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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招标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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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发(作者:邵苇)

招标文件编号:BTCG2010-Z075-H072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供热燃煤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2月8日

第四章 投 标

1.投标文件的编写

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内容作出全面响

应。

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

补充说明。其书面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它通知方式无效.

1.4投标以人民币报价,在没有其它规定的情况下,以“元”

为单位,保留整数。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任

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为送

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票价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价包括

货物本身价、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费用、装卸费、各项税金

及保险费等。

1.5投标文件规格统一为A4纸,投标文件一律打印装订。

1.6投标文件必须按简体中文及规定的格式编写。

1.7投标文件必须逐页编写页码。

1.8投标文件必须用胶粘法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

2.投标文件组成

(1) 密封袋。包括:投标文件名称、投标文件编号 、投标单

位名称:(公章);

(2) 封面。包括:投标文件名称、投标文件编号 、投标单位

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

址、邮政编码、日期;

目录:按以下顺序编写投标文件:

(3) 政府采购承诺书(按招标文件附件1格式);

(4)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附件2格式);

(5) 煤炭价格填报表(按招标文件附件2格式);

(6) 委托代理人授权证明(按招标文件附件3格式);

(7) 生产销售或煤场地点证明(按招标文件附件4格式);

(8) 单位简介及业绩说明;

(9)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10) 有效煤炭经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有效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3)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

(14)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15)业绩合同复印件;

(16)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7)供煤方案;

(18)煤炭经营商本年度与煤矿签订的供煤合同复印件,煤

炭生产商年产量证明复印件。

(19)投标人本年度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铁路车

皮计划复印件,站台租赁合同复印件。

(20)其它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书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地

点。

3.2 投标人递交的合格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进行签收。

3.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壹万元的投标保

证金交纳凭证,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5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其它规定

4.1投标人数量少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视为废标。将重新招标或选择其它政府采购方式。

4.2 投标文件中封面及所有文件均要求加盖公章。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章 开 标

1、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有关监督部门的行政监督下,按招标

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2、参加开标人员

(1)招标人; (2)采购人;(3)投标人;(4)行政监督人员;

(5)有关部门代表。

3、密封检查

开标前由投标人和监督人员检验投标文件密封完好情况,确

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唱标。

4、唱标

确认密封无误的投标文件要当众拆封,唱标时,只就投标文

件中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唱标顺序以领取招标文件的顺序为

准。

5、废标及无效标确定

根据无效标及废标原则,提请评委会研究确定。

第六章 评 标 定 标

1、评委会组成

1.1评委会由经济、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共设五名评

委。经济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2经济、技术方面的专业评委,从政府采购办建立的专家

库或专业机构中抽选。所有评委都要在开标前一小时采用随机方

式抽取。

1.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评委会,已经进入的应

当更换。

2、评委会职责

2.1评委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

出评价。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有权答辩,但不

得修改投标文件。对报价明显不合理,无限抬价或压价的,评委

会可集体研究裁定能否参加评标。

2.2 评委会依据评标原则,有权决定废标。

2.3评委会负责全部评标过程,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出书

面评审报告,经所有评委签字确认有效,并对其负责。

2.4 本次招标由评委会依据评分高低确定各投标人排名顺

序,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

2.5 评委会要在行政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封闭评标。

2.6评委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财物,

不得对外透露评审、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2.7评委评标结束后,由监督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各评

委的评标意见进行核查,如出现有明显不合理或有倾向性的情

况,评审小组有权决定该评委的评标意见作废。评审小组的意见

,可作为今后评委选用的依据。

3、中标

3.1中标通知:中标供应商确定之后,由政府采购中心在采

购中心网和其他媒体进行公布,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

要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七日内持本通知和经市级或市级以上检

测部门出具的本次采购供煤质量检验报告书及交纳履约保证金

的收据与包头市热力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3.2非有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

标项目中主体或关键性部分转包或者肢解转让。

3.3中标法律责任:《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中

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均要承担法

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59条和第60条等

有关规定执行。

3.4中标供应商随时接受采购人现场实地考察。

4、合同签订

4.1中标供应商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包头市热力

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4.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订立合同条

件。

4.3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订立正式合同,并在7个工作

日内由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将合同副本同时报包头市政府采购

管理办公室及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4.4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采购人要将合同变更及终止内容以

书面形式同时报包头市财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包头市政府

采购中心备案。

5、其它

5.1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情况

进行检查。

5.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对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

现和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5.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对中标供应商实行信誉等级制度,

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作为下年度确定定点供应

商的依据之一。

5.4招标人要自觉接受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行政部门监督

检查。

5.5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

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

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对违法违规供应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

严重的,将暂停或取消其定点采购中标资格,直至将其列入不良

供应商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掺假伪劣煤炭的;

(2)煤炭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

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投标承诺供货的;

(4)没有按投标承诺的时限及日供货量及时供货的;

(5)没有按照承诺的供货价格及优惠条件签订采购合同并供

货的;

(6)煤炭市场价变动时,未及时书面告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

室进行相应价格调整的;

(7)借机乱涨价的;

(8)转让中标资格或虚开、代开发票的;

(9)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围标、串标影响采购人正常采购

活动的;

(10)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6、结算方式及付款:

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燃煤全部供齐且采购人验收合

格后15日凭磅单、化验单及发票一次性结清全部燃煤款。

7、付货方式: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将燃

煤全部送到指定地点。

第七章 评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原则

1.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1.2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优良且合理低报价的原则。

1.3只对有效标评定原则。

2、无效标原则

2.1投标文件没有进行密封和加盖密封章的。

2.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

2.3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

2.4未按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辨认不清的。

2.5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装订和份数不够的。

2.6 投标报价不合理,明显抬价或压价的。

2.7对投标初审和实质性内容没有做出全面响应的。

3、评标办法

3.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完

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方可作为有效标参与评标打

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燃煤质量、商务、售后

服务等因素采用打分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将投标人的投标

报价得分与服务、商务因素得分相加,总分最高者为中标供

应商,次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相

同者,则由评委会综合投标情况集体裁决确定。

3.2评分标准

3.2.1评分的标准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部分权重50

分、服务商务部分权重50分。评分分值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

四舍五入。

3.2.2具体评分办法:

(1)、报价得分:(最高50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为评委

会评定的合理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唱标前由评委会评

定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X 50% X 100

(2)、服务、商务得分:(最高50分)

一、供煤能力(26分):

1、煤炭经营者本年度与煤矿签订有供应合同且单笔数量在

5万吨以上的得2分;单笔数量在10万吨以上的得4分;单笔

数量在15万吨以上的得6分。(低于规定数量不得分,不累计加

分)

2、供应商应有充分的运输能力,采用汽运并长年与物流公

司有100辆运输车辆协议的得5分;采用铁路专线运输的得10

分(需提供本年度到包铁路运输合同原件、站台租赁合同原件)。

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最高得15分。

3、供应商应具备充足的煤炭储备能力,在包头地区拥有储

煤场地的且储煤场面积在10000m的得3分;储煤场面积每增加

2

10000m加1分,最高5分。(需提供储煤场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原件)

二、检测报告(4分)

满足招标文件煤炭质量要求,提供2010年本单位经营煤炭

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地市级或以上煤炭

质量检测部门)得4分。

三、服务及业绩(12分)

针对招标文件提出详细、周密、可行的煤炭供货服务方案的

得4分,提供2009-2010年以来同行业1000万元煤炭供货业绩

合同的每份得1分, 2000万元(含)以上每份得2分,最高得

8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五、企业财务报表(5分)

能够真实完整的提供2008-2009年年度财务报表得2分;财

务报表经中介审计机构审计后且出具审计报告的增加3分。

六、企业评优(3分)

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的得3分。

2

第八章 煤炭质量要求表

公司名称(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煤炭产地及矿名:

煤炭

名称

种类

到场低位发热量5300大卡以上,硬度高

全硫份0.30%;全水分<10%;

原煤

精煤

灰份<8%;挥发份28—38%之间;

含炭量大于48%;

3cm以下的碎煤必须在10%以下;

燃烧过程中有害气体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

准。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第九章 供货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煤炭质量必须达到投标承诺质量和

采购人要求的质量,不允许以次充好。

2.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运来的煤的数量及各项指标进行不

定期的抽查,煤质化验以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化验室化验值为依

据;如发生争议时需经过市级以上质量检验专业机构进行仲裁;

煤炭数量以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青山热源厂地磅计量为依据,如质

量及日供应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由采购人指定验收地点,采购人、供应商负责共同在场验

收,煤的数量以采购人过磅数据为依据,煤的质量以500吨为一

个采样单元,按该采样化验值推定该单元质量是否达标,同时配

合随机单车抽验。

4.供应商所供煤符合质量要求,市热力总公司按招标文件规

定结算付款;采购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没有支付,供应商有权要

求采购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欠款损失。

5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接到需方用煤通知后48小时内开始按

量供煤,并运输到指定地点。

6供应商所提供煤的质量必须达到需方要求,如出现质量不

达标,低位发热量每低于标准100大卡的,从中标单价减少20

元;低位发热量低于4800大卡,拒付煤款。

附件1:

政 府 采 购 承 诺 书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招标编号

BTCG2010-Z075-H072)的要求,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保证依据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

按中标价格及时向采购人单位提供采购项目和服务,且不在中标

协议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二、保证在供货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履约供货。

三、我公司同意采购中心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

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价以及相关的信息。

四、如发现我公司因自身原因违反采购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

有关规定或承诺,对包头市热力总公司生产、声誉造成影响的,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采购中心有权根据有关

规定对我公司进行处罚,直至停止我公司中标供应商资格,情节

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书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已收到招标编号为

BTCG2010-Z075-H072

的招标文

件,我方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均予以承认。

一、愿以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 元的总

报价提供政府采购货物明细表中所列的项目。

二、交货期限: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供货。

三、付款方式: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等附后:

五、质量及售后服务方案附后:

六、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已汇入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如我方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同意保证金被没收。

七、如果我方中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

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

投 标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 行 帐 号:

地 址: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报价表*

公司名称(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煤炭产地及矿名:

煤炭

名称

种类

到场低位发热量5300大卡以上,高

硬度。

全硫份0.30%;全水分<10%;

精煤

原煤

灰份<8%;挥发份28—38%之间;

含炭量大于48%;

3cm以下的碎煤必须在10%以下;

燃烧过程中有害气体不能超过国家

规定的标准。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元/吨

单价 总价

附件4:

委 托 代 理 人 授 权 书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授

权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办理的一切社会公务活动,具有法律

效力。

授权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年龄: ;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

生产销售或煤场地点证明

公司名称(盖公章):

生产销售网点:(1)地点(2)联系人(3)电话(4)传真

煤场地点:(1)地点(2)联系人(3)电话(4)传真

附:生产销售煤炭场地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2024年3月29日发(作者:邵苇)

招标文件编号:BTCG2010-Z075-H072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供热燃煤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2月8日

第四章 投 标

1.投标文件的编写

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内容作出全面响

应。

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

补充说明。其书面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它通知方式无效.

1.4投标以人民币报价,在没有其它规定的情况下,以“元”

为单位,保留整数。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任

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为送

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票价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价包括

货物本身价、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费用、装卸费、各项税金

及保险费等。

1.5投标文件规格统一为A4纸,投标文件一律打印装订。

1.6投标文件必须按简体中文及规定的格式编写。

1.7投标文件必须逐页编写页码。

1.8投标文件必须用胶粘法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

2.投标文件组成

(1) 密封袋。包括:投标文件名称、投标文件编号 、投标单

位名称:(公章);

(2) 封面。包括:投标文件名称、投标文件编号 、投标单位

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

址、邮政编码、日期;

目录:按以下顺序编写投标文件:

(3) 政府采购承诺书(按招标文件附件1格式);

(4)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附件2格式);

(5) 煤炭价格填报表(按招标文件附件2格式);

(6) 委托代理人授权证明(按招标文件附件3格式);

(7) 生产销售或煤场地点证明(按招标文件附件4格式);

(8) 单位简介及业绩说明;

(9)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10) 有效煤炭经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有效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3)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

(14)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15)业绩合同复印件;

(16)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7)供煤方案;

(18)煤炭经营商本年度与煤矿签订的供煤合同复印件,煤

炭生产商年产量证明复印件。

(19)投标人本年度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铁路车

皮计划复印件,站台租赁合同复印件。

(20)其它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书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地

点。

3.2 投标人递交的合格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进行签收。

3.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壹万元的投标保

证金交纳凭证,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5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其它规定

4.1投标人数量少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视为废标。将重新招标或选择其它政府采购方式。

4.2 投标文件中封面及所有文件均要求加盖公章。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章 开 标

1、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有关监督部门的行政监督下,按招标

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2、参加开标人员

(1)招标人; (2)采购人;(3)投标人;(4)行政监督人员;

(5)有关部门代表。

3、密封检查

开标前由投标人和监督人员检验投标文件密封完好情况,确

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唱标。

4、唱标

确认密封无误的投标文件要当众拆封,唱标时,只就投标文

件中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唱标顺序以领取招标文件的顺序为

准。

5、废标及无效标确定

根据无效标及废标原则,提请评委会研究确定。

第六章 评 标 定 标

1、评委会组成

1.1评委会由经济、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共设五名评

委。经济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2经济、技术方面的专业评委,从政府采购办建立的专家

库或专业机构中抽选。所有评委都要在开标前一小时采用随机方

式抽取。

1.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评委会,已经进入的应

当更换。

2、评委会职责

2.1评委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

出评价。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有权答辩,但不

得修改投标文件。对报价明显不合理,无限抬价或压价的,评委

会可集体研究裁定能否参加评标。

2.2 评委会依据评标原则,有权决定废标。

2.3评委会负责全部评标过程,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出书

面评审报告,经所有评委签字确认有效,并对其负责。

2.4 本次招标由评委会依据评分高低确定各投标人排名顺

序,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

2.5 评委会要在行政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封闭评标。

2.6评委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财物,

不得对外透露评审、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2.7评委评标结束后,由监督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各评

委的评标意见进行核查,如出现有明显不合理或有倾向性的情

况,评审小组有权决定该评委的评标意见作废。评审小组的意见

,可作为今后评委选用的依据。

3、中标

3.1中标通知:中标供应商确定之后,由政府采购中心在采

购中心网和其他媒体进行公布,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

要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七日内持本通知和经市级或市级以上检

测部门出具的本次采购供煤质量检验报告书及交纳履约保证金

的收据与包头市热力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3.2非有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

标项目中主体或关键性部分转包或者肢解转让。

3.3中标法律责任:《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中

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均要承担法

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59条和第60条等

有关规定执行。

3.4中标供应商随时接受采购人现场实地考察。

4、合同签订

4.1中标供应商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包头市热力

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4.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订立合同条

件。

4.3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订立正式合同,并在7个工作

日内由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将合同副本同时报包头市政府采购

管理办公室及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4.4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采购人要将合同变更及终止内容以

书面形式同时报包头市财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包头市政府

采购中心备案。

5、其它

5.1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情况

进行检查。

5.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对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

现和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5.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对中标供应商实行信誉等级制度,

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作为下年度确定定点供应

商的依据之一。

5.4招标人要自觉接受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行政部门监督

检查。

5.5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

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

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对违法违规供应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

严重的,将暂停或取消其定点采购中标资格,直至将其列入不良

供应商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掺假伪劣煤炭的;

(2)煤炭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

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投标承诺供货的;

(4)没有按投标承诺的时限及日供货量及时供货的;

(5)没有按照承诺的供货价格及优惠条件签订采购合同并供

货的;

(6)煤炭市场价变动时,未及时书面告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

室进行相应价格调整的;

(7)借机乱涨价的;

(8)转让中标资格或虚开、代开发票的;

(9)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围标、串标影响采购人正常采购

活动的;

(10)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6、结算方式及付款:

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燃煤全部供齐且采购人验收合

格后15日凭磅单、化验单及发票一次性结清全部燃煤款。

7、付货方式: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将燃

煤全部送到指定地点。

第七章 评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原则

1.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1.2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优良且合理低报价的原则。

1.3只对有效标评定原则。

2、无效标原则

2.1投标文件没有进行密封和加盖密封章的。

2.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

2.3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

2.4未按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辨认不清的。

2.5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装订和份数不够的。

2.6 投标报价不合理,明显抬价或压价的。

2.7对投标初审和实质性内容没有做出全面响应的。

3、评标办法

3.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完

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方可作为有效标参与评标打

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燃煤质量、商务、售后

服务等因素采用打分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将投标人的投标

报价得分与服务、商务因素得分相加,总分最高者为中标供

应商,次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相

同者,则由评委会综合投标情况集体裁决确定。

3.2评分标准

3.2.1评分的标准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部分权重50

分、服务商务部分权重50分。评分分值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

四舍五入。

3.2.2具体评分办法:

(1)、报价得分:(最高50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为评委

会评定的合理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唱标前由评委会评

定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X 50% X 100

(2)、服务、商务得分:(最高50分)

一、供煤能力(26分):

1、煤炭经营者本年度与煤矿签订有供应合同且单笔数量在

5万吨以上的得2分;单笔数量在10万吨以上的得4分;单笔

数量在15万吨以上的得6分。(低于规定数量不得分,不累计加

分)

2、供应商应有充分的运输能力,采用汽运并长年与物流公

司有100辆运输车辆协议的得5分;采用铁路专线运输的得10

分(需提供本年度到包铁路运输合同原件、站台租赁合同原件)。

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最高得15分。

3、供应商应具备充足的煤炭储备能力,在包头地区拥有储

煤场地的且储煤场面积在10000m的得3分;储煤场面积每增加

2

10000m加1分,最高5分。(需提供储煤场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原件)

二、检测报告(4分)

满足招标文件煤炭质量要求,提供2010年本单位经营煤炭

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地市级或以上煤炭

质量检测部门)得4分。

三、服务及业绩(12分)

针对招标文件提出详细、周密、可行的煤炭供货服务方案的

得4分,提供2009-2010年以来同行业1000万元煤炭供货业绩

合同的每份得1分, 2000万元(含)以上每份得2分,最高得

8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五、企业财务报表(5分)

能够真实完整的提供2008-2009年年度财务报表得2分;财

务报表经中介审计机构审计后且出具审计报告的增加3分。

六、企业评优(3分)

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的得3分。

2

第八章 煤炭质量要求表

公司名称(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煤炭产地及矿名:

煤炭

名称

种类

到场低位发热量5300大卡以上,硬度高

全硫份0.30%;全水分<10%;

原煤

精煤

灰份<8%;挥发份28—38%之间;

含炭量大于48%;

3cm以下的碎煤必须在10%以下;

燃烧过程中有害气体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

准。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第九章 供货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煤炭质量必须达到投标承诺质量和

采购人要求的质量,不允许以次充好。

2.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运来的煤的数量及各项指标进行不

定期的抽查,煤质化验以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化验室化验值为依

据;如发生争议时需经过市级以上质量检验专业机构进行仲裁;

煤炭数量以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青山热源厂地磅计量为依据,如质

量及日供应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由采购人指定验收地点,采购人、供应商负责共同在场验

收,煤的数量以采购人过磅数据为依据,煤的质量以500吨为一

个采样单元,按该采样化验值推定该单元质量是否达标,同时配

合随机单车抽验。

4.供应商所供煤符合质量要求,市热力总公司按招标文件规

定结算付款;采购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没有支付,供应商有权要

求采购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欠款损失。

5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接到需方用煤通知后48小时内开始按

量供煤,并运输到指定地点。

6供应商所提供煤的质量必须达到需方要求,如出现质量不

达标,低位发热量每低于标准100大卡的,从中标单价减少20

元;低位发热量低于4800大卡,拒付煤款。

附件1:

政 府 采 购 承 诺 书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招标编号

BTCG2010-Z075-H072)的要求,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保证依据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

按中标价格及时向采购人单位提供采购项目和服务,且不在中标

协议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二、保证在供货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履约供货。

三、我公司同意采购中心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

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价以及相关的信息。

四、如发现我公司因自身原因违反采购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

有关规定或承诺,对包头市热力总公司生产、声誉造成影响的,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采购中心有权根据有关

规定对我公司进行处罚,直至停止我公司中标供应商资格,情节

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书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已收到招标编号为

BTCG2010-Z075-H072

的招标文

件,我方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均予以承认。

一、愿以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 元的总

报价提供政府采购货物明细表中所列的项目。

二、交货期限: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供货。

三、付款方式: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等附后:

五、质量及售后服务方案附后:

六、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已汇入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如我方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同意保证金被没收。

七、如果我方中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

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

投 标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 行 帐 号:

地 址: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报价表*

公司名称(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煤炭产地及矿名:

煤炭

名称

种类

到场低位发热量5300大卡以上,高

硬度。

全硫份0.30%;全水分<10%;

精煤

原煤

灰份<8%;挥发份28—38%之间;

含炭量大于48%;

3cm以下的碎煤必须在10%以下;

燃烧过程中有害气体不能超过国家

规定的标准。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元/吨

单价 总价

附件4:

委 托 代 理 人 授 权 书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授

权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办理的一切社会公务活动,具有法律

效力。

授权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年龄: ;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

生产销售或煤场地点证明

公司名称(盖公章):

生产销售网点:(1)地点(2)联系人(3)电话(4)传真

煤场地点:(1)地点(2)联系人(3)电话(4)传真

附:生产销售煤炭场地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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