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发(作者:回鹏海)
现行六大军人保险制度
01 军人伤亡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tid=76461&fromuid=1
文件索引:
《军人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02 军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goto=findpost&ptid=76461&pid=574892&fromuid=1
文件索引:
《关于军队统一为现役军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03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goto=findpost&ptid=76461&pid=574893&fromuid=1
文件索引: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04 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队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goto=findpost&ptid=76461&pid=574893&fromuid=1
文件索引:
《关于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05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goto=findpost&ptid=76461&pid=574894&fromuid=1
文件索引: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06 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goto=findpost&ptid=76461&pid=574895&fromuid=1
文件索引:
《文职人员条例》
《关于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
高端访谈:六大军人保险制度激励官兵履职尽责
2011年08月09日 07:55:36 来源: 解放军报
军人保险制度,是适应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新形势下军队后勤
政策制度调整改革的重要内容。1998年7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求,经国务院、中
央军委批准,四总部颁发了《军人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军人保险的项目、对象、基金筹集与管理等内容。
这标志着军人保险正式实施。目前,军人保险主要包括军人伤亡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
队干部养老保险、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和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5个险种。另外,为了进一步提高
伤亡军人的保障水平,经军委批准,2010年军队统一为现役军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日前,记者就有关问
题采访了总后财务部孙黄田部长,请他对军人保险的现行政策法规进行解读。
军人伤亡保险制度
记者:什么是军人伤亡保险制度?
孙黄田:军人伤亡保险制度是我军建立的第一项保险制度。1998年,四总部颁布了《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
从1998年8月1日起对因战、因公伤亡的现役军人以及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伤
亡军人实行抚恤加保险的双重保障。通过实行军人伤亡保险制度,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伤亡军人的补偿水平,减轻
了军人后顾之忧,激发了广大官兵战斗精神。
记者:军人伤亡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孙黄田:军队干部和士官每人每月按5元缴纳军人伤亡保险费。义务兵、具有军籍的供给制学员,不缴纳军人伤
亡保险费。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于每月发放工资时将个人应缴纳的伤亡保险费统一扣缴,记入本人的个人账户。
军人因战、因公死亡被批准为烈士或者确认为因公牺牲的,其保险受益人按照认定的死亡性质,享受军人死亡保
险待遇,并领取一次性死亡保险金。具体标准为:被批准为烈士的30万元;被确认为因公牺牲的15万元。军人
因战、因公致残和初级士官、义务兵因病致残的,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享受军人残疾保险待遇,并领取一次性
残疾保险金。按残疾等级不同,因战致残的,从2万元到9.5万元不等;因公致残的,从1.5万元到9万元不等;
因病致残的,从4.5万元到8.5万元不等。
记者:军人伤亡保险死亡性质认定和残疾等级评定如何办理?
孙黄田:军人死亡性质认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军人残
疾等级评定,由军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按照《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执行。
记者:军人伤亡保险如何申请与审批?
孙黄田:符合领取军人死亡保险金条件的军人,由其受益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填写
《军人伤亡保险金申请表》,并附烈士批准或者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原件,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复
印件,按照后勤供应渠道逐级审核后,上报军兵种、军区后勤(联勤)部财务部或者总后勤部财务部审批。
军人因战、因公受伤和初级士官、义务兵患病住院治疗,在临床治愈出院后的1个月内,根据医疗诊断,认为基
本符合《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和享受军人伤亡保险待遇条件的,本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所在单位财务
部门申领填写备案登记表,经同级卫生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按照后勤供应渠道逐级上报至军兵种、军区后勤
(联勤)部财务部或者总后勤部财务部。
2024年5月17日发(作者:回鹏海)
现行六大军人保险制度
01 军人伤亡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tid=76461&fromuid=1
文件索引:
《军人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02 军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goto=findpost&ptid=76461&pid=574892&fromuid=1
文件索引:
《关于军队统一为现役军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03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goto=findpost&ptid=76461&pid=574893&fromuid=1
文件索引: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04 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队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goto=findpost&ptid=76461&pid=574893&fromuid=1
文件索引:
《关于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05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goto=findpost&ptid=76461&pid=574894&fromuid=1
文件索引: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06 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goto=findpost&ptid=76461&pid=574895&fromuid=1
文件索引:
《文职人员条例》
《关于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
高端访谈:六大军人保险制度激励官兵履职尽责
2011年08月09日 07:55:36 来源: 解放军报
军人保险制度,是适应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新形势下军队后勤
政策制度调整改革的重要内容。1998年7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求,经国务院、中
央军委批准,四总部颁发了《军人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军人保险的项目、对象、基金筹集与管理等内容。
这标志着军人保险正式实施。目前,军人保险主要包括军人伤亡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
队干部养老保险、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和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5个险种。另外,为了进一步提高
伤亡军人的保障水平,经军委批准,2010年军队统一为现役军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日前,记者就有关问
题采访了总后财务部孙黄田部长,请他对军人保险的现行政策法规进行解读。
军人伤亡保险制度
记者:什么是军人伤亡保险制度?
孙黄田:军人伤亡保险制度是我军建立的第一项保险制度。1998年,四总部颁布了《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
从1998年8月1日起对因战、因公伤亡的现役军人以及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伤
亡军人实行抚恤加保险的双重保障。通过实行军人伤亡保险制度,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伤亡军人的补偿水平,减轻
了军人后顾之忧,激发了广大官兵战斗精神。
记者:军人伤亡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孙黄田:军队干部和士官每人每月按5元缴纳军人伤亡保险费。义务兵、具有军籍的供给制学员,不缴纳军人伤
亡保险费。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于每月发放工资时将个人应缴纳的伤亡保险费统一扣缴,记入本人的个人账户。
军人因战、因公死亡被批准为烈士或者确认为因公牺牲的,其保险受益人按照认定的死亡性质,享受军人死亡保
险待遇,并领取一次性死亡保险金。具体标准为:被批准为烈士的30万元;被确认为因公牺牲的15万元。军人
因战、因公致残和初级士官、义务兵因病致残的,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享受军人残疾保险待遇,并领取一次性
残疾保险金。按残疾等级不同,因战致残的,从2万元到9.5万元不等;因公致残的,从1.5万元到9万元不等;
因病致残的,从4.5万元到8.5万元不等。
记者:军人伤亡保险死亡性质认定和残疾等级评定如何办理?
孙黄田:军人死亡性质认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军人残
疾等级评定,由军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按照《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执行。
记者:军人伤亡保险如何申请与审批?
孙黄田:符合领取军人死亡保险金条件的军人,由其受益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填写
《军人伤亡保险金申请表》,并附烈士批准或者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原件,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复
印件,按照后勤供应渠道逐级审核后,上报军兵种、军区后勤(联勤)部财务部或者总后勤部财务部审批。
军人因战、因公受伤和初级士官、义务兵患病住院治疗,在临床治愈出院后的1个月内,根据医疗诊断,认为基
本符合《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和享受军人伤亡保险待遇条件的,本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所在单位财务
部门申领填写备案登记表,经同级卫生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按照后勤供应渠道逐级上报至军兵种、军区后勤
(联勤)部财务部或者总后勤部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