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USBMI致力于为网友们分享Windows、安卓、IOS等主流手机系统相关的资讯以及评测、同时提供相关教程、应用、软件下载等服务。

关于教职工配备笔记本电脑的若干规定

IT圈 admin 31浏览 0评论

2023年12月7日发(作者:刚苒苒)

关于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提升学校教师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及教学质量,适应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为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备对象

1.专任教师。指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或虽无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但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或以师资需求引进调入)的人员。

2.双肩挑教师。指在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具有高校或中专教师系列职称、兼任教学工作的人员。

3.副处职(含助理)以上干部。指行政级别(或待遇)在副处职(含助理)以上从事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即各二级学院(馆)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处级职能处室领导。

4.上述人员中,2007年1月1日以后进校工作的不予配备。

5.上述人员中,截止2008年2月底之前已到退休年龄的不予配备;2008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退休年龄的,由个人自行决定是否要求配备笔记本电脑。

6.因工作需要已由学校给予配备笔记本电脑的,这次不再另配。

7.教师三年内调离学校的,自学校同意之日起,按时间比例退回补贴(每月100元)。

8.今后新进人员一律由个人配备笔记本电脑。

9.2004年4月22日学校下发的“关于给予未享受过电脑补贴的教职工核发电脑补贴的通知”,自2008年1月起停止实施。

10.按照上述条件确认的名单以在此前人事处公布的清单为准,请你们在12月4号之前予以复核。

1 二、电脑管理

1.配备给教师的笔记本电脑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入库,个人办理领用手续(三年后资产登记消帐)。

2.笔记本电脑保修或包换,按照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执行,保修范围以外的维修费用由领用人自负。

3.各专业教学部门原先配置的台式电脑全部收回;各部门原先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全部收回,临时需要使用的,可向资产设备处借用。

4.原已经配备笔记本电脑且产权登记在学校的,可以继续使用,三年后产权归个人;也可以由学校收回笔记本电脑,重新按规定配备。

5.原已有笔记本电脑且产权属于个人,且个人又不要求配备的,学校予以补贴人民币1000元,但原笔记本电脑纳入学校资产登记管理。

三、经费处理

1.由学校在2007年和2008年按人均2200元的标准提取电脑配备统筹金(以实际提取为准)。由计财处单独挂帐,专款专用。

2.学校统一按5900元/台(基准价)的标准进行组标挂帐。其中3400元/人从电脑配备统筹金中列支;2500元/人在配备对象2008年的奖金中分12个月由计财处扣回。

3.因个人工作特点需要高配置笔记本电脑的(高于5900元/台),高出基准价格部分的金额,由个人在提取电脑之前到计财处缴纳差额款。

4.学校提取的电脑配备统筹金以人均2200元/人的方式入帐,但不纳入个人所得税计缴基数。

5.学校提取的人均2200元电脑统筹金以现在职人员名单为准划拔至各单位,以单位的名义按人均3400元给配备对象预以补贴。承担学校公共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英语课、体育课)教学任务的各学院,学校按公共课教师人数以每人1300元的标准追加补助,由计财处根据实际配备人数作出相应的帐务调整。

四、采购和领用

学校成立团购小组和团购督查组,通过竞争性谈判,现已确定联想、

2 惠普、Dell、Thinkpad(原IBM)四个品牌作为入围对象,每个品牌包括家用、商用二个机型,以及单价8900元、7400元、5900元三个档次。为了保证团购过程顺利进行,要求相关教职工按下列时间、地点和方法进行选购和领用。

1.了解产品性能。定于12月6日(星期六)邀请入围品牌的供应商,在实验剧场开展产品推介会,对其所提供的笔记本电脑的相关情况进行讲解和咨询,届时请教师踊跃参加。

2.选定品牌和机型。产品推介会当天(12月6日星期六)在艺术设计学院一楼大厅进行笔记本电脑实物展览,教师必须在现场按照原先填报的价格,自行选定一款笔记本电脑,包括品牌、机型。

3.提货与验收。12月23~24日供应商在艺术设计学院一楼大厅按照合同进行现场供货,教师根据自己选定的品牌、机型、规格等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作现场测试,确认无问题后签收。

教师在提货时,必须仔细检查笔记本电脑外观、清点随机配件、检查相关资料等等,现场测试无问题、签收后则视为个人验收合格。

4.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按照教师实际购置笔记本电脑的品牌、型号、价格、生产厂家等资料,由资产设备处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5.售后服务。教师使用笔记本电脑过程中出现问题可直接联系供应商或厂家,按照售后服务承诺解决问题;如果用户与供应商或厂家发生争议,则可通过团购小组向供应商或厂家进行交涉。

团购小组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3

2023年12月7日发(作者:刚苒苒)

关于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提升学校教师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及教学质量,适应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为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备对象

1.专任教师。指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或虽无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但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或以师资需求引进调入)的人员。

2.双肩挑教师。指在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具有高校或中专教师系列职称、兼任教学工作的人员。

3.副处职(含助理)以上干部。指行政级别(或待遇)在副处职(含助理)以上从事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即各二级学院(馆)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处级职能处室领导。

4.上述人员中,2007年1月1日以后进校工作的不予配备。

5.上述人员中,截止2008年2月底之前已到退休年龄的不予配备;2008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退休年龄的,由个人自行决定是否要求配备笔记本电脑。

6.因工作需要已由学校给予配备笔记本电脑的,这次不再另配。

7.教师三年内调离学校的,自学校同意之日起,按时间比例退回补贴(每月100元)。

8.今后新进人员一律由个人配备笔记本电脑。

9.2004年4月22日学校下发的“关于给予未享受过电脑补贴的教职工核发电脑补贴的通知”,自2008年1月起停止实施。

10.按照上述条件确认的名单以在此前人事处公布的清单为准,请你们在12月4号之前予以复核。

1 二、电脑管理

1.配备给教师的笔记本电脑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入库,个人办理领用手续(三年后资产登记消帐)。

2.笔记本电脑保修或包换,按照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执行,保修范围以外的维修费用由领用人自负。

3.各专业教学部门原先配置的台式电脑全部收回;各部门原先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全部收回,临时需要使用的,可向资产设备处借用。

4.原已经配备笔记本电脑且产权登记在学校的,可以继续使用,三年后产权归个人;也可以由学校收回笔记本电脑,重新按规定配备。

5.原已有笔记本电脑且产权属于个人,且个人又不要求配备的,学校予以补贴人民币1000元,但原笔记本电脑纳入学校资产登记管理。

三、经费处理

1.由学校在2007年和2008年按人均2200元的标准提取电脑配备统筹金(以实际提取为准)。由计财处单独挂帐,专款专用。

2.学校统一按5900元/台(基准价)的标准进行组标挂帐。其中3400元/人从电脑配备统筹金中列支;2500元/人在配备对象2008年的奖金中分12个月由计财处扣回。

3.因个人工作特点需要高配置笔记本电脑的(高于5900元/台),高出基准价格部分的金额,由个人在提取电脑之前到计财处缴纳差额款。

4.学校提取的电脑配备统筹金以人均2200元/人的方式入帐,但不纳入个人所得税计缴基数。

5.学校提取的人均2200元电脑统筹金以现在职人员名单为准划拔至各单位,以单位的名义按人均3400元给配备对象预以补贴。承担学校公共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英语课、体育课)教学任务的各学院,学校按公共课教师人数以每人1300元的标准追加补助,由计财处根据实际配备人数作出相应的帐务调整。

四、采购和领用

学校成立团购小组和团购督查组,通过竞争性谈判,现已确定联想、

2 惠普、Dell、Thinkpad(原IBM)四个品牌作为入围对象,每个品牌包括家用、商用二个机型,以及单价8900元、7400元、5900元三个档次。为了保证团购过程顺利进行,要求相关教职工按下列时间、地点和方法进行选购和领用。

1.了解产品性能。定于12月6日(星期六)邀请入围品牌的供应商,在实验剧场开展产品推介会,对其所提供的笔记本电脑的相关情况进行讲解和咨询,届时请教师踊跃参加。

2.选定品牌和机型。产品推介会当天(12月6日星期六)在艺术设计学院一楼大厅进行笔记本电脑实物展览,教师必须在现场按照原先填报的价格,自行选定一款笔记本电脑,包括品牌、机型。

3.提货与验收。12月23~24日供应商在艺术设计学院一楼大厅按照合同进行现场供货,教师根据自己选定的品牌、机型、规格等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作现场测试,确认无问题后签收。

教师在提货时,必须仔细检查笔记本电脑外观、清点随机配件、检查相关资料等等,现场测试无问题、签收后则视为个人验收合格。

4.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按照教师实际购置笔记本电脑的品牌、型号、价格、生产厂家等资料,由资产设备处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5.售后服务。教师使用笔记本电脑过程中出现问题可直接联系供应商或厂家,按照售后服务承诺解决问题;如果用户与供应商或厂家发生争议,则可通过团购小组向供应商或厂家进行交涉。

团购小组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3

与本文相关的文章

发布评论

评论列表 (0)

  1.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