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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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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发(作者:栾诗双)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1 目的

为规范xx银行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工作,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暂行管理办法》及《贵州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工作的岗位职责、受理方式、处理时限、

流程和档案管理。

2.2 本规定适用于xx银行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的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是指信息主体认为本人的信用报告中存在错误或遗漏的

信息。信息主体提出核查申请后,xx银行根据个人所提交异议内容按照人民银

行征信中心要求进行核实、更正、并反馈的过程叫做异议处理。

4 职责

4.1 分支行、总行营业部负责受理信息主体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初

步核实及相关取证工作,根据核实情况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及时上报

总行个人金融部,并将最终处理结果通过书面加电话方式及时反馈信息主体。

4.2 信息科技部负责生成纠错报文或删除报文及报文报送。

4.3 个人金融部负责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核查、更正、回复。

4.4 总行稽核审计部负责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业务及相关活动的再监督。

4.5 总行监察室负责对违反个人征信异议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5 工作程序

5.1 异议受理方式

信息主体对信用报告产生异议,其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xx银行或人民银行

提出核查申请。

5.2 异议处理

5.2.1 异议受理需准备资料

1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5.2.1.1 信息主体到xx银行提出核查申请的,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查询。

本人提交异议申请时提交的资料:

a)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c) 填写《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一式两份;

d)相关取证材料。

委托他人代理提交异议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

a) 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c) 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近一周的信用报告;

d) 填写《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一式两份;

e)相关取证材料。

5.2.2 本行异议受理

分支行受理客异议时,在受理当日须及时根据客户提交的资料通过我行相关

业务系统进行核查、核实客户是否在我行办理贷款、信用卡等相关业务,并对异

议内容进行核查取证,确认异议是我行的,需要向异议申请人提供一份新的个人

信用报告,填写《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及相关取

证材料,在4日内将异议申请上报总行个人金融部。

总行个人金融部根据分支行提交的异议申请,通过个人征信系统确认相关信

息是否有错误、遗漏等信息,确认有错误、遗漏的,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

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予以

记载并上报人民银行。

5.2.3 非本行异议受理

分支行根据异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经核查无法确认是否我行异议时,应及

时致电总行个人金融进行查询,个人金融部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反馈异议信息,

如异议非本行的,分支行可建议客户到异议发生机构或人民银行提出异议。

5.2.4 异议处理时限

2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分支行受理的异议申请须4日内上报总行个人金融部,总行个人金融部在

12日内核实并更正异议信息,并通过书面或电话反馈给异议受理机构。异议受

理机构须在4日内将《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书面加电话方式答复异议

申请人,总时限不得超20日。

5.2.5 征信中心异议处理子系统中的异议受理流程

5.2.5.1 总行个人金融部征信管理员须每天查看征信中心异议处理子系统中的

异议通知,收到异议核查消息后,及时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对应异议发生机构,

分支机构进行异议核查及取证,将核查结果及相关取证材料书面上报总行个人金

融部。总行个人金融部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予以更正,并将更正信

息在征信异议处理子系统中进行反馈,及时查收系统反馈意见;确认不存在错误、

遗漏的,在征信异议处理子系统中进行反馈。

5.2.5.2 异议处理子系统受理时限

总行征信管理员须在12日完成异议核查回复和更正结果反馈。

5.3 异议受理范围

异议受理的主要范围:否认贷款;否认卡;否认逾期;担保信息;贷款信息

重复;未报结清 ;数据未更新;基本信息;遗漏的信息;其他。

5.4 异议登记描述要求

5.4.1 明确异议信息所属业务的种类、发生日期、业务发生机构名称、业务金额。

5.4.2 具体描述个人信用报告上信息与实际情况的差别。

5.4.3 不同的异议信息须分开单独登记。如同一条业务信息存在多项异议,可登

记为一条异议事项;涉及身份信息的异议,需一个数据项登记为一条异议事项。

5.5 异议档案管理

5.5.1 本行直接受理的异议申请,应将异议查询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信用报告一并留存;对于收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核查通知的异议申请,应将

异议处理外部协查函与个人信用报告一并留存。

5.5.2 对异议处理的相关档案资料,须妥善保管,无业务主管书面审批,任何人

不得擅自查询和复制有关档案资料。

3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5.5.3 异议处理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到期按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可对异

议档案资料进行销毁。

6 支持性文件

6.1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6.2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

6.3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

6.4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暂行)

6.5 征信业管理条例

6.6 贵州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实施细则

6.7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规定

6.8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用户管理规定

7 支持性记录

7.1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BGY-QC-Q-3503-01

7.2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 BGY-QC-Q-3503-02

7.3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登记表 BGY-QC-Q-3503-03

7.4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信息协查回复函 BGY-QC-Q-3503-04

7.5 异议协查函 BGY-QC-Q-3503-05

编制:梁 霞 日期:2016 年09月26日

审核:彭 敏 日期:2016 年09月26日

批准:张 伟 日期:2016 年09月26日

4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BGY-QC-Q-3503-01

异议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申请人有效联系电话*

代理人信息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证件类型

代理人有效联系电话

申请人授权

已授权异议处理期间查询申请人信用报告。

异议信息描述

□ 否认基本信息

异议类型* □ 否认贷款

□ 否认单个数据项

申请方式* 现场

核查结果反馈方式*

□ 数据未更新 □否认卡

□ 信息遗漏 □未报结清

□ 信息重复 □其他

□书面反馈

□电话通知

异议来源:□业务行 □当地人民银行 □异议处理子系统 □其他

经办机构名称及签章*

异议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代理人代理异议申请时,“代理人信息”内容为必填项。

2.本表一式两份,由异议申请人和接收机构分别保存。

3.提出异议申请表示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异议数据报送机构在异议处理期间

可以查询您的信用报告。

5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

BGY-QC-Q-3503-02

异议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申请人有效联系电话*

代理人信息

联系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证件类型

代理人有效联系电话

异议内容

回复内容

签字确认

经办机构名称

领取日期*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注:1.代理人代理异议申请时,“代理人信息”内容为必填项。

2.本表一式两份,由异议申请人和接收机构分别保存。

6

异议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登记表

BGY-QC-Q-3503-03

接收机构: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机构联系人、电话:

异议申

异议申 异议申 异议申 异议申 异议申 异议申

异议申请异议申请请人通 异议

请人证 请人证 请人电 请人手 请人电 请人通

表编号 人姓名 讯地址 描述

件类型 件号码 话号码 机号码 子邮箱 讯地址

邮编

7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信息协查回复函

BGY-QC-Q-3503-04

异议申请表编号

异议申请人姓名

异议申请人

证件号码

异议信息发生机构

协查回复结果:

协查银行联系人

通讯地址

协查银行

年 月 日

注:协查银行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更正信息的,应当在协查回复结果中说明无

法对异议信息及时更正的原因。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异议申请人证件类型

异议信息所

在报文名称

异议信息所属账户

8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异议协查函

BGY-QC-Q-3503-05

协查银行

异议申请人姓名

异议申请人证件号码

异议信息发生机构

异议描述:

异议申请表编号

异议申请人证件类型

异议信息所在报文名称

异议信息所属账户

征信中心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年 月 日

9

2024年3月29日发(作者:栾诗双)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1 目的

为规范xx银行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工作,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暂行管理办法》及《贵州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工作的岗位职责、受理方式、处理时限、

流程和档案管理。

2.2 本规定适用于xx银行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的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是指信息主体认为本人的信用报告中存在错误或遗漏的

信息。信息主体提出核查申请后,xx银行根据个人所提交异议内容按照人民银

行征信中心要求进行核实、更正、并反馈的过程叫做异议处理。

4 职责

4.1 分支行、总行营业部负责受理信息主体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初

步核实及相关取证工作,根据核实情况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及时上报

总行个人金融部,并将最终处理结果通过书面加电话方式及时反馈信息主体。

4.2 信息科技部负责生成纠错报文或删除报文及报文报送。

4.3 个人金融部负责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核查、更正、回复。

4.4 总行稽核审计部负责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业务及相关活动的再监督。

4.5 总行监察室负责对违反个人征信异议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5 工作程序

5.1 异议受理方式

信息主体对信用报告产生异议,其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xx银行或人民银行

提出核查申请。

5.2 异议处理

5.2.1 异议受理需准备资料

1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5.2.1.1 信息主体到xx银行提出核查申请的,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查询。

本人提交异议申请时提交的资料:

a)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c) 填写《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一式两份;

d)相关取证材料。

委托他人代理提交异议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

a) 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c) 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近一周的信用报告;

d) 填写《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一式两份;

e)相关取证材料。

5.2.2 本行异议受理

分支行受理客异议时,在受理当日须及时根据客户提交的资料通过我行相关

业务系统进行核查、核实客户是否在我行办理贷款、信用卡等相关业务,并对异

议内容进行核查取证,确认异议是我行的,需要向异议申请人提供一份新的个人

信用报告,填写《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及相关取

证材料,在4日内将异议申请上报总行个人金融部。

总行个人金融部根据分支行提交的异议申请,通过个人征信系统确认相关信

息是否有错误、遗漏等信息,确认有错误、遗漏的,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

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予以

记载并上报人民银行。

5.2.3 非本行异议受理

分支行根据异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经核查无法确认是否我行异议时,应及

时致电总行个人金融进行查询,个人金融部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反馈异议信息,

如异议非本行的,分支行可建议客户到异议发生机构或人民银行提出异议。

5.2.4 异议处理时限

2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分支行受理的异议申请须4日内上报总行个人金融部,总行个人金融部在

12日内核实并更正异议信息,并通过书面或电话反馈给异议受理机构。异议受

理机构须在4日内将《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书面加电话方式答复异议

申请人,总时限不得超20日。

5.2.5 征信中心异议处理子系统中的异议受理流程

5.2.5.1 总行个人金融部征信管理员须每天查看征信中心异议处理子系统中的

异议通知,收到异议核查消息后,及时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对应异议发生机构,

分支机构进行异议核查及取证,将核查结果及相关取证材料书面上报总行个人金

融部。总行个人金融部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予以更正,并将更正信

息在征信异议处理子系统中进行反馈,及时查收系统反馈意见;确认不存在错误、

遗漏的,在征信异议处理子系统中进行反馈。

5.2.5.2 异议处理子系统受理时限

总行征信管理员须在12日完成异议核查回复和更正结果反馈。

5.3 异议受理范围

异议受理的主要范围:否认贷款;否认卡;否认逾期;担保信息;贷款信息

重复;未报结清 ;数据未更新;基本信息;遗漏的信息;其他。

5.4 异议登记描述要求

5.4.1 明确异议信息所属业务的种类、发生日期、业务发生机构名称、业务金额。

5.4.2 具体描述个人信用报告上信息与实际情况的差别。

5.4.3 不同的异议信息须分开单独登记。如同一条业务信息存在多项异议,可登

记为一条异议事项;涉及身份信息的异议,需一个数据项登记为一条异议事项。

5.5 异议档案管理

5.5.1 本行直接受理的异议申请,应将异议查询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信用报告一并留存;对于收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核查通知的异议申请,应将

异议处理外部协查函与个人信用报告一并留存。

5.5.2 对异议处理的相关档案资料,须妥善保管,无业务主管书面审批,任何人

不得擅自查询和复制有关档案资料。

3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5.5.3 异议处理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到期按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可对异

议档案资料进行销毁。

6 支持性文件

6.1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6.2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

6.3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

6.4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暂行)

6.5 征信业管理条例

6.6 贵州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实施细则

6.7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规定

6.8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用户管理规定

7 支持性记录

7.1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BGY-QC-Q-3503-01

7.2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 BGY-QC-Q-3503-02

7.3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登记表 BGY-QC-Q-3503-03

7.4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信息协查回复函 BGY-QC-Q-3503-04

7.5 异议协查函 BGY-QC-Q-3503-05

编制:梁 霞 日期:2016 年09月26日

审核:彭 敏 日期:2016 年09月26日

批准:张 伟 日期:2016 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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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BGY-QC-Q-3503-01

异议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申请人有效联系电话*

代理人信息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证件类型

代理人有效联系电话

申请人授权

已授权异议处理期间查询申请人信用报告。

异议信息描述

□ 否认基本信息

异议类型* □ 否认贷款

□ 否认单个数据项

申请方式* 现场

核查结果反馈方式*

□ 数据未更新 □否认卡

□ 信息遗漏 □未报结清

□ 信息重复 □其他

□书面反馈

□电话通知

异议来源:□业务行 □当地人民银行 □异议处理子系统 □其他

经办机构名称及签章*

异议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代理人代理异议申请时,“代理人信息”内容为必填项。

2.本表一式两份,由异议申请人和接收机构分别保存。

3.提出异议申请表示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异议数据报送机构在异议处理期间

可以查询您的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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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

BGY-QC-Q-3503-02

异议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申请人有效联系电话*

代理人信息

联系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证件类型

代理人有效联系电话

异议内容

回复内容

签字确认

经办机构名称

领取日期*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注:1.代理人代理异议申请时,“代理人信息”内容为必填项。

2.本表一式两份,由异议申请人和接收机构分别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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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登记表

BGY-QC-Q-3503-03

接收机构: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机构联系人、电话:

异议申

异议申 异议申 异议申 异议申 异议申 异议申

异议申请异议申请请人通 异议

请人证 请人证 请人电 请人手 请人电 请人通

表编号 人姓名 讯地址 描述

件类型 件号码 话号码 机号码 子邮箱 讯地址

邮编

7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xx银行个人征信异议信息协查回复函

BGY-QC-Q-3503-04

异议申请表编号

异议申请人姓名

异议申请人

证件号码

异议信息发生机构

协查回复结果:

协查银行联系人

通讯地址

协查银行

年 月 日

注:协查银行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更正信息的,应当在协查回复结果中说明无

法对异议信息及时更正的原因。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异议申请人证件类型

异议信息所

在报文名称

异议信息所属账户

8

BGY-QC-Q-3503 xx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规定 版次:1/A

异议协查函

BGY-QC-Q-3503-05

协查银行

异议申请人姓名

异议申请人证件号码

异议信息发生机构

异议描述:

异议申请表编号

异议申请人证件类型

异议信息所在报文名称

异议信息所属账户

征信中心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年 月 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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