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发(作者:赫云逸)
ABCD
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 作业指导书
汽油车简易工况法检验操作规程
颁布日期:2019年05月01日
一、检验依据
修订日期:/年/月/日
修订状态:第2版/第0次修订
文件编号:TDCJ-GC-13-2019
文件页码:共7页第1页
实施日期:2019年05月01日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表
1
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类别
限值
a
限值
b
CO(g/km)
8. 0
5. 0
HC
n
(g/km)
1.6
1.0
NOx(g/km)
1. 3
0. 7
注:
1)
对于装用以天然气为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该项目为推荐性要求。
排放检验的同时,应进行过量空气系数(入)的测定。
二、 测试车辆基本要求
1
、 车辆机械状况良好,没有可能影响安全或引起测试偏差的机械故障。
2
、 车辆进、排气系统不得有任何泄漏。
3
、 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和冷却系统等应无液体渗漏。
4
、 应关闭受检车辆的空调和暖风等附属装备。
5
、 进行排放测试前,受检车辆温度应符合制造厂出厂规定,不能对过热车辆进 行排放测试。
如果受检车辆在排放测试前熄火时间超过
20min,
在进行简易瞬态排 放测试前,应采取适当措施对被
测试车辆进行预热处理。
7
、燃料
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市售燃料,例如车用汽油、车用天然气、车用液化石油气 等。试验时直接使
用车辆中的燃料进行排放测试,不需要更换燃料。
三、 操作程序
1
、检测准备
1. 1
测试环境要求
——环境温度:
-5~45°C;
——相对湿度:
<90%
o
1・2
开始测试前,应记录以下信息,如果在当地数据库中已经存有受检车辆
的相关信息,则应直 接调用数据库数据:
ABCD
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 作业指导书
汽油车简易工况法检验操作规程
颁布日期:2019年05月01日
制造厂名;
——车辆型号;
--- 气缸数发动机排量
(L);
--- 变速器种类;
——基准质量;
--- 车辆识别码
(VIN);
--- 受检车辆号牌号码;
——燃料系统(化油器或电喷等);
——催化净化器情况;
——累计行驶里程数;
——车主姓名和联系方法。
修订日期:/年/月/日
修订状态:第2版/第0次修订
文件编号:TDCJ-GC-13-2019
文件页码:共7页第2页
实施日期:2019年05月01日
1. 3
在排放测试前应记录环境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结果取
2 min
内的算 术平均值。
1. 4
试验前检查待测车辆状况是否正常,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得进行测试。
1・5
测试设备准备与设置
1. 5. 1
分析仪应进行预热,在通电后
30 min
后达到稳定,分析仪稳定后在
5 min
内未经
调整,零点和
HC
、
CO
、
NOx
、
C02
量距点的读数应稳定在仪器准确度 要求的范围内。
1.5.2
关机前,应对取样系统至少连续吹洗
15 min,
如果使用反吹清洗,吹 洗时间应不少于
5min
o
1. 5. 3
排气取样探头插入汽车排气管中至少
400mm,
如不能保证此插入深度, 应使用延长
管。
1. 5. 4
对独立工作的多排气管应同时取样。
1. 5. 5
在每次开始测试前
2 min
的时间内,应自动完成对分析仪的零点校正、 背景空气
测定和
HC
残留量检查。
1. 5. 5. 1
用零标准气对
HC
、
CO
、
C02
、
NOx.
和
0?
分析单元进行零点调整。
ABCD
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 作业指导书
修订状态:第2版/第0次修订
文件编号:TDCJ-GC-13-2019
2024年4月10日发(作者:赫云逸)
ABCD
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 作业指导书
汽油车简易工况法检验操作规程
颁布日期:2019年05月01日
一、检验依据
修订日期:/年/月/日
修订状态:第2版/第0次修订
文件编号:TDCJ-GC-13-2019
文件页码:共7页第1页
实施日期:2019年05月01日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表
1
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类别
限值
a
限值
b
CO(g/km)
8. 0
5. 0
HC
n
(g/km)
1.6
1.0
NOx(g/km)
1. 3
0. 7
注:
1)
对于装用以天然气为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该项目为推荐性要求。
排放检验的同时,应进行过量空气系数(入)的测定。
二、 测试车辆基本要求
1
、 车辆机械状况良好,没有可能影响安全或引起测试偏差的机械故障。
2
、 车辆进、排气系统不得有任何泄漏。
3
、 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和冷却系统等应无液体渗漏。
4
、 应关闭受检车辆的空调和暖风等附属装备。
5
、 进行排放测试前,受检车辆温度应符合制造厂出厂规定,不能对过热车辆进 行排放测试。
如果受检车辆在排放测试前熄火时间超过
20min,
在进行简易瞬态排 放测试前,应采取适当措施对被
测试车辆进行预热处理。
7
、燃料
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市售燃料,例如车用汽油、车用天然气、车用液化石油气 等。试验时直接使
用车辆中的燃料进行排放测试,不需要更换燃料。
三、 操作程序
1
、检测准备
1. 1
测试环境要求
——环境温度:
-5~45°C;
——相对湿度:
<90%
o
1・2
开始测试前,应记录以下信息,如果在当地数据库中已经存有受检车辆
的相关信息,则应直 接调用数据库数据:
ABCD
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 作业指导书
汽油车简易工况法检验操作规程
颁布日期:2019年05月01日
制造厂名;
——车辆型号;
--- 气缸数发动机排量
(L);
--- 变速器种类;
——基准质量;
--- 车辆识别码
(VIN);
--- 受检车辆号牌号码;
——燃料系统(化油器或电喷等);
——催化净化器情况;
——累计行驶里程数;
——车主姓名和联系方法。
修订日期:/年/月/日
修订状态:第2版/第0次修订
文件编号:TDCJ-GC-13-2019
文件页码:共7页第2页
实施日期:2019年05月01日
1. 3
在排放测试前应记录环境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结果取
2 min
内的算 术平均值。
1. 4
试验前检查待测车辆状况是否正常,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得进行测试。
1・5
测试设备准备与设置
1. 5. 1
分析仪应进行预热,在通电后
30 min
后达到稳定,分析仪稳定后在
5 min
内未经
调整,零点和
HC
、
CO
、
NOx
、
C02
量距点的读数应稳定在仪器准确度 要求的范围内。
1.5.2
关机前,应对取样系统至少连续吹洗
15 min,
如果使用反吹清洗,吹 洗时间应不少于
5min
o
1. 5. 3
排气取样探头插入汽车排气管中至少
400mm,
如不能保证此插入深度, 应使用延长
管。
1. 5. 4
对独立工作的多排气管应同时取样。
1. 5. 5
在每次开始测试前
2 min
的时间内,应自动完成对分析仪的零点校正、 背景空气
测定和
HC
残留量检查。
1. 5. 5. 1
用零标准气对
HC
、
CO
、
C02
、
NOx.
和
0?
分析单元进行零点调整。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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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状态:第2版/第0次修订
文件编号:TDCJ-GC-1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