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2日发(作者:漫淑慧)
中国重汽卡车型号大全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
中国重汽编码名称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中国重汽编码名称解释。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
车辆识别代号(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由三部分组
成(如图所示):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Vehicle
Descriptive Section );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 )。
WMI VDS VIS
世界制造厂 车辆说明 车辆指示
代表字母或数字
图1
代表数字
例如: LZZ5ELND68W339696 ZZ3257N3647B
LZZ5CLSB89A389815 ZZ4257S3241V
LZZ5BBMF98A350095 ZZ1167M4611W
2.1第一部分(WMI)——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由三位字码组成,按照GB
16737的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定。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过申
请被允许使用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如下:
LZZ—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
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
LZK—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
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 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
2
2.2.1VD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
定见表1。
表1 车辆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代码
品牌
斯达—斯太尔牌
黄河牌
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
平头单排驾驶室
客车底盘
四开门驾驶室
挂车
平头双排驾驶室
不带驾驶室货车底盘
四开门驾驶室
平头单排驾驶室
客车底盘
承载式车身客车
半承载式车身客车
平头双排驾驶室
不带驾驶室货车底盘
半边左置平头驾驶室
四开门驾驶室
平头单排驾驶室
客车底盘
不带驾驶室货车底盘
平头单排驾驶室
平头单排驾驶室
半边左置平头驾驶室
平头单排驾驶室
不带驾驶室货车底盘
代码
A
D
E
F
1
2
L
M
P
R
S
3
K
J
4
5
8
H
U
X
Y
T
0
豪泺
(HOWO)牌
青专牌
五岳牌
豪运牌
2.2.2 VDS第二位字码表示车辆的类型、货厢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
置。车辆类型按GB/T 3730.1及GB/T 17350规定划分。具体规定见表2。
表2 车辆类型、货厢(或车身)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代码
代
码
A
B
7
C
D
E
车辆类型及货
厢特征
普通载货汽车
二类货车底盘
三类货车底盘
半挂牵引车
自卸车
自卸车底盘
发动机(或电
动机)布置
代
码
H
U
V
T
P
8
车辆类型及货厢特
征
无轨电车底盘
双层客车
无轨电车
铰接客车
城市客车
电动客车底盘
发动机(或电
动机)布置
后置
3
F
1
2
J
K
L
M
N
R
客车底盘
起重举升汽车
仓栅式汽车
厢式汽车
罐式汽车
专用自卸汽车
特种结构汽车
小型客车
城市客车
G 客车底盘
前置
后置
S
W
X
Y
Z
0
3
4
5
长途客车
栏板式半挂车
平板式半挂车
厢式半挂车
罐式半挂车
自卸半挂车
仓栅半挂车
起重举升半挂车
车辆运输式半挂车
无动力装置
6 特种结构半挂车
2.2.3 VDS第三位字码表示底盘类型及车辆主参数
a ) 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其底盘用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吨)表示,汽车总
质量(吨)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 8170。具体规定见表3。
表3 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代码
驱动型式
4×2
4×4
6×2
6×4
6×6
8×2
汽车总质量
m
m≤12
12<m≤16
m > 16
m≤16
m > 16
m≤22
22<m≤25
m > 25
m≤22
22<m≤25
m> 25
m≤22
22<m≤25
m > 25
m≤26
26<m≤31
m> 31
代码 驱动型式
A
8×4
B
C
D 8×6
E
8×8
F
G
H
J 10×4
L
M 10×6
S 10×10
U 12×10
V 12×12
W
8
7
单位为吨
汽车总质量
m
代码
m≤26 N
26<m≤31 X
m> 31 Y
m≤50 P
m≤23 Z
23<m≤28 0
28<m≤34 1
m > 34 2
m≤38 6
m> 38 R
m≤60 9
m≤80 3
m≤90 4
m≤100 5
b)对于客车及客车底盘,用驱动型式和车辆总长度(米)表示,车辆总长度(米)
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 8170。具体规定见表4。
表4驱动型式和车辆总长度代码
单位为米
驱动型式
车辆总长度L
单车、L≤8
代码 驱动型式
H
车辆总长度L
单车、L≤12
代码
E
4
4×2
单车、8<L≤9
单车、9<L≤10
单车、10<L≤11
单车、L>11
A
B
C
D
6×2
单车、L> 12
铰接车、L≤16
铰接车、L>16
J
F
G
c ) 对于挂车用挂车轴数及总质量(吨)表示,总质量(吨)精确到个位,
修约规则按GB/T 8170。具体规定见表5。
表5挂车轴数及总质量代码
单位为吨
轴数
单轴
双轴
总质量m
m≤14
14<m≤17
17<m≤20
20<m≤24
24<m≤28
28<m≤32
m > 32
m≤22
22<m≤25
25<m≤29
代码
0
1
2
3
G
H
4
J
5
6
轴数
双轴
三轴
三轴以上
总质量m
29<m≤33
33<m≤37
m >37
m≤35
35<m≤39
39<m≤44
m >44
m≤50
m >50
代码
7
8
E
9
A
B
F
C
D
2.2.4
VDS第四位字码表示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范围、燃料类型等, 对无
动力装置车辆,填写字 母Z占位。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精确到个位,修
约规则按GB/T 8170。具体规定见表6。
表6 发动机(电动机)功率范围及燃料类型代码
代码
6
B
C
D
E
F
G
H
K
M
N
S
V
W
功率范围
P
kW
P≤50
50<P≤59
59<P≤70
70<P≤85
85<P≤99
99<P≤118
118<P≤140
140<P≤165
165<P≤190
190<P≤220
220<P≤257
257<P≤294
294<P≤331
331<P≤375
PS
P≤68
68<P≤80
80<P≤95
95<P≤115
115<P≤135
135<P≤160
160<P≤190
190<P≤225
225<P≤259
259<P≤300
300<P≤350
350<P≤400
400<P≤450
450<P≤510
燃料类型
柴油
备注
增压中冷
5
X
Y
Z
A
5
1
2
3
375<P≤430
P>430
P≤100
P>100
P≤110
110<P≤184
P>184
510<P≤585
P>585
无动力装置车辆(如挂车)
P≤136
P>136
P≤150
天然气
150<P≤250
P>250
电动机
天然气发动机
2.2.5 VDS第五位字码表示车辆轴距和制动系统。
对二轴和三轴汽车,指一、二轴中心线距离(双转向前轴的6×2车,指
二、三轴中心线距离);对四轴汽车,指二、三轴中心线距离;四轴以上汽
车,指间距最长的相邻两轴中心线距离;对半挂车,指牵引销中心线到第一轴
中心线距离。轴距(分米)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 8170。具体规定见
表7。
表7 车辆轴距和制动系统代码
单位为分米
代码
A
B
C
D
E
F
轴距S
S ≤30
30 <S ≤33
33 <S <36
36 ≤S ≤39
39 <S <43
43 ≤S ≤47
制动系统
气压制动
代码
G
H
J
K
L
M
轴距
S
47 <
S
≤51
51 <
S
≤56
56 <
S
≤61
61 <
S
≤67
67 <
S
≤76
S
> 76
制动系统
气压制动
2.2.6 VDS第六位字码表示检验位
检验位可为0—9中任一数字或字母“X”,其作用是核对VIN记录的准确性。
制造厂在确定了VIN的其它十六位字码后,检验位应由以下方法计算得出。
a) VIN中的数字和字母对应值如表8、表9所示:
表8 VIN中的数字对应值
VIN中的数字
对应值
0
0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表9 VIN中的字母对应值
VIN中的字母
对应值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R S T
U
V W X Y Z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7 9 2 3 4 5 6 7 8 9
b)按表10 给VIN中的每一位指定一个加权系数。
表10 VIN位置对应加权系数
VIN中的位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6
加权系数 8 7 6 5 4 3 2 10 * 9 8 7 6 5 4 3 2
c) 将检验位之外的16位每一位的加权系数乘以此位数字或字母的对应
值,再将各乘积相加,求得的和被11除。
d)除得的余数即为检验位,如果余数是10,检验位应为字母X。
2.3第三部分(VIS)——车辆指示部分由八位字码组成,根据GB 16735要
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
2.3.1 VI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生产年份,见表11。
表11 年份代码
年份 代码 年份 代码 年份 代码 年份 代码
1997 V 2005 5 2013 D 2021 M
1998 W 2006 6 2014 E 2022 N
1999 X 2007 7 2015 F 2023 P
2000 Y 2008 8 2016 G 2024 R
2001 1 2009 9 2017 H 2025 S
2002 2 2010 A 2018 J 2026 T
2003 3 2011 B 2019 K 2027 V
2004 4 2012 C 2020 L 2028 W
2.3.2 VIS第二位字码表示装配厂,见表12。
表12 装配厂代码
装配厂 代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A
W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B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C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客车有限公司 R
中国重汽集团青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K
L
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S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J
2.3.3 VIS第三—八位字码表示生产顺序号(流水号),必须是数字。
3说明
7
车辆识别代号用人工可读码时仅能采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罗马字母:
1 2 3 4 5 6 7 8 9 0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R S T
U V W X Y Z
(字母I、O、Q不能使用)
4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印规则
4.1打印部门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完整车辆和非完整车辆,由最后阶段装
配厂负责打印车辆识别代号(VIN)。
4.2 VIN代号的打印位置
根据国家标准GB 7258和GB 16735的规定,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打
印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车辆识别代号(VIN)应打印在车辆的右侧并且易于拓印的位置,如果可能
的话,还应位于车辆的前半部分,如右侧前部车架上。
b)车辆识别代号(VIN)可以直接打印在车辆的某个部件上,该部件应易于看
到且能防止磨损或替换。
c)将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印在一个单独的标牌上时,这个标牌应同样是永
久性地固定在某个不易移动或更换的部件上。
d)本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完整车辆和非完
整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印在右侧前部车架外表面;利用中国重型汽
车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非完整车辆经改装生产的车辆,应保留非完整车辆制造
厂所规定的车辆识别代号,并将原车的识别代号打刻在自己的改装部件或产品
标牌上,还应在随车文件中加以说明。其具体位置由各改装厂家自行确定。
e)每一车型其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由于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产品的多样性,具体车型的VIN代号打印位
置,由其设计责任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具体规定。
f)(VIN)一经刻打不允许更改、变动。同一辆机动车的车架上,不允许既打
刻车辆识别代号,又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同一辆机动车标识的识别代号
内容应相同。
4.3车辆识别代号(VIN)中的字体高度要求
8
按照GB 16735的规定及我公司产品情况,直接打印在汽车和挂车的某个
部件上时,打印字高为10mm,深度不小于0.3mm;其它情况打印字高至少应
为4mm高。
4.4车辆识别代号(VIN)中的打印要求
打印车辆识别代号(VIN)时,相邻两字符之间不能再插入一个同样规格
的字母或数字,并且在代号的前部及尾部要打印一个分隔符“★”。
打印在车辆零件上或标牌上的车辆识别代号(VIN)应尽可能在一行范围
内写完;当车辆识别代号(VIN)不能在一行范围内写完时可以在两行范围内
写完,这时两行之间不能有间隙,并且每行的起始与终止处必须打印一个分隔
符“★”。
5 车辆标牌的固定位置
5.1车辆标牌的固定位置应符合GB/T 18411的要求。
5.2载货类汽车的车辆标牌固定在车辆前进方向右部(驾驶室前围内板外侧
右部或右纵梁前部外侧)。
5.3客车的车辆标牌固定在车内乘客门上方门泵罩壳上。
5.4半挂车的车辆标牌固定在右纵梁前部外侧。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例1:表A.1为某一虚拟汽车VIN代号检验位的计算和确定过程。
表A.1 VIN代号检验位的计算和确定过程表
VIN中的位置
VIN代码
对应值
加权数
乘积和
余数
数字“0”即为VIN代号的检验位。
9
1 2 3 4 5 6 7 8
L Z Z A C K F B
3 9 9 1 3 2 6 2
9 10 11
1
1
9
A
1
8
12
0
0
7
13 14 15 16 17
0
0
6
0
0
5
0
0
4
0
0
3
9
9
2 8 7 6 5 4 3 2 10
24+63+54+5+12+6+12+20+9+8+0+0+0+0+0+18=231
231/11=21余0
此车的VIN代号为:
L Z Z A C K F B 0 1 A 0 0 0 0 0 9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VIN代号举例
下面示例不代表某个实际VIN代号的内容
B.1载货汽车
LZZ A C K K B 0
世界制造厂 检验位
轴距和制动系统
发动机功率范围
驱动型式和车辆总质量
车辆类型和货厢特征
车辆品牌、驾驶室类型
B.2客车
LZK R R B K H 3 1 R 000002
世界制造厂 检验位
轴距和制动系统
发动机功率范围
驱动型式和车辆总长度
车辆类型和车身特征
车辆品牌、系列
1 A 000009
顺序号
装配厂
年份
顺序号
装配厂
年份
10
2024年7月22日发(作者:漫淑慧)
中国重汽卡车型号大全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
中国重汽编码名称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中国重汽编码名称解释。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
车辆识别代号(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由三部分组
成(如图所示):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Vehicle
Descriptive Section );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 )。
WMI VDS VIS
世界制造厂 车辆说明 车辆指示
代表字母或数字
图1
代表数字
例如: LZZ5ELND68W339696 ZZ3257N3647B
LZZ5CLSB89A389815 ZZ4257S3241V
LZZ5BBMF98A350095 ZZ1167M4611W
2.1第一部分(WMI)——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由三位字码组成,按照GB
16737的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定。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过申
请被允许使用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如下:
LZZ—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
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
LZK—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
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 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
2
2.2.1VD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
定见表1。
表1 车辆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代码
品牌
斯达—斯太尔牌
黄河牌
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
平头单排驾驶室
客车底盘
四开门驾驶室
挂车
平头双排驾驶室
不带驾驶室货车底盘
四开门驾驶室
平头单排驾驶室
客车底盘
承载式车身客车
半承载式车身客车
平头双排驾驶室
不带驾驶室货车底盘
半边左置平头驾驶室
四开门驾驶室
平头单排驾驶室
客车底盘
不带驾驶室货车底盘
平头单排驾驶室
平头单排驾驶室
半边左置平头驾驶室
平头单排驾驶室
不带驾驶室货车底盘
代码
A
D
E
F
1
2
L
M
P
R
S
3
K
J
4
5
8
H
U
X
Y
T
0
豪泺
(HOWO)牌
青专牌
五岳牌
豪运牌
2.2.2 VDS第二位字码表示车辆的类型、货厢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
置。车辆类型按GB/T 3730.1及GB/T 17350规定划分。具体规定见表2。
表2 车辆类型、货厢(或车身)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代码
代
码
A
B
7
C
D
E
车辆类型及货
厢特征
普通载货汽车
二类货车底盘
三类货车底盘
半挂牵引车
自卸车
自卸车底盘
发动机(或电
动机)布置
代
码
H
U
V
T
P
8
车辆类型及货厢特
征
无轨电车底盘
双层客车
无轨电车
铰接客车
城市客车
电动客车底盘
发动机(或电
动机)布置
后置
3
F
1
2
J
K
L
M
N
R
客车底盘
起重举升汽车
仓栅式汽车
厢式汽车
罐式汽车
专用自卸汽车
特种结构汽车
小型客车
城市客车
G 客车底盘
前置
后置
S
W
X
Y
Z
0
3
4
5
长途客车
栏板式半挂车
平板式半挂车
厢式半挂车
罐式半挂车
自卸半挂车
仓栅半挂车
起重举升半挂车
车辆运输式半挂车
无动力装置
6 特种结构半挂车
2.2.3 VDS第三位字码表示底盘类型及车辆主参数
a ) 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其底盘用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吨)表示,汽车总
质量(吨)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 8170。具体规定见表3。
表3 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代码
驱动型式
4×2
4×4
6×2
6×4
6×6
8×2
汽车总质量
m
m≤12
12<m≤16
m > 16
m≤16
m > 16
m≤22
22<m≤25
m > 25
m≤22
22<m≤25
m> 25
m≤22
22<m≤25
m > 25
m≤26
26<m≤31
m> 31
代码 驱动型式
A
8×4
B
C
D 8×6
E
8×8
F
G
H
J 10×4
L
M 10×6
S 10×10
U 12×10
V 12×12
W
8
7
单位为吨
汽车总质量
m
代码
m≤26 N
26<m≤31 X
m> 31 Y
m≤50 P
m≤23 Z
23<m≤28 0
28<m≤34 1
m > 34 2
m≤38 6
m> 38 R
m≤60 9
m≤80 3
m≤90 4
m≤100 5
b)对于客车及客车底盘,用驱动型式和车辆总长度(米)表示,车辆总长度(米)
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 8170。具体规定见表4。
表4驱动型式和车辆总长度代码
单位为米
驱动型式
车辆总长度L
单车、L≤8
代码 驱动型式
H
车辆总长度L
单车、L≤12
代码
E
4
4×2
单车、8<L≤9
单车、9<L≤10
单车、10<L≤11
单车、L>11
A
B
C
D
6×2
单车、L> 12
铰接车、L≤16
铰接车、L>16
J
F
G
c ) 对于挂车用挂车轴数及总质量(吨)表示,总质量(吨)精确到个位,
修约规则按GB/T 8170。具体规定见表5。
表5挂车轴数及总质量代码
单位为吨
轴数
单轴
双轴
总质量m
m≤14
14<m≤17
17<m≤20
20<m≤24
24<m≤28
28<m≤32
m > 32
m≤22
22<m≤25
25<m≤29
代码
0
1
2
3
G
H
4
J
5
6
轴数
双轴
三轴
三轴以上
总质量m
29<m≤33
33<m≤37
m >37
m≤35
35<m≤39
39<m≤44
m >44
m≤50
m >50
代码
7
8
E
9
A
B
F
C
D
2.2.4
VDS第四位字码表示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范围、燃料类型等, 对无
动力装置车辆,填写字 母Z占位。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精确到个位,修
约规则按GB/T 8170。具体规定见表6。
表6 发动机(电动机)功率范围及燃料类型代码
代码
6
B
C
D
E
F
G
H
K
M
N
S
V
W
功率范围
P
kW
P≤50
50<P≤59
59<P≤70
70<P≤85
85<P≤99
99<P≤118
118<P≤140
140<P≤165
165<P≤190
190<P≤220
220<P≤257
257<P≤294
294<P≤331
331<P≤375
PS
P≤68
68<P≤80
80<P≤95
95<P≤115
115<P≤135
135<P≤160
160<P≤190
190<P≤225
225<P≤259
259<P≤300
300<P≤350
350<P≤400
400<P≤450
450<P≤510
燃料类型
柴油
备注
增压中冷
5
X
Y
Z
A
5
1
2
3
375<P≤430
P>430
P≤100
P>100
P≤110
110<P≤184
P>184
510<P≤585
P>585
无动力装置车辆(如挂车)
P≤136
P>136
P≤150
天然气
150<P≤250
P>250
电动机
天然气发动机
2.2.5 VDS第五位字码表示车辆轴距和制动系统。
对二轴和三轴汽车,指一、二轴中心线距离(双转向前轴的6×2车,指
二、三轴中心线距离);对四轴汽车,指二、三轴中心线距离;四轴以上汽
车,指间距最长的相邻两轴中心线距离;对半挂车,指牵引销中心线到第一轴
中心线距离。轴距(分米)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 8170。具体规定见
表7。
表7 车辆轴距和制动系统代码
单位为分米
代码
A
B
C
D
E
F
轴距S
S ≤30
30 <S ≤33
33 <S <36
36 ≤S ≤39
39 <S <43
43 ≤S ≤47
制动系统
气压制动
代码
G
H
J
K
L
M
轴距
S
47 <
S
≤51
51 <
S
≤56
56 <
S
≤61
61 <
S
≤67
67 <
S
≤76
S
> 76
制动系统
气压制动
2.2.6 VDS第六位字码表示检验位
检验位可为0—9中任一数字或字母“X”,其作用是核对VIN记录的准确性。
制造厂在确定了VIN的其它十六位字码后,检验位应由以下方法计算得出。
a) VIN中的数字和字母对应值如表8、表9所示:
表8 VIN中的数字对应值
VIN中的数字
对应值
0
0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表9 VIN中的字母对应值
VIN中的字母
对应值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R S T
U
V W X Y Z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7 9 2 3 4 5 6 7 8 9
b)按表10 给VIN中的每一位指定一个加权系数。
表10 VIN位置对应加权系数
VIN中的位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6
加权系数 8 7 6 5 4 3 2 10 * 9 8 7 6 5 4 3 2
c) 将检验位之外的16位每一位的加权系数乘以此位数字或字母的对应
值,再将各乘积相加,求得的和被11除。
d)除得的余数即为检验位,如果余数是10,检验位应为字母X。
2.3第三部分(VIS)——车辆指示部分由八位字码组成,根据GB 16735要
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
2.3.1 VI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生产年份,见表11。
表11 年份代码
年份 代码 年份 代码 年份 代码 年份 代码
1997 V 2005 5 2013 D 2021 M
1998 W 2006 6 2014 E 2022 N
1999 X 2007 7 2015 F 2023 P
2000 Y 2008 8 2016 G 2024 R
2001 1 2009 9 2017 H 2025 S
2002 2 2010 A 2018 J 2026 T
2003 3 2011 B 2019 K 2027 V
2004 4 2012 C 2020 L 2028 W
2.3.2 VIS第二位字码表示装配厂,见表12。
表12 装配厂代码
装配厂 代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A
W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B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C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客车有限公司 R
中国重汽集团青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K
L
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S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J
2.3.3 VIS第三—八位字码表示生产顺序号(流水号),必须是数字。
3说明
7
车辆识别代号用人工可读码时仅能采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罗马字母:
1 2 3 4 5 6 7 8 9 0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R S T
U V W X Y Z
(字母I、O、Q不能使用)
4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印规则
4.1打印部门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完整车辆和非完整车辆,由最后阶段装
配厂负责打印车辆识别代号(VIN)。
4.2 VIN代号的打印位置
根据国家标准GB 7258和GB 16735的规定,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打
印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车辆识别代号(VIN)应打印在车辆的右侧并且易于拓印的位置,如果可能
的话,还应位于车辆的前半部分,如右侧前部车架上。
b)车辆识别代号(VIN)可以直接打印在车辆的某个部件上,该部件应易于看
到且能防止磨损或替换。
c)将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印在一个单独的标牌上时,这个标牌应同样是永
久性地固定在某个不易移动或更换的部件上。
d)本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完整车辆和非完
整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印在右侧前部车架外表面;利用中国重型汽
车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非完整车辆经改装生产的车辆,应保留非完整车辆制造
厂所规定的车辆识别代号,并将原车的识别代号打刻在自己的改装部件或产品
标牌上,还应在随车文件中加以说明。其具体位置由各改装厂家自行确定。
e)每一车型其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由于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产品的多样性,具体车型的VIN代号打印位
置,由其设计责任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具体规定。
f)(VIN)一经刻打不允许更改、变动。同一辆机动车的车架上,不允许既打
刻车辆识别代号,又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同一辆机动车标识的识别代号
内容应相同。
4.3车辆识别代号(VIN)中的字体高度要求
8
按照GB 16735的规定及我公司产品情况,直接打印在汽车和挂车的某个
部件上时,打印字高为10mm,深度不小于0.3mm;其它情况打印字高至少应
为4mm高。
4.4车辆识别代号(VIN)中的打印要求
打印车辆识别代号(VIN)时,相邻两字符之间不能再插入一个同样规格
的字母或数字,并且在代号的前部及尾部要打印一个分隔符“★”。
打印在车辆零件上或标牌上的车辆识别代号(VIN)应尽可能在一行范围
内写完;当车辆识别代号(VIN)不能在一行范围内写完时可以在两行范围内
写完,这时两行之间不能有间隙,并且每行的起始与终止处必须打印一个分隔
符“★”。
5 车辆标牌的固定位置
5.1车辆标牌的固定位置应符合GB/T 18411的要求。
5.2载货类汽车的车辆标牌固定在车辆前进方向右部(驾驶室前围内板外侧
右部或右纵梁前部外侧)。
5.3客车的车辆标牌固定在车内乘客门上方门泵罩壳上。
5.4半挂车的车辆标牌固定在右纵梁前部外侧。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例1:表A.1为某一虚拟汽车VIN代号检验位的计算和确定过程。
表A.1 VIN代号检验位的计算和确定过程表
VIN中的位置
VIN代码
对应值
加权数
乘积和
余数
数字“0”即为VIN代号的检验位。
9
1 2 3 4 5 6 7 8
L Z Z A C K F B
3 9 9 1 3 2 6 2
9 10 11
1
1
9
A
1
8
12
0
0
7
13 14 15 16 17
0
0
6
0
0
5
0
0
4
0
0
3
9
9
2 8 7 6 5 4 3 2 10
24+63+54+5+12+6+12+20+9+8+0+0+0+0+0+18=231
231/11=21余0
此车的VIN代号为:
L Z Z A C K F B 0 1 A 0 0 0 0 0 9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VIN代号举例
下面示例不代表某个实际VIN代号的内容
B.1载货汽车
LZZ A C K K B 0
世界制造厂 检验位
轴距和制动系统
发动机功率范围
驱动型式和车辆总质量
车辆类型和货厢特征
车辆品牌、驾驶室类型
B.2客车
LZK R R B K H 3 1 R 000002
世界制造厂 检验位
轴距和制动系统
发动机功率范围
驱动型式和车辆总长度
车辆类型和车身特征
车辆品牌、系列
1 A 000009
顺序号
装配厂
年份
顺序号
装配厂
年份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