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发(作者:扶痴柏)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
战略,着力培育壮大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打造一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
技人才后备军,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
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提供科技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实施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旨在发现和培养一批
政治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科研水平和管理能
力,成为国家战略人才后备力量。
第三条新星计划包括创新新星和创业新星两类,每年开展一次推荐评审工
作。通过“人才+项目”支持模式,支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工程技
术研发的青年人才,开展前沿科技攻关、跨学科跨领域交叉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
对工程技术人才支持比例不低于20%。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新星计划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37周岁,按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
2.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3.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申
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
4.申报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处于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阶段,
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生物技术“四个占先”和集成电路、关键新
材料、通用型关键零部件、高端仪器设备“四个突破”以及高精尖产业“双引擎”
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
5.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能够形成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揭示相关工作原理,为开展技术创新提供理论支撑;或能够取得应用技术创新突
破,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或能够实现工程技术突破,取得新工艺、新工法,不
断降低成本和提升产出效率;或有望形成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具有较好的市场应
用前景以及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
第五条创新新星重点选拔和培养一批有潜力的青年科技骨干,支持其提升
科学素养、前瞻性判断能力、团队组织能力和科研能力等,促进其尽快成长为科
技领军人才。申报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中从事3年以上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或工程
技术研发工作,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主持或参与过
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工程技术创新项目,取得一定创新成果,且成果有较好
的转化前景或已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申报的项目应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包括量化的科研和产出指标、预期取得
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指标、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目标等;
3.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人才计划的人选不再申报。
2024年5月17日发(作者:扶痴柏)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
战略,着力培育壮大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打造一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
技人才后备军,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
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提供科技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实施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旨在发现和培养一批
政治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科研水平和管理能
力,成为国家战略人才后备力量。
第三条新星计划包括创新新星和创业新星两类,每年开展一次推荐评审工
作。通过“人才+项目”支持模式,支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工程技
术研发的青年人才,开展前沿科技攻关、跨学科跨领域交叉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
对工程技术人才支持比例不低于20%。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新星计划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37周岁,按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
2.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3.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申
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
4.申报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处于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阶段,
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生物技术“四个占先”和集成电路、关键新
材料、通用型关键零部件、高端仪器设备“四个突破”以及高精尖产业“双引擎”
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
5.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能够形成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揭示相关工作原理,为开展技术创新提供理论支撑;或能够取得应用技术创新突
破,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或能够实现工程技术突破,取得新工艺、新工法,不
断降低成本和提升产出效率;或有望形成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具有较好的市场应
用前景以及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
第五条创新新星重点选拔和培养一批有潜力的青年科技骨干,支持其提升
科学素养、前瞻性判断能力、团队组织能力和科研能力等,促进其尽快成长为科
技领军人才。申报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中从事3年以上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或工程
技术研发工作,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主持或参与过
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工程技术创新项目,取得一定创新成果,且成果有较好
的转化前景或已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申报的项目应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包括量化的科研和产出指标、预期取得
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指标、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目标等;
3.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人才计划的人选不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