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发(作者:弓兰娜)
明督抚年表》之巡抚山东年表讹误校补
清代吴廷燮编著的《明督抚年表》是研究明代督抚相关问题 的重要参
考书。该书全面梳理了明代督抚置罢、更替、生平简历 以及在任事迹等史
事,并且列出了所选用史料的出处。然而,因 受时代条件等方面的限制,
该书难免在史料搜检和征引审核等方 面存在一些讹误。今以中华书局
1982 年魏连科点校本《明督抚 年表》 (以下简称《年表》)卷四中山东
巡抚年表为例作一些校 补,以期对该书修订再版和相关问题的研究有所裨
益。
1.
《年表》 379页:“成化八年(1472年),翁世资、牟俸。 实
录:九月乙卯,巡抚山东右副都御史翁世资为户部右侍郎,太 仆寺少卿右
佥都御使牟俸巡抚山东。”
按:官衔讹误。根据《明宪宗实录》载:(成化八年九月)
“乙卯............. 以巡抚山东右副都御使翁世资为户部左侍郎,
卿牟俸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1]2111 《国榷》所 载
[2]2320与《明宪宗实录》同。《国朝列卿纪》载:“翁世资……
(成化)八年升户部左侍郎……牟俸……成化八年以太仆寺卿任 (巡抚
山东)。”
“……
[3]528 -78万斯同《明史?牟俸传》载:
(牟俸)入为太仆寺卿,(成化)八年以左佥都御史巡抚山 东。” [4]328
-167此外,《本朝分省人物考》亦载:“翁世资…… (成化)八年迁户部
左侍郎,十三年奉敕提督京通等处仓 场。” [5]535 -207 (光绪)《山东
通志》载:“牟俸……成化八 年以左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6]2305 综上
可知,《年表》在搜 检史料时失察,右侍郎应为左侍郎,太仆寺少卿应为
太仆寺卿, 右佥都御使应为左佥都御史。
2.
《年表》 386 页:“嘉靖二十三年( 1544 年),端廷赦。 国
榷:二月丙子,顺天府丞端廷赦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按:时间讹误。端廷赦的任命时间应为二月甲申日,而非二 月丙子日。
核对《明世宗实录》二月丙子条所载:“命巡抚山东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曾
铣以原职提督雁门关等处,兼抚山 西。” [1]5494 《明通鉴》亦载:(嘉
靖二十三年二月)“丙子, 改巡抚山东副都御使曾铣以原秩提督雁门关等
处,兼抚山 西。” [7]2010 《明世宗实录》载:(嘉靖二十三年二月)“甲
申,升顺天府府丞端廷赦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 东。” [1]5496 《国
榷》二月丙子、甲申条所载 [2]3653 与《明 世宗实录》相同。 《年表》
征引时不够谨慎,似把前任曾铣的离 任时间误认为端廷赦任职的时间。
3.
《年表》 386 页:“嘉靖二十七年( 1548年),彭黯。国 榷:
十一月壬申,巡抚山东彭黯还朝。”
按:史实讹误。十一月壬申,彭黯并未还朝。核对《国榷》 所载:(嘉
靖二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山东巡抚彭黯奏御史刘 时进引疾,不听,许
时进还朝自奏,凡代题概禁。” [2]37 25 可 知,《国榷》原文原意是让御
史刘时进还朝自奏(引疾之事), 而非让巡抚彭黯还朝。 《年表》在征引
史料时失于审慎,造成句 读理解有误。另外,据《明世宗实录》载:(嘉
靖二十七年十二 月)“乙卯,升巡抚山东右佥都御史彭黯为右副都御史,
巡抚河 南。” [1]6226 《国榷》亦载:(嘉靖二十七年十二月)“乙卯, 山
东巡抚彭黯右佥都御史改河南。” [2]3727 综上可知,十一月 壬申,彭黯
并未离任还朝,而是在同年十二月乙卯改任巡抚河南。
4.
《年表》 388 页:“嘉靖三十三年( 1554 年),沈应龙、 刘
■。国榷:七月壬寅,福建右布政使刘■右副都御史巡抚山 东。”
按:官衔讹误。刘■以福建左布政使升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山
东,而非右布政使。核对《国榷》所载:(嘉靖三十三年七月)
“壬寅,福建左布政使刘■为右副都御史, 巡抚山东。” [2]3836 《明
世宗实录》亦载:(嘉靖三十三年七月)“壬寅,升福建左 布政使刘■为右
副
]7171 -7172《本朝分
都御史,巡抚山东。”
[1
省人物考》亦载:“刘■……始转福建左辖(布政使代称)莅任 逾年晋
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5]299 综上可知,《年表》 征引时不够谨慎,
造成刘■原任官衔讹误。
5.
《年表》 390 页:“隆庆五年( 1571 年),梁梦龙。十一 月
戊辰,巡抚山东梁梦龙,改抚河南。”
按:离任时间讹误。梁梦龙离任时间应为十一月甲戌,而非 十一月戊
辰。《国榷》载:(隆庆五年十一月)“甲戌,巡抚山 东右佥都御史梁梦龙
为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 [2]4173 《明 穆宗实录》亦载: (隆庆五
年十一月) “甲戌,升巡抚山东都察 院右佥都御史梁梦龙为右副都御史,
巡抚河南。” [1]1520 《国 榷》(隆庆五年十一月)戊辰条载:“……巡抚
河南右副都御史 栗永禄为兵部右侍郎。” [2]4172 《明穆宗实录》戊辰条
同载。 《年表》征引失于审慎,似把河南巡抚栗永禄的离任时间误认为 梁
梦龙离任山东到任河南的时间。
6.
《年表》 395 页:“万历四十年( 1612年) ,黄克缵。实 录:
四十年二月庚寅,山东巡抚兵部尚书右都御史黄克缵南兵部 尚书。”
按:官衔讹误。黄克缵原任官职应为右副都御史,而非右都 御史。核
对《明神宗实录》所载:(万历四十年二月)“庚寅, 改山东巡抚兵部尚
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黄克缵为南京兵部尚 书。” [1]9271 此外,《国榷》
亦载:(万历四十年二月)“庚 寅,巡抚山东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黄克
缵为南京兵部尚 书。” [2]5043 (光绪)《山东通志》载:“黄克缵……
累迁右 副都御使巡抚山东。 ” [6]2307 (乾隆)《晋江县志》亦载:“黄
克缵……累官山东左布政使迁右副都御使,巡抚其地(山 东)。” [8]235 综
上可知,《年表》征引时不够谨慎,似误把 右副都御史当作右都御史,造
成黄克缵原任官衔讹误。
《年表》 395 页:“万历四十年( 1612 年),李同芳。实录:四 十
年四月戊子,山东右布政使李同芳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按:原任官衔
讹误。李同芳应以山东左布政使升任山东巡抚, 而非右布政使。核对《明
神宗实录》所载:(万历四十年四月)
“戊子,升山东左布政使李同芳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 东。”
[1]9308 可知,《年表》征引失察,造成李同芳原任官衔 讹误。
8.
《年表》 396 页:“万历四十七年( 1619 年),王在晋。 实
录:四十七年四月庚子,王在晋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按:任命时间讹误。王在晋的任命时间应为同年三月庚子, 而非四月
庚子。经核对《明神宗实录》与《国榷》四十七年四月 庚子条,均未发现
相关记载。《明神宗实录》载:(万历四十七 年三月)“庚子,敕江西左布
政使王在晋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巡抚山东等处,督理营田,提督军
务。 ”[1]10996 《国榷》亦载:
(万历四十七年三月)“庚子……江西左布政使王在晋为右副都
御史,巡抚山东兼理营田。” [2]5134 综上可知,吴《年表》征 引失
察,造成王在晋任命时间出现讹误。
9.
《年表》 397 页:“万历四十八年泰昌元年( 1620年) ,
王在晋。实录:四十八年八月癸丑,王在晋总理河道。”
按:时间讹误,官衔不详细。王在晋八月甲寅升为工部右侍 郎总督河
道,而非八月癸丑。核对《明光宗实录》元年八月癸丑 条,未见相关记载。
根据《明光宗实录》所载:(泰昌元年八月) “甲寅,巡抚山东副都御史
王在晋升工部右侍郎,总督河道、军 务。” [1]117 可知,《年表》征引失
察,造成王在晋升职时间 讹误和官衔不详。
10.
《年表》 398页: “天启六年( 1626年) ,李精白。实 录:
六年闰六月壬子,太常少卿李精白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按:任命时
间讹误。李精白是在闰六月癸丑巡抚山东的,而 非闰六月壬子。经核对《明
熹宗实录》六年闰六月壬子条所载内 容,未发现相关记载。《明熹宗实录》
载:(天启六年闰六月) “癸丑,升太常寺卿曹思诚为刑部右侍郎, 太常
寺少卿李精白为 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1]3544 《年表》概因
壬子条 位置临近癸丑条位置,征引时不够谨慎,造成任命时间讹误。
11.
《年表》 398页:“崇祯三年( 1630年),王从义。国 榷:
崇祯三年三月庚寅,山东巡抚王从义劾免。” 按:免职时间讹误。王从义
是在三月壬辰被劾免,而非三月 庚寅。经核对《国榷》崇祯三年三月庚寅
条所载内容, 未见吴《年 表》所收录内容。《国榷》载:(崇祯三年三月)
“壬辰……巡 抚山东右副都御史王从义劾免。” [2]5524 综上可知,《年表》
征引失察,造成王从义免职时间讹误。
2024年3月31日发(作者:弓兰娜)
明督抚年表》之巡抚山东年表讹误校补
清代吴廷燮编著的《明督抚年表》是研究明代督抚相关问题 的重要参
考书。该书全面梳理了明代督抚置罢、更替、生平简历 以及在任事迹等史
事,并且列出了所选用史料的出处。然而,因 受时代条件等方面的限制,
该书难免在史料搜检和征引审核等方 面存在一些讹误。今以中华书局
1982 年魏连科点校本《明督抚 年表》 (以下简称《年表》)卷四中山东
巡抚年表为例作一些校 补,以期对该书修订再版和相关问题的研究有所裨
益。
1.
《年表》 379页:“成化八年(1472年),翁世资、牟俸。 实
录:九月乙卯,巡抚山东右副都御史翁世资为户部右侍郎,太 仆寺少卿右
佥都御使牟俸巡抚山东。”
按:官衔讹误。根据《明宪宗实录》载:(成化八年九月)
“乙卯............. 以巡抚山东右副都御使翁世资为户部左侍郎,
卿牟俸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1]2111 《国榷》所 载
[2]2320与《明宪宗实录》同。《国朝列卿纪》载:“翁世资……
(成化)八年升户部左侍郎……牟俸……成化八年以太仆寺卿任 (巡抚
山东)。”
“……
[3]528 -78万斯同《明史?牟俸传》载:
(牟俸)入为太仆寺卿,(成化)八年以左佥都御史巡抚山 东。” [4]328
-167此外,《本朝分省人物考》亦载:“翁世资…… (成化)八年迁户部
左侍郎,十三年奉敕提督京通等处仓 场。” [5]535 -207 (光绪)《山东
通志》载:“牟俸……成化八 年以左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6]2305 综上
可知,《年表》在搜 检史料时失察,右侍郎应为左侍郎,太仆寺少卿应为
太仆寺卿, 右佥都御使应为左佥都御史。
2.
《年表》 386 页:“嘉靖二十三年( 1544 年),端廷赦。 国
榷:二月丙子,顺天府丞端廷赦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按:时间讹误。端廷赦的任命时间应为二月甲申日,而非二 月丙子日。
核对《明世宗实录》二月丙子条所载:“命巡抚山东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曾
铣以原职提督雁门关等处,兼抚山 西。” [1]5494 《明通鉴》亦载:(嘉
靖二十三年二月)“丙子, 改巡抚山东副都御使曾铣以原秩提督雁门关等
处,兼抚山 西。” [7]2010 《明世宗实录》载:(嘉靖二十三年二月)“甲
申,升顺天府府丞端廷赦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 东。” [1]5496 《国
榷》二月丙子、甲申条所载 [2]3653 与《明 世宗实录》相同。 《年表》
征引时不够谨慎,似把前任曾铣的离 任时间误认为端廷赦任职的时间。
3.
《年表》 386 页:“嘉靖二十七年( 1548年),彭黯。国 榷:
十一月壬申,巡抚山东彭黯还朝。”
按:史实讹误。十一月壬申,彭黯并未还朝。核对《国榷》 所载:(嘉
靖二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山东巡抚彭黯奏御史刘 时进引疾,不听,许
时进还朝自奏,凡代题概禁。” [2]37 25 可 知,《国榷》原文原意是让御
史刘时进还朝自奏(引疾之事), 而非让巡抚彭黯还朝。 《年表》在征引
史料时失于审慎,造成句 读理解有误。另外,据《明世宗实录》载:(嘉
靖二十七年十二 月)“乙卯,升巡抚山东右佥都御史彭黯为右副都御史,
巡抚河 南。” [1]6226 《国榷》亦载:(嘉靖二十七年十二月)“乙卯, 山
东巡抚彭黯右佥都御史改河南。” [2]3727 综上可知,十一月 壬申,彭黯
并未离任还朝,而是在同年十二月乙卯改任巡抚河南。
4.
《年表》 388 页:“嘉靖三十三年( 1554 年),沈应龙、 刘
■。国榷:七月壬寅,福建右布政使刘■右副都御史巡抚山 东。”
按:官衔讹误。刘■以福建左布政使升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山
东,而非右布政使。核对《国榷》所载:(嘉靖三十三年七月)
“壬寅,福建左布政使刘■为右副都御史, 巡抚山东。” [2]3836 《明
世宗实录》亦载:(嘉靖三十三年七月)“壬寅,升福建左 布政使刘■为右
副
]7171 -7172《本朝分
都御史,巡抚山东。”
[1
省人物考》亦载:“刘■……始转福建左辖(布政使代称)莅任 逾年晋
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5]299 综上可知,《年表》 征引时不够谨慎,
造成刘■原任官衔讹误。
5.
《年表》 390 页:“隆庆五年( 1571 年),梁梦龙。十一 月
戊辰,巡抚山东梁梦龙,改抚河南。”
按:离任时间讹误。梁梦龙离任时间应为十一月甲戌,而非 十一月戊
辰。《国榷》载:(隆庆五年十一月)“甲戌,巡抚山 东右佥都御史梁梦龙
为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 [2]4173 《明 穆宗实录》亦载: (隆庆五
年十一月) “甲戌,升巡抚山东都察 院右佥都御史梁梦龙为右副都御史,
巡抚河南。” [1]1520 《国 榷》(隆庆五年十一月)戊辰条载:“……巡抚
河南右副都御史 栗永禄为兵部右侍郎。” [2]4172 《明穆宗实录》戊辰条
同载。 《年表》征引失于审慎,似把河南巡抚栗永禄的离任时间误认为 梁
梦龙离任山东到任河南的时间。
6.
《年表》 395 页:“万历四十年( 1612年) ,黄克缵。实 录:
四十年二月庚寅,山东巡抚兵部尚书右都御史黄克缵南兵部 尚书。”
按:官衔讹误。黄克缵原任官职应为右副都御史,而非右都 御史。核
对《明神宗实录》所载:(万历四十年二月)“庚寅, 改山东巡抚兵部尚
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黄克缵为南京兵部尚 书。” [1]9271 此外,《国榷》
亦载:(万历四十年二月)“庚 寅,巡抚山东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黄克
缵为南京兵部尚 书。” [2]5043 (光绪)《山东通志》载:“黄克缵……
累迁右 副都御使巡抚山东。 ” [6]2307 (乾隆)《晋江县志》亦载:“黄
克缵……累官山东左布政使迁右副都御使,巡抚其地(山 东)。” [8]235 综
上可知,《年表》征引时不够谨慎,似误把 右副都御史当作右都御史,造
成黄克缵原任官衔讹误。
《年表》 395 页:“万历四十年( 1612 年),李同芳。实录:四 十
年四月戊子,山东右布政使李同芳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按:原任官衔
讹误。李同芳应以山东左布政使升任山东巡抚, 而非右布政使。核对《明
神宗实录》所载:(万历四十年四月)
“戊子,升山东左布政使李同芳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 东。”
[1]9308 可知,《年表》征引失察,造成李同芳原任官衔 讹误。
8.
《年表》 396 页:“万历四十七年( 1619 年),王在晋。 实
录:四十七年四月庚子,王在晋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按:任命时间讹误。王在晋的任命时间应为同年三月庚子, 而非四月
庚子。经核对《明神宗实录》与《国榷》四十七年四月 庚子条,均未发现
相关记载。《明神宗实录》载:(万历四十七 年三月)“庚子,敕江西左布
政使王在晋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巡抚山东等处,督理营田,提督军
务。 ”[1]10996 《国榷》亦载:
(万历四十七年三月)“庚子……江西左布政使王在晋为右副都
御史,巡抚山东兼理营田。” [2]5134 综上可知,吴《年表》征 引失
察,造成王在晋任命时间出现讹误。
9.
《年表》 397 页:“万历四十八年泰昌元年( 1620年) ,
王在晋。实录:四十八年八月癸丑,王在晋总理河道。”
按:时间讹误,官衔不详细。王在晋八月甲寅升为工部右侍 郎总督河
道,而非八月癸丑。核对《明光宗实录》元年八月癸丑 条,未见相关记载。
根据《明光宗实录》所载:(泰昌元年八月) “甲寅,巡抚山东副都御史
王在晋升工部右侍郎,总督河道、军 务。” [1]117 可知,《年表》征引失
察,造成王在晋升职时间 讹误和官衔不详。
10.
《年表》 398页: “天启六年( 1626年) ,李精白。实 录:
六年闰六月壬子,太常少卿李精白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按:任命时
间讹误。李精白是在闰六月癸丑巡抚山东的,而 非闰六月壬子。经核对《明
熹宗实录》六年闰六月壬子条所载内 容,未发现相关记载。《明熹宗实录》
载:(天启六年闰六月) “癸丑,升太常寺卿曹思诚为刑部右侍郎, 太常
寺少卿李精白为 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1]3544 《年表》概因
壬子条 位置临近癸丑条位置,征引时不够谨慎,造成任命时间讹误。
11.
《年表》 398页:“崇祯三年( 1630年),王从义。国 榷:
崇祯三年三月庚寅,山东巡抚王从义劾免。” 按:免职时间讹误。王从义
是在三月壬辰被劾免,而非三月 庚寅。经核对《国榷》崇祯三年三月庚寅
条所载内容, 未见吴《年 表》所收录内容。《国榷》载:(崇祯三年三月)
“壬辰……巡 抚山东右副都御史王从义劾免。” [2]5524 综上可知,《年表》
征引失察,造成王从义免职时间讹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