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发(作者:台依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公消[201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
局:
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
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
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
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有
关标准、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
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
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现就进一步明确民用
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
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
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
核和验收内容。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
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
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
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2011年3月15
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
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
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
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
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
材料,重新报审。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2024年3月29日发(作者:台依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公消[201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
局:
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
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
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
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有
关标准、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
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
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现就进一步明确民用
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
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
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
核和验收内容。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
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
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
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2011年3月15
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
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
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
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
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
材料,重新报审。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