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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报送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4年1月19日发(作者:劳丹云)
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报送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学习秘书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共汕头市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5.03.20
• 【字 号】汕直通〔2015〕7号
• 【施行日期】2015.03.20
• 【效力等级】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报送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学习秘书名单的通知
汕直通〔2015〕7号
中直和省直驻汕单位,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建设,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中心组学习组织,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执政能力和政策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迈
上新台阶。
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配备一名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精心安排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体会交流,营造机关学习氛围,自觉用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请各单位于4月3日前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秘书名单以及本年度单位理论学习安排报送工委宣传部(电话/传真88458685,电子邮箱:************** 附:1、《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登记表》
2、《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登记表》
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
附件1: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登记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 系 方 式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附件2: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登记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QQ/微信号码
2024年1月19日发(作者:劳丹云)
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报送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学习秘书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共汕头市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5.03.20
• 【字 号】汕直通〔2015〕7号
• 【施行日期】2015.03.20
• 【效力等级】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报送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学习秘书名单的通知
汕直通〔2015〕7号
中直和省直驻汕单位,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建设,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中心组学习组织,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执政能力和政策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迈
上新台阶。
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配备一名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精心安排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体会交流,营造机关学习氛围,自觉用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请各单位于4月3日前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秘书名单以及本年度单位理论学习安排报送工委宣传部(电话/传真88458685,电子邮箱:************** 附:1、《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登记表》
2、《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登记表》
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
附件1: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登记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 系 方 式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附件2: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登记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QQ/微信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