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发(作者:冉听莲)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
序号编码
C33033A010
违法行为法律依据
C33033A020
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
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
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C33033A030
1
C33033A040
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
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
套系销售种畜禽的行为
C33033A050
C33033A060
C33034A010
C33034A020
C33034A030
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
种畜禽销售种畜禽的行为
C33034A040
C33034A050
C33034A060
C33035A010
C33035A020
C33035A030
C33035A040
C33035A050
C33035A060
C33036A010
C33036A020
C33036A030
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
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
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
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
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
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
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
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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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
充种畜禽销售种畜禽的行为
的行为
4
C33036A040
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的行为
C33036A050
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
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C33036A060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
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
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
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
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
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
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
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
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
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
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
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
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
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
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
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第六十九条: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
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
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
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C33037B010
5
C33037B020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
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
家畜系谱的行为
6
C33038B010
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
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
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行
C33038B020
为
C33039B010
7
C33039B020
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行为
C33040A010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
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行为
8
C33040A020
C33040A030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
编码
C32762B010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
C32762B020
9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C32762B030
行为
C32762B040
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
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
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
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
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
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024年5月24日发(作者:冉听莲)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
序号编码
C33033A010
违法行为法律依据
C33033A020
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
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
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C33033A030
1
C33033A040
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
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
套系销售种畜禽的行为
C33033A050
C33033A060
C33034A010
C33034A020
C33034A030
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
种畜禽销售种畜禽的行为
C33034A040
C33034A050
C33034A060
C33035A010
C33035A020
C33035A030
C33035A040
C33035A050
C33035A060
C33036A010
C33036A020
C33036A030
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
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
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
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
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
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
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
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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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
充种畜禽销售种畜禽的行为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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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036A040
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的行为
C33036A050
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
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C33036A060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
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
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
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
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
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
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
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
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
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
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
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
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
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
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
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第六十九条: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
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
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
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C33037B010
5
C33037B020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
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
家畜系谱的行为
6
C33038B010
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
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
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行
C33038B020
为
C33039B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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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039B020
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行为
C33040A010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
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行为
8
C33040A020
C33040A030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
编码
C32762B010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
C32762B020
9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C32762B030
行为
C32762B040
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
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
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
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
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
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