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发(作者:海隽美)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OA协同办公系统
网上公文流转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8.11.19
• 【字 号】四政办函〔2018〕92号
• 【施行日期】2018.11.1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OA协同办公系统网上公
文流转工作的通知
四政办函〔2018〕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推行OA协同办公系统网上公文流转工作是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资源的重
要举措。该系统流转的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具备纸质公文、传统盖章同等法律效
力。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现已全面建成了OA协同办公系统网上公文传输系
统,完成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现将做好全市OA协
同办公系统网上电子公文流转应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全市OA协同办公系统网上公文传输工作从2018年11月26日正式运行。届
时,除涉密文件、信息、简报外,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受理各部门的纸质文件。除涉
密文件、信息外,向各部门下发的文件(含通告、通知、通报、批复、意见、函
等),以及转发、传阅的相关文件,一律使用电子公文。各部门上报的非涉密文
件,必须通过该系统报送,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只印发存档文件。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从OA协同办公系统中接收的电子公文为正式公文,与相
同内容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各部门在系统内制作传输的电子公文必须与签发的
纸质公文内容格式保持一致,并加盖电子印章。电子印章的管理等同于实物印章。
请各部门使用A4打印纸盖上本部门公章(注:必须清晰),于11月22日前报送
市政府办电子政务办公室,用于制作电子印章。
(二)系统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相关保密制度,禁止在办公系统中存储、处理、流转涉密公文,禁止利用
办公系统处理与公务无关的业务;禁止私自复制、转发、传阅电子公文。要严格按
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及《党政机关公文格
式》(GB/T 9704-2012)的有关规定报送公文,并附注联系人,联系电话。格式不
正确,质量不高的公文,一律退回处理。
(三)各地、各部门要安排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为公文收发管理员,负责
OA协同办公系统文件收发,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动其岗位,若有人员变动或人员
信息变化要及时将变更后的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管理员要保持手机或移
动终端每天24小时畅通且随身携带,OA协同办公系统收到文件时,系统将自动向
手机或移动终端发送短信提醒。公文收发管理员对系统内收发的文件应及时下载或
呈阅,不得延误或积压。因个人原因延误收发的责任自负。
(四)各地、各部门应配备专用电脑和彩色打印机,确保网上公文流转工作顺
利进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领导配备“E人E本”,进行网上公文签批。各部门
持有移动终端设备的人员岗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做好设备移交及报备工作。
(五)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做好辖区政府各部门的基本信息统计工
作,为下一步推进OA协同办公系统向基层延伸做好准备。
三、严格督查考核
全市OA协同办公系统网上公文传输工作开展后,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各
地、各部门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不使用该系统、应用水平与公文报送质
量低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请各地、各部门填写四平市OA协同办公系统用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
须填写单位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信息),于11月22日前同时报
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和文电科,纸制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杜凤(电子政务办),联系电话:3266990,186****1808。
联系人:刘衍(文电科),联系电话:3266558,157****7770。
附件:1. 四平市OA协同办公系统用户信息登记表
2. 县(市)区政府部门基本信息统计表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1
四平市OA协同办公系统用户信息登记表
单 位 姓名 职务 手机 备注
附件2
县(市)区政府部门基本信息统计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电子政务外网
是否已接入
2024年3月30日发(作者:海隽美)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OA协同办公系统
网上公文流转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8.11.19
• 【字 号】四政办函〔2018〕92号
• 【施行日期】2018.11.1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OA协同办公系统网上公
文流转工作的通知
四政办函〔2018〕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推行OA协同办公系统网上公文流转工作是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资源的重
要举措。该系统流转的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具备纸质公文、传统盖章同等法律效
力。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现已全面建成了OA协同办公系统网上公文传输系
统,完成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现将做好全市OA协
同办公系统网上电子公文流转应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全市OA协同办公系统网上公文传输工作从2018年11月26日正式运行。届
时,除涉密文件、信息、简报外,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受理各部门的纸质文件。除涉
密文件、信息外,向各部门下发的文件(含通告、通知、通报、批复、意见、函
等),以及转发、传阅的相关文件,一律使用电子公文。各部门上报的非涉密文
件,必须通过该系统报送,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只印发存档文件。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从OA协同办公系统中接收的电子公文为正式公文,与相
同内容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各部门在系统内制作传输的电子公文必须与签发的
纸质公文内容格式保持一致,并加盖电子印章。电子印章的管理等同于实物印章。
请各部门使用A4打印纸盖上本部门公章(注:必须清晰),于11月22日前报送
市政府办电子政务办公室,用于制作电子印章。
(二)系统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相关保密制度,禁止在办公系统中存储、处理、流转涉密公文,禁止利用
办公系统处理与公务无关的业务;禁止私自复制、转发、传阅电子公文。要严格按
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及《党政机关公文格
式》(GB/T 9704-2012)的有关规定报送公文,并附注联系人,联系电话。格式不
正确,质量不高的公文,一律退回处理。
(三)各地、各部门要安排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为公文收发管理员,负责
OA协同办公系统文件收发,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动其岗位,若有人员变动或人员
信息变化要及时将变更后的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管理员要保持手机或移
动终端每天24小时畅通且随身携带,OA协同办公系统收到文件时,系统将自动向
手机或移动终端发送短信提醒。公文收发管理员对系统内收发的文件应及时下载或
呈阅,不得延误或积压。因个人原因延误收发的责任自负。
(四)各地、各部门应配备专用电脑和彩色打印机,确保网上公文流转工作顺
利进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领导配备“E人E本”,进行网上公文签批。各部门
持有移动终端设备的人员岗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做好设备移交及报备工作。
(五)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做好辖区政府各部门的基本信息统计工
作,为下一步推进OA协同办公系统向基层延伸做好准备。
三、严格督查考核
全市OA协同办公系统网上公文传输工作开展后,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各
地、各部门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不使用该系统、应用水平与公文报送质
量低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请各地、各部门填写四平市OA协同办公系统用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
须填写单位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信息),于11月22日前同时报
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和文电科,纸制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杜凤(电子政务办),联系电话:3266990,186****1808。
联系人:刘衍(文电科),联系电话:3266558,157****7770。
附件:1. 四平市OA协同办公系统用户信息登记表
2. 县(市)区政府部门基本信息统计表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1
四平市OA协同办公系统用户信息登记表
单 位 姓名 职务 手机 备注
附件2
县(市)区政府部门基本信息统计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电子政务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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