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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HSD01-2008GD型变速滚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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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5日发(作者:敖浚)

G92

Q/HSD

邯郸市大舜电镀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SD01-2019

GD型变速滚镀机

2019-2-1发布 2019-2-15实施

邯郸市大舜电镀设备有限公司发布

Q/HSD01-2019

GD型变速滚镀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GD型变速滚镀机的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

储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GD型变速滚镀机(简称滚镀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应用,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标准达成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B179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HG2-343工业有机玻璃

GB12670-1990聚丙烯树脂

3、型号

3.1 型号命名

G D

最大滚筒重量

镀”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

“滚”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

3.2 型号及主要参数应符合表1

表 1

型 号

GD-1

GD-2.5

GD-5

GD-10

GD-30

GD-50

滚镀重量

kg

0.5-1.0

1.5-2.5

3.5-5.0

7.5-10.0

25.0-30.0

40.0-50.0

7

7

7

7

7

7

滚筒转速

r/min

11 15 25

11 15

11 15

11 15

外形尺寸mm

滚筒容积

cm

2

长 宽 高

900

2600

5300

14000

40000

67500

重量

kg

4.5

10

10

17

135

155

主 要

材 料

有机玻璃

聚丙烯

聚丙烯

聚丙烯

聚丙烯

聚丙烯

320

410

410

540

170

250

250

330

400

470

470

560

980 1120 880

1180 930 1080

1

Q/HSD01-2019

4、技术要求

滚镀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 滚镀机在表2所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表 2

电机功率

W

4

15

25

60

550

550

550

滚镀重量

kg

0.5-1.0

1.5-2.5

3.5-5.0

7.5-10.0

15.0-20.0

25.0-30.0

40.0-50.0

80

槽液温度

不大于

o

C

45

外 接

电 源

滚筒直径

与滚筒入

液深度之

滚筒容积

与镀件堆

积体积之

型 号

GD-1

GD-2.5

GD-5

GD-10

GD-20

GD-30

GD-50

220V

(±5%)

50H

Z

380V

(±5%)

50Hz

1:0.8 1:0.3-0.5

4.2 滚镀机浸入槽液的部分能耐各种常规电镀溶液的腐蚀。

4.3 滚筒转速误差:7、11、15r/min时不大于±3r/min,25r/min时误差不大于±4r/min。

4.4 滚镀机传动齿轮精度应符合10DC JB179。

4.5 所有有机玻璃应符合HC2-343要求。聚丙烯应符合Q-CSS01-200要求。

4.6 外观要求:有机玻璃透明光滑。聚丙烯表面光滑。

5、试验方法

5.1 滚镀机在最大滚镀重量时,最高转速情况下用3级瓦特表测试电机功率,应达到表2的

要求。

5.2 滚镀机在最大滚筒重量时放在45

o

C(有机玻璃)和80

o

C(聚丙烯)电镀液中连续运转4小

时,滚镀机应能正常工作。

5.3滚镀机在最大滚镀重量、高速运转时,用自耦调压器,改变交流电压220V(±5%)、

380V(±5%),滚镀机应能正常工作。

5.4 滚镀机浸在碱性电镀溶液(氰化镀锌)和酸性电镀溶液(酸性镀铜)24小时,应不腐蚀。

5.5 用秒表测试滚镀机各档转速应达到“4.3”的要求。

5.6 用公法线千分尺测量齿轮精度,应达到“4.4”的要求。

6、检验规则

6.1 滚镀机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试验项目见“表3”。

2

Q/HSD01-2017

表 3

序号

1

2

3

4

5

6

7

电机功率

耐温试验

负荷试验

耐腐蚀试验

滚筒转速试验

齿轮精度测量

外观质量

试 验 项 目

出 厂 检 验

5.3

5.5

4.6

条 款 序 号

型 式 检 验

5.1

5.2

5.3

5.4

5.5

5.6

6.2 滚镀机出厂试验,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逐台检验合格方可准

予出厂,并附产品合格证。

6.3 在下列情况下滚镀机进行型式试验

6.3.1 新产品试制完成时。

6.3.2 产品结构、工艺或原材料的改变,可能影响滚镀机的性能时,抽样检查不少于两台,

每台型式试验项目均应合格。

6.3.3 滚镀机在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试验。被试滚镀机从出厂合格产品中随机抽

取,数量不少于两台,试验中某台不合格,可加倍抽样,若仍有某台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

品按不合格处理。

7、标志、包装、储运

7.1 每台滚镀机上应有标牌,标牌上应标明名称、型号、编号、制造厂名、制造年月。

7.2 纸、木箱包装,内衬塑料泡沫板。

7.3 包装箱上写明供方单位、地址、电话、产品名称。“防震”标志及重量。

7.4 储存在室内一般环境中。

3

2024年4月5日发(作者:敖浚)

G92

Q/HSD

邯郸市大舜电镀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SD01-2019

GD型变速滚镀机

2019-2-1发布 2019-2-15实施

邯郸市大舜电镀设备有限公司发布

Q/HSD01-2019

GD型变速滚镀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GD型变速滚镀机的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

储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GD型变速滚镀机(简称滚镀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应用,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标准达成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B179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HG2-343工业有机玻璃

GB12670-1990聚丙烯树脂

3、型号

3.1 型号命名

G D

最大滚筒重量

镀”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

“滚”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

3.2 型号及主要参数应符合表1

表 1

型 号

GD-1

GD-2.5

GD-5

GD-10

GD-30

GD-50

滚镀重量

kg

0.5-1.0

1.5-2.5

3.5-5.0

7.5-10.0

25.0-30.0

40.0-50.0

7

7

7

7

7

7

滚筒转速

r/min

11 15 25

11 15

11 15

11 15

外形尺寸mm

滚筒容积

cm

2

长 宽 高

900

2600

5300

14000

40000

67500

重量

kg

4.5

10

10

17

135

155

主 要

材 料

有机玻璃

聚丙烯

聚丙烯

聚丙烯

聚丙烯

聚丙烯

320

410

410

540

170

250

250

330

400

470

470

560

980 1120 880

1180 930 1080

1

Q/HSD01-2019

4、技术要求

滚镀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 滚镀机在表2所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表 2

电机功率

W

4

15

25

60

550

550

550

滚镀重量

kg

0.5-1.0

1.5-2.5

3.5-5.0

7.5-10.0

15.0-20.0

25.0-30.0

40.0-50.0

80

槽液温度

不大于

o

C

45

外 接

电 源

滚筒直径

与滚筒入

液深度之

滚筒容积

与镀件堆

积体积之

型 号

GD-1

GD-2.5

GD-5

GD-10

GD-20

GD-30

GD-50

220V

(±5%)

50H

Z

380V

(±5%)

50Hz

1:0.8 1:0.3-0.5

4.2 滚镀机浸入槽液的部分能耐各种常规电镀溶液的腐蚀。

4.3 滚筒转速误差:7、11、15r/min时不大于±3r/min,25r/min时误差不大于±4r/min。

4.4 滚镀机传动齿轮精度应符合10DC JB179。

4.5 所有有机玻璃应符合HC2-343要求。聚丙烯应符合Q-CSS01-200要求。

4.6 外观要求:有机玻璃透明光滑。聚丙烯表面光滑。

5、试验方法

5.1 滚镀机在最大滚镀重量时,最高转速情况下用3级瓦特表测试电机功率,应达到表2的

要求。

5.2 滚镀机在最大滚筒重量时放在45

o

C(有机玻璃)和80

o

C(聚丙烯)电镀液中连续运转4小

时,滚镀机应能正常工作。

5.3滚镀机在最大滚镀重量、高速运转时,用自耦调压器,改变交流电压220V(±5%)、

380V(±5%),滚镀机应能正常工作。

5.4 滚镀机浸在碱性电镀溶液(氰化镀锌)和酸性电镀溶液(酸性镀铜)24小时,应不腐蚀。

5.5 用秒表测试滚镀机各档转速应达到“4.3”的要求。

5.6 用公法线千分尺测量齿轮精度,应达到“4.4”的要求。

6、检验规则

6.1 滚镀机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试验项目见“表3”。

2

Q/HSD01-2017

表 3

序号

1

2

3

4

5

6

7

电机功率

耐温试验

负荷试验

耐腐蚀试验

滚筒转速试验

齿轮精度测量

外观质量

试 验 项 目

出 厂 检 验

5.3

5.5

4.6

条 款 序 号

型 式 检 验

5.1

5.2

5.3

5.4

5.5

5.6

6.2 滚镀机出厂试验,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逐台检验合格方可准

予出厂,并附产品合格证。

6.3 在下列情况下滚镀机进行型式试验

6.3.1 新产品试制完成时。

6.3.2 产品结构、工艺或原材料的改变,可能影响滚镀机的性能时,抽样检查不少于两台,

每台型式试验项目均应合格。

6.3.3 滚镀机在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试验。被试滚镀机从出厂合格产品中随机抽

取,数量不少于两台,试验中某台不合格,可加倍抽样,若仍有某台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

品按不合格处理。

7、标志、包装、储运

7.1 每台滚镀机上应有标牌,标牌上应标明名称、型号、编号、制造厂名、制造年月。

7.2 纸、木箱包装,内衬塑料泡沫板。

7.3 包装箱上写明供方单位、地址、电话、产品名称。“防震”标志及重量。

7.4 储存在室内一般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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