2) 工作中作到:

① 锯料时将调节带锯移动的离合器分开,以备随时调节。

② 锯条上应经常擦些煤油或水,使其润滑和冷却。

③ 上轧头滑块应移到上轧头距离所锯木材50~100毫米处。

④ 应根据所锯木材体积大小,质地软硬而决定跑车速度。

圆材锯方料时只要扎上钓就可以了,圆材锯薄时必须上下钓一起扎。

当木材锯去边皮或一块木板后,跑车再退回时要防止木材因变形而碰撞锯条。

当木材锯到中途发生故障,跑车要退回来时,应将装在跑车架上制止木架移动的操纵

杆握住不使木架移动。

⑧ 不准在机床一动时加注润滑油或紧固螺栓等工作。

⑨ 机床停止使用或跑车上料时,应将跑车操纵杆控制器控制住。

(3) 工作后将上飞轮下降,使锯条放松。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锯板机、刨板机、圆盘锯等木工机械前,必须检查锯片、刀片的松紧程度,

有无裂缝、损伤及运转是否正确等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并派有经验的人员

进行操作。

二.锯割长料要有两人配合进行,推料一端距锯20CM就要放手;锯割短料时必须用

推杆送料。

三.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未完全停止运行的木工机具,使用各种木工机不得带手套。严

禁非木工人员操作各种木工机械。

四.木工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并设置消防设备,应学会使用灭火器。场内木屑、

刨花要经常清理,预防火灾发生。

五.使用手工工具应先检查手柄是否牢固,挥斧锤击时,必须顾及四周和上下的安全。

六.高空作业必须带安全帽、系安全带,备带工具袋,工具等不准在脚手架上乱堆、

乱放,传递工具严禁抛掷;严禁酒后高空作业;严禁利用拉杆、支撑攀 登上下。

七.拆模板时,应经技术管理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橇、硬砸

或大面积撬落、拉倒。拆下的模板不准乱丢、乱放,有钉子的一面要朝下或敲弯,防止钉

子伤人。

八.木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破裂材料,对隧道支撑应经常检查,发现杆件破裂、倾

斜、弯扭变型、松脱时,必须及时加固改善。隧道支撑抽换、拆除,应先顶后拆,以免周

围岩石松动,发生坍塌。

九.高处、复杂结构模板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

面,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十.装模、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坠落

倒塌伤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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