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发(作者:毋醉芙)
液化烧储罐区安全风险重点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一、选址布局
具体条款 检查方式 评分分值
液化烧储罐区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 《危险(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 储罐区安全
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
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 );
准》(GB3689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和储(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 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1
距离及罐
组布置
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 定方法》(GB/T37243);
(GB/T37243)中规定的个人风险及社会风 险的要求。
(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标液化烧储罐区选址及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 防火准》(GB50160)
间距应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 准》(GB50160)要求。
罐区安全
液化烧储罐区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
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
准》(GB50160)
I'.O
2
距离及罐
组布置
3
专用泵布 置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液化燃压力罐组专用泵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与(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液化燃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o
4
(GB50160)
液化燃压力罐组专用泵不应布置在管架下 方。
二、总体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5
工艺设计
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41号)
储罐区应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 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单位设计。
储存不稳定的烯烧、二烯烧等物质时,应采 取防生成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丁二烯 球形储罐《液化烧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
6
工艺设计
范》(SH3136)
应采取以下措施:1.设置氮封系 统;2.储存周期在两周以下时,应设置水喷 淋冷却系统;储存周期在两周以上时,应设 置冷冻循环系统和阻聚剂添加系统;3.安全 阀出口管道应设氮气吹扫。
《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
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阀设 计7
工艺设计
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时,应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 等措施,(2014) 94
号)
减少泄漏的可能性。
液化燃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
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8
工艺设计
L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 .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
.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等。
(GB50160)
液化烧球形储罐,其法兰应采用带颈对焊钢 制突《液化烧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
面或凹凸面管法兰;垫片应采用带内外 加强环型(对应于突面法兰)或内加强环型 (对应于凹凸面法兰)缠绕式垫片;紧固件 采用等长或通丝型螺柱、厚六角螺母。
9
工艺设计
范》(SH313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液化烧球罐支腿从地面到支腿与球体交叉 处以下0. 2m的部位应涂刷耐火涂料,其耐 火极限不应低于2ho
10
工艺设计
(GB50160)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
11
工艺设计
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液化燃储罐区及装卸区应按照规范要求设 置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
(GB/T50493)
《仪表供电设计规范》
自动化控制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 统应设置不间断电源,后备电池的供电时间 不小于12
工艺设计
(HG/T20509)
30mi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当企业的生产用电负荷为一级时,液化燃储 罐区消防水泵房用电负荷应按一级,其他情 况宜按二级。
13
工艺设计
(GB50160)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单14
工艺操作
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 定标准(试行)》(总管三(2017)
液化燃的装卸应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121
号)
液化煌铁路和汽车的装卸设施应符合下列 规定:1,液化烧严禁就地排放;2.低温液化 煌装15
工艺操作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卸鹤位应单独设置;
(GB50160)
3.距装卸车鹤位IO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 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4.汽车装卸车场应 采用
现浇混凝土地面。
(1)《液化烧球形储罐安全设
储存温度大于0℃的液化燃压力储罐(物料 密计规范》(SH3136) (2)《化
度比水大或易溶于水或与水发生化学反 应导致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严重后果的除外,储罐无底部开口的 除外)应设注水设施。可以采用消防水直接 注水或借用工艺泵或设置专用注水泵的间 接注水的方案,泵配电敷设要求应符合《石 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第
9. 1. 3Λ要求
16
工艺操作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
121
号)
(1)《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
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 处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液化烧,其储罐 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 安全17
工艺操作
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 三(2011) 142
号)(2)《液 化附件,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 传记录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
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SH3136)
液化烽储罐应设置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 自动18
工艺控制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切断进料联锁。对于全冷冻式液化烧储 罐还应(GB50160)
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 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 监管液化燃储罐下部进出物料管道应设置紧急 切断19
工艺控制
总局令第40号)(2)《石 油化工阀,位置应靠近储罐,具备远程操作功 能且应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设置手轮,手轮应有防止误操作的措 施。
(SH/T3007) (3)《液化烧球
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SH313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
20
工艺控制
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40号)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液化烧罐区应
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三、安全管理
重大危险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
重大危险源罐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 体系,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 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信息存储保存时间不 少于30天。
21
源安全管
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理
(AQ3036)
重大危险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 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燃储罐区应建立并 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要 将重大危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
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 地方监管部门(应急厅(2021) 12号)
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22
源安全管
理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
应制定液化燃安全生产、储存、使用技术规 程,明确液化煌储存的安全技术指标和安全 技术措施。严禁采取未经安全评估的临时措 施进行生产。
23
日常管理
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3) 88
号)
应严格执行联锁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
求:
24
日常管理
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1
.现场联锁装置必须投用、完好;
2
.摘除联锁有审批手续,有安全措施;
3 .恢复联锁按规定程序进行。
(2013) 88
号)
应严格进行变更管理:1.应严格履行变更程 序,签字确认;2.应全面分析变更后可能产 生的安全《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
风险,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 施;3.变更后对相关规程、图纸资料等安全 生产信息进行更新;4.变更后对相关人员进 行培训,以掌握变更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更 新情况、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及采取 的管控措施。
25
日常管理
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3) 88
号)
1.定期对液化燃储罐区可能涉及液化燃等 泄漏《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
后果严重的部位(如管道、设备、机泵 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对泄漏部 位及时维修或更换。2.涉及液化燃的特种设 备及其安全附件应进行定期检测。3.涉及液 化烧的管线不得采取打“卡具”等临时性防 泄漏措施。
《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
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
应建立液化燃装卸作业时装卸设施接口连 接可
26
日常管理
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4) 94
号)
27
日常管理
的通报》(安委办(2017) 19
号)
靠性确认制度;装卸设施应完好、功能 完备,不得带病运行。
(1)《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 规储罐切水作'也、液化煌充装作业、安全风险 较定》(安监总政法(2017) 15
号)大的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应制定相应的作 业程日常管理
(2)《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安序,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作业程序。作业 人员不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
得离开现场。
(安监总管三(2015) 113号)
28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应符 合:(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1
.构成重大危险源液化燃储罐组动火作 业一律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判定为特级动火作业;2.特殊作业票证内 容设置应29
日常管理
标准(试行)》(总管三
符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 全规范》(2017) 121
号)(2)《危险
(GB30871)要求;3.作业票证审 批程序、填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写应规范(包括作业证的时限、 气体分析、作(GB30871)
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各级 审批、验收签字、关联作业票证办理等)。
四、应急消防
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 应30
应急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
急演练,演练内容至少应包括罐区火灾扑 救与务院令第708号)
人员疏散、罐底注水、罐区周围警戒与 侦查、现场人员搜救与救护等环节。
液化燃储罐区消防水泵的主泵应采用电动 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机泵,且应按100%备 用能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设置,柴油机的油料储备量应能满足 机组连续运转6h的要求;电源应满足《供 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所规定的 一级负荷供电要求,柴油机的安装、布置、 通风、散热等条件应满足柴油机组的要求。
31
消防要求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液化燃的装卸栈台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 防用水量不应小于60L∕s,火灾延续供水时 间不宜小于3ho
32
消防要求
(GB50160)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事故时连续供电 的需要,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工艺装置、系 统单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和储罐组;确需地上敷设时,应采用 耐火电缆敷设在专用的电缆桥架内,且不应 与可燃液体、气体管道同架敷设。距散发比 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设备30m以内的电缆沟、 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窜入和积聚 的措施。
33
消防要求
(GB50160)
液化燃储罐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 火灾《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电话报警。储罐区四周道路路边应设置 手动报警按钮,并设置消防应急广播,当使 用扩音对讲系统作为消防应急广播时,应能 切换至消防应急广播状态。
34
消防要求
(GB50160)
总分
注:每条检查项(以序号为准)中有多个检查条款时,只扣除一次分数,不累积扣分。
2024年2月26日发(作者:毋醉芙)
液化烧储罐区安全风险重点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一、选址布局
具体条款 检查方式 评分分值
液化烧储罐区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 《危险(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 储罐区安全
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
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 );
准》(GB3689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和储(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 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1
距离及罐
组布置
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 定方法》(GB/T37243);
(GB/T37243)中规定的个人风险及社会风 险的要求。
(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标液化烧储罐区选址及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 防火准》(GB50160)
间距应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 准》(GB50160)要求。
罐区安全
液化烧储罐区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
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
准》(GB50160)
I'.O
2
距离及罐
组布置
3
专用泵布 置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液化燃压力罐组专用泵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与(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液化燃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o
4
(GB50160)
液化燃压力罐组专用泵不应布置在管架下 方。
二、总体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5
工艺设计
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41号)
储罐区应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 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单位设计。
储存不稳定的烯烧、二烯烧等物质时,应采 取防生成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丁二烯 球形储罐《液化烧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
6
工艺设计
范》(SH3136)
应采取以下措施:1.设置氮封系 统;2.储存周期在两周以下时,应设置水喷 淋冷却系统;储存周期在两周以上时,应设 置冷冻循环系统和阻聚剂添加系统;3.安全 阀出口管道应设氮气吹扫。
《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
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阀设 计7
工艺设计
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时,应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 等措施,(2014) 94
号)
减少泄漏的可能性。
液化燃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
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8
工艺设计
L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 .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
.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等。
(GB50160)
液化烧球形储罐,其法兰应采用带颈对焊钢 制突《液化烧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
面或凹凸面管法兰;垫片应采用带内外 加强环型(对应于突面法兰)或内加强环型 (对应于凹凸面法兰)缠绕式垫片;紧固件 采用等长或通丝型螺柱、厚六角螺母。
9
工艺设计
范》(SH313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液化烧球罐支腿从地面到支腿与球体交叉 处以下0. 2m的部位应涂刷耐火涂料,其耐 火极限不应低于2ho
10
工艺设计
(GB50160)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
11
工艺设计
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液化燃储罐区及装卸区应按照规范要求设 置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
(GB/T50493)
《仪表供电设计规范》
自动化控制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 统应设置不间断电源,后备电池的供电时间 不小于12
工艺设计
(HG/T20509)
30mi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当企业的生产用电负荷为一级时,液化燃储 罐区消防水泵房用电负荷应按一级,其他情 况宜按二级。
13
工艺设计
(GB50160)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单14
工艺操作
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 定标准(试行)》(总管三(2017)
液化燃的装卸应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121
号)
液化煌铁路和汽车的装卸设施应符合下列 规定:1,液化烧严禁就地排放;2.低温液化 煌装15
工艺操作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卸鹤位应单独设置;
(GB50160)
3.距装卸车鹤位IO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 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4.汽车装卸车场应 采用
现浇混凝土地面。
(1)《液化烧球形储罐安全设
储存温度大于0℃的液化燃压力储罐(物料 密计规范》(SH3136) (2)《化
度比水大或易溶于水或与水发生化学反 应导致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严重后果的除外,储罐无底部开口的 除外)应设注水设施。可以采用消防水直接 注水或借用工艺泵或设置专用注水泵的间 接注水的方案,泵配电敷设要求应符合《石 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第
9. 1. 3Λ要求
16
工艺操作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
121
号)
(1)《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
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 处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液化烧,其储罐 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 安全17
工艺操作
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 三(2011) 142
号)(2)《液 化附件,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 传记录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
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SH3136)
液化烽储罐应设置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 自动18
工艺控制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切断进料联锁。对于全冷冻式液化烧储 罐还应(GB50160)
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 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 监管液化燃储罐下部进出物料管道应设置紧急 切断19
工艺控制
总局令第40号)(2)《石 油化工阀,位置应靠近储罐,具备远程操作功 能且应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设置手轮,手轮应有防止误操作的措 施。
(SH/T3007) (3)《液化烧球
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SH313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
20
工艺控制
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40号)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液化烧罐区应
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三、安全管理
重大危险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
重大危险源罐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 体系,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 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信息存储保存时间不 少于30天。
21
源安全管
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理
(AQ3036)
重大危险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 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燃储罐区应建立并 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要 将重大危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
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 地方监管部门(应急厅(2021) 12号)
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22
源安全管
理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
应制定液化燃安全生产、储存、使用技术规 程,明确液化煌储存的安全技术指标和安全 技术措施。严禁采取未经安全评估的临时措 施进行生产。
23
日常管理
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3) 88
号)
应严格执行联锁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
求:
24
日常管理
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1
.现场联锁装置必须投用、完好;
2
.摘除联锁有审批手续,有安全措施;
3 .恢复联锁按规定程序进行。
(2013) 88
号)
应严格进行变更管理:1.应严格履行变更程 序,签字确认;2.应全面分析变更后可能产 生的安全《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
风险,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 施;3.变更后对相关规程、图纸资料等安全 生产信息进行更新;4.变更后对相关人员进 行培训,以掌握变更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更 新情况、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及采取 的管控措施。
25
日常管理
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3) 88
号)
1.定期对液化燃储罐区可能涉及液化燃等 泄漏《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
后果严重的部位(如管道、设备、机泵 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对泄漏部 位及时维修或更换。2.涉及液化燃的特种设 备及其安全附件应进行定期检测。3.涉及液 化烧的管线不得采取打“卡具”等临时性防 泄漏措施。
《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
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
应建立液化燃装卸作业时装卸设施接口连 接可
26
日常管理
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4) 94
号)
27
日常管理
的通报》(安委办(2017) 19
号)
靠性确认制度;装卸设施应完好、功能 完备,不得带病运行。
(1)《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 规储罐切水作'也、液化煌充装作业、安全风险 较定》(安监总政法(2017) 15
号)大的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应制定相应的作 业程日常管理
(2)《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安序,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作业程序。作业 人员不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
得离开现场。
(安监总管三(2015) 113号)
28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应符 合:(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1
.构成重大危险源液化燃储罐组动火作 业一律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判定为特级动火作业;2.特殊作业票证内 容设置应29
日常管理
标准(试行)》(总管三
符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 全规范》(2017) 121
号)(2)《危险
(GB30871)要求;3.作业票证审 批程序、填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写应规范(包括作业证的时限、 气体分析、作(GB30871)
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各级 审批、验收签字、关联作业票证办理等)。
四、应急消防
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 应30
应急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
急演练,演练内容至少应包括罐区火灾扑 救与务院令第708号)
人员疏散、罐底注水、罐区周围警戒与 侦查、现场人员搜救与救护等环节。
液化燃储罐区消防水泵的主泵应采用电动 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机泵,且应按100%备 用能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设置,柴油机的油料储备量应能满足 机组连续运转6h的要求;电源应满足《供 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所规定的 一级负荷供电要求,柴油机的安装、布置、 通风、散热等条件应满足柴油机组的要求。
31
消防要求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液化燃的装卸栈台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 防用水量不应小于60L∕s,火灾延续供水时 间不宜小于3ho
32
消防要求
(GB50160)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事故时连续供电 的需要,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工艺装置、系 统单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和储罐组;确需地上敷设时,应采用 耐火电缆敷设在专用的电缆桥架内,且不应 与可燃液体、气体管道同架敷设。距散发比 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设备30m以内的电缆沟、 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窜入和积聚 的措施。
33
消防要求
(GB50160)
液化燃储罐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 火灾《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电话报警。储罐区四周道路路边应设置 手动报警按钮,并设置消防应急广播,当使 用扩音对讲系统作为消防应急广播时,应能 切换至消防应急广播状态。
34
消防要求
(GB50160)
总分
注:每条检查项(以序号为准)中有多个检查条款时,只扣除一次分数,不累积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