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7日发(作者:银冬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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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National safety technical code for electric equipments
自 2010-10-1 起执行
目 次
前言
引言
1总则
2安全技术要求
2.1一般要求
2.2电击危险防护
2.3机械危险防护
2.4电气联接和机械联接
2.5运行危险防护
2.6电源控制及其危险防护
2.7标志
3检验
3.1检验项目
3.2检验规则
3.3检验报告
4实施与监督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符合性标准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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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规范性附录) 术语和定义
参考文献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 19517-200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GB 19517-20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在总则1.1适用范围中,取消了电气设备交流电压的下限值50 V
和直流电压的下限值75 V,使本标准也适用于特低电压范围的电气产品;
——总则1.1适用范围中“……交流额定电压1 500 V以下,”改为
“……交流额定电压1 200 V以下,”;
——取消了;
——附录A中,在原有15个专业符合性标准中,新增了相关国家标
准目录;增加了小型熔断器、工业电热设备、电工电子环境(着火危险试
验)、低压电涌保护器等4专业相关的国家标准目录;
对原包括的我国专业的标准,做了相应的补充;附录A中的符合性标
准由原来的164个,增加到331个;
——附录B按照GB/T 1.1的要求进行编写,增加了术语词条对应的
英文。
列入附录A中的标准是满足电气设备必备安全要素的、不注日期的各
专业产品的符合性标准,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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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动
工具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
缆研究所、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广东省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西安电力电子研究所、许昌继电器研究所、南阳防爆电气
研究所、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ABB低压电器有限公司、青岛艾诺
仪器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锋、方晓燕、李邦协、陈昆、刘江、季慧玉、
曾雁鸿、杨启明、刘世昌、王学林、罗怀平、包革、项雅丽、刘文、蔚红
旗、赖静、张刚。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李春法、王中丹、何才夫、杨之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9517-2004。
引 言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期望在人、环境和产品之间的安全总水平得到最
佳平衡,使电气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时最大程度减少对生命、健
康和财产损害的风险,并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各类电气产品的专业安全标准必须符合本标准,并应将技术规范中的
必备安全要素,结合各类电气产品的特性补充相应数据、规定和专用要求。
本标准规范了电气设备共性安全要求,具体产品安全要求由产品标准
3页
2024年6月7日发(作者:银冬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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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National safety technical code for electric equipments
自 2010-10-1 起执行
目 次
前言
引言
1总则
2安全技术要求
2.1一般要求
2.2电击危险防护
2.3机械危险防护
2.4电气联接和机械联接
2.5运行危险防护
2.6电源控制及其危险防护
2.7标志
3检验
3.1检验项目
3.2检验规则
3.3检验报告
4实施与监督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符合性标准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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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规范性附录) 术语和定义
参考文献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 19517-200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GB 19517-20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在总则1.1适用范围中,取消了电气设备交流电压的下限值50 V
和直流电压的下限值75 V,使本标准也适用于特低电压范围的电气产品;
——总则1.1适用范围中“……交流额定电压1 500 V以下,”改为
“……交流额定电压1 200 V以下,”;
——取消了;
——附录A中,在原有15个专业符合性标准中,新增了相关国家标
准目录;增加了小型熔断器、工业电热设备、电工电子环境(着火危险试
验)、低压电涌保护器等4专业相关的国家标准目录;
对原包括的我国专业的标准,做了相应的补充;附录A中的符合性标
准由原来的164个,增加到331个;
——附录B按照GB/T 1.1的要求进行编写,增加了术语词条对应的
英文。
列入附录A中的标准是满足电气设备必备安全要素的、不注日期的各
专业产品的符合性标准,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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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动
工具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
缆研究所、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广东省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西安电力电子研究所、许昌继电器研究所、南阳防爆电气
研究所、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ABB低压电器有限公司、青岛艾诺
仪器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锋、方晓燕、李邦协、陈昆、刘江、季慧玉、
曾雁鸿、杨启明、刘世昌、王学林、罗怀平、包革、项雅丽、刘文、蔚红
旗、赖静、张刚。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李春法、王中丹、何才夫、杨之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9517-2004。
引 言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期望在人、环境和产品之间的安全总水平得到最
佳平衡,使电气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时最大程度减少对生命、健
康和财产损害的风险,并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各类电气产品的专业安全标准必须符合本标准,并应将技术规范中的
必备安全要素,结合各类电气产品的特性补充相应数据、规定和专用要求。
本标准规范了电气设备共性安全要求,具体产品安全要求由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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