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发(作者:司寇奇文)
古汉语中介词“以”和连词“以”的用法及区别
吴莎
【摘 要】在古汉语中,“以”字作虚词的用法繁多,介词和连词是常见的两种用法,
但这两种用法很容易混淆。介词和连词的定义、“以”字前是否有附加成分、“以”字在
句子中的作用、“以”字的位置、句子的对称性是区分两种用法的五个要点,辨别介词
“以”和连词“以”的用法时,只有将其联系起来,才能得出准确的判断结果。
【期刊名称】《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4(000)011
【总页数】3页(P24-26)
【关键词】“以”;古汉语;介词用法;连词用法
【作 者】吴莎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贵州贵阳 550025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H141
“以”是古汉语中一个常见却十分重要的文言虚词,结合力强,用法繁复,尤其是作
介词或连词用的时候,在一些用例上很容易混淆。
介词是一种虚词,它一般不能单独使用,而是经常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成
介词结构,用作动词或形容词的状语或补语,来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目的、原因、
方式、对象等。
介词“以”的第一种用法是表示动作行为以某物为工具,或凭借某物而完成,这与白
话的“拿”和“用”相当。这是介词“以”最基本的用法。例如:
醒,以戈逐子犯。(《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醒来,用戈驱逐子犯。
以桀诈尧,譬之若以卵投石,以指搅沸。(《荀子•议兵》)
——以桀去诈骗尧,就好像用蛋去碰石头,用手指去搅动开水。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
——用公平正直汇报怨恨,用恩惠报答恩惠。
儒以文乱发,侠以武犯禁。(《韩非子•五蠹》)
——文人用笔杆子扰乱法制,侠客们用暴力触犯律例。
前两例中,“以”的宾语“戈”和“卵、指”都是具体名词,表示具体的事物;而后
两个例子中的宾语“直、德”与“文、武”都是抽象名词,为抽象事物。但不论“以”所
带的宾语是具体事物或是抽象事物,“以”字介宾结构在这里都叫做工具状语或工具补语。
吕叔湘和郭锡良在谈到“以”字的介词用法时都认为,“以”字作介词用,最普通的
涵义就是表示动作行为的工具或凭借。同时,这两位学者都指出,从第一种用法“凭借”
的意思中,可以引申出“原因”和“标准”两种意义。
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是“以”字作介词的第二种用法。其实,“原因”和“凭借”
这两个观念很接近,如“而吾以捕蛇独存”,“捕蛇”可以理解成“独存”的手段,也可
以理解成“独存”的原因。由此,“以”字在作介词用时,表示“凭借”和表示“原因”
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晰。但这种理解上的分歧只要不影响基本意思的理解,就不必过分追求。
例如:
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论语•卫灵公》)
——君子不因为(人的)言论好而提拔人,不因为人(有缺点错误)而废弃他的好言
论。
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地。(《史记•秦本纪》)
——秦国因为在此以前屡次变换君主,君臣错乱,所以晋国再度强盛,夺取了秦国河
西的土地。
这种引介动作行为的原因介词“以”,虽然可以翻译成现代汉语中的连词“因为”,
但这并不等于说“以”就是连词,关于原因介词“以”和因果连词“以”的区别,下文中
将会论述。
介词“以”的第三种用法是表示动作行为的依据或标准。例如:
以贤,则去疾不足;以顺,则公子坚长。(《左传•宣公四年》)
——按贤能,那我去疾还不够;按长幼的顺序,那公子坚比我大。
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不见。(《吕氏春秋•察今》)
——明白事理的人,可贵在能够根据近的推知远的,根据现在的推知古代的,根据见
到的推知没有看到的。
除以上三种主要用法,介词“以”还有其他的用法,例如:
将以己丑焚公宫。(《国语•晋语四》)
——准备在己丑那天焚烧晋文公的宫室。
于是梁王虚上位,以故相为上将军,遣使者黄金千斤,车百乘,望聘孟尝君。(《战
国策•齐策四》)
——于是梁惠王把丞相的位置空出来,让原来的丞相担任上将军,派遣使者带着一千
金黄金、一百辆车,前去聘请孟尝君。
“将以己丑焚公宫”中的介词“以”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以故相为上将军”中
“以”和“为”组成了古代汉语中常见的一种固定格式,表示“把……当作……”之意。
连词是连接词、词组或句子的虚词。[1](P103)“以”虽然主要用作介词,但也
有不少用作连词的情况,作用相当于连词“而”,在前后两项之间起连接作用。
连词“以”的最基本用法是连接的前后两项都是动词或动词结构。前项表示动作行为;
后项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例如:
使师崇、子孔帅师以伐舒。(《国语•楚语上》)
——派师崇和子孔率领部队去讨伐群舒。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汉•曹操《观沧海》)
——向东登碣石山来观看苍茫的大海。
孤以不用百里奚、蹇叔言以辱三子。(《史记•秦本纪》)
——我因为没有采纳百里奚和蹇叔的意见,以至于使你们三位蒙受耻辱。
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汉•贾谊》)
——于是,(秦始皇)废弃了先王的治国大政,烧掉了诸子百家的著作以使得百姓愚
昧无知。
前两例表示的是动作行为的目的,后两例表示的是动作行为的结果。
连词“以”的第二种用法是所连接的前后两项是并列关系。例如:
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秋尽偃。(《尚书•金縢》)
——秋天,庄家长得很好,还没有收获,天忽然雷电交加又起大风,庄家都倒伏在地
上了。
狐偃惠以有谋,赵衰文以忠贞,贾佗多识以恭敬。(《国语•晋语》)
——狐偃慈惠而有谋略,赵衰能文章而忠君爱国,贾佗知识丰富而恭敬。
连词“以”的第三种用法是出现在复句中,连接表示原因和结果的分句。这要同表示
动作行为的原因介词“以”区分开来。例如:
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之急而后私仇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要把国家的危急放在前面,而把个人的怨仇放在后
面。
以其境国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唐•柳宗元《小石潭记》)
——由于那个环境过于凄凉冷清,不能久住,就把当时情景记下来便离去了。
“以”与其他词构成的复音词组和固定格式有很多,例如,“是以”“加以”“足
以”“可以”“所以”“何以”等。以“是以”“加以”“所以”为例,探讨“以”字在
复音词组中从介词到连词的演变,体现“以”字介连词性的区别和发展。
“是以”是古代汉语中一个常见的连词,用于表示因果关系的复句中。而连词“是以”
由前宾语“是”与介词“以”构成的介宾结构词汇化而来,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形成[2]。
例如,“夫唯不居,是以不去。”“加以”在《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中的词性标注
为动词兼连词[3](P619)。但“加以”在周秦时期时并非是一个词,而是动词“加”
和介词“以”的组合。其最初使用时往往是以“加之以”的形式出现,如“臣竭其股肱之
礼,加之以忠贞”之后随着“之”字的脱落,“加”和“以”字开始凝固化,继而发展成
现代汉语中的连词“加以”[4]。“所以”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演变成结果连词。但“所
以”在古汉语中则是一个由指示代词“所”和介词“以”组合而成的复音词组。其语法功
能有两种:一是表示凭借;二是表示原因。现代汉语中的连词“所以”是从解释原因的词
组“所以”发展来的。
通过以上三个复音词组的分析可以看出,介词“以”在与其他词组合成复音词组后,
经过语言的不断演变和发展,有些可能改变其本来的词性。
王力《汉语史稿》中谈到:“在汉语里,介词和连词的界限不是十分清楚的。给它们
一个总名,叫做联结词,所以并在一节里加以叙述。[5](P385)”此后,王力《汉语
语法史》中认为,“以”字的虚化属于“动词虚化为介词”一类[6](P149)。而郭锡
良在《介词“以”的起源和发展》中则认为,“以”字原本是动词,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断
虚化成了介词,又由介词进一步虚化为连词[7]。目前,学者普遍认同的观点是,连词
“以”的确是由介词“以”虚化而来的。由此,介词“以”和连词“以”的关系不言而喻。
如何准确地区分“以”字的介词和连词用法成了学习古代汉语的必修之课。
其一,从各自的定义来看。介词“以”是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成介词结构,
用作动词或形容词的状语或补语,来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目的、原因、方式、对
象等。而连词是连接词、词组或句子的虚词,且通常是连接动词、形容词或动词性、形容
词性词组。由此可知,要辨别“以”字的介连词性,就是要看“以”字后面带的词的词性。
如果“以”字后面带的是名词(或代词)或名词性词组,那么,这个“以”字一般是介词。
例如,“请以剑舞。”“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剑”是名词,“子之矛”是名词
性词组,所以这两例中的“以”都是介词。如果“以”字前后是动词、形容词或其短语,
那么这个“以”字一般是连词。例如,“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以”
字前是动宾词组“焚百家之言”,“以”字后是动宾词组“愚黔首”。再如:“古之君子,
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以”字前后都是形容词“重、轻”和“周、约”,
所以这两例中“以”都是连词。
其二,从“以”字前是否有附加成分来看。笔者赞成杨伯峻、何乐士在《古汉语语法
及其发展》中提出的区分连词与介词界限的三条标准[8](P453-454)。其中,第一条
就是“连词前面不能有任何附加成分,而介词前面却可以出现副词、连词、助动词、介宾
短语等多种成分。”由此可知,如果“以”字前面有副词或助动词等作修饰成分,那么这
个“以”字也是介词。例如,“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不”是副词,所以该
例中的“以”是介词。
其三,从“以”字在句子中起的作用来看。介词“以”在句子中主要是与它后面的名
词、形容词及其短语组合成介宾结构,共同作谓语动词的状语或补语。而连词“以”则不
充当句子成分,只是表示连接。由此,若“以”字与其后的成分组合起来充当了状语或补
语,起修饰谓语的作用,这个“以”字就是介词,如“公将以某日薨”若“以”字只是表
示前后两个成分之间的并列、顺承、递进、因果、条件、假设等关系,起连接作用,这个
“以”字就是连词,如“季康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以”所连接的是并列复
句中的成分,“以”字本身不充当句子成分,因此,可判断“以”是连词。
其四,从“以”字的位置来看。介词“以”与它所带的宾语组成介宾结构,可放在谓
语前作状语,也可放在谓语后作补语。由此可见,“以”字介宾结构的位置是可以变通的,
如“易之以羊”中“以羊”这一介词结构可以变换到谓语前,成“以羊易之”,而句义不
变。连词“以”则不能作这样的变通。但连词“以”所连接的前后两项若为并列关系时,
词序一般可以兑换。例如,“贾佗公族也,而多识以恭敬。”“多识以恭敬”可变换为
“恭敬以多识”,而原意不变。
其五,从句子的对称性来看。这主要是针对文言句子讲究对称、整体来说的。通过句
子的对称性,可以从一个词的意义来推断出相同位置另外一个词的意义。例如,“舟遥遥
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其中,“而”是连词,连接状语和谓语主要成分。通过对称性,
可以推断出“以”字和“而”字相同,也是连接状语和谓语主要成分的连词。
以上五个方面都是在“以”字不省略宾语的情况下进行分析的。而古汉语中介词“以”
字的宾语常常承前省略。这种情况下的“以”字直接与谓语动词连接,在形式上与连接动
词的连词“以”相同。如何辨别这样的“以”字是省略了宾语的介词“以”,而不是连词
“以”呢?可以看“以”字的宾语是否可以补出,如果补入宾语后不影响原句的理解,一
般是介词。
综上所述,介词“以”和连词“以”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辨别介词“以”和连词
“以”的用法时,应该将以上五个方面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判断,才有可能得出准确的判断
结果。
【相关文献】
[1]郭锡良.古代汉语语法讲稿[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7.
[2]张萍.试论古汉语中的单纯连接词“是以”——兼与结果连词“是以”比较
[J].语言科学,2010,(1):91-92.
[3]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2.
[4]方环海,李洪民.“X以”的成词过程——以“加以”为例[J].古汉语研究,
2011,(4):78-79.
[5]王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80.
[6]王力.汉语语法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7]郭锡良.介词“以”的起源和发展[J].古汉语研究,1998,(1):25-27.
[8]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M].北京:语文出版社,2012.
2024年5月23日发(作者:司寇奇文)
古汉语中介词“以”和连词“以”的用法及区别
吴莎
【摘 要】在古汉语中,“以”字作虚词的用法繁多,介词和连词是常见的两种用法,
但这两种用法很容易混淆。介词和连词的定义、“以”字前是否有附加成分、“以”字在
句子中的作用、“以”字的位置、句子的对称性是区分两种用法的五个要点,辨别介词
“以”和连词“以”的用法时,只有将其联系起来,才能得出准确的判断结果。
【期刊名称】《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4(000)011
【总页数】3页(P24-26)
【关键词】“以”;古汉语;介词用法;连词用法
【作 者】吴莎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贵州贵阳 550025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H141
“以”是古汉语中一个常见却十分重要的文言虚词,结合力强,用法繁复,尤其是作
介词或连词用的时候,在一些用例上很容易混淆。
介词是一种虚词,它一般不能单独使用,而是经常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成
介词结构,用作动词或形容词的状语或补语,来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目的、原因、
方式、对象等。
介词“以”的第一种用法是表示动作行为以某物为工具,或凭借某物而完成,这与白
话的“拿”和“用”相当。这是介词“以”最基本的用法。例如:
醒,以戈逐子犯。(《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醒来,用戈驱逐子犯。
以桀诈尧,譬之若以卵投石,以指搅沸。(《荀子•议兵》)
——以桀去诈骗尧,就好像用蛋去碰石头,用手指去搅动开水。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
——用公平正直汇报怨恨,用恩惠报答恩惠。
儒以文乱发,侠以武犯禁。(《韩非子•五蠹》)
——文人用笔杆子扰乱法制,侠客们用暴力触犯律例。
前两例中,“以”的宾语“戈”和“卵、指”都是具体名词,表示具体的事物;而后
两个例子中的宾语“直、德”与“文、武”都是抽象名词,为抽象事物。但不论“以”所
带的宾语是具体事物或是抽象事物,“以”字介宾结构在这里都叫做工具状语或工具补语。
吕叔湘和郭锡良在谈到“以”字的介词用法时都认为,“以”字作介词用,最普通的
涵义就是表示动作行为的工具或凭借。同时,这两位学者都指出,从第一种用法“凭借”
的意思中,可以引申出“原因”和“标准”两种意义。
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是“以”字作介词的第二种用法。其实,“原因”和“凭借”
这两个观念很接近,如“而吾以捕蛇独存”,“捕蛇”可以理解成“独存”的手段,也可
以理解成“独存”的原因。由此,“以”字在作介词用时,表示“凭借”和表示“原因”
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晰。但这种理解上的分歧只要不影响基本意思的理解,就不必过分追求。
例如:
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论语•卫灵公》)
——君子不因为(人的)言论好而提拔人,不因为人(有缺点错误)而废弃他的好言
论。
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地。(《史记•秦本纪》)
——秦国因为在此以前屡次变换君主,君臣错乱,所以晋国再度强盛,夺取了秦国河
西的土地。
这种引介动作行为的原因介词“以”,虽然可以翻译成现代汉语中的连词“因为”,
但这并不等于说“以”就是连词,关于原因介词“以”和因果连词“以”的区别,下文中
将会论述。
介词“以”的第三种用法是表示动作行为的依据或标准。例如:
以贤,则去疾不足;以顺,则公子坚长。(《左传•宣公四年》)
——按贤能,那我去疾还不够;按长幼的顺序,那公子坚比我大。
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不见。(《吕氏春秋•察今》)
——明白事理的人,可贵在能够根据近的推知远的,根据现在的推知古代的,根据见
到的推知没有看到的。
除以上三种主要用法,介词“以”还有其他的用法,例如:
将以己丑焚公宫。(《国语•晋语四》)
——准备在己丑那天焚烧晋文公的宫室。
于是梁王虚上位,以故相为上将军,遣使者黄金千斤,车百乘,望聘孟尝君。(《战
国策•齐策四》)
——于是梁惠王把丞相的位置空出来,让原来的丞相担任上将军,派遣使者带着一千
金黄金、一百辆车,前去聘请孟尝君。
“将以己丑焚公宫”中的介词“以”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以故相为上将军”中
“以”和“为”组成了古代汉语中常见的一种固定格式,表示“把……当作……”之意。
连词是连接词、词组或句子的虚词。[1](P103)“以”虽然主要用作介词,但也
有不少用作连词的情况,作用相当于连词“而”,在前后两项之间起连接作用。
连词“以”的最基本用法是连接的前后两项都是动词或动词结构。前项表示动作行为;
后项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例如:
使师崇、子孔帅师以伐舒。(《国语•楚语上》)
——派师崇和子孔率领部队去讨伐群舒。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汉•曹操《观沧海》)
——向东登碣石山来观看苍茫的大海。
孤以不用百里奚、蹇叔言以辱三子。(《史记•秦本纪》)
——我因为没有采纳百里奚和蹇叔的意见,以至于使你们三位蒙受耻辱。
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汉•贾谊》)
——于是,(秦始皇)废弃了先王的治国大政,烧掉了诸子百家的著作以使得百姓愚
昧无知。
前两例表示的是动作行为的目的,后两例表示的是动作行为的结果。
连词“以”的第二种用法是所连接的前后两项是并列关系。例如:
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秋尽偃。(《尚书•金縢》)
——秋天,庄家长得很好,还没有收获,天忽然雷电交加又起大风,庄家都倒伏在地
上了。
狐偃惠以有谋,赵衰文以忠贞,贾佗多识以恭敬。(《国语•晋语》)
——狐偃慈惠而有谋略,赵衰能文章而忠君爱国,贾佗知识丰富而恭敬。
连词“以”的第三种用法是出现在复句中,连接表示原因和结果的分句。这要同表示
动作行为的原因介词“以”区分开来。例如:
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之急而后私仇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要把国家的危急放在前面,而把个人的怨仇放在后
面。
以其境国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唐•柳宗元《小石潭记》)
——由于那个环境过于凄凉冷清,不能久住,就把当时情景记下来便离去了。
“以”与其他词构成的复音词组和固定格式有很多,例如,“是以”“加以”“足
以”“可以”“所以”“何以”等。以“是以”“加以”“所以”为例,探讨“以”字在
复音词组中从介词到连词的演变,体现“以”字介连词性的区别和发展。
“是以”是古代汉语中一个常见的连词,用于表示因果关系的复句中。而连词“是以”
由前宾语“是”与介词“以”构成的介宾结构词汇化而来,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形成[2]。
例如,“夫唯不居,是以不去。”“加以”在《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中的词性标注
为动词兼连词[3](P619)。但“加以”在周秦时期时并非是一个词,而是动词“加”
和介词“以”的组合。其最初使用时往往是以“加之以”的形式出现,如“臣竭其股肱之
礼,加之以忠贞”之后随着“之”字的脱落,“加”和“以”字开始凝固化,继而发展成
现代汉语中的连词“加以”[4]。“所以”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演变成结果连词。但“所
以”在古汉语中则是一个由指示代词“所”和介词“以”组合而成的复音词组。其语法功
能有两种:一是表示凭借;二是表示原因。现代汉语中的连词“所以”是从解释原因的词
组“所以”发展来的。
通过以上三个复音词组的分析可以看出,介词“以”在与其他词组合成复音词组后,
经过语言的不断演变和发展,有些可能改变其本来的词性。
王力《汉语史稿》中谈到:“在汉语里,介词和连词的界限不是十分清楚的。给它们
一个总名,叫做联结词,所以并在一节里加以叙述。[5](P385)”此后,王力《汉语
语法史》中认为,“以”字的虚化属于“动词虚化为介词”一类[6](P149)。而郭锡
良在《介词“以”的起源和发展》中则认为,“以”字原本是动词,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断
虚化成了介词,又由介词进一步虚化为连词[7]。目前,学者普遍认同的观点是,连词
“以”的确是由介词“以”虚化而来的。由此,介词“以”和连词“以”的关系不言而喻。
如何准确地区分“以”字的介词和连词用法成了学习古代汉语的必修之课。
其一,从各自的定义来看。介词“以”是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成介词结构,
用作动词或形容词的状语或补语,来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目的、原因、方式、对
象等。而连词是连接词、词组或句子的虚词,且通常是连接动词、形容词或动词性、形容
词性词组。由此可知,要辨别“以”字的介连词性,就是要看“以”字后面带的词的词性。
如果“以”字后面带的是名词(或代词)或名词性词组,那么,这个“以”字一般是介词。
例如,“请以剑舞。”“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剑”是名词,“子之矛”是名词
性词组,所以这两例中的“以”都是介词。如果“以”字前后是动词、形容词或其短语,
那么这个“以”字一般是连词。例如,“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以”
字前是动宾词组“焚百家之言”,“以”字后是动宾词组“愚黔首”。再如:“古之君子,
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以”字前后都是形容词“重、轻”和“周、约”,
所以这两例中“以”都是连词。
其二,从“以”字前是否有附加成分来看。笔者赞成杨伯峻、何乐士在《古汉语语法
及其发展》中提出的区分连词与介词界限的三条标准[8](P453-454)。其中,第一条
就是“连词前面不能有任何附加成分,而介词前面却可以出现副词、连词、助动词、介宾
短语等多种成分。”由此可知,如果“以”字前面有副词或助动词等作修饰成分,那么这
个“以”字也是介词。例如,“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不”是副词,所以该
例中的“以”是介词。
其三,从“以”字在句子中起的作用来看。介词“以”在句子中主要是与它后面的名
词、形容词及其短语组合成介宾结构,共同作谓语动词的状语或补语。而连词“以”则不
充当句子成分,只是表示连接。由此,若“以”字与其后的成分组合起来充当了状语或补
语,起修饰谓语的作用,这个“以”字就是介词,如“公将以某日薨”若“以”字只是表
示前后两个成分之间的并列、顺承、递进、因果、条件、假设等关系,起连接作用,这个
“以”字就是连词,如“季康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以”所连接的是并列复
句中的成分,“以”字本身不充当句子成分,因此,可判断“以”是连词。
其四,从“以”字的位置来看。介词“以”与它所带的宾语组成介宾结构,可放在谓
语前作状语,也可放在谓语后作补语。由此可见,“以”字介宾结构的位置是可以变通的,
如“易之以羊”中“以羊”这一介词结构可以变换到谓语前,成“以羊易之”,而句义不
变。连词“以”则不能作这样的变通。但连词“以”所连接的前后两项若为并列关系时,
词序一般可以兑换。例如,“贾佗公族也,而多识以恭敬。”“多识以恭敬”可变换为
“恭敬以多识”,而原意不变。
其五,从句子的对称性来看。这主要是针对文言句子讲究对称、整体来说的。通过句
子的对称性,可以从一个词的意义来推断出相同位置另外一个词的意义。例如,“舟遥遥
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其中,“而”是连词,连接状语和谓语主要成分。通过对称性,
可以推断出“以”字和“而”字相同,也是连接状语和谓语主要成分的连词。
以上五个方面都是在“以”字不省略宾语的情况下进行分析的。而古汉语中介词“以”
字的宾语常常承前省略。这种情况下的“以”字直接与谓语动词连接,在形式上与连接动
词的连词“以”相同。如何辨别这样的“以”字是省略了宾语的介词“以”,而不是连词
“以”呢?可以看“以”字的宾语是否可以补出,如果补入宾语后不影响原句的理解,一
般是介词。
综上所述,介词“以”和连词“以”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辨别介词“以”和连词
“以”的用法时,应该将以上五个方面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判断,才有可能得出准确的判断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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