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发(作者:兆永福)
皮亚杰对偶故事法和柯尔伯格的两难故事法
皮亚杰对偶故事法
这是皮亚杰研究道德判断时采用的一种方法。利用讲述故事向被试提出有关道德方面的难题,然后
向儿童提问。利用这种难题测定儿童是依据对物品的损坏结果还是依据主人公的行为动机做出道德判断。
由于皮亚杰每次都是以成对的故事测试儿童,因此,此方法被称为对偶故事法。
下面就是其中的一个对偶故事:
(1)一个叫约翰的小男孩在他的房间时,家里人叫他去吃饭,他走进餐厅。但在门背后有一把椅子,
椅子上有一个放着15个杯子的托盘。约翰并不知道门背后有这些东西。他推门进去,门撞倒了托盘,结
果15个杯子都撞碎了。
(2)从前有一个叫亨利的小男孩。一天,他母亲外出了,他想从碗橱里拿出一些果酱。他爬到一
把椅子上,并伸手去拿。由于放果酱的地方太高,他的手臂够不着。在试图取果酱时,他碰倒了一个杯
子,结果杯子倒下来打碎了。
皮亚杰对每个对偶故事都提两个问题:1.这两个小孩是否感到同样内疚? 2.这两个孩子哪一个更不
好?为什么?
通过被试的反应,皮亚杰发现,儿童的道德判断是从早期的注重行为结果的评价向注重行为的动机发
展,其道德认知水平从“他律”向“自律”发展。
考察了儿童对游戏规则的认识和执行情况,对过失和说谎的道德判断以及儿童的公正观
念等方面的问题,并据次此概括出儿童道德认识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1阶段:前道德阶段。此阶段大约出现在4~5岁以前。处于前运算阶段的儿童的思维是
自我中心的,其行为直接受行为结果所支配。因此,这个阶段的儿童还不能对行为作出一定
的判断。
第2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此阶段大约出现在4、5岁~8、9岁之间,以学前儿童居多数。
此阶段儿童对道德的看法是遵守规范,只重视行为后果(打破杯子就是坏事),而不考虑行
为意向。故而称之为道德现实主义。
第3阶段:自律道德阶段。自律道德始自9~10岁以后,大约相当于小学中年级。此阶段
的儿童,不再盲目服从权威。他们开始认识到道德规范的相对性,同样的行为,是对是错,
除看行为结果之外,也要考虑当事人的动机,故而称之为道德相对主义。按皮亚杰的观察研
究,个体的道德发展达到自律地步,是与其认知能力发展齐头并进的。因此,对一般儿童来
说,自律阶段大约跟形式运算阶段(11岁以上)同时出现。
文章来源:张文新著《儿童社会性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83~284。
柯尔伯格道德两难故事法
柯尔伯格把皮亚杰的研究方法改进为道德两难故事法,他所设计的故事中包含着一个在
道德价值上具有矛盾冲突的故事,让被试听完故事后对故事中人物的行为进行评价,他还设
计了相当完备的评价标准体系,以此来测评被试道德发展的水平。科尔伯格使用的一系列两
难推理故事中,最典型的是“海因兹偷药”的故事:
故事:海因兹偷药
欧洲有个妇人患了癌症,生命垂危。医生认为只有一种药才能救她,就是本城一个药剂师最
近发明的镭。制造这种药要花很多钱,药剂师索价还要高过成本十倍。他花了200元制造镭,而
这点药他竟索价2000元。病妇的丈夫海因兹到处向熟人借钱,一共才借得1000元,只够药费
的一半。海因兹不得已,只好告诉药剂师,他的妻子快要死了,请求药剂师便宜一点卖给他,或
者允许他赊欠。但药剂师说:“不成!我发明此药就是为了赚钱。”海因兹走投无路竟撬开商店
的门,为妻子偷来了药。
讲完故事后,主试向被试提出下述问题:这个丈夫应该这样做吗?为什么应该?为什么不应
该?法官该不该判他的刑,为什么?等等。对于儿童的回答,柯尔伯格真正关心的是他们证明其
立场时所给出的理由。柯尔伯格采用纵向法,对72名10~26岁男孩的道德判断进行长达10年
的跟踪测量,并对所得结果在其他国家进行验证。最终,柯尔伯格于1969年提出3水平6阶段道
德发展理论,具体见下表。
表1 柯尔伯格关于儿童道德判断各个阶段的界定及其特征
水平1 前习俗水平(大约在学前至小学低中年级):主要着眼于自身的具体结果
阶段1 服从与惩罚定向
这种定向是为了逃避惩罚而服从于
权威或有权力的人,通常是父母。一个行
为是否道德是依据它对身体的后果来确
定的。
赞成偷窃组:“如果你让你的妻子死去,
你就会陷入困境。因为没有花钱去帮助她,
你会受到责备。由于妻子的死,将会有一个
你和那个药商的调查。”
反对偷窃组:“你不应该偷窃药品,如
果你那样做了,你会被抓住并且进监狱,如
果你跑掉,(你会受到惊吓)警察不久会追上
你。”
向
这一阶段儿童服从于获得奖赏。尽管
也有一些报偿的分享,但也是有图谋,为
慷慨、同情或怜悯。它很象一种交易:“你
让我玩四轮车,我就把自行车借给
你。”“如果让我看晚上的电影,我现在
就做作业。”
阶段2 朴素的快乐主义与工具定
赞成偷窃组:“药商能做他想做的,海
因兹也能做他想做的……但是如果他决定冒
进监狱的危险去救他的妻子,实际上他正在
药商来说也是如此,由他决定他想去做的。”
反对偷窃组:“海因兹正在冒比它本身
的价值更多的危险(去拯救他即将死亡的妻
子)。”
自己服务的,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冒生命危险;有了它,他能做他想做的。对
水平2 习俗水平(大约自小学高年级开始):习俗的规则与服从性道德,主要满足社会期
望
阶段3 好孩子道德
在此阶段,能获得赞扬和维持与他人
良好关系的行为就是好的。尽管儿童仍以
他人的反应为基础来判断是非,现在他们
更关心他人的表扬与批评而不是他人的
身体力量。注意遵从朋友或家庭的标准来
维持好的名声。开始接受来自他人的社会
调节,并依据个人违犯规则时的意向来判
断其行为的好坏。
赞成偷窃组:“如果你偷了药,没有人
会认为你是坏人,但是如果你没偷药,你的
家人会认为你是一个无人性的丈夫。如果你
让你的妻子死去,你永远不敢直视任何人。”
反对偷窃组:“不仅仅是药商认为你是
一个罪犯,其他的任何人也会这样认为的。
在你偷了药之后,关于你是如何带给你的家
庭及你自己耻辱的,你会有很恶劣的想法;
你将不能面对任何人。”
阶段4 权威性与维持社会秩序的
道德
这一阶段个体盲目地接受社会习俗
和规则,并且认为只要接受了这些社会规
则他们就可以免受指责。他们不再只遵从
其他个体的标准而是遵从社会秩序。遵从
一系列严格规则的行为就被判断为好的。
大多数个体都不能超越习俗道德水平。
赞成偷窃组:“他应该偷药。海因兹有
责任去保护他妻子的生命,他对婚姻发了誓。
但是偷药是错误的,他应该带着付给药商钱
或由于违犯法律接受惩罚的想法把药取
走。”
反对偷窃组:“对海因兹来说,想挽救
他妻子的生命是自然的事情,但是……不管
你感觉如何,不管是什么特殊的环境,你不
得不遵守法规。即使他的妻子快要死了,作
为一个市民遵守法律依旧是他的责任。不允
许任何人去偷,为什么他能呢?如果每个人
在困境中都开始违反法律,那么就没有了文
明,只有犯罪和伤害。”
水平3 后习俗水平(大约自青年末期接近人格成熟时开始):自我接受的道德原则,主要
履行自己选择的道德标准
阶段5 契约、个人权利和民主承认
的法律的道德
这一阶段出现了以前阶段所没有的
道德信念的可变性。道德的基础是为了维
护社会秩序的一致意见。因为它是一种社
会契约,当社会中的人们经过理智的讨论
找到符合群体中更多成员利益的替代物
时,它也是可以修正的。
阶段6 个体内在良心的道德
这一阶段个体为了避免自责而不是
他人的批评,既遵从社会标准也遵从内化
的理想。决策的依据是抽象的原则如公
正、同情、平等。这种道德是以尊重他人
为基础的。达到这一发展水平的人将具有
高度的个体化的道德信念,它有时是与大
多数人所接受的社会秩序相冲突的。(如
美国越战期间支持非暴力、积极参加反战
示威的学生比不积极的学生有更多的人
达到了道德的后习俗水平。)
赞成偷窃组:“尽管有法律来反对偷窃,
但是法律并没有意味着违背一个人的生命权
力。取走药违背了法律,但是海因兹在这种
情形下偷窃是正当的。如果海因兹由于偷窃
被控告,法律需要被重新解释去考虑这些情
形:它违背了人类维持生命的天生权力。”
赞成偷窃组:“如果海因兹没有做他能
挽救妻子的任何事情,那么他就是正在采取
一种比生命的价值要高些的价值观。对财产
的敬重高于对生命本身的敬重,这是没有意
义的,如果没有私有财产人们也能在一起生
活,对人类生命和个性的尊重是绝对的,因
此人们有一个共同的责任去挽救快要死的
人”
2024年3月19日发(作者:兆永福)
皮亚杰对偶故事法和柯尔伯格的两难故事法
皮亚杰对偶故事法
这是皮亚杰研究道德判断时采用的一种方法。利用讲述故事向被试提出有关道德方面的难题,然后
向儿童提问。利用这种难题测定儿童是依据对物品的损坏结果还是依据主人公的行为动机做出道德判断。
由于皮亚杰每次都是以成对的故事测试儿童,因此,此方法被称为对偶故事法。
下面就是其中的一个对偶故事:
(1)一个叫约翰的小男孩在他的房间时,家里人叫他去吃饭,他走进餐厅。但在门背后有一把椅子,
椅子上有一个放着15个杯子的托盘。约翰并不知道门背后有这些东西。他推门进去,门撞倒了托盘,结
果15个杯子都撞碎了。
(2)从前有一个叫亨利的小男孩。一天,他母亲外出了,他想从碗橱里拿出一些果酱。他爬到一
把椅子上,并伸手去拿。由于放果酱的地方太高,他的手臂够不着。在试图取果酱时,他碰倒了一个杯
子,结果杯子倒下来打碎了。
皮亚杰对每个对偶故事都提两个问题:1.这两个小孩是否感到同样内疚? 2.这两个孩子哪一个更不
好?为什么?
通过被试的反应,皮亚杰发现,儿童的道德判断是从早期的注重行为结果的评价向注重行为的动机发
展,其道德认知水平从“他律”向“自律”发展。
考察了儿童对游戏规则的认识和执行情况,对过失和说谎的道德判断以及儿童的公正观
念等方面的问题,并据次此概括出儿童道德认识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1阶段:前道德阶段。此阶段大约出现在4~5岁以前。处于前运算阶段的儿童的思维是
自我中心的,其行为直接受行为结果所支配。因此,这个阶段的儿童还不能对行为作出一定
的判断。
第2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此阶段大约出现在4、5岁~8、9岁之间,以学前儿童居多数。
此阶段儿童对道德的看法是遵守规范,只重视行为后果(打破杯子就是坏事),而不考虑行
为意向。故而称之为道德现实主义。
第3阶段:自律道德阶段。自律道德始自9~10岁以后,大约相当于小学中年级。此阶段
的儿童,不再盲目服从权威。他们开始认识到道德规范的相对性,同样的行为,是对是错,
除看行为结果之外,也要考虑当事人的动机,故而称之为道德相对主义。按皮亚杰的观察研
究,个体的道德发展达到自律地步,是与其认知能力发展齐头并进的。因此,对一般儿童来
说,自律阶段大约跟形式运算阶段(11岁以上)同时出现。
文章来源:张文新著《儿童社会性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83~284。
柯尔伯格道德两难故事法
柯尔伯格把皮亚杰的研究方法改进为道德两难故事法,他所设计的故事中包含着一个在
道德价值上具有矛盾冲突的故事,让被试听完故事后对故事中人物的行为进行评价,他还设
计了相当完备的评价标准体系,以此来测评被试道德发展的水平。科尔伯格使用的一系列两
难推理故事中,最典型的是“海因兹偷药”的故事:
故事:海因兹偷药
欧洲有个妇人患了癌症,生命垂危。医生认为只有一种药才能救她,就是本城一个药剂师最
近发明的镭。制造这种药要花很多钱,药剂师索价还要高过成本十倍。他花了200元制造镭,而
这点药他竟索价2000元。病妇的丈夫海因兹到处向熟人借钱,一共才借得1000元,只够药费
的一半。海因兹不得已,只好告诉药剂师,他的妻子快要死了,请求药剂师便宜一点卖给他,或
者允许他赊欠。但药剂师说:“不成!我发明此药就是为了赚钱。”海因兹走投无路竟撬开商店
的门,为妻子偷来了药。
讲完故事后,主试向被试提出下述问题:这个丈夫应该这样做吗?为什么应该?为什么不应
该?法官该不该判他的刑,为什么?等等。对于儿童的回答,柯尔伯格真正关心的是他们证明其
立场时所给出的理由。柯尔伯格采用纵向法,对72名10~26岁男孩的道德判断进行长达10年
的跟踪测量,并对所得结果在其他国家进行验证。最终,柯尔伯格于1969年提出3水平6阶段道
德发展理论,具体见下表。
表1 柯尔伯格关于儿童道德判断各个阶段的界定及其特征
水平1 前习俗水平(大约在学前至小学低中年级):主要着眼于自身的具体结果
阶段1 服从与惩罚定向
这种定向是为了逃避惩罚而服从于
权威或有权力的人,通常是父母。一个行
为是否道德是依据它对身体的后果来确
定的。
赞成偷窃组:“如果你让你的妻子死去,
你就会陷入困境。因为没有花钱去帮助她,
你会受到责备。由于妻子的死,将会有一个
你和那个药商的调查。”
反对偷窃组:“你不应该偷窃药品,如
果你那样做了,你会被抓住并且进监狱,如
果你跑掉,(你会受到惊吓)警察不久会追上
你。”
向
这一阶段儿童服从于获得奖赏。尽管
也有一些报偿的分享,但也是有图谋,为
慷慨、同情或怜悯。它很象一种交易:“你
让我玩四轮车,我就把自行车借给
你。”“如果让我看晚上的电影,我现在
就做作业。”
阶段2 朴素的快乐主义与工具定
赞成偷窃组:“药商能做他想做的,海
因兹也能做他想做的……但是如果他决定冒
进监狱的危险去救他的妻子,实际上他正在
药商来说也是如此,由他决定他想去做的。”
反对偷窃组:“海因兹正在冒比它本身
的价值更多的危险(去拯救他即将死亡的妻
子)。”
自己服务的,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冒生命危险;有了它,他能做他想做的。对
水平2 习俗水平(大约自小学高年级开始):习俗的规则与服从性道德,主要满足社会期
望
阶段3 好孩子道德
在此阶段,能获得赞扬和维持与他人
良好关系的行为就是好的。尽管儿童仍以
他人的反应为基础来判断是非,现在他们
更关心他人的表扬与批评而不是他人的
身体力量。注意遵从朋友或家庭的标准来
维持好的名声。开始接受来自他人的社会
调节,并依据个人违犯规则时的意向来判
断其行为的好坏。
赞成偷窃组:“如果你偷了药,没有人
会认为你是坏人,但是如果你没偷药,你的
家人会认为你是一个无人性的丈夫。如果你
让你的妻子死去,你永远不敢直视任何人。”
反对偷窃组:“不仅仅是药商认为你是
一个罪犯,其他的任何人也会这样认为的。
在你偷了药之后,关于你是如何带给你的家
庭及你自己耻辱的,你会有很恶劣的想法;
你将不能面对任何人。”
阶段4 权威性与维持社会秩序的
道德
这一阶段个体盲目地接受社会习俗
和规则,并且认为只要接受了这些社会规
则他们就可以免受指责。他们不再只遵从
其他个体的标准而是遵从社会秩序。遵从
一系列严格规则的行为就被判断为好的。
大多数个体都不能超越习俗道德水平。
赞成偷窃组:“他应该偷药。海因兹有
责任去保护他妻子的生命,他对婚姻发了誓。
但是偷药是错误的,他应该带着付给药商钱
或由于违犯法律接受惩罚的想法把药取
走。”
反对偷窃组:“对海因兹来说,想挽救
他妻子的生命是自然的事情,但是……不管
你感觉如何,不管是什么特殊的环境,你不
得不遵守法规。即使他的妻子快要死了,作
为一个市民遵守法律依旧是他的责任。不允
许任何人去偷,为什么他能呢?如果每个人
在困境中都开始违反法律,那么就没有了文
明,只有犯罪和伤害。”
水平3 后习俗水平(大约自青年末期接近人格成熟时开始):自我接受的道德原则,主要
履行自己选择的道德标准
阶段5 契约、个人权利和民主承认
的法律的道德
这一阶段出现了以前阶段所没有的
道德信念的可变性。道德的基础是为了维
护社会秩序的一致意见。因为它是一种社
会契约,当社会中的人们经过理智的讨论
找到符合群体中更多成员利益的替代物
时,它也是可以修正的。
阶段6 个体内在良心的道德
这一阶段个体为了避免自责而不是
他人的批评,既遵从社会标准也遵从内化
的理想。决策的依据是抽象的原则如公
正、同情、平等。这种道德是以尊重他人
为基础的。达到这一发展水平的人将具有
高度的个体化的道德信念,它有时是与大
多数人所接受的社会秩序相冲突的。(如
美国越战期间支持非暴力、积极参加反战
示威的学生比不积极的学生有更多的人
达到了道德的后习俗水平。)
赞成偷窃组:“尽管有法律来反对偷窃,
但是法律并没有意味着违背一个人的生命权
力。取走药违背了法律,但是海因兹在这种
情形下偷窃是正当的。如果海因兹由于偷窃
被控告,法律需要被重新解释去考虑这些情
形:它违背了人类维持生命的天生权力。”
赞成偷窃组:“如果海因兹没有做他能
挽救妻子的任何事情,那么他就是正在采取
一种比生命的价值要高些的价值观。对财产
的敬重高于对生命本身的敬重,这是没有意
义的,如果没有私有财产人们也能在一起生
活,对人类生命和个性的尊重是绝对的,因
此人们有一个共同的责任去挽救快要死的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