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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电话手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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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发(作者:袭识)

2021年儿童电话手表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儿童电话手表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其他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

监督抽查可参考本细则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GSM/GPRS儿童电话手表、CDMA儿童电话

手表、TD-SCDMA儿童电话手表、WCDMA儿童电话手表、cdma2000儿童电话手表及LTE儿童电

话手表。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

2 产品分类

按产品制式分为:GSM/GPRS儿童电话手表、CDMA儿童电话手表、TD-SCDMA儿童电话手表、

WCDMA儿童电话手表、cdma2000儿童电话手表及LTE儿童电话手表。

3 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2450.1-2008 900/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第

1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

GB/T 19484.1-2013 800MHz/2GH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

方法 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YD/T 1592.1-2012 2GH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

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YD/T 1595.1-2012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

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YD/T 2583.14-2013 蜂窝式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4部分:LTE 用户设

备及其辅助设备

YD/T 2583.18-2019 蜂窝式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8部分:5G用户

设备和辅助设备

YD/T 1597.1-2007 2GH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

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1

已经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或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

量要求。

5 抽样

5.1现场抽样

5.1.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5.1.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

格的、近期(2018年12月31日(含)以后)生产的产品。

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人员应当购买检验样品。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以销售产品的

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备用样品由被抽样者先行无偿提供。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者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者自行抽样。随机数一般可使

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生产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及抽样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查基数满足

抽样数量即可。

表1 抽样基数及抽样数量

产品种类

儿童电话手表

抽样基数/件

不少于2

抽样数/件

2

检验样品数/件

1

备用样品数/件

1

5.1.3 样品处置

抽取的样品在抽样现场立即封样,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

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检样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递检验机构,备样封存在受检单位。被抽样者应当

妥善保管封存的样品,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送和保存时不受重压、潮湿、雨淋、暴晒或与油及

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

5.1.4 注意事项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

库存数量、抽样过程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

样品加贴封条前,对产品外观、产品包装及标识(如有时)、产品合格证(如有时)等方面进行

拍照,拍取的照片应能够清晰反映所抽样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型号规格、

产品等级、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执行标准等信息内容。样品加贴封条后,再对检验样品和备用

样品分别进行拍照,拍取的照片应能够反映出样品加贴封条完好的全貌。照片由抽样人员传送至检验

2

机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时应将样品照片(产品外观、产品包装及标识(如有时)、产品合格证

(如有时)以及加贴封条的样品等照片)纳入报告中。

5.1.5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受检单位上一年度生产

的儿童电话手表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

注明。

儿童电话手表:抽取的样品应具有配线、说明书、合格证、电源线(电源适配器)等配件,随同

样品一同封样。2台样品搭配的配件数量及型号规格应完全相同。

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检方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被抽

检方确认。

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儿童电话手表”,应

记录受检单位的所有儿童电话手表产品销售总额。

5.2网络抽样

5.2.1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时,可以以消费者的名义买样。

5.2.2进行网络抽样的,应当记录抽样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等信息。抽样人员

应当通过截图、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被抽样销售者信息、样品网页展示信息,以及订单信息、支

付记录等。

5.2.3 抽样人员购买的样品应当包括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

5.2.4 抽样人员收到样品后,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拆封过程,对寄递包装、样品包装、

样品标识、样品寄递情形等进行查验,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并将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携

带或者寄递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抽样人员应当根据样品情况填写抽样文书。抽样文书经抽样人员签字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后,

与监督抽查通知书一并寄送被抽样销售者。抽样机构执行买样任务的,还应当寄送组织监督抽查的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6 检验要求

6.1检验项目

儿童电话手表检验项目见表2。

表2 检验项目

序号

1

检验项目

标记和说明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GB 4943.1-2011

检测方法

GB 4943.1-2011

3

2024年3月26日发(作者:袭识)

2021年儿童电话手表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儿童电话手表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其他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

监督抽查可参考本细则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GSM/GPRS儿童电话手表、CDMA儿童电话

手表、TD-SCDMA儿童电话手表、WCDMA儿童电话手表、cdma2000儿童电话手表及LTE儿童电

话手表。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

2 产品分类

按产品制式分为:GSM/GPRS儿童电话手表、CDMA儿童电话手表、TD-SCDMA儿童电话手表、

WCDMA儿童电话手表、cdma2000儿童电话手表及LTE儿童电话手表。

3 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2450.1-2008 900/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第

1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

GB/T 19484.1-2013 800MHz/2GH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

方法 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YD/T 1592.1-2012 2GH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

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YD/T 1595.1-2012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

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YD/T 2583.14-2013 蜂窝式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4部分:LTE 用户设

备及其辅助设备

YD/T 2583.18-2019 蜂窝式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8部分:5G用户

设备和辅助设备

YD/T 1597.1-2007 2GH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

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1

已经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或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

量要求。

5 抽样

5.1现场抽样

5.1.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5.1.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

格的、近期(2018年12月31日(含)以后)生产的产品。

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人员应当购买检验样品。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以销售产品的

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备用样品由被抽样者先行无偿提供。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者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者自行抽样。随机数一般可使

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生产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及抽样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查基数满足

抽样数量即可。

表1 抽样基数及抽样数量

产品种类

儿童电话手表

抽样基数/件

不少于2

抽样数/件

2

检验样品数/件

1

备用样品数/件

1

5.1.3 样品处置

抽取的样品在抽样现场立即封样,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

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检样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递检验机构,备样封存在受检单位。被抽样者应当

妥善保管封存的样品,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送和保存时不受重压、潮湿、雨淋、暴晒或与油及

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

5.1.4 注意事项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

库存数量、抽样过程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

样品加贴封条前,对产品外观、产品包装及标识(如有时)、产品合格证(如有时)等方面进行

拍照,拍取的照片应能够清晰反映所抽样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型号规格、

产品等级、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执行标准等信息内容。样品加贴封条后,再对检验样品和备用

样品分别进行拍照,拍取的照片应能够反映出样品加贴封条完好的全貌。照片由抽样人员传送至检验

2

机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时应将样品照片(产品外观、产品包装及标识(如有时)、产品合格证

(如有时)以及加贴封条的样品等照片)纳入报告中。

5.1.5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受检单位上一年度生产

的儿童电话手表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

注明。

儿童电话手表:抽取的样品应具有配线、说明书、合格证、电源线(电源适配器)等配件,随同

样品一同封样。2台样品搭配的配件数量及型号规格应完全相同。

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检方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被抽

检方确认。

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儿童电话手表”,应

记录受检单位的所有儿童电话手表产品销售总额。

5.2网络抽样

5.2.1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时,可以以消费者的名义买样。

5.2.2进行网络抽样的,应当记录抽样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等信息。抽样人员

应当通过截图、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被抽样销售者信息、样品网页展示信息,以及订单信息、支

付记录等。

5.2.3 抽样人员购买的样品应当包括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

5.2.4 抽样人员收到样品后,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拆封过程,对寄递包装、样品包装、

样品标识、样品寄递情形等进行查验,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并将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携

带或者寄递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抽样人员应当根据样品情况填写抽样文书。抽样文书经抽样人员签字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后,

与监督抽查通知书一并寄送被抽样销售者。抽样机构执行买样任务的,还应当寄送组织监督抽查的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6 检验要求

6.1检验项目

儿童电话手表检验项目见表2。

表2 检验项目

序号

1

检验项目

标记和说明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GB 4943.1-2011

检测方法

GB 4943.1-201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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