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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保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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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4日发(作者:栗友菱)

201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保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保密工作的通知

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处、各街道、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保密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消除保密隐患,确保国

家秘密和内部工作信息安全,避免发生重要会议、内部文件信息等通过微博、微

信、新闻网站等社会媒体无序传播扩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现就进一步加强全

区党政机关保密工作提出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严格执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和《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加强涉密及内部文件资料制作、收发、传递、

使用、保存、复制、摘抄、销毁的全过程管理,健全审批、登记、清点手续。起

草涉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依据保密事项范围确定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和

知悉范围;执行上级机关、单位或者办理其他机关、单位已定密事项所产生的国

家秘密事项,要做好派生定密。工作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要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不得通过互联网计算机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制作、存储、处理、传输。

二、进一步加强重要会议活动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

位确定会议、活动密级,制定保密工作方案,对参加人员提出保密要求,严格参

加人员审查,严格新闻报道保密审查,并明确专人负责督促落实。涉密会议、活

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使用的扩音、录音等电子设备、设施应经安全

保密检查检测,会议、活动场所严禁带入、使用手机、对讲机、无线话筒等无线

设备或装置,不得擅自记录、录音、摄像。召开涉密视频会议,应当使用加密视

频会议系统,不得使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重要内部会议、活

动要参照涉密会议、活动进行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坚持“以岗定人”的原则,落实涉密人员分

类管理要求,根据特定岗位和产生、处理国家秘密岗位的实际,准确确定核心、

重要、一般涉密岗位,对拟任(聘)用到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保密审查。

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先教育再离岗,确保涉密人员上

岗、在岗、离岗每个环节都接受保密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

书、重大事项报告、出国(境)审批等制度,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实现涉密人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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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在岗、离岗和脱密期全过程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网络保密管理。党政机关建设涉密网络,要严格按照相关国家保

密标准设计和建设,并经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测评和审批,在使用中要建立健全

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区电子政务外网,党

政机关按照非涉密网标准建设的办公网、局域网,以及互联网、固定电话网、移

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必须与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处

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要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坚决防止涉密和不宜公开信息

在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互联网上发布。重要、敏感信息的发布,必须经部门主要

领导审批。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保密技术专用防护系

统,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身份鉴别、访问授权、违规外联监控、移动存储介

质管控等安全保密措施,不得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设备;涉密

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要做到“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

专人管理、集中销毁”,不得在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之间交叉使用;涉密复印

机等涉密设备应当设置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指定专人管理,不得与互联网等

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严格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严禁使用非涉密

计算机、非涉密存储介质、互联网邮箱及其他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传输

涉密信息。

六、进一步加强邮件系统保密管理。严格遵守市保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关

于加强互联网电子邮箱等信息安全保密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牢固树立保密

“红线”意识,在办理公务过程中做到“五个不准”:一是不准使用个人互联网

邮箱传输政务邮件;二是不准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个人移动终端处理政务邮件;

三是公务人员不准使用服务器设在境外的邮件代收软件;四是公务人员不准使用

服务器设在境外的电子邮箱;五是非单位授权人员不准利用个人微信、微博、陌

陌等自媒体议论、发布未经本单位审查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

七、进一步加强智能手机保密管理。严格遵守《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和《普

通手机使用保密守则》,严禁在微博、微信等公共网络平台发布、谈论涉密信息

或安排、部署、联络内部及其他不及宜公开的工作。因需要建立的QQ、微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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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4日发(作者:栗友菱)

201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保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保密工作的通知

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处、各街道、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保密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消除保密隐患,确保国

家秘密和内部工作信息安全,避免发生重要会议、内部文件信息等通过微博、微

信、新闻网站等社会媒体无序传播扩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现就进一步加强全

区党政机关保密工作提出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严格执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和《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加强涉密及内部文件资料制作、收发、传递、

使用、保存、复制、摘抄、销毁的全过程管理,健全审批、登记、清点手续。起

草涉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依据保密事项范围确定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和

知悉范围;执行上级机关、单位或者办理其他机关、单位已定密事项所产生的国

家秘密事项,要做好派生定密。工作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要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不得通过互联网计算机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制作、存储、处理、传输。

二、进一步加强重要会议活动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

位确定会议、活动密级,制定保密工作方案,对参加人员提出保密要求,严格参

加人员审查,严格新闻报道保密审查,并明确专人负责督促落实。涉密会议、活

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使用的扩音、录音等电子设备、设施应经安全

保密检查检测,会议、活动场所严禁带入、使用手机、对讲机、无线话筒等无线

设备或装置,不得擅自记录、录音、摄像。召开涉密视频会议,应当使用加密视

频会议系统,不得使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重要内部会议、活

动要参照涉密会议、活动进行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坚持“以岗定人”的原则,落实涉密人员分

类管理要求,根据特定岗位和产生、处理国家秘密岗位的实际,准确确定核心、

重要、一般涉密岗位,对拟任(聘)用到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保密审查。

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先教育再离岗,确保涉密人员上

岗、在岗、离岗每个环节都接受保密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

书、重大事项报告、出国(境)审批等制度,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实现涉密人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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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在岗、离岗和脱密期全过程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网络保密管理。党政机关建设涉密网络,要严格按照相关国家保

密标准设计和建设,并经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测评和审批,在使用中要建立健全

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区电子政务外网,党

政机关按照非涉密网标准建设的办公网、局域网,以及互联网、固定电话网、移

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必须与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处

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要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坚决防止涉密和不宜公开信息

在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互联网上发布。重要、敏感信息的发布,必须经部门主要

领导审批。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保密技术专用防护系

统,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身份鉴别、访问授权、违规外联监控、移动存储介

质管控等安全保密措施,不得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设备;涉密

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要做到“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

专人管理、集中销毁”,不得在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之间交叉使用;涉密复印

机等涉密设备应当设置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指定专人管理,不得与互联网等

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严格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严禁使用非涉密

计算机、非涉密存储介质、互联网邮箱及其他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传输

涉密信息。

六、进一步加强邮件系统保密管理。严格遵守市保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关

于加强互联网电子邮箱等信息安全保密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牢固树立保密

“红线”意识,在办理公务过程中做到“五个不准”:一是不准使用个人互联网

邮箱传输政务邮件;二是不准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个人移动终端处理政务邮件;

三是公务人员不准使用服务器设在境外的邮件代收软件;四是公务人员不准使用

服务器设在境外的电子邮箱;五是非单位授权人员不准利用个人微信、微博、陌

陌等自媒体议论、发布未经本单位审查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

七、进一步加强智能手机保密管理。严格遵守《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和《普

通手机使用保密守则》,严禁在微博、微信等公共网络平台发布、谈论涉密信息

或安排、部署、联络内部及其他不及宜公开的工作。因需要建立的QQ、微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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