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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接待协议(F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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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发(作者:舜忆远)

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接待协议(FBM

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接待协议 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接待协议 甲方: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受财政部委托代签) 乙方:(定点饭店全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从 20__ 年 1 月 1 日至 20__ 年 12 月 31 日,乙方为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

二、 甲方的权利

(一)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并根据协议进行处理;

(四)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要求乙方及时纠正;

(五)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及其他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的情况。

三、 甲方的义务

(一)公布定点饭店及协议价格等信息;

(二)对乙方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给予审核和答复。

四、 乙方的权利

(一)对出差人员提出的超出协议规定服务范围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

(二)出差人员不能出示身份证和工作证,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按照协议价格向其提供服务;

(三)对出差人员虚开发票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

(四)当条件改善、星级档次提高时,乙方有权申请对协议价格进行调整。

五、 乙方的义务

第 1 页 共 7 页

(一)在协议期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住

宿,执行协议价格,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乙方提供的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出差人员免费使用乙方的停车位。乙方向出差人员提供免费早餐。

当出差人员与乙方在价格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出示本协议书。

(二)如果乙方属于三星级及以下的饭店,则其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客房(无卫生间的客房除外)都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出差接待服务,不允许只提供部分房间参与协议的行为。

如果乙方属于四星级及以上的饭店,应保证参与出差接待服务的客房数量不少于经营范围内总客房数量的 70。

(三)乙方应于当日确认出差人员的预定要求。

(四)结算时乙方应当向出差人员开具税务发票等合法票据,提供费用结算明细单据。乙方必须满足出差人员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要求。

(五)乙方应对出差人员姓名、单位和有关资料严格保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另有规定除外。

(六)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尽快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及“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饭店注册、协议信息填报、本协议的影印件、饭店位置图及房型图的上传、饭店门户网站网址的公布等工作,并通知甲方进行审核。

乙方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注册的饭店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在网上注明。

(八)乙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资本结构、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甲方审核,并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及“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做相应更改。

第 2 页 共 7 页

(九)出差人员需要时,乙方应通过“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或“中央政府采购网”打印“电子结算单”,供出差人员报销使用。

(十)乙方应定期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布饭店空房数量等相关信息。当出差人员与乙方在饭店空房数量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主动提供空房数量证据。

(十一)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三日内书面

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协议。如甲方解除协议,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到达 30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二)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按照甲方规定定期向甲方报送接待信息等资料,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的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保存好所有接待资料和结算单据,甲方有权对接待资料和结算单据进行检查。

六、 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取消定点饭店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定点。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协议承诺接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的;

(二)超过协议规定价格收费的;

(三)提供虚假发票的;

(四)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 履约保证 乙方发生第 6 条所列违约行为给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八、 保密条款

(一)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 3 页 共 7 页

(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九、 协议的解释

(一)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二)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三)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十、 争议的解决

(一)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60 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三)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一、 协议的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至 20__ 年 12 月 31 日。协议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

(二)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乙方给予甲方的报价高于给予第三方的优惠价格;

第 4 页 共 7 页

2.乙方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在本协议签订后被甲方发现;

3.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或者不具备接待能力;

4.乙方发生第 6 条所列违约行为达到 3 次以上;

5.经有关执法机关查实,乙方有组织色情、赌博、贩卖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行为;

6.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

十二、 协议修改

(一)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 协议生效

(一)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方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期满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与出差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在其约定的协议期限内继续有效。

(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附加条件 本协议签署后,由于乙方没有及时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发布相关信息,无法取得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认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名称(章):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 乙方名称(章):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 22 号 单位地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第 5 页 共 7 页

电话:

日期:20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20__ 年 月 日 附表:

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及协议价格报送格式 制表单位(盖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制表日期:20__ 年

月 日 所在城市 饭店名称 发票开具单位名称 星级 客房(数量:间;价格:元/天) 地址 前台订房电话 联系人电话 备注 房型 总间数 协议间数 门市价 协议价 套间 单间 标准间 套间 单间 标准间 套间 单间 标准间 套间

单间 标准间 注:1.表中客房、会议室类型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增加行次。

2.在区分淡旺季的地区可添加列次填写淡旺季价格。

3.饭店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要填写“发票开具单位名称”。

同意续签《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会议) 定点饭店接待协议》承诺书

我单位同意通过续签《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接待协议》(见附件),进入 20__-20__ 年度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初选,并承诺:

1.

保证符合续签协议的资格条件,并积极配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对本单位申报的硬件条件、接待业绩及履约情况等方面的抽查核实。

2.

保证以不高于 2021-20__ 年度《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接待协议》约定的价格,接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或举办会议),并出具合法票据。

3.

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保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获得优先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做好接待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4.

第 6 页 共 7 页

保管好所有结算票据,建立专门档案,详细记录接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或会议)的有关信息,并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填报有关统计表格。

5.

诚信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随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等有关部门对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承诺人(名称及公章):

20__ 年 11 月 日 定点饭店联系人信息表 定点饭店名称 法人 代表

姓名 电话 定点业务负责人 姓名 电话 具体部门负责人 姓名 电话

具体工作人员 姓名 电话 其他信息 能否使用信用卡结账(答是或否,下同) 单位主要领导是否知晓定点管理相关规定 是否已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

说明:空白一栏内可填写第二位工作人员信息,也可不填。

(定点饭店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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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发(作者:舜忆远)

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接待协议(FBM

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接待协议 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接待协议 甲方: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受财政部委托代签) 乙方:(定点饭店全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从 20__ 年 1 月 1 日至 20__ 年 12 月 31 日,乙方为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

二、 甲方的权利

(一)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并根据协议进行处理;

(四)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要求乙方及时纠正;

(五)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及其他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的情况。

三、 甲方的义务

(一)公布定点饭店及协议价格等信息;

(二)对乙方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给予审核和答复。

四、 乙方的权利

(一)对出差人员提出的超出协议规定服务范围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

(二)出差人员不能出示身份证和工作证,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按照协议价格向其提供服务;

(三)对出差人员虚开发票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

(四)当条件改善、星级档次提高时,乙方有权申请对协议价格进行调整。

五、 乙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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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协议期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住

宿,执行协议价格,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乙方提供的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出差人员免费使用乙方的停车位。乙方向出差人员提供免费早餐。

当出差人员与乙方在价格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出示本协议书。

(二)如果乙方属于三星级及以下的饭店,则其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客房(无卫生间的客房除外)都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出差接待服务,不允许只提供部分房间参与协议的行为。

如果乙方属于四星级及以上的饭店,应保证参与出差接待服务的客房数量不少于经营范围内总客房数量的 70。

(三)乙方应于当日确认出差人员的预定要求。

(四)结算时乙方应当向出差人员开具税务发票等合法票据,提供费用结算明细单据。乙方必须满足出差人员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要求。

(五)乙方应对出差人员姓名、单位和有关资料严格保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另有规定除外。

(六)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尽快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及“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饭店注册、协议信息填报、本协议的影印件、饭店位置图及房型图的上传、饭店门户网站网址的公布等工作,并通知甲方进行审核。

乙方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注册的饭店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在网上注明。

(八)乙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资本结构、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甲方审核,并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及“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做相应更改。

第 2 页 共 7 页

(九)出差人员需要时,乙方应通过“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或“中央政府采购网”打印“电子结算单”,供出差人员报销使用。

(十)乙方应定期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布饭店空房数量等相关信息。当出差人员与乙方在饭店空房数量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主动提供空房数量证据。

(十一)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三日内书面

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协议。如甲方解除协议,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到达 30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二)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按照甲方规定定期向甲方报送接待信息等资料,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的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保存好所有接待资料和结算单据,甲方有权对接待资料和结算单据进行检查。

六、 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取消定点饭店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定点。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协议承诺接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的;

(二)超过协议规定价格收费的;

(三)提供虚假发票的;

(四)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 履约保证 乙方发生第 6 条所列违约行为给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八、 保密条款

(一)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 3 页 共 7 页

(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九、 协议的解释

(一)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二)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三)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十、 争议的解决

(一)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60 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三)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一、 协议的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至 20__ 年 12 月 31 日。协议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

(二)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乙方给予甲方的报价高于给予第三方的优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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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在本协议签订后被甲方发现;

3.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或者不具备接待能力;

4.乙方发生第 6 条所列违约行为达到 3 次以上;

5.经有关执法机关查实,乙方有组织色情、赌博、贩卖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行为;

6.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

十二、 协议修改

(一)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 协议生效

(一)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方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期满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与出差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在其约定的协议期限内继续有效。

(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附加条件 本协议签署后,由于乙方没有及时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发布相关信息,无法取得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认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名称(章):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 乙方名称(章):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 22 号 单位地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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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日期:20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20__ 年 月 日 附表:

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及协议价格报送格式 制表单位(盖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制表日期:20__ 年

月 日 所在城市 饭店名称 发票开具单位名称 星级 客房(数量:间;价格:元/天) 地址 前台订房电话 联系人电话 备注 房型 总间数 协议间数 门市价 协议价 套间 单间 标准间 套间 单间 标准间 套间 单间 标准间 套间

单间 标准间 注:1.表中客房、会议室类型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增加行次。

2.在区分淡旺季的地区可添加列次填写淡旺季价格。

3.饭店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要填写“发票开具单位名称”。

同意续签《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会议) 定点饭店接待协议》承诺书

我单位同意通过续签《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接待协议》(见附件),进入 20__-20__ 年度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初选,并承诺:

1.

保证符合续签协议的资格条件,并积极配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对本单位申报的硬件条件、接待业绩及履约情况等方面的抽查核实。

2.

保证以不高于 2021-20__ 年度《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接待协议》约定的价格,接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或举办会议),并出具合法票据。

3.

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保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获得优先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做好接待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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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好所有结算票据,建立专门档案,详细记录接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或会议)的有关信息,并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填报有关统计表格。

5.

诚信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随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等有关部门对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承诺人(名称及公章):

20__ 年 11 月 日 定点饭店联系人信息表 定点饭店名称 法人 代表

姓名 电话 定点业务负责人 姓名 电话 具体部门负责人 姓名 电话

具体工作人员 姓名 电话 其他信息 能否使用信用卡结账(答是或否,下同) 单位主要领导是否知晓定点管理相关规定 是否已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

说明:空白一栏内可填写第二位工作人员信息,也可不填。

(定点饭店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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