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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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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发(作者:吉范明)

环境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

[摘 要]根据河流规模、河流断面形状、河流宽度及水深确定河

流取样断面、取样垂线、垂线上的取样点数量及样品数量。

[关键词]河流 环境监测 点位 布设

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

10-0116-01

从事环境监测多年来,地表水环境监测中涉及频次最多的是河流

的监测。根据相关环境标准和多年来的经验相结合,总结在环境例

行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

1、河流规模

河流按多年平均流量或平水期流量可以划分为大河、中河、小河:

2、取样断面的布设

2.1 采样断面的分类

2.1.1 采样断面:指在河流采样中,实施水样采集的整个剖面。

分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和管理断面。

2.1.2 背景断面:指为评价一完整水系的污染程度,不受人类生

活和生产活动影响,提供水环境背景值的断面。

2.1.3 对照断面:指具体判断某一区域水环境污染程度时,位于

该区域所有污染源上游处,提供这一水系区域本底值的断面。

2.1.4 控制断面:指为了解水环境受污染程度及其变化情况的断

面。即受纳城市或区域的全部工业和生活污水后的断面。

2.1.5 消减断面:指工业污水或生活污水在水体内流经一定距离

而达到最大程度混合,污染物被稀释、降解,其主要污染物浓度有

明显降低的断面。

2.1.6 管理断面:为特定的环境管理需要而设置的断面。

2.2 断面设置的原则

监测断面的布设应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监测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

要,要具有相对的长远性。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回水区、排污

口处,尽量选择顺直河段、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水面宽阔、无急

流、无浅滩处。力求与水文测量断面一致,以便于利用其水文参数,

实现水质监测与水文监测的结合。

2.3 河流监测断面的设置方法

2.3.1 背景断面应能反映水系未受污染时的背景值。基本上不受

人类活动的影响,远离城市居民区、工业区、农药化肥施用区及主

要交通路线,应设在水系源头处或未受污染的上游河段,如选定断

面处于地球化学异常区,则要在异常区的上、下游分别设置。如有

较严重的水土流失情况,则设在水土流失区的上游。

2.3.2 对照断面即入境断面。用来反映水系进入某行政区时的水

质状况,包括水系进入行政区域和进入排污区,因此应设置在水系

进入本区域且尚未受到本区域污染源影响处。

2.3.3 控制断面用来反映某排污区排放的污水对水质的影响。应

设置在排污区的下游,污水与河水基本混匀处,此处可根据污水排

放量、河流规模及河流水文情况布设。各控制断面所控制的纳污量

应不小于该河段总纳污量的80%。

2.3.4 消减断面指污水在河段内流经一定距离而达到最大程度

的混合,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降低的断面。此断面的设置应根据污

水排放量、河流规模及水文情况布设一个以上的断面,最后控制断

面上任意一点主要污染因子浓度与对照断面主要污染因子浓度之

差小于对照断面主要污染因子浓度的5%。

2.3.5 在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设置监测断面。断面的数量应

视水域功能、保护对象的级别和当地环保要求确定。

2.3.6 在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应设置

监测断面。

2.3.7 在水文站附近应布设监测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关心点。

2.3.8 管理断面除需要上述断面外,还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

饮用水源地、水源丰富区、主要风景游游览区、自然保护区、与水

质有关的地方病发病区、严重水土流失区及地球化学异常区等就根

据具体情况设置取样断面。

3、取样断面上的取样垂线布设

3.1 河流的简化

河流可以简化为矩形平直河流、矩形弯曲河流和非矩形河流,当

河流断面的宽深比≥20时,可视为矩形河流,当河段弯曲较大(如

其最大弯曲系数>1.3时)可视为弯曲河流,否则可以简化为平直河

流。小河可以直接视为矩形平直河流,对于弯曲河流可以分段分别

进行简化为矩形河流。

3.2 取样垂线的布设

每个断面按照河宽布设水质取样垂线,当河流断面形状为矩形或

相近于矩形时可分别按如下布设取样垂线。

3.2.1 小河:在取样断面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

3.2.2 大、中河:河宽小于50m时,共设两条取样垂线,在取样

断面上各距岸边1/3水面宽处各设一条取样垂线;河宽大于50m时,

共设三条取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小于0.5m处,并有明

显水流的地方各设一条取样垂线。

3.2.3 特大河流: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而且

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可在污水排入一侧或是有河流汇

合一侧多设取样垂线。

3.2.4 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应结合主流线的位置,适当调整取

样垂线的数量。

4、垂线上取样点的布设

每条垂线上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

4.1 水深大于5m

每条垂线在水面下0.5m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m处,各取一个水

样。

4.2 水深为1~5m

每条垂线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水样。

4.3 水深小于1m

每条垂线取样点只在距水面不应小于0.3m,并距河底也不应小于

0.3m处取一个水样。

4.4 小河

不论河水深线,每条垂线只在水面下0.5m并距河底不小于0.3m

处取一个水样。

4.5 监测混合过程段的水质

每次将该段内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

重点关注的大河,每个取样点应单独分析,不混合,其他情况每个

取样断面每次只取一个混合水样。

河流取样断面、取样点位及水样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不可拘泥于定势,总之断面及点位的选取应能反映河流水质的监测

目的和河流水质的真实情况,由于水平有限,有不足之处请大家指

正。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

版).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3]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6]齐文启 吴怀民 孙宗光,水质监测中存在的若干技术问题,

环境监测与管理技术,2001,13(6):21~25.

作者简介

谷志强,出生于1974年4月,工作于绥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工程师,副站长。

2024年5月17日发(作者:吉范明)

环境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

[摘 要]根据河流规模、河流断面形状、河流宽度及水深确定河

流取样断面、取样垂线、垂线上的取样点数量及样品数量。

[关键词]河流 环境监测 点位 布设

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

10-0116-01

从事环境监测多年来,地表水环境监测中涉及频次最多的是河流

的监测。根据相关环境标准和多年来的经验相结合,总结在环境例

行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

1、河流规模

河流按多年平均流量或平水期流量可以划分为大河、中河、小河:

2、取样断面的布设

2.1 采样断面的分类

2.1.1 采样断面:指在河流采样中,实施水样采集的整个剖面。

分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和管理断面。

2.1.2 背景断面:指为评价一完整水系的污染程度,不受人类生

活和生产活动影响,提供水环境背景值的断面。

2.1.3 对照断面:指具体判断某一区域水环境污染程度时,位于

该区域所有污染源上游处,提供这一水系区域本底值的断面。

2.1.4 控制断面:指为了解水环境受污染程度及其变化情况的断

面。即受纳城市或区域的全部工业和生活污水后的断面。

2.1.5 消减断面:指工业污水或生活污水在水体内流经一定距离

而达到最大程度混合,污染物被稀释、降解,其主要污染物浓度有

明显降低的断面。

2.1.6 管理断面:为特定的环境管理需要而设置的断面。

2.2 断面设置的原则

监测断面的布设应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监测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

要,要具有相对的长远性。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回水区、排污

口处,尽量选择顺直河段、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水面宽阔、无急

流、无浅滩处。力求与水文测量断面一致,以便于利用其水文参数,

实现水质监测与水文监测的结合。

2.3 河流监测断面的设置方法

2.3.1 背景断面应能反映水系未受污染时的背景值。基本上不受

人类活动的影响,远离城市居民区、工业区、农药化肥施用区及主

要交通路线,应设在水系源头处或未受污染的上游河段,如选定断

面处于地球化学异常区,则要在异常区的上、下游分别设置。如有

较严重的水土流失情况,则设在水土流失区的上游。

2.3.2 对照断面即入境断面。用来反映水系进入某行政区时的水

质状况,包括水系进入行政区域和进入排污区,因此应设置在水系

进入本区域且尚未受到本区域污染源影响处。

2.3.3 控制断面用来反映某排污区排放的污水对水质的影响。应

设置在排污区的下游,污水与河水基本混匀处,此处可根据污水排

放量、河流规模及河流水文情况布设。各控制断面所控制的纳污量

应不小于该河段总纳污量的80%。

2.3.4 消减断面指污水在河段内流经一定距离而达到最大程度

的混合,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降低的断面。此断面的设置应根据污

水排放量、河流规模及水文情况布设一个以上的断面,最后控制断

面上任意一点主要污染因子浓度与对照断面主要污染因子浓度之

差小于对照断面主要污染因子浓度的5%。

2.3.5 在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设置监测断面。断面的数量应

视水域功能、保护对象的级别和当地环保要求确定。

2.3.6 在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应设置

监测断面。

2.3.7 在水文站附近应布设监测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关心点。

2.3.8 管理断面除需要上述断面外,还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

饮用水源地、水源丰富区、主要风景游游览区、自然保护区、与水

质有关的地方病发病区、严重水土流失区及地球化学异常区等就根

据具体情况设置取样断面。

3、取样断面上的取样垂线布设

3.1 河流的简化

河流可以简化为矩形平直河流、矩形弯曲河流和非矩形河流,当

河流断面的宽深比≥20时,可视为矩形河流,当河段弯曲较大(如

其最大弯曲系数>1.3时)可视为弯曲河流,否则可以简化为平直河

流。小河可以直接视为矩形平直河流,对于弯曲河流可以分段分别

进行简化为矩形河流。

3.2 取样垂线的布设

每个断面按照河宽布设水质取样垂线,当河流断面形状为矩形或

相近于矩形时可分别按如下布设取样垂线。

3.2.1 小河:在取样断面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

3.2.2 大、中河:河宽小于50m时,共设两条取样垂线,在取样

断面上各距岸边1/3水面宽处各设一条取样垂线;河宽大于50m时,

共设三条取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小于0.5m处,并有明

显水流的地方各设一条取样垂线。

3.2.3 特大河流: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而且

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可在污水排入一侧或是有河流汇

合一侧多设取样垂线。

3.2.4 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应结合主流线的位置,适当调整取

样垂线的数量。

4、垂线上取样点的布设

每条垂线上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

4.1 水深大于5m

每条垂线在水面下0.5m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m处,各取一个水

样。

4.2 水深为1~5m

每条垂线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水样。

4.3 水深小于1m

每条垂线取样点只在距水面不应小于0.3m,并距河底也不应小于

0.3m处取一个水样。

4.4 小河

不论河水深线,每条垂线只在水面下0.5m并距河底不小于0.3m

处取一个水样。

4.5 监测混合过程段的水质

每次将该段内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

重点关注的大河,每个取样点应单独分析,不混合,其他情况每个

取样断面每次只取一个混合水样。

河流取样断面、取样点位及水样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不可拘泥于定势,总之断面及点位的选取应能反映河流水质的监测

目的和河流水质的真实情况,由于水平有限,有不足之处请大家指

正。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

版).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3]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6]齐文启 吴怀民 孙宗光,水质监测中存在的若干技术问题,

环境监测与管理技术,2001,13(6):21~25.

作者简介

谷志强,出生于1974年4月,工作于绥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工程师,副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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