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发(作者:拜嘉佑)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中国区大联想业务部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
文件编号OUR
LM-PO-13-021 拟文日期DATE:2013-9-27
REF.:
拟文人FROM
: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 审 核 /日期 VERIFIED / DATE :
收文人TO: 中国区23分区T模式团队、总部T模式全体 收文部门TO:
陈旭东、白欲立、王峰、刘晓林、赵斌、栾运明、白捷、王忠、杨峻、丁乐佳、杨侠、吴附件抄送CC: 辉、宋洁、游悦、肖翔、淡焦成、张健、王述ATTACHMENT:
华、韦琦、23分区总经理、戚克冬、杨鹤、区域HR,区域经营分析、GL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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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别管理方案
CATEGORY:
批准 /日期
APPROVED/DATE:
(部门英文缩写)
无
其OTHERS 页数 PAGES 2
关于2013财年H2联想中国区T模式业务市场秩序管理规范
一、管理目的
本管理规范旨在通过中央及区域业务和大联想合作伙伴的共同努力,提升终端销售能力及竞争实力,并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合作伙伴的盈利,促进大联想合作伙伴和联想业务的共同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联想中国区T模式业务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乐PAD及Erazer产品的渠道和区域市场秩序管理。
三、名词解释
管控对象类
1.直接进货渠道
是指各通路直接从联想进货的渠道。
2.联想直营网站/店
由联想NRT直接进行管理与销售,由联想直营交付服务商作为法人主体在第三方B2C平台(指淘宝、当当、拍拍等平台)开设的网络联想品牌旗舰店,并负责资金及物流职能,将产品交付给最终客户。
3.联想官网商城
由联想NRT直接进行管理与销售,由联想直营交付服务商作为法人主体在联想官网开设的网络商城,并负责资金及物流职能,将产品交付给最终客户。
4.签约B2C商城
与联想NRT签约的代理商或者经销商在网络开设的零售平台,通过自主管理及销售将产品交付给最终客户。
5.市场秩序销量划转申报方(下称申报方)
有申报权限的直接进货渠道或签约经销商及店面。
6.市场秩序销量划转被申报方(下称被申报方)
被申报机器的直接进货渠道及其锁定下级签约经销商和店面。
违规行为类
3虚假报数
是指上报方在上报过程中存在上报不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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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跨区销售
是指签约合作伙伴无论是否经过其他渠道在将产品销售至签约分区以外的行为。
3.跨通路销售
是指签约合作伙伴的产品无论是否经过其他渠道最终在其他通路形成销售的行为,包括分销通路、零售通路、RKA通路、NRT通路任意两者相互间销售。
4.不当竞争
是指对于联想战略产品和新品以外的重点产品,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在任何通路(包括从该渠道直接购得或从其他渠道中购买到经核实确认是该公司销售的产品)发现的签约渠道损害消费者权益、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其他渠道依法开展正常销售与经营活动,或其它任何妨碍、限制渠道之间良性市场竞争的行为。
5.线下恶性竞争
是指对于联想战略产品和新品,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在任何通路(包括从该渠道直接购得或从其他渠道中购买到经核实确认是该公司销售的产品)发现的签约渠道损害消费者权益、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其他渠道依法开展正常销售与经营活动,或其它任何妨碍、限制渠道之间良性市场竞争的行为。
6.线上恶性竞争
是指对于监控NRT各类合作伙伴网上销售行为的过程中,如发现的渠道损害消费者权益、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其他渠道依法开展正常销售与经营活动,或其它任何妨碍、限制渠道之间良性市场竞争的行为。
7.向拒绝合作公司供货
直接或间接向联想已声明的拒绝合作公司供货的行为。
注:拒绝合作公司名单可通过大联想网站(.cn)查询,或从区域业务人员处获取。
8.篡改主机标识
是指通过任意手段篡改主机信息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刷BIOS。
9.销量划转虚假申报
是指申报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证据,伪造虚假事实的行为。
10.二次划转
是指合作伙伴首次申报销量划转的机器被再次申报后,会判定首次申报方为二次划转违规行为。
11.蓄意攻击联想系统
是指通过任意手段蓄意攻击联想IT系统的行为。
取证方式类
1.截屏取证
是指当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在监控NRT各类合作伙伴网上销售行为的过程中,如发现违规,以截屏结果作为违规证据的取证方式。
2.购机取证
是指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在监控合作伙伴销售行为的过程中,如发现违规,以线上或线下购机结果作为违规证据的取证方式。
四、销量划转管理规则
1.销量划转规则
1.1资源及考核调整规则
上报方所报机器经市场秩序管理部门确认有效后,调增申报方当期有效进货量/额/销售奖励资源及中央/区域人员的考核。同时调减被申报方当期有效进货量/额/销售奖励资源及中央/区域人员的考核。具体管理规则如下:
调整项目(进货量/额/销申报方调增 被申报方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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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通路内(仅限已签约产品组)
11及61间划转
跨通路
其他
注:
➢ 对调增数据核算销奖资源时,依据其出厂订单的爬分状态
➢ 从2013年9月25日起合作伙伴申报销量划转将按此政策划转
➢ 临时性资源的核算口径需要参照当期总部和区域的相关促销政策
➢ 销量划转的调整以财月为周期操作,每个财月的销量划转调整将计入下财月考核
➢ 通路内仅限对已签约产品组申报销量划转,如未签约则视为无效申报。(例如分销通路内A分销商仅签约扬天产品,则不能对Idea产品申报销量划转)
店面/经销
参爬参分
只爬不分
参爬参分
直接进货渠道
人员考核 店面/经销
直接进货渠道
人员考核
调减100%
调减50%
调减100%
参爬参分 调增100%
只爬不分 调增50%
参爬参分 调增100%
调减相应销售量/额/资源
1.2 传统通路Q1和Q2老库存机器划转规则
对于订单销售时间为FY13 Q1和Q2 的机器
➢ 如10-11财月被申报,被申报方不调减,申报方只爬不分,且所有调整不计入人员SI考核。
➢ 针对经销老库存采用Q2&Q3锁定关系进行双锁定关系验证,如锁定将视为有效EC3销量,但不进行销量划拨。
➢ 如12财月及以后被申报,则视为无效申报。
1.3跨区类渠道调整规则
按销售管理要求直接进货渠道需填报具体出货区域/渠道,对于这类渠道为被申报方的情况,以被申报时间所在财月销售系统中的出货区域为调减区域,如当财月系统锁定为虚拟分区,则该申报无效。同时,对申报方奖励50元/台,对被申报方进行50元/台的处罚且不获取销奖。
1.4销量划转回追规则
对于已完成资源核算和发放的机器,后期如被销量划转,业务部门对已发放资源进行回追,具体回追方案以业务部门通知为准。
2.销量划转上报方式
2.1 零售通路销量划转上报方式
终端店面通过EC3设备开机有效上报“非锁定”产品零售数据时同步产生划转数据。
2.2 NRT、RKA和分销通路销量划转方式
NRT、RKA和分销通路通过市场秩序上门核捡和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销量划转。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后期市场秩序将为合作伙伴提供用于申报划转的APP,合作伙伴可以下载APP后自行操作销量划转申报,具体使用规则请关注通知。
直接进货渠道或经销商。如通路或区域有其他需求可向市场秩序部门提出申请。
2.2.3 新通路申诉机制
对于ERKA线上按照标价原则进行的销售活动,不允许其他通路合作伙伴主动采购后进行销量划转。新通路对于线上正常销售且被划拨的机器可以提供证据进行申诉。申诉机制如下:
➢ 申诉范围:单一客户,单日内累计在ERKA下单数量少于10台的订单。
➢ 证据要求:
从ERKA的ERP系统导出的每个SN号对应的客户详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名称、客户联系方式、送货地址、物流信息、机型、销售价格、发票信息等。
每个SN号在ERKA的ERP系统中客户销售信息的截屏。
市场秩序有权对ERKA提供的销售信息进行上门抽查核检,ERKA客户需配合市场秩序核查人员在其ERP系统中完成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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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规管理
1.违规时间界定
以市场秩序发现违规的财月和财季作为违规时间。
2.重点管理类违规
2.1跨区/跨通路销售
➢ 如跨区(不管是否跨通路)对源头的直接进货渠道进行200元/台的违约金处罚。
➢ 如源头渠道确认为下级经销违规可自行追溯经销商责任。
➢ 市场秩序将每月关注区域和渠道的跨区比例,对于违规严重的合作伙伴和责任人将进行专项处罚,详细管理规则请关注后期发文。
➢ 如区内但属于零售和分销之间的跨通路,市场秩序将基于区域需求制定管理规则。
2.2二次划转违规
➢ 对违规合作伙伴进行2,000元/台的违约金处罚。
➢ 对该批次申报全部判定无效。
2.3EC3报数相关违规
相关处罚规则详见《关于FY13联想中国区T模式业务EC3报数管理规范》。
2.4虚假销量划转申报
➢ 对虚假销量划转申报方进行10,0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 对申报方终止3个月的销量划转申报权。
➢ 对该批次申报全部判定无效。
2.5向拒绝合作公司供货违规
➢ 对违规渠道进行2万元/台的违约金处罚。
➢ 对违规渠道和区域扣减200台销售量/额/销奖资源。
2.6不当竞争违规
➢ 对违规渠道进行300-500元/台的违约金处罚。
2.7线下恶性竞争违规
➢ 对违规渠道进行3万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 对违规渠道和区域扣减300台销售量/额/销奖资源。
2.8线上恶性竞争违规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通过截屏取证确认的合作伙伴违规行为,应承担如下违规责任:
违规对象
联想官网商城、联想直营网站/店
处罚对象
NRT业务团队内部责任人
处罚标准
▲扣减100台/次有效进货量/额/销售奖励资源。
▲半年内第一次,给予营销主管一级警告;
半年内第二次,给予该业务团队负责人一级警告;
半年内第三次,给予营销主管二级警告;
半年内第四次及以上,给予该业务团队负责人二级警告。
▲半财年内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并需在4小时内更正违规行为,如4小时内未更正按照第二次及以上违规进行处理(次数计算以4小时为单位)。
▲半财年内第二次及以上:承担违约金2万元/次
签约B2C网站
签约B2C网站
注:如果在工作时间内发现,需在4个小时内更正;如果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现,需在第二个自然日的13:00前进行更正。对于签约B2C商城在电视、报纸、户外、广播、杂志等媒体上宣传联想产品构成恶性竞争的,按照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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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重大恶性违规
是指通过任意手段篡改主机信息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刷BIOS。
➢ 合作伙伴处罚规则
处罚对象 涉及违规机器数量
10台以下
10-500台
500-1000台
1000台以上
处罚标准
1、每台违规扣除30台销量,罚款1500元
1、每台违规扣除60台销量,罚款3000元
1、每台违规扣除150台销量,罚款7500元
1、每台违规扣除300台销量,罚款15000元
2、解除合作并列入市场秩序拒绝合作公司
处罚标准
1、对业代进行一级警告
2、扣除虚假部分的考核
1、对业代进行二级警告
2、对零售Leader进行一级警告
3、扣除虚假部分的考核
1、对业代进行二级警告加磅
2、对零售Leader进行二级警告
3、扣除虚假部分的考核
合作伙伴
➢ 对于联想内部责任人的处罚
处罚对象 涉及违规机器数量
10-500台
业代及业务Leader 500-1000台
1000台以上
注:以上“涉及违规机器数量”按照累计值计算,不清零
➢ 对违规渠道进行30万-50万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同时列入拒绝合作公司名单。
➢ 对违规责任人二级警告。
六、市场秩序奖励方案
1.市场秩序和谐奖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每半财年对T模式的直接进货渠道进行“市场秩序和谐奖”评选。评选指标参照当期签约任务完成率,实际进货额,违规次数,销量划转被申报率。详见当期发文。
2.店面EC3报数规范奖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每半财年对零售通路报数店面进行“店面EC3报数规范奖” 评选。评选指标参照当期签约任务完成率,实际进货量,EC3上报率和报数规范性。详见当期发文。
3.举报奖励
对于线下支持市场秩序工作,通过任意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销量划转申报跨区、自发购机取证举报不当竞争、恶性竞争、向拒绝合作公司供货,经核实有效的奖励金额为违约金的30%至60%。详见下表。
类型
举报跨区
举报不当竞争
举报恶性竞争
举报方式
销量划转有效申报的跨区产品
购机取证经市场秩序审核通过
购机取证并经市场秩序审核通过
奖励标准
100元/台
150元/台;2万元/次封顶
500元/台;2万元/次封顶
七、管理规范实施说明
1.区域协同职责
协同维护和管理好市场秩序是联想各区域(大区/分区)及全体大联想合作伙伴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各区域是与合作伙伴就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沟通的第一接口部门,各区域总经理是本区域市场秩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销量划转保密措施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将对申报方和举报方的信息(如所在区域、渠道名称等)予以保密,申报产品信息(如主机编号等相关信息)原则上延迟三个月公布给源头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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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冲突说明
本政策与本财年其他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发布的管理政策并行使用,如本政策内容与其他政策存在冲突的,以此政策为准。
4.促销管理办法
对于合作伙伴及总部投入资源进行的促销活动,应提前向市场秩序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如无报备,将根据取证结果严格依据当期政策标准进行处罚。
4.1所有通路终端的全场促销(NRT签约B2C电商/电脑城/RKA大卖场等不分品牌、品类,全场买赠形式的促销)需要提前征得消费事业部同意,并向市场秩序管理部进行报备。
4.2通路终端涉及到联想产品的非全场促销,需提前向市场秩序报备,并告知资源投入构成。
八、本管理规范解释权归联想市场秩序管理部门所有
九、本管理规范自即日起生效,至下一版本发布后自动废止
十、附件:销量划转上门核检规范及流程
特别说明:
销量划转的调整以财月为周期操作,每个财月的销量划转调整将计入下财月考核。
1.销量划转申报方式
1.1 400电话申报
NRT、RKA和分销通路在1-3级城市符合条件的申报方。
申报方将申报机器置于统一的办公地点或库房,特别的对于ERKA合作伙伴需要确保每台机器外包装箱上同时清晰可辨的SN号及幸运号,不符合要求的主机不能参与当批次销量划转。
拨打400电话
合作伙伴通过拨打99电话进行申报,市场秩序核检员将上门对申报产品进行核检。核检地点在省会城市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检流程;核检地点在非省会城市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检流程。
核捡过程中申报方需配合核检员进行开箱拍照。核捡完成后由上报方现场填写“市场秩序销量划转上报确认书”,该确认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后双方均需确认后签字。
1.2PRM网站申报
NRT、RKA和分销通路在4-6级城市符合条件的申报方。
合作伙伴可通过PRM网站()市场秩序栏目下的“销量划转申请”板块,提交相关证据进行申报,市场秩序管理部门会在接收到申报申请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审批后,申报方将收到申报结果通知邮件,或申报方可在系统中查询申报结果。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申报机器进行上门抽检。若申报方提交申报后接到市场秩序电话通知,需暂停申报产品的销售,并在2个工作日内等待上门核检,若在上门核检前产品已销售,将被视为提供无效申报证据,且对正常的申报流程造成干扰,并取消该渠道三个月网站申报资格。
注:申报时需提交证据照片(包含清晰可辨的机器机身后主机编号及LuckyNumber;三日内当地报纸报头;渠道授权牌或营业执照);以及完整准确的申报确认书(如签约店面申报需明确清晰填写其上级锁定经销及分销信息;经销商申报需明确清晰填写上级锁定分销信息) 。详见如下示例:
台机证据照片示例:
笔记本证据照片示例:
3.销量划转结果查询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将于每月初通过PRM网站公布上月销量划转结果,区域及合作伙伴可登陆PRM网站市6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场秩序栏目下“销量划转结果查询”板块进行查询。
十一、附件:举报不当竞争和线下恶性竞争核检规范及流程
1.适用范围
区域位于省会城市直接进货的合作伙伴对当地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购机举报。
2.操作办法
2.1 拨打400电话
合作伙伴通过拨打99电话进行举报,市场秩序核检员将上门对渠道购买违规产品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合作伙伴需在市场秩序核检员的全程监督下于1个自然日内完成整个购机过程,包括订货、到货和付款。
2.2核捡过程
合作伙伴购买的违规机器到货后需配合核检员进行开箱拍照。核捡完成后由举报方现场填写“市场秩序举报确认书”,该确认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后双方均需确认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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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6日发(作者:拜嘉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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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东、白欲立、王峰、刘晓林、赵斌、栾运明、白捷、王忠、杨峻、丁乐佳、杨侠、吴附件抄送CC: 辉、宋洁、游悦、肖翔、淡焦成、张健、王述ATTAC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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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财年H2联想中国区T模式业务市场秩序管理规范
一、管理目的
本管理规范旨在通过中央及区域业务和大联想合作伙伴的共同努力,提升终端销售能力及竞争实力,并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合作伙伴的盈利,促进大联想合作伙伴和联想业务的共同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联想中国区T模式业务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乐PAD及Erazer产品的渠道和区域市场秩序管理。
三、名词解释
管控对象类
1.直接进货渠道
是指各通路直接从联想进货的渠道。
2.联想直营网站/店
由联想NRT直接进行管理与销售,由联想直营交付服务商作为法人主体在第三方B2C平台(指淘宝、当当、拍拍等平台)开设的网络联想品牌旗舰店,并负责资金及物流职能,将产品交付给最终客户。
3.联想官网商城
由联想NRT直接进行管理与销售,由联想直营交付服务商作为法人主体在联想官网开设的网络商城,并负责资金及物流职能,将产品交付给最终客户。
4.签约B2C商城
与联想NRT签约的代理商或者经销商在网络开设的零售平台,通过自主管理及销售将产品交付给最终客户。
5.市场秩序销量划转申报方(下称申报方)
有申报权限的直接进货渠道或签约经销商及店面。
6.市场秩序销量划转被申报方(下称被申报方)
被申报机器的直接进货渠道及其锁定下级签约经销商和店面。
违规行为类
3虚假报数
是指上报方在上报过程中存在上报不实的行为。
1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2.跨区销售
是指签约合作伙伴无论是否经过其他渠道在将产品销售至签约分区以外的行为。
3.跨通路销售
是指签约合作伙伴的产品无论是否经过其他渠道最终在其他通路形成销售的行为,包括分销通路、零售通路、RKA通路、NRT通路任意两者相互间销售。
4.不当竞争
是指对于联想战略产品和新品以外的重点产品,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在任何通路(包括从该渠道直接购得或从其他渠道中购买到经核实确认是该公司销售的产品)发现的签约渠道损害消费者权益、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其他渠道依法开展正常销售与经营活动,或其它任何妨碍、限制渠道之间良性市场竞争的行为。
5.线下恶性竞争
是指对于联想战略产品和新品,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在任何通路(包括从该渠道直接购得或从其他渠道中购买到经核实确认是该公司销售的产品)发现的签约渠道损害消费者权益、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其他渠道依法开展正常销售与经营活动,或其它任何妨碍、限制渠道之间良性市场竞争的行为。
6.线上恶性竞争
是指对于监控NRT各类合作伙伴网上销售行为的过程中,如发现的渠道损害消费者权益、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其他渠道依法开展正常销售与经营活动,或其它任何妨碍、限制渠道之间良性市场竞争的行为。
7.向拒绝合作公司供货
直接或间接向联想已声明的拒绝合作公司供货的行为。
注:拒绝合作公司名单可通过大联想网站(.cn)查询,或从区域业务人员处获取。
8.篡改主机标识
是指通过任意手段篡改主机信息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刷BIOS。
9.销量划转虚假申报
是指申报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证据,伪造虚假事实的行为。
10.二次划转
是指合作伙伴首次申报销量划转的机器被再次申报后,会判定首次申报方为二次划转违规行为。
11.蓄意攻击联想系统
是指通过任意手段蓄意攻击联想IT系统的行为。
取证方式类
1.截屏取证
是指当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在监控NRT各类合作伙伴网上销售行为的过程中,如发现违规,以截屏结果作为违规证据的取证方式。
2.购机取证
是指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在监控合作伙伴销售行为的过程中,如发现违规,以线上或线下购机结果作为违规证据的取证方式。
四、销量划转管理规则
1.销量划转规则
1.1资源及考核调整规则
上报方所报机器经市场秩序管理部门确认有效后,调增申报方当期有效进货量/额/销售奖励资源及中央/区域人员的考核。同时调减被申报方当期有效进货量/额/销售奖励资源及中央/区域人员的考核。具体管理规则如下:
调整项目(进货量/额/销申报方调增 被申报方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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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通路内(仅限已签约产品组)
11及61间划转
跨通路
其他
注:
➢ 对调增数据核算销奖资源时,依据其出厂订单的爬分状态
➢ 从2013年9月25日起合作伙伴申报销量划转将按此政策划转
➢ 临时性资源的核算口径需要参照当期总部和区域的相关促销政策
➢ 销量划转的调整以财月为周期操作,每个财月的销量划转调整将计入下财月考核
➢ 通路内仅限对已签约产品组申报销量划转,如未签约则视为无效申报。(例如分销通路内A分销商仅签约扬天产品,则不能对Idea产品申报销量划转)
店面/经销
参爬参分
只爬不分
参爬参分
直接进货渠道
人员考核 店面/经销
直接进货渠道
人员考核
调减100%
调减50%
调减100%
参爬参分 调增100%
只爬不分 调增50%
参爬参分 调增100%
调减相应销售量/额/资源
1.2 传统通路Q1和Q2老库存机器划转规则
对于订单销售时间为FY13 Q1和Q2 的机器
➢ 如10-11财月被申报,被申报方不调减,申报方只爬不分,且所有调整不计入人员SI考核。
➢ 针对经销老库存采用Q2&Q3锁定关系进行双锁定关系验证,如锁定将视为有效EC3销量,但不进行销量划拨。
➢ 如12财月及以后被申报,则视为无效申报。
1.3跨区类渠道调整规则
按销售管理要求直接进货渠道需填报具体出货区域/渠道,对于这类渠道为被申报方的情况,以被申报时间所在财月销售系统中的出货区域为调减区域,如当财月系统锁定为虚拟分区,则该申报无效。同时,对申报方奖励50元/台,对被申报方进行50元/台的处罚且不获取销奖。
1.4销量划转回追规则
对于已完成资源核算和发放的机器,后期如被销量划转,业务部门对已发放资源进行回追,具体回追方案以业务部门通知为准。
2.销量划转上报方式
2.1 零售通路销量划转上报方式
终端店面通过EC3设备开机有效上报“非锁定”产品零售数据时同步产生划转数据。
2.2 NRT、RKA和分销通路销量划转方式
NRT、RKA和分销通路通过市场秩序上门核捡和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销量划转。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后期市场秩序将为合作伙伴提供用于申报划转的APP,合作伙伴可以下载APP后自行操作销量划转申报,具体使用规则请关注通知。
直接进货渠道或经销商。如通路或区域有其他需求可向市场秩序部门提出申请。
2.2.3 新通路申诉机制
对于ERKA线上按照标价原则进行的销售活动,不允许其他通路合作伙伴主动采购后进行销量划转。新通路对于线上正常销售且被划拨的机器可以提供证据进行申诉。申诉机制如下:
➢ 申诉范围:单一客户,单日内累计在ERKA下单数量少于10台的订单。
➢ 证据要求:
从ERKA的ERP系统导出的每个SN号对应的客户详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名称、客户联系方式、送货地址、物流信息、机型、销售价格、发票信息等。
每个SN号在ERKA的ERP系统中客户销售信息的截屏。
市场秩序有权对ERKA提供的销售信息进行上门抽查核检,ERKA客户需配合市场秩序核查人员在其ERP系统中完成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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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规管理
1.违规时间界定
以市场秩序发现违规的财月和财季作为违规时间。
2.重点管理类违规
2.1跨区/跨通路销售
➢ 如跨区(不管是否跨通路)对源头的直接进货渠道进行200元/台的违约金处罚。
➢ 如源头渠道确认为下级经销违规可自行追溯经销商责任。
➢ 市场秩序将每月关注区域和渠道的跨区比例,对于违规严重的合作伙伴和责任人将进行专项处罚,详细管理规则请关注后期发文。
➢ 如区内但属于零售和分销之间的跨通路,市场秩序将基于区域需求制定管理规则。
2.2二次划转违规
➢ 对违规合作伙伴进行2,000元/台的违约金处罚。
➢ 对该批次申报全部判定无效。
2.3EC3报数相关违规
相关处罚规则详见《关于FY13联想中国区T模式业务EC3报数管理规范》。
2.4虚假销量划转申报
➢ 对虚假销量划转申报方进行10,0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 对申报方终止3个月的销量划转申报权。
➢ 对该批次申报全部判定无效。
2.5向拒绝合作公司供货违规
➢ 对违规渠道进行2万元/台的违约金处罚。
➢ 对违规渠道和区域扣减200台销售量/额/销奖资源。
2.6不当竞争违规
➢ 对违规渠道进行300-500元/台的违约金处罚。
2.7线下恶性竞争违规
➢ 对违规渠道进行3万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 对违规渠道和区域扣减300台销售量/额/销奖资源。
2.8线上恶性竞争违规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通过截屏取证确认的合作伙伴违规行为,应承担如下违规责任:
违规对象
联想官网商城、联想直营网站/店
处罚对象
NRT业务团队内部责任人
处罚标准
▲扣减100台/次有效进货量/额/销售奖励资源。
▲半年内第一次,给予营销主管一级警告;
半年内第二次,给予该业务团队负责人一级警告;
半年内第三次,给予营销主管二级警告;
半年内第四次及以上,给予该业务团队负责人二级警告。
▲半财年内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并需在4小时内更正违规行为,如4小时内未更正按照第二次及以上违规进行处理(次数计算以4小时为单位)。
▲半财年内第二次及以上:承担违约金2万元/次
签约B2C网站
签约B2C网站
注:如果在工作时间内发现,需在4个小时内更正;如果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现,需在第二个自然日的13:00前进行更正。对于签约B2C商城在电视、报纸、户外、广播、杂志等媒体上宣传联想产品构成恶性竞争的,按照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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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重大恶性违规
是指通过任意手段篡改主机信息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刷BIOS。
➢ 合作伙伴处罚规则
处罚对象 涉及违规机器数量
10台以下
10-500台
500-1000台
1000台以上
处罚标准
1、每台违规扣除30台销量,罚款1500元
1、每台违规扣除60台销量,罚款3000元
1、每台违规扣除150台销量,罚款7500元
1、每台违规扣除300台销量,罚款15000元
2、解除合作并列入市场秩序拒绝合作公司
处罚标准
1、对业代进行一级警告
2、扣除虚假部分的考核
1、对业代进行二级警告
2、对零售Leader进行一级警告
3、扣除虚假部分的考核
1、对业代进行二级警告加磅
2、对零售Leader进行二级警告
3、扣除虚假部分的考核
合作伙伴
➢ 对于联想内部责任人的处罚
处罚对象 涉及违规机器数量
10-500台
业代及业务Leader 500-1000台
1000台以上
注:以上“涉及违规机器数量”按照累计值计算,不清零
➢ 对违规渠道进行30万-50万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同时列入拒绝合作公司名单。
➢ 对违规责任人二级警告。
六、市场秩序奖励方案
1.市场秩序和谐奖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每半财年对T模式的直接进货渠道进行“市场秩序和谐奖”评选。评选指标参照当期签约任务完成率,实际进货额,违规次数,销量划转被申报率。详见当期发文。
2.店面EC3报数规范奖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每半财年对零售通路报数店面进行“店面EC3报数规范奖” 评选。评选指标参照当期签约任务完成率,实际进货量,EC3上报率和报数规范性。详见当期发文。
3.举报奖励
对于线下支持市场秩序工作,通过任意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销量划转申报跨区、自发购机取证举报不当竞争、恶性竞争、向拒绝合作公司供货,经核实有效的奖励金额为违约金的30%至60%。详见下表。
类型
举报跨区
举报不当竞争
举报恶性竞争
举报方式
销量划转有效申报的跨区产品
购机取证经市场秩序审核通过
购机取证并经市场秩序审核通过
奖励标准
100元/台
150元/台;2万元/次封顶
500元/台;2万元/次封顶
七、管理规范实施说明
1.区域协同职责
协同维护和管理好市场秩序是联想各区域(大区/分区)及全体大联想合作伙伴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各区域是与合作伙伴就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沟通的第一接口部门,各区域总经理是本区域市场秩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销量划转保密措施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将对申报方和举报方的信息(如所在区域、渠道名称等)予以保密,申报产品信息(如主机编号等相关信息)原则上延迟三个月公布给源头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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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冲突说明
本政策与本财年其他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发布的管理政策并行使用,如本政策内容与其他政策存在冲突的,以此政策为准。
4.促销管理办法
对于合作伙伴及总部投入资源进行的促销活动,应提前向市场秩序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如无报备,将根据取证结果严格依据当期政策标准进行处罚。
4.1所有通路终端的全场促销(NRT签约B2C电商/电脑城/RKA大卖场等不分品牌、品类,全场买赠形式的促销)需要提前征得消费事业部同意,并向市场秩序管理部进行报备。
4.2通路终端涉及到联想产品的非全场促销,需提前向市场秩序报备,并告知资源投入构成。
八、本管理规范解释权归联想市场秩序管理部门所有
九、本管理规范自即日起生效,至下一版本发布后自动废止
十、附件:销量划转上门核检规范及流程
特别说明:
销量划转的调整以财月为周期操作,每个财月的销量划转调整将计入下财月考核。
1.销量划转申报方式
1.1 400电话申报
NRT、RKA和分销通路在1-3级城市符合条件的申报方。
申报方将申报机器置于统一的办公地点或库房,特别的对于ERKA合作伙伴需要确保每台机器外包装箱上同时清晰可辨的SN号及幸运号,不符合要求的主机不能参与当批次销量划转。
拨打400电话
合作伙伴通过拨打99电话进行申报,市场秩序核检员将上门对申报产品进行核检。核检地点在省会城市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检流程;核检地点在非省会城市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检流程。
核捡过程中申报方需配合核检员进行开箱拍照。核捡完成后由上报方现场填写“市场秩序销量划转上报确认书”,该确认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后双方均需确认后签字。
1.2PRM网站申报
NRT、RKA和分销通路在4-6级城市符合条件的申报方。
合作伙伴可通过PRM网站()市场秩序栏目下的“销量划转申请”板块,提交相关证据进行申报,市场秩序管理部门会在接收到申报申请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审批后,申报方将收到申报结果通知邮件,或申报方可在系统中查询申报结果。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申报机器进行上门抽检。若申报方提交申报后接到市场秩序电话通知,需暂停申报产品的销售,并在2个工作日内等待上门核检,若在上门核检前产品已销售,将被视为提供无效申报证据,且对正常的申报流程造成干扰,并取消该渠道三个月网站申报资格。
注:申报时需提交证据照片(包含清晰可辨的机器机身后主机编号及LuckyNumber;三日内当地报纸报头;渠道授权牌或营业执照);以及完整准确的申报确认书(如签约店面申报需明确清晰填写其上级锁定经销及分销信息;经销商申报需明确清晰填写上级锁定分销信息) 。详见如下示例:
台机证据照片示例:
笔记本证据照片示例:
3.销量划转结果查询
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将于每月初通过PRM网站公布上月销量划转结果,区域及合作伙伴可登陆PRM网站市6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场秩序栏目下“销量划转结果查询”板块进行查询。
十一、附件:举报不当竞争和线下恶性竞争核检规范及流程
1.适用范围
区域位于省会城市直接进货的合作伙伴对当地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购机举报。
2.操作办法
2.1 拨打400电话
合作伙伴通过拨打99电话进行举报,市场秩序核检员将上门对渠道购买违规产品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合作伙伴需在市场秩序核检员的全程监督下于1个自然日内完成整个购机过程,包括订货、到货和付款。
2.2核捡过程
合作伙伴购买的违规机器到货后需配合核检员进行开箱拍照。核捡完成后由举报方现场填写“市场秩序举报确认书”,该确认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后双方均需确认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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