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USBMI致力于为网友们分享Windows、安卓、IOS等主流手机系统相关的资讯以及评测、同时提供相关教程、应用、软件下载等服务。

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试行)

IT圈 admin 24浏览 0评论

2024年4月10日发(作者:拓跋若芳)

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试行)

一、分类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

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

质行动计划》(京政发〔2015〕40号)精神,为科学界定生活性服务业统

计范围,系统地开展生活性服务业统计监测和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

本分类包括居民与家庭服务,健康与养老服务,零售与寄递服务,住

宿与餐饮服务,旅游、体育及休闲娱乐服务,文化与教育培训服务,交通

与信息通信服务,金融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生活性服务10大类。本

分类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批发与零售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

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个行业门类、30个行业大类、87

个行业中类,共179个行业小类。

三、编制原则

(一)本分类在对国际国内有关概念及界定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及公共服务业之间的互补性与交叉

性,明确生活性服务业的内涵与外延。

(二)本分类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

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中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

为依据,确定生活性服务业的统计领域和范围。

(三)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

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活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同

时,参照国家统计局《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的分类方法,并从该

(四)本分类充分考虑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特点、客观实际及

- 1 -

分类之外的活动中确定属于生活性服务业的内容。

数据的可获得性,并参考《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有关

内容。

四、结构和编码

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活性服务业划分为三

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

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25个中类;第三层为

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93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

×× × ×

(数字)小类顺序码

小类代码

(数字)中类顺序码

中类代码

(数字)大类代码

五、有关说明

(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在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活性服务业的,以标记形式表

示,其中,部分活动属于生活性服务业、部分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

代码用“*”标记;对部分活动属于生活性服务业、部分属于公共服务业的,

行业代码用“#”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带“*”和“#”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三)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六、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分类表

代码

名 称

大类 中类 小类

说明

类代码

行业分

- 2 -

2024年4月10日发(作者:拓跋若芳)

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试行)

一、分类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

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

质行动计划》(京政发〔2015〕40号)精神,为科学界定生活性服务业统

计范围,系统地开展生活性服务业统计监测和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

本分类包括居民与家庭服务,健康与养老服务,零售与寄递服务,住

宿与餐饮服务,旅游、体育及休闲娱乐服务,文化与教育培训服务,交通

与信息通信服务,金融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生活性服务10大类。本

分类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批发与零售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

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个行业门类、30个行业大类、87

个行业中类,共179个行业小类。

三、编制原则

(一)本分类在对国际国内有关概念及界定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及公共服务业之间的互补性与交叉

性,明确生活性服务业的内涵与外延。

(二)本分类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

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中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

为依据,确定生活性服务业的统计领域和范围。

(三)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

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活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同

时,参照国家统计局《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的分类方法,并从该

(四)本分类充分考虑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特点、客观实际及

- 1 -

分类之外的活动中确定属于生活性服务业的内容。

数据的可获得性,并参考《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有关

内容。

四、结构和编码

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活性服务业划分为三

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

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25个中类;第三层为

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93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

×× × ×

(数字)小类顺序码

小类代码

(数字)中类顺序码

中类代码

(数字)大类代码

五、有关说明

(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在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活性服务业的,以标记形式表

示,其中,部分活动属于生活性服务业、部分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

代码用“*”标记;对部分活动属于生活性服务业、部分属于公共服务业的,

行业代码用“#”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带“*”和“#”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三)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六、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分类表

代码

名 称

大类 中类 小类

说明

类代码

行业分

- 2 -

发布评论

评论列表 (0)

  1.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