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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e4gb50574-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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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发(作者:占靖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Uniform technique code for wall materials used in buildings

GB50574-2010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及符号

……………………………………………………………………………………2

2.1 主要术语…………………………………………………………………………………………………2

2.2 主要符号…………………………………………………………………………………………………3

3 墙体材料

………………………………………………………………………………………4

3.1 一般规定…………………………………………………………………………………………………4

3.2 块体材料…………………………………………………………………………………………………4

3.3 板 材……………………………………………………………………………………………………5

3.4 砂 浆……………………………………………………………………………………………………6

3.5 灌孔混凝土………………………………………………………………………………………………6

3.6 保温、连接及其他材料…

………………………………

…………………………………6

4 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

…………………………………………………………………………8

4.1 建筑设计…………………………………………………………………………………………………8

4.2 建筑节能设计……………………………………………………………………………………………8

5 结构设计

………………………………………………………………………………………10

5.1 设计原则………………………………………………………………………………………………10

5.2 结构体系及分析方法…………………………………………………………………………………10

5.3 砌体计算指标…………………………………………………………………………………………10

5.4 构件静力设计基本要点………………………………………………………………………………10

5.5 结构抗震设计基本要点………………………………………………………………………………11

5.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11

6 墙体裂缝控制与构造要求

………………………………………………………………………12

6.1 墙体裂缝控制…………………………………………………………………………………………12

6.2 构造要求………………………………………………………………………………………………12

7 施工

…………………………………………………………………………………………………13

7.1 一般规定………………………………………………………………………………………………13

7.2 砌 体…………………………………………………………………………………………………13

7.3 隔墙板…………………………………………………………………………………………………14

7.4 墙体保温………………………………………………………………………………………………14

8 验收

……………………………………………………………………………………………15

8.1 一般规定………………………………………………………………………………………………15

9 墙体维护

………………………………………………………………………………………16

9.1 一般规定………………………………………………………………………………………………16

9.2 墙体维护………………………………………………………………………………………………16

9.3 墙体修补…………………………………………………………………………………………16

9.4 墙体补强与加固…………………………………………………………………………………16

10 试验

………………………………………………………………………………………18

10.1 一般规定…………………………………………………………………………………………18

10.2 材料试验…………………………………………………………………………………………18

10.3 砌体试验…………………………………………………………………………………………19

10.4 板材试验…………………………………………………………………………………………19

10.5 墙体试验…………………………………………………………………………………………19

条文说明

………………………………………………………………………………………20

1 总 则

1.0.1 为统一各类墙体材料工程应用的基本要求及相应的设计原则和方法,确保墙体工程质

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编制。

1.0.3 本规范的原则与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应用的墙体材料,应作为各类墙体材料产品

标准和工程应用技术标准编制的统一准则。

1.0.4 本规范尚未包括的墙体材料,应在系统试验研究和试点工程应用的基础上,编制相应

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2 术语及符号

2.1 主要术语

2.1.1 承重墙体 loadbearing wall

承担各种作用并可兼做围护结构的墙体。

2.1.2 自承重墙体 non load bearing wall

承担自身重力作用并可兼做围护结构的墙体。

2.1.3 块体材料 masonry unit

由烧结或非烧结生产工艺制成的实(空)心或多孔正六面体块材。

2.1.4 墙板 wallboard

用于围护结构的各类外墙板及分割室内空间的各类隔墙板。

2.1.5 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由胶凝材料、细集料、矿物掺和料及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专业厂生产的混合物。

分为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

2.1.6 专用砌筑砂浆 special mortar

用于提高某种块体材料砌体强度及改善砌筑质量的砂浆。

2.1.7 灌孔混凝土 grout

用于浇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芯柱或其他需要填实部位孔洞的混凝土。

2.1.8 抗折强度 bending strength

按标准试验方法确定的块体材料抗折强度算术平均值。

2.1.9 折压比 ratio of bending-compressive strength

块体材料抗折强度与其抗压强度等级之比。

2.1.10 薄灰缝 thin layer mortar

砌筑灰缝厚度不大于5mm的灰缝。

2.1.11 标注尺寸 label dimension

较大尺寸块体或板材的公称几何尺寸。

2.1.12 实际尺寸 factual dimension

小于标注尺寸的制作尺寸。

2.1.13 传热系数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度差为1

0

C,1h内通过1m

2

面积传递的热量(传

热系数K是热阻R

0

的倒数)。

2.1.14 平均传热系数 average of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考虑梁、柱(芯柱)等影响后的外墙传热系数平均值。

2.1.15 蓄热系数 heat mass coefficient of material

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通过表面的热流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

2.1.16 热惰性指标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的无量纲指标。单一材料的热惰性指标等于材料

层热阻与蓄热系数的乘积。多层材料的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等于各种材料层热惰性指标之

和。

2.1.17 露点温度 dew point temperature

在一定的空气压力下,逐渐降低空气的温度,当空气中所含水蒸气达到饱和状态,开始

凝结形成水滴时的温度叫做该空气在空气压力下的露点温度。

2.1.18 控制缝 control joint

设置在墙体应力比较集中或与墙的垂直灰缝相一致的部位,为允许墙自由变形和对外力

有足够抵抗能力的构造缝。

2.1.19 窗肚墙 belly wall of window

外墙窗台至楼面(或室内地面)的墙段。

2.1.20 防水透气性 waterproof permeability

加强建筑的气密性、水密性,同时又可使围护结构及室内潮气得以排出的性能。

2.2 主要符号

2.2.1 材料及墙体性能

MU——块体强度等级;

M——砂浆强度等级;

Ma——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Mb——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Mf——蒸压砖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C

b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f

n

——粘结强度平均值;

f

w

——抗折强度平均值;

f

p

——劈拉强度平均值;

W——含水率;

d———体积密度;

ρ——面密度;

λ——导热系数;

D——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

dB——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h——耐火极限;

2.2.2 作用及作用效应

N——单点吊挂力设计值;

f——板材弯曲允许挠度;

2.2.3 几何参数

L

o

——实际长度尺寸;

L——长度标注尺寸;

3 墙体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 非烧结墙体材料所用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

3.1.2 砌筑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宜采用专用砌筑砂

浆。

3.1.3 有机材料制成的墙体材料产品说明书中应标注其使用年限。

3.1.4 不宜采用非蒸压硅酸盐砖(砌块)、氯氧镁板材及非蒸压的泡沫混凝土制品。

3.2 块体材料

3.2.1 块体材料的外型尺寸除应符合建筑模数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等应符合表3.2.1的要求;

表3.2.1 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要求

块体材料类型及用途

含孔砖

用于承重墙

用于自承重墙

用于承重墙

用于自承重墙

孔洞率(%) 最小外壁(mm)

≤ 35

≤ 47

18

10

30

13

最小肋厚(mm)

18

10

25

13

其它要求

孔的圆角半径应不小

于20 mm

砌 块

注: 1 承重含孔块材,其孔的长度与宽度比不应大于2 ;

2 承重含孔块材,沿长度方向中部不得设孔;

3 烧结承重多孔砖最小肋厚不受本表要求限制;

4 烧结自承重块体材料的最小外壁及肋厚可不受本表要求限制。

2 承重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孔型,应保证其砌筑时上下皮砌块的孔与孔相对。

多孔砖及自承重单排孔小砌块的孔型宜采用半盲孔 ;

3 薄灰缝砌体结构的块体材料,其块型外观几何尺寸误差不应大于1.0mm;

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有标注长度尺寸L和实际长度尺寸L

0

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得有未切割面,其切割面不得有鱼鳞状附着屑;

6 夹心复合砌块的二肢块体之间应有可靠的拉结。

3.2.2 块体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产品标准除应给出抗压强度等级外,尚应给出其变异系数的限值;

2 承重块体材料的折(劈)压比不应小于表3.2.2-1的要求;

表3.2.2-1 块体材料折(劈)压比最低限值

块体材料强度等级

块体材料种类 块材高度(mm)

MU30

0.16

0.21

MU25

0.18

0.23

MU20

折压比

蒸压实心砖

多孔砖

53

90

0.20

0.24

0.25

0.27

——

0.32

MU15 MU10

块体材料强度等级

蒸压加气混凝

100×100×100

A5.0

劈压比

0.15

注:1 蒸压实心砖包括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

0.13

A7.5

2 多孔砖包括烧结多孔砖和混凝土多孔砖。

3 块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2.2-2的规定;

表3.2.2-2 块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

块体材料用途及类型

烧结多孔砖、混凝土砖

蒸压砖

承重墙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MU7.5

最低强度等

MU10

MU15

备 注

用于外墙及潮湿环境的内墙时,强度应提高一个

等级。

以粉煤灰做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掺合料,生产

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时,粉煤灰的品质和掺量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A5.0

强度等级为MU2.5时,仅限于全烧结陶粒砌块且

密度等级不得大于800级,用于内墙;用于外墙及潮

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

自承重墙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其它块材

MU2.5

湿环境的内墙时,全陶粒砌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3.5;采用其它轻集料砌块,应相应提高一个强度

等级;不得用炉渣和非烧结陶粒做轻集料。

A2.5

MU3.5

用于外墙及潮湿环境的内墙时,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MU5.0。

注:1 防潮层以下宜采用实心砖或预先将孔灌实的多孔砖(空心砌块);

2 水平孔块体材料不得用于承重砌体。

4 用于建筑分户隔墙的保温块体材料,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3.5。

3.2.3 块体材料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材料标准应给出吸水率和干燥收缩率限值;

2 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3 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4 抗冻性能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 块体材料抗冻性能

使 用 条 件

非 采 暖 地 区

采 暖 地 区

抗冻标号

F25

F50

质量损失%

≤ 5

强度损失%

≤ 25

注: 1 非采暖地区指最冷月平均气温高于-5℃的地区;采暖地区指最冷月平均气温不高于-5℃的地

区;

2 F指冻融循环次数。

5 线膨胀系数不宜大于1.0×10

-5

/°C。

3.3 板 材

3.3.1 各类骨架隔墙覆面平板的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1.0mm。

3.3.2 预制隔墙板的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2.0mm,厚度偏差不应大于±1.0mm。

3.3.3 各类隔墙板的金属拉结件或钢丝应进行防锈蚀处理。

3.3.4 骨架隔墙覆面平板的断裂荷载(抗折强度)应在各相应标准指标的基础上提高20%。

3.3.5 隔墙板力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隔墙板抗弯的横向最大挠度a应小于允许挠度a

f

,且板表面不开裂(a

f

=l /250, l

为受弯试件支座间的距离);

2 各类隔墙板抗冲击次数不应少于5次;

3 各类隔墙板单点吊挂力不应小于1000N。

3.3.6 隔墙板材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质量含水率不应大于10%;

2 墙板应满足建筑热工、隔声及防火要求。

3.3.7 预制外墙板的构造设计除应满足建筑热工、隔声及防火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块板抗风设计;

2 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构造设计;

3 板部件的耐久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3.4 砂 浆

3.4.1 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砂浆应进行冻融试验,其抗冻性能应与墙体块材相同。

3.4.2 专用砌筑砂浆和预拌抹灰砂浆,其标准应有抗压强度、粘结强度、抗折强度、收缩率、

碳化系数、软化系数等指标要求。

3.4.3 用于提高砌体强度的专用砌筑砂浆,应进行研究性试验并须通过技术鉴定。

3.4.4 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0(专用砌筑砂浆为Ma5.0 、Mb5.0、Mf5.0),当采用水泥砂浆

时须提高一个强度等级;室内地坪以下及潮湿环境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且应

为水泥砂浆、预拌砂浆或专用砌筑砂浆;

2 预拌砂浆、专用砂浆的力学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3 掺有引气剂的砌筑砂浆,其引气量不应大于20%;

4 水泥砂浆的最低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00kg/m

3

5 水泥砂浆密度不应小于1900kg/m

3

,水泥混合砂浆密度不应小于1800kg/m

3

3.4.5 抹灰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关应用标准应给出抹灰砂浆的抗压强度等级及粘结强度最低限值和收缩率指标;

2 抹灰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5.0,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5MPa;

3 外墙抹灰砂浆宜采用防裂砂浆,采暖地区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非采暖地区

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

4 地下室及潮湿环境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水泥砂浆或预拌防水砂浆;

5 墙体宜采用薄层抹灰砂浆。

3.5 灌孔混凝土

3.5.1 灌孔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等级(Cb)不应小于块材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2 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灌孔混凝土应根据使用条件和设计要求进行冻融试验。

3.6 保温、连接及其他材料

3.6.1 墙体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浆体保温材料不得单独用于严寒及寒冷地区除加气混凝土墙体以外的建筑外墙内、外

保温;

2 墙体内、外保温材料的干密度应符合表3.6.1的规定;

表3.6.1 墙体保温材料的干密度

发泡

材料

名称

聚苯

挤塑

聚苯

聚苯

颗粒

保温

浆料

180~

250

聚氨

泡沫

硬质

矿棉

蒸压加

气混凝

土砌块

陶粒混

凝土小

型空心

砌块

泡沫玻

璃保温

无机保

温砂浆

玻璃棉

矿棉

毡 板 板

(EPS) (XPS)

干密

kg/m

3

≥18

25~

32

≥35

300~

1100

24~48

60~

120

150~

250

≤600 ≤800 150~180

3 不得采用掺有无机掺合料的EPS、XPS板;

4 外墙保温体系中不得采用由再生料制成的EPS、XPS板;

5 膨胀聚苯板(EPS板)和挤塑聚苯板(XPS板)当相对变形为10%时的压缩强度应分

别不应小于0.10 MPa 和0.20MPa;墙体外保温的挤塑聚苯板(XPS板)的抗压强度不应小

于0.20MPa;

6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20MPa,无机保温砂浆压缩强度不应

小于0.40MPa(浆料养护不得少于28d);

7 墙体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吸水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 墙体保温材料的氧指数及聚苯板出厂前的尺寸稳定性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9 进场保温材料应有永久性标识,标明产品类型、规格及型号,产品说明书应注明产

品燃烧性能级别和使用寿命期限。

3.6.2 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连接部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或采用不锈钢连接件;

2 非金属连接部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承载力及耐久性要求,其产品说明书应注明材料

使用寿命期限,不得采用再生材料制品;

3.6.3 其他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嵌缝腻子、硅酮密封及防水材料的产品说明书中应有耐老化指标;

2 板材接缝材料的粘结强度不应低于板材的抗折强度;

3 玻璃纤维网格布应具有耐碱性能;

4 外保温墙体所采用的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4 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

4.1 建筑设计

4.1.1 应根据当地墙体材料的种类及质量状况选择质量可靠、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材料,

并应有与之相配套的应用技术。

4.1.2 砌块类墙体均应进行排块设计,并应考虑与其它专业的配合。

4.1.3 底层外墙、阳角、门窗洞口等易受碰撞的墙体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4.1.4 外墙洞口周边、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墙体底部应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

4.1.5 不得直接在建筑物墙体外保温材料上粘贴饰面砖。

4.1.6 不得直接在夹心保温复合墙的外叶墙上吊挂重物及承托悬挑构件;

4.1.7 不得采用含有石棉纤维、未经防腐和防虫蛀处理的植物纤维的墙体材料。

4.1.8 墙体设计应根据材料特性和构造特点进行相应的防火、隔声及防水设计。

4.2 建筑节能设计

4.2.1 墙体节能设计应符合当地节能建筑设计标准要求。

4.2.2 建筑外墙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墙体材料与施工条件,可采用外保温复合墙、内保温

复合墙、夹心保温复合墙或自保温墙系统。

4.2.3 新型节能保温墙体应进行原型系统试验。

4.2.4 外保温体系应在其设计文件中注明外保温材料的设计使用年限。

4.2.5 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考虑保温系统使用期间的维护及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的更换。

4.2.6 外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保温饰面层应选用防水透气性材料或做透气性构造处理;

2 浆体材料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得大于50mm;

3 机械固定的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考虑固定架、螺栓及承托架的热桥影响;

4 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的抗冻要求进行冻融试验;

5 外墙体内表面温度应不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2.7 内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材料应选用非污染、不燃、难燃且燃后不产生有害气体的材料;

2 外部墙体应选用蒸汽渗透阻较小的材料或设有排湿构造,外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

性;

3 保温材料应做防护面层,当需在墙上悬挂重物时,其挂件的预埋件必须固定于基层墙

体内;

4 不满足梁、柱等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验算时,应对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的热桥部位采取保温措施。

4.2.8 夹心保温复合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材料供应及施工条件选择夹心墙的保温材料,并确定其构造

和厚度;

2 夹心保温材料应为低吸水率材料;

3 外叶墙饰面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4 保温层与外叶墙间应设置空气间层,其间距宜为20mm,且在楼层处采取排湿构造措

施;

5 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夹心墙,其外叶墙应由每层楼板托挑,外露托挑构件应采取外保

温措施。

4.2.9 自保温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设计应满足结构功能的要求;

2 外墙饰面应采用防水透气性材料;

3 应对梁、柱等热桥部位进行保温处理。

5 结构设计

5.1 设计原则

5.1.1 墙体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

件的可靠度,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5.1.2 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按《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划分。

5.1.3 墙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的要求。

5.1.4 应分别对墙体结构进行使用阶段和施工阶段作用效应分析,并确定其最不利组合。

5.1.5 墙体设计使用年限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确定。

5.2 结构体系及分析方法

5.2.1 砌体结构宜优先采用横墙或纵横墙混合承重体系,横墙平面内布置宜均匀、对称,沿

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贯通、且保持墙段截面相近,避免突变。

5.2.2 结构分析所需的计算模型、作用的取值、材料性能指标、几何参数等应符合结构的实

际状况,并应具有相应的构造措施。

5.2.3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假定和必要的简化计算,应有理论和研究性试验依据。

5.2.4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软件,其技术条件应符合本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计算机计

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5.2.5 结构静力分析方法

1 应根据房屋横(纵)墙间距及楼(屋)盖类别确定砌体房屋的静力计算方案与计算简

图;

2 各类砌体房屋宜优先采用刚性方案。

5.2.6 结构抗震计算方法

1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一般采用底部剪力法;

2 高层砌体结构房屋采用底部剪力法、振型分解法、时程分析法或静力非线性分析法。

5.3 砌体计算指标

5.3.1 砌体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本规范研究性试验要求及数理统计方法确定砌体各项计算指标;

2 砌体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不应小于95% ;

3 砌体强度设计值应按强度标准值除以材料分项系数计算确定,施工等级为B级时,

材料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6;施工等级为A级时,材料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5;

4 当遇有砌体构件计算截面面积过小、非对孔砌筑的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等不利情况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予折减;

5 验算施工阶段的砌体构件时,砌体强度设计值允许提高10%;

6 应根据试验研究确定砌体的弹性模量、剪切模量、泊松比、线膨胀系数、干燥收缩

率、徐变系数、摩擦系数及砌体容重等。

5.4 构件静力设计基本要点

5.4.1 块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应根据不同作用效应及块体材料固有特性,给出构件相应承载

力计算方法及相应的构造要求。

5.4.2 夹心保温复合墙设计应考虑内、外叶墙变形不协调的影响,外叶墙应进行抗风设计。

5.4.3 外墙板应进行抗风及连接设计,板材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为柔性连接设计。

5.4.4 应考虑正常使用荷载作用下结构变形对填充墙的影响。

5.5 结构抗震设计基本要点

5.5.1 砌体结构抗震设计除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确定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总高度、承重房屋的层高、

总高度和总宽度的最大比值、最小抗震墙厚度和抗震墙间距及墙段的局部尺寸的限值;

2 应根据砌体的抗震性能,确定墙体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相应的构造措施;

3 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提高结构的延性和整体性。

5.5.2 外墙挂板与主体结构连接件承载力设计的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

5.5.3 墙板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应保持其整体稳定及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可靠性。

5.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

5.6.1 承重墙结构体系除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外,尚应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满足其

变形、裂缝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

5.6.2 块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应给出砌体高厚比计算方法及允许高厚比。

5.6.3 墙体设计除应满足本规范最低材料强度等级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烧结墙体材料不得用于长期受200°C以上或急热急冷的建筑部位,也不得用于有

酸性介质的建筑部位;

2 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替环境的墙体,其材料强度等级应提高一级。

3 软化系数小于0.9的墙体材料不得用于±0.000以下承重墙体。

6 墙体裂缝控制与构造要求

6.1 墙体裂缝控制

6.1.1 应优先选用有利于裂缝控制的墙体材料。

6.1.2 建造在软土或有软弱下卧层地基上的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应选择整体性能好的基础,

在基础顶面沿纵、横向内外墙布置具有足够刚度的贯通钢筋混凝土地梁。

6.1.3 为防止或减轻多层砌体结构房屋顶层墙体的裂缝,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加强屋面保温;

2 提高房屋顶层砌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3 在建筑物的温度和变形集中敏感区域应采取增强抵抗温度应力或释放温度应变的构

造措施;

4 现浇钢筋混凝土檐口应设置分割缝,并用柔性嵌缝材料填实,屋面保温层应覆盖全

部檐口。

6.1.4 为了防止或减轻非烧结块材砌体房屋的墙体裂缝,应根据块体材料类型采取下列措

施:

1 根据所用块体材料,在窗肚墙水平灰缝内设置一定量钢筋;

2 在承重外墙底层窗台板下配置通长水平钢筋或设置现浇混凝土配筋带;

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的门窗洞口,其两侧不少于一个孔洞中应配置钢筋并用灌

孔混凝土灌芯,钢筋应在基础梁或楼层圈梁中锚固;

4 墙长大于8m的非烧结块材框架填充墙,应设置控制缝或者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其间距不应大于4m;

5 承重墙体局部开洞处及不利墙垛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6.1.5 夹心保温复合墙的外叶墙应根据块体材料固有特性设置控制缝。

6.1.6 墙体控制缝应满足抗震设计要求,且应有防渗、漏措施。

6.1.7 保温墙体的女儿墙应有有效保温措施。

6.1.8 外保温复合墙的饰面层为非薄抹灰时,应考虑其自重累积作用所产生的变形影响。

6.1.9 应对内保温复合墙与梁、柱相接触部位采取有效防裂措施。

6.1.10 应根据所用隔墙板的具体性能指标,沿墙长方向每隔一定距离设置竖向分隔缝,缝

应用柔性嵌缝材料填实并做好建筑盖缝处理。

6.1.11 隔墙板拼装墙体的饰面层宜采用双层玻璃纤维网格布,两层网格布的纬向应相互垂

直。

6.2 构造要求

6.2.1 砌块砌体水平灰缝钢筋宜采用平焊网片,并保证钢筋被砂浆或灌浆包裹。

6.2.2 多孔(空心)块体材料墙体内拉结筋的锚固长度应考虑孔洞的不利影响。

6.2.3 当填充墙高大于4m时,应在墙半高处设置与柱(墙)连结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

土板带或系梁。

6.2.4 块材高度大于53mm的墙体采用的预制窗台板不得嵌入墙内。

7 施 工

7.1 一般规定

7.1.1 应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工法、现场自然条件和墙体材料特点,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

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培训。

7.1.2 板材、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墙体宜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7.1.3 非烧结块体材料应满足存放时间的要求。

7.1.4 应核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技术文件(包括块体材料所提供连续生产三个月抗压强

度的变异系数),并应进行抽样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 墙体材料应按强度等级分别堆放,并设置标识。

7.1.6 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有有效的防水防潮措施。

7.2 砌 体

7.2.1 块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砌块类材料应按设计进行试排块,并满足本规范6.2节的构造要求;

2 多孔砖及小砌块的半盲孔面,应作为砌筑铺浆面;

3 烧结块体材料砌筑前应预先浇水湿润;非烧结块体材料砌筑前一般不宜浇水湿润,当

施工环境十分干燥时,其表面可适当喷水;

4 固定门、窗的孔洞不得现场凿砍制取,应采用预先加工成孔的块材;

5 墙体的洞口下边角处不得有砌筑竖缝;

6 不同墙体材料及强度等级的块材不得混砌,墙体孔洞不得用异物填塞;

7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填充墙应在主体结构浇注完成28d后开始砌筑。

7.2.2 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2 砂浆中掺有外加剂时,其外加剂及掺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 砂浆中掺入的粉煤灰,其等级及掺量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

程》JGJ 28的规定;

4 干混(专用)砂浆应严格按相应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搅拌;

5 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6 外保温采用浆体材料施工时,基层墙体应有砂浆找平层。

7.2.3 灌孔混凝土的配制及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7.2.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芯柱施工,应采用专用振捣机具。施工缝宜留在块材的半高

处,施工缝的界面应在接续施工前进行清洁处理。

7.2.5 砌筑需灌孔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应随砌随清除孔洞灰缝处的内挤灰。

7.2.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灰砂)实心砖墙体,砌筑墙体时应随砌随勾缝,

灰缝宜内凹2 mm~3mm;含有孔洞的砖或砌块墙体的砌筑灰缝不得内凹。

7.2.7 砌筑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宜采用专用铺灰器具。

7.2.8 框架填充墙顶处预留的间隙宜在墙体砌筑15d后封堵。

7.2.9 墙体抹灰宜在墙体砌筑完成60d后进行,最短不应少于45d。

7.3 隔墙板

7.3.1 隔墙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纤维网格布的径向应垂直于板与板、板与主体结构的接缝方向;

2 隔墙板安装前应进行排板布置设计,并应规定施工顺序。

7.4 墙体保温

7.4.1 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系统所用的各种材料进场后,除检验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外,尚应对主

要材料的主要性能进行复检,并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2 外墙的浆体保温材料应根据其构成和使用环境要求进行冻融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4.2 粘贴夹心复合墙外饰面砖时,应在外叶墙干缩稳定后施工。

7.4.3 固定外保温层的锚栓应锚入基层墙体,锚栓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25 mm。

7.4.4 施工EPS钢丝网架板与混凝土剪力墙复合墙时,应考虑现浇混凝土侧压力对网架板压

缩的影响。

8 验 收

8.1 一般规定

8.1.1 墙体工程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及相关墙体材料应

用技术标准的规定。

8.1.2 节能保温墙体的工程质量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与之相关的审查后的设计文件、设

计变更文件、施工方案、工法、所用材料检验及复检报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

质量验收报告、现场检验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文件。

8.1.3 应验收材料及配件设计使用寿命期限后的维修或更换措施设计文件。

8.1.4 节能保温墙体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

用。

9 墙体维护

9.1 一般规定

9.1.1 应制定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的定期检查制度。

9.1.2 墙体及部件使用年限少于《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规定的设计使用

年限时,应制定更换、维护方案及实施细则。

9.1.3 应根据墙体物理损伤或化学损伤的原因、程度、所处环境、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要

求进行检测、评估并制定修复设计与施工方案。

9.1.4 未经权威部门鉴定,不得擅自凿墙、开洞及改变既有建筑的使用功能。

9.1.5 修复材料应根据墙体损伤状况、与被修复材料的适应性、预期修复效果、修复施工条

件及经济性等因素选用。

9.1.6 墙体修复施工前应根据损伤状况、修复材料性能及施工条件等制定施工方案。

9.1.7 墙体修复后应进行检验与验收,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应存档。

9.2 墙体维护

9.2.1 应定期检查建筑物周边及室内的排水设施,避免墙体长期处于潮湿环境。

9.2.2 应按相应制度定期查阅所用墙体材料及配件的设计使用寿命资料,避免墙体材料及配

件超期使用。

9.2.3 应及时更换或修补局部损伤的墙体。

9.2.4 应根据墙体或饰面材料的性质,采用无害清洁剂和相应的墙面清洁方法清洁墙面。

9.2.5 对处于有害化学介质侵蚀、长期水浸及冻融循环部位的墙体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9.3 墙体修补

9.3.1 寿命少于设计使用年限的材料及部件应按更换和维护实施细则,除掉到期材料和配件

并重新更换,对其使用中的局部损坏,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修补。

9.3.2 应根据墙体裂缝的不同性态(稳定裂缝、尚未稳定裂缝、活动裂缝),可采取下列方

法进行修补:

1 填缝法;

2 压力灌浆法;

3 复合加强网涂层法;

4 喷浆法;

5 涂刷高效抗拉涂料或弹性树脂法;

6 涂抹聚合物砂浆或纤维砂浆法。

9.3.3 墙体修补区的范围及形状应根据修补材料模数、性能及修补后的外观质量确定。

9.3.4 待修补的基层面应进行预处理,确保新旧材料界面粘结的可靠性。

9.3.5 墙体修补后应根据修复材料的特性进行养护。

9.4 墙体补强与加固

9.4.1 墙体因损伤引起承载力不足或变形过大,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应进行补强与加固。

9.4.2 墙体补强加固前,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制定加固方案和补强加固设计。

9.4.3 墙体补强加固设计可采取下列方法:

1 增大截面面积法;

2 钢丝网砂浆加固法;

3 混凝土加固法;

4 增强纤维加固法;

5 置换法。

9.4.4 墙体补强加固施工前,应根据补强加固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9.4.5 墙体补强加固施工中,除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外,尚应有必要的监控措施。

10 试验

10.1 一般规定

10.1.1 试验分为研究性试验和检验性试验。

10.1.2 试验用的墙材制品应从同一批中随机抽取,其试件的组数、样本数量应根据试验目

标确定。

10.1.3 研究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应由不少于两个研究单位完成;

2 每个研究单位所进行同一力学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6组,每组6件;

同一物理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6件(碳化试验每组12件);

3 同一构件承载力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应不少于2组(每组3件)。

10.1.4 检验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可由一个检测单位完成,但对试验结果有争议的,应由另一检测单位进行重复

试验;

2 检验性试验的试件组数及每组试件的数量,应参照相关标准确定。但在同等条件下,

同一检测单位所进行的同一基本力学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3组(每组6件),同

一物理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3件);

3 构件承载力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2件)。

10.1.5 编制墙体材料的应用技术标准应进行研究性试验。

10.1.6 试件形状、几何尺寸、制作工序及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1.7 试验仪器及设备应由有资质的计量单位定期标定。

10.1.8 同一试验研究单位或检测单位所统计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大于0.2时,其相应指标的

试验样本数量应在本规范规定基础上增加不少于一倍。

10.2 材料试验

10.2.1 砖的试验方法按《砌墙砖试验方法》GB/T 2542执行,该标准未包括的块体材料,抗

压试验时的加载方向应与其在砌体中所受重力方向一致。

10.2.2 含有孔洞砖的抗折强度试验为单砖的两等分三点加载。

10.2.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

GB/T 4111执行。

10.2.4 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按《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 GB /T 11969执

行;

10.2.5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 70执行。

10.2.6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 860

执行。

10.2.7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的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按《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

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 890执行,砂浆底模应采用钢底模。

10.2.8 各类专用砂浆的抗折强度试验方法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执行。

10.2.9 应根据不同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编制相应专用砌筑砂浆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10.2.10 对掺有引气剂的砂浆应进行抗折强度试验。

10.2.11 砂浆的冻融试验应与块材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相同。

10.2.1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JC

861执行。

10.3 砌体试验

10.3.1 砌体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 129执行。

10.4 板材试验

10.4.1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 15762执行。

10.4.2 除蒸压加气混凝土板以外的各类隔墙板材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各类隔墙板的抗折强度试验方法应按《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条板》

GB/T-19631执行;各类平板的抗折试验方法应按《纤维水泥制品试验方法》GB/T 7019执行。

2 各类隔墙板材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除抗折强度试验方法外)按《建筑隔墙用

轻质条板》JG/T 169执行。

10.4.3 外墙整间挂板应进行板间拉接件及与主体结构连接件的锚拉强度试验。

10.5 墙体试验

10.5.1 墙体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的形状及几何尺寸应根据试验目标确定,砌体宜采用足尺试件。模型试验,模

型比例系数不应小于1/4;

2 试件制作应与墙体施工工序一致;

3 试件的模拟加载边界条件,应接近构件的实际工作状态。

10.5.2 节能保温复合墙体的原型系统试验,应包括系统构成的材料质量、保温层厚度、传

热系数及耐候性等,试验方法应执行国家现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

10.5.3 墙体的抗震试验方法按《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 JGJ 101执行。

中华人共和国国家标准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 ×××××—××××

条文说明

(黑体字为规范条文,红体字为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统一各类墙体材料工程应用的基本要求及相应的设计原则和方法,确保墙体工程质

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1 当前我国墙体材料品种繁多,应用技术标准往往滞后于材料标准,有的标准“政出多

门”(如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建设部、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均曾发布过轻质隔墙板的标准),

各标准的指标要求不尽一致;有几种性能不同的产品共同执行同一个产品标准(如高性能的

蒸压粉煤灰和低档次的‘双免砖’共同执行《粉煤灰砖》(JC239)标准),使非蒸压粉煤灰砖

在标准的幌子下得以泛滥,2004-2005两年全国上马已经“死灰复燃”的免烧砖生产线近万

条,年总产量折标砖40-50亿块。这些砖将对建筑物的安全及耐久性构成隐患;也有同一种产

品由两个水平相差悬殊的标准来评价的现象,如同是一种尺寸的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就有

《普通混凝土小砌块》(GB8239)、《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JC862)和《轻集料混凝土小砌

块》(GB/T15229)。使得材料质量差距较大,墙体渗、裂、漏严重,危及了建筑物质量,影

响了墙体材料的科学发展及应用与推广。

目前我国的墙体材料大致可划分为淘汰型、过渡型和发展型产品,其划分的原则是依据

产品的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三大要素。不符合三大要素中任何一项均应视为淘汰型产品

(如技术不成熟、国家政策不允许或造价昂贵缺少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过渡型产品则不完

全符合三大要素中某一要素的某项要求(如一些地区仍在使用的黏土空心砖、混凝土实心砖

等),对于符合或基本符合三大要素的墙材则应当倡导的发展型产品,设计中应积极采用。

当前我国墙体材料发展趋势不容乐观,经调查分析表明淘汰型、过渡型、发展型墙材产品的

比例为2.28:1.00:0.95。这就说明淘汰型产品被大量、广泛地应用着。而所谓发展型墙材

0.95的份额中,不满足建筑应用的材料仍占有一定比例。

由于应用技术标准滞后于材料生产,材料标准指标就低不就高,应用技术不统一,墙体

材料应用技术不配套,影响了墙体材料的合理应用且为建筑质量带来隐患。

为使墙体材料合理地推广和应用,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有必要将墙体材料应用技术进行

整合,为墙体材料的工程应用设置必要的统一门槛。建设部于2006年5月以建设部建标

[2006]77号文的形式下达了本标准的编制计划,要求对墙体材料的选择、设计、施工、验收、

维护及试验方法等提出统一技术规定。

1.0.2 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编制。

1.0.2 墙体材料的工程应用涉及到材料质量、设计、施工、质检、维护等相关领域,还涉及

到建材、建筑、结构、施工等相关专业。各相关领域及相关专业的标准已有相应的规定内容。

除必要的重申外,本规范不再重复。因此墙体材料在工程应用中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主要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011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09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 129

《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JGJ 101

《砌墙砖试验方法》GBT 2542

《砌墙砖检验规则》JC 466

《墙体材料术语》GBT 18968

1.0.3 本规范的原则与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应用的墙体材料,应作为各类墙体材料产品

标准和工程应用技术标准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由于旧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墙体材料产品标准与工程应用技术标准存在着较严重的脱节

现象(俗称材料生产与工程应用的“两层皮”)。有的材料标准由于仅着眼于材料自身的特点

而忽略了其建筑应用的适应性,致使一些材料虽满足产品标准却不满足工程应用。一些地方

的相关标准由于各地的材料状况、应用条件、编制标准的投入不尽相同,使得标准的内容与

水平差别较大,既使同一种材料的标准也不尽统一,这些都影响了墙材的发展和工程应用。

为此有必要提出统一准则,以指导各类墙体材料及应用技术标准的编制。

1.0.4 本规范尚未包括的墙体材料,应在系统试验研究和试点工程应用的基础上,编制相应

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1.0.4近年来一些地区研制开发出适用于当地应用的墙体材料,而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又尚未

包括,为鼓励墙材制品创新并总结应用经验,各地可在系统试验研究和试点工程应用的基础

上,组织编制相应的地方标准,待其成熟后再纳入国家(行业)标准。

2 术语及符号

2.1 主要术语

2.1.1 承重墙体 loadbearing wall

承担各种作用并可兼做围护结构的墙体。

2.1.2 自承重墙体 non load bearing wall

承担自身重力作用并可兼做围护结构的墙体。

2.1.3 块体材料 masonry unit

由烧结或非烧结生产工艺制成的实(空)心或多孔正六面体块材。

2.1.4 墙板 wallboard

用于围护结构的各类外墙板及分割室内空间的各类隔墙板。

2.1.5 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由胶凝材料、细集料、矿物掺和料及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专业厂生产的混合物。

分为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

2.1.6 专用砌筑砂浆 special mortar

用于提高某种块体材料砌体强度及改善砌筑质量的砂浆。

2.1.7 灌孔混凝土 grout

用于浇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芯柱或其他需要填实部位孔洞的混凝土。

2.1.8 抗折强度 bending strength

按标准试验方法确定的块体材料抗折强度算术平均值。

2.1.9 折压比 ratio of bending-compressive strength

块体材料抗折强度与其抗压强度等级之比。

2.1.10 薄灰缝 thin layer mortar

砌筑灰缝厚度不大于5mm的灰缝。

2.1.11 标注尺寸 label dimension

较大尺寸块体或板材的公称几何尺寸。

2.1.12 实际尺寸 factual dimension

小于标注尺寸的制作尺寸。

2.1.13 传热系数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度差为1

0

C,1h内通过1m

2

面积传递的热量(传

热系数K是热阻R

0

的倒数)。

2.1.14 平均传热系数 average of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考虑梁、柱(芯柱)等影响后的外墙传热系数平均值。

2.1.15 蓄热系数 heat mass coefficient of material

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通过表面的热流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

2.1.16 热惰性指标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的无量纲指标。单一材料的热惰性指标等于材料

层热阻与蓄热系数的乘积。多层材料的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等于各种材料层热惰性指标之

和。

2.1.17 露点温度 dew point temperature

在一定的空气压力下,逐渐降低空气的温度,当空气中所含水蒸气达到饱和状态,开始

凝结形成水滴时的温度叫做该空气在空气压力下的露点温度。

2.1.18 控制缝 control joint

设置在墙体应力比较集中或与墙的垂直灰缝相一致的部位,为允许墙自由变形和对外力

有足够抵抗能力的构造缝。

2.1.19 窗肚墙 belly wall of window

外墙窗台至楼面(或室内地面)的墙段。

2.1.20 防水透气性waterproof permeability

加强建筑的气密性、水密性,同时又可使围护结构及室内潮气得以排出的性能。

2.2 主要符号

2.2.1 材料及墙体性能

MU——块体强度等级;

M——砂浆强度等级;

Ma——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Mb——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Mf——蒸压砖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C

b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f

n

——粘结强度平均值;

f

w

——抗折强度平均值;

f

p

——劈拉强度平均值;

W——含水率;

d———体积密度;

ρ——面密度;

λ——导热系数;

D——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

dB——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h——耐火极限;

2.2.2 作用及作用效应

N——单点吊挂力设计值;

f——板材弯曲允许挠度;

2.2.3 几何参数

L

o

——实际长度尺寸;

L——长度标注尺寸;

3 墙体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 非烧结墙体材料所用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

3.1.1 目前多数非烧结墙体材料均已有各自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标准中对墙体材料所采用的

原材料都有严格要求。这些要求正是保证墙体材料质量的关键。调查中发现出现问题的墙材

大都未严格按标准选用原材料及控制其配合比。

3.1.2 砌筑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宜采用专用砌筑砂

浆。

3.1.2 非烧结的块体材料(如: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多孔砖、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由于其具有与传统烧结粘土砖不同的特性,故宜采用与之相适应、改善

砌筑质量能提高砌体物理力学性能的配套砂浆——专用砂浆。

3.1.3 有机材料制成的墙体材料产品说明书中应标注其使用年限。

3.1.3 含有机物的墙体材料(如EPS、XPS等保温材料及有机材料连接件等)的设计使用年限

关系到建筑物的正常使用,故对该类墙体材料提出此要求,这既可使生产厂家增强产品质量

意识,也可为墙体的后期更换提供依据。

3.1.4 不宜采用非蒸压硅酸盐砖(砌块)、氯氧镁板材及非蒸压的泡沫混凝土制品。

3.1.4 近年来的调查及工程实践证明,由于非蒸压硅酸盐砖(砌块)生产线工艺及机械装备

均较简陋,且制品的最终水化生成物与蒸压制品相差较大,是导致建筑墙体劣化、影响建筑

物耐久性的主要原因,甚至危及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扒楼事件时有发生。

另外工程实践表明,一些以氯氧镁为原材料而生产的墙板及未经蒸压养护的泡沫混凝土

出现了较多的工程质量问题,特别是长期处于高湿度环境下的墙板其劣化程度相当严重。

生产氯氧镁板材所用的氯化镁(卤水)中往往含有一定量的杂质(主要为MgCl、KCl、

CaCl

2

等),在和轻烧氧化镁拌合后仍以游离状态存在,遇湿极易解潮,使板材返卤,杂质越

多,吸潮返卤越严重。经调查各地的氯化镁产品质量差别相当大,而一般生产企业又缺少根

据原材料的差异随时调整配比的能力,致使板材应用时质量问题接连不断。

非蒸压的泡沫混凝土制品由于缺少必要的养护工艺,制品的最终生成物耐久性差,将会

给墙体应用带来隐患。故对此类产品要谨慎。

3.2 块体材料

3.2.1 块体材料的外型尺寸除应符合建筑模数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等应符合表3.2.1的要求;

表3.2.1 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要求

块体材料类型及用途

含孔砖

用于承重墙

用于自承重墙

用于承重墙

用于自承重墙

孔洞率(%) 最小外壁(mm)

≤ 35

≤ 47

18

10

30

13

最小肋厚(mm)

18

10

25

13

其它要求

孔的圆角半径应不小

于20 mm

砌 块

注: 1 承重含孔块材,其孔的长度与宽度比不应大于2 ;

2 承重含孔块材,沿长度方向中部不得设孔;

3 烧结承重多孔砖最小肋厚不受本表要求限制;

4 烧结自承重块体材料的最小外壁及肋厚可不受本表要求限制。

1 含孔砖(砌块)的孔洞布置及孔洞率(空心率)是影响块材物理力学性能的主要

因素。试验表明孔洞布置不合理的砖将导致砌体开裂荷载降低,尤其当多孔砖的中部开有孔

洞时,砖的抗折强度大幅度降低,降低砌体的承载能力并造成墙体过早开裂。一些设备制作

企业不了解块材孔型对砖应用的影响,对块材模具随意开孔,生产企业只注重块材的外观尺

寸,对制品的肋(壁)宽度要求、孔型的重要性一无所知,对此必须予以高度关注。试验表

明多孔砖的孔洞布置不合理或孔洞率大于35%时,砖的肋及孔壁相对较窄或孔壁较柔(孔的

长度与宽度比大于2 ),在荷载作用下易发生脆性破坏或外壁崩晰(长沙理工大学、沈阳建

筑大学及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的研究成果均证明此点)。本规范在总结试验研究和工程

实践的基础给出了开孔要求及多孔砖孔洞率(空心率)的限值。砌块孔洞成型时不宜带有直

角,以防孔洞尖角处的应力集中。

(注:孔的长度系指与块材长边相平行的长度)

2 承重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孔型,应保证其砌筑时上下皮砌块的孔与孔相对。

多孔砖及自承重单排孔小砌块的孔型宜采用半盲孔 ;

2 承重单排孔混凝土空心砌块砌体对穿孔(上下皮砌块孔与孔相对)是保证混凝土砌

块与砌筑砂浆有效黏结、成型混凝土芯柱所必需的条件。然而目前我国多数企业生产的砌块

对此均欠考虑,生产的块材往往不能满足砌筑时的对穿孔,其砌体通缝抗剪强度必然比规范

给出的强度指标有所降低,因《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03给出的各项强度设计指标,

是在块型必须保证在砌体中的对穿孔的前提下试验确定的。砌块墙体的非对穿孔势必会影响

墙体结构的安全度。工程实践表明,由于非对穿孔墙体砂浆的有效粘结面少、墙体的整体性

差,已成为空心砌块建筑墙体渗、漏、裂的主要原因。故必须对此予以强调,要求设备制作

企业在砌块模具的加工时,就应对块材的应用情况有所了解。

自承重块材的半盲孔面作为砌筑时的铺浆面,可使砂浆在半盲孔处形成嵌固钉楔,从而

提高砌体沿水平通缝的抗剪能力(沈阳建筑大学、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天津城建学院

等单位的研究表明可比无孔砖砌体沿水平通缝的抗剪强度提高1.5倍以上)。此举可有利减少

墙体裂缝。

3 薄灰缝砌体结构的块体材料,其块型外观几何尺寸误差不应大于1.0mm;

3 试验表明,薄灰缝既可提高砌体的力学性能,又可减少专用砂浆用量而降低造价。

减少块型外观几何尺寸误差是实现薄灰缝砌体的前提条件。

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有标注长度尺寸L和实际长度尺寸L

0

4 现行的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给出的砌块长度标准为600mm,

其合格品误差限值为±4.0mm,即按标准要求604mm长度的砌块当属合格品。然而这个尺寸

却不满足工程应用的要求,以宽度为1.80m的窗间墙采用该砌块砌筑为例,用三整块砌筑其

尺寸为:604×3+2×15=1842mm(15mm为竖缝宽度),超出窗间墙的设计宽度42mm,至使

门、窗无法正常安装,施工现场经常见工人对块材用斧、锯进行二次加工,其结果不但影响

砌体的质量而且降低了施工速度,同时也影响了加气混凝土的推广与应用。

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得有未切割面,其切割面不得有鱼鳞状附着屑;

5 蒸压加气混凝土为模具浇注成型,为了制品脱模方便,通常要在模具表面涂刷废机

油等脱模剂。若不将制品的油面切掉,必然严重影响墙体的砌筑与抹灰质量。工程调查发现,

砌块表面为油面是导致墙体裂缝、空鼓的直接原因(如沈阳、哈尔滨一些建筑外墙饰面空鼓、

脱落),故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制品“六面扒皮”的能力。同样当加气混凝土坯体切割钢丝过

粗(直径大于0.8mm)时,切割面将残留较多的鱼鳞状渣屑,这些浮着于块体表面的渣屑将

成为影响墙体砌筑与抹灰质量的障碍。经验表明当采用高强细钢丝时可有效避免上述现象的

发生。

6 夹心复合砌块的二肢块体之间应有可靠的拉结。

6 目前有些企业自行研制、开发了夹心复合砌块,即两叶薄型混凝土砌块中间夹有保

温层(如EPS、XPS等),并将其用于框架结构的填充墙。虽然墙的整体宽度一般均大于90mm,

但每片混凝土薄块仅为30~40mm。由于保温夹层较软,不能对混凝土块构成有效的侧限,

因此当混凝土梁(板)变形并压紧墙时,单叶墙会因高厚比过大而出现失稳崩坏,故内外叶

间必须有可靠的拉结。

3.2.2 块体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产品标准除应给出抗压强度等级外,尚应给出其变异系数的限值;

1 目前多数块体材料标准对强度指标要求一般仅为平均值和单块最小值,企业在推广

应用时也仅提供送检试样的送检报告(按标准检测),用户对企业产品的综合质量状况无从

知晓,很容易使鱼龙混杂的块材被应用于墙体。而块体强度指标的变异系数是衡量企业管理

水平、块体材料质量的一项综合指标,同时也是保证砌体安全性的前提条件。材料标准强化

块体强度变异系数要求是控制产品质量稳定、确保砌体质量重要举措。

2 承重块体材料的折(劈)压比不应小于表3.2.2-1的要求;

表3.2.2-1 块体材料折(劈)压比最低限值

块体材料强度等级

块体材料种类 块材高度(mm)

MU30 MU25 MU20

折压比

蒸压实心砖

多孔砖

53

90

0.16

0.21

0.18

0.23

0.20

0.24

块体材料强度等级

蒸压加气混凝土

100×100×100

A5.0

劈压比

0.15

注:1 蒸压实心砖包括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

2 多孔砖包括烧结多孔砖和混凝土多孔砖。

0.13

A7.5

0.25

0.27

——

0.32

MU15 MU10

2 实践表明,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的原材料配比直接影响着砖的脆性,砖越脆

墙体开裂越早,因此规定合理的折压比将有利于提高墙体的受力性能;含孔洞块材的砌体试

验表明:仅用含孔洞块材的抗压强度作为衡量其强度指标是不全面的,因为该指标并没有反

映孔型、孔的布置对砌体受力性能的影响,提出此要求还可规范设备制造企业在加工块材模

具、块材生产企业设计孔型方面更加满足工程应用要求。 烧结多孔砖抗折强度按相关标准

规定的下式计算 :

R

c

3PL

2

2BH

式中:Rc——抗折强度,MPa;

P——最大破坏荷载,N;

L——跨距,mm;

B——试样宽度,mm;

H——试样高度,mm。

蒸压加气混凝土劈压比为制品的立方劈拉强度试验平均值与其抗压强度等级之比。

3 块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2.2-2的规定;

表3.2.2-2 块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

块体材料用途及类型

烧结多孔砖、混凝土砖

蒸压砖

承重墙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MU7.5

最低强度等级

MU10

MU15

备 注

用于外墙及潮湿环境的内墙时,强度应提高一个等

级。

以粉煤灰做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掺合料,生

产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时,粉煤灰的品质和

掺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A5.0

强度等级为MU2.5时,仅限于全烧结陶粒砌块且

密度等级不得大于800级,用于内墙;用于外墙及

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

自承重墙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其它块材

A2.5

MU3.5

MU2.5

潮湿环境的内墙时,全陶粒砌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3.5;采用其它轻集料砌块,应相应提高一个强

度等级;不得用炉渣和非烧结陶粒做轻集料。

用于外墙及潮湿环境的内墙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5.0。

注:1 防潮层以下宜采用实心砖或预先将孔灌实的多孔砖(空心砌块);

2 水平孔块体材料不得用于承重砌体。

3 通过试验研究及工程调查并参照国外承重块材的发展趋势,为确保承重墙的安全

性及耐久性,本规范给出承重墙的砖强度等级最低限值。加气混凝土砌块用于多层房屋的承

重墙体我国已有多年的应用经验,国家已有相应的应用规程,强度等级应不小于A5.0的块

材可满足应用要求。

烧结陶粒包括烧结页岩陶粒、粘土陶粒、粉煤灰陶粒等。其它轻集料包括:浮石、火山

渣、沸腾炉渣、液态渣、自然煤矸石、膨胀矿渣珠、膨胀珍珠岩和碎砖等。轻集料砌块的建

筑应用,应采用以强度等级和密度等级双控的原则,避免只顾块体强度而忽视其耐久性,调

查发现当前许多企业,以生产陶粒砌块为名,代之以大量的炉渣等工业废弃物,严重降低了

块材质量,为建筑质量埋下隐患。实践表明,自承重墙块体用全陶粒砌块强度等级不小于

MU2.5、密度等级不大于800级的条件实施双控,这既符合目前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也可

满足工程需要。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由于在制作过程中有严格的养护制度(高压、高温下十几个小时)

保证,材料水化反应彻底,制品稳定且耐久性好,参照国外经验及国内几十年的应用实际状

况,将用于自承重墙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确定为不小于A2.5是合适的。

4 用于建筑分户隔墙的保温块体材料,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3.5。

4 调查发现有的隔墙的选用只考虑了材料的保温效果而忽视了强度等级,墙体装修时

稍不注意,墙便被敲穿成孔,构成不安全因素。

3.2.3 块体材料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材料标准应给出吸水率和干燥收缩率限值;

1 工程实践及试验研究(武汉理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长沙理工大学、辽宁省建设

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表明,控制块体材料干燥收缩率和吸水率指标是防止墙体产生干缩裂缝

重要举措。但是,由于块体材料种类繁多,组成不同墙体材料的材料之间,干表观密度有较

大差异,如生产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

块等用的混凝土,致使不同的墙体材料的吸水率和干燥收缩率差异较大;即使同一品种,如

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轻集料混凝土,干表观密度范围具有较大跨度,约由

800kg/m

3

到1950kg/m

3

,如对其规定统一的吸水率和干燥收缩率指标,亦不尽合理。因此,

本规范难以给出统一指标要求。编制材料标准时,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和应用技术要

求,给出相应的最高限值。

2 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2 非烧结块体材料,在大气中长期与二氧化碳接触产生的碳化作用,是导致墙体劣化

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或用质量低劣的工业废弃物顶替材料标准要

求的原材料,或简化工艺养护制度,使块材的碳化系数小于0.85,故对此予以强调。

限制其碳化指标是保障墙体的耐久性和结构安全性的重要措施,同时也对生产企业原材

料质量控制、工艺养护制度起到促进作用。

3 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3 软化系数是用来表示墙体材料耐水性的优劣,材料的耐水性主要与其组成在水中的

溶解度和材料的孔隙率有关,因此,块材的原材料选择、成型和养护工艺等均对软化系数有

较大影响。当软化系数小于0.85时材料强度降低,给墙体的安全性、耐久性带来影响。曾有

过墙体由于软化系数过小而丧失承载能力的事故案例。

4 抗冻性能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 块体材料抗冻性能

使 用 条 件

非 采 暖 地 区

采 暖 地 区

抗冻标号

F25

F50

质量损失%

≤ 5

强度损失%

≤ 25

注: 1 非采暖地区指最冷月平均气温高于-5℃的地区;采暖地区指最冷月平均气温不高于-5℃的

地区;

2 F指冻融循环次数。

4 材料的抗冻性指标的高低,不仅能评价材料在寒冷及严寒地区的应用效果,还可表

征材料内在质量的优劣。工程实践表明:块体材料的抗冻性能低,是导致砌体劣化的主要原

因之一,甚至直接威胁建筑的安全,此类工程事故已为数不少。为了强化非烧结块材的抗冻

性能要求,以适应我国寒冷及严寒地区的工程应用,本条文根据所在地区及应用部位的不同,

规定不同抗冻性能要求。

5 线膨胀系数不宜大于1.0×10

-5

/°C。

3.3 板 材

3.3.1 各类骨架隔墙覆面平板的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1.0mm。

3.3.2 预制隔墙板的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2.0mm,厚度偏差不应大于±1.0mm。

3.3.1~3.3.2各类覆面平板和预制多孔隔墙条板的平整度是板材应用质量(墙面平整度和抹灰

质量)的关键,也是区别板材是由土法制作还是用高档现代化生产线制成的重要标志。为提

高板的质量及隔墙效果,同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及设备特制定本条文。

3.3.3 各类隔墙板的金属拉结件或钢丝应进行防锈蚀处理。

3.3.3 由于板的工作环境十分复杂,应对金属拉结件或钢筋进行必要的防锈蚀处理,以保证

其耐久性。

3.3.4 骨架隔墙覆面平板的断裂荷载(抗折强度)应在各相应标准指标的基础上提高20%。

3.3.4 目前市场所应用的骨架隔墙覆面平板基本为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加压低收

缩性硅酸盐板、纤维石膏板、粉石英硅酸盐板等,调查发现凡工艺、设备先进且管理到位的

企业,其板材制品的断裂荷载(抗折强度)均高出标准规定的指标30%以上,为确保板材的

应用质量并引导企业科学发展、淘汰落后产品特制订此条款。

3.3.5 隔墙板力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隔墙板抗弯的横向最大挠度a应小于允许挠度a

f

,且板表面不开裂(a

f

=l /250, l

为受弯试件支座间的距离);

2 各类隔墙板抗冲击次数不应少于5次;

3 各类隔墙板单点吊挂力不应小于1000N。

3.3.6 隔墙板材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质量含水率不应大于10%;

2 墙板应满足建筑热工、隔声及防火要求。

3.3.5~3.3.6 目前有关轻质隔墙板的标准较多,各部标准对产品的力学、物理性能指标要求

不尽一致,有些指标因材而异,有的指标甚至不满足工程要求。试验方法与评价标准也存有

区别,为此有必要对轻质隔墙板材的各项力学、物理指标进行整合,提出统一的技术要求。

3.3.7 预制外墙板的构造设计除应满足建筑热工、隔声及防火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块板抗风设计;

2 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构造设计;

3 板部件的耐久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3.3.7 由于预制外墙板的受力特点和使用环境不同于内墙板,板的抗风能力、连接节点的承

载及变形能力、板部件的使用寿命直接关系到外墙板的使用安全与耐久性,因此要求预制企

业必须按实际应用条件设计与制作。

3.4 砂 浆

3.4.1 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砂浆应进行冻融试验,其抗冻性能应与墙体块材相同。

3.4.1 以往对砂浆的抗冻性要求不高,一般仅为15次。近年来一些掺有大量粉煤灰或各类

引气剂的砂浆不断被采用,若不对其质量严加监控,作为墙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砂浆将会

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将危及墙体的使用及安全。本条款对砂浆提出了与非烧结块材相同

的抗冻要求。

3.4.2 专用砌筑砂浆和预拌抹灰砂浆,其标准应有抗压强度、粘结强度、抗折强度、收缩率、

碳化系数、软化系数等指标要求。

3.4.2 为适应墙体材料的推广及应用,国内已研究出多种与各类新型墙材相适应的配套材料

——专用砌筑(抹灰)砂浆(如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多孔砖、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等专用砂浆),为保证专用砂浆的应用质量特提出本条之规定。又由于目前

商品砂浆中大多掺入不同种类的增塑剂、引气剂等外加剂,虽然砂浆抗压强度满足要求,但

其抗折性能降低,致使墙体的延性降低,故对抗折强度等指标提出要求。

3.4.3 用于提高砌体强度的专用砌筑砂浆,应进行研究性试验并须通过技术鉴定。

3.4.3国内外的试验研究表明,采用专用砂浆砌筑新型块体材料是保证砌筑质量、提高砌体强

度的有效方法,特别是提高砌体的抗剪强度尤为明显。专用砂浆物理力学性能的优劣取决于

砂浆改性材料、配合比及其制备技术。但是,目前砂浆改性材料品种繁多、价格相差悬殊、

性能各异,甚至有的产品名不副实。另外,由于新型墙体材料种类多,不可仅进行少量试验

或仅提供一个配方就被采用。要按本规范10.1.3要求进行研究性试验且要通过专家鉴定。

3.4.4 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0(专用砌筑砂浆为Ma5.0 、Mb5.0、Mf5.0),当采用水泥砂浆

时须提高一个强度等级;室内地坪以下及潮湿环境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且应

为水泥砂浆、预拌砂浆或专用砌筑砂浆;

2 预拌砂浆、专用砂浆的力学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3 掺有引气剂的砌筑砂浆,其引气量不应大于20%;

3 湖南大学、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沈阳建筑大学等单位的研究成果表明:砂浆中超

掺量引气剂将直接影响砌体的强度及耐久性。

4 水泥砂浆的最低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00kg/m

3

5 水泥砂浆密度不应小于1900kg/m

3

,水泥混合砂浆密度不应小于1800kg/m

3

3.4.5 抹灰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关应用标准应给出抹灰砂浆的抗压强度等级及粘结强度最低限值和收缩率指标;

2 抹灰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5.0,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5MPa;

3 外墙抹灰砂浆宜采用防裂砂浆,采暖地区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非采暖地区

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

4 地下室及潮湿环境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水泥砂浆或预拌防水砂浆;

5 墙体宜采用薄层抹灰砂浆。

3.4.5 工程实践表明,抹灰砂浆只规定体积配合比而无强度指标要求是不恰当的,因无法检

查竣工后的墙面是否按设计配合比进行施工;体积配合比忽略水泥强度等级因素,浪费资源,

提高造价且不够科学。用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同一体积比配置出的砂浆强度是不同的;

仅有体积配比不适应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配置砂浆,也不适应预拌砂浆的需要,同时也无法

区分、标识砂浆的性能,因此对抹灰砂浆提出了抗压强度等级要求。其它则参考了上海、北

京等地的地方标准。

3.5 灌孔混凝土

3.5.1 灌孔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等级(Cb)不应小于块材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1 由于混凝土砌块的抗压强度为毛截面强度,块材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约为块体强度等

级的2倍,故灌孔混凝土应与块材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相匹配。

2 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灌孔混凝土应根据使用条件和设计要求进行冻融试验。

2 基于北方寒冷及严寒地区混凝土的冻害实例,为确保混凝土芯柱在低温交替状态下

的受力性能,尤其为控制灌孔混凝土所掺外加剂的质量,特提出本条规定。

3.6 保温、连接及其他材料

3.6.1 墙体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浆体保温材料不得单独用于严寒及寒冷地区除加气混凝土墙体以外的建筑外墙内、外

保温;

1 因将浆体保温材料用于严寒及寒冷地区外墙外保温,由于浆体保温材料的多孔性而

形成的面层强度较低、易吸水、耐久性差及现场操作的离散性大、质量不均,影响保温效果;

用于严寒及寒冷地区外墙内保温,则无法消除墙体的局部“热桥”,且外墙内保温不合乎外

墙保温应采用内隔外透的热工设计要求。另目前严寒及寒冷地区已基本不再应用浆体保温材

料作建筑外墙内、外保温。加气混凝土制品由于其密度等级、强度、导热系数及蒸汽渗透阻

基本相同,故可在加气混凝土墙体上作内保温。

2 墙体内、外保温材料的干密度应符合表3.6.1的规定;

表3.6.1 墙体保温材料的干密度

发泡聚

挤塑聚苯

颗粒

保温

浆料

180~

250

聚氨

无机

保温

砂浆

硬质

矿棉

蒸压加

气混凝

土砌块

陶粒混

凝土小

型空心

砌块

泡沫

玻璃

保温

150~

180

材料

名称

聚苯

苯板

(EPS)

(XPS)

25~

32

玻璃棉

矿棉

干密

kg/m

3

≥18 ≥35

300~

1100

24~48

60~

120

150~

250

≤600 ≤800

2 现场调查表明,墙体保温材料质量相差悬殊,尤以干密度指标突出。对此不进行统

一要求,将严重影响墙体的保温效果及质量。

3 不得采用掺有无机掺合料的EPS、XPS板;

3 对出现工程事故的保温板材进行检验分析发现,一些企业为了使保温产品达到设计

要求的干密度指标,不从工艺配方及质量管理入手,采取了弄虚作假的欺骗手段,如有的企

业在原材料中添加了石灰、石粉等无机物以加大干密度,从而导致了保温板在应用中出现粉

碎现象。

4 外墙保温体系中不得采用由再生料制成的EPS、XPS板;

4 施工现场调查发现,用废旧料再生制作EPS、XPS板相当普遍,这种板的内在质量、

应用性能及耐久性极差,必须对此严加限制。

5 膨胀聚苯板(EPS板)和挤塑聚苯板(XPS板)当相对变形为10%时的压缩强度应分

别不应小于0.10 MPa 和0.20MPa;墙体外保温的挤塑聚苯板(XPS板)的抗压强度不应小

于0.20MPa;

5 工程实践表明,抗压强度不小于0.20MPa的XPS板,其干密度一般25~32kg/m

3

超过此范围的板材由于整张板的刚度较大,易引起板的翘曲变形从而导致墙体表面开裂。

6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20MPa,无机保温砂浆压缩强度不应

小于0.40MPa(浆料养护不得少于28d);

6 若EPS板及胶粉EPS颗粒浆料保温层的强度偏低,压缩变形后将直接影响其保温性

能及墙体质量,有必要对其压缩强度进行控制。

7 墙体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吸水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 墙体保温材料的氧指数及聚苯板出厂前的尺寸稳定性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 保温材料的氧指数要求是消防设计的重要参数。工程实践表明,出厂陈放天数尚未

达到要求用于工程后其变形仍将继续发展,这就是导致墙面开裂的主要原因之一。

9 进场保温材料应有永久性标识,标明产品类型、规格及型号,产品说明书应注明产

品燃烧性能级别和使用寿命期限。

3.6.2 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连接部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或采用不锈钢连接件;

1 墙体拉结件或固定件的耐久性能是保证墙体正常工作的前提条件,其要求参照了国

内外相关标准。

2 非金属连接部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承载力及耐久性要求,其产品说明书应注明材料

使用寿命期限,不得采用再生材料制品;

2 工程调查发现,一些廉价尼龙胀钉等锚固件生产时添加了大量再生原料,由于再生

材料制品性能差、易老化,难以满足墙体耐久性指标要求。

3.6.3 其他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嵌缝腻子、硅酮密封及防水材料的产品说明书中应有耐老化指标;

2 板材接缝材料的粘结强度不应低于板材的抗折强度;

3 玻璃纤维网格布应具有耐碱性能;

3 由于玻纤网格布用于呈碱性的砂浆层中,所以其耐碱性能是玻纤网格布受力性能及

正常使用的基本保证。

4 外保温墙体所采用的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4 工程实践表明一些外保温墙体所采用的饰面涂料为一般涂料,由于非防水透气性涂

料的水蒸气湿流密度低,致使墙体轻者造成饰面外表色差,重者导致墙体发霉和保温材料的

热工性能产生变化,影响了墙体的保温节能效果。而防水透气性涂料可以防止室外水(如雨

水等)侵入墙体,同时又可排除保温层内的水蒸气,具体指标要求为:水蒸气湿流密度/g/

(㎡.h)不小于0.85,试件防护层内侧应无水渗透。

4 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

4.1 建筑设计

4.1.1 应根据当地墙体材料的种类及质量状况选择质量可靠、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材料,

并应有与之相配套的应用技术。

4.1.1 墙体材料的质量和与之相配套的应用技术是保证墙体正常使用的前提条件。工程设计

时应推广、采用当地的发展型墙体材料。

4.1.2 砌块类墙体均应进行排块设计,并应考虑与其它专业的配合。

4.1.2 由于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加气混凝土砌块尺寸较大,不易现场加工,应采用与主块

型相配套的辅助块型,为保证墙体砌筑模数及质量,建筑设计时应有墙体的排块设计。工程

调查发现,一些墙的窗洞口下边角处开裂较严重,经凿开抹灰饰面查看,该部位刚好为一条

竖向灰缝,为保证墙体质量应在此处避免竖缝。

4.1.3 底层外墙、阳角、门窗洞口等易受碰撞的墙体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4.1.4 外墙洞口周边、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墙体底部应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

4.1.4 调查发现复合型保温墙体往往在门窗洞口处易出现渗漏,设计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

施。工程实践证明,墙底部设现浇混凝土条带的措施,防水效果十分明显。

4.1.5 不得直接在建筑物墙体外保温材料上粘贴饰面砖。

4.1.5 目前一些建筑物外保温墙体在保温层外侧粘贴了饰面瓷砖,由于瓷砖的蒸气渗透阻过

大,墙体内的湿迁移水分无法排出,从而在负温环境下面砖产生冻胀剥落,2008年3月辽宁

省沈阳市的一幢16层公建的外墙饰面大面积脱落(保温材料含湿过大、强度过低),造成较

大影响。另外保温材料的质量与性能与面砖相差悬殊,变形性能相差较大,在饰面砖自重的

作用下,保温层将产生较大的徐变,很容易使墙体开裂。另外粘结胶的质量好坏及面砖粘贴

的技术水平的高低都将影响面砖的粘贴质量,易给墙体带来安全隐患。故建筑的外保温墙体,

不得直接在保温材料上粘贴面砖。

4.1.6 不得直接在夹心保温复合墙的外叶墙上吊挂重物及承托悬挑构件;

4.1.7 不得采用含有石棉纤维、未经防腐和防虫蛀处理的植物纤维的墙体材料。

4.1.7 石棉纤维属致癌物质,在板材生产、施工中易受纤维粉尘污染,一些国家已严禁生产、

使用掺有石棉纤维的板材。另经调研一些板材的原材料中添加了一些植物纤在应用过程中,

其后期质量无法保证。为保证板材耐久性特提出防虫蛀及防腐要求。

4.1.8 墙体设计应根据材料特性和构造特点进行相应的防火、隔声及防水设计。

4.1.8 鉴于目前墙体材料的多样性和墙体构造的差异性,应针对不同材料(如块体、板材、

保温材料及连接件等)特性及构造特点,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相应的防火、隔声及防水设计。

4.2 建筑节能设计

4.2.1 墙体节能设计应符合当地节能建筑设计标准要求。

4.2.2 建筑外墙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墙体材料与施工条件,可采用外保温复合墙、内保温

复合墙、夹心保温复合墙或自保温墙系统。

4.2.2 考虑到当前保温材料的性能特点、质量状况、施工水平的差异及外墙耐久性要求优先

推荐采用夹心墙或外保温系统。非严寒地区及可选用内保温方式。而对于严寒地区蒸压加气

混凝土墙体由于材料具有蒸气渗透阻较小的特点,故可用作采用内保温构造。

4.2.3 新型节能保温墙体应进行原型系统试验。

4.2.3为保证新型节能保温墙体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耐候性,须对墙体进行原型系统

试验,以保证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求。

4.2.4 外保温体系应在其设计文件中注明外保温材料的设计使用年限。

4.2.4 目前存在着保温墙体的保温材料及其系统与主体墙体的寿命相差较大的现象。一些质

量低劣的保温材料被应用于节能墙体上,致使建筑物在启用后不久外墙面发生严重的损坏,

影响节能效果及建筑安全,为此材料厂家应向用户及设计单位提供系统使用年限的承诺,以

便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也可有助于外保温体系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墙体维护措施的制定。

4.2.5 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考虑保温系统使用期间的维护及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的更换。

4.2.5 根据墙体外保温系统的设计使用年限,用户与设计单位、供货商应就设计使用年限及

今后的更换或维护措施有所考虑。

4.2.6 外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2.6 经调查并参照目前各地外保温复合墙体设计的先进作法,特提出下列规定。

1 外保温饰面层应选用防水透气性材料或做透气性构造处理;

1 选用防水透气性饰面层有利于防止水的侵入及渗透,又有利于保温层内的水蒸气的

畅通排出渗水,确保墙体质量;调查发现有的外保温饰面层材料质地密实,具有较大的蒸气

渗透阻,使墙体内部湿迁移遇到障碍形成结露,影响保温质量,因此该层应为防水透气性材

料(或做透气性构造处理)。

2 浆体材料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得大于50mm;

2 寒冷及严寒地区不适于采用浆体材料保温,其他地区若采用浆体保温,要防止由于

保温层过厚(大于50mm)而产生材料徐变导致的墙体开裂。

3 机械固定的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考虑固定架、螺栓及承托架的热桥影响;

4 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的抗冻要求进行冻融试验;

5 外墙体内表面温度应不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2.7 内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材料应选用非污染、不燃、难燃且燃后不产生有害气体的材料;

2 外部墙体应选用蒸汽渗透阻较小的材料或设有排湿构造,外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

性;

2 外部墙体可采用蒸汽渗透阻较小的材料,如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等。对蒸汽渗透阻

较大的外部墙体应设置排湿构造。

3 保温材料应做防护面层,当需在墙上悬挂重物时,其挂件的预埋件必须固定于基层墙

体内;

4 不满足梁、柱等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验算时,应对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的热桥部位采取保温措施。

4.2.8 夹心保温复合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材料供应及施工条件选择夹心墙的保温材料,并确定其构造

和厚度;

2 夹心保温材料应为低吸水率材料;

3 外叶墙饰面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4 保温层与外叶墙间应设置空气间层,其间距宜为20mm,且在楼层处采取排湿构造措

施;

4 国外考察及相关研究表明夹心复合墙的保温层与外叶墙间应设置空气间层,这是排

除夹层内湿气及水分的必要措施,我国夹心复合墙大多不设此层,造成保温层失效和外叶墙

开裂,严重影响了墙体的质量。辽宁本溪市近年建造的空心砌块建筑的无空气间层夹心复合

墙其室内结露、墙上长毛,墙外侧开裂渗水。

5 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夹心墙,其外叶墙应由每层楼板托挑,外露托挑构件应采取外保

温措施。

5 若不采取每层楼板托挑措施,外叶墙会因内外墙在重力荷载作用下的徐变差而导致

墙体开裂。

4.2.9 自保温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设计应满足结构功能的要求;

2 外墙饰面应采用防水透气性材料;

3 应对梁、柱等热桥部位进行保温处理。

5 结构设计

5.1 设计原则

5.1.1 墙体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

件的可靠度,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5.1.1 本规范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墙体结构设计采用概率极限

状态设计原则,设计式采用荷载分项系数和材料性能分项系数表达形式。

荷载分项系数应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砌体结构的材

料性能分项系数应不小于1.6。

5.1.2 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按《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划分。

5.1.3 墙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的要求。

5.1.4 应分别对墙体结构进行使用阶段和施工阶段作用效应分析,并确定其最不利组合。

5.1.3~5.1.4 墙体材料的种类繁多,砌体的受力性能各有不同。为了保证理论计算结果与结

构的实际工作状态相符合,结构分析和承载力计算中所采用的基本假定、计算模型、相关计

算参数的取值及构造措施等均应有理论和试验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

5.1.5 墙体设计使用年限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确定。

5.1.5目前常用墙体可分为承重墙体和自承重墙体,承重墙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主体结构

的设计使用年限,自承重墙体及外墙保温系统的设计使用年限可按易替换构件确定。

5.2 结构体系及分析方法

5.2.1 砌体结构宜优先采用横墙或纵横墙混合承重体系,横墙平面内布置宜均匀、对称,沿

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贯通、且保持墙段截面相近,避免突变。

5.2.1 采用横墙或纵横墙混合承重体系有助于提高建筑物横向的整体刚度。墙体的合理布置

将有利于提高整体结构的受力性能,特别是抗震性能。

5.2.2 结构分析所需的计算模型、作用的取值、材料性能指标、几何参数等应符合结构的实

际状况,并应具有相应的构造措施。

5.2.3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假定和必要的简化计算,应有理论和研究性试验依据。

5.2.2~5.2.3 砌体结构分析应根据墙体材料的特点、结构特征及结构布置确定静力分析方法

和地震作用分析方法。

5.2.4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软件,其技术条件应符合本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计算机计

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5.2.4 目前计算软件在结构设计中已相当普遍,但是计算软件的功能和计算精度参差不齐,

特别是对于较复杂结构其计算结果的可靠性令人质疑已成为不争事实,因此应采用辅助方法

校准计算机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5.2.5 结构静力分析方法

1 应根据房屋横(纵)墙间距及楼(屋)盖类别确定砌体房屋的静力计算方案与计算简

图;

2 各类砌体房屋宜优先采用刚性方案。

5.2.6 结构抗震计算方法

1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一般采用底部剪力法;

2 高层砌体结构房屋采用底部剪力法、振型分解法、时程分析法或静力非线性分析法。

5.2.5~5.2.6 墙体材料的种类繁多,砌体的受力性能各有不同。为了保证理论计算结果与结

构的实际工作状态相符合,结构分析和承载力计算中所采用的基本假定、计算模型、相关计

算参数的取值及构造措施等均应有理论和试验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

5.3 砌体计算指标

5.3.1 砌体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本规范研究性试验要求及数理统计方法确定砌体各项计算指标;

2 砌体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不应小于95% ;

2 本条文的依据为《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3 砌体强度设计值应按强度标准值除以材料分项系数计算确定,施工等级为B级时,

材料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6;施工等级为A级时,材料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5;

3 材料分项系数1.6是依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当施工等级为A级时,

砌体的强度设计值在B级基础上提高5%。

4 当遇有砌体构件计算截面面积过小、非对孔砌筑的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等不利情况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予折减;

4 砌体强度指标均是通过标准试验方法确定的,对于4条文给定的特殊情况应对其强

度指标应进行调整。

5 验算施工阶段的砌体构件时,砌体强度设计值允许提高10%;

6 应根据试验研究确定砌体的弹性模量、剪切模量、泊松比、线膨胀系数、干燥收缩

率、徐变系数、摩擦系数及砌体容重等。

5.4 构件静力设计基本要点

5.4.1 块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应根据不同作用效应及块体材料固有特性,给出构件相应承载

力计算方法及相应的构造要求。

5.4.2 夹心保温复合墙设计应考虑内、外叶墙变形不协调的影响,外叶墙应进行抗风设计。

5.4.3 外墙板应进行抗风及连接设计,板材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为柔性连接设计。

5.4.3 工程实践表明,一些预制外墙挂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采用了预埋件将板材与主体结构

“焊死”的构造,使连接件在设防烈度下不能满足主体结构弹性位移角限值要求。而预制外

墙挂板与主体结构的柔性连接,既满足结构层间变形又可保证外墙挂板在地震作用下整体稳

定性。

5.4.4 应考虑正常使用荷载作用下结构变形对填充墙的影响。

5.4.4 调查中发现有的填充墙与结构梁(板)间存有较大缝隙,墙体又没有与结构的拉结措

施,对墙体的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还发现一些轻质填充墙(块或板)施工时将墙的顶端挤

紧,将隔墙板的底部用木楔顶严,即墙的上下两端嵌固十分牢固,然而当房屋交付使用并开

始入住后,由于使用荷载的骤增,结构梁(板)产生了一定的变形,这种变形直接作用于轻

质填充墙,将使墙易出现严重的开裂,影响墙体应用效果,目前填充墙顶部应有和结构的拉

结措施,且缝隙应采用柔性材料填实。

5.5 结构抗震设计基本要点

5.5.1 砌体结构抗震设计除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确定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总高度、承重房屋的层高、

总高度和总宽度的最大比值、最小抗震墙厚度和抗震墙间距及墙段的局部尺寸的限值;

2 应根据砌体的抗震性能,确定墙体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相应的构造措施;

3 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提高结构的延性和整体性。

5.5.2 外墙挂板与主体结构连接件承载力设计的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

5.5.3 墙板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应保持其整体稳定及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可靠性。

5.5.3 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考虑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整体稳定性,避免其脱落造成的

地震灾害。

5.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

5.6.1 承重墙结构体系除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外,尚应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满足其

变形、裂缝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

5.6.1 编制各类墙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时,除应给出承载力计算方法,尚应给出正常使用极

限状态的验算方法和构造措施。

5.6.2 块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应给出砌体高厚比计算方法及允许高厚比。

5.6.2 研究表明,砌体的允许高厚比随砌筑灰缝的减薄而提高。因此,编制新型墙材砌体应

用技术标准时,应给出薄灰缝砌体的高厚比限值。

5.6.3 墙体设计除应满足本规范最低材料强度等级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烧结墙体材料不得用于长期受200°C以上或急热急冷的建筑部位,也不得用于有

酸性介质的建筑部位;

1 对用于特定环境下的非烧结墙体材料提出限制。有关非烧结墙体材料在特定环境下

的受力性能有待进一步研究,应慎重应用。

2 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替环境的墙体,其材料强度等级应提高一级。

3 软化系数小于0.9的墙体材料不得用于±0.000以下承重墙体。

6 墙体裂缝控制与构造要求

6.1 墙体裂缝控制

6.1.1 应优先选用有利于裂缝控制的墙体材料。

6.1.1 所谓有利于裂缝控制的墙体材料无外是那些强度高、干缩小、碳化系数大的材料,外

墙饰面及嵌缝材料则为性能良好的柔性材料,应用前应进行适应性试验,以确保应用效果。

6.1.2 建造在软土或有软弱下卧层地基上的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应选择整体性能好的基础,

在基础顶面沿纵、横向内外墙布置具有足够刚度的贯通钢筋混凝土地梁。

6.1.2 整体刚度好的基础,可防止墙身由基础不均匀变形而产生的裂缝。

6.1.3 为防止或减轻多层砌体结构房屋顶层墙体的裂缝,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加强屋面保温;

2 提高房屋顶层砌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2 试验研究和工程实践表明,砌体结构顶层的温度效应较大,顶层墙体的裂缝较其它

层严重,顶层砌体的普通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小于M7.5;

3 在建筑物的温度和变形集中敏感区域应采取增强抵抗温度应力或释放温度应变的构

造措施;

3 根据不同部位采用“抗”或“导”的防裂措施,可取得理想的防裂效果。

4 现浇钢筋混凝土檐口应设置分割缝,并用柔性嵌缝材料填实,屋面保温层应覆盖全

部檐口。

4 砌体结构的钢筋现浇混凝土挑檐受温度变化的影响,其变形可使墙体开裂。工程实

践表明,檐口设置分割缝,且屋面保温层应覆盖全部檐口可大幅减少檐口板温度变形对墙身

的影响。

6.1.4 为了防止或减轻非烧结块材砌体房屋的墙体裂缝,应根据块体材料类型采取下列措

施:

1 根据所用块体材料,在窗肚墙水平灰缝内设置一定量钢筋;

1 外墙内侧安放散热器(暖气片等)处受温度影响严重,此部位往往易出现温度裂缝,

为此对于非外墙保温的墙体要采用防裂措施。

2 在承重外墙底层窗台板下配置通长水平钢筋或设置现浇混凝土配筋带;

2 调查中发现,建筑物底层外墙窗台中部易开裂,而在窗台板下部设置通长水平筋(或

现浇砼)可有效防止此部位发生裂缝。

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的门窗洞口,其两侧不少于一个孔洞中应配置钢筋并用灌

孔混凝土灌芯,钢筋应在基础梁或楼层圈梁中锚固;

4 墙长大于8m的非烧结块材框架填充墙,应设置控制缝或者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其间距不应大于4m;

5 承重墙体局部开洞处及不利墙垛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5 一些建筑墙上预留了诸如防火栓箱、电表箱、水表箱等孔洞,这些孔洞往往是结构

设计时始料不及,为避免墙体开裂并确保墙体安全,设计中应有加强层部开孔的构造措施。

6.1.5 夹心保温复合墙的外叶墙应根据块体材料固有特性设置控制缝。

6.1.6 墙体控制缝应满足抗震设计要求,且应有防渗、漏措施。

6.1.7 保温墙体的女儿墙应有有效保温措施。

6.1.7 工程调研发现,砌体房屋的女儿墙均未进行保温设计,沿女儿墙根部水平开裂的现象

屡见不鲜,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女儿墙与屋面板交接处温度梯度大、砌体与屋面板变形不协调。

6.1.8 外保温饰面层为非薄抹灰时,应考虑其自重累积作用所产生的变形影响。

6.1.8 调查中发现一些由于外保温墙体的外抹灰较厚,尽管施工时建筑采用了粘结胶及锚定

固定,但由于较厚的筛面抹在保温层上,而保温材料的徐变值较大,在饰面自重长期作用下,

墙面可产生横向开裂,尤以顶部两层为主。

6.1.9 应对内保温复合墙与梁、柱相接触部位采取有效防裂措施。

6.1.9 工程调查发现,多数内保温复合墙与结构的梁、柱等混凝土构件外侧取齐,由于混凝

土构件的线膨胀系数、弹性模量等指标与墙体材料差异较大,使外墙面在与不同材料交接处

形成裂缝,因此要求采取必要、有效的防裂措施。

6.1.10 应根据所用隔墙板的具体性能指标,沿墙长方向每隔一定距离设置竖向分隔缝,缝

应用柔性嵌缝材料填实并做好建筑盖缝处理。

6.1.10 不同品种的隔墙板其含水率、干缩率及强度指标有所不同,较长的整体隔墙将因干

缩等原因产生裂缝,因此应在墙的一定部位设置能释放变形应力的分隔缝,分割缝的设置间

距可通过计算或经验确定。国外考察看到轻质隔墙一般都设变形分隔缝,缝隙除用柔性材料

嵌缝外,盖缝的处理也十分美观巧妙,应予以借鉴。

6.1.11 隔墙板拼装墙体的饰面层宜采用双层玻璃纤维网格布,两层网格布的纬向应相互垂

直。

6.1.11 玻璃纤维网格布是有经纬两向玻纤束编织而成,通常经向为直束,而纬向为尚可有

少量伸长的绕织束,故纬向束的约束变形能力不如经向束。调研发现有的墙体虽然采用了玻

璃纤维网格布,由于仅为一层,且纬向顺着变形方向,依然出现了不少的裂缝,采用两层网

格布的纬向应相互垂直布置后,墙体再未开裂。

6.2 构造要求

6.2.1 砌块砌体水平灰缝钢筋宜采用平焊网片,并保证钢筋被砂浆或灌浆包裹。

6.2.2 多孔(空心)块体材料墙体内拉结筋的锚固长度应考虑孔洞的不利影响。

6.2.2 工程调查发现,一些孔洞率较大多孔砖砌体的拉结筋的锚固长度均按实心砖砌体的要

求布置,试验研究表明,其钢筋有效拉结长度与块体材料的空洞率有关。

6.2.3 当填充墙高大于4m时,应在墙半高处设置与柱(墙)连结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

土板带或系梁。

6.2.4 块材高度大于53mm的墙体采用的预制窗台板不得嵌入墙内。

6.2.4 工程调查发现,当墙体采用块高大于53mm的块体(如多孔砖、小砌块、加气混凝土

砌块等)时,若使预制窗台板嵌入墙内,则需对墙体中块材进行现场加工,即对该部位墙体

进行凿、砍,安装窗台板后再用其它材料填堵,这必然会影响窗下角墙体的质量,建议采用

不嵌入墙内(不伤及墙身)的预制卡口式窗台板。

7 施 工

7.1 一般规定

7.1.1 应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工法、现场自然条件和墙体材料特点,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

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培训。

7.1.2 板材、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墙体宜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7.1.2 每种墙材制品有其不同特性和施工方法。工程实践表明,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将有助于

提高墙体的施工质量。

7.1.3 非烧结块体材料应满足存放时间的要求。

7.1.3 非蒸压及非烧结块材(如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等)经过28d存放可大大减

少块材的干缩变形,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等单位的研究,蒸压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灰砂砖)

出釜存放14d(二周)后,其失水收缩基本稳定故提出此条要求。

7.1.4 应核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技术文件(包括块体材料所提供连续生产三个月抗压强

度的变异系数),并应进行抽样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7.1.4 块体材料质量是保证墙体质量的前提条件,应按有关材料标准规定抽样进行复检,合

格后方可使用。要求提供连续生产三个月的出厂检验抗压强度记录并对其变异系数进行评

价,此举可以控制块体材料的质量稳定性,改变以往仅凭一份送检的检测报告就畅行天下的

局面。

7.1.5 墙体材料应按强度等级分别堆放,并设置标识。

7.1.5 避免同类材料不同强度等级误用。

7.1.6 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有有效的防水防潮措施。

7.1.6工程实践表明,采用吸水超标的材料将加大墙体的干缩变形,严重影响墙体的质量和使

用功能。

7.2 砌 体

7.2.1 块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砌块类材料应按设计进行试排块,并满足本规范6.2节的构造要求;

2 多孔砖及小砌块的半盲孔面,应作为砌筑铺浆面;

3 烧结块体材料砌筑前应预先浇水湿润;非烧结块体材料砌筑前一般不宜浇水湿润,当

施工环境十分干燥时,其表面可适当喷水;

4 固定门、窗的孔洞不得现场凿砍制取,应采用预先加工成孔的块材;

5 墙体的洞口下边角处不得有砌筑竖缝;

5 墙体的洞口下边角处有砌筑竖缝时,墙体很容易在该处沿竖缝开裂。

6 不同墙体材料及强度等级的块材不得混砌,墙体孔洞不得用异物填塞;

6 避免由于不同种材料性能差异而出现墙体裂缝的基本要求。

7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填充墙应在主体结构浇注完成28d后开始砌筑。

7 一些填充墙与主体结构(梁、板、柱及墙)交界处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开裂,经调研

得知,这些墙体大都是主体结构尚未达到养护龄期就开始砌筑,为减少由于混凝土主体结构

收缩而引起的填充墙开裂,特制定本条文。

7.2.2 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2 砂浆中掺有外加剂时,其外加剂及掺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 砂浆中掺入的粉煤灰,其等级及掺量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

程》JGJ 28的规定;

4 干混(专用)砂浆应严格按相应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搅拌;

5 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6 外保温采用浆体材料施工时,基层墙体应有砂浆找平层。

7.2.2 1、2、3当前砂浆市场比较混乱,功能各异、名目繁多的“专利”产品在一些工程中

被应用,而其中有的砂浆在材料选择及砂浆配合比就存有明显的不合理现象(如外加剂的选

用和粉煤灰的质量及掺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等)。本条款对砂浆的配合比和外加剂、

掺合料等提出具体要求。

7.2.3 灌孔混凝土的配制及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7.2.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芯柱施工,应采用专用振捣机具。施工缝宜留在块材的半高

处,施工缝的界面应在接续施工前进行清洁处理。

7.2.4 混凝土空心砌块墙体芯柱的施工缝留在块材的半高处将有利于保证芯柱的施工质量。

7.2.5 砌筑需灌孔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应随砌随清除孔洞灰缝处的内挤灰。

7.2.5 调查中发现,砌块砌体灰缝在孔内有突出的内挤灰现象,若不清除将影响芯柱的成形

质量。

7.2.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灰砂)实心砖墙体,砌筑墙体时应随砌随勾缝,

灰缝宜内凹2 mm~3mm;含有孔洞的砖或砌块墙体的砌筑灰缝不得内凹。

7.2.6 灰缝宜内凹2~3mm将有利于抹灰砂浆与墙面的粘结。对含孔砖(块)墙体由于壁厚

较薄,灰缝不宜内凹。

7.2.7 砌筑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宜采用专用铺灰器具。

7.2.7 工程实践表明,采用专用铺灰器具可以铺灰质量、提高施工速度及节省砌筑砂浆。

7.2.8 框架填充墙顶处预留的间隙宜在墙体砌筑15d后封堵。

7.2.8 工程实践表明,墙体开裂往往受施工阶段框架结构变形的影响。

7.2.9 墙体抹灰宜在墙体砌筑完成60d后进行,最短不应少于45d。

7.2.9 块材砌筑后其干缩仍在进行,若在短时间内抹面将会导致饰面层裂缝。

7.3 隔墙板

7.3.1 隔墙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纤维网格布的径向应垂直于板与板、板与主体结构的接缝方向;

2 隔墙板安装前应进行排板布置设计,并应规定施工顺序。

2 隔墙板往往类型比较单一,应用时应根据隔墙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布置设计,并规

定施工顺序。经验表明此举可避免板材施工现场的无序加工,确保墙板的质量。

7.4 墙体保温

7.4.1 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系统所用的各种材料进场后,除检验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外,尚应对主

要材料的主要性能进行复检,并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1 实施本条是为了强化保温系统施工的过程控制,以确保保温系统的施工质量。

2 外墙的浆体保温材料应根据其构成和使用环境要求进行冻融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外墙的浆体保温材料的强度较低,当孔隙吸水后,很容易在冻融循环产生剥蚀、开裂

及脱落现象。

7.4.2 粘贴夹心复合墙外饰面砖时,应在外叶墙干缩稳定后施工。

7.4.2为了防止由于外叶墙干缩变形而引起的饰面砖开裂或脱落。

7.4.3 固定外保温层的锚栓应锚入基层墙体,锚栓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25 mm。

7.4.3 调查发现有的锚栓锚固深度明显不足,由于仅锚在墙体外抹灰层内,还有的锚栓松动,

导致外保温层脱落。

7.4.4 施工EPS钢丝网架板与混凝土剪力墙复合墙时,应考虑现浇混凝土侧压力对网架板压

缩的影响。

8 验 收

8.1 一般规定

8.1.1 墙体工程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及相关墙体材料应

用技术标准的规定。

8.1.1 墙体工程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的安全性及耐久性,尤其面对种类繁多的墙体材料的大

量应用,更应强化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质量验收

的规定,按国标确定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做好验收工作。

即要求墙体工程要以控制为主导且与强化验收相结合,以形成完整的质量管理和验收体系。

8.1.2 节能保温墙体的工程质量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与之相关的审查后的设计文件、设

计变更文件、施工方案、工法、所用材料检验及复检报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

质量验收报告、现场检验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文件。

8.1.2 随着国家节能标准的实施,各地已出现多种形式及类别的节能保温墙体,这些墙体往

往是材料新、样式新、技术新、构造新,若不强化此类墙体的过程控制与验收环节,势必会

影响墙体的节能效果及房屋的工程质量。

8.1.3 应验收材料及配件设计使用寿命期限后的维修或更换措施设计文件。

8.1.4 节能保温墙体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

用。

9 墙体维护

9.1 一般规定

9.1.1 应制定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的定期检查制度。

9.1.2 墙体及部件使用年限少于《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规定的设计使用

年限时,应制定更换、维护方案及实施细则。

9.1.2 当前一些墙体及与其配套的部件(如某些板材或聚苯板 、聚胺脂泡沫、尼龙胀釘等)

的使用寿命少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保证建筑物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及效

果,特制定本条款。

9.1.3 应根据墙体物理损伤或化学损伤的原因、程度、所处环境、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要

求进行检测、评估并制定修复设计与施工方案。

9.1.4 未经权威部门鉴定,不得擅自凿墙、开洞及改变既有建筑的使用功能。

9.1.5 修复材料应根据墙体损伤状况、与被修复材料的适应性、预期修复效果、修复施工条

件及经济性等因素选用。

9.1.6 墙体修复施工前应根据损伤状况、修复材料性能及施工条件等制定施工方案。

9.1.7 墙体修复后应进行检验与验收,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应存档。

9.2 墙体维护

9.2.1 应定期检查建筑物周边及室内的排水设施,避免墙体长期处于潮湿环境。

9.2.2 应按相应制度定期查阅所用墙体材料及配件的设计使用寿命资料,避免墙体材料及配

件超期使用。

9.2.3 应及时更换或修补局部损伤的墙体。

9.2.4 应根据墙体或饰面材料的性质,采用无害清洁剂和相应的墙面清洁方法清洁墙面。

9.2.5 对处于有害化学介质侵蚀、长期水浸及冻融循环部位的墙体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9.2.5 墙体维护是保证房屋正常使用及耐久性的前提条件。

9.3 墙体修补

9.3.1 寿命少于设计使用年限的材料及部件应按更换和维护实施细则,除掉到期材料和配件

并重新更换,对其使用中的局部损坏,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修补。

9.3.2 应根据墙体裂缝的不同性态(稳定裂缝、尚未稳定裂缝、活动裂缝),可采取下列方

法进行修补:

1 填缝法;

2 压力灌浆法;

3 复合加强网涂层法;

4 喷浆法;

5 涂刷高效抗拉涂料或弹性树脂法;

6 涂抹聚合物砂浆或纤维砂浆法。

9.3.3 墙体修补区的范围及形状应根据修补材料模数、性能及修补后的外观质量确定。

9.3.4 待修补的基层面应进行预处理,确保新旧材料界面粘结的可靠性。

9.3.5 墙体修补后应根据修复材料的特性进行养护。

9.4 墙体补强与加固

9.4.1 墙体因损伤引起承载力不足或变形过大,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应进行补强与加固。

9.4.2 墙体补强加固前,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制定加固方案和补强加固设计。

9.4.3 墙体补强加固设计可采取下列方法:

1 增大截面面积法;

2 钢丝网砂浆加固法;

3 混凝土加固法;

4 增强纤维加固法;

5 置换法。

9.4.4 墙体补强加固施工前,应根据补强加固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9.4.5 墙体补强加固施工中,除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外,尚应有必要的监控措施。

10 试验

10.1 一般规定

10.1.1 试验分为研究性试验和检验性试验。

10.1.2 试验用的墙材制品应从同一批中随机抽取,其试件的组数、样本数量应根据试验目

标确定。

10.1.3 研究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应由不少于两个研究单位完成;

2 每个研究单位所进行同一力学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6组,每组6件;

同一物理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6件(碳化试验每组12件);

3 同一构件承载力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应不少于2组(每组3件)。

10.1.4 检验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可由一个检测单位完成,但对试验结果有争议的,应由另一检测单位进行重复

试验;

2 检验性试验的试件组数及每组试件的数量,应参照相关标准确定。但在同等条件下,

同一检测单位所进行的同一基本力学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3组(每组6件),同

一物理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3件);

3 构件承载力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2件)。

10.1.5 编制墙体材料的应用技术标准应进行研究性试验。

10.1.1~10.1.5 目前国内部分省市为推广本地区墙体材料,相继出台了材料标准和应用技术

标准,但多数标准的背景资料试验数据较少,相互引用试验资料的现象较为普遍,甚至仅通

过少数几个检验试件就确定试验强度指标,这不仅不利于新型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同时也给

结构安全度带来隐患。因此本规范对研究试验的研究单位个数和试验样本数量提出具体要

求。

10.1.6 试件形状、几何尺寸、制作工序及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1.7 试验仪器及设备应由有资质的计量单位定期标定。

10.1.7 本条款是试验数据可靠性和可比性的前提条件。

10.1.8 同一试验研究单位或检测单位所统计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大于0.2时,其相应指标的

试验样本数量应在本规范规定基础上增加不少于一倍。

10.1.8 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大于0.2时,说明试验目标值的离散性较大,扩大试验样本数量

将增大试验数据统计值的代表性。

10.2 材料试验

10.2.1 砖的试验方法按《砌墙砖试验方法》GB/T 2542执行,该标准未包括的块体材料,抗

压试验时的加载方向应与其在砌体中所受重力方向一致。

10.2.1 目前工程中采用非标砖的块型较多,而现行标准尚没有其试验方法,如何确定其强

度等级、特别是试件加载方向是工程实践中亟待明确的问题。

10.2.2 含有孔洞砖的抗折强度试验为单砖的两等分三点加载。

10.2.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

GB/T 4111执行。

10.2.4 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按《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 GB /T 11969执

行;

10.2.5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 70执行。

10.2.6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 860

执行。

10.2.7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的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按《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

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 890执行,砂浆底模应采用钢底模。

10.2.8 各类专用砂浆的抗折强度试验方法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执行。

10.2.9 应根据不同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编制相应专用砌筑砂浆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10.2.10 对掺有引气剂的砂浆应进行抗折强度试验。

10.2.11 砂浆的冻融试验应与块材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相同。

10.2.1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JC

861执行。

10.3 砌体试验

10.3.1 砌体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 129执行。

10.4 板材试验

10.4.1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 15762执行。

10.4.2 除蒸压加气混凝土板以外的各类隔墙板材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各类隔墙板的抗折强度试验方法应按《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条板》

GB/T-19631执行;各类平板的抗折试验方法应按《纤维水泥制品试验方法》GB/T 7019执行。

2 各类隔墙板材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除抗折强度试验方法外)按《建筑隔墙用

轻质条板》JG/T 169执行。

10.4.3 外墙整间挂板应进行板间拉接件及与主体结构连接件的锚拉强度试验。

10.5 墙体试验

10.5.1 墙体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的形状及几何尺寸应根据试验目标确定,砌体宜采用足尺试件。模型试验,模

型比例系数不应小于1/4;

2 试件制作应与墙体施工工序一致;

3 试件的模拟加载边界条件,应接近构件的实际工作状态。

10.5.2 节能保温复合墙体的原型系统试验,应包括系统构成的材料质量、保温层厚度、传

热系数及耐候性等,试验方法应执行国家现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

10.5.3 墙体的抗震试验方法按《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 JGJ 101执行。

2024年9月24日发(作者:占靖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Uniform technique code for wall materials used in buildings

GB50574-2010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及符号

……………………………………………………………………………………2

2.1 主要术语…………………………………………………………………………………………………2

2.2 主要符号…………………………………………………………………………………………………3

3 墙体材料

………………………………………………………………………………………4

3.1 一般规定…………………………………………………………………………………………………4

3.2 块体材料…………………………………………………………………………………………………4

3.3 板 材……………………………………………………………………………………………………5

3.4 砂 浆……………………………………………………………………………………………………6

3.5 灌孔混凝土………………………………………………………………………………………………6

3.6 保温、连接及其他材料…

………………………………

…………………………………6

4 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

…………………………………………………………………………8

4.1 建筑设计…………………………………………………………………………………………………8

4.2 建筑节能设计……………………………………………………………………………………………8

5 结构设计

………………………………………………………………………………………10

5.1 设计原则………………………………………………………………………………………………10

5.2 结构体系及分析方法…………………………………………………………………………………10

5.3 砌体计算指标…………………………………………………………………………………………10

5.4 构件静力设计基本要点………………………………………………………………………………10

5.5 结构抗震设计基本要点………………………………………………………………………………11

5.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11

6 墙体裂缝控制与构造要求

………………………………………………………………………12

6.1 墙体裂缝控制…………………………………………………………………………………………12

6.2 构造要求………………………………………………………………………………………………12

7 施工

…………………………………………………………………………………………………13

7.1 一般规定………………………………………………………………………………………………13

7.2 砌 体…………………………………………………………………………………………………13

7.3 隔墙板…………………………………………………………………………………………………14

7.4 墙体保温………………………………………………………………………………………………14

8 验收

……………………………………………………………………………………………15

8.1 一般规定………………………………………………………………………………………………15

9 墙体维护

………………………………………………………………………………………16

9.1 一般规定………………………………………………………………………………………………16

9.2 墙体维护………………………………………………………………………………………………16

9.3 墙体修补…………………………………………………………………………………………16

9.4 墙体补强与加固…………………………………………………………………………………16

10 试验

………………………………………………………………………………………18

10.1 一般规定…………………………………………………………………………………………18

10.2 材料试验…………………………………………………………………………………………18

10.3 砌体试验…………………………………………………………………………………………19

10.4 板材试验…………………………………………………………………………………………19

10.5 墙体试验…………………………………………………………………………………………19

条文说明

………………………………………………………………………………………20

1 总 则

1.0.1 为统一各类墙体材料工程应用的基本要求及相应的设计原则和方法,确保墙体工程质

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编制。

1.0.3 本规范的原则与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应用的墙体材料,应作为各类墙体材料产品

标准和工程应用技术标准编制的统一准则。

1.0.4 本规范尚未包括的墙体材料,应在系统试验研究和试点工程应用的基础上,编制相应

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2 术语及符号

2.1 主要术语

2.1.1 承重墙体 loadbearing wall

承担各种作用并可兼做围护结构的墙体。

2.1.2 自承重墙体 non load bearing wall

承担自身重力作用并可兼做围护结构的墙体。

2.1.3 块体材料 masonry unit

由烧结或非烧结生产工艺制成的实(空)心或多孔正六面体块材。

2.1.4 墙板 wallboard

用于围护结构的各类外墙板及分割室内空间的各类隔墙板。

2.1.5 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由胶凝材料、细集料、矿物掺和料及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专业厂生产的混合物。

分为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

2.1.6 专用砌筑砂浆 special mortar

用于提高某种块体材料砌体强度及改善砌筑质量的砂浆。

2.1.7 灌孔混凝土 grout

用于浇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芯柱或其他需要填实部位孔洞的混凝土。

2.1.8 抗折强度 bending strength

按标准试验方法确定的块体材料抗折强度算术平均值。

2.1.9 折压比 ratio of bending-compressive strength

块体材料抗折强度与其抗压强度等级之比。

2.1.10 薄灰缝 thin layer mortar

砌筑灰缝厚度不大于5mm的灰缝。

2.1.11 标注尺寸 label dimension

较大尺寸块体或板材的公称几何尺寸。

2.1.12 实际尺寸 factual dimension

小于标注尺寸的制作尺寸。

2.1.13 传热系数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度差为1

0

C,1h内通过1m

2

面积传递的热量(传

热系数K是热阻R

0

的倒数)。

2.1.14 平均传热系数 average of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考虑梁、柱(芯柱)等影响后的外墙传热系数平均值。

2.1.15 蓄热系数 heat mass coefficient of material

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通过表面的热流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

2.1.16 热惰性指标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的无量纲指标。单一材料的热惰性指标等于材料

层热阻与蓄热系数的乘积。多层材料的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等于各种材料层热惰性指标之

和。

2.1.17 露点温度 dew point temperature

在一定的空气压力下,逐渐降低空气的温度,当空气中所含水蒸气达到饱和状态,开始

凝结形成水滴时的温度叫做该空气在空气压力下的露点温度。

2.1.18 控制缝 control joint

设置在墙体应力比较集中或与墙的垂直灰缝相一致的部位,为允许墙自由变形和对外力

有足够抵抗能力的构造缝。

2.1.19 窗肚墙 belly wall of window

外墙窗台至楼面(或室内地面)的墙段。

2.1.20 防水透气性 waterproof permeability

加强建筑的气密性、水密性,同时又可使围护结构及室内潮气得以排出的性能。

2.2 主要符号

2.2.1 材料及墙体性能

MU——块体强度等级;

M——砂浆强度等级;

Ma——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Mb——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Mf——蒸压砖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C

b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f

n

——粘结强度平均值;

f

w

——抗折强度平均值;

f

p

——劈拉强度平均值;

W——含水率;

d———体积密度;

ρ——面密度;

λ——导热系数;

D——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

dB——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h——耐火极限;

2.2.2 作用及作用效应

N——单点吊挂力设计值;

f——板材弯曲允许挠度;

2.2.3 几何参数

L

o

——实际长度尺寸;

L——长度标注尺寸;

3 墙体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 非烧结墙体材料所用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

3.1.2 砌筑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宜采用专用砌筑砂

浆。

3.1.3 有机材料制成的墙体材料产品说明书中应标注其使用年限。

3.1.4 不宜采用非蒸压硅酸盐砖(砌块)、氯氧镁板材及非蒸压的泡沫混凝土制品。

3.2 块体材料

3.2.1 块体材料的外型尺寸除应符合建筑模数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等应符合表3.2.1的要求;

表3.2.1 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要求

块体材料类型及用途

含孔砖

用于承重墙

用于自承重墙

用于承重墙

用于自承重墙

孔洞率(%) 最小外壁(mm)

≤ 35

≤ 47

18

10

30

13

最小肋厚(mm)

18

10

25

13

其它要求

孔的圆角半径应不小

于20 mm

砌 块

注: 1 承重含孔块材,其孔的长度与宽度比不应大于2 ;

2 承重含孔块材,沿长度方向中部不得设孔;

3 烧结承重多孔砖最小肋厚不受本表要求限制;

4 烧结自承重块体材料的最小外壁及肋厚可不受本表要求限制。

2 承重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孔型,应保证其砌筑时上下皮砌块的孔与孔相对。

多孔砖及自承重单排孔小砌块的孔型宜采用半盲孔 ;

3 薄灰缝砌体结构的块体材料,其块型外观几何尺寸误差不应大于1.0mm;

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有标注长度尺寸L和实际长度尺寸L

0

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得有未切割面,其切割面不得有鱼鳞状附着屑;

6 夹心复合砌块的二肢块体之间应有可靠的拉结。

3.2.2 块体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产品标准除应给出抗压强度等级外,尚应给出其变异系数的限值;

2 承重块体材料的折(劈)压比不应小于表3.2.2-1的要求;

表3.2.2-1 块体材料折(劈)压比最低限值

块体材料强度等级

块体材料种类 块材高度(mm)

MU30

0.16

0.21

MU25

0.18

0.23

MU20

折压比

蒸压实心砖

多孔砖

53

90

0.20

0.24

0.25

0.27

——

0.32

MU15 MU10

块体材料强度等级

蒸压加气混凝

100×100×100

A5.0

劈压比

0.15

注:1 蒸压实心砖包括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

0.13

A7.5

2 多孔砖包括烧结多孔砖和混凝土多孔砖。

3 块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2.2-2的规定;

表3.2.2-2 块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

块体材料用途及类型

烧结多孔砖、混凝土砖

蒸压砖

承重墙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MU7.5

最低强度等

MU10

MU15

备 注

用于外墙及潮湿环境的内墙时,强度应提高一个

等级。

以粉煤灰做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掺合料,生产

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时,粉煤灰的品质和掺量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A5.0

强度等级为MU2.5时,仅限于全烧结陶粒砌块且

密度等级不得大于800级,用于内墙;用于外墙及潮

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

自承重墙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其它块材

MU2.5

湿环境的内墙时,全陶粒砌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3.5;采用其它轻集料砌块,应相应提高一个强度

等级;不得用炉渣和非烧结陶粒做轻集料。

A2.5

MU3.5

用于外墙及潮湿环境的内墙时,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MU5.0。

注:1 防潮层以下宜采用实心砖或预先将孔灌实的多孔砖(空心砌块);

2 水平孔块体材料不得用于承重砌体。

4 用于建筑分户隔墙的保温块体材料,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3.5。

3.2.3 块体材料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材料标准应给出吸水率和干燥收缩率限值;

2 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3 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4 抗冻性能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 块体材料抗冻性能

使 用 条 件

非 采 暖 地 区

采 暖 地 区

抗冻标号

F25

F50

质量损失%

≤ 5

强度损失%

≤ 25

注: 1 非采暖地区指最冷月平均气温高于-5℃的地区;采暖地区指最冷月平均气温不高于-5℃的地

区;

2 F指冻融循环次数。

5 线膨胀系数不宜大于1.0×10

-5

/°C。

3.3 板 材

3.3.1 各类骨架隔墙覆面平板的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1.0mm。

3.3.2 预制隔墙板的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2.0mm,厚度偏差不应大于±1.0mm。

3.3.3 各类隔墙板的金属拉结件或钢丝应进行防锈蚀处理。

3.3.4 骨架隔墙覆面平板的断裂荷载(抗折强度)应在各相应标准指标的基础上提高20%。

3.3.5 隔墙板力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隔墙板抗弯的横向最大挠度a应小于允许挠度a

f

,且板表面不开裂(a

f

=l /250, l

为受弯试件支座间的距离);

2 各类隔墙板抗冲击次数不应少于5次;

3 各类隔墙板单点吊挂力不应小于1000N。

3.3.6 隔墙板材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质量含水率不应大于10%;

2 墙板应满足建筑热工、隔声及防火要求。

3.3.7 预制外墙板的构造设计除应满足建筑热工、隔声及防火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块板抗风设计;

2 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构造设计;

3 板部件的耐久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3.4 砂 浆

3.4.1 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砂浆应进行冻融试验,其抗冻性能应与墙体块材相同。

3.4.2 专用砌筑砂浆和预拌抹灰砂浆,其标准应有抗压强度、粘结强度、抗折强度、收缩率、

碳化系数、软化系数等指标要求。

3.4.3 用于提高砌体强度的专用砌筑砂浆,应进行研究性试验并须通过技术鉴定。

3.4.4 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0(专用砌筑砂浆为Ma5.0 、Mb5.0、Mf5.0),当采用水泥砂浆

时须提高一个强度等级;室内地坪以下及潮湿环境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且应

为水泥砂浆、预拌砂浆或专用砌筑砂浆;

2 预拌砂浆、专用砂浆的力学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3 掺有引气剂的砌筑砂浆,其引气量不应大于20%;

4 水泥砂浆的最低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00kg/m

3

5 水泥砂浆密度不应小于1900kg/m

3

,水泥混合砂浆密度不应小于1800kg/m

3

3.4.5 抹灰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关应用标准应给出抹灰砂浆的抗压强度等级及粘结强度最低限值和收缩率指标;

2 抹灰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5.0,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5MPa;

3 外墙抹灰砂浆宜采用防裂砂浆,采暖地区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非采暖地区

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

4 地下室及潮湿环境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水泥砂浆或预拌防水砂浆;

5 墙体宜采用薄层抹灰砂浆。

3.5 灌孔混凝土

3.5.1 灌孔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等级(Cb)不应小于块材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2 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灌孔混凝土应根据使用条件和设计要求进行冻融试验。

3.6 保温、连接及其他材料

3.6.1 墙体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浆体保温材料不得单独用于严寒及寒冷地区除加气混凝土墙体以外的建筑外墙内、外

保温;

2 墙体内、外保温材料的干密度应符合表3.6.1的规定;

表3.6.1 墙体保温材料的干密度

发泡

材料

名称

聚苯

挤塑

聚苯

聚苯

颗粒

保温

浆料

180~

250

聚氨

泡沫

硬质

矿棉

蒸压加

气混凝

土砌块

陶粒混

凝土小

型空心

砌块

泡沫玻

璃保温

无机保

温砂浆

玻璃棉

矿棉

毡 板 板

(EPS) (XPS)

干密

kg/m

3

≥18

25~

32

≥35

300~

1100

24~48

60~

120

150~

250

≤600 ≤800 150~180

3 不得采用掺有无机掺合料的EPS、XPS板;

4 外墙保温体系中不得采用由再生料制成的EPS、XPS板;

5 膨胀聚苯板(EPS板)和挤塑聚苯板(XPS板)当相对变形为10%时的压缩强度应分

别不应小于0.10 MPa 和0.20MPa;墙体外保温的挤塑聚苯板(XPS板)的抗压强度不应小

于0.20MPa;

6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20MPa,无机保温砂浆压缩强度不应

小于0.40MPa(浆料养护不得少于28d);

7 墙体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吸水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 墙体保温材料的氧指数及聚苯板出厂前的尺寸稳定性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9 进场保温材料应有永久性标识,标明产品类型、规格及型号,产品说明书应注明产

品燃烧性能级别和使用寿命期限。

3.6.2 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连接部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或采用不锈钢连接件;

2 非金属连接部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承载力及耐久性要求,其产品说明书应注明材料

使用寿命期限,不得采用再生材料制品;

3.6.3 其他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嵌缝腻子、硅酮密封及防水材料的产品说明书中应有耐老化指标;

2 板材接缝材料的粘结强度不应低于板材的抗折强度;

3 玻璃纤维网格布应具有耐碱性能;

4 外保温墙体所采用的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4 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

4.1 建筑设计

4.1.1 应根据当地墙体材料的种类及质量状况选择质量可靠、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材料,

并应有与之相配套的应用技术。

4.1.2 砌块类墙体均应进行排块设计,并应考虑与其它专业的配合。

4.1.3 底层外墙、阳角、门窗洞口等易受碰撞的墙体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4.1.4 外墙洞口周边、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墙体底部应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

4.1.5 不得直接在建筑物墙体外保温材料上粘贴饰面砖。

4.1.6 不得直接在夹心保温复合墙的外叶墙上吊挂重物及承托悬挑构件;

4.1.7 不得采用含有石棉纤维、未经防腐和防虫蛀处理的植物纤维的墙体材料。

4.1.8 墙体设计应根据材料特性和构造特点进行相应的防火、隔声及防水设计。

4.2 建筑节能设计

4.2.1 墙体节能设计应符合当地节能建筑设计标准要求。

4.2.2 建筑外墙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墙体材料与施工条件,可采用外保温复合墙、内保温

复合墙、夹心保温复合墙或自保温墙系统。

4.2.3 新型节能保温墙体应进行原型系统试验。

4.2.4 外保温体系应在其设计文件中注明外保温材料的设计使用年限。

4.2.5 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考虑保温系统使用期间的维护及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的更换。

4.2.6 外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保温饰面层应选用防水透气性材料或做透气性构造处理;

2 浆体材料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得大于50mm;

3 机械固定的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考虑固定架、螺栓及承托架的热桥影响;

4 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的抗冻要求进行冻融试验;

5 外墙体内表面温度应不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2.7 内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材料应选用非污染、不燃、难燃且燃后不产生有害气体的材料;

2 外部墙体应选用蒸汽渗透阻较小的材料或设有排湿构造,外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

性;

3 保温材料应做防护面层,当需在墙上悬挂重物时,其挂件的预埋件必须固定于基层墙

体内;

4 不满足梁、柱等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验算时,应对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的热桥部位采取保温措施。

4.2.8 夹心保温复合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材料供应及施工条件选择夹心墙的保温材料,并确定其构造

和厚度;

2 夹心保温材料应为低吸水率材料;

3 外叶墙饰面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4 保温层与外叶墙间应设置空气间层,其间距宜为20mm,且在楼层处采取排湿构造措

施;

5 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夹心墙,其外叶墙应由每层楼板托挑,外露托挑构件应采取外保

温措施。

4.2.9 自保温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设计应满足结构功能的要求;

2 外墙饰面应采用防水透气性材料;

3 应对梁、柱等热桥部位进行保温处理。

5 结构设计

5.1 设计原则

5.1.1 墙体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

件的可靠度,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5.1.2 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按《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划分。

5.1.3 墙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的要求。

5.1.4 应分别对墙体结构进行使用阶段和施工阶段作用效应分析,并确定其最不利组合。

5.1.5 墙体设计使用年限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确定。

5.2 结构体系及分析方法

5.2.1 砌体结构宜优先采用横墙或纵横墙混合承重体系,横墙平面内布置宜均匀、对称,沿

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贯通、且保持墙段截面相近,避免突变。

5.2.2 结构分析所需的计算模型、作用的取值、材料性能指标、几何参数等应符合结构的实

际状况,并应具有相应的构造措施。

5.2.3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假定和必要的简化计算,应有理论和研究性试验依据。

5.2.4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软件,其技术条件应符合本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计算机计

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5.2.5 结构静力分析方法

1 应根据房屋横(纵)墙间距及楼(屋)盖类别确定砌体房屋的静力计算方案与计算简

图;

2 各类砌体房屋宜优先采用刚性方案。

5.2.6 结构抗震计算方法

1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一般采用底部剪力法;

2 高层砌体结构房屋采用底部剪力法、振型分解法、时程分析法或静力非线性分析法。

5.3 砌体计算指标

5.3.1 砌体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本规范研究性试验要求及数理统计方法确定砌体各项计算指标;

2 砌体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不应小于95% ;

3 砌体强度设计值应按强度标准值除以材料分项系数计算确定,施工等级为B级时,

材料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6;施工等级为A级时,材料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5;

4 当遇有砌体构件计算截面面积过小、非对孔砌筑的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等不利情况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予折减;

5 验算施工阶段的砌体构件时,砌体强度设计值允许提高10%;

6 应根据试验研究确定砌体的弹性模量、剪切模量、泊松比、线膨胀系数、干燥收缩

率、徐变系数、摩擦系数及砌体容重等。

5.4 构件静力设计基本要点

5.4.1 块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应根据不同作用效应及块体材料固有特性,给出构件相应承载

力计算方法及相应的构造要求。

5.4.2 夹心保温复合墙设计应考虑内、外叶墙变形不协调的影响,外叶墙应进行抗风设计。

5.4.3 外墙板应进行抗风及连接设计,板材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为柔性连接设计。

5.4.4 应考虑正常使用荷载作用下结构变形对填充墙的影响。

5.5 结构抗震设计基本要点

5.5.1 砌体结构抗震设计除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确定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总高度、承重房屋的层高、

总高度和总宽度的最大比值、最小抗震墙厚度和抗震墙间距及墙段的局部尺寸的限值;

2 应根据砌体的抗震性能,确定墙体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相应的构造措施;

3 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提高结构的延性和整体性。

5.5.2 外墙挂板与主体结构连接件承载力设计的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

5.5.3 墙板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应保持其整体稳定及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可靠性。

5.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

5.6.1 承重墙结构体系除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外,尚应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满足其

变形、裂缝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

5.6.2 块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应给出砌体高厚比计算方法及允许高厚比。

5.6.3 墙体设计除应满足本规范最低材料强度等级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烧结墙体材料不得用于长期受200°C以上或急热急冷的建筑部位,也不得用于有

酸性介质的建筑部位;

2 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替环境的墙体,其材料强度等级应提高一级。

3 软化系数小于0.9的墙体材料不得用于±0.000以下承重墙体。

6 墙体裂缝控制与构造要求

6.1 墙体裂缝控制

6.1.1 应优先选用有利于裂缝控制的墙体材料。

6.1.2 建造在软土或有软弱下卧层地基上的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应选择整体性能好的基础,

在基础顶面沿纵、横向内外墙布置具有足够刚度的贯通钢筋混凝土地梁。

6.1.3 为防止或减轻多层砌体结构房屋顶层墙体的裂缝,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加强屋面保温;

2 提高房屋顶层砌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3 在建筑物的温度和变形集中敏感区域应采取增强抵抗温度应力或释放温度应变的构

造措施;

4 现浇钢筋混凝土檐口应设置分割缝,并用柔性嵌缝材料填实,屋面保温层应覆盖全

部檐口。

6.1.4 为了防止或减轻非烧结块材砌体房屋的墙体裂缝,应根据块体材料类型采取下列措

施:

1 根据所用块体材料,在窗肚墙水平灰缝内设置一定量钢筋;

2 在承重外墙底层窗台板下配置通长水平钢筋或设置现浇混凝土配筋带;

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的门窗洞口,其两侧不少于一个孔洞中应配置钢筋并用灌

孔混凝土灌芯,钢筋应在基础梁或楼层圈梁中锚固;

4 墙长大于8m的非烧结块材框架填充墙,应设置控制缝或者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其间距不应大于4m;

5 承重墙体局部开洞处及不利墙垛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6.1.5 夹心保温复合墙的外叶墙应根据块体材料固有特性设置控制缝。

6.1.6 墙体控制缝应满足抗震设计要求,且应有防渗、漏措施。

6.1.7 保温墙体的女儿墙应有有效保温措施。

6.1.8 外保温复合墙的饰面层为非薄抹灰时,应考虑其自重累积作用所产生的变形影响。

6.1.9 应对内保温复合墙与梁、柱相接触部位采取有效防裂措施。

6.1.10 应根据所用隔墙板的具体性能指标,沿墙长方向每隔一定距离设置竖向分隔缝,缝

应用柔性嵌缝材料填实并做好建筑盖缝处理。

6.1.11 隔墙板拼装墙体的饰面层宜采用双层玻璃纤维网格布,两层网格布的纬向应相互垂

直。

6.2 构造要求

6.2.1 砌块砌体水平灰缝钢筋宜采用平焊网片,并保证钢筋被砂浆或灌浆包裹。

6.2.2 多孔(空心)块体材料墙体内拉结筋的锚固长度应考虑孔洞的不利影响。

6.2.3 当填充墙高大于4m时,应在墙半高处设置与柱(墙)连结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

土板带或系梁。

6.2.4 块材高度大于53mm的墙体采用的预制窗台板不得嵌入墙内。

7 施 工

7.1 一般规定

7.1.1 应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工法、现场自然条件和墙体材料特点,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

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培训。

7.1.2 板材、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墙体宜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7.1.3 非烧结块体材料应满足存放时间的要求。

7.1.4 应核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技术文件(包括块体材料所提供连续生产三个月抗压强

度的变异系数),并应进行抽样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 墙体材料应按强度等级分别堆放,并设置标识。

7.1.6 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有有效的防水防潮措施。

7.2 砌 体

7.2.1 块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砌块类材料应按设计进行试排块,并满足本规范6.2节的构造要求;

2 多孔砖及小砌块的半盲孔面,应作为砌筑铺浆面;

3 烧结块体材料砌筑前应预先浇水湿润;非烧结块体材料砌筑前一般不宜浇水湿润,当

施工环境十分干燥时,其表面可适当喷水;

4 固定门、窗的孔洞不得现场凿砍制取,应采用预先加工成孔的块材;

5 墙体的洞口下边角处不得有砌筑竖缝;

6 不同墙体材料及强度等级的块材不得混砌,墙体孔洞不得用异物填塞;

7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填充墙应在主体结构浇注完成28d后开始砌筑。

7.2.2 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2 砂浆中掺有外加剂时,其外加剂及掺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 砂浆中掺入的粉煤灰,其等级及掺量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

程》JGJ 28的规定;

4 干混(专用)砂浆应严格按相应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搅拌;

5 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6 外保温采用浆体材料施工时,基层墙体应有砂浆找平层。

7.2.3 灌孔混凝土的配制及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7.2.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芯柱施工,应采用专用振捣机具。施工缝宜留在块材的半高

处,施工缝的界面应在接续施工前进行清洁处理。

7.2.5 砌筑需灌孔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应随砌随清除孔洞灰缝处的内挤灰。

7.2.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灰砂)实心砖墙体,砌筑墙体时应随砌随勾缝,

灰缝宜内凹2 mm~3mm;含有孔洞的砖或砌块墙体的砌筑灰缝不得内凹。

7.2.7 砌筑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宜采用专用铺灰器具。

7.2.8 框架填充墙顶处预留的间隙宜在墙体砌筑15d后封堵。

7.2.9 墙体抹灰宜在墙体砌筑完成60d后进行,最短不应少于45d。

7.3 隔墙板

7.3.1 隔墙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纤维网格布的径向应垂直于板与板、板与主体结构的接缝方向;

2 隔墙板安装前应进行排板布置设计,并应规定施工顺序。

7.4 墙体保温

7.4.1 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系统所用的各种材料进场后,除检验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外,尚应对主

要材料的主要性能进行复检,并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2 外墙的浆体保温材料应根据其构成和使用环境要求进行冻融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4.2 粘贴夹心复合墙外饰面砖时,应在外叶墙干缩稳定后施工。

7.4.3 固定外保温层的锚栓应锚入基层墙体,锚栓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25 mm。

7.4.4 施工EPS钢丝网架板与混凝土剪力墙复合墙时,应考虑现浇混凝土侧压力对网架板压

缩的影响。

8 验 收

8.1 一般规定

8.1.1 墙体工程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及相关墙体材料应

用技术标准的规定。

8.1.2 节能保温墙体的工程质量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与之相关的审查后的设计文件、设

计变更文件、施工方案、工法、所用材料检验及复检报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

质量验收报告、现场检验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文件。

8.1.3 应验收材料及配件设计使用寿命期限后的维修或更换措施设计文件。

8.1.4 节能保温墙体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

用。

9 墙体维护

9.1 一般规定

9.1.1 应制定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的定期检查制度。

9.1.2 墙体及部件使用年限少于《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规定的设计使用

年限时,应制定更换、维护方案及实施细则。

9.1.3 应根据墙体物理损伤或化学损伤的原因、程度、所处环境、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要

求进行检测、评估并制定修复设计与施工方案。

9.1.4 未经权威部门鉴定,不得擅自凿墙、开洞及改变既有建筑的使用功能。

9.1.5 修复材料应根据墙体损伤状况、与被修复材料的适应性、预期修复效果、修复施工条

件及经济性等因素选用。

9.1.6 墙体修复施工前应根据损伤状况、修复材料性能及施工条件等制定施工方案。

9.1.7 墙体修复后应进行检验与验收,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应存档。

9.2 墙体维护

9.2.1 应定期检查建筑物周边及室内的排水设施,避免墙体长期处于潮湿环境。

9.2.2 应按相应制度定期查阅所用墙体材料及配件的设计使用寿命资料,避免墙体材料及配

件超期使用。

9.2.3 应及时更换或修补局部损伤的墙体。

9.2.4 应根据墙体或饰面材料的性质,采用无害清洁剂和相应的墙面清洁方法清洁墙面。

9.2.5 对处于有害化学介质侵蚀、长期水浸及冻融循环部位的墙体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9.3 墙体修补

9.3.1 寿命少于设计使用年限的材料及部件应按更换和维护实施细则,除掉到期材料和配件

并重新更换,对其使用中的局部损坏,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修补。

9.3.2 应根据墙体裂缝的不同性态(稳定裂缝、尚未稳定裂缝、活动裂缝),可采取下列方

法进行修补:

1 填缝法;

2 压力灌浆法;

3 复合加强网涂层法;

4 喷浆法;

5 涂刷高效抗拉涂料或弹性树脂法;

6 涂抹聚合物砂浆或纤维砂浆法。

9.3.3 墙体修补区的范围及形状应根据修补材料模数、性能及修补后的外观质量确定。

9.3.4 待修补的基层面应进行预处理,确保新旧材料界面粘结的可靠性。

9.3.5 墙体修补后应根据修复材料的特性进行养护。

9.4 墙体补强与加固

9.4.1 墙体因损伤引起承载力不足或变形过大,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应进行补强与加固。

9.4.2 墙体补强加固前,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制定加固方案和补强加固设计。

9.4.3 墙体补强加固设计可采取下列方法:

1 增大截面面积法;

2 钢丝网砂浆加固法;

3 混凝土加固法;

4 增强纤维加固法;

5 置换法。

9.4.4 墙体补强加固施工前,应根据补强加固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9.4.5 墙体补强加固施工中,除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外,尚应有必要的监控措施。

10 试验

10.1 一般规定

10.1.1 试验分为研究性试验和检验性试验。

10.1.2 试验用的墙材制品应从同一批中随机抽取,其试件的组数、样本数量应根据试验目

标确定。

10.1.3 研究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应由不少于两个研究单位完成;

2 每个研究单位所进行同一力学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6组,每组6件;

同一物理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6件(碳化试验每组12件);

3 同一构件承载力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应不少于2组(每组3件)。

10.1.4 检验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可由一个检测单位完成,但对试验结果有争议的,应由另一检测单位进行重复

试验;

2 检验性试验的试件组数及每组试件的数量,应参照相关标准确定。但在同等条件下,

同一检测单位所进行的同一基本力学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3组(每组6件),同

一物理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3件);

3 构件承载力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2件)。

10.1.5 编制墙体材料的应用技术标准应进行研究性试验。

10.1.6 试件形状、几何尺寸、制作工序及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1.7 试验仪器及设备应由有资质的计量单位定期标定。

10.1.8 同一试验研究单位或检测单位所统计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大于0.2时,其相应指标的

试验样本数量应在本规范规定基础上增加不少于一倍。

10.2 材料试验

10.2.1 砖的试验方法按《砌墙砖试验方法》GB/T 2542执行,该标准未包括的块体材料,抗

压试验时的加载方向应与其在砌体中所受重力方向一致。

10.2.2 含有孔洞砖的抗折强度试验为单砖的两等分三点加载。

10.2.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

GB/T 4111执行。

10.2.4 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按《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 GB /T 11969执

行;

10.2.5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 70执行。

10.2.6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 860

执行。

10.2.7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的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按《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

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 890执行,砂浆底模应采用钢底模。

10.2.8 各类专用砂浆的抗折强度试验方法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执行。

10.2.9 应根据不同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编制相应专用砌筑砂浆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10.2.10 对掺有引气剂的砂浆应进行抗折强度试验。

10.2.11 砂浆的冻融试验应与块材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相同。

10.2.1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JC

861执行。

10.3 砌体试验

10.3.1 砌体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 129执行。

10.4 板材试验

10.4.1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 15762执行。

10.4.2 除蒸压加气混凝土板以外的各类隔墙板材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各类隔墙板的抗折强度试验方法应按《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条板》

GB/T-19631执行;各类平板的抗折试验方法应按《纤维水泥制品试验方法》GB/T 7019执行。

2 各类隔墙板材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除抗折强度试验方法外)按《建筑隔墙用

轻质条板》JG/T 169执行。

10.4.3 外墙整间挂板应进行板间拉接件及与主体结构连接件的锚拉强度试验。

10.5 墙体试验

10.5.1 墙体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的形状及几何尺寸应根据试验目标确定,砌体宜采用足尺试件。模型试验,模

型比例系数不应小于1/4;

2 试件制作应与墙体施工工序一致;

3 试件的模拟加载边界条件,应接近构件的实际工作状态。

10.5.2 节能保温复合墙体的原型系统试验,应包括系统构成的材料质量、保温层厚度、传

热系数及耐候性等,试验方法应执行国家现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

10.5.3 墙体的抗震试验方法按《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 JGJ 101执行。

中华人共和国国家标准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 ×××××—××××

条文说明

(黑体字为规范条文,红体字为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统一各类墙体材料工程应用的基本要求及相应的设计原则和方法,确保墙体工程质

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1 当前我国墙体材料品种繁多,应用技术标准往往滞后于材料标准,有的标准“政出多

门”(如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建设部、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均曾发布过轻质隔墙板的标准),

各标准的指标要求不尽一致;有几种性能不同的产品共同执行同一个产品标准(如高性能的

蒸压粉煤灰和低档次的‘双免砖’共同执行《粉煤灰砖》(JC239)标准),使非蒸压粉煤灰砖

在标准的幌子下得以泛滥,2004-2005两年全国上马已经“死灰复燃”的免烧砖生产线近万

条,年总产量折标砖40-50亿块。这些砖将对建筑物的安全及耐久性构成隐患;也有同一种产

品由两个水平相差悬殊的标准来评价的现象,如同是一种尺寸的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就有

《普通混凝土小砌块》(GB8239)、《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JC862)和《轻集料混凝土小砌

块》(GB/T15229)。使得材料质量差距较大,墙体渗、裂、漏严重,危及了建筑物质量,影

响了墙体材料的科学发展及应用与推广。

目前我国的墙体材料大致可划分为淘汰型、过渡型和发展型产品,其划分的原则是依据

产品的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三大要素。不符合三大要素中任何一项均应视为淘汰型产品

(如技术不成熟、国家政策不允许或造价昂贵缺少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过渡型产品则不完

全符合三大要素中某一要素的某项要求(如一些地区仍在使用的黏土空心砖、混凝土实心砖

等),对于符合或基本符合三大要素的墙材则应当倡导的发展型产品,设计中应积极采用。

当前我国墙体材料发展趋势不容乐观,经调查分析表明淘汰型、过渡型、发展型墙材产品的

比例为2.28:1.00:0.95。这就说明淘汰型产品被大量、广泛地应用着。而所谓发展型墙材

0.95的份额中,不满足建筑应用的材料仍占有一定比例。

由于应用技术标准滞后于材料生产,材料标准指标就低不就高,应用技术不统一,墙体

材料应用技术不配套,影响了墙体材料的合理应用且为建筑质量带来隐患。

为使墙体材料合理地推广和应用,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有必要将墙体材料应用技术进行

整合,为墙体材料的工程应用设置必要的统一门槛。建设部于2006年5月以建设部建标

[2006]77号文的形式下达了本标准的编制计划,要求对墙体材料的选择、设计、施工、验收、

维护及试验方法等提出统一技术规定。

1.0.2 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编制。

1.0.2 墙体材料的工程应用涉及到材料质量、设计、施工、质检、维护等相关领域,还涉及

到建材、建筑、结构、施工等相关专业。各相关领域及相关专业的标准已有相应的规定内容。

除必要的重申外,本规范不再重复。因此墙体材料在工程应用中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主要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011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09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 129

《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JGJ 101

《砌墙砖试验方法》GBT 2542

《砌墙砖检验规则》JC 466

《墙体材料术语》GBT 18968

1.0.3 本规范的原则与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应用的墙体材料,应作为各类墙体材料产品

标准和工程应用技术标准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由于旧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墙体材料产品标准与工程应用技术标准存在着较严重的脱节

现象(俗称材料生产与工程应用的“两层皮”)。有的材料标准由于仅着眼于材料自身的特点

而忽略了其建筑应用的适应性,致使一些材料虽满足产品标准却不满足工程应用。一些地方

的相关标准由于各地的材料状况、应用条件、编制标准的投入不尽相同,使得标准的内容与

水平差别较大,既使同一种材料的标准也不尽统一,这些都影响了墙材的发展和工程应用。

为此有必要提出统一准则,以指导各类墙体材料及应用技术标准的编制。

1.0.4 本规范尚未包括的墙体材料,应在系统试验研究和试点工程应用的基础上,编制相应

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1.0.4近年来一些地区研制开发出适用于当地应用的墙体材料,而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又尚未

包括,为鼓励墙材制品创新并总结应用经验,各地可在系统试验研究和试点工程应用的基础

上,组织编制相应的地方标准,待其成熟后再纳入国家(行业)标准。

2 术语及符号

2.1 主要术语

2.1.1 承重墙体 loadbearing wall

承担各种作用并可兼做围护结构的墙体。

2.1.2 自承重墙体 non load bearing wall

承担自身重力作用并可兼做围护结构的墙体。

2.1.3 块体材料 masonry unit

由烧结或非烧结生产工艺制成的实(空)心或多孔正六面体块材。

2.1.4 墙板 wallboard

用于围护结构的各类外墙板及分割室内空间的各类隔墙板。

2.1.5 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由胶凝材料、细集料、矿物掺和料及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专业厂生产的混合物。

分为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

2.1.6 专用砌筑砂浆 special mortar

用于提高某种块体材料砌体强度及改善砌筑质量的砂浆。

2.1.7 灌孔混凝土 grout

用于浇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芯柱或其他需要填实部位孔洞的混凝土。

2.1.8 抗折强度 bending strength

按标准试验方法确定的块体材料抗折强度算术平均值。

2.1.9 折压比 ratio of bending-compressive strength

块体材料抗折强度与其抗压强度等级之比。

2.1.10 薄灰缝 thin layer mortar

砌筑灰缝厚度不大于5mm的灰缝。

2.1.11 标注尺寸 label dimension

较大尺寸块体或板材的公称几何尺寸。

2.1.12 实际尺寸 factual dimension

小于标注尺寸的制作尺寸。

2.1.13 传热系数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度差为1

0

C,1h内通过1m

2

面积传递的热量(传

热系数K是热阻R

0

的倒数)。

2.1.14 平均传热系数 average of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考虑梁、柱(芯柱)等影响后的外墙传热系数平均值。

2.1.15 蓄热系数 heat mass coefficient of material

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通过表面的热流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

2.1.16 热惰性指标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的无量纲指标。单一材料的热惰性指标等于材料

层热阻与蓄热系数的乘积。多层材料的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等于各种材料层热惰性指标之

和。

2.1.17 露点温度 dew point temperature

在一定的空气压力下,逐渐降低空气的温度,当空气中所含水蒸气达到饱和状态,开始

凝结形成水滴时的温度叫做该空气在空气压力下的露点温度。

2.1.18 控制缝 control joint

设置在墙体应力比较集中或与墙的垂直灰缝相一致的部位,为允许墙自由变形和对外力

有足够抵抗能力的构造缝。

2.1.19 窗肚墙 belly wall of window

外墙窗台至楼面(或室内地面)的墙段。

2.1.20 防水透气性waterproof permeability

加强建筑的气密性、水密性,同时又可使围护结构及室内潮气得以排出的性能。

2.2 主要符号

2.2.1 材料及墙体性能

MU——块体强度等级;

M——砂浆强度等级;

Ma——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Mb——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Mf——蒸压砖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C

b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f

n

——粘结强度平均值;

f

w

——抗折强度平均值;

f

p

——劈拉强度平均值;

W——含水率;

d———体积密度;

ρ——面密度;

λ——导热系数;

D——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

dB——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h——耐火极限;

2.2.2 作用及作用效应

N——单点吊挂力设计值;

f——板材弯曲允许挠度;

2.2.3 几何参数

L

o

——实际长度尺寸;

L——长度标注尺寸;

3 墙体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 非烧结墙体材料所用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

3.1.1 目前多数非烧结墙体材料均已有各自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标准中对墙体材料所采用的

原材料都有严格要求。这些要求正是保证墙体材料质量的关键。调查中发现出现问题的墙材

大都未严格按标准选用原材料及控制其配合比。

3.1.2 砌筑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宜采用专用砌筑砂

浆。

3.1.2 非烧结的块体材料(如: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多孔砖、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由于其具有与传统烧结粘土砖不同的特性,故宜采用与之相适应、改善

砌筑质量能提高砌体物理力学性能的配套砂浆——专用砂浆。

3.1.3 有机材料制成的墙体材料产品说明书中应标注其使用年限。

3.1.3 含有机物的墙体材料(如EPS、XPS等保温材料及有机材料连接件等)的设计使用年限

关系到建筑物的正常使用,故对该类墙体材料提出此要求,这既可使生产厂家增强产品质量

意识,也可为墙体的后期更换提供依据。

3.1.4 不宜采用非蒸压硅酸盐砖(砌块)、氯氧镁板材及非蒸压的泡沫混凝土制品。

3.1.4 近年来的调查及工程实践证明,由于非蒸压硅酸盐砖(砌块)生产线工艺及机械装备

均较简陋,且制品的最终水化生成物与蒸压制品相差较大,是导致建筑墙体劣化、影响建筑

物耐久性的主要原因,甚至危及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扒楼事件时有发生。

另外工程实践表明,一些以氯氧镁为原材料而生产的墙板及未经蒸压养护的泡沫混凝土

出现了较多的工程质量问题,特别是长期处于高湿度环境下的墙板其劣化程度相当严重。

生产氯氧镁板材所用的氯化镁(卤水)中往往含有一定量的杂质(主要为MgCl、KCl、

CaCl

2

等),在和轻烧氧化镁拌合后仍以游离状态存在,遇湿极易解潮,使板材返卤,杂质越

多,吸潮返卤越严重。经调查各地的氯化镁产品质量差别相当大,而一般生产企业又缺少根

据原材料的差异随时调整配比的能力,致使板材应用时质量问题接连不断。

非蒸压的泡沫混凝土制品由于缺少必要的养护工艺,制品的最终生成物耐久性差,将会

给墙体应用带来隐患。故对此类产品要谨慎。

3.2 块体材料

3.2.1 块体材料的外型尺寸除应符合建筑模数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等应符合表3.2.1的要求;

表3.2.1 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要求

块体材料类型及用途

含孔砖

用于承重墙

用于自承重墙

用于承重墙

用于自承重墙

孔洞率(%) 最小外壁(mm)

≤ 35

≤ 47

18

10

30

13

最小肋厚(mm)

18

10

25

13

其它要求

孔的圆角半径应不小

于20 mm

砌 块

注: 1 承重含孔块材,其孔的长度与宽度比不应大于2 ;

2 承重含孔块材,沿长度方向中部不得设孔;

3 烧结承重多孔砖最小肋厚不受本表要求限制;

4 烧结自承重块体材料的最小外壁及肋厚可不受本表要求限制。

1 含孔砖(砌块)的孔洞布置及孔洞率(空心率)是影响块材物理力学性能的主要

因素。试验表明孔洞布置不合理的砖将导致砌体开裂荷载降低,尤其当多孔砖的中部开有孔

洞时,砖的抗折强度大幅度降低,降低砌体的承载能力并造成墙体过早开裂。一些设备制作

企业不了解块材孔型对砖应用的影响,对块材模具随意开孔,生产企业只注重块材的外观尺

寸,对制品的肋(壁)宽度要求、孔型的重要性一无所知,对此必须予以高度关注。试验表

明多孔砖的孔洞布置不合理或孔洞率大于35%时,砖的肋及孔壁相对较窄或孔壁较柔(孔的

长度与宽度比大于2 ),在荷载作用下易发生脆性破坏或外壁崩晰(长沙理工大学、沈阳建

筑大学及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的研究成果均证明此点)。本规范在总结试验研究和工程

实践的基础给出了开孔要求及多孔砖孔洞率(空心率)的限值。砌块孔洞成型时不宜带有直

角,以防孔洞尖角处的应力集中。

(注:孔的长度系指与块材长边相平行的长度)

2 承重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孔型,应保证其砌筑时上下皮砌块的孔与孔相对。

多孔砖及自承重单排孔小砌块的孔型宜采用半盲孔 ;

2 承重单排孔混凝土空心砌块砌体对穿孔(上下皮砌块孔与孔相对)是保证混凝土砌

块与砌筑砂浆有效黏结、成型混凝土芯柱所必需的条件。然而目前我国多数企业生产的砌块

对此均欠考虑,生产的块材往往不能满足砌筑时的对穿孔,其砌体通缝抗剪强度必然比规范

给出的强度指标有所降低,因《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03给出的各项强度设计指标,

是在块型必须保证在砌体中的对穿孔的前提下试验确定的。砌块墙体的非对穿孔势必会影响

墙体结构的安全度。工程实践表明,由于非对穿孔墙体砂浆的有效粘结面少、墙体的整体性

差,已成为空心砌块建筑墙体渗、漏、裂的主要原因。故必须对此予以强调,要求设备制作

企业在砌块模具的加工时,就应对块材的应用情况有所了解。

自承重块材的半盲孔面作为砌筑时的铺浆面,可使砂浆在半盲孔处形成嵌固钉楔,从而

提高砌体沿水平通缝的抗剪能力(沈阳建筑大学、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天津城建学院

等单位的研究表明可比无孔砖砌体沿水平通缝的抗剪强度提高1.5倍以上)。此举可有利减少

墙体裂缝。

3 薄灰缝砌体结构的块体材料,其块型外观几何尺寸误差不应大于1.0mm;

3 试验表明,薄灰缝既可提高砌体的力学性能,又可减少专用砂浆用量而降低造价。

减少块型外观几何尺寸误差是实现薄灰缝砌体的前提条件。

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有标注长度尺寸L和实际长度尺寸L

0

4 现行的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给出的砌块长度标准为600mm,

其合格品误差限值为±4.0mm,即按标准要求604mm长度的砌块当属合格品。然而这个尺寸

却不满足工程应用的要求,以宽度为1.80m的窗间墙采用该砌块砌筑为例,用三整块砌筑其

尺寸为:604×3+2×15=1842mm(15mm为竖缝宽度),超出窗间墙的设计宽度42mm,至使

门、窗无法正常安装,施工现场经常见工人对块材用斧、锯进行二次加工,其结果不但影响

砌体的质量而且降低了施工速度,同时也影响了加气混凝土的推广与应用。

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得有未切割面,其切割面不得有鱼鳞状附着屑;

5 蒸压加气混凝土为模具浇注成型,为了制品脱模方便,通常要在模具表面涂刷废机

油等脱模剂。若不将制品的油面切掉,必然严重影响墙体的砌筑与抹灰质量。工程调查发现,

砌块表面为油面是导致墙体裂缝、空鼓的直接原因(如沈阳、哈尔滨一些建筑外墙饰面空鼓、

脱落),故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制品“六面扒皮”的能力。同样当加气混凝土坯体切割钢丝过

粗(直径大于0.8mm)时,切割面将残留较多的鱼鳞状渣屑,这些浮着于块体表面的渣屑将

成为影响墙体砌筑与抹灰质量的障碍。经验表明当采用高强细钢丝时可有效避免上述现象的

发生。

6 夹心复合砌块的二肢块体之间应有可靠的拉结。

6 目前有些企业自行研制、开发了夹心复合砌块,即两叶薄型混凝土砌块中间夹有保

温层(如EPS、XPS等),并将其用于框架结构的填充墙。虽然墙的整体宽度一般均大于90mm,

但每片混凝土薄块仅为30~40mm。由于保温夹层较软,不能对混凝土块构成有效的侧限,

因此当混凝土梁(板)变形并压紧墙时,单叶墙会因高厚比过大而出现失稳崩坏,故内外叶

间必须有可靠的拉结。

3.2.2 块体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产品标准除应给出抗压强度等级外,尚应给出其变异系数的限值;

1 目前多数块体材料标准对强度指标要求一般仅为平均值和单块最小值,企业在推广

应用时也仅提供送检试样的送检报告(按标准检测),用户对企业产品的综合质量状况无从

知晓,很容易使鱼龙混杂的块材被应用于墙体。而块体强度指标的变异系数是衡量企业管理

水平、块体材料质量的一项综合指标,同时也是保证砌体安全性的前提条件。材料标准强化

块体强度变异系数要求是控制产品质量稳定、确保砌体质量重要举措。

2 承重块体材料的折(劈)压比不应小于表3.2.2-1的要求;

表3.2.2-1 块体材料折(劈)压比最低限值

块体材料强度等级

块体材料种类 块材高度(mm)

MU30 MU25 MU20

折压比

蒸压实心砖

多孔砖

53

90

0.16

0.21

0.18

0.23

0.20

0.24

块体材料强度等级

蒸压加气混凝土

100×100×100

A5.0

劈压比

0.15

注:1 蒸压实心砖包括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

2 多孔砖包括烧结多孔砖和混凝土多孔砖。

0.13

A7.5

0.25

0.27

——

0.32

MU15 MU10

2 实践表明,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的原材料配比直接影响着砖的脆性,砖越脆

墙体开裂越早,因此规定合理的折压比将有利于提高墙体的受力性能;含孔洞块材的砌体试

验表明:仅用含孔洞块材的抗压强度作为衡量其强度指标是不全面的,因为该指标并没有反

映孔型、孔的布置对砌体受力性能的影响,提出此要求还可规范设备制造企业在加工块材模

具、块材生产企业设计孔型方面更加满足工程应用要求。 烧结多孔砖抗折强度按相关标准

规定的下式计算 :

R

c

3PL

2

2BH

式中:Rc——抗折强度,MPa;

P——最大破坏荷载,N;

L——跨距,mm;

B——试样宽度,mm;

H——试样高度,mm。

蒸压加气混凝土劈压比为制品的立方劈拉强度试验平均值与其抗压强度等级之比。

3 块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2.2-2的规定;

表3.2.2-2 块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

块体材料用途及类型

烧结多孔砖、混凝土砖

蒸压砖

承重墙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MU7.5

最低强度等级

MU10

MU15

备 注

用于外墙及潮湿环境的内墙时,强度应提高一个等

级。

以粉煤灰做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掺合料,生

产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时,粉煤灰的品质和

掺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A5.0

强度等级为MU2.5时,仅限于全烧结陶粒砌块且

密度等级不得大于800级,用于内墙;用于外墙及

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

自承重墙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其它块材

A2.5

MU3.5

MU2.5

潮湿环境的内墙时,全陶粒砌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3.5;采用其它轻集料砌块,应相应提高一个强

度等级;不得用炉渣和非烧结陶粒做轻集料。

用于外墙及潮湿环境的内墙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5.0。

注:1 防潮层以下宜采用实心砖或预先将孔灌实的多孔砖(空心砌块);

2 水平孔块体材料不得用于承重砌体。

3 通过试验研究及工程调查并参照国外承重块材的发展趋势,为确保承重墙的安全

性及耐久性,本规范给出承重墙的砖强度等级最低限值。加气混凝土砌块用于多层房屋的承

重墙体我国已有多年的应用经验,国家已有相应的应用规程,强度等级应不小于A5.0的块

材可满足应用要求。

烧结陶粒包括烧结页岩陶粒、粘土陶粒、粉煤灰陶粒等。其它轻集料包括:浮石、火山

渣、沸腾炉渣、液态渣、自然煤矸石、膨胀矿渣珠、膨胀珍珠岩和碎砖等。轻集料砌块的建

筑应用,应采用以强度等级和密度等级双控的原则,避免只顾块体强度而忽视其耐久性,调

查发现当前许多企业,以生产陶粒砌块为名,代之以大量的炉渣等工业废弃物,严重降低了

块材质量,为建筑质量埋下隐患。实践表明,自承重墙块体用全陶粒砌块强度等级不小于

MU2.5、密度等级不大于800级的条件实施双控,这既符合目前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也可

满足工程需要。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由于在制作过程中有严格的养护制度(高压、高温下十几个小时)

保证,材料水化反应彻底,制品稳定且耐久性好,参照国外经验及国内几十年的应用实际状

况,将用于自承重墙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确定为不小于A2.5是合适的。

4 用于建筑分户隔墙的保温块体材料,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3.5。

4 调查发现有的隔墙的选用只考虑了材料的保温效果而忽视了强度等级,墙体装修时

稍不注意,墙便被敲穿成孔,构成不安全因素。

3.2.3 块体材料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材料标准应给出吸水率和干燥收缩率限值;

1 工程实践及试验研究(武汉理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长沙理工大学、辽宁省建设

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表明,控制块体材料干燥收缩率和吸水率指标是防止墙体产生干缩裂缝

重要举措。但是,由于块体材料种类繁多,组成不同墙体材料的材料之间,干表观密度有较

大差异,如生产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

块等用的混凝土,致使不同的墙体材料的吸水率和干燥收缩率差异较大;即使同一品种,如

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轻集料混凝土,干表观密度范围具有较大跨度,约由

800kg/m

3

到1950kg/m

3

,如对其规定统一的吸水率和干燥收缩率指标,亦不尽合理。因此,

本规范难以给出统一指标要求。编制材料标准时,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和应用技术要

求,给出相应的最高限值。

2 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2 非烧结块体材料,在大气中长期与二氧化碳接触产生的碳化作用,是导致墙体劣化

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或用质量低劣的工业废弃物顶替材料标准要

求的原材料,或简化工艺养护制度,使块材的碳化系数小于0.85,故对此予以强调。

限制其碳化指标是保障墙体的耐久性和结构安全性的重要措施,同时也对生产企业原材

料质量控制、工艺养护制度起到促进作用。

3 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3 软化系数是用来表示墙体材料耐水性的优劣,材料的耐水性主要与其组成在水中的

溶解度和材料的孔隙率有关,因此,块材的原材料选择、成型和养护工艺等均对软化系数有

较大影响。当软化系数小于0.85时材料强度降低,给墙体的安全性、耐久性带来影响。曾有

过墙体由于软化系数过小而丧失承载能力的事故案例。

4 抗冻性能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 块体材料抗冻性能

使 用 条 件

非 采 暖 地 区

采 暖 地 区

抗冻标号

F25

F50

质量损失%

≤ 5

强度损失%

≤ 25

注: 1 非采暖地区指最冷月平均气温高于-5℃的地区;采暖地区指最冷月平均气温不高于-5℃的

地区;

2 F指冻融循环次数。

4 材料的抗冻性指标的高低,不仅能评价材料在寒冷及严寒地区的应用效果,还可表

征材料内在质量的优劣。工程实践表明:块体材料的抗冻性能低,是导致砌体劣化的主要原

因之一,甚至直接威胁建筑的安全,此类工程事故已为数不少。为了强化非烧结块材的抗冻

性能要求,以适应我国寒冷及严寒地区的工程应用,本条文根据所在地区及应用部位的不同,

规定不同抗冻性能要求。

5 线膨胀系数不宜大于1.0×10

-5

/°C。

3.3 板 材

3.3.1 各类骨架隔墙覆面平板的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1.0mm。

3.3.2 预制隔墙板的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2.0mm,厚度偏差不应大于±1.0mm。

3.3.1~3.3.2各类覆面平板和预制多孔隔墙条板的平整度是板材应用质量(墙面平整度和抹灰

质量)的关键,也是区别板材是由土法制作还是用高档现代化生产线制成的重要标志。为提

高板的质量及隔墙效果,同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及设备特制定本条文。

3.3.3 各类隔墙板的金属拉结件或钢丝应进行防锈蚀处理。

3.3.3 由于板的工作环境十分复杂,应对金属拉结件或钢筋进行必要的防锈蚀处理,以保证

其耐久性。

3.3.4 骨架隔墙覆面平板的断裂荷载(抗折强度)应在各相应标准指标的基础上提高20%。

3.3.4 目前市场所应用的骨架隔墙覆面平板基本为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加压低收

缩性硅酸盐板、纤维石膏板、粉石英硅酸盐板等,调查发现凡工艺、设备先进且管理到位的

企业,其板材制品的断裂荷载(抗折强度)均高出标准规定的指标30%以上,为确保板材的

应用质量并引导企业科学发展、淘汰落后产品特制订此条款。

3.3.5 隔墙板力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隔墙板抗弯的横向最大挠度a应小于允许挠度a

f

,且板表面不开裂(a

f

=l /250, l

为受弯试件支座间的距离);

2 各类隔墙板抗冲击次数不应少于5次;

3 各类隔墙板单点吊挂力不应小于1000N。

3.3.6 隔墙板材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质量含水率不应大于10%;

2 墙板应满足建筑热工、隔声及防火要求。

3.3.5~3.3.6 目前有关轻质隔墙板的标准较多,各部标准对产品的力学、物理性能指标要求

不尽一致,有些指标因材而异,有的指标甚至不满足工程要求。试验方法与评价标准也存有

区别,为此有必要对轻质隔墙板材的各项力学、物理指标进行整合,提出统一的技术要求。

3.3.7 预制外墙板的构造设计除应满足建筑热工、隔声及防火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块板抗风设计;

2 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构造设计;

3 板部件的耐久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3.3.7 由于预制外墙板的受力特点和使用环境不同于内墙板,板的抗风能力、连接节点的承

载及变形能力、板部件的使用寿命直接关系到外墙板的使用安全与耐久性,因此要求预制企

业必须按实际应用条件设计与制作。

3.4 砂 浆

3.4.1 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砂浆应进行冻融试验,其抗冻性能应与墙体块材相同。

3.4.1 以往对砂浆的抗冻性要求不高,一般仅为15次。近年来一些掺有大量粉煤灰或各类

引气剂的砂浆不断被采用,若不对其质量严加监控,作为墙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砂浆将会

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将危及墙体的使用及安全。本条款对砂浆提出了与非烧结块材相同

的抗冻要求。

3.4.2 专用砌筑砂浆和预拌抹灰砂浆,其标准应有抗压强度、粘结强度、抗折强度、收缩率、

碳化系数、软化系数等指标要求。

3.4.2 为适应墙体材料的推广及应用,国内已研究出多种与各类新型墙材相适应的配套材料

——专用砌筑(抹灰)砂浆(如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多孔砖、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等专用砂浆),为保证专用砂浆的应用质量特提出本条之规定。又由于目前

商品砂浆中大多掺入不同种类的增塑剂、引气剂等外加剂,虽然砂浆抗压强度满足要求,但

其抗折性能降低,致使墙体的延性降低,故对抗折强度等指标提出要求。

3.4.3 用于提高砌体强度的专用砌筑砂浆,应进行研究性试验并须通过技术鉴定。

3.4.3国内外的试验研究表明,采用专用砂浆砌筑新型块体材料是保证砌筑质量、提高砌体强

度的有效方法,特别是提高砌体的抗剪强度尤为明显。专用砂浆物理力学性能的优劣取决于

砂浆改性材料、配合比及其制备技术。但是,目前砂浆改性材料品种繁多、价格相差悬殊、

性能各异,甚至有的产品名不副实。另外,由于新型墙体材料种类多,不可仅进行少量试验

或仅提供一个配方就被采用。要按本规范10.1.3要求进行研究性试验且要通过专家鉴定。

3.4.4 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0(专用砌筑砂浆为Ma5.0 、Mb5.0、Mf5.0),当采用水泥砂浆

时须提高一个强度等级;室内地坪以下及潮湿环境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且应

为水泥砂浆、预拌砂浆或专用砌筑砂浆;

2 预拌砂浆、专用砂浆的力学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3 掺有引气剂的砌筑砂浆,其引气量不应大于20%;

3 湖南大学、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沈阳建筑大学等单位的研究成果表明:砂浆中超

掺量引气剂将直接影响砌体的强度及耐久性。

4 水泥砂浆的最低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00kg/m

3

5 水泥砂浆密度不应小于1900kg/m

3

,水泥混合砂浆密度不应小于1800kg/m

3

3.4.5 抹灰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关应用标准应给出抹灰砂浆的抗压强度等级及粘结强度最低限值和收缩率指标;

2 抹灰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5.0,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5MPa;

3 外墙抹灰砂浆宜采用防裂砂浆,采暖地区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非采暖地区

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

4 地下室及潮湿环境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水泥砂浆或预拌防水砂浆;

5 墙体宜采用薄层抹灰砂浆。

3.4.5 工程实践表明,抹灰砂浆只规定体积配合比而无强度指标要求是不恰当的,因无法检

查竣工后的墙面是否按设计配合比进行施工;体积配合比忽略水泥强度等级因素,浪费资源,

提高造价且不够科学。用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同一体积比配置出的砂浆强度是不同的;

仅有体积配比不适应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配置砂浆,也不适应预拌砂浆的需要,同时也无法

区分、标识砂浆的性能,因此对抹灰砂浆提出了抗压强度等级要求。其它则参考了上海、北

京等地的地方标准。

3.5 灌孔混凝土

3.5.1 灌孔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等级(Cb)不应小于块材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1 由于混凝土砌块的抗压强度为毛截面强度,块材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约为块体强度等

级的2倍,故灌孔混凝土应与块材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相匹配。

2 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灌孔混凝土应根据使用条件和设计要求进行冻融试验。

2 基于北方寒冷及严寒地区混凝土的冻害实例,为确保混凝土芯柱在低温交替状态下

的受力性能,尤其为控制灌孔混凝土所掺外加剂的质量,特提出本条规定。

3.6 保温、连接及其他材料

3.6.1 墙体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浆体保温材料不得单独用于严寒及寒冷地区除加气混凝土墙体以外的建筑外墙内、外

保温;

1 因将浆体保温材料用于严寒及寒冷地区外墙外保温,由于浆体保温材料的多孔性而

形成的面层强度较低、易吸水、耐久性差及现场操作的离散性大、质量不均,影响保温效果;

用于严寒及寒冷地区外墙内保温,则无法消除墙体的局部“热桥”,且外墙内保温不合乎外

墙保温应采用内隔外透的热工设计要求。另目前严寒及寒冷地区已基本不再应用浆体保温材

料作建筑外墙内、外保温。加气混凝土制品由于其密度等级、强度、导热系数及蒸汽渗透阻

基本相同,故可在加气混凝土墙体上作内保温。

2 墙体内、外保温材料的干密度应符合表3.6.1的规定;

表3.6.1 墙体保温材料的干密度

发泡聚

挤塑聚苯

颗粒

保温

浆料

180~

250

聚氨

无机

保温

砂浆

硬质

矿棉

蒸压加

气混凝

土砌块

陶粒混

凝土小

型空心

砌块

泡沫

玻璃

保温

150~

180

材料

名称

聚苯

苯板

(EPS)

(XPS)

25~

32

玻璃棉

矿棉

干密

kg/m

3

≥18 ≥35

300~

1100

24~48

60~

120

150~

250

≤600 ≤800

2 现场调查表明,墙体保温材料质量相差悬殊,尤以干密度指标突出。对此不进行统

一要求,将严重影响墙体的保温效果及质量。

3 不得采用掺有无机掺合料的EPS、XPS板;

3 对出现工程事故的保温板材进行检验分析发现,一些企业为了使保温产品达到设计

要求的干密度指标,不从工艺配方及质量管理入手,采取了弄虚作假的欺骗手段,如有的企

业在原材料中添加了石灰、石粉等无机物以加大干密度,从而导致了保温板在应用中出现粉

碎现象。

4 外墙保温体系中不得采用由再生料制成的EPS、XPS板;

4 施工现场调查发现,用废旧料再生制作EPS、XPS板相当普遍,这种板的内在质量、

应用性能及耐久性极差,必须对此严加限制。

5 膨胀聚苯板(EPS板)和挤塑聚苯板(XPS板)当相对变形为10%时的压缩强度应分

别不应小于0.10 MPa 和0.20MPa;墙体外保温的挤塑聚苯板(XPS板)的抗压强度不应小

于0.20MPa;

5 工程实践表明,抗压强度不小于0.20MPa的XPS板,其干密度一般25~32kg/m

3

超过此范围的板材由于整张板的刚度较大,易引起板的翘曲变形从而导致墙体表面开裂。

6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20MPa,无机保温砂浆压缩强度不应

小于0.40MPa(浆料养护不得少于28d);

6 若EPS板及胶粉EPS颗粒浆料保温层的强度偏低,压缩变形后将直接影响其保温性

能及墙体质量,有必要对其压缩强度进行控制。

7 墙体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吸水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 墙体保温材料的氧指数及聚苯板出厂前的尺寸稳定性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 保温材料的氧指数要求是消防设计的重要参数。工程实践表明,出厂陈放天数尚未

达到要求用于工程后其变形仍将继续发展,这就是导致墙面开裂的主要原因之一。

9 进场保温材料应有永久性标识,标明产品类型、规格及型号,产品说明书应注明产

品燃烧性能级别和使用寿命期限。

3.6.2 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连接部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或采用不锈钢连接件;

1 墙体拉结件或固定件的耐久性能是保证墙体正常工作的前提条件,其要求参照了国

内外相关标准。

2 非金属连接部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承载力及耐久性要求,其产品说明书应注明材料

使用寿命期限,不得采用再生材料制品;

2 工程调查发现,一些廉价尼龙胀钉等锚固件生产时添加了大量再生原料,由于再生

材料制品性能差、易老化,难以满足墙体耐久性指标要求。

3.6.3 其他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嵌缝腻子、硅酮密封及防水材料的产品说明书中应有耐老化指标;

2 板材接缝材料的粘结强度不应低于板材的抗折强度;

3 玻璃纤维网格布应具有耐碱性能;

3 由于玻纤网格布用于呈碱性的砂浆层中,所以其耐碱性能是玻纤网格布受力性能及

正常使用的基本保证。

4 外保温墙体所采用的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4 工程实践表明一些外保温墙体所采用的饰面涂料为一般涂料,由于非防水透气性涂

料的水蒸气湿流密度低,致使墙体轻者造成饰面外表色差,重者导致墙体发霉和保温材料的

热工性能产生变化,影响了墙体的保温节能效果。而防水透气性涂料可以防止室外水(如雨

水等)侵入墙体,同时又可排除保温层内的水蒸气,具体指标要求为:水蒸气湿流密度/g/

(㎡.h)不小于0.85,试件防护层内侧应无水渗透。

4 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

4.1 建筑设计

4.1.1 应根据当地墙体材料的种类及质量状况选择质量可靠、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材料,

并应有与之相配套的应用技术。

4.1.1 墙体材料的质量和与之相配套的应用技术是保证墙体正常使用的前提条件。工程设计

时应推广、采用当地的发展型墙体材料。

4.1.2 砌块类墙体均应进行排块设计,并应考虑与其它专业的配合。

4.1.2 由于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加气混凝土砌块尺寸较大,不易现场加工,应采用与主块

型相配套的辅助块型,为保证墙体砌筑模数及质量,建筑设计时应有墙体的排块设计。工程

调查发现,一些墙的窗洞口下边角处开裂较严重,经凿开抹灰饰面查看,该部位刚好为一条

竖向灰缝,为保证墙体质量应在此处避免竖缝。

4.1.3 底层外墙、阳角、门窗洞口等易受碰撞的墙体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4.1.4 外墙洞口周边、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墙体底部应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

4.1.4 调查发现复合型保温墙体往往在门窗洞口处易出现渗漏,设计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

施。工程实践证明,墙底部设现浇混凝土条带的措施,防水效果十分明显。

4.1.5 不得直接在建筑物墙体外保温材料上粘贴饰面砖。

4.1.5 目前一些建筑物外保温墙体在保温层外侧粘贴了饰面瓷砖,由于瓷砖的蒸气渗透阻过

大,墙体内的湿迁移水分无法排出,从而在负温环境下面砖产生冻胀剥落,2008年3月辽宁

省沈阳市的一幢16层公建的外墙饰面大面积脱落(保温材料含湿过大、强度过低),造成较

大影响。另外保温材料的质量与性能与面砖相差悬殊,变形性能相差较大,在饰面砖自重的

作用下,保温层将产生较大的徐变,很容易使墙体开裂。另外粘结胶的质量好坏及面砖粘贴

的技术水平的高低都将影响面砖的粘贴质量,易给墙体带来安全隐患。故建筑的外保温墙体,

不得直接在保温材料上粘贴面砖。

4.1.6 不得直接在夹心保温复合墙的外叶墙上吊挂重物及承托悬挑构件;

4.1.7 不得采用含有石棉纤维、未经防腐和防虫蛀处理的植物纤维的墙体材料。

4.1.7 石棉纤维属致癌物质,在板材生产、施工中易受纤维粉尘污染,一些国家已严禁生产、

使用掺有石棉纤维的板材。另经调研一些板材的原材料中添加了一些植物纤在应用过程中,

其后期质量无法保证。为保证板材耐久性特提出防虫蛀及防腐要求。

4.1.8 墙体设计应根据材料特性和构造特点进行相应的防火、隔声及防水设计。

4.1.8 鉴于目前墙体材料的多样性和墙体构造的差异性,应针对不同材料(如块体、板材、

保温材料及连接件等)特性及构造特点,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相应的防火、隔声及防水设计。

4.2 建筑节能设计

4.2.1 墙体节能设计应符合当地节能建筑设计标准要求。

4.2.2 建筑外墙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墙体材料与施工条件,可采用外保温复合墙、内保温

复合墙、夹心保温复合墙或自保温墙系统。

4.2.2 考虑到当前保温材料的性能特点、质量状况、施工水平的差异及外墙耐久性要求优先

推荐采用夹心墙或外保温系统。非严寒地区及可选用内保温方式。而对于严寒地区蒸压加气

混凝土墙体由于材料具有蒸气渗透阻较小的特点,故可用作采用内保温构造。

4.2.3 新型节能保温墙体应进行原型系统试验。

4.2.3为保证新型节能保温墙体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耐候性,须对墙体进行原型系统

试验,以保证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求。

4.2.4 外保温体系应在其设计文件中注明外保温材料的设计使用年限。

4.2.4 目前存在着保温墙体的保温材料及其系统与主体墙体的寿命相差较大的现象。一些质

量低劣的保温材料被应用于节能墙体上,致使建筑物在启用后不久外墙面发生严重的损坏,

影响节能效果及建筑安全,为此材料厂家应向用户及设计单位提供系统使用年限的承诺,以

便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也可有助于外保温体系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墙体维护措施的制定。

4.2.5 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考虑保温系统使用期间的维护及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的更换。

4.2.5 根据墙体外保温系统的设计使用年限,用户与设计单位、供货商应就设计使用年限及

今后的更换或维护措施有所考虑。

4.2.6 外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2.6 经调查并参照目前各地外保温复合墙体设计的先进作法,特提出下列规定。

1 外保温饰面层应选用防水透气性材料或做透气性构造处理;

1 选用防水透气性饰面层有利于防止水的侵入及渗透,又有利于保温层内的水蒸气的

畅通排出渗水,确保墙体质量;调查发现有的外保温饰面层材料质地密实,具有较大的蒸气

渗透阻,使墙体内部湿迁移遇到障碍形成结露,影响保温质量,因此该层应为防水透气性材

料(或做透气性构造处理)。

2 浆体材料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得大于50mm;

2 寒冷及严寒地区不适于采用浆体材料保温,其他地区若采用浆体保温,要防止由于

保温层过厚(大于50mm)而产生材料徐变导致的墙体开裂。

3 机械固定的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考虑固定架、螺栓及承托架的热桥影响;

4 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的抗冻要求进行冻融试验;

5 外墙体内表面温度应不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2.7 内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材料应选用非污染、不燃、难燃且燃后不产生有害气体的材料;

2 外部墙体应选用蒸汽渗透阻较小的材料或设有排湿构造,外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

性;

2 外部墙体可采用蒸汽渗透阻较小的材料,如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等。对蒸汽渗透阻

较大的外部墙体应设置排湿构造。

3 保温材料应做防护面层,当需在墙上悬挂重物时,其挂件的预埋件必须固定于基层墙

体内;

4 不满足梁、柱等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验算时,应对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的热桥部位采取保温措施。

4.2.8 夹心保温复合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材料供应及施工条件选择夹心墙的保温材料,并确定其构造

和厚度;

2 夹心保温材料应为低吸水率材料;

3 外叶墙饰面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4 保温层与外叶墙间应设置空气间层,其间距宜为20mm,且在楼层处采取排湿构造措

施;

4 国外考察及相关研究表明夹心复合墙的保温层与外叶墙间应设置空气间层,这是排

除夹层内湿气及水分的必要措施,我国夹心复合墙大多不设此层,造成保温层失效和外叶墙

开裂,严重影响了墙体的质量。辽宁本溪市近年建造的空心砌块建筑的无空气间层夹心复合

墙其室内结露、墙上长毛,墙外侧开裂渗水。

5 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夹心墙,其外叶墙应由每层楼板托挑,外露托挑构件应采取外保

温措施。

5 若不采取每层楼板托挑措施,外叶墙会因内外墙在重力荷载作用下的徐变差而导致

墙体开裂。

4.2.9 自保温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设计应满足结构功能的要求;

2 外墙饰面应采用防水透气性材料;

3 应对梁、柱等热桥部位进行保温处理。

5 结构设计

5.1 设计原则

5.1.1 墙体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

件的可靠度,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5.1.1 本规范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墙体结构设计采用概率极限

状态设计原则,设计式采用荷载分项系数和材料性能分项系数表达形式。

荷载分项系数应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砌体结构的材

料性能分项系数应不小于1.6。

5.1.2 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按《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划分。

5.1.3 墙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的要求。

5.1.4 应分别对墙体结构进行使用阶段和施工阶段作用效应分析,并确定其最不利组合。

5.1.3~5.1.4 墙体材料的种类繁多,砌体的受力性能各有不同。为了保证理论计算结果与结

构的实际工作状态相符合,结构分析和承载力计算中所采用的基本假定、计算模型、相关计

算参数的取值及构造措施等均应有理论和试验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

5.1.5 墙体设计使用年限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确定。

5.1.5目前常用墙体可分为承重墙体和自承重墙体,承重墙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主体结构

的设计使用年限,自承重墙体及外墙保温系统的设计使用年限可按易替换构件确定。

5.2 结构体系及分析方法

5.2.1 砌体结构宜优先采用横墙或纵横墙混合承重体系,横墙平面内布置宜均匀、对称,沿

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贯通、且保持墙段截面相近,避免突变。

5.2.1 采用横墙或纵横墙混合承重体系有助于提高建筑物横向的整体刚度。墙体的合理布置

将有利于提高整体结构的受力性能,特别是抗震性能。

5.2.2 结构分析所需的计算模型、作用的取值、材料性能指标、几何参数等应符合结构的实

际状况,并应具有相应的构造措施。

5.2.3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假定和必要的简化计算,应有理论和研究性试验依据。

5.2.2~5.2.3 砌体结构分析应根据墙体材料的特点、结构特征及结构布置确定静力分析方法

和地震作用分析方法。

5.2.4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软件,其技术条件应符合本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计算机计

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5.2.4 目前计算软件在结构设计中已相当普遍,但是计算软件的功能和计算精度参差不齐,

特别是对于较复杂结构其计算结果的可靠性令人质疑已成为不争事实,因此应采用辅助方法

校准计算机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5.2.5 结构静力分析方法

1 应根据房屋横(纵)墙间距及楼(屋)盖类别确定砌体房屋的静力计算方案与计算简

图;

2 各类砌体房屋宜优先采用刚性方案。

5.2.6 结构抗震计算方法

1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一般采用底部剪力法;

2 高层砌体结构房屋采用底部剪力法、振型分解法、时程分析法或静力非线性分析法。

5.2.5~5.2.6 墙体材料的种类繁多,砌体的受力性能各有不同。为了保证理论计算结果与结

构的实际工作状态相符合,结构分析和承载力计算中所采用的基本假定、计算模型、相关计

算参数的取值及构造措施等均应有理论和试验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

5.3 砌体计算指标

5.3.1 砌体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本规范研究性试验要求及数理统计方法确定砌体各项计算指标;

2 砌体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不应小于95% ;

2 本条文的依据为《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3 砌体强度设计值应按强度标准值除以材料分项系数计算确定,施工等级为B级时,

材料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6;施工等级为A级时,材料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5;

3 材料分项系数1.6是依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当施工等级为A级时,

砌体的强度设计值在B级基础上提高5%。

4 当遇有砌体构件计算截面面积过小、非对孔砌筑的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等不利情况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予折减;

4 砌体强度指标均是通过标准试验方法确定的,对于4条文给定的特殊情况应对其强

度指标应进行调整。

5 验算施工阶段的砌体构件时,砌体强度设计值允许提高10%;

6 应根据试验研究确定砌体的弹性模量、剪切模量、泊松比、线膨胀系数、干燥收缩

率、徐变系数、摩擦系数及砌体容重等。

5.4 构件静力设计基本要点

5.4.1 块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应根据不同作用效应及块体材料固有特性,给出构件相应承载

力计算方法及相应的构造要求。

5.4.2 夹心保温复合墙设计应考虑内、外叶墙变形不协调的影响,外叶墙应进行抗风设计。

5.4.3 外墙板应进行抗风及连接设计,板材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为柔性连接设计。

5.4.3 工程实践表明,一些预制外墙挂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采用了预埋件将板材与主体结构

“焊死”的构造,使连接件在设防烈度下不能满足主体结构弹性位移角限值要求。而预制外

墙挂板与主体结构的柔性连接,既满足结构层间变形又可保证外墙挂板在地震作用下整体稳

定性。

5.4.4 应考虑正常使用荷载作用下结构变形对填充墙的影响。

5.4.4 调查中发现有的填充墙与结构梁(板)间存有较大缝隙,墙体又没有与结构的拉结措

施,对墙体的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还发现一些轻质填充墙(块或板)施工时将墙的顶端挤

紧,将隔墙板的底部用木楔顶严,即墙的上下两端嵌固十分牢固,然而当房屋交付使用并开

始入住后,由于使用荷载的骤增,结构梁(板)产生了一定的变形,这种变形直接作用于轻

质填充墙,将使墙易出现严重的开裂,影响墙体应用效果,目前填充墙顶部应有和结构的拉

结措施,且缝隙应采用柔性材料填实。

5.5 结构抗震设计基本要点

5.5.1 砌体结构抗震设计除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确定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总高度、承重房屋的层高、

总高度和总宽度的最大比值、最小抗震墙厚度和抗震墙间距及墙段的局部尺寸的限值;

2 应根据砌体的抗震性能,确定墙体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相应的构造措施;

3 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提高结构的延性和整体性。

5.5.2 外墙挂板与主体结构连接件承载力设计的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

5.5.3 墙板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应保持其整体稳定及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可靠性。

5.5.3 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考虑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整体稳定性,避免其脱落造成的

地震灾害。

5.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

5.6.1 承重墙结构体系除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外,尚应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满足其

变形、裂缝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

5.6.1 编制各类墙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时,除应给出承载力计算方法,尚应给出正常使用极

限状态的验算方法和构造措施。

5.6.2 块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应给出砌体高厚比计算方法及允许高厚比。

5.6.2 研究表明,砌体的允许高厚比随砌筑灰缝的减薄而提高。因此,编制新型墙材砌体应

用技术标准时,应给出薄灰缝砌体的高厚比限值。

5.6.3 墙体设计除应满足本规范最低材料强度等级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烧结墙体材料不得用于长期受200°C以上或急热急冷的建筑部位,也不得用于有

酸性介质的建筑部位;

1 对用于特定环境下的非烧结墙体材料提出限制。有关非烧结墙体材料在特定环境下

的受力性能有待进一步研究,应慎重应用。

2 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替环境的墙体,其材料强度等级应提高一级。

3 软化系数小于0.9的墙体材料不得用于±0.000以下承重墙体。

6 墙体裂缝控制与构造要求

6.1 墙体裂缝控制

6.1.1 应优先选用有利于裂缝控制的墙体材料。

6.1.1 所谓有利于裂缝控制的墙体材料无外是那些强度高、干缩小、碳化系数大的材料,外

墙饰面及嵌缝材料则为性能良好的柔性材料,应用前应进行适应性试验,以确保应用效果。

6.1.2 建造在软土或有软弱下卧层地基上的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应选择整体性能好的基础,

在基础顶面沿纵、横向内外墙布置具有足够刚度的贯通钢筋混凝土地梁。

6.1.2 整体刚度好的基础,可防止墙身由基础不均匀变形而产生的裂缝。

6.1.3 为防止或减轻多层砌体结构房屋顶层墙体的裂缝,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加强屋面保温;

2 提高房屋顶层砌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2 试验研究和工程实践表明,砌体结构顶层的温度效应较大,顶层墙体的裂缝较其它

层严重,顶层砌体的普通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小于M7.5;

3 在建筑物的温度和变形集中敏感区域应采取增强抵抗温度应力或释放温度应变的构

造措施;

3 根据不同部位采用“抗”或“导”的防裂措施,可取得理想的防裂效果。

4 现浇钢筋混凝土檐口应设置分割缝,并用柔性嵌缝材料填实,屋面保温层应覆盖全

部檐口。

4 砌体结构的钢筋现浇混凝土挑檐受温度变化的影响,其变形可使墙体开裂。工程实

践表明,檐口设置分割缝,且屋面保温层应覆盖全部檐口可大幅减少檐口板温度变形对墙身

的影响。

6.1.4 为了防止或减轻非烧结块材砌体房屋的墙体裂缝,应根据块体材料类型采取下列措

施:

1 根据所用块体材料,在窗肚墙水平灰缝内设置一定量钢筋;

1 外墙内侧安放散热器(暖气片等)处受温度影响严重,此部位往往易出现温度裂缝,

为此对于非外墙保温的墙体要采用防裂措施。

2 在承重外墙底层窗台板下配置通长水平钢筋或设置现浇混凝土配筋带;

2 调查中发现,建筑物底层外墙窗台中部易开裂,而在窗台板下部设置通长水平筋(或

现浇砼)可有效防止此部位发生裂缝。

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的门窗洞口,其两侧不少于一个孔洞中应配置钢筋并用灌

孔混凝土灌芯,钢筋应在基础梁或楼层圈梁中锚固;

4 墙长大于8m的非烧结块材框架填充墙,应设置控制缝或者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其间距不应大于4m;

5 承重墙体局部开洞处及不利墙垛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5 一些建筑墙上预留了诸如防火栓箱、电表箱、水表箱等孔洞,这些孔洞往往是结构

设计时始料不及,为避免墙体开裂并确保墙体安全,设计中应有加强层部开孔的构造措施。

6.1.5 夹心保温复合墙的外叶墙应根据块体材料固有特性设置控制缝。

6.1.6 墙体控制缝应满足抗震设计要求,且应有防渗、漏措施。

6.1.7 保温墙体的女儿墙应有有效保温措施。

6.1.7 工程调研发现,砌体房屋的女儿墙均未进行保温设计,沿女儿墙根部水平开裂的现象

屡见不鲜,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女儿墙与屋面板交接处温度梯度大、砌体与屋面板变形不协调。

6.1.8 外保温饰面层为非薄抹灰时,应考虑其自重累积作用所产生的变形影响。

6.1.8 调查中发现一些由于外保温墙体的外抹灰较厚,尽管施工时建筑采用了粘结胶及锚定

固定,但由于较厚的筛面抹在保温层上,而保温材料的徐变值较大,在饰面自重长期作用下,

墙面可产生横向开裂,尤以顶部两层为主。

6.1.9 应对内保温复合墙与梁、柱相接触部位采取有效防裂措施。

6.1.9 工程调查发现,多数内保温复合墙与结构的梁、柱等混凝土构件外侧取齐,由于混凝

土构件的线膨胀系数、弹性模量等指标与墙体材料差异较大,使外墙面在与不同材料交接处

形成裂缝,因此要求采取必要、有效的防裂措施。

6.1.10 应根据所用隔墙板的具体性能指标,沿墙长方向每隔一定距离设置竖向分隔缝,缝

应用柔性嵌缝材料填实并做好建筑盖缝处理。

6.1.10 不同品种的隔墙板其含水率、干缩率及强度指标有所不同,较长的整体隔墙将因干

缩等原因产生裂缝,因此应在墙的一定部位设置能释放变形应力的分隔缝,分割缝的设置间

距可通过计算或经验确定。国外考察看到轻质隔墙一般都设变形分隔缝,缝隙除用柔性材料

嵌缝外,盖缝的处理也十分美观巧妙,应予以借鉴。

6.1.11 隔墙板拼装墙体的饰面层宜采用双层玻璃纤维网格布,两层网格布的纬向应相互垂

直。

6.1.11 玻璃纤维网格布是有经纬两向玻纤束编织而成,通常经向为直束,而纬向为尚可有

少量伸长的绕织束,故纬向束的约束变形能力不如经向束。调研发现有的墙体虽然采用了玻

璃纤维网格布,由于仅为一层,且纬向顺着变形方向,依然出现了不少的裂缝,采用两层网

格布的纬向应相互垂直布置后,墙体再未开裂。

6.2 构造要求

6.2.1 砌块砌体水平灰缝钢筋宜采用平焊网片,并保证钢筋被砂浆或灌浆包裹。

6.2.2 多孔(空心)块体材料墙体内拉结筋的锚固长度应考虑孔洞的不利影响。

6.2.2 工程调查发现,一些孔洞率较大多孔砖砌体的拉结筋的锚固长度均按实心砖砌体的要

求布置,试验研究表明,其钢筋有效拉结长度与块体材料的空洞率有关。

6.2.3 当填充墙高大于4m时,应在墙半高处设置与柱(墙)连结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

土板带或系梁。

6.2.4 块材高度大于53mm的墙体采用的预制窗台板不得嵌入墙内。

6.2.4 工程调查发现,当墙体采用块高大于53mm的块体(如多孔砖、小砌块、加气混凝土

砌块等)时,若使预制窗台板嵌入墙内,则需对墙体中块材进行现场加工,即对该部位墙体

进行凿、砍,安装窗台板后再用其它材料填堵,这必然会影响窗下角墙体的质量,建议采用

不嵌入墙内(不伤及墙身)的预制卡口式窗台板。

7 施 工

7.1 一般规定

7.1.1 应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工法、现场自然条件和墙体材料特点,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

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培训。

7.1.2 板材、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墙体宜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7.1.2 每种墙材制品有其不同特性和施工方法。工程实践表明,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将有助于

提高墙体的施工质量。

7.1.3 非烧结块体材料应满足存放时间的要求。

7.1.3 非蒸压及非烧结块材(如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等)经过28d存放可大大减

少块材的干缩变形,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等单位的研究,蒸压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灰砂砖)

出釜存放14d(二周)后,其失水收缩基本稳定故提出此条要求。

7.1.4 应核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技术文件(包括块体材料所提供连续生产三个月抗压强

度的变异系数),并应进行抽样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7.1.4 块体材料质量是保证墙体质量的前提条件,应按有关材料标准规定抽样进行复检,合

格后方可使用。要求提供连续生产三个月的出厂检验抗压强度记录并对其变异系数进行评

价,此举可以控制块体材料的质量稳定性,改变以往仅凭一份送检的检测报告就畅行天下的

局面。

7.1.5 墙体材料应按强度等级分别堆放,并设置标识。

7.1.5 避免同类材料不同强度等级误用。

7.1.6 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有有效的防水防潮措施。

7.1.6工程实践表明,采用吸水超标的材料将加大墙体的干缩变形,严重影响墙体的质量和使

用功能。

7.2 砌 体

7.2.1 块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砌块类材料应按设计进行试排块,并满足本规范6.2节的构造要求;

2 多孔砖及小砌块的半盲孔面,应作为砌筑铺浆面;

3 烧结块体材料砌筑前应预先浇水湿润;非烧结块体材料砌筑前一般不宜浇水湿润,当

施工环境十分干燥时,其表面可适当喷水;

4 固定门、窗的孔洞不得现场凿砍制取,应采用预先加工成孔的块材;

5 墙体的洞口下边角处不得有砌筑竖缝;

5 墙体的洞口下边角处有砌筑竖缝时,墙体很容易在该处沿竖缝开裂。

6 不同墙体材料及强度等级的块材不得混砌,墙体孔洞不得用异物填塞;

6 避免由于不同种材料性能差异而出现墙体裂缝的基本要求。

7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填充墙应在主体结构浇注完成28d后开始砌筑。

7 一些填充墙与主体结构(梁、板、柱及墙)交界处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开裂,经调研

得知,这些墙体大都是主体结构尚未达到养护龄期就开始砌筑,为减少由于混凝土主体结构

收缩而引起的填充墙开裂,特制定本条文。

7.2.2 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2 砂浆中掺有外加剂时,其外加剂及掺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 砂浆中掺入的粉煤灰,其等级及掺量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

程》JGJ 28的规定;

4 干混(专用)砂浆应严格按相应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搅拌;

5 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6 外保温采用浆体材料施工时,基层墙体应有砂浆找平层。

7.2.2 1、2、3当前砂浆市场比较混乱,功能各异、名目繁多的“专利”产品在一些工程中

被应用,而其中有的砂浆在材料选择及砂浆配合比就存有明显的不合理现象(如外加剂的选

用和粉煤灰的质量及掺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等)。本条款对砂浆的配合比和外加剂、

掺合料等提出具体要求。

7.2.3 灌孔混凝土的配制及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7.2.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芯柱施工,应采用专用振捣机具。施工缝宜留在块材的半高

处,施工缝的界面应在接续施工前进行清洁处理。

7.2.4 混凝土空心砌块墙体芯柱的施工缝留在块材的半高处将有利于保证芯柱的施工质量。

7.2.5 砌筑需灌孔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应随砌随清除孔洞灰缝处的内挤灰。

7.2.5 调查中发现,砌块砌体灰缝在孔内有突出的内挤灰现象,若不清除将影响芯柱的成形

质量。

7.2.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灰砂)实心砖墙体,砌筑墙体时应随砌随勾缝,

灰缝宜内凹2 mm~3mm;含有孔洞的砖或砌块墙体的砌筑灰缝不得内凹。

7.2.6 灰缝宜内凹2~3mm将有利于抹灰砂浆与墙面的粘结。对含孔砖(块)墙体由于壁厚

较薄,灰缝不宜内凹。

7.2.7 砌筑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宜采用专用铺灰器具。

7.2.7 工程实践表明,采用专用铺灰器具可以铺灰质量、提高施工速度及节省砌筑砂浆。

7.2.8 框架填充墙顶处预留的间隙宜在墙体砌筑15d后封堵。

7.2.8 工程实践表明,墙体开裂往往受施工阶段框架结构变形的影响。

7.2.9 墙体抹灰宜在墙体砌筑完成60d后进行,最短不应少于45d。

7.2.9 块材砌筑后其干缩仍在进行,若在短时间内抹面将会导致饰面层裂缝。

7.3 隔墙板

7.3.1 隔墙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纤维网格布的径向应垂直于板与板、板与主体结构的接缝方向;

2 隔墙板安装前应进行排板布置设计,并应规定施工顺序。

2 隔墙板往往类型比较单一,应用时应根据隔墙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布置设计,并规

定施工顺序。经验表明此举可避免板材施工现场的无序加工,确保墙板的质量。

7.4 墙体保温

7.4.1 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系统所用的各种材料进场后,除检验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外,尚应对主

要材料的主要性能进行复检,并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1 实施本条是为了强化保温系统施工的过程控制,以确保保温系统的施工质量。

2 外墙的浆体保温材料应根据其构成和使用环境要求进行冻融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外墙的浆体保温材料的强度较低,当孔隙吸水后,很容易在冻融循环产生剥蚀、开裂

及脱落现象。

7.4.2 粘贴夹心复合墙外饰面砖时,应在外叶墙干缩稳定后施工。

7.4.2为了防止由于外叶墙干缩变形而引起的饰面砖开裂或脱落。

7.4.3 固定外保温层的锚栓应锚入基层墙体,锚栓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25 mm。

7.4.3 调查发现有的锚栓锚固深度明显不足,由于仅锚在墙体外抹灰层内,还有的锚栓松动,

导致外保温层脱落。

7.4.4 施工EPS钢丝网架板与混凝土剪力墙复合墙时,应考虑现浇混凝土侧压力对网架板压

缩的影响。

8 验 收

8.1 一般规定

8.1.1 墙体工程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及相关墙体材料应

用技术标准的规定。

8.1.1 墙体工程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的安全性及耐久性,尤其面对种类繁多的墙体材料的大

量应用,更应强化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质量验收

的规定,按国标确定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做好验收工作。

即要求墙体工程要以控制为主导且与强化验收相结合,以形成完整的质量管理和验收体系。

8.1.2 节能保温墙体的工程质量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与之相关的审查后的设计文件、设

计变更文件、施工方案、工法、所用材料检验及复检报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

质量验收报告、现场检验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文件。

8.1.2 随着国家节能标准的实施,各地已出现多种形式及类别的节能保温墙体,这些墙体往

往是材料新、样式新、技术新、构造新,若不强化此类墙体的过程控制与验收环节,势必会

影响墙体的节能效果及房屋的工程质量。

8.1.3 应验收材料及配件设计使用寿命期限后的维修或更换措施设计文件。

8.1.4 节能保温墙体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

用。

9 墙体维护

9.1 一般规定

9.1.1 应制定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的定期检查制度。

9.1.2 墙体及部件使用年限少于《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规定的设计使用

年限时,应制定更换、维护方案及实施细则。

9.1.2 当前一些墙体及与其配套的部件(如某些板材或聚苯板 、聚胺脂泡沫、尼龙胀釘等)

的使用寿命少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保证建筑物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及效

果,特制定本条款。

9.1.3 应根据墙体物理损伤或化学损伤的原因、程度、所处环境、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要

求进行检测、评估并制定修复设计与施工方案。

9.1.4 未经权威部门鉴定,不得擅自凿墙、开洞及改变既有建筑的使用功能。

9.1.5 修复材料应根据墙体损伤状况、与被修复材料的适应性、预期修复效果、修复施工条

件及经济性等因素选用。

9.1.6 墙体修复施工前应根据损伤状况、修复材料性能及施工条件等制定施工方案。

9.1.7 墙体修复后应进行检验与验收,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应存档。

9.2 墙体维护

9.2.1 应定期检查建筑物周边及室内的排水设施,避免墙体长期处于潮湿环境。

9.2.2 应按相应制度定期查阅所用墙体材料及配件的设计使用寿命资料,避免墙体材料及配

件超期使用。

9.2.3 应及时更换或修补局部损伤的墙体。

9.2.4 应根据墙体或饰面材料的性质,采用无害清洁剂和相应的墙面清洁方法清洁墙面。

9.2.5 对处于有害化学介质侵蚀、长期水浸及冻融循环部位的墙体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9.2.5 墙体维护是保证房屋正常使用及耐久性的前提条件。

9.3 墙体修补

9.3.1 寿命少于设计使用年限的材料及部件应按更换和维护实施细则,除掉到期材料和配件

并重新更换,对其使用中的局部损坏,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修补。

9.3.2 应根据墙体裂缝的不同性态(稳定裂缝、尚未稳定裂缝、活动裂缝),可采取下列方

法进行修补:

1 填缝法;

2 压力灌浆法;

3 复合加强网涂层法;

4 喷浆法;

5 涂刷高效抗拉涂料或弹性树脂法;

6 涂抹聚合物砂浆或纤维砂浆法。

9.3.3 墙体修补区的范围及形状应根据修补材料模数、性能及修补后的外观质量确定。

9.3.4 待修补的基层面应进行预处理,确保新旧材料界面粘结的可靠性。

9.3.5 墙体修补后应根据修复材料的特性进行养护。

9.4 墙体补强与加固

9.4.1 墙体因损伤引起承载力不足或变形过大,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应进行补强与加固。

9.4.2 墙体补强加固前,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制定加固方案和补强加固设计。

9.4.3 墙体补强加固设计可采取下列方法:

1 增大截面面积法;

2 钢丝网砂浆加固法;

3 混凝土加固法;

4 增强纤维加固法;

5 置换法。

9.4.4 墙体补强加固施工前,应根据补强加固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9.4.5 墙体补强加固施工中,除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外,尚应有必要的监控措施。

10 试验

10.1 一般规定

10.1.1 试验分为研究性试验和检验性试验。

10.1.2 试验用的墙材制品应从同一批中随机抽取,其试件的组数、样本数量应根据试验目

标确定。

10.1.3 研究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应由不少于两个研究单位完成;

2 每个研究单位所进行同一力学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6组,每组6件;

同一物理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6件(碳化试验每组12件);

3 同一构件承载力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应不少于2组(每组3件)。

10.1.4 检验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可由一个检测单位完成,但对试验结果有争议的,应由另一检测单位进行重复

试验;

2 检验性试验的试件组数及每组试件的数量,应参照相关标准确定。但在同等条件下,

同一检测单位所进行的同一基本力学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3组(每组6件),同

一物理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3件);

3 构件承载力性能指标的试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2件)。

10.1.5 编制墙体材料的应用技术标准应进行研究性试验。

10.1.1~10.1.5 目前国内部分省市为推广本地区墙体材料,相继出台了材料标准和应用技术

标准,但多数标准的背景资料试验数据较少,相互引用试验资料的现象较为普遍,甚至仅通

过少数几个检验试件就确定试验强度指标,这不仅不利于新型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同时也给

结构安全度带来隐患。因此本规范对研究试验的研究单位个数和试验样本数量提出具体要

求。

10.1.6 试件形状、几何尺寸、制作工序及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1.7 试验仪器及设备应由有资质的计量单位定期标定。

10.1.7 本条款是试验数据可靠性和可比性的前提条件。

10.1.8 同一试验研究单位或检测单位所统计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大于0.2时,其相应指标的

试验样本数量应在本规范规定基础上增加不少于一倍。

10.1.8 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大于0.2时,说明试验目标值的离散性较大,扩大试验样本数量

将增大试验数据统计值的代表性。

10.2 材料试验

10.2.1 砖的试验方法按《砌墙砖试验方法》GB/T 2542执行,该标准未包括的块体材料,抗

压试验时的加载方向应与其在砌体中所受重力方向一致。

10.2.1 目前工程中采用非标砖的块型较多,而现行标准尚没有其试验方法,如何确定其强

度等级、特别是试件加载方向是工程实践中亟待明确的问题。

10.2.2 含有孔洞砖的抗折强度试验为单砖的两等分三点加载。

10.2.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

GB/T 4111执行。

10.2.4 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按《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 GB /T 11969执

行;

10.2.5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 70执行。

10.2.6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 860

执行。

10.2.7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的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按《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

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 890执行,砂浆底模应采用钢底模。

10.2.8 各类专用砂浆的抗折强度试验方法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执行。

10.2.9 应根据不同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编制相应专用砌筑砂浆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10.2.10 对掺有引气剂的砂浆应进行抗折强度试验。

10.2.11 砂浆的冻融试验应与块材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相同。

10.2.1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JC

861执行。

10.3 砌体试验

10.3.1 砌体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 129执行。

10.4 板材试验

10.4.1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 15762执行。

10.4.2 除蒸压加气混凝土板以外的各类隔墙板材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各类隔墙板的抗折强度试验方法应按《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条板》

GB/T-19631执行;各类平板的抗折试验方法应按《纤维水泥制品试验方法》GB/T 7019执行。

2 各类隔墙板材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除抗折强度试验方法外)按《建筑隔墙用

轻质条板》JG/T 169执行。

10.4.3 外墙整间挂板应进行板间拉接件及与主体结构连接件的锚拉强度试验。

10.5 墙体试验

10.5.1 墙体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的形状及几何尺寸应根据试验目标确定,砌体宜采用足尺试件。模型试验,模

型比例系数不应小于1/4;

2 试件制作应与墙体施工工序一致;

3 试件的模拟加载边界条件,应接近构件的实际工作状态。

10.5.2 节能保温复合墙体的原型系统试验,应包括系统构成的材料质量、保温层厚度、传

热系数及耐候性等,试验方法应执行国家现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

10.5.3 墙体的抗震试验方法按《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 JGJ 10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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