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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推荐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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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5日发(作者:受敏博)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推荐五篇]

第一篇: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卫医政发〔2012〕17号

三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

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

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

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

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

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

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

中的7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

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

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

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

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

于医师总数的15%。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

不低于康复治疗师总数的10%。治疗科室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年以上。

(四)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

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

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

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肌电图与

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三维运动分析、平衡

功能评定、认知言语吞咽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

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

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

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

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

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

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情景互动训练设备以及康复机器

人。

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

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

治疗、冷疗、牵引治疗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

拟职业作业设备。

5.认知、言语、吞咽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

语治疗和吞咽治疗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

设备。

7.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假肢、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8.水疗:至少配备蝶形浴槽、涡流/气泡浴槽、步态跑台浴槽等设

备。

(三)信息化设备: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

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三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日常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二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占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

复科、老年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疼痛康复科中的3个科室以及

内科、外科、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具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传

统康复治疗功能。

(三)评定科室:至少具备运动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

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

听力视力检查中的5项功能。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置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和

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

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社区康复服务

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15名

/床,康复治疗师0.3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数不少于

医师总数的10%。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

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

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功能评定、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平

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

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

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

架)、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

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

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

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

疗、冷疗、功能性牵引治疗等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

拟职业作业等设备。

5.认知言语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语交流治

疗等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

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

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

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二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康复医院)

第二篇: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三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

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

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

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

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

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

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

中的7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

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

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

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

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

于医师总数的15%。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

不低于康复治疗师总数的10%。治疗科室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年以上。

(四)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

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

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

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肌电图与

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三维运动分析、平衡

功能评定、认知言语吞咽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

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

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

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

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

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

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情景互动训练设备以及康复机器

人。

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

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

治疗、冷疗、牵引治疗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

拟职业作业设备。

5.认知、言语、吞咽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

语治疗和吞咽治疗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

设备。

7.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假肢、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8.水疗:至少配备蝶形浴槽、涡流/气泡浴槽、步态跑台浴槽等设

备。

(三)信息化设备: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

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三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日常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二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占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

复科、老年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疼痛康复科中的3个科室以及

内科、外科、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具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传

统康复治疗功能。

(三)评定科室:至少具备运动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

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

听力视力检查中的5项功能。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置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和

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

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社区康复服务

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15名

/床,康复治疗师0.3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数不少于

医师总数的10%。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

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

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功能评定、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平

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

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

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

架)、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

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

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

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

疗、冷疗、功能性牵引治疗等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

拟职业作业等设备。

5.认知言语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语交流治

疗等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

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

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

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二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康复医院)

卫生部关于印发《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的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04-25

卫医政发〔20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促进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加强康复医院的建设,根据《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对1994年发布

的《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2012年版)》,作为新建康复医院的验收标准。本文印发前已经取

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康复医院,应当对照该标准加强建设,

尽快达到标准要求。

因社会经济状况和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等原因,确需设置一级康复

医院的地区,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一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报

我部备案后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第三篇: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康复医院康复医院

康复医院是指主要提供综合性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功能测评室、运动治疗室、物理治疗

室、作业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言语治疗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至少有2名康复医师和4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

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并

有兼职或专职的心理学和社会工作者各1名),并且康复治疗人员数

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数的三分之一;

(二)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每床至少配备 0.25名护士;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主要建筑设施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并有扶手或栏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颈椎牵引设备

腰椎牵引设备 供氧装置

紫外线灯

显微镜

洗衣机

灌肠器

高压灭菌设备

电冰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运动治疗设备: 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

肋木

姿式矫正镜

训练用棍和球

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墙拉力器

划船器

手指肌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 滑轮吊环

常用规格的拐杖 助力平行木

常用规格的轮椅和助行器

(四)物理因子治疗设备:中频治疗仪 低频脉冲电疗机

音频电疗机

超短波治疗机

红外线治疗机

磁疗机

(五)作业治疗设备:

沙磨板

插板、插件、螺栓训练用球

日常生活训练用具

(六)传统康复治疗设备:针炙用具;

(七)言语治疗设备:

录音机或言语治疗机

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言语治疗和测评用具(实物、图片、卡片、

记录本等)

(八)功能测评设备

关节功能评定装置

肌力计 血压计

心电图机

脑血流图仪

X光机

眼底镜

血球计数器

(九)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康复中心设置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康复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

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承担着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

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

康复宣传、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职能。

第二条、为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康复中

心建设,制定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残联所属各级康复中心建

设。本标准为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

标准。

第二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三条、康复中心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残疾

人的康复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

进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条、康复中心选址根据康复服务的特殊性,选择交通便利、

环境安静、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好的位置,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

设施和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残疾人康复、特别是残疾儿童康复对

环境的要求,兼顾未来发展。

第三章 规模与功能

第六条、各级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与服务功能。

一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5

张。一级康复中心直接面向县、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配合

同级残联培训社区康复人员和残疾人及亲友,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

防知识。

二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40

张,门诊部应设置医疗观察床位。二级康复中心面向多个县、区提供

综合性的康复服务,承担一定的康复技术培训任务,协助有关部门,

指导辖区基层康复机构业务建设。

三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

100张。三级康复中心提供全面的、连续的康复服务,并在综合性康

复服务基础上,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康复教学任务,开展

康复技术研究,对下级康复机构进行指导。

第四章 业务部门设置

第七条 各级康复中心业务部门设置

一级康复中心

1康复门诊部:设有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

2肢体残疾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引导式教育训练室、多感官

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有室外儿童游戏娱乐场

所。

3智力游戏儿童康复科:设有集体课教室、感统训练室、语言、认

知训练室、音乐治疗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测评室、

家长咨询室等,有户外活动场地。

4视力康复科:设有低视力康复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室。

5社区康复指导部:设置培训教室。

6有条件的可设置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二级康复中心

在一级康复中心部门设置基础上曾加服务内容或增设新的科室: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科、心

电图室、脑电图室、超声波室、理疗室、传统疗法室、药房等。

2肢体残疾康复科:分设运动疗法室、作业疗法室、语言治疗室。

3低视力康复科:分设视力检测室、屈光矫正室、视力功能训练室、

注视器验配室。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资源协作

开展矫形器装配等辅助器具服务。三级康复中心

在二级康复中心部门设置基础上增设:

1职业、社会康复室和心理科

2功能评定科

3分设偏瘫、截瘫、骨及骨关节康复科等科室

4分设运动疗法科、作业疗法科、语言治疗科

5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医疗科室

第五章 人员配置

第八条 各级康复中心人员配置

一级康复中心

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康复

床位数与职工总数之比例为1:1-1.4,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之比不低

于75%

二级康复中心

每10~15张康复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康复床位配2名

康复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1名眼科技术人员、1名矫形器技师;

配备相应的检验、放射、药剂人员;每10名残疾儿童配特教教室1名。

康复床位数与职工总数之比为1:1.3-1.5,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之比

不低于70%。

三级康复中心

康复医师、康复治疗人员、康复护理人员、特教教师配置原则上

同二级;配假肢矫形器技师2名;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人员各1名。床

位与职工总数之比为1:1.3-1.5,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之比不低于

70%。

第六章 设备设施

第九条、康复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85%。

第十条、通行区域和患者经常使用的主要公用设施应体现无障碍

设计,地面防滑,走廊墙壁应有扶手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及有

关管线应易于康复设备、器械的牢固安装和正常使用及检修

第十一条以残疾儿童为服务对象的康复场所,色彩设计、装饰应

适合儿童患者的心理特点。设有残疾儿童康复部门的康复中心,应有

适合残疾儿童活动的户外游乐、运动场地。

第十二条、各级康复中心建设应根据规模、功能和任务,配备相

应的设备器具,基本医疗设备和诊疗器具参照医疗机构有关要求。

第七章 机构管理

第十三条、康复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要领导应具有医学教育

背景和与康复中心主要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

水平,胜任中心管理工作。领导班子配置合理、分工明确,各项工作

有专人负责。第十四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

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培训、聘用、岗位管理、

绩效考核、继续教育、奖惩和职务晋升等人事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运行要充分考虑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康复服务标准、

诊疗规范、训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范等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为残疾人

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复服务。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有健全的财产管理和监督制度,

编制预算和决算报告,各类会计档案、凭证、帐簿、报表保存完好。

第十六条、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各种设备、器材要建立规范

的帐目,主要设备建立档案。维护各种设施、设备,保证水、电、气、

暖正常供给,保证内外环境优美,清洁卫生。

第十八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易发危险的设备和要害部

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统、高压氧仓、氧气供应系统、危

险品库、配电室等。有完备的防火、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

第十九条、有专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各项业务

档案,保持档案完整,数据准确。

第二十条、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加强精

神文明建设,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

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

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

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为

了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残疾人康复事业中的作用,指导和规范

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发展,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功能,满足广大残疾

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职能与任务

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残疾人康复

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

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

的示范窗口。

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4.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

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

务。

5.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级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按照建设规模、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设置、技术

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三)人员配置

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

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

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四)业务部门设置

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

(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

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

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5.有条件的可设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五)技术水平

1.功能测评和能力评估:

脑瘫儿童功能测评:运动发育、肌张力、姿势异常、智力评价和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智残儿童能力评估:运动、感知、认知、语

言交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2.康复训练: 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运动功能、姿式矫正、日常

生活活动、语言交往训练和引导式教育。

开展智残儿童六个能力领域康复训练。

3.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有关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康复训

练服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50张(包括养护和治疗床位,其中治疗床

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人员配置

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60人,

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

要求。每10~15张训练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训练床位配备

1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

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配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

各1名,特教教师不少于2名。

(四)业务部门设置

在一级基础上设: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

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理疗室、药房等。

2.肢体康复科:设有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室。

3.低视力康复科。

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中心资源,协作开展辅助器

具服务。

(五)技术水平

在一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

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2.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3.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

视器供应等服务。

4.社区指导: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

残疾人康复训练,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对基层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技术

指导。

5.康复工程: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

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

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二)康复床位100张以上。

(三)人员配置

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1.5。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

120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业务人员不低于职

工总数的70%。康复医师、康复治疗人员、康复护理人员、眼科技术

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特教教师配置原则上同二级;根据业务开

展情况配备职业和社会康复工作人员。

(四)业务部门设置

在二级基础上设:

1.增设职业、社会康复室、心理科。

2.功能评定科。

3.分设偏瘫、截瘫、骨科等科室。

4.分设康复训练科(运动疗法科、作业疗法科、语言治疗科)。

5.增设手术科室(如矫形外科、眼科等)。

(五)技术水平

在二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功能测评:电生理诊断,感觉功能测评,作业及语言能力测评,

临床心理测评,心肺功能测评,偏瘫患者的运动功能测评。

2.矫正体操,促通治疗手法等运动治疗技术。

3.工艺疗法,认知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畸形矫正等作业治疗

技术。

4.常见语言交流障碍的治疗。

5.心理治疗。

6.康复工程:假肢、矫形器处方及训练,临床常用矫形器的制作。

7.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的技术和方法。

8.白内障复明、骨科矫治手术等。

三、机构管理

(一)行政管理

1.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要领导熟悉业务,具有一定管理水平,

胜任工作。领导班子内部合理分工,各项管理工作有人负责。

2.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有中心长远发展规划、计划、季度安排和具体落实措施,定期

检查、评估和总结。

(二)业务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程、规章,建立健全各项业

务管理制度、训练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并组织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2.定期进行康复训练效果和各项业务质量评价,制定改进方案。

3.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计划,加强岗位培训及

考核工作。

4.掌握本地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制定指导基层康复业务指导工

作计划,配合残联康复部门抓好社区康复工作典型,接收基层转介服

务。

5.制定康复科研计划,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一级

残疾人康复中心每年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2篇,二级中

心3~5篇,三级中心5篇以上。

(二)信息管理

1.有专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制度。

2.建立各项业务档案,保持档案完整,数据准确。

3.做好信息的汇总分析、反馈利用,有可供查阅的评估报告和统

计资料。

(三)人事管理

1.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法规、规章,制

定科学合理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前教育制度,并依据岗位

职责,定期组织绩效考核。3.建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制度,专业技术

人员均有国家认可的任职资格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结业证书。

3.创新用人机制,改革用人制度,不断探索、建立吸引人才、培

养人才的机制。

(四)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纪律。

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预算和决算,专项经费明

细,各项报表规范,填报及时。

3.各类会计档案、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保存完好。

(五)设备管理

1.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计划、审批、采购、验收、

入库、领发、保养、维修、报废、更新等。

2.各种设备、器材要建立规范的帐目,主要设备要建立档案,专

人管理。

3.实行计划管理,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适应性、可行性论证。

(六)后勤管理

1.保证业务工作的需要,主动、及时服务,随时维护各种设施、

设备,保证水、电、气、暖正常供给。

2.健全物品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

3.加强车辆管理,定期维修、维护,保证工作用车。

4.保证中心内外环境优美,清洁卫生。

(七)安全管理

1.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对易发危险的设备和要害部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

统、高压氧仓、氧气供应系统、危险品库、配电室等。

3.有完备的防火、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标志醒目,定期检查更

换。

(八)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

1.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建立思想政治工

作管理体系。

2.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热爱残疾人

事业,抵制不正之风,对中心工作满意度定期考核。

四、康复业务场所要求

1.康复业务场所应设在易于残疾人方便抵离的地方。

2.康复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60%。

3.通行区域和患者经常使用的主要公用设施应体现无障碍设计,

地面防滑,走廊墙壁应有扶手装置。

4.地板、墙壁、天花板及有关管线应易于康复设备,器械的牢固

安装、正常使用良好和经常检修。

5.以残疾儿童为服务对象的康复场所,色彩设计、装饰应适合儿

童患者的心理特点。

五、设备和器械

(一)一级康复中心应根据业务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械

1.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出诊箱、注射器、

纱布罐、药品柜、紫外线灯、洗衣机、电冰箱、高压灭菌器具等

2.康复训练器具

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

儿童肋木 姿势矫正镜

儿童平行杠 训练用棍和球

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 收录放机

儿童用桌椅 钻滚桶

图形认知组件 拼图、插板、玩具

木条床(台)

梯形椅

脑瘫康复用姿势矫正椅 踝关节矫正板

大、小巴氏球

3.智力测评工具、量表、软件和教学、生活服务等器械和设备

(二)二、三级中心根据业务范围和技术水平的要求,配备相应

的设备和器械

1.基本设备

显微镜、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器、X光机、灌肠器、供氧

装置、紫外线灯、洗衣机、电冰箱、高压灭菌器具等

3、运动治疗

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

肋木 姿势矫正镜

训练用棍和球 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

墙拉力器 划船器

手指肌训练器 股四头肌训练器

前臂旋转训练器 滑轮吊环

常用规格的拐杖 平行杠

脑瘫康复用球浴 脑瘫康复用姿势矫正椅

常用规格的轮椅、助行器及儿童用训练器械

2.作业治疗

沙磨板 插板、插件、螺栓、滚筒、训练用球类

日常生活训练用具及儿童用训练器械

3.理疗

中频治疗机 低频脉冲电疗机

音频电疗机 超短波治疗机

红外线治疗机 磁疗机

颈椎牵引设备 腰椎牵引设备

4.传统康复治疗

针灸用具 人体经络穴位示意用品 按摩用品

5.语言治疗

录音机或语言治疗机 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

语言治疗和测评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等)

7、功能测评

关节角度测量仪 肌力计

肌电图仪 平衡仪

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

血压计

8、智力残疾康复

智力测评工具、量表、软件

打击乐器、电子琴、多媒体等教学设备

洗漱、饮食、清洁、简单劳动等日常生活训练设施、器具、工具、

家具、电器

9、低视力康复

国际标准视力表(远用、近用)、低视力专用视力表、助视器配

镜箱、各种类型助视器

10、辅助器具服务所需要设备、器具种类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五、质量控制

各部门按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开展各项工作,建立量化考核指标:

1、康复病案和康复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

2、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0%

3、康复床位使用率≥60%

4、康复器材、设备完好率≥80%

5、残疾人康复服务满意率≥80%

6、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二级康复医院(2012版)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占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

复科、老年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疼痛康复科中的3个科室以及

内科、外科、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具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传

统康复治疗功能。

(三)评定科室:至少具备运动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

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

听力视力检查中的5项功能。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置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和

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

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社区康复服务

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15名

/床,康复治疗师0.3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数不少于

医师总数的10%。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

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

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功能评定、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平

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

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

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

架)、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

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

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

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

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疗、冷疗、功能性牵引治疗等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

拟职业作业等设备。

5.认知言语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语交流治

疗等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

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

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

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二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第四篇:一级医院基本标准范文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

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1.

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2.病

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3.每床建筑面积不

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

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

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

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

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

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

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

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

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

手心肺复苏术。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

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

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

卫生状况。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

督管理。4.负责村级卫生组织和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培

训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制度、措施、监督、考核与

评价。有人分工负责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必备制度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和严格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除一般医院工作制

度,应包括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家庭病床工作制度,指导乡村医生

等工作制度。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4.职

工继续教育制度。

(二)信息管理

1.按卫生部《卫生统计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配合综合信息

管理专(兼)职人员。2.对信息及时收集、储存、分析、反馈与利用,

且有成效。3.有图书管理制度,订有适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

(三)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或专职财会人员。2.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符合会

计制度。3.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度。

4.会计监督审计制度健全,严格遵守财经、物价纪律,不准乱收

费。

(四)设备管理

1.设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全院设备进行管理。

2.有医疗设备保管、使用、保养、定期维修制度,保证医疗工作

的需要。3.对重要设备建立的档案。

(五)总务管理

1.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报废等制度。2.主动、及时为全院服务,保证水、电、被服、膳食供

应,各种设施及时维修。

(六)建筑管理

1.医院建筑符合卫生学要求,对旧建筑有维修制度,对不合理建

筑有改造计划。2.不得使用危房,尤其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逐级质量

保证体系。

(二)有全院质量管理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院内感染的控制:

1.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

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

3.建立严格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与无菌操作规定。

4.有院内感染控制教育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

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方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治疗室、供应室、分娩室等)的保治

措施。

7.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

的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制定有

关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开展和坚持

岗位前教育制度。4.建立群众监督制度。

5.根据调查,患者、社区或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达到规定。6.

有健全的廉洁行医措施。

六、医院安全

1.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并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2.

制订平时的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定期检查。

3.有对高压力系统、手术室、放射室、配电室等高危设备与区域

的特殊安全管理措施。4.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5.有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照明系统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安全的替代光源,保证应急的需

要。

七、医院环境

1.重视医院清洁卫生,有保洁制度及措施,有专人负责。2.门诊、

病房等医疗区禁止吸烟。

3.重视院内绿化,有与医院占地相适应的绿化面积(包括室内外

花木种植、立体绿化)。4.对污物、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符

合卫生学标准。5.门诊噪音不高于50分贝,病房、手术室噪音不高于

38分贝。6.手术室一般照明为100米烛,工作面积综合照明2000-

3000米烛。一级医院分等标准

本标准是一级医院建设和发展的标准,也是其水平和质量的评价

依据。

一、科室设置

科室设置应与一级医院的功能、任务和社区实际需要适应。

1.临床科学:应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室。有条件的设

儿科、五宫科、中医科,家庭病床科(组)等。2.医技科室:应设置

药剂室(含调配室)、化验室(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者可不要求)、

放射室、手术室、处置室、供应室、病案统计室、图书室等。

3.行政科室:设置院办公室(负责医疗、护理、人事、秘书、保

卫、财务、后勤工作等)。4.预防保健(科)室:设置卫生防疫室、

妇幼保健室(含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二、人员配备

要达到基本要求中病床与人员的比例。其中各类人员的比例如下

表: 各 种 人 员

行政工勤人员15-20% 卫生技术人员80-85% 其 中 各 类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西医师(士)38% 护理38% 检验4% 放射4% 药剂8%

其它8% 其中分工从事预防保健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25%以上。

三、技术水平

技术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能开展社区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一般危重病人的救护服务。基本要求:

(一)医疗

1.急诊医疗:

对社区内急诊病例能24小时应诊(包括出诊)。2.内、儿科:

正确处理常见病,并能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处理与转诊。能对循

环、泌尿、呼吸系统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病人

作出初诊断并进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

掌握当地传染病的治疗和消毒隔离技术。3.外科、妇产科:

能对外科急腹症做出临床诊断和及时、正确的处理。

能开展一般上腹部手术。

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

能完成生理产科、部分常见病病理产科的处理及剖腹产手术。4.

五官科:

能诊断治疗本科常见病及部分急症。

开展防盲、防龋、防聋工作。5.中医科:

能辩证施治内、外、妇、儿科的常见病与部分疑难杂症。

开展针灸、按摩等。

6.护理

熟练掌握各种疾病的护理,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做好病房管理和分级护理,正确书写五种护理表格(体温单、医

嘱单、医嘱记录、护士交班、护理记录)。7.医技科室:

能开展心电图、超声波检查。

能开展血、尿、便常规检验和部分生化检验。

(检验中心化地区,有关安排要有合同)

能开展透视、摄片、一般胃肠道造影等检查。

(二)预防保健

1.能开展计划免疫、疫情处理,对“两管五改”进行技术指导。

2.能开展围产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掌握计划生育四项技术。

3.能开展社区慢性非传染病防治、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和社区康

复医疗。

(三)教学

1.能对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进行培训。2.能接受卫校学生部

分临床学习。

四、医院管理

1.院长应熟悉一级医院的管理,经过医院管理专业短期培训。2.医

院有长远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步骤。3.医院职工对院领导工作满意度

≥80%。4.社区、合同单位和病人对医院满意度≥80%。5.信息管理:

掌握人群各种传染病发病情况,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登记合格率≥95%,漏报率≤0.5%。

做好医院统计工作,配备统计人员掌握社区人口、生命、疾病

(多发病、慢性病、地方病)的动态资料,及时分析和提出对策;按

规定及时准确完成各种卫生统计报表。

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逐步按国际疾病分

类(ICD)进行管理,要求门诊有病历,住院书写完整病历;按标准书

写,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

五、主要科室基本设备详见(附件七)。

六、各项统计指标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85%

2.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 3.门诊转诊率≤20%

4.单病种治愈好转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5.单病种

病死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6.单病种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7.

住院病人转院率≤3%

8.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85%

9.昏迷、瘫痪病人褥疮发生次数:0 10.院内感染率≤3%

11.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 12.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 13.常

规器械消毒菌合格率100% 14.病床使用率≥60% 15.年病床周转次数

≥32次 16.平均住院日6天

17.门诊处方合格率≥98%

18.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 19.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8% 20.

甲级X光片率≥40%

21.护理五种表格书写合格率≥85%

22.二级以上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 0 23.设备利用率≥80%

24.特殊诊断设备检查阳性率≥20%(主要指B超)25.0~7岁儿

童建卡率 农村≥98% 城市≥100% 26.麻疹活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

市≥95%

27.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8.白百破疫

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9.卡介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

≥95%

30.四苗全程覆盖率 农村≥85% 城市≥92.5% 31.妇女病查治率 农

村≥60% 城市≥90% 32.围产儿死亡率 农村≤20% 城市≤90% 33.产前

检查率 农村≥80% 城市≥95% 34.新法接生率≥95%

35.产后访视率农村≥70% 城市≥80% 36.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

合格率100% 37.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38.基础护理合格率≥80% 39.

一级护理合格率≥80%

一级医院分等判定标准

医院应对其建设、管理、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文明服务、成本

效益等定期进行自我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地(市)医院评审委员

会对医院质量按本标准进行院外评价。根据评审结果将一级医院分为

甲、乙、丙三个等次。

一、一级甲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

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结合水平,经考核达

到900分及以上。

二、一级乙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

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综合水平经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一级丙等医院

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分等标准要求尚

有较大差距。经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以下(含749分)。丙等医院

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发展规划。二级医院标准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其半径人口一般在10万以上)提供医疗、

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卫生机构,是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中间层

次。二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二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者才

能参加等级评审。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二级医院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

院规模。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见附件六)。3.每床建筑面

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6.病床与医

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3-1.5。

7.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

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医疗卫生服务

对社区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1.

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

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2.开展日常院前急救;

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

行院内急救。

3.开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

康复服务工作。

(二)与医疗相结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1.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本院

职工的在职教育。2.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

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3.能承担省或市级科研项目。

(三)指导基层

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

防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与一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

开展双向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和培训卫生技术及管

理人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措

施、实施方案及其考核与评价办法。

(一)组织管理

必备的有: 1.行政管理组织

2.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管理组织 3.护理管理组织 4.财务管理

组织

5.总务保障组织

6.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组织 7.必备委员会

(二)制度管理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和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

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教育、执行、监督、检查、

考评和奖惩办法。必备制度应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

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4.职工继续教育

制度

(三)行政管理

1.有健全的行政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领导分管行政工作。2.有远期

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完成计划的进度、指标、措施、步

骤、以及检查总结。

3.医院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必备的制度有:

各项会议制度、院总值班制度、医疗行政查房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

度。

4.有群众来信来房登记、参观访问、医院大事记录。

5.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社区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四)医疗管理

1.有健全的医疗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工作制度,

有一位副院分管医疗工作。

2.制订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医疗工作制度,切实可行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护理

质量标准。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活动,对医疗、护理、医技

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必备的质量管理组织

有: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院内感染控制委员

会、病案管理委员会。

5.加强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技术

档案。6.非国家认定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

技术工作。

(五)护理管理

按《护理管理标准及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管理。

(六)教学、科研管理

教学:

1.有健全的教学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领导分工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2.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评价。

4.有相应的教学设施与设备。

5.卫生部认定的“教学医院”,按卫生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

学医院工作暂行规定》(待发)进行管理。科研:

1.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科研管理并有相应的工作制度。2.建立科

技人员、科研成果档案。3.有鼓励开展医学和管理科研办法。

(七)信息管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组织和有关工作制度。

2.应设立图书馆(室),并且有足够数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

3.有处理医疗、管理和图书情报信息的专职管理人员。

4.院内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分析、反

馈与利用。

(八)计量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院必须加强计量工作管理。1.

有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人员。2.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主要

包括:

(1)计量管理办法。

(2)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3)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3.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均应进行周期检查。

(九)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人员编制合理,职责范围明确,并有健全的岗

位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2.设有专(兼)职收费管理人员,严格执行

医疗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3.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4.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

度。

5.有健全的财会监督制度,对违反财经、物价纪律现象应及时严

肃处理。

(十)审计管理

1.设有与财务机构相平行的审计机构或者职级相应的审计人员,

人员编制合理,并具有一定的审计专业知识。

2.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实行经常性审计监督。

3.对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进行监督检查。4.经常检查、评估资金、财产的使用效益并提出改进

建议。5.无重大损失浪费、贪污盗窃和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事件。

(十一)设备管理

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实行计划管理。

2.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购置要有适宜性和可行性论证,进货要

验收,使用有专人保管。3.医疗设备有定期的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

保证医疗工作需要。

(十二)总务管理

1.有健全的总务管理机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报废等制度。3.主动、及时为全国各科室特别是临床科室服务,做到

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不发

生两漏(漏水、漏电),做到两满意(职工、病人满意)。4.有意外

情况下的供电措施,确保临时照明。

5.救护车配有基本设备、药品,随叫随到,保证医疗、抢救和转

送病人的需要。

(十三)建筑管理 1.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要经过可行性论

证,适应总体发展规划,资料保存完整。2.新医院选址、布局、设计

要合理,符合建筑规范及卫生学要求。

3.医院各部分(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手术室、消毒供应

室、急诊科(室)的建筑布局、人物流向合理。室内采光、色彩设计

符合卫生学的要求)。

4.医院旧建筑有维修计划及预算,并认真执行。不得在危房中从

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二)有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三)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和病

案质量等。

(四)有质量教育、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及改进方案。

(五)院内感染控制

1.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下发的《建立健全医院感染

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对策、措施、效果与评价。

3.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房的设

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4.有院内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医护人员

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婴儿室、新生儿

病房、治疗室等)的保洁监控措施。

7.现场检验要达到规定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具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2.制定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做好全

院职工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学习,进行研究分析总结。

4.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有医德教育

措施。严格实行岗前教育制度。

第五篇: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

卫生部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

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医发„1996‟第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部委卫

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制定各级各类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作为《条例》配套文件我部制定

了《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

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作为审定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的依据,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级眼科医院

一、床位:8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

伤、屈光眼肌和肿瘤整形专科、麻醉科、眼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化验室、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

室、验光视野室、超声波室、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每专科至少有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3人。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心电监测仪心脏除颤器

麻醉机手术床

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

麻醉监测仪高频电刀

双极电凝器检眼镜

视力表裂隙灯

眼压计验光仪及镜片箱

视野计角膜曲率计

眼肌力仪眼底照相机

超声波仪手术显微镜

冷冻仪玻璃体切割仪

激光治疗仪火焰光度计

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

离心机电冰箱

X光机敷料柜

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电烤箱

紫外线灯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三级综合医院;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二级眼科医院)

妇产医院二级妇产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200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妇科、产科(爱婴区及高危产科)围产监护室、

麻醉科、新生儿科、计划生育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产内科。

(二)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手术室、

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士。每张产床配3名助产士,每3张

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每张产

床配3名助产士,每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

(五)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

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六)营养人员不少于1名。

四、房屋:

(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占用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产科母婴同室每

张床占使用面积6平方米,婴儿床占使用面积2平方米。

(三)门诊面积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计。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产床

心电图机婴儿保温箱

心电监护仪无影灯

万能手术床、胎心监护仪

万能产床显微镜

麻醉机万能显微镜

妇科检查床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高速离心机

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蒸馏器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它与一级综

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认可的医

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三级妇产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妇科(并设专业组)、围产医学科(爱婴区及高危

产科)、计划生育科、高危新生儿科,NICU急诊科、麻醉科、预防保

健科、中医妇科、中西医结合科、ICU、产内科、内分泌科;

(二)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输血科手术室、B

超室、病理科、遗传室、消毒供应室、信息资料科(病案科、统计室)、

营养室、图书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5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士(每2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每

张产床应配3名助产士);

(三)每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

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床占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新生儿床占使用面积

2平方米;

(三)门诊面积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胎心监护仪

心电图机B超

心电监护仪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

X光机移动式X光机

妇科检查台腹腔镜

产床宫腔镜

婴儿保暖箱显微镜

婴儿远红外线辐射温箱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生化分析仪自动分析仪

酶标分光光度仪酶标分析仪

分析天平尿分析仪

电冰箱恒温箱

器械柜敷料柜

石蜡切片机冷冻切片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紫外线灯

血气分析仪万能显微镜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高速离心机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离心机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妇产医院)

二级耳鼻喉医院

一、诊台和床位:

耳鼻咽喉诊台及诊椅15至20台,住院床位总数50至100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耳科、鼻科、咽喉气管食管科、麻醉科、

预防保健科、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听力

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诊台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至少有一名主治医师;

(四)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四、房屋:

(一)每诊台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诊台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麻醉机抢救床

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

耳用电钻纤维喉镜

硬质直接喉镜纤维气管镜

硬质支气管镜纤维食道镜

硬质食管镜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

分析天平离心机

电冰箱X光机

敷料柜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

电烤箱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门诊每台单元设备:

耳鼻喉科诊台1台

耳鼻喉科诊椅1个

立灯1个

常规检查用具每套(不少于20套)包括:枪状镊、鼻镜、耳镜、间

接喉镜、鼻咽镜、压舌板等

器械盘1个

电动吸引器1台

常规局部用药盘1个

喷雾器2个

电烧器1台

痰盂

(三)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同;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三级耳鼻喉医院

一、诊台和床位:

耳鼻咽喉诊台及诊椅30台以上,住院床位总数70-150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耳科、鼻科、咽喉气管食管科、麻醉科、

头颈肿瘤科、预防保健科、急诊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听力及前庭功

能检查室、窥镜室、手术室、听力室、治疗换药室、激光室、消毒供

应室、病案室、营养室、计算机室。

三、人员:

(一)每诊台(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三)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四)至少有3名麻醉师;

(五)至少有3名病理医师;

(六)至少有1名营养师;

(七)至少有2名听力检查技术人员;

(八)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护师或以上职称的护理人员;

(九)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卫生技术

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诊台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诊室每诊台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心电监测仪心脏除颤器

麻醉机手术床

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

麻醉监测仪高频电刀

双极电凝器耳神经外科设备

耳用电钻纤维鼻咽喉镜

硬质直接喉镜(套)纤维气管镜

硬质支气管镜(套)纤维食道镜

鼻内窥镜(套)支撑喉镜(套)

纯音听力计声阻抗听力计

诱发电位听力计激光治疗机

硬质食管镜(套)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

分析天平离心机

电冰箱X光机

敷料柜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

电烤箱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门诊每台单元设备:

多功能耳鼻喉科诊台1台

一般耳鼻喉科诊台1台

立灯1个

常规检查用具每套包括:枪状镊、鼻镜、耳镜、间接喉镜、鼻咽

喉镜、压舌板等1套

器械盘1个

电动吸引器1台

常规局部用药盘1个

喷雾器2个

电烧器1台

痰盂

(三)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中心给氧设备和吸引设备外其他与二

级综合医院同;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耳鼻喉医院)

2024年6月15日发(作者:受敏博)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推荐五篇]

第一篇: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卫医政发〔2012〕17号

三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

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

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

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

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

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

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

中的7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

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

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

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

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

于医师总数的15%。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

不低于康复治疗师总数的10%。治疗科室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年以上。

(四)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

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

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

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肌电图与

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三维运动分析、平衡

功能评定、认知言语吞咽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

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

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

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

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

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

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情景互动训练设备以及康复机器

人。

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

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

治疗、冷疗、牵引治疗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

拟职业作业设备。

5.认知、言语、吞咽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

语治疗和吞咽治疗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

设备。

7.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假肢、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8.水疗:至少配备蝶形浴槽、涡流/气泡浴槽、步态跑台浴槽等设

备。

(三)信息化设备: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

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三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日常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二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占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

复科、老年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疼痛康复科中的3个科室以及

内科、外科、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具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传

统康复治疗功能。

(三)评定科室:至少具备运动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

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

听力视力检查中的5项功能。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置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和

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

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社区康复服务

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15名

/床,康复治疗师0.3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数不少于

医师总数的10%。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

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

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功能评定、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平

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

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

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

架)、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

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

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

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

疗、冷疗、功能性牵引治疗等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

拟职业作业等设备。

5.认知言语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语交流治

疗等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

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

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

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二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康复医院)

第二篇: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三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

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

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

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

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

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

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

中的7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

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

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

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

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

于医师总数的15%。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

不低于康复治疗师总数的10%。治疗科室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年以上。

(四)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

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

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

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肌电图与

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三维运动分析、平衡

功能评定、认知言语吞咽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

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

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

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

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

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

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情景互动训练设备以及康复机器

人。

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

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

治疗、冷疗、牵引治疗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

拟职业作业设备。

5.认知、言语、吞咽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

语治疗和吞咽治疗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

设备。

7.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假肢、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8.水疗:至少配备蝶形浴槽、涡流/气泡浴槽、步态跑台浴槽等设

备。

(三)信息化设备: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

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三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日常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二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占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

复科、老年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疼痛康复科中的3个科室以及

内科、外科、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具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传

统康复治疗功能。

(三)评定科室:至少具备运动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

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

听力视力检查中的5项功能。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置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和

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

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社区康复服务

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15名

/床,康复治疗师0.3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数不少于

医师总数的10%。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

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

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功能评定、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平

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

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

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

架)、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

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

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

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

疗、冷疗、功能性牵引治疗等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

拟职业作业等设备。

5.认知言语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语交流治

疗等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

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

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

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二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康复医院)

卫生部关于印发《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的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04-25

卫医政发〔20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促进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加强康复医院的建设,根据《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对1994年发布

的《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2012年版)》,作为新建康复医院的验收标准。本文印发前已经取

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康复医院,应当对照该标准加强建设,

尽快达到标准要求。

因社会经济状况和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等原因,确需设置一级康复

医院的地区,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一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报

我部备案后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第三篇: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康复医院康复医院

康复医院是指主要提供综合性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功能测评室、运动治疗室、物理治疗

室、作业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言语治疗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至少有2名康复医师和4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

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并

有兼职或专职的心理学和社会工作者各1名),并且康复治疗人员数

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数的三分之一;

(二)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每床至少配备 0.25名护士;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主要建筑设施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并有扶手或栏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颈椎牵引设备

腰椎牵引设备 供氧装置

紫外线灯

显微镜

洗衣机

灌肠器

高压灭菌设备

电冰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运动治疗设备: 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

肋木

姿式矫正镜

训练用棍和球

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墙拉力器

划船器

手指肌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 滑轮吊环

常用规格的拐杖 助力平行木

常用规格的轮椅和助行器

(四)物理因子治疗设备:中频治疗仪 低频脉冲电疗机

音频电疗机

超短波治疗机

红外线治疗机

磁疗机

(五)作业治疗设备:

沙磨板

插板、插件、螺栓训练用球

日常生活训练用具

(六)传统康复治疗设备:针炙用具;

(七)言语治疗设备:

录音机或言语治疗机

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言语治疗和测评用具(实物、图片、卡片、

记录本等)

(八)功能测评设备

关节功能评定装置

肌力计 血压计

心电图机

脑血流图仪

X光机

眼底镜

血球计数器

(九)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康复中心设置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康复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

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承担着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

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

康复宣传、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职能。

第二条、为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康复中

心建设,制定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残联所属各级康复中心建

设。本标准为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

标准。

第二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三条、康复中心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残疾

人的康复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

进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条、康复中心选址根据康复服务的特殊性,选择交通便利、

环境安静、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好的位置,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

设施和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残疾人康复、特别是残疾儿童康复对

环境的要求,兼顾未来发展。

第三章 规模与功能

第六条、各级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与服务功能。

一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5

张。一级康复中心直接面向县、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配合

同级残联培训社区康复人员和残疾人及亲友,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

防知识。

二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40

张,门诊部应设置医疗观察床位。二级康复中心面向多个县、区提供

综合性的康复服务,承担一定的康复技术培训任务,协助有关部门,

指导辖区基层康复机构业务建设。

三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

100张。三级康复中心提供全面的、连续的康复服务,并在综合性康

复服务基础上,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康复教学任务,开展

康复技术研究,对下级康复机构进行指导。

第四章 业务部门设置

第七条 各级康复中心业务部门设置

一级康复中心

1康复门诊部:设有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

2肢体残疾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引导式教育训练室、多感官

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有室外儿童游戏娱乐场

所。

3智力游戏儿童康复科:设有集体课教室、感统训练室、语言、认

知训练室、音乐治疗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测评室、

家长咨询室等,有户外活动场地。

4视力康复科:设有低视力康复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室。

5社区康复指导部:设置培训教室。

6有条件的可设置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二级康复中心

在一级康复中心部门设置基础上曾加服务内容或增设新的科室: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科、心

电图室、脑电图室、超声波室、理疗室、传统疗法室、药房等。

2肢体残疾康复科:分设运动疗法室、作业疗法室、语言治疗室。

3低视力康复科:分设视力检测室、屈光矫正室、视力功能训练室、

注视器验配室。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资源协作

开展矫形器装配等辅助器具服务。三级康复中心

在二级康复中心部门设置基础上增设:

1职业、社会康复室和心理科

2功能评定科

3分设偏瘫、截瘫、骨及骨关节康复科等科室

4分设运动疗法科、作业疗法科、语言治疗科

5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医疗科室

第五章 人员配置

第八条 各级康复中心人员配置

一级康复中心

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康复

床位数与职工总数之比例为1:1-1.4,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之比不低

于75%

二级康复中心

每10~15张康复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康复床位配2名

康复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1名眼科技术人员、1名矫形器技师;

配备相应的检验、放射、药剂人员;每10名残疾儿童配特教教室1名。

康复床位数与职工总数之比为1:1.3-1.5,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之比

不低于70%。

三级康复中心

康复医师、康复治疗人员、康复护理人员、特教教师配置原则上

同二级;配假肢矫形器技师2名;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人员各1名。床

位与职工总数之比为1:1.3-1.5,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之比不低于

70%。

第六章 设备设施

第九条、康复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85%。

第十条、通行区域和患者经常使用的主要公用设施应体现无障碍

设计,地面防滑,走廊墙壁应有扶手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及有

关管线应易于康复设备、器械的牢固安装和正常使用及检修

第十一条以残疾儿童为服务对象的康复场所,色彩设计、装饰应

适合儿童患者的心理特点。设有残疾儿童康复部门的康复中心,应有

适合残疾儿童活动的户外游乐、运动场地。

第十二条、各级康复中心建设应根据规模、功能和任务,配备相

应的设备器具,基本医疗设备和诊疗器具参照医疗机构有关要求。

第七章 机构管理

第十三条、康复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要领导应具有医学教育

背景和与康复中心主要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

水平,胜任中心管理工作。领导班子配置合理、分工明确,各项工作

有专人负责。第十四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

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培训、聘用、岗位管理、

绩效考核、继续教育、奖惩和职务晋升等人事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运行要充分考虑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康复服务标准、

诊疗规范、训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范等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为残疾人

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复服务。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有健全的财产管理和监督制度,

编制预算和决算报告,各类会计档案、凭证、帐簿、报表保存完好。

第十六条、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各种设备、器材要建立规范

的帐目,主要设备建立档案。维护各种设施、设备,保证水、电、气、

暖正常供给,保证内外环境优美,清洁卫生。

第十八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易发危险的设备和要害部

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统、高压氧仓、氧气供应系统、危

险品库、配电室等。有完备的防火、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

第十九条、有专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各项业务

档案,保持档案完整,数据准确。

第二十条、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加强精

神文明建设,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

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

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

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为

了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残疾人康复事业中的作用,指导和规范

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发展,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功能,满足广大残疾

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职能与任务

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残疾人康复

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

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

的示范窗口。

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4.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

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

务。

5.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级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按照建设规模、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设置、技术

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三)人员配置

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

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

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四)业务部门设置

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

(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

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

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5.有条件的可设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五)技术水平

1.功能测评和能力评估:

脑瘫儿童功能测评:运动发育、肌张力、姿势异常、智力评价和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智残儿童能力评估:运动、感知、认知、语

言交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2.康复训练: 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运动功能、姿式矫正、日常

生活活动、语言交往训练和引导式教育。

开展智残儿童六个能力领域康复训练。

3.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有关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康复训

练服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50张(包括养护和治疗床位,其中治疗床

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人员配置

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60人,

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

要求。每10~15张训练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训练床位配备

1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

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配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

各1名,特教教师不少于2名。

(四)业务部门设置

在一级基础上设: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

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理疗室、药房等。

2.肢体康复科:设有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室。

3.低视力康复科。

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中心资源,协作开展辅助器

具服务。

(五)技术水平

在一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

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2.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3.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

视器供应等服务。

4.社区指导: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

残疾人康复训练,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对基层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技术

指导。

5.康复工程: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

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

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二)康复床位100张以上。

(三)人员配置

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1.5。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

120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业务人员不低于职

工总数的70%。康复医师、康复治疗人员、康复护理人员、眼科技术

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特教教师配置原则上同二级;根据业务开

展情况配备职业和社会康复工作人员。

(四)业务部门设置

在二级基础上设:

1.增设职业、社会康复室、心理科。

2.功能评定科。

3.分设偏瘫、截瘫、骨科等科室。

4.分设康复训练科(运动疗法科、作业疗法科、语言治疗科)。

5.增设手术科室(如矫形外科、眼科等)。

(五)技术水平

在二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功能测评:电生理诊断,感觉功能测评,作业及语言能力测评,

临床心理测评,心肺功能测评,偏瘫患者的运动功能测评。

2.矫正体操,促通治疗手法等运动治疗技术。

3.工艺疗法,认知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畸形矫正等作业治疗

技术。

4.常见语言交流障碍的治疗。

5.心理治疗。

6.康复工程:假肢、矫形器处方及训练,临床常用矫形器的制作。

7.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的技术和方法。

8.白内障复明、骨科矫治手术等。

三、机构管理

(一)行政管理

1.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要领导熟悉业务,具有一定管理水平,

胜任工作。领导班子内部合理分工,各项管理工作有人负责。

2.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有中心长远发展规划、计划、季度安排和具体落实措施,定期

检查、评估和总结。

(二)业务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程、规章,建立健全各项业

务管理制度、训练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并组织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2.定期进行康复训练效果和各项业务质量评价,制定改进方案。

3.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计划,加强岗位培训及

考核工作。

4.掌握本地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制定指导基层康复业务指导工

作计划,配合残联康复部门抓好社区康复工作典型,接收基层转介服

务。

5.制定康复科研计划,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一级

残疾人康复中心每年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2篇,二级中

心3~5篇,三级中心5篇以上。

(二)信息管理

1.有专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制度。

2.建立各项业务档案,保持档案完整,数据准确。

3.做好信息的汇总分析、反馈利用,有可供查阅的评估报告和统

计资料。

(三)人事管理

1.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法规、规章,制

定科学合理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前教育制度,并依据岗位

职责,定期组织绩效考核。3.建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制度,专业技术

人员均有国家认可的任职资格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结业证书。

3.创新用人机制,改革用人制度,不断探索、建立吸引人才、培

养人才的机制。

(四)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纪律。

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预算和决算,专项经费明

细,各项报表规范,填报及时。

3.各类会计档案、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保存完好。

(五)设备管理

1.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计划、审批、采购、验收、

入库、领发、保养、维修、报废、更新等。

2.各种设备、器材要建立规范的帐目,主要设备要建立档案,专

人管理。

3.实行计划管理,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适应性、可行性论证。

(六)后勤管理

1.保证业务工作的需要,主动、及时服务,随时维护各种设施、

设备,保证水、电、气、暖正常供给。

2.健全物品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

3.加强车辆管理,定期维修、维护,保证工作用车。

4.保证中心内外环境优美,清洁卫生。

(七)安全管理

1.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对易发危险的设备和要害部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

统、高压氧仓、氧气供应系统、危险品库、配电室等。

3.有完备的防火、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标志醒目,定期检查更

换。

(八)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

1.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建立思想政治工

作管理体系。

2.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热爱残疾人

事业,抵制不正之风,对中心工作满意度定期考核。

四、康复业务场所要求

1.康复业务场所应设在易于残疾人方便抵离的地方。

2.康复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60%。

3.通行区域和患者经常使用的主要公用设施应体现无障碍设计,

地面防滑,走廊墙壁应有扶手装置。

4.地板、墙壁、天花板及有关管线应易于康复设备,器械的牢固

安装、正常使用良好和经常检修。

5.以残疾儿童为服务对象的康复场所,色彩设计、装饰应适合儿

童患者的心理特点。

五、设备和器械

(一)一级康复中心应根据业务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械

1.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出诊箱、注射器、

纱布罐、药品柜、紫外线灯、洗衣机、电冰箱、高压灭菌器具等

2.康复训练器具

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

儿童肋木 姿势矫正镜

儿童平行杠 训练用棍和球

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 收录放机

儿童用桌椅 钻滚桶

图形认知组件 拼图、插板、玩具

木条床(台)

梯形椅

脑瘫康复用姿势矫正椅 踝关节矫正板

大、小巴氏球

3.智力测评工具、量表、软件和教学、生活服务等器械和设备

(二)二、三级中心根据业务范围和技术水平的要求,配备相应

的设备和器械

1.基本设备

显微镜、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器、X光机、灌肠器、供氧

装置、紫外线灯、洗衣机、电冰箱、高压灭菌器具等

3、运动治疗

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

肋木 姿势矫正镜

训练用棍和球 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

墙拉力器 划船器

手指肌训练器 股四头肌训练器

前臂旋转训练器 滑轮吊环

常用规格的拐杖 平行杠

脑瘫康复用球浴 脑瘫康复用姿势矫正椅

常用规格的轮椅、助行器及儿童用训练器械

2.作业治疗

沙磨板 插板、插件、螺栓、滚筒、训练用球类

日常生活训练用具及儿童用训练器械

3.理疗

中频治疗机 低频脉冲电疗机

音频电疗机 超短波治疗机

红外线治疗机 磁疗机

颈椎牵引设备 腰椎牵引设备

4.传统康复治疗

针灸用具 人体经络穴位示意用品 按摩用品

5.语言治疗

录音机或语言治疗机 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

语言治疗和测评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等)

7、功能测评

关节角度测量仪 肌力计

肌电图仪 平衡仪

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

血压计

8、智力残疾康复

智力测评工具、量表、软件

打击乐器、电子琴、多媒体等教学设备

洗漱、饮食、清洁、简单劳动等日常生活训练设施、器具、工具、

家具、电器

9、低视力康复

国际标准视力表(远用、近用)、低视力专用视力表、助视器配

镜箱、各种类型助视器

10、辅助器具服务所需要设备、器具种类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五、质量控制

各部门按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开展各项工作,建立量化考核指标:

1、康复病案和康复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

2、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0%

3、康复床位使用率≥60%

4、康复器材、设备完好率≥80%

5、残疾人康复服务满意率≥80%

6、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二级康复医院(2012版)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占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

复科、老年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疼痛康复科中的3个科室以及

内科、外科、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具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传

统康复治疗功能。

(三)评定科室:至少具备运动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

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

听力视力检查中的5项功能。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置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和

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

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社区康复服务

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15名

/床,康复治疗师0.3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数不少于

医师总数的10%。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

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

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功能评定、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平

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

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

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

架)、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

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

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

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

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疗、冷疗、功能性牵引治疗等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

拟职业作业等设备。

5.认知言语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语交流治

疗等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

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

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

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二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第四篇:一级医院基本标准范文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

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1.

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2.病

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3.每床建筑面积不

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

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

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

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

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

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

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

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

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

手心肺复苏术。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

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

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

卫生状况。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

督管理。4.负责村级卫生组织和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培

训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制度、措施、监督、考核与

评价。有人分工负责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必备制度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和严格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除一般医院工作制

度,应包括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家庭病床工作制度,指导乡村医生

等工作制度。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4.职

工继续教育制度。

(二)信息管理

1.按卫生部《卫生统计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配合综合信息

管理专(兼)职人员。2.对信息及时收集、储存、分析、反馈与利用,

且有成效。3.有图书管理制度,订有适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

(三)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或专职财会人员。2.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符合会

计制度。3.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度。

4.会计监督审计制度健全,严格遵守财经、物价纪律,不准乱收

费。

(四)设备管理

1.设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全院设备进行管理。

2.有医疗设备保管、使用、保养、定期维修制度,保证医疗工作

的需要。3.对重要设备建立的档案。

(五)总务管理

1.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报废等制度。2.主动、及时为全院服务,保证水、电、被服、膳食供

应,各种设施及时维修。

(六)建筑管理

1.医院建筑符合卫生学要求,对旧建筑有维修制度,对不合理建

筑有改造计划。2.不得使用危房,尤其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逐级质量

保证体系。

(二)有全院质量管理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院内感染的控制:

1.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

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

3.建立严格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与无菌操作规定。

4.有院内感染控制教育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

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方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治疗室、供应室、分娩室等)的保治

措施。

7.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

的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制定有

关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开展和坚持

岗位前教育制度。4.建立群众监督制度。

5.根据调查,患者、社区或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达到规定。6.

有健全的廉洁行医措施。

六、医院安全

1.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并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2.

制订平时的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定期检查。

3.有对高压力系统、手术室、放射室、配电室等高危设备与区域

的特殊安全管理措施。4.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5.有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照明系统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安全的替代光源,保证应急的需

要。

七、医院环境

1.重视医院清洁卫生,有保洁制度及措施,有专人负责。2.门诊、

病房等医疗区禁止吸烟。

3.重视院内绿化,有与医院占地相适应的绿化面积(包括室内外

花木种植、立体绿化)。4.对污物、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符

合卫生学标准。5.门诊噪音不高于50分贝,病房、手术室噪音不高于

38分贝。6.手术室一般照明为100米烛,工作面积综合照明2000-

3000米烛。一级医院分等标准

本标准是一级医院建设和发展的标准,也是其水平和质量的评价

依据。

一、科室设置

科室设置应与一级医院的功能、任务和社区实际需要适应。

1.临床科学:应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室。有条件的设

儿科、五宫科、中医科,家庭病床科(组)等。2.医技科室:应设置

药剂室(含调配室)、化验室(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者可不要求)、

放射室、手术室、处置室、供应室、病案统计室、图书室等。

3.行政科室:设置院办公室(负责医疗、护理、人事、秘书、保

卫、财务、后勤工作等)。4.预防保健(科)室:设置卫生防疫室、

妇幼保健室(含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二、人员配备

要达到基本要求中病床与人员的比例。其中各类人员的比例如下

表: 各 种 人 员

行政工勤人员15-20% 卫生技术人员80-85% 其 中 各 类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西医师(士)38% 护理38% 检验4% 放射4% 药剂8%

其它8% 其中分工从事预防保健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25%以上。

三、技术水平

技术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能开展社区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一般危重病人的救护服务。基本要求:

(一)医疗

1.急诊医疗:

对社区内急诊病例能24小时应诊(包括出诊)。2.内、儿科:

正确处理常见病,并能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处理与转诊。能对循

环、泌尿、呼吸系统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病人

作出初诊断并进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

掌握当地传染病的治疗和消毒隔离技术。3.外科、妇产科:

能对外科急腹症做出临床诊断和及时、正确的处理。

能开展一般上腹部手术。

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

能完成生理产科、部分常见病病理产科的处理及剖腹产手术。4.

五官科:

能诊断治疗本科常见病及部分急症。

开展防盲、防龋、防聋工作。5.中医科:

能辩证施治内、外、妇、儿科的常见病与部分疑难杂症。

开展针灸、按摩等。

6.护理

熟练掌握各种疾病的护理,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做好病房管理和分级护理,正确书写五种护理表格(体温单、医

嘱单、医嘱记录、护士交班、护理记录)。7.医技科室:

能开展心电图、超声波检查。

能开展血、尿、便常规检验和部分生化检验。

(检验中心化地区,有关安排要有合同)

能开展透视、摄片、一般胃肠道造影等检查。

(二)预防保健

1.能开展计划免疫、疫情处理,对“两管五改”进行技术指导。

2.能开展围产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掌握计划生育四项技术。

3.能开展社区慢性非传染病防治、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和社区康

复医疗。

(三)教学

1.能对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进行培训。2.能接受卫校学生部

分临床学习。

四、医院管理

1.院长应熟悉一级医院的管理,经过医院管理专业短期培训。2.医

院有长远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步骤。3.医院职工对院领导工作满意度

≥80%。4.社区、合同单位和病人对医院满意度≥80%。5.信息管理:

掌握人群各种传染病发病情况,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登记合格率≥95%,漏报率≤0.5%。

做好医院统计工作,配备统计人员掌握社区人口、生命、疾病

(多发病、慢性病、地方病)的动态资料,及时分析和提出对策;按

规定及时准确完成各种卫生统计报表。

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逐步按国际疾病分

类(ICD)进行管理,要求门诊有病历,住院书写完整病历;按标准书

写,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

五、主要科室基本设备详见(附件七)。

六、各项统计指标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85%

2.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 3.门诊转诊率≤20%

4.单病种治愈好转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5.单病种

病死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6.单病种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7.

住院病人转院率≤3%

8.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85%

9.昏迷、瘫痪病人褥疮发生次数:0 10.院内感染率≤3%

11.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 12.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 13.常

规器械消毒菌合格率100% 14.病床使用率≥60% 15.年病床周转次数

≥32次 16.平均住院日6天

17.门诊处方合格率≥98%

18.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 19.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8% 20.

甲级X光片率≥40%

21.护理五种表格书写合格率≥85%

22.二级以上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 0 23.设备利用率≥80%

24.特殊诊断设备检查阳性率≥20%(主要指B超)25.0~7岁儿

童建卡率 农村≥98% 城市≥100% 26.麻疹活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

市≥95%

27.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8.白百破疫

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9.卡介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

≥95%

30.四苗全程覆盖率 农村≥85% 城市≥92.5% 31.妇女病查治率 农

村≥60% 城市≥90% 32.围产儿死亡率 农村≤20% 城市≤90% 33.产前

检查率 农村≥80% 城市≥95% 34.新法接生率≥95%

35.产后访视率农村≥70% 城市≥80% 36.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

合格率100% 37.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38.基础护理合格率≥80% 39.

一级护理合格率≥80%

一级医院分等判定标准

医院应对其建设、管理、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文明服务、成本

效益等定期进行自我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地(市)医院评审委员

会对医院质量按本标准进行院外评价。根据评审结果将一级医院分为

甲、乙、丙三个等次。

一、一级甲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

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结合水平,经考核达

到900分及以上。

二、一级乙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

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综合水平经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一级丙等医院

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分等标准要求尚

有较大差距。经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以下(含749分)。丙等医院

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发展规划。二级医院标准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其半径人口一般在10万以上)提供医疗、

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卫生机构,是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中间层

次。二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二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者才

能参加等级评审。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二级医院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

院规模。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见附件六)。3.每床建筑面

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6.病床与医

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3-1.5。

7.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

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医疗卫生服务

对社区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1.

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

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2.开展日常院前急救;

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

行院内急救。

3.开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

康复服务工作。

(二)与医疗相结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1.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本院

职工的在职教育。2.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

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3.能承担省或市级科研项目。

(三)指导基层

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

防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与一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

开展双向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和培训卫生技术及管

理人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措

施、实施方案及其考核与评价办法。

(一)组织管理

必备的有: 1.行政管理组织

2.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管理组织 3.护理管理组织 4.财务管理

组织

5.总务保障组织

6.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组织 7.必备委员会

(二)制度管理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和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

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教育、执行、监督、检查、

考评和奖惩办法。必备制度应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

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4.职工继续教育

制度

(三)行政管理

1.有健全的行政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领导分管行政工作。2.有远期

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完成计划的进度、指标、措施、步

骤、以及检查总结。

3.医院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必备的制度有:

各项会议制度、院总值班制度、医疗行政查房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

度。

4.有群众来信来房登记、参观访问、医院大事记录。

5.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社区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四)医疗管理

1.有健全的医疗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工作制度,

有一位副院分管医疗工作。

2.制订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医疗工作制度,切实可行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护理

质量标准。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活动,对医疗、护理、医技

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必备的质量管理组织

有: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院内感染控制委员

会、病案管理委员会。

5.加强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技术

档案。6.非国家认定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

技术工作。

(五)护理管理

按《护理管理标准及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管理。

(六)教学、科研管理

教学:

1.有健全的教学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领导分工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2.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评价。

4.有相应的教学设施与设备。

5.卫生部认定的“教学医院”,按卫生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

学医院工作暂行规定》(待发)进行管理。科研:

1.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科研管理并有相应的工作制度。2.建立科

技人员、科研成果档案。3.有鼓励开展医学和管理科研办法。

(七)信息管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组织和有关工作制度。

2.应设立图书馆(室),并且有足够数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

3.有处理医疗、管理和图书情报信息的专职管理人员。

4.院内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分析、反

馈与利用。

(八)计量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院必须加强计量工作管理。1.

有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人员。2.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主要

包括:

(1)计量管理办法。

(2)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3)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3.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均应进行周期检查。

(九)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人员编制合理,职责范围明确,并有健全的岗

位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2.设有专(兼)职收费管理人员,严格执行

医疗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3.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4.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

度。

5.有健全的财会监督制度,对违反财经、物价纪律现象应及时严

肃处理。

(十)审计管理

1.设有与财务机构相平行的审计机构或者职级相应的审计人员,

人员编制合理,并具有一定的审计专业知识。

2.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实行经常性审计监督。

3.对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进行监督检查。4.经常检查、评估资金、财产的使用效益并提出改进

建议。5.无重大损失浪费、贪污盗窃和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事件。

(十一)设备管理

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实行计划管理。

2.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购置要有适宜性和可行性论证,进货要

验收,使用有专人保管。3.医疗设备有定期的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

保证医疗工作需要。

(十二)总务管理

1.有健全的总务管理机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报废等制度。3.主动、及时为全国各科室特别是临床科室服务,做到

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不发

生两漏(漏水、漏电),做到两满意(职工、病人满意)。4.有意外

情况下的供电措施,确保临时照明。

5.救护车配有基本设备、药品,随叫随到,保证医疗、抢救和转

送病人的需要。

(十三)建筑管理 1.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要经过可行性论

证,适应总体发展规划,资料保存完整。2.新医院选址、布局、设计

要合理,符合建筑规范及卫生学要求。

3.医院各部分(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手术室、消毒供应

室、急诊科(室)的建筑布局、人物流向合理。室内采光、色彩设计

符合卫生学的要求)。

4.医院旧建筑有维修计划及预算,并认真执行。不得在危房中从

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二)有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三)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和病

案质量等。

(四)有质量教育、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及改进方案。

(五)院内感染控制

1.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下发的《建立健全医院感染

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对策、措施、效果与评价。

3.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房的设

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4.有院内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医护人员

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婴儿室、新生儿

病房、治疗室等)的保洁监控措施。

7.现场检验要达到规定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具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2.制定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做好全

院职工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学习,进行研究分析总结。

4.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有医德教育

措施。严格实行岗前教育制度。

第五篇: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

卫生部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

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医发„1996‟第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部委卫

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制定各级各类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作为《条例》配套文件我部制定

了《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

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作为审定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的依据,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级眼科医院

一、床位:8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

伤、屈光眼肌和肿瘤整形专科、麻醉科、眼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化验室、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

室、验光视野室、超声波室、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每专科至少有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3人。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心电监测仪心脏除颤器

麻醉机手术床

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

麻醉监测仪高频电刀

双极电凝器检眼镜

视力表裂隙灯

眼压计验光仪及镜片箱

视野计角膜曲率计

眼肌力仪眼底照相机

超声波仪手术显微镜

冷冻仪玻璃体切割仪

激光治疗仪火焰光度计

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

离心机电冰箱

X光机敷料柜

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电烤箱

紫外线灯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三级综合医院;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二级眼科医院)

妇产医院二级妇产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200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妇科、产科(爱婴区及高危产科)围产监护室、

麻醉科、新生儿科、计划生育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产内科。

(二)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手术室、

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士。每张产床配3名助产士,每3张

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每张产

床配3名助产士,每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

(五)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

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六)营养人员不少于1名。

四、房屋:

(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占用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产科母婴同室每

张床占使用面积6平方米,婴儿床占使用面积2平方米。

(三)门诊面积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计。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产床

心电图机婴儿保温箱

心电监护仪无影灯

万能手术床、胎心监护仪

万能产床显微镜

麻醉机万能显微镜

妇科检查床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高速离心机

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蒸馏器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它与一级综

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认可的医

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三级妇产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妇科(并设专业组)、围产医学科(爱婴区及高危

产科)、计划生育科、高危新生儿科,NICU急诊科、麻醉科、预防保

健科、中医妇科、中西医结合科、ICU、产内科、内分泌科;

(二)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输血科手术室、B

超室、病理科、遗传室、消毒供应室、信息资料科(病案科、统计室)、

营养室、图书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5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士(每2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每

张产床应配3名助产士);

(三)每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

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床占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新生儿床占使用面积

2平方米;

(三)门诊面积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胎心监护仪

心电图机B超

心电监护仪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

X光机移动式X光机

妇科检查台腹腔镜

产床宫腔镜

婴儿保暖箱显微镜

婴儿远红外线辐射温箱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生化分析仪自动分析仪

酶标分光光度仪酶标分析仪

分析天平尿分析仪

电冰箱恒温箱

器械柜敷料柜

石蜡切片机冷冻切片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紫外线灯

血气分析仪万能显微镜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高速离心机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离心机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妇产医院)

二级耳鼻喉医院

一、诊台和床位:

耳鼻咽喉诊台及诊椅15至20台,住院床位总数50至100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耳科、鼻科、咽喉气管食管科、麻醉科、

预防保健科、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听力

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诊台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至少有一名主治医师;

(四)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四、房屋:

(一)每诊台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诊台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麻醉机抢救床

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

耳用电钻纤维喉镜

硬质直接喉镜纤维气管镜

硬质支气管镜纤维食道镜

硬质食管镜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

分析天平离心机

电冰箱X光机

敷料柜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

电烤箱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门诊每台单元设备:

耳鼻喉科诊台1台

耳鼻喉科诊椅1个

立灯1个

常规检查用具每套(不少于20套)包括:枪状镊、鼻镜、耳镜、间

接喉镜、鼻咽镜、压舌板等

器械盘1个

电动吸引器1台

常规局部用药盘1个

喷雾器2个

电烧器1台

痰盂

(三)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同;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三级耳鼻喉医院

一、诊台和床位:

耳鼻咽喉诊台及诊椅30台以上,住院床位总数70-150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耳科、鼻科、咽喉气管食管科、麻醉科、

头颈肿瘤科、预防保健科、急诊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听力及前庭功

能检查室、窥镜室、手术室、听力室、治疗换药室、激光室、消毒供

应室、病案室、营养室、计算机室。

三、人员:

(一)每诊台(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三)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四)至少有3名麻醉师;

(五)至少有3名病理医师;

(六)至少有1名营养师;

(七)至少有2名听力检查技术人员;

(八)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护师或以上职称的护理人员;

(九)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卫生技术

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诊台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诊室每诊台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心电监测仪心脏除颤器

麻醉机手术床

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

麻醉监测仪高频电刀

双极电凝器耳神经外科设备

耳用电钻纤维鼻咽喉镜

硬质直接喉镜(套)纤维气管镜

硬质支气管镜(套)纤维食道镜

鼻内窥镜(套)支撑喉镜(套)

纯音听力计声阻抗听力计

诱发电位听力计激光治疗机

硬质食管镜(套)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

分析天平离心机

电冰箱X光机

敷料柜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

电烤箱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门诊每台单元设备:

多功能耳鼻喉科诊台1台

一般耳鼻喉科诊台1台

立灯1个

常规检查用具每套包括:枪状镊、鼻镜、耳镜、间接喉镜、鼻咽

喉镜、压舌板等1套

器械盘1个

电动吸引器1台

常规局部用药盘1个

喷雾器2个

电烧器1台

痰盂

(三)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中心给氧设备和吸引设备外其他与二

级综合医院同;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耳鼻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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