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4日发(作者:乌孙安歌)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诉夏普株式会社等标准
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纠纷案
文章属性
• 【案 由】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
• 【案 号】(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517号
•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二审
• 【裁判时间 】2021.08.19
裁判规则
一、在确定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纠纷的管辖时,可以考虑当事人就涉案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磋商时的意愿范围,许可磋商所涉及的标准必要专利权利授予国
及分布比例,涉案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者的主要实施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营收来
源地、许可磋商地,当事人可供扣押或可供执行财产所在地等。
二、在当事人具备达成全球许可的意愿且纠纷与中国具有更密切联系时,即便
当事人未达成管辖合意,中国法院仍有权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标准必要专利全
球许可条件作出裁决。
正文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诉夏普株式会社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
纷管辖权异议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51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夏普株式会社(SharpCorporation)。住所地:日本国
大阪府堺市堺区匠町1番地。
代表人:野村胜明,该株式会社执行副总裁、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庆辉,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立,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JapanCorporation)。住所
地:日本国大阪市阿倍野区西田边町1丁目19-20号。
代表人:高原直幸,该株式会社法律部部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志兴,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
和国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媛芳,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26号卓越后海金融中心7
层。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宇峰,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欢,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上诉人夏普株式会社、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因与被上诉人OPPO广东移动通
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PPO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4年4月14日发(作者:乌孙安歌)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诉夏普株式会社等标准
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纠纷案
文章属性
• 【案 由】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
• 【案 号】(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517号
•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二审
• 【裁判时间 】2021.08.19
裁判规则
一、在确定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纠纷的管辖时,可以考虑当事人就涉案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磋商时的意愿范围,许可磋商所涉及的标准必要专利权利授予国
及分布比例,涉案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者的主要实施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营收来
源地、许可磋商地,当事人可供扣押或可供执行财产所在地等。
二、在当事人具备达成全球许可的意愿且纠纷与中国具有更密切联系时,即便
当事人未达成管辖合意,中国法院仍有权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标准必要专利全
球许可条件作出裁决。
正文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诉夏普株式会社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
纷管辖权异议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51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夏普株式会社(SharpCorporation)。住所地:日本国
大阪府堺市堺区匠町1番地。
代表人:野村胜明,该株式会社执行副总裁、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庆辉,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立,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JapanCorporation)。住所
地:日本国大阪市阿倍野区西田边町1丁目19-20号。
代表人:高原直幸,该株式会社法律部部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志兴,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
和国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媛芳,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26号卓越后海金融中心7
层。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宇峰,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欢,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上诉人夏普株式会社、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因与被上诉人OPPO广东移动通
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PPO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