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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1303 光老化(2005.08) CN

IT圈 admin 24浏览 0评论

2024年5月19日发(作者:宇文辰阳)

11

页 第 1 页

非金属材料 PV

1303

有关汽车客舱构件的光照试验

关键词:热光照,颜色真实性,耐光性

资 料

目 录

1

2

2.1

2.2

3

4

5

5.1

5.2

5.3

5.4

5.5

6

6.1

6.2

6.3

7

8

A.1

更改

相对于PV 1303:1993-12已作如下更改:

- 更新仪器选择

- 标准重新分段

- 添加在技术供货条件和图纸中的注释的说明

版本日期

2001.3

翻译 日期 译校 日期 打印/誊抄 日期 校对

黄惠芳

适用范围

概念

同步性

干燥光照

标记

要求

试验

原则

试验设备

光照条件

试件准备

光照试验的实施

评定

评定基础

目测评定

比色

试验报告

参考资料

针对在技术供货条件中说明要求的主导思想

页数

1

2

2

2

2

2

2

2

2

3

4

6

7

7

7

7

7

8

9

许来清 2005.08 陈勇华 2005.08 佘文瑾 2005.08

注意保密。未经上海大众书面同意,不得外传、复制。译文仅供参考。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PV 1303:2001-03

共 11 页 第 2 页

先前版本

1987-05;1989-11;1993-12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描述有关纺织品表面组织,塑料件,弹性体部件,油漆,皮革,木质部件以及纺织

和汽车客舱用胶合板制成构件的试验,对它们的颜色抗光和热以及真实性和耐久性,以及

对样品和批量生产的监控的光照试件鉴定进行说明。

标准无例外的援引在试验仪器中用经过过滤的Xe弧光进行光照处理的样件 / 试验物体。

此外,经过光照的试件能够用来计算剩余-断裂伸长率和剩余摩擦阻力。

2 概念

2.1 同步性

在进行“同步性”试验时,试验期间试验物体和光照真实性的色卡始终朝向光源,也就是

说,进行试验时不用进行亮-暗-交换(换向行走)。

2.2 干燥光照

在进行试验时试验物体不必用水喷洒。

3 标记

热光照按照PV 1303标准执行。

4 要求

在技术供货条件中按照每个构件位置规定所要求试验周期的次数(见附件A.1)。

试验方法的要求和偏差依据VW, TL和/或图纸以及认可条件。

为了评定材料的耐光性能,也能够在中间检查阶段以及光照结束后要求增加试验(例如:

刷洗处理,耐磨擦测量仪或马丁代尔-磨损试验)。

5 试验

5.1 原则

试件在仪器条件是“同步”和“干燥光照”下进行照射。同时必须考虑在汽车客舱内是可

以承受高热负荷的装备材料(热光照)。

特殊的试验条件描述一个光照周期(按照DIN 75202, 标记卡1991)。

PV 1303:2001-03

共 11 页 第 3 页

5.2 试验仪器

必须使用与DIN 75202要求相符的光照试验仪器,(例如Xenotest 1200, 1200 CPS, Xenotest

Alpha, Alpha HE和s或Weather-Ometer CI 35A,的Xenotest Beta,Fade-Ometer

CI 3000, 4000和的5000)。

为了保证在供货商和收货人之间有可作比较的试验结果,选择特殊情况下使用的仪器类型

必须与VW-集团内的主管实验室进行磋商确定。

建议把试验仪器安装在一个恒温室内。此外能够要求与一个冷藏设备相连使用。

5.3 光照条件

以下描述的滤波器装置呈现在UV-范围内320nm的一个滤波器边缘。

5.3.1 在用Xenotest 1200进行同步工作时的光照

黑色标准温度 (100±3)℃,

试件室温 (65±3)℃

相对空气湿度 (20±10)%

滤波器装置:带一个IR-反射层的内部滤波器(石英玻璃柱面),附加滤波器有3层玻璃。

氙气辐射的持续时间最多1500小时,也就是说,按照3次辐射最长的交替老化时间计,

其它两次辐射工作时间各为500小时和1000小时。

其它说明见DIN 75202附件B。

5.3.2在用Xenotest 1200 CPS进行同步工作时的光照

(调节辐射强度)

黑色标准温度 (100±3)℃,

试件室温 (65±3)℃

相对空气湿度 (20±10)%

辐射强度(在300-400 nm时进行测试) 60 W/m2

滤波和操作方法如Xenotest 1200(第5.3.1节)。

辐射交替,如果不再是可调节的(按照约1500小时)。

5.3.3在用Xenotest Alpha和Alpha HE进行同步工作时的光照

(调节辐射强度)

黑色标准温度 (100±3)℃,

试件室温 (65±3)℃

PV 1303:2001-03

共 11 页 第 4 页

相对空气湿度 (20±10)%

辐射强度(在300-400 nm时进行测试) 60 W/m2

滤波装置 Alpha Xenochrom 320

滤波装置 Alpha HE 10层玻璃

滤波和操作方法如Xenotest 1200(第5.3.1节)。

辐射交替,如果不再是可调节的(按照约1500小时)。

5.3.4在用Xenotest Beta进行同步工作时的光照

(调节辐射强度)

黑色标准温度 (100±3)℃,

试件室温 (65±3)℃

相对空气湿度 (20±10)%

辐射强度(在300-400 nm时进行测试) 60 W/m2

滤波和操作方法如Xenotest 1200(第5.3.1节)。

辐射交替,如果不再是可调节的(按照约1500小时)。

5.3.5在用Weather-Ometer CI 35A进行同步工作时的光照

(调节辐射强度)

黑色标准温度 (100±3)℃,

试件室温 (65±3)℃

相对空气湿度 (20±10)%

辐射强度(在420 nm时进行测试) 1.2 W/m2

滤波装置 磞硅酸盐/苏打

辐射交替,如果不再是可调节的(按照约2000-4000小时)。

滤波器交换:外滤波器2000小时,内滤波器400小时。

其它说明见DIN 75202附件A。

5.4 试件准备

5.4.1试件条尺寸

首先试件条测定必须取决于根据在原始的试件载体中的最大可进行夹紧的试验表面状态。

- Xenotest 1200 和1200 CPS 170 X 60 mm,

- Xenotest Alpha和Alpha HE 130 X 40 mm,

- Xenotest Beta 300 X 80 mm,

PV 1303:2001-03

共 11 页 第 5 页

- Weather-Ometer CI 35 A 130 X 40 mm,

- Fade- Ometer CI 3000 145 X 45 mm,

- Fade- Ometer CI 4000 140 X 70 mm,

- Fade- Ometer CI 5000 140 X 70 mm。

有关颜色真实性的试验是与评定方法相关的最低试件尺寸。

作为各自试件表面的较小的试件必须固定粘附在白纸上。

在做纱线试验时,一根连续不断的丝紧密并列缠绕在一个白纸的纵向侧面(宽度至少5

cm)和反面并且固定在没有光照的范围内。

5.4.2 试件厚度

试件成品的厚度与装配位置相符,粘合时尽可能的在连接的原型厚度中进行光照处理。

根据试件的结构设计,规定所有设备类型的最大厚度在15 mm。

5.4.3 试件的储存

只要纺织试件没有经过粘合处理,采用一个白色聚酯(PET)无纺布(原始密度在60 kg/m3)

进行储存。

5.4.4 试件

所有试件必须采用全面对称不生锈的载体薄板(0.7~0.1)mm。

在Xenotest 1200,Xenotest Alpha / Alpha HE上以及在Weather-Ometer上不仅是标准试件,

也是特殊试件都适用嵌入式的试件布置。

特殊试件:

- Xenotest Alpha / Alpha HE 订单号:56077987

- Weather-Ometer CI35A 订单号:19-1640-00

在Xenotest 1200 / 1200 CPS和Xenotest Beta上能够用设计条件适用于所有试件的标准试

件。

5.4.4.1标准试件的使用

这些试件在试验时,使用所有没有经过粘合的纺织品和薄膜,以及没有硬化的纤维无纺布。

按照第5.4.1节测定的这些试样根据它们的自身硬性,各自在其细长的一侧无应力的,必

要时按照第5.4.3节的储存要求,固定在一张白纸上,紧接着用制成标本的试样配备试样。

PV 1303:2001-03

共 11 页 第 6 页

5.4.4.2特殊试样的使用

该试件在进行试验时所有材料厚度大于5 mm以及由于构造的性质的缘故能够不局限于标

准试件范围中。

如果试样过小或自身强度过低的话,将其固定粘在一张白纸上(过小的纺织试样必须如同

第5.4.3节说明进行处理)。

5.4.5 光照后纺织材料的平直度拉伸试验

供平直度拉伸试验的试样必须在编织物上做针织线圈组织直线的剪裁,和在纺织品上做纤

维直线的剪裁。

按照EN 29073-3进行平直度拉伸试验,但是在一个100 mm的自由试验长度(测试长度)

上和一个推进速度为100 mm/分钟时,依据预先进行的试验调整后,在DING 50014-23/50-2

规定的标准气候中至少要放置24小时。

在一个宽度50 mm试样上计算得出断裂强度。

5.4.6光照后在塑料薄膜(例如:装饰薄膜)上的拉伸试验

做该项试样,试样从两个材料方向进行光照。

取样是采用经过光照的薄膜表面作为标准试件,与各自材料以及结构构件一览表相应。

应该随时准备5件长度和宽度都经过光照的试样材料。

拉伸试验的推进速度为100 mm/分钟。

5.5 光照试验的实施

5.5.1基本方法说明

为了使得仪器能够保持一个正常的工作状态,在辐射强度下降大于15%,没有被调节的

仪器上有必要进行一个通常的视觉控制以及清洁滤波器装置。所有在第5.3节列举仪器的

过滤器装置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在所有仪器中,必须同样进行每周一次持续30分钟的辐

射强度测试,例如采用的Radialux或Xenocal的UV-测试仪。

5.5.2 光照周期

按照DIN 75202的规则确定光照周期的结束点。为此,与每个试样组同时进行耐光性比较

标准样板的6种典型变色的光照试验,此时将蓝色色卡如试样一样用一块板覆盖起来。当

光照的和没有光照的表面之间的对比度6种典型变色达到总色标准dE 4.3时, 即达到结

束点。一个光照周期的结束点必须准确进行测定和中止。

PV 1303:2001-03

共 11 页 第 7 页

如同在下面的第6.3节中所描述的一样,总色标准应该优先采用一台分光光度计进行比色

测定。当计算得出一个CIELAB-值为4.3±0.3(dE*为D 65/10o)时,此时达到光照周期

的结束点。

通常在说明的仪器条件下,按照以下照射剂量,在调节的光照仪器中达到光照周期(蓝色

色卡6: dE*4.3±0.3)的结束点(见表1):

表 1

仪器 照射剂量 过滤器装置

Xenotest 1200 CPS

10 MJ/m2 3层窗玻璃

Xenotest Alpha

10 MJ/m2 氙铬 320

Xenotest Alpha HE

10 MJ/m2 10层玻璃

Xenotest Beta

10 MJ/m2 氙铬 320

Weather- Ometer CI 35A

280 kJ/m2 硼硅酸盐/苏打

Fade-Ometer CI 3000

280 kJ/m2 硼硅酸盐/苏打

Fade-Ometer CI 4000

280 kJ/m2 硼硅酸盐/苏打

Fade-Ometer CI 5000

280 kJ/m2 硼硅酸盐/苏打

本数据仅说明近似值并且必须在每个特殊情况中进行试验。

5.5.3 多重光照

在进行多重光照时必须注意,光照结束阶段结束点的额定值不得超出以下值,例如:

3 周期 12.9±0.4

5 周期 21.5±0.8

10 周期 43.0±0.8

导致的结果是,在进行多重光照时,有关个别周期的当时的下和上极限值不适用于全部试

验周期数。

示例:

1. 周期dE = 4.0

2. 周期dE = 4.0

3. 周期必须是 > 4.3

5.5.4 蓝色色卡的货源

PV 1303:2001-03

共 11 页 第 8 页

6 评定

6.1 评定基础

鉴于相对一个没有进行光照的试样的颜色改变(例如发白)作为拉伸试验进行目测的和/

或比色的光照试样评定。要求必须取自相应的技术供货条件以及图纸和认可。

6.2 目测评定

如同在DIN 5033-3中说明的经过多次练习的,视力正常人员,在一个合适的光照下,通

过借助于灰色色卡评定颜色(EN 20105-A02)的改变状况,光照的试样至少做2次评定。

一般按照EN 20105-A02如灰色色卡等级“GM”说明光照结果。

6.3 比色评定

为了避免在单个评定和重复评定之间出现相对大的偏差现象,如果可能,除了进行目测评

定外,应该按照VW 501 90进行一个比色评定。

7 试验报告

除了提示这些到目前为止要求的相应技术供货条件的规程外,试验报告中必须说明:

a) 试验仪器

b)光照周期的数量

c) 辐射剂量

d)灰色色卡等级 / GM

e) 颜色改变 / dE*

f) 在单个光照周期中蓝色色卡

经过共同光照的蓝色色卡6种典型变色必须如下说明:蓝色色卡典型变色 / 光照周期 /

持续光照周期 / 颜色改变按照灰色色卡GM(EN 20105 A02),颜色改变按照

示例:

a) 在Xenotest 1200 CPS中试验

b)4 周期

c) 辐射剂量

d)GM = 4

e) dE* = 1.8

PV 1303:2001-03

8 参考资料

共 11 页 第 9 页

PV 1303:2001-03

共 11 页 第 10

附件 A (资料)

A.1 针对在技术供货条件中说明要求的主导思想

本附件替代无技术供货条件,图纸或认可的有关对材料/构件命名要求。如果在技术供货条件,

图纸或认可中的要求必须进行阐述的话,附件仅作资料的参照标准使用。

A 1.1 一个汽车客舱-构件原则上的质量标准

在安装白玻璃的汽车中的构件在干-热气候中(亚利桑拿州或喀拉哈里沙漠)做一年的露天试验。

对于所有的构件来说,允许按照灰色色卡一个颜色的改变(绝大部分发白)根据EN 20105 02

要求,不允许出现颜色转变。补充要求:在干-热气候中做露天试验的2年内不得出

现裂纹或孔。

最好是在实验室内按照PV 1303(热光照)通过光照试验进行汽车客舱构件的露天试验。依据

该试验方法,以光照周期的形式(约45小时 / 周期和约10 MJ)施加大气应力。从周期数考虑

与汽车内构件相关位置的应力。

A 1.2 安装白玻璃的汽车根据PV 1303要求(至少)必需的周期数

表 A.1

构件 周期

后窗台板(倾斜的后窗玻璃,阶梯车尾) 10

货厢盖板变化组合/Avant 8

行李舱饰面

变化组合/Avant(打开) 8

短尾部(后窗台板可拆卸的,例如Golf) 2

行李舱,附件

短尾部 8

变化 5

仪表盘(ZSB和薄膜) 5

10)*

转向柱,开关和挡板 5

转向盘 5

车内后视镜 5

车门内衬,扶手

直接

辐射纺织物和薄膜 5

间接

辐射纺织物和薄膜 3

立柱内衬

直接

辐射 5

间接

辐射 3

PV 1303:2001-03

共 11 页 第 11

遮阳板

薄膜 5

镜盒 3

安全带 4

座椅覆盖物 3

成型顶篷(带有装饰变化的ZSB) 3

地毯 3

*)要求:2年露天试验不出现裂纹

对于只建议使用安装绿色玻璃的汽车来说,能够把试验要求周期数降低60%。

限制:本来只采用2或3个试验周期的汽车,不得减少试验周期数。在敞篷车上,也是当车内

规定安装100%的绿色玻璃时, 必须如同在安装白玻璃采用标准顶篷的汽车上一样检验客舱构

件。

2024年5月19日发(作者:宇文辰阳)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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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材料 PV

1303

有关汽车客舱构件的光照试验

关键词:热光照,颜色真实性,耐光性

资 料

目 录

1

2

2.1

2.2

3

4

5

5.1

5.2

5.3

5.4

5.5

6

6.1

6.2

6.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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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更改

相对于PV 1303:1993-12已作如下更改:

- 更新仪器选择

- 标准重新分段

- 添加在技术供货条件和图纸中的注释的说明

版本日期

2001.3

翻译 日期 译校 日期 打印/誊抄 日期 校对

黄惠芳

适用范围

概念

同步性

干燥光照

标记

要求

试验

原则

试验设备

光照条件

试件准备

光照试验的实施

评定

评定基础

目测评定

比色

试验报告

参考资料

针对在技术供货条件中说明要求的主导思想

页数

1

2

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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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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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来清 2005.08 陈勇华 2005.08 佘文瑾 2005.08

注意保密。未经上海大众书面同意,不得外传、复制。译文仅供参考。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PV 1303:2001-03

共 11 页 第 2 页

先前版本

1987-05;1989-11;1993-12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描述有关纺织品表面组织,塑料件,弹性体部件,油漆,皮革,木质部件以及纺织

和汽车客舱用胶合板制成构件的试验,对它们的颜色抗光和热以及真实性和耐久性,以及

对样品和批量生产的监控的光照试件鉴定进行说明。

标准无例外的援引在试验仪器中用经过过滤的Xe弧光进行光照处理的样件 / 试验物体。

此外,经过光照的试件能够用来计算剩余-断裂伸长率和剩余摩擦阻力。

2 概念

2.1 同步性

在进行“同步性”试验时,试验期间试验物体和光照真实性的色卡始终朝向光源,也就是

说,进行试验时不用进行亮-暗-交换(换向行走)。

2.2 干燥光照

在进行试验时试验物体不必用水喷洒。

3 标记

热光照按照PV 1303标准执行。

4 要求

在技术供货条件中按照每个构件位置规定所要求试验周期的次数(见附件A.1)。

试验方法的要求和偏差依据VW, TL和/或图纸以及认可条件。

为了评定材料的耐光性能,也能够在中间检查阶段以及光照结束后要求增加试验(例如:

刷洗处理,耐磨擦测量仪或马丁代尔-磨损试验)。

5 试验

5.1 原则

试件在仪器条件是“同步”和“干燥光照”下进行照射。同时必须考虑在汽车客舱内是可

以承受高热负荷的装备材料(热光照)。

特殊的试验条件描述一个光照周期(按照DIN 75202, 标记卡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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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试验仪器

必须使用与DIN 75202要求相符的光照试验仪器,(例如Xenotest 1200, 1200 CPS, Xenotest

Alpha, Alpha HE和s或Weather-Ometer CI 35A,的Xenotest Beta,Fade-Ometer

CI 3000, 4000和的5000)。

为了保证在供货商和收货人之间有可作比较的试验结果,选择特殊情况下使用的仪器类型

必须与VW-集团内的主管实验室进行磋商确定。

建议把试验仪器安装在一个恒温室内。此外能够要求与一个冷藏设备相连使用。

5.3 光照条件

以下描述的滤波器装置呈现在UV-范围内320nm的一个滤波器边缘。

5.3.1 在用Xenotest 1200进行同步工作时的光照

黑色标准温度 (100±3)℃,

试件室温 (65±3)℃

相对空气湿度 (20±10)%

滤波器装置:带一个IR-反射层的内部滤波器(石英玻璃柱面),附加滤波器有3层玻璃。

氙气辐射的持续时间最多1500小时,也就是说,按照3次辐射最长的交替老化时间计,

其它两次辐射工作时间各为500小时和1000小时。

其它说明见DIN 75202附件B。

5.3.2在用Xenotest 1200 CPS进行同步工作时的光照

(调节辐射强度)

黑色标准温度 (100±3)℃,

试件室温 (65±3)℃

相对空气湿度 (20±10)%

辐射强度(在300-400 nm时进行测试) 60 W/m2

滤波和操作方法如Xenotest 1200(第5.3.1节)。

辐射交替,如果不再是可调节的(按照约1500小时)。

5.3.3在用Xenotest Alpha和Alpha HE进行同步工作时的光照

(调节辐射强度)

黑色标准温度 (100±3)℃,

试件室温 (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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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空气湿度 (20±10)%

辐射强度(在300-400 nm时进行测试) 60 W/m2

滤波装置 Alpha Xenochrom 320

滤波装置 Alpha HE 10层玻璃

滤波和操作方法如Xenotest 1200(第5.3.1节)。

辐射交替,如果不再是可调节的(按照约1500小时)。

5.3.4在用Xenotest Beta进行同步工作时的光照

(调节辐射强度)

黑色标准温度 (100±3)℃,

试件室温 (65±3)℃

相对空气湿度 (20±10)%

辐射强度(在300-400 nm时进行测试) 60 W/m2

滤波和操作方法如Xenotest 1200(第5.3.1节)。

辐射交替,如果不再是可调节的(按照约1500小时)。

5.3.5在用Weather-Ometer CI 35A进行同步工作时的光照

(调节辐射强度)

黑色标准温度 (100±3)℃,

试件室温 (65±3)℃

相对空气湿度 (20±10)%

辐射强度(在420 nm时进行测试) 1.2 W/m2

滤波装置 磞硅酸盐/苏打

辐射交替,如果不再是可调节的(按照约2000-4000小时)。

滤波器交换:外滤波器2000小时,内滤波器400小时。

其它说明见DIN 75202附件A。

5.4 试件准备

5.4.1试件条尺寸

首先试件条测定必须取决于根据在原始的试件载体中的最大可进行夹紧的试验表面状态。

- Xenotest 1200 和1200 CPS 170 X 60 mm,

- Xenotest Alpha和Alpha HE 130 X 40 mm,

- Xenotest Beta 300 X 80 mm,

PV 1303: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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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ather-Ometer CI 35 A 130 X 40 mm,

- Fade- Ometer CI 3000 145 X 45 mm,

- Fade- Ometer CI 4000 140 X 70 mm,

- Fade- Ometer CI 5000 140 X 70 mm。

有关颜色真实性的试验是与评定方法相关的最低试件尺寸。

作为各自试件表面的较小的试件必须固定粘附在白纸上。

在做纱线试验时,一根连续不断的丝紧密并列缠绕在一个白纸的纵向侧面(宽度至少5

cm)和反面并且固定在没有光照的范围内。

5.4.2 试件厚度

试件成品的厚度与装配位置相符,粘合时尽可能的在连接的原型厚度中进行光照处理。

根据试件的结构设计,规定所有设备类型的最大厚度在15 mm。

5.4.3 试件的储存

只要纺织试件没有经过粘合处理,采用一个白色聚酯(PET)无纺布(原始密度在60 kg/m3)

进行储存。

5.4.4 试件

所有试件必须采用全面对称不生锈的载体薄板(0.7~0.1)mm。

在Xenotest 1200,Xenotest Alpha / Alpha HE上以及在Weather-Ometer上不仅是标准试件,

也是特殊试件都适用嵌入式的试件布置。

特殊试件:

- Xenotest Alpha / Alpha HE 订单号:56077987

- Weather-Ometer CI35A 订单号:19-1640-00

在Xenotest 1200 / 1200 CPS和Xenotest Beta上能够用设计条件适用于所有试件的标准试

件。

5.4.4.1标准试件的使用

这些试件在试验时,使用所有没有经过粘合的纺织品和薄膜,以及没有硬化的纤维无纺布。

按照第5.4.1节测定的这些试样根据它们的自身硬性,各自在其细长的一侧无应力的,必

要时按照第5.4.3节的储存要求,固定在一张白纸上,紧接着用制成标本的试样配备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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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2特殊试样的使用

该试件在进行试验时所有材料厚度大于5 mm以及由于构造的性质的缘故能够不局限于标

准试件范围中。

如果试样过小或自身强度过低的话,将其固定粘在一张白纸上(过小的纺织试样必须如同

第5.4.3节说明进行处理)。

5.4.5 光照后纺织材料的平直度拉伸试验

供平直度拉伸试验的试样必须在编织物上做针织线圈组织直线的剪裁,和在纺织品上做纤

维直线的剪裁。

按照EN 29073-3进行平直度拉伸试验,但是在一个100 mm的自由试验长度(测试长度)

上和一个推进速度为100 mm/分钟时,依据预先进行的试验调整后,在DING 50014-23/50-2

规定的标准气候中至少要放置24小时。

在一个宽度50 mm试样上计算得出断裂强度。

5.4.6光照后在塑料薄膜(例如:装饰薄膜)上的拉伸试验

做该项试样,试样从两个材料方向进行光照。

取样是采用经过光照的薄膜表面作为标准试件,与各自材料以及结构构件一览表相应。

应该随时准备5件长度和宽度都经过光照的试样材料。

拉伸试验的推进速度为100 mm/分钟。

5.5 光照试验的实施

5.5.1基本方法说明

为了使得仪器能够保持一个正常的工作状态,在辐射强度下降大于15%,没有被调节的

仪器上有必要进行一个通常的视觉控制以及清洁滤波器装置。所有在第5.3节列举仪器的

过滤器装置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在所有仪器中,必须同样进行每周一次持续30分钟的辐

射强度测试,例如采用的Radialux或Xenocal的UV-测试仪。

5.5.2 光照周期

按照DIN 75202的规则确定光照周期的结束点。为此,与每个试样组同时进行耐光性比较

标准样板的6种典型变色的光照试验,此时将蓝色色卡如试样一样用一块板覆盖起来。当

光照的和没有光照的表面之间的对比度6种典型变色达到总色标准dE 4.3时, 即达到结

束点。一个光照周期的结束点必须准确进行测定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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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在下面的第6.3节中所描述的一样,总色标准应该优先采用一台分光光度计进行比色

测定。当计算得出一个CIELAB-值为4.3±0.3(dE*为D 65/10o)时,此时达到光照周期

的结束点。

通常在说明的仪器条件下,按照以下照射剂量,在调节的光照仪器中达到光照周期(蓝色

色卡6: dE*4.3±0.3)的结束点(见表1):

表 1

仪器 照射剂量 过滤器装置

Xenotest 1200 CPS

10 MJ/m2 3层窗玻璃

Xenotest Alpha

10 MJ/m2 氙铬 320

Xenotest Alpha HE

10 MJ/m2 10层玻璃

Xenotest Beta

10 MJ/m2 氙铬 320

Weather- Ometer CI 35A

280 kJ/m2 硼硅酸盐/苏打

Fade-Ometer CI 3000

280 kJ/m2 硼硅酸盐/苏打

Fade-Ometer CI 4000

280 kJ/m2 硼硅酸盐/苏打

Fade-Ometer CI 5000

280 kJ/m2 硼硅酸盐/苏打

本数据仅说明近似值并且必须在每个特殊情况中进行试验。

5.5.3 多重光照

在进行多重光照时必须注意,光照结束阶段结束点的额定值不得超出以下值,例如:

3 周期 12.9±0.4

5 周期 21.5±0.8

10 周期 43.0±0.8

导致的结果是,在进行多重光照时,有关个别周期的当时的下和上极限值不适用于全部试

验周期数。

示例:

1. 周期dE = 4.0

2. 周期dE = 4.0

3. 周期必须是 > 4.3

5.5.4 蓝色色卡的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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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定

6.1 评定基础

鉴于相对一个没有进行光照的试样的颜色改变(例如发白)作为拉伸试验进行目测的和/

或比色的光照试样评定。要求必须取自相应的技术供货条件以及图纸和认可。

6.2 目测评定

如同在DIN 5033-3中说明的经过多次练习的,视力正常人员,在一个合适的光照下,通

过借助于灰色色卡评定颜色(EN 20105-A02)的改变状况,光照的试样至少做2次评定。

一般按照EN 20105-A02如灰色色卡等级“GM”说明光照结果。

6.3 比色评定

为了避免在单个评定和重复评定之间出现相对大的偏差现象,如果可能,除了进行目测评

定外,应该按照VW 501 90进行一个比色评定。

7 试验报告

除了提示这些到目前为止要求的相应技术供货条件的规程外,试验报告中必须说明:

a) 试验仪器

b)光照周期的数量

c) 辐射剂量

d)灰色色卡等级 / GM

e) 颜色改变 / dE*

f) 在单个光照周期中蓝色色卡

经过共同光照的蓝色色卡6种典型变色必须如下说明:蓝色色卡典型变色 / 光照周期 /

持续光照周期 / 颜色改变按照灰色色卡GM(EN 20105 A02),颜色改变按照

示例:

a) 在Xenotest 1200 CPS中试验

b)4 周期

c) 辐射剂量

d)GM = 4

e) dE*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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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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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A (资料)

A.1 针对在技术供货条件中说明要求的主导思想

本附件替代无技术供货条件,图纸或认可的有关对材料/构件命名要求。如果在技术供货条件,

图纸或认可中的要求必须进行阐述的话,附件仅作资料的参照标准使用。

A 1.1 一个汽车客舱-构件原则上的质量标准

在安装白玻璃的汽车中的构件在干-热气候中(亚利桑拿州或喀拉哈里沙漠)做一年的露天试验。

对于所有的构件来说,允许按照灰色色卡一个颜色的改变(绝大部分发白)根据EN 20105 02

要求,不允许出现颜色转变。补充要求:在干-热气候中做露天试验的2年内不得出

现裂纹或孔。

最好是在实验室内按照PV 1303(热光照)通过光照试验进行汽车客舱构件的露天试验。依据

该试验方法,以光照周期的形式(约45小时 / 周期和约10 MJ)施加大气应力。从周期数考虑

与汽车内构件相关位置的应力。

A 1.2 安装白玻璃的汽车根据PV 1303要求(至少)必需的周期数

表 A.1

构件 周期

后窗台板(倾斜的后窗玻璃,阶梯车尾) 10

货厢盖板变化组合/Avant 8

行李舱饰面

变化组合/Avant(打开) 8

短尾部(后窗台板可拆卸的,例如Golf) 2

行李舱,附件

短尾部 8

变化 5

仪表盘(ZSB和薄膜) 5

10)*

转向柱,开关和挡板 5

转向盘 5

车内后视镜 5

车门内衬,扶手

直接

辐射纺织物和薄膜 5

间接

辐射纺织物和薄膜 3

立柱内衬

直接

辐射 5

间接

辐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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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阳板

薄膜 5

镜盒 3

安全带 4

座椅覆盖物 3

成型顶篷(带有装饰变化的ZSB) 3

地毯 3

*)要求:2年露天试验不出现裂纹

对于只建议使用安装绿色玻璃的汽车来说,能够把试验要求周期数降低60%。

限制:本来只采用2或3个试验周期的汽车,不得减少试验周期数。在敞篷车上,也是当车内

规定安装100%的绿色玻璃时, 必须如同在安装白玻璃采用标准顶篷的汽车上一样检验客舱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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