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发(作者:脱丽文)
产业科技创新 1):57~58,62
第2卷 第1期
2020,2(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57
小米的双重股权结构
胡玉川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 南昌 330013)
摘要:为了保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小米企业实行了不同于同股同权结构的模式,而是将股份划分为具有高投票权的
部分和具有低投票权的部分,文章将分析小米企业的简介,什么是双重股权结构,小米企业实行双重股权结构的三
大原因即保有企业控制权,筹集资本的需要,保证创始团队的话语权。并从创始团队,公众股东,企业价值和恶意
收购的角度阐明实行双重股权结构给小米企业带来了怎样的影响,之后再提出有三大建设性的建议--优化股权结
构设计,完善监管约束制度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关键词:双重股权结构;小米企业;创始团队
中图分类号:F426.63;F83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6164(2020)01-0057-03
1 小米发展现状
1.1 公司简介
2010年3月3日,一家主要侧重于互联网智能
硬件,电子产品的研发,高端互联网智能手机,互联
网智能电视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型企业——深圳市小米
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诞生了。深圳市小米科技有限公司
致力于创造了以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开发为技术核心
进行自主开发手机操作系统、发烧友共同参与开发手
机技术改进的商业模式。“为发烧而生”是深圳市小
米的一个核心产品和概念。深圳市小米科技有限公司
的宗旨和愿景之一就是“让每个人都能享受科技的乐
趣”。2018年7月9日,小米在中国香港交易所有限
公司主板成功上市,是港交所有限公司上市制度改革
后第一家完全采用不同的投票权结构的中国上市公司
企业。
1.2 产品服务
结构,通过双重二元股权结构的控制可以使投资者达
到通过有效分离现金流和公司控制权而对现金流和公
司资本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的根本目的。双重股权结
构不同于同股同投票权的二元股权结构。双重的股
权结构将公司股份所有权分为高投票权和低投票权两
种,并且它不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的公司政策。当然,高的拥有投票权的公司股票可以
拥有更多的股份和权利,相反,低的拥有投票权可以
拥有较少的权利。
2.2 小米的双重股权结构
如图2所示,根据今年小米一份公开招股书的主
要内容可以披露,小米的前五大主要投资股东分别应
该是雷军、晨兴科技资本、小米科技联合资本投资及
共同创始人、林斌、DST和以及启明科技创投。
图2 小米股权结构图
图1 小米产品种类图
将所有员工持股计划的期权池计算在内剔除的
话,雷军,晨兴资本。林斌,DST,启明创投共合计持
股比例超过30%,如果将员工持股计划的期权池都计
算在内的话,这五大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就有可能会
开始收到大幅度的稀释,其中,CEO雷军的合计持股
比例将可能会分别下降到28%,晨兴资本和林斌持股
的比例也将会分别被下降到15.35%和11.9%,DST和
启明创投和林斌合计持股的比例也将会降到不足10%。
如图1所示,小米的手机产品主要可以分为拥有
小米手机硬件平台产品和拥有小米手机软件产品服务
平台产品这两类。
2 小米的资本结构——双重股权结构
2.1 何为双重股权结构
双重股权结构”也可以叫双重股权制,二元股权
作者简介:胡玉川(1998- ),女,在读本科,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
58产业科技创新 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Vol.2 No.1
根据双重的股权结构,小米的股票就被分为了有高投
票权的a类股份和同时具有低投票权的b类股票,对
于拥有小米的企业来说,在投票的过程中,高投票权
的a类股份每股至少可以比小米多投十票,但是低投
票权的b类股份每股至少只能比小米多投一票,这样
一来,CEO雷军的实际控股权利就已经超过了50%,
成为了整个小米企业的实际控股人和股东。
2.3 小米手机实行双重股权结构的主要原因
2.3.1 保证企业的控制权
小米集团企业在2018年5月在香港提交了招股
说明书。2018年7月,小米集团企业正式成为第一
家在港交所成功上市实行双重股权结构的中国集团企
业,所以小米集团企业在市场上实行双重的股权结构
成功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就是通过双重股权结构的
方式来保证对小米集团企业的经营和控制权,避免了
控制权被过分稀释的不良后果。
2.3.2 筹集资本的需要
每个企业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总是要进行一
次又一次的融资,在融资的过程中,股权会得到一次
又一次的稀释。为了能在筹集资本的同时又避免股权
被稀释,所以一些企业可以采取双重股权结构,将股
份划分为具有高投票权和具有低投票权的这两种。通
过这样的形式,企业不仅能在发展的过程中融资,而
且不用担心股权会被稀释。
2.3.3 保证创始人的话语权
由于小米创始人CEO雷军的创始人股份并不足以
在小米公司中直接享有创始人的一票否决权,为了更
好地保障小米企业创始人和股东对小米企业的最终控
制权,小米的创始团队通过双重股权结构的方式来保
护和提高自己在小米公司的创始人话语权。通过双重
的股权结构,CEO雷军对自己在小米企业的创始人享
有了一票否决权,提高了在小米企业的创始人话语权,
保证了自己在公司中和小米的创始人地位,避免了由
于创始人的筹资问题带来的创始人股权被稀释从而大
大降低了在小米企业的创始人地位的尴尬局面。
3 小米双重股权结构的重要影响
3.1 对创始团队的影响
同创始人股东拥有相同权的创始人结构很容易导
致使小米企业在不断地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逐渐稀释
了创始人团队的股份和控制权,因为随着创始人的股
东越来越多,创始人股东对于团队的所有股份相对地
的控制权会因此有一定的程度比例上的减少和下降,
创始团队也相对地会因此无能为力,但是通过双重的
股权结构,小米的创始团队对于小米企业拥有了更多
的实际控制权,创始人的团队不仅甚至可以直接决定
小米公司的一般经营事项,也甚至可以直接决定小米
公司的重要经营事项。
3.2 对公众股东的影响
在同股同权的结构下,管理层根据委托代理理论,
很容易通过关联交易等行为掏空企业的利润,对公众
股东造成伤害。在双重股权结构下,具有高投票权的
股东更容易操纵公司,损害公众股东的利益。或许有
些创始人股东会局限于眼前的利益,置公司的长远利
益于不顾,通过一些手段将公司的市值虚高,再找到
合适的机会时,将公司拿去出售,从而自己可以获得
高额的收益,如此最终,公众股东的利益就会严重的
损害。
3.3 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在同股同权的结构下,每份股份都享有相同的效
力。在企业的长期发展中,倘若有收益较高的关键性
项目,采用同股同权的结构,创始人团队的股份不断
地被稀释,面对如此关键的局面,他们无法充分地行
使对企业的表决权,可能会因为股权的原因而使公司
错过具有高收益性的关键性项目。如果实行双重股权
结构,创始人团队可以充分地实行对企业的表决权,
从而可以掌控企业发展的大方向,有利于企业长期稳
定的发展,避免企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错失良好的发
展机会。
3.4 避免恶意收购
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总会有企业相对
其进行恶意收购。在传统的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政
策下,其他公司很容易地就可以通过大量购买公司股
票从而达到恶意收购的目的,持有大量的股票意味着
对企业的控制权就大。但是在双重股权结构下,越多
的股份并不意味着更多的投票权,投票权可以通过将
股份划分为具有高投票权和低投票权两种转移到具有
高投票权的原始股东手中,让他们实时掌握对企业的
控制权,避免外来者的恶意侵入。
4 小米双重收购股权结构的投资战略建议
4.1 优化股权结构设计
股权结构的制定和选择往往会直接影响国内到民
营公司的发展前景,股权结构不合理的话很容易就会
导致民营企业内部因为互相争夺公司控制权而混乱的
竞争局面。现如今,在港交所,双重股权结构的企业
和上市公司也都可以进行融资,国内的民营企业也可
以充分借鉴小米集团等企业双重股权结构的特点和优
(下转第62页)
62产业科技创新 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Vol.2 No.1
尽管这三年中水渔业的净利润是正值,但其经济利润已
为负。而该公司2015年EVA之所以高于净利润是因为
原控股股东张福赐当时占用了公司巨额的资金,生产因
此受到了阻碍。同时当时公司为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账
款计提了2.63亿元的坏账准备,而该坏账准备在计算
EVA值时已经过调整。故若使用传统的业绩评价指标体
系来对中水渔业的业绩进行评价就会使得该公司的盈利
水平被高估,无法向外界展示该公司真实的盈利水平。
EVA将企业的股本资本当做成本予以考量,对企
业经营业绩的反映更加真实。从上表可以看出,尽管
近三年来中水渔业的净利润水平呈现上升趋势且都大
于0,但其实其EVA值已经是处于负值的状态,说明
该公司并没有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股东财富已经受
到了损害,这对于股东来说是不利的。而从该公司近
几年来的财务报表可知,该公司每年的营业收入基本
都要低于其营业成本,之所以每年还会有净利润,主
要是靠比较高的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这与国家对
农业上市公司的政策性补助密不可分。
东和管理层被利润表象所迷惑,使企业在价值已经受
到损伤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止损,股东财富因此受到损
害,而经济增加值则可以反映出企业的真实业绩水平,
故为了使股东真实的了解企业的价值与盈利能力,以
经济增加值作为企业业绩评价参考指标更具优越性。
参考文献:
[1] 赵俊芳,孟斯琴. 农业上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研究[J]. 内
蒙古统计,2010,28(2):35-36.
[2] 张博超. 造纸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以C公司为
例[D]. 贵阳:贵州财经大学,2018(5).
[3] 陈俊英,罗华伟. 农业上市公司业绩评价[J]. 现代商贸工
业,2008,21(7):176-177.
[4] 张春美,张晓薇,陈伯琼. 基于EVA的我国农业上市公司
业绩评价实证分析[J]. 中国农业会计,2014,24(5):
47-51.
[5] 李明杰. 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业绩评价研究[D]. 长沙:中
南林业科技大学,2012.
[6] 万家元. 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业绩综合评价分析[J]. 科学决
策,2009,16(4):58-65.
4 结论
利润虚增使得企业内部真实情况被掩盖,公司股
(上接第58页)
越性,将其股票结构划分为高持有投票权的和低投票
权的,避免因为公司控制权的优越性等问题而直接影
响到民营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4.2 完善监管约束制度
完善监管约束制度来降低代理成本。在双重股权
结构中,具有高投票权的股东可以用较少的资本得到
公司的控制权,而具有低投票权的股东则没有这种优
惠。这样一来,在决策的过程中,低投票权的股东不
能获得高投票权股东的目的,从而会导致信息的不对
称。低投票权股东的权益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损害。
所以,企业应该完善监管约束制度,让具有低投票权
的股东也掌握更充分的信息,维护低投票权股东的利
益。
4.3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在同股东拥有相同投票权的创始人结构下,每份
创始人股份拥有的投票权都应该是基本相等的,但在
双重的股权结构下,将创始人股份投票权划分为具有
高投票权的和划分为具有低投票权的,这样虽然充分
保护了原始的大股东或者独立的创始人管理团队的整
体利益,维护了他们的利益和话语权,保障了他们对
创始人公司的最终控制权,但却明显地忽视了中小股
东的整体利益,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很难在双重的股
权结构下及时得到有效维护,因此,企业在设计和实
参考文献:
[1] 唐毅泓,董贺. 我国实施双重股权结构的分析及建议[J].
现代商业,2018,13(6):139-141.
[2] 牛晓童,于培友. 双重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研究——以小米公司为例[J]. 商业会计,2019,40
(16):41-43.
[3] 成睿. 小米集团企业价值评估研究[D]. 广州,华南理工大
学,2019.
[4] 李宏宇. 小米公司盈利模式及其财务评价研究[D]. 兰州,
兰州财经大学,2019.
[5] 张琳,王子敏. 小米手机的品牌战略[J]. 中国集体经济,
2019,35(31):71-72.
[6] 蔡蕊蕊. 小米公司案例研究——基于小米格力的十亿赌局
[J]. 审计与理财,2019,36(06):44-46.
[7] 何谨. 小米估值下调背后的商业模式思考[J]. 科技智囊,
2018,24(8):30-41.
[8] 平景益,杨柠睿,贾智超. 从小米的起落分析小米商业模
式的变化[J]. 商场现代化,2019,48(10):21-22.
施双重的股权结构时,应当建立和完善创始人信息的
披露管理制度,充分地披露创始人相关的信息,让中
小股东及时地掌握创始人信息,避免中小股东造成了
信息不对称的尴尬局面。
2024年4月24日发(作者:脱丽文)
产业科技创新 1):57~58,62
第2卷 第1期
2020,2(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57
小米的双重股权结构
胡玉川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 南昌 330013)
摘要:为了保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小米企业实行了不同于同股同权结构的模式,而是将股份划分为具有高投票权的
部分和具有低投票权的部分,文章将分析小米企业的简介,什么是双重股权结构,小米企业实行双重股权结构的三
大原因即保有企业控制权,筹集资本的需要,保证创始团队的话语权。并从创始团队,公众股东,企业价值和恶意
收购的角度阐明实行双重股权结构给小米企业带来了怎样的影响,之后再提出有三大建设性的建议--优化股权结
构设计,完善监管约束制度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关键词:双重股权结构;小米企业;创始团队
中图分类号:F426.63;F83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6164(2020)01-0057-03
1 小米发展现状
1.1 公司简介
2010年3月3日,一家主要侧重于互联网智能
硬件,电子产品的研发,高端互联网智能手机,互联
网智能电视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型企业——深圳市小米
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诞生了。深圳市小米科技有限公司
致力于创造了以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开发为技术核心
进行自主开发手机操作系统、发烧友共同参与开发手
机技术改进的商业模式。“为发烧而生”是深圳市小
米的一个核心产品和概念。深圳市小米科技有限公司
的宗旨和愿景之一就是“让每个人都能享受科技的乐
趣”。2018年7月9日,小米在中国香港交易所有限
公司主板成功上市,是港交所有限公司上市制度改革
后第一家完全采用不同的投票权结构的中国上市公司
企业。
1.2 产品服务
结构,通过双重二元股权结构的控制可以使投资者达
到通过有效分离现金流和公司控制权而对现金流和公
司资本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的根本目的。双重股权结
构不同于同股同投票权的二元股权结构。双重的股
权结构将公司股份所有权分为高投票权和低投票权两
种,并且它不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的公司政策。当然,高的拥有投票权的公司股票可以
拥有更多的股份和权利,相反,低的拥有投票权可以
拥有较少的权利。
2.2 小米的双重股权结构
如图2所示,根据今年小米一份公开招股书的主
要内容可以披露,小米的前五大主要投资股东分别应
该是雷军、晨兴科技资本、小米科技联合资本投资及
共同创始人、林斌、DST和以及启明科技创投。
图2 小米股权结构图
图1 小米产品种类图
将所有员工持股计划的期权池计算在内剔除的
话,雷军,晨兴资本。林斌,DST,启明创投共合计持
股比例超过30%,如果将员工持股计划的期权池都计
算在内的话,这五大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就有可能会
开始收到大幅度的稀释,其中,CEO雷军的合计持股
比例将可能会分别下降到28%,晨兴资本和林斌持股
的比例也将会分别被下降到15.35%和11.9%,DST和
启明创投和林斌合计持股的比例也将会降到不足10%。
如图1所示,小米的手机产品主要可以分为拥有
小米手机硬件平台产品和拥有小米手机软件产品服务
平台产品这两类。
2 小米的资本结构——双重股权结构
2.1 何为双重股权结构
双重股权结构”也可以叫双重股权制,二元股权
作者简介:胡玉川(1998- ),女,在读本科,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
58产业科技创新 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Vol.2 No.1
根据双重的股权结构,小米的股票就被分为了有高投
票权的a类股份和同时具有低投票权的b类股票,对
于拥有小米的企业来说,在投票的过程中,高投票权
的a类股份每股至少可以比小米多投十票,但是低投
票权的b类股份每股至少只能比小米多投一票,这样
一来,CEO雷军的实际控股权利就已经超过了50%,
成为了整个小米企业的实际控股人和股东。
2.3 小米手机实行双重股权结构的主要原因
2.3.1 保证企业的控制权
小米集团企业在2018年5月在香港提交了招股
说明书。2018年7月,小米集团企业正式成为第一
家在港交所成功上市实行双重股权结构的中国集团企
业,所以小米集团企业在市场上实行双重的股权结构
成功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就是通过双重股权结构的
方式来保证对小米集团企业的经营和控制权,避免了
控制权被过分稀释的不良后果。
2.3.2 筹集资本的需要
每个企业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总是要进行一
次又一次的融资,在融资的过程中,股权会得到一次
又一次的稀释。为了能在筹集资本的同时又避免股权
被稀释,所以一些企业可以采取双重股权结构,将股
份划分为具有高投票权和具有低投票权的这两种。通
过这样的形式,企业不仅能在发展的过程中融资,而
且不用担心股权会被稀释。
2.3.3 保证创始人的话语权
由于小米创始人CEO雷军的创始人股份并不足以
在小米公司中直接享有创始人的一票否决权,为了更
好地保障小米企业创始人和股东对小米企业的最终控
制权,小米的创始团队通过双重股权结构的方式来保
护和提高自己在小米公司的创始人话语权。通过双重
的股权结构,CEO雷军对自己在小米企业的创始人享
有了一票否决权,提高了在小米企业的创始人话语权,
保证了自己在公司中和小米的创始人地位,避免了由
于创始人的筹资问题带来的创始人股权被稀释从而大
大降低了在小米企业的创始人地位的尴尬局面。
3 小米双重股权结构的重要影响
3.1 对创始团队的影响
同创始人股东拥有相同权的创始人结构很容易导
致使小米企业在不断地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逐渐稀释
了创始人团队的股份和控制权,因为随着创始人的股
东越来越多,创始人股东对于团队的所有股份相对地
的控制权会因此有一定的程度比例上的减少和下降,
创始团队也相对地会因此无能为力,但是通过双重的
股权结构,小米的创始团队对于小米企业拥有了更多
的实际控制权,创始人的团队不仅甚至可以直接决定
小米公司的一般经营事项,也甚至可以直接决定小米
公司的重要经营事项。
3.2 对公众股东的影响
在同股同权的结构下,管理层根据委托代理理论,
很容易通过关联交易等行为掏空企业的利润,对公众
股东造成伤害。在双重股权结构下,具有高投票权的
股东更容易操纵公司,损害公众股东的利益。或许有
些创始人股东会局限于眼前的利益,置公司的长远利
益于不顾,通过一些手段将公司的市值虚高,再找到
合适的机会时,将公司拿去出售,从而自己可以获得
高额的收益,如此最终,公众股东的利益就会严重的
损害。
3.3 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在同股同权的结构下,每份股份都享有相同的效
力。在企业的长期发展中,倘若有收益较高的关键性
项目,采用同股同权的结构,创始人团队的股份不断
地被稀释,面对如此关键的局面,他们无法充分地行
使对企业的表决权,可能会因为股权的原因而使公司
错过具有高收益性的关键性项目。如果实行双重股权
结构,创始人团队可以充分地实行对企业的表决权,
从而可以掌控企业发展的大方向,有利于企业长期稳
定的发展,避免企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错失良好的发
展机会。
3.4 避免恶意收购
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总会有企业相对
其进行恶意收购。在传统的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政
策下,其他公司很容易地就可以通过大量购买公司股
票从而达到恶意收购的目的,持有大量的股票意味着
对企业的控制权就大。但是在双重股权结构下,越多
的股份并不意味着更多的投票权,投票权可以通过将
股份划分为具有高投票权和低投票权两种转移到具有
高投票权的原始股东手中,让他们实时掌握对企业的
控制权,避免外来者的恶意侵入。
4 小米双重收购股权结构的投资战略建议
4.1 优化股权结构设计
股权结构的制定和选择往往会直接影响国内到民
营公司的发展前景,股权结构不合理的话很容易就会
导致民营企业内部因为互相争夺公司控制权而混乱的
竞争局面。现如今,在港交所,双重股权结构的企业
和上市公司也都可以进行融资,国内的民营企业也可
以充分借鉴小米集团等企业双重股权结构的特点和优
(下转第62页)
62产业科技创新 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Vol.2 No.1
尽管这三年中水渔业的净利润是正值,但其经济利润已
为负。而该公司2015年EVA之所以高于净利润是因为
原控股股东张福赐当时占用了公司巨额的资金,生产因
此受到了阻碍。同时当时公司为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账
款计提了2.63亿元的坏账准备,而该坏账准备在计算
EVA值时已经过调整。故若使用传统的业绩评价指标体
系来对中水渔业的业绩进行评价就会使得该公司的盈利
水平被高估,无法向外界展示该公司真实的盈利水平。
EVA将企业的股本资本当做成本予以考量,对企
业经营业绩的反映更加真实。从上表可以看出,尽管
近三年来中水渔业的净利润水平呈现上升趋势且都大
于0,但其实其EVA值已经是处于负值的状态,说明
该公司并没有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股东财富已经受
到了损害,这对于股东来说是不利的。而从该公司近
几年来的财务报表可知,该公司每年的营业收入基本
都要低于其营业成本,之所以每年还会有净利润,主
要是靠比较高的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这与国家对
农业上市公司的政策性补助密不可分。
东和管理层被利润表象所迷惑,使企业在价值已经受
到损伤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止损,股东财富因此受到损
害,而经济增加值则可以反映出企业的真实业绩水平,
故为了使股东真实的了解企业的价值与盈利能力,以
经济增加值作为企业业绩评价参考指标更具优越性。
参考文献:
[1] 赵俊芳,孟斯琴. 农业上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研究[J]. 内
蒙古统计,2010,28(2):35-36.
[2] 张博超. 造纸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以C公司为
例[D]. 贵阳:贵州财经大学,2018(5).
[3] 陈俊英,罗华伟. 农业上市公司业绩评价[J]. 现代商贸工
业,2008,21(7):176-177.
[4] 张春美,张晓薇,陈伯琼. 基于EVA的我国农业上市公司
业绩评价实证分析[J]. 中国农业会计,2014,24(5):
47-51.
[5] 李明杰. 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业绩评价研究[D]. 长沙:中
南林业科技大学,2012.
[6] 万家元. 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业绩综合评价分析[J]. 科学决
策,2009,16(4):58-65.
4 结论
利润虚增使得企业内部真实情况被掩盖,公司股
(上接第58页)
越性,将其股票结构划分为高持有投票权的和低投票
权的,避免因为公司控制权的优越性等问题而直接影
响到民营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4.2 完善监管约束制度
完善监管约束制度来降低代理成本。在双重股权
结构中,具有高投票权的股东可以用较少的资本得到
公司的控制权,而具有低投票权的股东则没有这种优
惠。这样一来,在决策的过程中,低投票权的股东不
能获得高投票权股东的目的,从而会导致信息的不对
称。低投票权股东的权益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损害。
所以,企业应该完善监管约束制度,让具有低投票权
的股东也掌握更充分的信息,维护低投票权股东的利
益。
4.3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在同股东拥有相同投票权的创始人结构下,每份
创始人股份拥有的投票权都应该是基本相等的,但在
双重的股权结构下,将创始人股份投票权划分为具有
高投票权的和划分为具有低投票权的,这样虽然充分
保护了原始的大股东或者独立的创始人管理团队的整
体利益,维护了他们的利益和话语权,保障了他们对
创始人公司的最终控制权,但却明显地忽视了中小股
东的整体利益,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很难在双重的股
权结构下及时得到有效维护,因此,企业在设计和实
参考文献:
[1] 唐毅泓,董贺. 我国实施双重股权结构的分析及建议[J].
现代商业,2018,13(6):139-141.
[2] 牛晓童,于培友. 双重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研究——以小米公司为例[J]. 商业会计,2019,40
(16):41-43.
[3] 成睿. 小米集团企业价值评估研究[D]. 广州,华南理工大
学,2019.
[4] 李宏宇. 小米公司盈利模式及其财务评价研究[D]. 兰州,
兰州财经大学,2019.
[5] 张琳,王子敏. 小米手机的品牌战略[J]. 中国集体经济,
2019,35(31):71-72.
[6] 蔡蕊蕊. 小米公司案例研究——基于小米格力的十亿赌局
[J]. 审计与理财,2019,36(06):44-46.
[7] 何谨. 小米估值下调背后的商业模式思考[J]. 科技智囊,
2018,24(8):30-41.
[8] 平景益,杨柠睿,贾智超. 从小米的起落分析小米商业模
式的变化[J]. 商场现代化,2019,48(10):21-22.
施双重的股权结构时,应当建立和完善创始人信息的
披露管理制度,充分地披露创始人相关的信息,让中
小股东及时地掌握创始人信息,避免中小股东造成了
信息不对称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