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发(作者:鲁凌霜)
摘 要 选举制度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更是一个国家民主是否得到有效发挥的重要衡
量指标。本文在对西方国家的多数当选制、比例代表制和混合选举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结
合国情,对我国的选举制度进行思考,得出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一些启示。
关键词 选举制度 比较 启示
中图分类号:d750 24 文献标识码:a
“选举”作为政治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自古都有,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由
于各个国家历史的原因以及它们所处的社会、地理环境和民主发展的程度不同,每个国家都
产生了与各自国家发展相适应的选举制度。但从选举制度对促进国家的发展和政治稳定的作
用分析,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明显要优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因此,总结西方先进的选举制
度,对于广大的发展国家有积极的启示作用,尤其对于我们年轻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通过
研究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并借鉴他们在选举中所创造出来的优秀成果,对我国选举制度的
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选举制度的界定
对于选举制度的界定,存在以下几种说法,皮纯协从集合概念角度给选举制度下了定义,
他认为选举制度是“选举政权代表机关的成员(代表、议员)和国家机关工职人员时应遵循的
各项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总称”①;张友渔从法律制定的角度出发,将选举定义为“法律规
定的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某些国家工职人员的制度”②;唐晓等学者从法学的角度对选
举制度下了如下定义“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选举国
家代表机关和国家工职人员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是各种选举法律规则的总称”③;罗豪才
和吴撷英从公民民主的角度出发,认为“近代意义上选举制度的概念是指公民通过一定的民
主程序选出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决定国家政治事务”④。综合以上学者对选举制度界定,
笔者认为:选举制度是一国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公民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按照民主的程序
选出代表,组成代议机关代为行使自己各种权力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些列原则、制度和程序
的总称。可以从三个角度理解这个概念,首先从核心和内涵来说,选举制度是一国政治制度
的主要表现形式,选举制度的优劣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优劣,间接反映了一个国
家的民主文明程度;其次选举制度包括公民在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代为行使自己的权力的
过程中所涉及的一系列的原则、制度和程序。最后,选举制度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和遵从民主
的要求进行选举,使民主权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二、西方国家采取的三种主要选举制度
经过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的考察,我们发现当前西方国家主要存三种选举制度形式,
分别是:多数当选制、比例代表制和混合选举制。三种选举制度各有优劣,是各个国家根据
本国的实际情况,并经过长期的实践得以确认的。随着时代的发展,部分国家虽然对自己的
选举制度作了修改,但是根本的选举制度形式并未发生变化,只是在一些选举范围或程序上
作了一些修补。下面分别介绍一下这三种选举制度:
(一)多数当选制。
三种选举制度中,多数当选制出现的时间最早,具有易操作、简单明了等特点。所谓多
数当选制就是根据获得选票的多寡决定是否当选的一种选举制度形式,主要表现为相对多数
制和绝对多数制两种形式。这两种选举形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候选人是否需要超过半数以上的
票数。相对多数制是指候选人只需要得到选区内多数票无须超过半数即可当选;而绝对多数
制则要求候选人的所获得的选票必须在全部选票的半数以上才可当选。相对多数制是目前最
为流行的一种选举形式。据统计,全世界150个具有选举资料的国家中,有43个国家采取相
对多数制。⑤美国是这种选举制度运用最广泛的国家之一,在美国,从总统、国会参议员、
州长、州议会议员到县行政长官、市长、市议员等都是通过这种选举制度选举产生的。相对
多数制经一轮选举即可得出结果,选举过程简单明了,选举效率较高。但这种选举制度的明
显不足就在于当选者的代表性不足。这种选举制度的优点在于有助于两党制的巩固,从而保
证政治的稳定性。与相对多数制相比,绝对多数制要显得复杂一些,一般存在选择投票制和
两轮投票制两种形式。选择投票制的代表国家是澳大利亚,自1918年以来,澳大利亚众议员
的选举就采用这种制度,爱尔兰和斯里兰卡的总统选举也是通过此种方式选出来的。法国是
两轮投票制的代表性国家,这种选举制度是在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开始采用并实施的。目前,
世界上91个实行总统直选的国家中,有49个国家采用这种选举制度,从数量上要稍高于相
对多数制的国家。但法国的选举制度与其它国家又有不同,它采取的单选区两轮投票制,这
种选举制度的形成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为避免第四共和国党派林立、反复无常的弊端而设计
的,这种选举制度有助多党制下左右翼政党联盟的形成,更有利于政治的稳定性。但相对多
数制和绝对多数制都存在相同的缺陷,那就是选举结果容易受选取的的操纵,从而又被操纵
的风险,这主要源于多数当选制采用单选制的缘故。
(二)比例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产生要晚于多数当选制,这种选举制度一定程度了克服了多数当选制代表性
不足问题。其核心意思是通过计算各党派在选举中所获得的票数占总选票的比例多少分配议
席的一种选举制度。这种选举制度考虑到了“少数人”的正当利益,为少数人利益的实现进
行了很好的制度设计。正如密尔在其《代议制政府》一书中所说:“少数应当有适当的代表,
这是民主制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没有它就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制,只不过是民主制的虚
伪装潢罢了。”目前,欧洲大陆国家是比例代表制最有流行的地方,丹麦是欧洲最早使用比例
代表值的国家。⑦但比例代表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议员和选民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
因为这种选举制度选民选票主要是针对政党而非候选人,选民关注的多是政党未来的施政方
针政策,缺乏对候选人的了解;二是这种制度使得政党有选择自己政党领袖的权力,而选民
对此也无能为力。综上所述,这种制度虽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多数当选制的一些问题,并关
注到了“少数人群”的正当权利,但它也强化了政党分立的局面,对政治的稳定也埋下隐患。
典型的代表就是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和战后意大利,出现多党林立、政府频繁倒阁的不稳定政
治局面。因此,在一个国家还没有形成共识性民主因素的情况下采用这种制度,还是存在较
大的风险的。
(三)混合选举制。
混合选举制是二战后产生的一种选举制度,这种选举制度首先在联邦德国被采用。该制
度是在对多数当选制和比例代表制融合而成的,是联邦德国政府为防止魏玛共和国时期采用
比例代表制带来的消极结果采用的一种选举制度。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他们采用5%的政党
门槛及多数当选制和比例代表制相结合的新的选举方式,这两种制度的结合能够发挥它们在
原有制度优势的基础上,互为补充,使选举制度为政治的稳定以及各个利益集团权益的公平
表达发挥最大的作用。这种选举制度在联邦德国获得巨大的成功,使民主精神在选举过程中
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先后被其他国家所认可。据统计,自1993年至2004年十年间,世界
上共有27个国家的选举制度发生了变化,其中,有12个国家是由其他选举制度改为混合选
举制,包括俄罗斯、乌克兰、日本、意大利、新西兰、菲律宾等。但这种选举制度并非完美
无缺,与前两种选举制度相比,这种选举制度程序较多,操作比较麻烦。另外,多数当选制
和比例代表制的固有缺陷也被保留了下来,因此,选用这种选举制度之前应该综合考虑本国
实际情况。
三、西方国家选举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中外选举制度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通过介绍西方国家主流的三种选举制度,我们不难发现,西方各国在选取相应的选举制
度的时候,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和社会原因。从根本上说,任何选举制度最终还是为其统治阶
级服务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的选举制度和西方各国的选举制度是存在根本区别的,
西方各国选举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是为广大人民服务的。
(二)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适应”的选举制度。
从普适性的角度来说,并不存“放之四海而皆适应”的选举制度,只存在适合本国国情
的选举制度。即使一些国家采取相似的选举制度,但在选举的具体操作和权限规定上也会有
所不同,因此,我们在对一国选举制度界定的时候,既要看到这种制度与其他国家选举的共
同之处,也要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这就告诉我们在学习和借鉴西方选举的时候,既不
能盲目崇拜,也不能全盘否定,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西方选举制度中优秀的部分,参照我国的
具体国情,对于那些适合我国国情的、优秀的成果,敢于用“拿来主义”,大胆借鉴,另一方
面我们要将那些与我国国情、国家体制以及人民利益相违背的制度,坚决拒之门外。
(三)任何选举制度的发展都是缓慢的过程。
在对以上三种选举制度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也是经
过漫长的发展过程才得以形成现在较为成熟的体系,从多数当选制到比例代表制以及到最年
轻的混合选举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制度发展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而我国的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从产生到现在还不到六十年的时间,存在一定的问题是正常的,我们应该客观、
冷静地看待其成长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告诫我们,选举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漫长的过
程,不能急功近利,一蹴而就,这与我国的国情也是相违背的。因此,我们一方面应借鉴和
吸收西方国家选举制度中优秀的成果,另一方面应客观面对当前选举制度中所存在的一些问
题,努力改进,不断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使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中起到积极
的促进作用。
2024年4月29日发(作者:鲁凌霜)
摘 要 选举制度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更是一个国家民主是否得到有效发挥的重要衡
量指标。本文在对西方国家的多数当选制、比例代表制和混合选举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结
合国情,对我国的选举制度进行思考,得出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一些启示。
关键词 选举制度 比较 启示
中图分类号:d750 24 文献标识码:a
“选举”作为政治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自古都有,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由
于各个国家历史的原因以及它们所处的社会、地理环境和民主发展的程度不同,每个国家都
产生了与各自国家发展相适应的选举制度。但从选举制度对促进国家的发展和政治稳定的作
用分析,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明显要优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因此,总结西方先进的选举制
度,对于广大的发展国家有积极的启示作用,尤其对于我们年轻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通过
研究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并借鉴他们在选举中所创造出来的优秀成果,对我国选举制度的
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选举制度的界定
对于选举制度的界定,存在以下几种说法,皮纯协从集合概念角度给选举制度下了定义,
他认为选举制度是“选举政权代表机关的成员(代表、议员)和国家机关工职人员时应遵循的
各项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总称”①;张友渔从法律制定的角度出发,将选举定义为“法律规
定的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某些国家工职人员的制度”②;唐晓等学者从法学的角度对选
举制度下了如下定义“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选举国
家代表机关和国家工职人员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是各种选举法律规则的总称”③;罗豪才
和吴撷英从公民民主的角度出发,认为“近代意义上选举制度的概念是指公民通过一定的民
主程序选出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决定国家政治事务”④。综合以上学者对选举制度界定,
笔者认为:选举制度是一国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公民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按照民主的程序
选出代表,组成代议机关代为行使自己各种权力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些列原则、制度和程序
的总称。可以从三个角度理解这个概念,首先从核心和内涵来说,选举制度是一国政治制度
的主要表现形式,选举制度的优劣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优劣,间接反映了一个国
家的民主文明程度;其次选举制度包括公民在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代为行使自己的权力的
过程中所涉及的一系列的原则、制度和程序。最后,选举制度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和遵从民主
的要求进行选举,使民主权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二、西方国家采取的三种主要选举制度
经过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的考察,我们发现当前西方国家主要存三种选举制度形式,
分别是:多数当选制、比例代表制和混合选举制。三种选举制度各有优劣,是各个国家根据
本国的实际情况,并经过长期的实践得以确认的。随着时代的发展,部分国家虽然对自己的
选举制度作了修改,但是根本的选举制度形式并未发生变化,只是在一些选举范围或程序上
作了一些修补。下面分别介绍一下这三种选举制度:
(一)多数当选制。
三种选举制度中,多数当选制出现的时间最早,具有易操作、简单明了等特点。所谓多
数当选制就是根据获得选票的多寡决定是否当选的一种选举制度形式,主要表现为相对多数
制和绝对多数制两种形式。这两种选举形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候选人是否需要超过半数以上的
票数。相对多数制是指候选人只需要得到选区内多数票无须超过半数即可当选;而绝对多数
制则要求候选人的所获得的选票必须在全部选票的半数以上才可当选。相对多数制是目前最
为流行的一种选举形式。据统计,全世界150个具有选举资料的国家中,有43个国家采取相
对多数制。⑤美国是这种选举制度运用最广泛的国家之一,在美国,从总统、国会参议员、
州长、州议会议员到县行政长官、市长、市议员等都是通过这种选举制度选举产生的。相对
多数制经一轮选举即可得出结果,选举过程简单明了,选举效率较高。但这种选举制度的明
显不足就在于当选者的代表性不足。这种选举制度的优点在于有助于两党制的巩固,从而保
证政治的稳定性。与相对多数制相比,绝对多数制要显得复杂一些,一般存在选择投票制和
两轮投票制两种形式。选择投票制的代表国家是澳大利亚,自1918年以来,澳大利亚众议员
的选举就采用这种制度,爱尔兰和斯里兰卡的总统选举也是通过此种方式选出来的。法国是
两轮投票制的代表性国家,这种选举制度是在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开始采用并实施的。目前,
世界上91个实行总统直选的国家中,有49个国家采用这种选举制度,从数量上要稍高于相
对多数制的国家。但法国的选举制度与其它国家又有不同,它采取的单选区两轮投票制,这
种选举制度的形成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为避免第四共和国党派林立、反复无常的弊端而设计
的,这种选举制度有助多党制下左右翼政党联盟的形成,更有利于政治的稳定性。但相对多
数制和绝对多数制都存在相同的缺陷,那就是选举结果容易受选取的的操纵,从而又被操纵
的风险,这主要源于多数当选制采用单选制的缘故。
(二)比例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产生要晚于多数当选制,这种选举制度一定程度了克服了多数当选制代表性
不足问题。其核心意思是通过计算各党派在选举中所获得的票数占总选票的比例多少分配议
席的一种选举制度。这种选举制度考虑到了“少数人”的正当利益,为少数人利益的实现进
行了很好的制度设计。正如密尔在其《代议制政府》一书中所说:“少数应当有适当的代表,
这是民主制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没有它就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制,只不过是民主制的虚
伪装潢罢了。”目前,欧洲大陆国家是比例代表制最有流行的地方,丹麦是欧洲最早使用比例
代表值的国家。⑦但比例代表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议员和选民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
因为这种选举制度选民选票主要是针对政党而非候选人,选民关注的多是政党未来的施政方
针政策,缺乏对候选人的了解;二是这种制度使得政党有选择自己政党领袖的权力,而选民
对此也无能为力。综上所述,这种制度虽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多数当选制的一些问题,并关
注到了“少数人群”的正当权利,但它也强化了政党分立的局面,对政治的稳定也埋下隐患。
典型的代表就是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和战后意大利,出现多党林立、政府频繁倒阁的不稳定政
治局面。因此,在一个国家还没有形成共识性民主因素的情况下采用这种制度,还是存在较
大的风险的。
(三)混合选举制。
混合选举制是二战后产生的一种选举制度,这种选举制度首先在联邦德国被采用。该制
度是在对多数当选制和比例代表制融合而成的,是联邦德国政府为防止魏玛共和国时期采用
比例代表制带来的消极结果采用的一种选举制度。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他们采用5%的政党
门槛及多数当选制和比例代表制相结合的新的选举方式,这两种制度的结合能够发挥它们在
原有制度优势的基础上,互为补充,使选举制度为政治的稳定以及各个利益集团权益的公平
表达发挥最大的作用。这种选举制度在联邦德国获得巨大的成功,使民主精神在选举过程中
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先后被其他国家所认可。据统计,自1993年至2004年十年间,世界
上共有27个国家的选举制度发生了变化,其中,有12个国家是由其他选举制度改为混合选
举制,包括俄罗斯、乌克兰、日本、意大利、新西兰、菲律宾等。但这种选举制度并非完美
无缺,与前两种选举制度相比,这种选举制度程序较多,操作比较麻烦。另外,多数当选制
和比例代表制的固有缺陷也被保留了下来,因此,选用这种选举制度之前应该综合考虑本国
实际情况。
三、西方国家选举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中外选举制度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通过介绍西方国家主流的三种选举制度,我们不难发现,西方各国在选取相应的选举制
度的时候,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和社会原因。从根本上说,任何选举制度最终还是为其统治阶
级服务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的选举制度和西方各国的选举制度是存在根本区别的,
西方各国选举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是为广大人民服务的。
(二)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适应”的选举制度。
从普适性的角度来说,并不存“放之四海而皆适应”的选举制度,只存在适合本国国情
的选举制度。即使一些国家采取相似的选举制度,但在选举的具体操作和权限规定上也会有
所不同,因此,我们在对一国选举制度界定的时候,既要看到这种制度与其他国家选举的共
同之处,也要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这就告诉我们在学习和借鉴西方选举的时候,既不
能盲目崇拜,也不能全盘否定,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西方选举制度中优秀的部分,参照我国的
具体国情,对于那些适合我国国情的、优秀的成果,敢于用“拿来主义”,大胆借鉴,另一方
面我们要将那些与我国国情、国家体制以及人民利益相违背的制度,坚决拒之门外。
(三)任何选举制度的发展都是缓慢的过程。
在对以上三种选举制度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也是经
过漫长的发展过程才得以形成现在较为成熟的体系,从多数当选制到比例代表制以及到最年
轻的混合选举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制度发展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而我国的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从产生到现在还不到六十年的时间,存在一定的问题是正常的,我们应该客观、
冷静地看待其成长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告诫我们,选举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漫长的过
程,不能急功近利,一蹴而就,这与我国的国情也是相违背的。因此,我们一方面应借鉴和
吸收西方国家选举制度中优秀的成果,另一方面应客观面对当前选举制度中所存在的一些问
题,努力改进,不断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使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中起到积极
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