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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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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8日发(作者:逄兴国)

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

(专业方向)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

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专业学习发展张扬空间,同时为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

秩序,特制定《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暂行办法》。

允许部分学生在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重新选择学习和发展

的方向更符合学生利益。学生转专业(含专业方向,下同)工作必须以公开、公平与公正的

原则进行,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一章 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第一条 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业者,可允许其转专业。转专业的学

生必须符合下列四项基本条件:

(1)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所学课程各科成绩没有不及格。

(4)从未转过专业或专业方向。

第二条 下列情况的转专业属特例,通过审查可以转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

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生确有某种特长,在拟转入专业领域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可后可以免试转专业。

上述学生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提出建议,经教务处审核,主管院

长批准,安排到适合其继续学习的专业学习。

第三条 属下列任一情形者,不能转专业或专业方向: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三、四年级的学生;

3、美术学专业(史论方向)的学生。

美术学专业(史论方向)的学生如符合第二条第二款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 学生转专业受理时间:转专业的工作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第五条 受理程序:

1、5月10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所在院系办公室领取“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

生转专业申请表”,按表格规定填写并送回所在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2、5月15日前,各院系对所有申请转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批结果报教务处。院系

审核依据:一是对申请转学的人数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二是根据同专业同年级学生的综合

测评成绩确定拟转出的学生名单。

3、5月20日前,教务处将各院系同意转出的学生确认后送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的所在院

系。

4、5月30日前各院系通过对申请转入本院系所属专业的学生进行专业考试和面试,根

据专业考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以及在转入人数控制范围内确定转入本院系专业的学生名单,

并报教务处。

5、6月上旬,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审核、汇总后,向全院公示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报主管院长批准。

6、学期结束前一周内,由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学生的正式名单。各院系教学秘书收到名

单后,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接受准备工作。

7、新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由各院系为新转转入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第二章 转专业的组织管理

第六条 转入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

1、少于30人的专业,控制在5%以内;

2、大于30人的专业,控制在8%以内。

2024年5月18日发(作者:逄兴国)

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

(专业方向)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

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专业学习发展张扬空间,同时为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

秩序,特制定《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暂行办法》。

允许部分学生在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重新选择学习和发展

的方向更符合学生利益。学生转专业(含专业方向,下同)工作必须以公开、公平与公正的

原则进行,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一章 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第一条 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业者,可允许其转专业。转专业的学

生必须符合下列四项基本条件:

(1)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所学课程各科成绩没有不及格。

(4)从未转过专业或专业方向。

第二条 下列情况的转专业属特例,通过审查可以转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

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生确有某种特长,在拟转入专业领域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可后可以免试转专业。

上述学生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提出建议,经教务处审核,主管院

长批准,安排到适合其继续学习的专业学习。

第三条 属下列任一情形者,不能转专业或专业方向: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三、四年级的学生;

3、美术学专业(史论方向)的学生。

美术学专业(史论方向)的学生如符合第二条第二款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 学生转专业受理时间:转专业的工作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第五条 受理程序:

1、5月10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所在院系办公室领取“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

生转专业申请表”,按表格规定填写并送回所在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2、5月15日前,各院系对所有申请转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批结果报教务处。院系

审核依据:一是对申请转学的人数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二是根据同专业同年级学生的综合

测评成绩确定拟转出的学生名单。

3、5月20日前,教务处将各院系同意转出的学生确认后送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的所在院

系。

4、5月30日前各院系通过对申请转入本院系所属专业的学生进行专业考试和面试,根

据专业考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以及在转入人数控制范围内确定转入本院系专业的学生名单,

并报教务处。

5、6月上旬,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审核、汇总后,向全院公示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报主管院长批准。

6、学期结束前一周内,由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学生的正式名单。各院系教学秘书收到名

单后,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接受准备工作。

7、新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由各院系为新转转入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第二章 转专业的组织管理

第六条 转入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

1、少于30人的专业,控制在5%以内;

2、大于30人的专业,控制在8%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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