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日发(作者:伦友易)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X
射线探伤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公布日期】2017.09.05
• 【字 号】豫环审[2017]162号
• 【施行日期】2017.09.0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X射线探
伤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豫环审[2017]162号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编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X射线探伤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
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扩建。
二、审批内容
(一)种类和范围:原许可范围不变。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将1台HS-
XYD-450型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从绝缘车间F03区搬迁至B02区继续使用,拟
新购1台HS-XYD-450型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安装于F03区使用。上述设备均
属于Ⅱ类射线装置,自带屏蔽铅房。
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三、你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30日内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本项目环评及许可情
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同时,应将经批准的《报告表》报送当地市、县(区)
环保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中,切实加
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你单位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
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三)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
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四)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
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
人剂量档案。
(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
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厅,同时抄送当地环保部
门。
(六)按规定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辐
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七)该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放射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2017年9月5日
2024年6月2日发(作者:伦友易)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X
射线探伤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公布日期】2017.09.05
• 【字 号】豫环审[2017]162号
• 【施行日期】2017.09.0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X射线探
伤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豫环审[2017]162号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编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X射线探伤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
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扩建。
二、审批内容
(一)种类和范围:原许可范围不变。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将1台HS-
XYD-450型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从绝缘车间F03区搬迁至B02区继续使用,拟
新购1台HS-XYD-450型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安装于F03区使用。上述设备均
属于Ⅱ类射线装置,自带屏蔽铅房。
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三、你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30日内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本项目环评及许可情
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同时,应将经批准的《报告表》报送当地市、县(区)
环保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中,切实加
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你单位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
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三)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
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四)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
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
人剂量档案。
(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
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厅,同时抄送当地环保部
门。
(六)按规定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辐
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七)该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放射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