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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招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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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2日发(作者:辟坚秉)

联想招聘制度

LT

聘实施,并对其他大区/分部的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

5.1.2 京外大区/分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规定的进人进度,实施本大区/分部编制范围内的空缺人员的招聘。

5.1.3 对于同时接受中央部门和大区/分部考核的员工(如事业部业务代表等),其招聘由中央部门和大区/分部共同进行。

5.1.4 客户维修服务部直接负责非大区/分部所在地的城市中心站所需人员的招聘。

5.2 人力资源专岗的资格认证

5.2.1各部门人力资源专岗需接受人力资源部的资格认证及季度工作考核。

5.2.2各部门人力资源专岗换岗,需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对新人力资源专岗共同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实现换岗。

5.3 可录用人员的一般条件

5.3.1 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5.3.2 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兄弟、姐妹)关系。

5.3.3 年龄一般应在18-35岁之间(18岁为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对年龄超过35岁,但确为部门急需的高级人才,部门需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录用。

5.3.4 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用人政策。

5.3.5 对于曾在联想(含联想集团控股公司、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过、后又离开联想,现欲应聘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的人员,按照《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回聘人员聘用规范》办理。

5.3 可录用人员的基本标准

5.3.1 能适应公司的管理方式,认同联想文化。

5.3.2 为人诚实、勤奋,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具有积极的心态,能主动推进工作,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5.3.3 对《面试评判表》(见附3)中"岗位关键素质要求"的评价应达到良好以上。。

对以上各项的考察方式,人力资源部将在后续推出具体考评实施方案。

5.4 面试

5.4.1面试流程

5.4.1.1成立初试面试小组和复试面试小组

初试面试小组由部门人力资源专岗或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空缺岗位的直接上级、岗位相关人员(如对其进行虚线考核的人员)组成;复试面试小组由部门人力资源专岗或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空缺岗位的直接上级和部门总经理(授权人)参加。

5.4.1.2初试

初试前,人力资源专岗或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需对拟面试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初试由初试面试小组实施,对应聘者基本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联想的用人标准、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及时记录在《面试评判表》(见附3)上。

5.4.1.3复试

复试由复试面试小组进行。对应聘者是否能胜任岗位能力进一步进行考察。在复试时,部门总经理必须向应聘者明确其应聘岗位的岗位职责,特别是其试用期的最低工资。对于复试合格的人员,部门总经理,应聘者处级经理、人力资源专岗必须在《面试评判表》(见附3)上签署评价意见。

5.4.1 .4 人力资源部确认

对于面试合格人员,北京平台各部门需将《应聘登记表》(见附2)、《面试评

判表》(见附3)报给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京外分部大区需将《新员工试用申请(大区/分部)》(见附4)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在得到人力资源部的确认后,部门方可通知其上岗试用。

5.4.2面试方式

初试一般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建议部门在复试时根据岗位任职要求,采取心理测评、笔试、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检验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并将笔试题、案例交人力资源部汇总,由人力资源部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完善公司的面试题库。

5.4.3要求

5.4.3.1对每个空缺岗位,部门至少需面试3至5个候选人,在此基础上,筛选出最合适的人选。

5.4.3.2原则上,部门总经理应参加本部门各个岗位的面试,若不能参加,需以部门请示文件的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授权申请"。文件中需说明不能面试的原因、明确授权时间。在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由授权人代替总经理参加面试,但应聘经理级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由总经理把关。

5.4.3.3应聘高级经理级岗位的人员面试需由主管该部门工作的总裁室成员面试把关,并签署面试意见。

5.4.3.4应聘部门副总、总经理岗位的人员,主管该部门工作的总裁室成员和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总裁室成员共同面试把关。

5.5 体检

所有面试合格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

5.6 上岗试用

5.6.1 各大区/分部根据本各自的实际情况安排当地新员工上岗事宜。

5.6.2 京外大区/分部需将《大区/分部人员增加表》(见附5)及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依此确定京外大区新员工到岗日期。

5.6.3 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计算。

5.7试用期管理原则

5.7.1试用期内必须明确指导人,指导人需为新员工制定详细的试用期工作计划。

5.7.2人力资源部将对指导人的指导工作进行考查,对认真履行职责的指导人进行奖励,对指导工作的不到位、受到新员工投诉的指导人进行通报批评。

5.7.3在试用期内主动离岗的新员工,部门人力资源专岗或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要对其进行面谈,并填写《联想员工试用期离职面谈记录》(见附6),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就新员工指导与考核,人力资源部将于近期发布相关规定。

6. 本规范由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7生效时间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02年3月31日,原《2001财年第一季度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流程(试行)》(LHL-01-0049)同时废止。

2024年2月12日发(作者:辟坚秉)

联想招聘制度

LT

聘实施,并对其他大区/分部的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

5.1.2 京外大区/分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规定的进人进度,实施本大区/分部编制范围内的空缺人员的招聘。

5.1.3 对于同时接受中央部门和大区/分部考核的员工(如事业部业务代表等),其招聘由中央部门和大区/分部共同进行。

5.1.4 客户维修服务部直接负责非大区/分部所在地的城市中心站所需人员的招聘。

5.2 人力资源专岗的资格认证

5.2.1各部门人力资源专岗需接受人力资源部的资格认证及季度工作考核。

5.2.2各部门人力资源专岗换岗,需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对新人力资源专岗共同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实现换岗。

5.3 可录用人员的一般条件

5.3.1 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5.3.2 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兄弟、姐妹)关系。

5.3.3 年龄一般应在18-35岁之间(18岁为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对年龄超过35岁,但确为部门急需的高级人才,部门需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录用。

5.3.4 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用人政策。

5.3.5 对于曾在联想(含联想集团控股公司、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过、后又离开联想,现欲应聘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的人员,按照《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回聘人员聘用规范》办理。

5.3 可录用人员的基本标准

5.3.1 能适应公司的管理方式,认同联想文化。

5.3.2 为人诚实、勤奋,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具有积极的心态,能主动推进工作,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5.3.3 对《面试评判表》(见附3)中"岗位关键素质要求"的评价应达到良好以上。。

对以上各项的考察方式,人力资源部将在后续推出具体考评实施方案。

5.4 面试

5.4.1面试流程

5.4.1.1成立初试面试小组和复试面试小组

初试面试小组由部门人力资源专岗或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空缺岗位的直接上级、岗位相关人员(如对其进行虚线考核的人员)组成;复试面试小组由部门人力资源专岗或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空缺岗位的直接上级和部门总经理(授权人)参加。

5.4.1.2初试

初试前,人力资源专岗或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需对拟面试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初试由初试面试小组实施,对应聘者基本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联想的用人标准、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及时记录在《面试评判表》(见附3)上。

5.4.1.3复试

复试由复试面试小组进行。对应聘者是否能胜任岗位能力进一步进行考察。在复试时,部门总经理必须向应聘者明确其应聘岗位的岗位职责,特别是其试用期的最低工资。对于复试合格的人员,部门总经理,应聘者处级经理、人力资源专岗必须在《面试评判表》(见附3)上签署评价意见。

5.4.1 .4 人力资源部确认

对于面试合格人员,北京平台各部门需将《应聘登记表》(见附2)、《面试评

判表》(见附3)报给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京外分部大区需将《新员工试用申请(大区/分部)》(见附4)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在得到人力资源部的确认后,部门方可通知其上岗试用。

5.4.2面试方式

初试一般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建议部门在复试时根据岗位任职要求,采取心理测评、笔试、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检验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并将笔试题、案例交人力资源部汇总,由人力资源部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完善公司的面试题库。

5.4.3要求

5.4.3.1对每个空缺岗位,部门至少需面试3至5个候选人,在此基础上,筛选出最合适的人选。

5.4.3.2原则上,部门总经理应参加本部门各个岗位的面试,若不能参加,需以部门请示文件的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授权申请"。文件中需说明不能面试的原因、明确授权时间。在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由授权人代替总经理参加面试,但应聘经理级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由总经理把关。

5.4.3.3应聘高级经理级岗位的人员面试需由主管该部门工作的总裁室成员面试把关,并签署面试意见。

5.4.3.4应聘部门副总、总经理岗位的人员,主管该部门工作的总裁室成员和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总裁室成员共同面试把关。

5.5 体检

所有面试合格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

5.6 上岗试用

5.6.1 各大区/分部根据本各自的实际情况安排当地新员工上岗事宜。

5.6.2 京外大区/分部需将《大区/分部人员增加表》(见附5)及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依此确定京外大区新员工到岗日期。

5.6.3 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计算。

5.7试用期管理原则

5.7.1试用期内必须明确指导人,指导人需为新员工制定详细的试用期工作计划。

5.7.2人力资源部将对指导人的指导工作进行考查,对认真履行职责的指导人进行奖励,对指导工作的不到位、受到新员工投诉的指导人进行通报批评。

5.7.3在试用期内主动离岗的新员工,部门人力资源专岗或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要对其进行面谈,并填写《联想员工试用期离职面谈记录》(见附6),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就新员工指导与考核,人力资源部将于近期发布相关规定。

6. 本规范由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7生效时间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02年3月31日,原《2001财年第一季度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流程(试行)》(LHL-01-0049)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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