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2日发(作者:及鸿畴)
污水处理费单价调价公式
调价公式:P
n
= P
0
×K
其中:
日期n:调价年份
日期0:基准年。对第1次调价,其基准年即为开始
商业运营的第一年,对于第1次调价后的调价来说,其基准
年为此次之前的调价所对应的年期
P
n
为第n年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
K 为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调价系数,依据以下
公式确定:
K= C
1
×(E
n
/E
0
)+C
2
×(L
n
/L
0
)+C
3
×(Ch
n
/Ch
0
)+C
4
×
(Tax
n
/Tax
0
)+ (M
n
/M
0
)+C
5
×(CPI
n-1
/CPI
0
)
C1是电费在价格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C2是人工费在价格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C3是化学药剂费在价格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C4是企业税收在价格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C5是价格构成中除电费用、人工费用、化学药剂费
用、污泥处置和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它因子在价格构成中所
占的比例。
C1+C2+C3+C4+C5 =1
E
n
:第n年时项目公司的电力费用指数(项目公司所
付的每度动力电电价)。
E
0
:基年时项目公司的电力费用指数(项目公司所付
的每度动力电电价)。
L
n
:第n年时东营市统计局编制的《东营市市统计年
鉴》中公布的“市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电力、煤气和水的
生产和供应”对应的全市职工人均劳动工资水平为准(注:只
有在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强制要求增加或减少职工工资的
情况下,人工工资的变化才会导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的调
整。)。
L
0
:基年时东营市统计局编制的《东营市统计年鉴》
中公布的“《市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电力、煤气和水的生
产和供应”对应的全市职工人均劳动工资水平为准。
Ch
n
:第n年时东营市统计局编制的《东营市统计年
鉴》中公布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化工
原料类”对应的化学药剂平均价格(注:以国产絮凝剂价格为
准。)。
Ch
0
:基年时东营市统计局编制的《东营市统计年鉴》
中公布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化工原料
类”对应的化学药剂平均价格。
Tax
n
:第n年份项目公司适用的所得税与增值税综
合税率。
Tax
0
:基年份项目公司适用的所得税与增值税综合
税率 (注:项目公司开始运营时,享受国家、当地政府和有
关部门颁发的适用于项目公司的关于土地和税收等内容的
有关优惠政策。) 。
M
n
:第n年的污泥处置成本,以东营市政府公布的
污泥处置费为基准。
M
0
:基年的污泥处置成本。
CPI
n-1
:第n-1年时东营市统计局编制的《东营市统
计年鉴》中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指数”第n-1
年相对应的指数。
CPI
0
:基年时东营市统计局编制的《东营市统计年
鉴》中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指数”前1年相对应
的指数。 于签署日时C
1
、C
2
、C
3
、 C
4
、 C
5
的值为:
C
1
=10%
C
2
=50%
C
3
=20%
C
4
=10%
C
5
=10%
2024年4月22日发(作者:及鸿畴)
污水处理费单价调价公式
调价公式:P
n
= P
0
×K
其中:
日期n:调价年份
日期0:基准年。对第1次调价,其基准年即为开始
商业运营的第一年,对于第1次调价后的调价来说,其基准
年为此次之前的调价所对应的年期
P
n
为第n年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
K 为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调价系数,依据以下
公式确定:
K= C
1
×(E
n
/E
0
)+C
2
×(L
n
/L
0
)+C
3
×(Ch
n
/Ch
0
)+C
4
×
(Tax
n
/Tax
0
)+ (M
n
/M
0
)+C
5
×(CPI
n-1
/CPI
0
)
C1是电费在价格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C2是人工费在价格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C3是化学药剂费在价格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C4是企业税收在价格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C5是价格构成中除电费用、人工费用、化学药剂费
用、污泥处置和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它因子在价格构成中所
占的比例。
C1+C2+C3+C4+C5 =1
E
n
:第n年时项目公司的电力费用指数(项目公司所
付的每度动力电电价)。
E
0
:基年时项目公司的电力费用指数(项目公司所付
的每度动力电电价)。
L
n
:第n年时东营市统计局编制的《东营市市统计年
鉴》中公布的“市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电力、煤气和水的
生产和供应”对应的全市职工人均劳动工资水平为准(注:只
有在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强制要求增加或减少职工工资的
情况下,人工工资的变化才会导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的调
整。)。
L
0
:基年时东营市统计局编制的《东营市统计年鉴》
中公布的“《市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电力、煤气和水的生
产和供应”对应的全市职工人均劳动工资水平为准。
Ch
n
:第n年时东营市统计局编制的《东营市统计年
鉴》中公布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化工
原料类”对应的化学药剂平均价格(注:以国产絮凝剂价格为
准。)。
Ch
0
:基年时东营市统计局编制的《东营市统计年鉴》
中公布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化工原料
类”对应的化学药剂平均价格。
Tax
n
:第n年份项目公司适用的所得税与增值税综
合税率。
Tax
0
:基年份项目公司适用的所得税与增值税综合
税率 (注:项目公司开始运营时,享受国家、当地政府和有
关部门颁发的适用于项目公司的关于土地和税收等内容的
有关优惠政策。) 。
M
n
:第n年的污泥处置成本,以东营市政府公布的
污泥处置费为基准。
M
0
:基年的污泥处置成本。
CPI
n-1
:第n-1年时东营市统计局编制的《东营市统
计年鉴》中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指数”第n-1
年相对应的指数。
CPI
0
:基年时东营市统计局编制的《东营市统计年
鉴》中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指数”前1年相对应
的指数。 于签署日时C
1
、C
2
、C
3
、 C
4
、 C
5
的值为:
C
1
=10%
C
2
=50%
C
3
=20%
C
4
=10%
C
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