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发(作者:营婉秀)
全国高速公路编号基本规则及编号对照表
一、编号基本规则
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由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其中,字母标识符用“G”
表示。数字编号规则如下:
1。首都放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9;
2.纵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11—89;
3.横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12—90;
4。地区环线:编号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列,编号区间91—99;
5。城市绕城环线:编号为4位数。
本市省级高速公路网编号由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字母标识符用“S”表
示。数字编号规则如下:
1.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9;
2.纵线:编号为2位奇数,编号区间为11—89;
3.横线:编号为2位非整十偶数,编号区间为12—88;
4。环线:编号为2位整十位数,编号区间为10-90。
二、编号对照表
1.北京放射线
G1—京哈高速(北京—哈尔滨)
G2—京沪高速(北京—上海)
G3—京台高速(北京—台北)
G4—京港澳高速(北京—香港。澳门)[注:在深圳这段高速叫“广深高速”]
G5—京昆高速(北京-昆明)
G6—京藏高速(北京-拉萨)
G7—京新高速(北京—乌鲁木齐)
2.南北纵向线(由东至西)
G11—鹤大高速(鹤岗—大连)
G15—沈海高速(沈阳—海口) [注:深圳这段高速名称是:机荷高速.盐排高速。
惠盐高速]
2024年3月26日发(作者:营婉秀)
全国高速公路编号基本规则及编号对照表
一、编号基本规则
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由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其中,字母标识符用“G”
表示。数字编号规则如下:
1。首都放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9;
2.纵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11—89;
3.横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12—90;
4。地区环线:编号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列,编号区间91—99;
5。城市绕城环线:编号为4位数。
本市省级高速公路网编号由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字母标识符用“S”表
示。数字编号规则如下:
1.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9;
2.纵线:编号为2位奇数,编号区间为11—89;
3.横线:编号为2位非整十偶数,编号区间为12—88;
4。环线:编号为2位整十位数,编号区间为10-90。
二、编号对照表
1.北京放射线
G1—京哈高速(北京—哈尔滨)
G2—京沪高速(北京—上海)
G3—京台高速(北京—台北)
G4—京港澳高速(北京—香港。澳门)[注:在深圳这段高速叫“广深高速”]
G5—京昆高速(北京-昆明)
G6—京藏高速(北京-拉萨)
G7—京新高速(北京—乌鲁木齐)
2.南北纵向线(由东至西)
G11—鹤大高速(鹤岗—大连)
G15—沈海高速(沈阳—海口) [注:深圳这段高速名称是:机荷高速.盐排高速。
惠盐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