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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IT圈 admin 37浏览 0评论

2024年3月20日发(作者:其信厚)

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一、基本要求

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应当为三级甲等医院,具有

丰富的心血管疾病诊治经验,在区域心血管疾病诊治体系中

处于引领地位。诊疗科目齐全,配套医技科室完善,具有能

够满足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所需的医疗设施、设备,且

有合理的人才梯队,较高的医院管理水平,较强的专业技术

能力、多学科交叉及多地区协作能力、应用基础和临床研究

能力、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及影响力。坚持公益性,认真落实

医改相关工作要求,承担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心血管病临

床、教学、科研、预防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积极参加心血管

病医学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本区域心血管病学科发

展。积极配合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组织开展的工作。

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近三年,心脏大血管外科年手术例数≥1000例,

其中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瓣膜性心脏病、大血管疾

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均≥100例;年介入治疗总例数≥3000例,

其中心血管内科年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例数≥1000

例;年电生理器械植入量加经导管消融手术量≥1000例;年

结构性心脏病介入治疗例数≥300例。

(二)心血管内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获得国家临床重点

专科建设项目,或者国家心血管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

1

建设项目至少1项。

二、医疗服务能力

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应当具备开展心血管主要

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种的诊疗能力,掌握心血管疾病所

涉及的各项关键技术。具备开展临床研究、将临床科研成果

向临床应用转化,并辐射和引领区域内心血管病医学发展的

能力。具备配合国家心血管病中心构建心血管疾病防治初级

网络及心血管疾病防治结合服务模式的能力。

(一)临床/医技科室设置。具有下列心血管内科亚专业

组≥5个:冠心病(包含药物和介入治疗)、心律失常、结构

性心脏病、高血压、肺血管疾病、心力衰竭和心脏急重症;

具有下列心血管外科亚专业组≥3个:成人心脏外科、小儿心

脏外科、血管外科、心脏移植外科。应当设置心血管麻醉科

或专业组、体外循环科或专业组、心血管外科重症监护科或

专业组、心脏康复科、临床检验科、临床病理科、超声科、

放射科、核医学科、营养科、输血科、药剂科等。

(二)诊断服务项目。

1.能够开展心血管疑难危重症诊断所需要的常规辅助检

查:包括经胸超声心动图、经食道超声心动图、负荷超声心

动图、外周血管超声、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及核磁共

振(MR)等影像学检查;心肌灌注和代谢显像、肺通气/灌

注显像、动态心电图、远程心电监测、活动平板运动试验、

直立倾斜试验、心肺运动实验、睡眠呼吸监测及肺功能测定

等诊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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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0日发(作者:其信厚)

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一、基本要求

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应当为三级甲等医院,具有

丰富的心血管疾病诊治经验,在区域心血管疾病诊治体系中

处于引领地位。诊疗科目齐全,配套医技科室完善,具有能

够满足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所需的医疗设施、设备,且

有合理的人才梯队,较高的医院管理水平,较强的专业技术

能力、多学科交叉及多地区协作能力、应用基础和临床研究

能力、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及影响力。坚持公益性,认真落实

医改相关工作要求,承担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心血管病临

床、教学、科研、预防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积极参加心血管

病医学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本区域心血管病学科发

展。积极配合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组织开展的工作。

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近三年,心脏大血管外科年手术例数≥1000例,

其中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瓣膜性心脏病、大血管疾

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均≥100例;年介入治疗总例数≥3000例,

其中心血管内科年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例数≥1000

例;年电生理器械植入量加经导管消融手术量≥1000例;年

结构性心脏病介入治疗例数≥300例。

(二)心血管内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获得国家临床重点

专科建设项目,或者国家心血管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

1

建设项目至少1项。

二、医疗服务能力

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应当具备开展心血管主要

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种的诊疗能力,掌握心血管疾病所

涉及的各项关键技术。具备开展临床研究、将临床科研成果

向临床应用转化,并辐射和引领区域内心血管病医学发展的

能力。具备配合国家心血管病中心构建心血管疾病防治初级

网络及心血管疾病防治结合服务模式的能力。

(一)临床/医技科室设置。具有下列心血管内科亚专业

组≥5个:冠心病(包含药物和介入治疗)、心律失常、结构

性心脏病、高血压、肺血管疾病、心力衰竭和心脏急重症;

具有下列心血管外科亚专业组≥3个:成人心脏外科、小儿心

脏外科、血管外科、心脏移植外科。应当设置心血管麻醉科

或专业组、体外循环科或专业组、心血管外科重症监护科或

专业组、心脏康复科、临床检验科、临床病理科、超声科、

放射科、核医学科、营养科、输血科、药剂科等。

(二)诊断服务项目。

1.能够开展心血管疑难危重症诊断所需要的常规辅助检

查:包括经胸超声心动图、经食道超声心动图、负荷超声心

动图、外周血管超声、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及核磁共

振(MR)等影像学检查;心肌灌注和代谢显像、肺通气/灌

注显像、动态心电图、远程心电监测、活动平板运动试验、

直立倾斜试验、心肺运动实验、睡眠呼吸监测及肺功能测定

等诊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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