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发(作者:僪振)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程
Design code of communication for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s
DL/T 5080—1997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批准文号:电综[1998]32号
施行日期:1998年7月1日
前 言
SDJS8—84《水电厂通信设计技术规定》自1984年颁发试行以来,随着我国水利电力
事业的飞速发展,通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通信手段的多样
化,提高了通信网的可靠性、稳定性,通信设计的内容越来越多,要求也相应提高,原规定
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的要求。为使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做
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地传递各种信息,充分发挥水利水电工程
的综合效益,特修编原规定,并改名为《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程》。
本规程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的通信组成和通信方式选择,水电厂、梯级水电厂及水电厂群
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信、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通信的设计技术要求和规定;包括水利水电工
程所采用的各种通信方式,如电力线载波、微波、卫星、光纤及移动通信及通信专用电源的
技术规定;包括在通信设计中有关综合网络、设备布置、房屋建筑、防雷接地及测试仪器仪
表的配置等方面的技术规定和要求。
本规程与原规定相比较,取消了原规定中的“明线载波通信”、“无线电通信”、“音频线
路网络通信”及“水电厂专用有线通信”等共四章;新增加了“通信组成和通信方式选择”、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通信”、“微波通信”、“卫星通信地球站”、“移动通信”、“综合通信网
络”及“光纤通信”等共七章;在保留原规定的十章中其内容进行了大量的增删和修改,并
重新进行了编排。
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雷 曙
肖进荣 张国强 吴长森 罗 虹 王 勇
王 军 方 辉 皮淑范 岳立夫 陈承斌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
1 范 围
1.0.1 为适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需要,本规程就水利水电工程的通信组成和通信方式的选
择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以便统一通信设计技术标准。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
2 引 用 标 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GB2789—81 模拟微波接力通信系统网络接口基本技术要求
GB3376—82 电话自动交换网带内单频脉冲线路信号方式
GB3377—82 电话自动交换网多频记发器信号方式
GB3378—82 电话自动交换网用户信号方式
GB3379—82 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直流信号方式
GB3380—82 电话自动交换网铃流和信号音
GB3384—82 模拟载波通信系统网路接口参数
GB3971.2—83 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中继数字型线路信号方式
GB4110—83 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统
GB4824.1~4824.2—84 工业、科学和医疗射频设备无线电干扰允许值
GB6282—86 25~1000MHz陆地移动通信网通过用户线接入公用通信网的接口参数
GB6679—86 2048kbit/s 30路脉冲调制复用设备技术要求
GB7611—87 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统网络数字接口参数
GB13167—91 长途光缆通信系统进网要求
GB/T13996—92 光缆数字线路系统技术规范
GB50034—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J42—81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定
GBJ79—8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CECS09—89 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
DL5025—93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DL/T5051—1996 水利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计规定
GYJ41—80 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
GF005—94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接入公用电话自动交换网的接口技术要求
SDGJ75—86 电力线载波通道设计技术规定
SDJ278—90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Z006—92 移动电话网路技术体制(试行)
TZ009—92 无线电寻呼网技术体制
XT004—94 无线集群系统技术要求
YDJ24—88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YDJ1—89 邮电部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
YDJ21—89 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
YD343—90 点对多点数字微波通信系统进网要求
YD2001—92 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YD2007—93 公用移动电话工程设计规范
ISO/IEC 11801:1995 客户建筑物电缆通用敷设要求(Information technoloy generic
cabling customer premies)
3 总 则
3.0.1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设计中应采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鉴定合格的设备不得选用。
3.0.2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应考虑远、近期结合,并与所在系统的发展规划相适应。
2024年5月8日发(作者:僪振)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程
Design code of communication for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s
DL/T 5080—1997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批准文号:电综[1998]32号
施行日期:1998年7月1日
前 言
SDJS8—84《水电厂通信设计技术规定》自1984年颁发试行以来,随着我国水利电力
事业的飞速发展,通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通信手段的多样
化,提高了通信网的可靠性、稳定性,通信设计的内容越来越多,要求也相应提高,原规定
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的要求。为使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做
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地传递各种信息,充分发挥水利水电工程
的综合效益,特修编原规定,并改名为《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程》。
本规程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的通信组成和通信方式选择,水电厂、梯级水电厂及水电厂群
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信、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通信的设计技术要求和规定;包括水利水电工
程所采用的各种通信方式,如电力线载波、微波、卫星、光纤及移动通信及通信专用电源的
技术规定;包括在通信设计中有关综合网络、设备布置、房屋建筑、防雷接地及测试仪器仪
表的配置等方面的技术规定和要求。
本规程与原规定相比较,取消了原规定中的“明线载波通信”、“无线电通信”、“音频线
路网络通信”及“水电厂专用有线通信”等共四章;新增加了“通信组成和通信方式选择”、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通信”、“微波通信”、“卫星通信地球站”、“移动通信”、“综合通信网
络”及“光纤通信”等共七章;在保留原规定的十章中其内容进行了大量的增删和修改,并
重新进行了编排。
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雷 曙
肖进荣 张国强 吴长森 罗 虹 王 勇
王 军 方 辉 皮淑范 岳立夫 陈承斌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
1 范 围
1.0.1 为适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需要,本规程就水利水电工程的通信组成和通信方式的选
择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以便统一通信设计技术标准。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
2 引 用 标 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GB2789—81 模拟微波接力通信系统网络接口基本技术要求
GB3376—82 电话自动交换网带内单频脉冲线路信号方式
GB3377—82 电话自动交换网多频记发器信号方式
GB3378—82 电话自动交换网用户信号方式
GB3379—82 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直流信号方式
GB3380—82 电话自动交换网铃流和信号音
GB3384—82 模拟载波通信系统网路接口参数
GB3971.2—83 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中继数字型线路信号方式
GB4110—83 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统
GB4824.1~4824.2—84 工业、科学和医疗射频设备无线电干扰允许值
GB6282—86 25~1000MHz陆地移动通信网通过用户线接入公用通信网的接口参数
GB6679—86 2048kbit/s 30路脉冲调制复用设备技术要求
GB7611—87 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统网络数字接口参数
GB13167—91 长途光缆通信系统进网要求
GB/T13996—92 光缆数字线路系统技术规范
GB50034—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J42—81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定
GBJ79—8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CECS09—89 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
DL5025—93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DL/T5051—1996 水利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计规定
GYJ41—80 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
GF005—94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接入公用电话自动交换网的接口技术要求
SDGJ75—86 电力线载波通道设计技术规定
SDJ278—90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Z006—92 移动电话网路技术体制(试行)
TZ009—92 无线电寻呼网技术体制
XT004—94 无线集群系统技术要求
YDJ24—88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YDJ1—89 邮电部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
YDJ21—89 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
YD343—90 点对多点数字微波通信系统进网要求
YD2001—92 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YD2007—93 公用移动电话工程设计规范
ISO/IEC 11801:1995 客户建筑物电缆通用敷设要求(Information technoloy generic
cabling customer premies)
3 总 则
3.0.1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设计中应采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鉴定合格的设备不得选用。
3.0.2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应考虑远、近期结合,并与所在系统的发展规划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