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发(作者:冯听露)
Q/SXHD
山西恒达蕾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XHD033-2016
水产用月桂基乙醚硫酸钠调水剂
2016-03-29发布2016-04-30实施
发布
山西恒达蕾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Q/SXHD033-2016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山西恒达蕾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西恒达蕾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冰波、李开运、解高峰。
I
Q/SXHD033-2016
水产用月桂基乙醚硫酸钠调水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用月桂基乙醚硫酸钠调水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月桂基乙醚硫酸钠为主要原料添加辅料配制而成的调水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GB/T601
GB/T603
GB/T6682
GB/T6678
3要求
3.1外观
本品为白色粉末、颗粒或片剂。
3.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项
pH值
4试验方法
4.1试验的一般条件
4.1.1试验用水为符合GB/T6682要求的三级水或蒸馏水:试验用试剂,在没用注明其他要
求时,均为分析纯试剂。
4.1.2试验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均按GB/T601、GB/T603制备。
4.2外观
采用目测法。
4.3月桂基乙醚硫酸钠含量的测定
4.3.1试剂
a)无水乙醇;
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化学试剂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目
≥
指标
8.0月桂基乙醚硫酸钠含量,%
6.0-8.5
Q/SXHD033-2016
b)二氯甲烷;
c)无水硫酸钠;
d)50%体积分数的丙酮溶液;
e)0.1mol/L硝酸银标准溶液;
f)100g/L络酸钾指示剂溶液。
4.3.2仪器
a)250ml磨品锥形瓶;
b)旋转蒸发器;
c)冷凝器。
4.3.3分析步骤
称取约0.5~1.5g的样品(准确至0.001g)于锥形瓶中,加100ml乙醇和100mg无水硫
酸钠,回流30min,拆下冷凝器,用乙醇冲洗冷凝器内壁和锥形瓶颈部,收集洗涤液于锥形瓶
中,澄清后通过快速滤纸滤入预先干燥并称重的圆底烧瓶中,用50ml热乙醇冲洗锥形瓶,过
滤并收集洗涤液至圆底烧瓶中。
用旋转蒸发器旋出(约40℃)乙醇,加10ml二氯甲烷,旋蒸,再加10ml二氯甲烷重复旋蒸
除去最后的痕量水。取下烧瓶,在干燥器中放置15min,并称量烧瓶和内容物。
把烧杯装在旋转蒸发器上15min,干燥器中放15min后称量,直至2次相继称量之差不超
过3mg。溶液残余物于60ml~80ml丙酮水溶液中,加入1ml铬酸钾指示剂溶液,用硝酸银标
准溶液滴定至棕色消失。
同时做空白试验。
4.3.4结果计算
月桂基乙醚硫酸钠含量按式(1)计算:
X
m
1
58.5
(
V
1
V
0
)
100
m
0
………………(1)
式中:X---月桂基乙醚硫酸钠含量,单位为百分比(%);
m
1
---残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C---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的摩尔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V
1
---试验所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
0
---空白试验所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
0
---称取的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58.5---氯化钠的摩尔质量,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
4.3.5允许差
两次平衡测定结果之差应不大于0.5%。
4.4pH值
加水配成10g/L的水溶液后用pH计测定。
5检验规则
5.1组批
2
Q/SXHD033-2016
以同一配方、同一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5.2抽样
按GB/T6678的规定采样。
5.3出厂检验
5.3.1每批产品应由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才能出厂。
5.3.2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pH值。
5.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全项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阶段;
b)工艺、配方或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5.4判定规则
全部项目检验合格,方为合格品。若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加倍
抽样复验,复验合格为合格品;复验结果如仍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不合格项时,则整批产
品判为不合格品。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6.1标志
产品上应粘贴标签,标注内容: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等级、净重、批号和生产
日期、商标、标准代号以及符合GB/T191中规定的“怕晒”和“怕雨”标志。
6.2包装
产品内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袋包装,外包装为纸箱;客户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
商确定。
6.3运输
产品装卸运输时,不得抛郑,防止包装损坏、日晒、雨淋,不能与易燃、还原剂等混放。
6.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且应离地10cm以上,防止日光直接照射。
6.5保质期
在符合6.4的条件下贮存,保质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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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发(作者:冯听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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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恒达蕾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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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用月桂基乙醚硫酸钠调水剂
2016-03-29发布2016-04-30实施
发布
山西恒达蕾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Q/SXHD033-2016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山西恒达蕾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西恒达蕾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冰波、李开运、解高峰。
I
Q/SXHD033-2016
水产用月桂基乙醚硫酸钠调水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用月桂基乙醚硫酸钠调水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月桂基乙醚硫酸钠为主要原料添加辅料配制而成的调水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GB/T601
GB/T603
GB/T6682
GB/T6678
3要求
3.1外观
本品为白色粉末、颗粒或片剂。
3.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项
pH值
4试验方法
4.1试验的一般条件
4.1.1试验用水为符合GB/T6682要求的三级水或蒸馏水:试验用试剂,在没用注明其他要
求时,均为分析纯试剂。
4.1.2试验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均按GB/T601、GB/T603制备。
4.2外观
采用目测法。
4.3月桂基乙醚硫酸钠含量的测定
4.3.1试剂
a)无水乙醇;
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化学试剂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目
≥
指标
8.0月桂基乙醚硫酸钠含量,%
6.0-8.5
Q/SXHD033-2016
b)二氯甲烷;
c)无水硫酸钠;
d)50%体积分数的丙酮溶液;
e)0.1mol/L硝酸银标准溶液;
f)100g/L络酸钾指示剂溶液。
4.3.2仪器
a)250ml磨品锥形瓶;
b)旋转蒸发器;
c)冷凝器。
4.3.3分析步骤
称取约0.5~1.5g的样品(准确至0.001g)于锥形瓶中,加100ml乙醇和100mg无水硫
酸钠,回流30min,拆下冷凝器,用乙醇冲洗冷凝器内壁和锥形瓶颈部,收集洗涤液于锥形瓶
中,澄清后通过快速滤纸滤入预先干燥并称重的圆底烧瓶中,用50ml热乙醇冲洗锥形瓶,过
滤并收集洗涤液至圆底烧瓶中。
用旋转蒸发器旋出(约40℃)乙醇,加10ml二氯甲烷,旋蒸,再加10ml二氯甲烷重复旋蒸
除去最后的痕量水。取下烧瓶,在干燥器中放置15min,并称量烧瓶和内容物。
把烧杯装在旋转蒸发器上15min,干燥器中放15min后称量,直至2次相继称量之差不超
过3mg。溶液残余物于60ml~80ml丙酮水溶液中,加入1ml铬酸钾指示剂溶液,用硝酸银标
准溶液滴定至棕色消失。
同时做空白试验。
4.3.4结果计算
月桂基乙醚硫酸钠含量按式(1)计算:
X
m
1
58.5
(
V
1
V
0
)
100
m
0
………………(1)
式中:X---月桂基乙醚硫酸钠含量,单位为百分比(%);
m
1
---残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C---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的摩尔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V
1
---试验所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
0
---空白试验所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
0
---称取的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58.5---氯化钠的摩尔质量,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
4.3.5允许差
两次平衡测定结果之差应不大于0.5%。
4.4pH值
加水配成10g/L的水溶液后用pH计测定。
5检验规则
5.1组批
2
Q/SXHD033-2016
以同一配方、同一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5.2抽样
按GB/T6678的规定采样。
5.3出厂检验
5.3.1每批产品应由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才能出厂。
5.3.2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pH值。
5.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全项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阶段;
b)工艺、配方或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5.4判定规则
全部项目检验合格,方为合格品。若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加倍
抽样复验,复验合格为合格品;复验结果如仍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不合格项时,则整批产
品判为不合格品。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6.1标志
产品上应粘贴标签,标注内容: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等级、净重、批号和生产
日期、商标、标准代号以及符合GB/T191中规定的“怕晒”和“怕雨”标志。
6.2包装
产品内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袋包装,外包装为纸箱;客户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
商确定。
6.3运输
产品装卸运输时,不得抛郑,防止包装损坏、日晒、雨淋,不能与易燃、还原剂等混放。
6.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且应离地10cm以上,防止日光直接照射。
6.5保质期
在符合6.4的条件下贮存,保质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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