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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图码Optoma ML500投影仪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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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7日发(作者:颜硕)

行動 LED 投影機

使用手冊

重要的安全指示

CLASS 1 LED PRODUCT

眼睛安全性警告

請避免一直直視或面對投影機的光線。盡量以背部面對光線。

建議使用指示筆或雷射指標筆,以避免使用者必須進入光線區。

若是在教室使用投影機,學生被要求指出螢幕上的某物時,請適時地留意學生。

為降低電源消耗,可利用百葉窗,減少周遭光源。

A.2.9.31

周邊裝置的外殼光澤度 (第 15次 / 22

會議 AG1 EK1):

根據 BildscharbV,外殼光澤度的需求適用於在視覺顯示器工作場所中使用之

周邊裝置。若有在使用手冊及證書中指出範圍,擬在視覺顯示器工作場所以

外使用的周邊裝置,則可獲頒 GS 標章。

亦即,在下述情況中,可列出以下文字。下述情況係指:未擬在視野中使

用,且在使用手冊內給予足夠提示,避免此類情況發生,以確保顯示工作不

會受到影響。

證書內的文字:「本裝置未擬在視覺顯示器工作場所的直接視野內使用。

為避免在視覺顯示器工作場所內出現不便的反光,本裝置不可置於直接視

野內。」

1. 請勿阻塞任何通風口。為了確保本投影機

的正常操作並防止其過熱,擺放位置不得

影響投影機的正常通風。例如:請勿將投

影機放置於擺滿物品的茶几、沙發、地毯

或睡床上。請勿將投影機放置於密閉空間

內,例如通風不良的書櫃或鋼櫃。

2. 請勿於附近有水或有濕氣的環境使用本投

影機。為了避免火災和/或觸電,請勿將

本投影機置於有雨水或濕氣的環境中。

3. 請勿在會產生熱度的設備附近進行安裝,

例如散熱器、暖氣機、火爐或其他會產生

熱度的設備(例如擴音器)。

4. 請勿在陽光直射處使用本投影機。

5. 請勿於任何會產生強力磁場的裝置附近使

用。

6. 請勿在灰塵與髒汙過多的區域使用本投影

機。

7. 請先關閉本產品再進行清潔。

8. 若長時間不使用本產品,請拔下電源線。

9. 請確保周遭環境溫度保持在 5- 35°C。

10. 相對濕度為 5 - 35°C、80%(上限),且

處於無凝結狀態。

11. 請避免扔擲、拋丟或彎折本產品。

12. 若將本產品丟棄至火中,可能會引起爆

炸。

13. 只能用乾布擦拭。

14. 只能使用製造商規定的附件/配件。

15. 投影機遭受物理損壞時,請勿使用。物理

損壞係指(但不限於):

▀■ 投影機曾經掉落。

▀■ 充電器或插頭已損壞。

▀■ 液體潑濺到投影機上。

▀■ 投影機曾經暴露在雨水或濕氣中。

▀■ 物品掉進投影機中或是內部物品鬆

脫。

請勿自行維修本投影機。打開或取下背蓋

可能使您暴露在危險電壓或其他的危險環

境中。請先聯絡當地經銷商或服務中心,

再將本裝置送廠維修。

16. 請避免物品或液體進入本投影機。它們可

能會觸碰到危險的電壓點或短路部分,而

導致火災或觸電。

17. 有關安全相關符號,請參見投影機機殼的

相關說明。

18. 所有的維修須由合格的服務人員執行。

19. 投影機使用期間,請勿長時間觸碰投影

機。

法規與安全注意事項

本附錄列出本投影機的一般注意事項。

FCC

注意事項

本產品經過測試並判定符合 B 級數位設備

限制,且遵照 FCC 條例第 15 節。該限制是

為了提供合理保護,避免住宅安裝時引起

有害干擾而設計的使用條件。本產品會產

生、使用並發射無線電頻率能量,若您未按

指示安裝與使用,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

成有害干擾。

然而,我們不保證特定的安裝方式不會發生

干擾。如果本產品對收音機或電視接收造成

有害干擾(可經由打開或關閉本產品確認),

則使用者可嘗試利用下列方式進行調整:

• 移動接收天線的角度或位置。

• 增加裝置與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 切勿共用裝置與接收器的電源插座。

• 如需協助,請洽詢經銷商或專業的收

音機/電視技術人員。

Notice:

遮蔽型電線

本產品與其他電腦裝置之間的連

接,必須使用遮蔽型電線以符合

FCC 規定。

丟棄舊式電器或電子設備

(歐盟各國及其他歐洲國家皆適用獨立收集計畫)

於產品或包裝上會標示此標誌,表示若欲丟棄本產品,不可依照處理家庭垃圾的方式丟棄,

而必須交由回收電器及電子設備的適當回收地點處置。只要妥善棄置本產品,就能協助避

免因丟棄方式失當,而對環境及人類健康產生潛在的負面影響。回收此類物品有助於保護

自然資源。

警告

未經製造廠商許可的變更或修改,

可能導致使用者喪失由聯邦通訊

委員會 (Federal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所授權賦予,操作本產

品的權利。

使用條件

本產品符合 FCC 條例第 15 節限制。操作

時,請遵循下列兩項條件:

1. 本產品不能造成傷害性干擾,且

2. 本產品必須接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擾

訊號,包括可能導致非預期操作

的干擾。

Notice: Canadian users

This Class B digital apparatus complies with Canadian

ICES-003.

此標誌僅對歐盟國家具備法律效力。

若您打算丟棄本產品,請聯絡當地相關機構或經銷商,詢問正確的棄置方式。

Remarque à l’intention des utilisateurs canadiens

Cet appareil numerique de la classe B est conforme a la

norme NMB-003 du Canada.

歐洲國家的「符合聲明」

• EMC Directive 2004/108/EC(電磁相容性規

範)(包含修正案)

• Low Voltage Directive 2006/95/EC(低

電壓規範)

• R & TTE Directive 1999/5/EC(無線電與

電信終端設備指令)(如果產品具有 RF 無

線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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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7日发(作者:颜硕)

行動 LED 投影機

使用手冊

重要的安全指示

CLASS 1 LED PRODUCT

眼睛安全性警告

請避免一直直視或面對投影機的光線。盡量以背部面對光線。

建議使用指示筆或雷射指標筆,以避免使用者必須進入光線區。

若是在教室使用投影機,學生被要求指出螢幕上的某物時,請適時地留意學生。

為降低電源消耗,可利用百葉窗,減少周遭光源。

A.2.9.31

周邊裝置的外殼光澤度 (第 15次 / 22

會議 AG1 EK1):

根據 BildscharbV,外殼光澤度的需求適用於在視覺顯示器工作場所中使用之

周邊裝置。若有在使用手冊及證書中指出範圍,擬在視覺顯示器工作場所以

外使用的周邊裝置,則可獲頒 GS 標章。

亦即,在下述情況中,可列出以下文字。下述情況係指:未擬在視野中使

用,且在使用手冊內給予足夠提示,避免此類情況發生,以確保顯示工作不

會受到影響。

證書內的文字:「本裝置未擬在視覺顯示器工作場所的直接視野內使用。

為避免在視覺顯示器工作場所內出現不便的反光,本裝置不可置於直接視

野內。」

1. 請勿阻塞任何通風口。為了確保本投影機

的正常操作並防止其過熱,擺放位置不得

影響投影機的正常通風。例如:請勿將投

影機放置於擺滿物品的茶几、沙發、地毯

或睡床上。請勿將投影機放置於密閉空間

內,例如通風不良的書櫃或鋼櫃。

2. 請勿於附近有水或有濕氣的環境使用本投

影機。為了避免火災和/或觸電,請勿將

本投影機置於有雨水或濕氣的環境中。

3. 請勿在會產生熱度的設備附近進行安裝,

例如散熱器、暖氣機、火爐或其他會產生

熱度的設備(例如擴音器)。

4. 請勿在陽光直射處使用本投影機。

5. 請勿於任何會產生強力磁場的裝置附近使

用。

6. 請勿在灰塵與髒汙過多的區域使用本投影

機。

7. 請先關閉本產品再進行清潔。

8. 若長時間不使用本產品,請拔下電源線。

9. 請確保周遭環境溫度保持在 5- 35°C。

10. 相對濕度為 5 - 35°C、80%(上限),且

處於無凝結狀態。

11. 請避免扔擲、拋丟或彎折本產品。

12. 若將本產品丟棄至火中,可能會引起爆

炸。

13. 只能用乾布擦拭。

14. 只能使用製造商規定的附件/配件。

15. 投影機遭受物理損壞時,請勿使用。物理

損壞係指(但不限於):

▀■ 投影機曾經掉落。

▀■ 充電器或插頭已損壞。

▀■ 液體潑濺到投影機上。

▀■ 投影機曾經暴露在雨水或濕氣中。

▀■ 物品掉進投影機中或是內部物品鬆

脫。

請勿自行維修本投影機。打開或取下背蓋

可能使您暴露在危險電壓或其他的危險環

境中。請先聯絡當地經銷商或服務中心,

再將本裝置送廠維修。

16. 請避免物品或液體進入本投影機。它們可

能會觸碰到危險的電壓點或短路部分,而

導致火災或觸電。

17. 有關安全相關符號,請參見投影機機殼的

相關說明。

18. 所有的維修須由合格的服務人員執行。

19. 投影機使用期間,請勿長時間觸碰投影

機。

法規與安全注意事項

本附錄列出本投影機的一般注意事項。

FCC

注意事項

本產品經過測試並判定符合 B 級數位設備

限制,且遵照 FCC 條例第 15 節。該限制是

為了提供合理保護,避免住宅安裝時引起

有害干擾而設計的使用條件。本產品會產

生、使用並發射無線電頻率能量,若您未按

指示安裝與使用,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

成有害干擾。

然而,我們不保證特定的安裝方式不會發生

干擾。如果本產品對收音機或電視接收造成

有害干擾(可經由打開或關閉本產品確認),

則使用者可嘗試利用下列方式進行調整:

• 移動接收天線的角度或位置。

• 增加裝置與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 切勿共用裝置與接收器的電源插座。

• 如需協助,請洽詢經銷商或專業的收

音機/電視技術人員。

Notice:

遮蔽型電線

本產品與其他電腦裝置之間的連

接,必須使用遮蔽型電線以符合

FCC 規定。

丟棄舊式電器或電子設備

(歐盟各國及其他歐洲國家皆適用獨立收集計畫)

於產品或包裝上會標示此標誌,表示若欲丟棄本產品,不可依照處理家庭垃圾的方式丟棄,

而必須交由回收電器及電子設備的適當回收地點處置。只要妥善棄置本產品,就能協助避

免因丟棄方式失當,而對環境及人類健康產生潛在的負面影響。回收此類物品有助於保護

自然資源。

警告

未經製造廠商許可的變更或修改,

可能導致使用者喪失由聯邦通訊

委員會 (Federal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所授權賦予,操作本產

品的權利。

使用條件

本產品符合 FCC 條例第 15 節限制。操作

時,請遵循下列兩項條件:

1. 本產品不能造成傷害性干擾,且

2. 本產品必須接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擾

訊號,包括可能導致非預期操作

的干擾。

Notice: Canadian users

This Class B digital apparatus complies with Canadian

ICES-003.

此標誌僅對歐盟國家具備法律效力。

若您打算丟棄本產品,請聯絡當地相關機構或經銷商,詢問正確的棄置方式。

Remarque à l’intention des utilisateurs canadiens

Cet appareil numerique de la classe B est conforme a la

norme NMB-003 du Canada.

歐洲國家的「符合聲明」

• EMC Directive 2004/108/EC(電磁相容性規

範)(包含修正案)

• Low Voltage Directive 2006/95/EC(低

電壓規範)

• R & TTE Directive 1999/5/EC(無線電與

電信終端設備指令)(如果產品具有 RF 無

線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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