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0日发(作者:慕濡)
海工耐久性混凝土及软基处理
参数指标设计规范要求
1.桥梁工程耐久性混凝土
1.1耐久性混凝土原材料要求
应严格限制混凝土各种原材料(水泥、矿物掺和料、骨料、外加剂和拌和水等)
中的氯离子含量,各种原材料中的氯离子应尽可能低。新拌混凝土硬化后,实查
混凝土中的氯离子含量对于钢筋混凝土不应超过胶凝材料重的
0.01%,
对于预应力
混凝土不得超过胶凝材料重的
0.
。
01%.
水泥
配制耐久性混凝土的水泥拟选用强度等级
42.5
的
II
型硅酸盐水泥。为改善混
凝土的体积稳定性和抗裂性能
,
水泥中的
C3A
含量一般不宜超过
10%(
此值按照海
水环境进行取值)
,
水泥细度(比表面积
)
不超过
350m
2
/kg
,游离氧化钙不超过
1.5
%,
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
C
2
S
含量相对较高而水化热较低的水泥;为改善混凝土的抗
裂性
,
水泥的含碱量(按
Na
2
O
当量计)不宜超过水泥质量的
0.6%
,混凝土内的总含
碱量(包括所有原材料
)
应不超过
3.0kg/m
3
,并宜使用非碱活性集料。
1.1.2矿物掺和料
(1)
配制耐久久混凝土所用的矿物掺和料可为粉煤灰、磨细高炉水淬矿渣、
硅灰、沸石岩粉、石灰石粉、天然火山灰等材料。掺和料必须品质稳定、来料均
匀、来源固定
•
掺和料的掺量应根据设计对混凝土各龄期强度、混凝土的工作性和
耐久性以及施工条件和工程特点(如环境气温、混凝土拌和物温度、构件尺寸等)
而定。矿物掺和料中应不含放射性物质、可溶性(包括可升华而释放的)有毒物质
或对混凝土性质有害的物质。
(
2
)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宜大于
5
%,对预应力混凝土和引气混凝土小于
3%
;三
氧化硫含量<
2
%
;
需水量比不大于
1
%
;
粉煤灰掺量应不少于胶凝材料总量的
20%
,当
掺量达
30%
以上时,水胶比不宜大于
0.42.
(
3)
磨细高炉水淬矿渣的比表面积宜控制在
360
〜
440m
2
/kg
;磨细矿渣需水
量比不大于
1%
,烧失量不大于
1
%。
(
4
)硅灰中的二氧化硅含量不应小于
85%
,比表面积(
BET
—
N2
吸附法
)
不
小于
180 m
2
/kg
。硅灰掺量一般不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
8%
。硅灰一般应与其它矿物
掺和料复合使用。
(
5
)磨细天然沸石岩粉应选用斜发沸石岩或丝光沸石岩
,
其他沸石尤其是方
沸石不宜用作混凝土的掺和料
.
沸石岩的铵离子净交换容量不小于
107mol/1g
(斜发沸石岩)或
115 mol/1g(
丝光沸石岩
)
,沸石岩品位(即沸石含量,用铵离
子净交换容量检测)应当稳定
,
比表面积大于
280 m
2
/kg
。
(6
)使用二种或二种以上的掺和料复合而成的磨细矿物掺和料,其效果通常
能明显优于单一矿物掺和料
.
复合掺和料应有合格的产品标准或经过有关部门鉴定
的性能检测证明并附有组成成分和使用说明
,
不得添加对混凝土有害的成分
.
为避
免增加混凝土的自收缩和温升,复合磨细矿粉也不宜过细。
1.1.3骨料
(
1
)本工程不得采用可能发生碱
-
集料反应(
AAR)
的活性集料。粗骨料应采
用质地均匀坚固、粒形和级配良好、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石料。压碎指标不大
于
12%,
针片状颗粒含量不且大于
7%
,吸水率不大于
2%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
SO3
质量计)小于
0.5%.
粗集料松散堆积密度一般大于
1350kg/m
3
,空隙率不超过
40%
。粗、细骨料中的含泥量应分别低于
0.5
%和
1
%。
(
2
)本工程不宜采用抗渗透性较差的岩质如某些花岗岩、砂岩等作为粗、细
骨料。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应超过
25mm(
大体积混凝土除外)
,
且不得超过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
2/3.
1.1.4化学添加剂
当混合使用高效减水剂、引气剂、缓凝剂、膨胀剂、阻锈剂及其它防腐剂时,
应事先专门测定它们之间的相容性
.
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混凝土中胶凝
材料总重的
0.01%
,高效减水剂中的硫酸钠含量不宜大于减水剂干重的
15
%。
1.1.5拌合、养护用水
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及油脂、糖类、游离酸类、
碱、盐、有机物或其他有害物质。不得采用海水、污水和
PH
值小于
5
的酸性水,
水中的氯离子含量应不大于
2mg/L
,硫酸盐含量按
SO42
一计不大于
5mg/L
。
1.2耐久性混凝土有关的施工要求
1.2.1在混凝土施工前,应按照混凝土结构的防腐蚀耐久性设计的要求
,
制定
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的措施和实施细则
,
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环境类别和作用等级、
工程设计基准期和对混凝土的技术要求,精心选择原材料,进行混凝土试配
,
在实
验室试验的基础上优选混凝土配合比。当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异议时
,
主动与设计
2024年6月10日发(作者:慕濡)
海工耐久性混凝土及软基处理
参数指标设计规范要求
1.桥梁工程耐久性混凝土
1.1耐久性混凝土原材料要求
应严格限制混凝土各种原材料(水泥、矿物掺和料、骨料、外加剂和拌和水等)
中的氯离子含量,各种原材料中的氯离子应尽可能低。新拌混凝土硬化后,实查
混凝土中的氯离子含量对于钢筋混凝土不应超过胶凝材料重的
0.01%,
对于预应力
混凝土不得超过胶凝材料重的
0.
。
01%.
水泥
配制耐久性混凝土的水泥拟选用强度等级
42.5
的
II
型硅酸盐水泥。为改善混
凝土的体积稳定性和抗裂性能
,
水泥中的
C3A
含量一般不宜超过
10%(
此值按照海
水环境进行取值)
,
水泥细度(比表面积
)
不超过
350m
2
/kg
,游离氧化钙不超过
1.5
%,
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
C
2
S
含量相对较高而水化热较低的水泥;为改善混凝土的抗
裂性
,
水泥的含碱量(按
Na
2
O
当量计)不宜超过水泥质量的
0.6%
,混凝土内的总含
碱量(包括所有原材料
)
应不超过
3.0kg/m
3
,并宜使用非碱活性集料。
1.1.2矿物掺和料
(1)
配制耐久久混凝土所用的矿物掺和料可为粉煤灰、磨细高炉水淬矿渣、
硅灰、沸石岩粉、石灰石粉、天然火山灰等材料。掺和料必须品质稳定、来料均
匀、来源固定
•
掺和料的掺量应根据设计对混凝土各龄期强度、混凝土的工作性和
耐久性以及施工条件和工程特点(如环境气温、混凝土拌和物温度、构件尺寸等)
而定。矿物掺和料中应不含放射性物质、可溶性(包括可升华而释放的)有毒物质
或对混凝土性质有害的物质。
(
2
)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宜大于
5
%,对预应力混凝土和引气混凝土小于
3%
;三
氧化硫含量<
2
%
;
需水量比不大于
1
%
;
粉煤灰掺量应不少于胶凝材料总量的
20%
,当
掺量达
30%
以上时,水胶比不宜大于
0.42.
(
3)
磨细高炉水淬矿渣的比表面积宜控制在
360
〜
440m
2
/kg
;磨细矿渣需水
量比不大于
1%
,烧失量不大于
1
%。
(
4
)硅灰中的二氧化硅含量不应小于
85%
,比表面积(
BET
—
N2
吸附法
)
不
小于
180 m
2
/kg
。硅灰掺量一般不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
8%
。硅灰一般应与其它矿物
掺和料复合使用。
(
5
)磨细天然沸石岩粉应选用斜发沸石岩或丝光沸石岩
,
其他沸石尤其是方
沸石不宜用作混凝土的掺和料
.
沸石岩的铵离子净交换容量不小于
107mol/1g
(斜发沸石岩)或
115 mol/1g(
丝光沸石岩
)
,沸石岩品位(即沸石含量,用铵离
子净交换容量检测)应当稳定
,
比表面积大于
280 m
2
/kg
。
(6
)使用二种或二种以上的掺和料复合而成的磨细矿物掺和料,其效果通常
能明显优于单一矿物掺和料
.
复合掺和料应有合格的产品标准或经过有关部门鉴定
的性能检测证明并附有组成成分和使用说明
,
不得添加对混凝土有害的成分
.
为避
免增加混凝土的自收缩和温升,复合磨细矿粉也不宜过细。
1.1.3骨料
(
1
)本工程不得采用可能发生碱
-
集料反应(
AAR)
的活性集料。粗骨料应采
用质地均匀坚固、粒形和级配良好、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石料。压碎指标不大
于
12%,
针片状颗粒含量不且大于
7%
,吸水率不大于
2%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
SO3
质量计)小于
0.5%.
粗集料松散堆积密度一般大于
1350kg/m
3
,空隙率不超过
40%
。粗、细骨料中的含泥量应分别低于
0.5
%和
1
%。
(
2
)本工程不宜采用抗渗透性较差的岩质如某些花岗岩、砂岩等作为粗、细
骨料。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应超过
25mm(
大体积混凝土除外)
,
且不得超过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
2/3.
1.1.4化学添加剂
当混合使用高效减水剂、引气剂、缓凝剂、膨胀剂、阻锈剂及其它防腐剂时,
应事先专门测定它们之间的相容性
.
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混凝土中胶凝
材料总重的
0.01%
,高效减水剂中的硫酸钠含量不宜大于减水剂干重的
15
%。
1.1.5拌合、养护用水
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及油脂、糖类、游离酸类、
碱、盐、有机物或其他有害物质。不得采用海水、污水和
PH
值小于
5
的酸性水,
水中的氯离子含量应不大于
2mg/L
,硫酸盐含量按
SO42
一计不大于
5mg/L
。
1.2耐久性混凝土有关的施工要求
1.2.1在混凝土施工前,应按照混凝土结构的防腐蚀耐久性设计的要求
,
制定
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的措施和实施细则
,
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环境类别和作用等级、
工程设计基准期和对混凝土的技术要求,精心选择原材料,进行混凝土试配
,
在实
验室试验的基础上优选混凝土配合比。当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异议时
,
主动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