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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建设方案
2024年4月5日发(作者:延奕)
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建设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
36号)以及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
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高等职业教
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教字[2017]4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本方案。
一、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建设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以厚德强技为育人根本,紧紧围绕地
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以内涵建设为主题,强化办学特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
培养全过程。坚持创新驱动,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实施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教育,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深化、完善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学院专业特色、教学资源改革、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面向生
产服务一线,品德优良、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和创
新能力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2.坚持协同推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统筹整合多方资源,以丰富创新创业教育途径与方法为抓手、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制度
建设为保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坚持教学、科研、实践、社会服务协同创新,形
成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三)总体目标
2016年我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创新创业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加强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扩
大创新创业教育的普及率和覆盖面,推出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教育典型。到2018年形成
完备的课程教学、实践训练、培育孵化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
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显著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
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
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日常事
务。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全局性工作,负责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指导
和协调各部门、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协作,积极开展创
新创业教育工作。
三、具体建设目标与主要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模式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实现高职学生的个性发展与职业成长。全面推行
基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学
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资源开发,以适应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为导向,使创新创业教
育与专业创新教育有机融合。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改进学籍管理制度。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1-2年休学开展创新创业。优先支
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或调整学业进程。
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在培养方案中设置相关创新创业实践必修与
选修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学科及科技竞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发表
论文、申请专利等予以量化评价并转换成相应学分。
积极探索校校、校企等协同育人新机制,吸引社会各界资源,加强产学研载体建设,
合力助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和研究院所合作办学,积极探索实习
实训、科研合作、创新竞赛、创业孵化等协同育人模式。
(三)健全创新创业课程及教学体系
积极开发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挖掘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现有创新创
业教育课程的基础上,增设创业管理、创业培训、技术创新转换等课程,充分利用各类专
业社会机构、网络视频公开课、慕课等优质课程资源,建设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体系。
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出发点,大力推行教学方法和考核模式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
首创和冒险精神、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独立工作能力、社交和管理技能。推行启发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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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5日发(作者:延奕)
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建设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
36号)以及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
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高等职业教
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教字[2017]4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本方案。
一、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建设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以厚德强技为育人根本,紧紧围绕地
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以内涵建设为主题,强化办学特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
培养全过程。坚持创新驱动,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实施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教育,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深化、完善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学院专业特色、教学资源改革、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面向生
产服务一线,品德优良、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和创
新能力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2.坚持协同推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统筹整合多方资源,以丰富创新创业教育途径与方法为抓手、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制度
建设为保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坚持教学、科研、实践、社会服务协同创新,形
成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三)总体目标
2016年我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创新创业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加强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扩
大创新创业教育的普及率和覆盖面,推出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教育典型。到2018年形成
完备的课程教学、实践训练、培育孵化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
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显著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
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
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日常事
务。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全局性工作,负责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指导
和协调各部门、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协作,积极开展创
新创业教育工作。
三、具体建设目标与主要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模式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实现高职学生的个性发展与职业成长。全面推行
基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学
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资源开发,以适应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为导向,使创新创业教
育与专业创新教育有机融合。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改进学籍管理制度。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1-2年休学开展创新创业。优先支
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或调整学业进程。
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在培养方案中设置相关创新创业实践必修与
选修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学科及科技竞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发表
论文、申请专利等予以量化评价并转换成相应学分。
积极探索校校、校企等协同育人新机制,吸引社会各界资源,加强产学研载体建设,
合力助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和研究院所合作办学,积极探索实习
实训、科研合作、创新竞赛、创业孵化等协同育人模式。
(三)健全创新创业课程及教学体系
积极开发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挖掘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现有创新创
业教育课程的基础上,增设创业管理、创业培训、技术创新转换等课程,充分利用各类专
业社会机构、网络视频公开课、慕课等优质课程资源,建设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体系。
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出发点,大力推行教学方法和考核模式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
首创和冒险精神、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独立工作能力、社交和管理技能。推行启发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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