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发(作者:慈千雁)
铁科院东郊住宅公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东郊职工住
宅工程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DJW2017-013
1.采购条件
1.1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东郊职工住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分别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获得的工程建设
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临建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
《关于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酒仙桥北路1号院职工住宅工程物资申请计划的批
复》(电建物【2017】第38号)意见,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铁科院东郊住宅项目部作为采购人现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采购组织形式
由采购人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采购平台(
)自行组织,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酒仙桥北路1号院职工住宅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
仙桥北路一号铁科院试验中心内,东临试验线路,南临试验中心办公区,西临
现状南春路,北临铁道博物馆。本项目分为住宅楼、地下车库及配套的居住公
共服务设施等三种不同性质用房,共计建筑面积145504.03m2,住宅楼部分为
三栋18层,一栋12层,地下3层,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部分两层,
框架结构;配套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包含7#、8#、9#、10#为配套公建,框架
结构。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设计单位为北京都林国际工程设
计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铁科院东郊住宅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已于2017年2月15日开工,计划竣
工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临时设施用彩钢板房、空气能设备,包件划分、物资名
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
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彩板房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
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
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投标物资生产、安装资质证书,通过IS09001
质量、IS0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
效。
3.1.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月生产、安装彩钢板房15000平米能力。
3.1.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015、2016年销
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
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2024年3月30日发(作者:慈千雁)
铁科院东郊住宅公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东郊职工住
宅工程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DJW2017-013
1.采购条件
1.1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东郊职工住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分别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获得的工程建设
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临建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
《关于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酒仙桥北路1号院职工住宅工程物资申请计划的批
复》(电建物【2017】第38号)意见,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铁科院东郊住宅项目部作为采购人现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采购组织形式
由采购人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采购平台(
)自行组织,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酒仙桥北路1号院职工住宅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
仙桥北路一号铁科院试验中心内,东临试验线路,南临试验中心办公区,西临
现状南春路,北临铁道博物馆。本项目分为住宅楼、地下车库及配套的居住公
共服务设施等三种不同性质用房,共计建筑面积145504.03m2,住宅楼部分为
三栋18层,一栋12层,地下3层,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部分两层,
框架结构;配套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包含7#、8#、9#、10#为配套公建,框架
结构。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设计单位为北京都林国际工程设
计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铁科院东郊住宅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已于2017年2月15日开工,计划竣
工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临时设施用彩钢板房、空气能设备,包件划分、物资名
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
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彩板房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
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
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投标物资生产、安装资质证书,通过IS09001
质量、IS0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
效。
3.1.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月生产、安装彩钢板房15000平米能力。
3.1.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015、2016年销
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
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