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发(作者:斐浩慨)
同本标准第9.3.1条。
9.9.2 实测项目
见表9.9.2。
表9.9.2 拱涵浇(砌)筑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拱圈厚度
(mm)
砌体
混凝土
±20
±15
±2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3
2
1
1 混凝土或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或F检查
2
3
尺量:检查拱顶、拱脚3处
样板:检查拱顶、1/4跨3处
内弧线偏离设计弧线
(mm)
9.9.3 外观鉴定
1) 线形圆顺,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混凝土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
分:深度超过1cm者必须处理。
3) 砌缝匀称,勾缝平顺,无开裂和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10 倒虹吸竖井、集水井砌筑
9.10.1 基本要求
1) 砌块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砌筑砂浆所用材料符合规范要求。
2) 井基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砌筑井体。
3) 应分层错缝砌筑,砌缝砂浆应饱满。抹面时应压光,不得有空鼓现象。
4) 接头填缝平整密实、不漏水。
5) 井内不得遗留建筑垃圾等杂物。
6) 按设计规定做灌水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要求。
9.10.2 实测项目
见表9.10.2。
表9.10.2 倒虹吸竖井砌筑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检 查 项 目
砂浆强度(MPa)
井底高程(mm)
井口高程(mm)
圆井直径或方井边长(mm)
井壁、井底厚(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5
±20
±20
+20,~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3
2
1
1
1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F检查
水准仪:测4点
尺量:2~3个断面
尺量:井壁4~8点,井底3点
9.10.3外观鉴定
井壁平整、圆滑,抹面无麻面、裂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11 一字墙和八字墙
9.11.1 基本要求
1) 砂浆所用的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 砌块的强度、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3) 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 砌块应分层错缝砌筑,坐浆挤紧,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
5) 抹面应压光、无空鼓现象。
9.11.2 实测项目
见表9.11.2。
139——100
100
表9.11.2 一宇墙和八字墙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砂浆强度(MPa)
平面位置(mm)
顶面高程(mm)
底面高程(mm)
竖直度或坡度(%)
断面尺寸(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50
±20
±20
0.5
不小于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F检查
经纬仪;检查墙两端
水准仪:检查墙两端
水准仪:检查墙两端
吊垂线:每墙检查2处
尺量:各墙两端断面
权值
4
1
1
1
1
1
9.11.3 外观鉴定
1) 砌缝完好,无开裂现象: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砂浆抹面平整、直顺,无麻面、裂缝,色泽均匀。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9.12 锥坡
涵洞锥坡按本标准第6.9节评定。
9.13 顶入法施工的桥、涵
9.13.1 基本要求
1) 桥涵主体结构的强度符合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顶进施工。
2) 基底应密实,并具有足够承载力。
3) 工作坑的后背墙承载力符合要求,顶力轴线必须与桥涵中心线一致。
4) 节间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水处理。
5) 严禁带水作业。
9.13.2 实测项目
见表9.13.2,桥、涵各部分的制作、安装按本标准相关章节评定。
表9.13.2 顶入法施工的桥、涵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涵(桥)长<15m
1
轴线
偏位涵(桥)长15~30m
(mm)
涵(桥)长>30m
涵(桥)长<15m
2
高程
涵(桥)长15~30m
(mm)
涵(桥)长>30m
3 相邻两节高差(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箱100
管50
箱150
管100
箱300
管200
箱+30,-100
管±20
箱+40,-150
管±40
箱+50,-200
管+50,-100
箱30
管20
尺量:每接缝2~~4处 1
水准仪:每段检查涵底2~4处 3
经纬仪:每段检查2点 2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9.13.3 外观鉴定
1) 顶入的桥、涵身直顺,表面平整,无翘曲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进出口与上下游沟槽或引道连接顺直平整,水流或车流畅通。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139——101
101
10 隧道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钻爆法施工的山岭隧道的检验评定。采用其他方法如盾构、掘
进机、沉埋法施工的隧道的检验评定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定。
10.1.2 采用钻爆法施工、设计为复合式衬砌的隧道,承包商必须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要
求的频率和量测项目进行监控量测,用量测信息指导施工并提交系统、完整、真实的量测数
据和图表。
10.1.3 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监控设施等的检验评定,应根据本标准的相关章节进
行质量评定。
10.1.4 隧道洞口的开挖,应按照第4章路基土石方工程的标准进行检验评定;洞门和翼
墙的浇(砌)筑和洞口边坡、仰坡防护按第6章挡土墙、防护及其它砌石工程的相应项目评定。
10.1.5 隧道路面的基层、面层,应按照路基、路面的标准进行检验评定。
10.1.6 长隧道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多个中、短隧道可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每座隧道
分别评定后,按中隧道权值为2,短隧道权值为1,计算加权平均值作为该单位工程的得分.
一般按围岩类别和衬砌类型每100米作为一个分项工程,紧急停车带单独作为一个分项工
程。混凝土衬砌采用模板台车,宜按台车长度的倍数划分分项工程.按以上方法划分分项工
程时,分段长度可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分段长度不足规定值时,不足部分单
独作为一个分项工程。特长隧道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分。
10.1.7 隧道防排水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隧道和设有机电工程的一般公路隧道;
1) 隧道拱部、墙部、设备洞、车行横通道、人行横通道不渗水;
2) 路面干燥无水;
3) 洞内排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确保捧水通畅;
4) 严寒地区隧道衬砌背后不积水,捧水沟不冻结。
2 其他公路隧道:
1) 拱部、边墙不滴水;
2) 路面不冒水、不积水,设备箱洞处不渗水;
3) 洞内捧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确保捧水通畅;
4) 严寒地区隧道村砌背后不积水,路面干燥无水,捧水沟不冻结。
10.1.8 隧道装饰应按《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0.2 隧道总体
10.2.1 基本要求
1) 洞口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必须按设计设置洞内外的捧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
3) 隧道防捧水施工质量须符合10.1.7款之规定。
10.2.2 实测项目
见表10.2.2。
139——102
102
表10.2.2 隧道总体实测项目
项次
1
2
检 查 项 目
车行道(mm)
净总宽(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
不小于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20m(曲线)或50m(直
线)检查一次
尺量:每20m(曲线)或50m(直
线)检查一次
水准仪:每20m(曲线) 或
50m(直线)测一个断面,每断面
测拱顶和两拱腰3点
全站仪或其他测量仪器:每
20m(曲线)或50m(直线)检查1
处
分别将引道中心线和隧道中心
线延长至两侧洞口,比较其平
面位置
坡度板:检查10处
权值
2
2
3 隧道净高(mm)
①
不小于设计 3
4 隧道偏位(mm) 20 2
5
6
路线中心线与隧道中
心线的衔接(mm)
边坡、仰坡
20
不大于设计
2
1
注:净高有一点不合格时,该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0.2.3 外观鉴定
洞内没有渗漏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视其严重程度,高速、一级公路隧道减5~10分,其
他公路隧道减1~5分。冻融地区存在渗漏水现象时扣分取高限。
10.3 明洞浇筑
10.3.1 基本要求
1) 水泥、砂、石、水及外掺剂的质量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 寒冷地区混凝土骨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抗冻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
3) 基础的地基承载力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严禁超挖回填虚土。
4) 钢筋的加工、接头、焊接和安装以及混凝土的拌制、运输、灌注、养护、拆模均须符合
设计和规范要求。
5) 明洞与暗洞应连接良好,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0.3.2 实测项目
见表10.3.2。
表10.3.2 明洞浇筑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 查 项 目
混凝土强度(MPa)
混凝土厚度(mm)
混凝土平整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不小于设计
2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D检查
尺量或地质雷达:每20m检查
一个断面,每个断面自拱项每3
米检查1点。
2m直尺:每10m每侧检查2处
权值
3
3
1
10.3.3 外观鉴定
139——103
103
1) 混凝土表面密实,每延米的隧道面积中,蜂窝麻面和气泡面积不超过0.5%。不符合要求
时,每超过0.5%减0.5~1分.蜂窝麻面深度超过5mm时不论面积大小,发现一处减1分。
深度超过10mm时应处理。
2) 结构轮廓线条顺直美观,混凝土颜色均匀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l~3分。
3) 施工缝平顺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4) 混凝土因施工养护不当产生裂缝,每条裂缝减0.5~2分。
10.4 明洞防水层
10.4.1 基本要求
1) 防水材料的质量、规格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防水层施工前,明洞混凝土外部应平整,不得有钢筋露出。
3) 明洞外模拆除后应立即做好防水层和纵向盲沟。
10.4.2 实测项目
见表10.4.2。
表10.4.2 防水层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搭接长度(mm)
卷材向隧道延伸长度(mm)
卷材于基底的横向长度(mm)
沥青防水层每层厚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0
≥500
≥500
2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环测3处
尺量:检查5处
尺量:检查5处
尺量:检查10点
权值
2
2
2
3
10.4.3 外观鉴定
防水卷材无破损,接合处无气泡、折皱和空隙。不符合要求时,一处减1分,并采取修补措
施或返工处理。
10.5 明洞回填
10.5.1 基本要求
1) 墙背回填应两侧同时进行。
2) 人工回填时,拱圈混凝土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机械回填时,拱圈混凝土强度
应达到设计强度且拱圈外人工夯填厚度不小于。
3) 明洞粘土隔水层应与边坡、仰坡搭接良好,封闭紧密。
10.5.2 实测项目
见表10.5.2。
表10.5.2 明洞回填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回填层厚(mm)
两侧回填高差(mm)
坡度
回填压实质量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300
≤500
不大于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尺量:回填一层检查一次,
2
每次每侧检查5点
水准仪:每层测3次
尺量:检查3处
2
1
3 压实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查施工记录
10.5.3 外观鉴定
坡面平顺、密实,捧水通畅。不符合要求时减l~2分。
10.6 洞身开挖
10.6.1 基本要求
1) 不良地质段开挖前应做好预加固、预支护。
139——104
104
2) 当前方地质出现变化迹象或接近围岩分界线时,必须用地质雷达、超前小导坑、超前探
孔等方法先探明隧道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才能进行开挖。
3) 应严格控制欠挖。当石质坚硬完整且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
定和强度时,允许岩石个别凸出部分(每1m2不大于O.1m2)凸入衬砌断面,锚喷支护时凸入
不大于30mm,衬砌时不大于50mm,拱脚、墙脚以上lm内严禁欠挖。
4) 开挖轮廓要预留支撑沉落量及变形量,并利用量测反馈信息进行及时调整.
5) 隧道爆破开挖时应严格控制爆破震动。
6) 洞身开挖在清除浮石后应及时进行初喷支护。
10.6.2 实测项目
见表10.6.2。
表10.6.2 洞身开控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破碎岩,土(I、Ⅱ类
平均100,最大150
围岩)
拱部超挖水准仪或断面仪:每
中硬岩、软岩(Ⅲ、Ⅳ、
(mm) 平均150,最大250 20m一个断面
V类围岩)
硬岩(Ⅵ类围岩) 平均100,最大200
2
3
边墙宽度
(mm)
每侧
全宽
+100,一0
+200,一0
平均100
尺量:每20m检查一处 2
水准仪:每20m检查3
处
1
1 3
边墙、仰拱、隧底超挖(mm)
10.6.3 外观鉴定
洞顶无浮石。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并及时清除。
10.7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
10.7.1 基本要求
1) 材料必须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
2) 喷射前要检查开挖断面的质量,处理好超欠挖。
3) 喷射前,岩面必须清洁。
4) 喷射混凝土支护应与围岩紧密粘接,结合牢固,喷层厚度应符合要求,不能有空洞,喷
层内不容许添加片石和木板等杂物,必要时应进行粘结力测试.喷射混凝土严禁挂模喷射.
受喷面必须是原岩面。
5) 支护前应做好择水措施,对渗漏水孔洞、缝隙应采取引捧、堵水措施,保证喷射混凝土
质量。
6) 采用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时,钢纤维抗拉强度不得低于380MPa,且不得有油渍及明显的锈
蚀。钢纤维直径宜为0.3~0.5mm,长度为20~25mm,且不得大于25mm。钢纤维含量宜为混合
料质量的1%~3%。
10.7.2 实测项目
见表10.7.2。
表10.7.2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39——105
105
1
喷射混凝土强度
(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E检查 3
2
凿孔法或雷达检测仪:每
平均厚度≥设计厚度;检查点
10m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
喷层厚度(mm) 的60%≥设计厚度;最小厚度
面从拱顶中线起每3m检查1
≥0.5设计厚度,且≥50
点
空洞检测① 无空洞,无杂物
凿孔或雷达检测仪:每10m
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从
拱顶中线起每3m检查1点
3
3 3
注:发现一处空洞本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0.7.3 外观鉴定
无漏喷、离鼓、裂缝、钢筋网外露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2~5分并返工处理。
10.8 锚杆支护
10.8.1 基本要求
1) 锚杆的材质、类型、规格、数量、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 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
3) 砂浆锚杆和注浆锚杆的灌浆强度应不小于设计和规范要求,锚杆孔内灌浆密实饱满。
4) 锚杆垫板应满足设计要求,垫板应紧贴围岩,围岩不平时要用M10砂浆填平。
5) 锚杆应垂直于开挖轮廓线布设。对沉积岩,锚杆应尽量垂直于岩层面。
10.8.2 实测项目
见表10.8.2。
表10.8.2 锚杆支护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锚杆数量(根)
锚杆拔力(kN)
孔位(mm)
钻孔深度(mm)
孔径(mm)
锚杆垫板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不少于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分项工程统计
权值
3
2
2
2
2
1
28d拔力平均值三设计值,最按锚杆数1%做拔力试验,且
小拔力:0.9设计值 不小于3根做拔力试验
±50
±5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砂浆锚杆:>杆体直径+15;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其他锚杆:符合设计要求
与岩面紧帖 检查锚杆数的10%
10.8.3 外观鉴定
钻孔方向应尽量与围岩和岩层主要结构面垂直,锚杆垫板与岩面紧贴。不符合要求时减1~3
分。
10.9 钢筋网支护
10.9.1 基本要求
1) 所用材料、规格、尺寸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10.9.2 实测项目
见表10.9.2。
表10.9.2 钢筋网支护实测项目
项次
1
检 查 项 目
网格尺寸(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
139——106
检查方法和频率
2
权值
尺量:每50m检查2个网眼 3
106
2
3
4
钢筋保护层厚(mm)
与受喷岩面的间隙(mm)
网的长、宽(mm)
≥10
≤30
±10
凿孔检查:检查5点
尺量:检查10点
尺量
2
2
1
10.9.3 外观鉴定
钢筋网与锚杆或其他固定装置连接牢固,喷射混凝土时不得晃动。不符合要求时减
1~3分。
10.10 仰拱
10.10.1 基本要求
1) 仰拱应结合拱墙施工及时进行,使支护结构尽快封闭。
2) 仰拱浇筑前应清除积水、杂物、虚渣等。
3) 仰拱超挖严禁用虚土、虚渣回填。
10.10.2 实测项目
见表10.10.2。
表10.10.2 仰拱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 查 项 目
混凝土强度(MPa)
仰拱厚度(mm)
钢筋保护层厚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不小于设计
≥5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D检查
水准仪:每20m检查一个断
面,每个断面检查5点
凿孔检查:每20m检查一个
断面,每个断面检查3点
权值
3
3
1
10.10.3 外观鉴定
混凝土表面密实,无露筋。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并进行处理。
10.11 混凝土衬砌
10.11.1 基本要求
1) 所用材料、规格必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 防水混凝土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3) 防水混凝土粗集料尺寸不应超过规定值。
4) 基底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对基底承载力有怀疑时应做承载力试验。
5) 拱墙背后的空隙必须回填密实。因严重超挖和塌方产生的空洞要制定具体处理方案经批
准后实施。
10.11.2实测项目
见表10.11.2。
表10.11.2 混凝土衬砌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 查 项 目
混凝土强度(MPa)
衬砌厚度(mm)
墙面平整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不小于设计值
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D检查
激光断面仪或地质雷达:每40m
检查一个断面
权值
3
3
2m直尺:每40m每侧检查5处 1
10.11.3 外观鉴定
1) 混凝土表面密实,每延米的隧道面积中,蜂窝麻面和气泡面积不超过0.5%。不符合要求
时,每超过0.5%减0.5~1分。蜂窝麻面深度超过5mm时不论面积大小,一处减1分.深度
超过10mm时应处理。
2) 结构轮廓线条顺直美观,混凝土颜色均匀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139——107
107
3) 施工缝平顺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4) 混凝土因施工养护不当产生裂缝,每条裂缝减0.5~2分。
10.12 钢支撑支护
10.12.1 基本要求
1) 钢支撑的型式、制作和架设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钢支撑之间必须用纵向钢筋联接,拱脚必须放在牢固的基础上。
3) 拱脚标高不足时,不得用块石、碎石砌垫,而应设置钢板进行调整,或用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20。
4) 钢支撑应靠紧围岩,其与围岩的间隙,不得用片石回填,而应用喷射混凝土填实。
10.12.2 实测项目
见表10.12.2。
表10.12.2 钢支撑支护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检 查 项 目
安装间距(mm)
保护层厚度(mm)
倾斜度(°)
安装偏
横向
差(mm)
竖向
拼装偏差(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0
≥20
±2
±50
不低于设计标高
±3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榀检查
凿孔检查:每榀自拱顶每3m
检查一点
测量仪器检查每榀倾斜度
尺量:每榀检查
尺量:每榀检查
权值
3
2
1
1
1
10.12.3 外观鉴定
无污秽、无锈蚀和假焊,安装时基底无虚渣及杂物,接头连接牢靠.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10.13 衬砌钢筋
10.13.1 基本要求
钢筋的品种、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接头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
定。
10.13.2 实测项目
见表10.13.2。
表10.13.2 衬砌钢筋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 查 项 目
主筋间距(mm)
两层钢筋间距(mm)
箍筋间距(mm)
绑扎搭接长
度
受拉
受压
I级钢
Ⅱ级钢
I级钢
Ⅱ级钢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
±5
±20
30d
35d
20d
25d
-10,+5 尺量:每20m检查2根 1
尺量:每20m检查3个
接头
1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20m检查5点
尺量;每20m检查5点
尺量:每20m检查5处
权值
3
2
1
4
5 钢筋加工 钢筋长度(mm)
10.13.3 外观鉴定
无污秽、无锈蚀。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10.14 防水层
10.14.1 基本要求
1) 防水材料的质量、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39——108
108
2) 防水卷材铺设前要对喷射混凝土基面进行认真地检查,不得有钢筋凸出的管件等尖锐突
出物:割除尖锐突出物后,割除部位用砂浆抹平顺。
3) 隧道断面变化处或转弯处的阴角应抹成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
4) 防水层施工时,基面不得有明水;如有明水,应采取措施封堵或引撑。
10.14.2 实测项目
见表10.14.2。
10.14.22 防水层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 查项 目
搭接宽度(mm)
缝宽(mm)
固定点间距
(mm)
焊接
粘接
拱部
侧墙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0
两侧焊缝宽≥25
粘缝宽≥50
0.5-0.7
1.0-1.2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尺量:全部搭接均要检
2
查,每个搭接检查3处
尺量:每个搭接检查5处
尺量:检查总数的10%
2
1
10.14.3 外观鉴定
1) 防水层表面平顺,无折皱、无气泡、无破损等现象,与洞壁密贴,松紧适度,无紧绷现
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2) 接缝、补眼粘贴密实饱满,不得有气泡、空隙。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10.15 止水带
10.15.1 基本要求
1) 止水带的材质、规格等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2) 止水带与衬砌端头模板应正交。
10.15.2 实测项目
见表10.15.2。
表10.15.2 止水带实测项目
项次
1
2
检 查 项 目
纵向偏离(mm)
偏离衬砌中心线(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0
≤30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环3处
尺量:每环3处
权值
1
1
10.15.3 外观鉴定
1) 发现破裂应及时修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衬砌脱模后,若发现因走模致使止水带过分偏离中心,应适当凿除或填补部分混凝土,
对止水带进行纠偏。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10.16 排水
10.16.1 基本要求
1) 墙背泄水孔必须伸入盲沟内,泄水孔进口标高以下超挖部分应用同级混凝土或不透水材
料回填密实。
2) 排水管接头应密封牢固,不得出现松动。
3) 严寒地区保温水沟施工时应有防潮措施。修筑的深埋渗水沟,回填材料除应满足保温,
透水性好的要求外,水沟周侧应用级配骨料分层回填,石屑、泥砂不得渗入沟内。捧水设施
应设置在冻胀线以下。
10.16.2 实测项目
捧水结构物(如浆砌片石水沟,现浇混凝土等)按照第5章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检验评定。
10.16.3 外观鉴定
139——109
109
水沟和检查井盖板平稳无翘曲。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10.17 超前锚杆
10.17.1 基本要求
1) 锚杆材质、规格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超前锚杆与隧道轴线外插角宜为5°~10°,长度应大于循环进尺宜为3~5m。
3) 超前锚杆与钢架支撑配合使用时,应从钢架腹部穿过,尾端与钢架焊接。
4) 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
5) 锚杆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米。
10.17.2 实测项目
见表10.17.2。
10.17.22 超前锚杆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长度(m)
孔位(mm)
钻孔深度(mm)
孔径(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不小于设计
±50
±50
大于杆体直径+15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权值
2
2
2
2
10.17.3 外观鉴定
锚杆沿开挖轮廓线周边均匀布置,尾端与钢架焊接牢固,锚杆入孔长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
求时每处减3~5分。
10.18 超前钢管
10.18.1 基本要求
1) 钢管的型号、规格、质量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超前钢管与钢架支撑配合使用时,应从钢架腹部穿过,尾端与钢架焊接。
10.18.2 实测项目
见表10.18.2。
10.18.2 超前钢管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长度(m)
孔位(mm)
钻孔深度(mm)
孔径(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不小于设计
±50
±50
大于杆体直径+20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检查10%
尺量:检查10%
尺量:检查10%
尺量:检查10%
权值
2
2
2
2
10.18.3 外观鉴定
钢管沿开挖轮廓线周边均匀布置,尾端与钢架焊接牢固,入孔长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时
减1~5分。
139——110
110
11 交通安全设施
11.1 一般规定
11.1.1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
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 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
11.1.3 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
11.1.4 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
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1.1.6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 交通标志
11.2.1 基本要求
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
条件》的规定。
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
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50cm
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
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
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 实测项目
见表11.2.2。
表11.2.2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5。当边长尺寸大于1.2m时
标志板外形尺寸(mm) 允许偏差为边长的±0.5%;三
钢卷尺、万能角尺、卡尺:
1
角形内角应为60°土5°
检查100%
标志底板厚度(mm)
2
不小于设计
1
标志汉字、数字、拉丁应符合规定字体,基本字高不字体与标准字体对照,字
字的字体及尺寸(mm) 小于设计 高用钢卷尺:检查10%
1
3
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反光膜等级符合设计。逆反射
反光膜等级用目测初定。
逆反射系数系数值不低于JT/T 279《公路2
便携式测定仪:检查100%
-1-2
(cd.1x·m) 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规定
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
空高度及标志板内缘
距路边缘距离(mm)
立柱竖直度(mm/m)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厚
度(um)
标志基础尺寸(mm)
+100,0
±3
标志柱、横梁≥78,
紧固件≥50
-50,+100
直尺、水平尺或经纬仪:
检查100%
1 4
5
6
7
垂线、直尺:检查100% 1
测厚仪:检查100% 2
钢尺、直尺:检查100% 1
139——111
111
8 基础混凝土强度 在合格标准内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处
1组(3件):检查100%
1
11.2.3 外观鉴定
1) 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
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
2分。
2) 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
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
3)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
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11.3 路面标线
11.3.1 基本要求
1) 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
2) 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3) 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和设
计要求。
11.3.2 实测项目
见表11.3.2
表11.3.2 路面标线实测面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标线
线段
长度
(mm)
标线
宽度
(mm)
标线
厚度
(mm)
6000
4000
3000
1000~2000
400~450
150~200
100
常温型(0.12~0.2)
加热型(0.20~0.4)
热熔型(1.0~4.50)
9000
6000
4000
3000
标线剥落面积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
-1-2
(cd.1x.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0
±40
±30
±20
+15,0
+8,0
+5,0
-0.03,+0.10
-0.05,+0.15
-0.10,+0.50
±30
±45
±30
±20
±15
检查总面积的0~3% 4倍放大镜:目测检查
白色标线≥150
黄色标线≥100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
数测量仪:抽检10%
1
2
钢卷尺:抽检10% 1
湿膜厚度计,干膜用水
平尺、塞尺或用卡尺抽
检10%
钢卷尺:抽检10%
2
1
钢尺:抽检10% 1
钢卷尺;抽检10% 1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2
3
4 标线横向偏位(mm)
标线
纵向
间距
(mm)
5
6
7
11.3.3 外观鉴定
2
1) 标线施工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每处污染面积不超过10c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
分。
139——112
112
2) 标线线形应流畅,与道路线形相协调,不允许出现折线, 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
每处减2分。
3) 反光标线玻璃珠应撒布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4) 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11.4 波形梁钢护栏
11.4.1 基本要求
1) 波形粱钢护栏产品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粱钢护栏》(JT/T281)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
(JT/T457)的规定。
2) 护栏立柱、波形粱、防阻块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3) 为保证护栏的整体强度,路肩和中央分隔带的土基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值。达不到压实
度要求的路段不应进行护栏立柱打入施工。石方路段和挡土墙上的护栏立柱的埋深及基础处
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波形梁护栏的端头处理及与桥梁护栏过渡段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11.4.2 实测项目
表11.4.2 波形梁钢护栏实测项目
项次
2
3
4
5
6
7
8
9
10
检 查 项 目
立柱壁厚(mm)
镀(涂)层厚度(um)
拼接螺栓(45号钢)抗拉强
度(MPa)
立柱埋入深度
立柱外边缘距路肩边线距离
(mm)
立柱中距(mm)
立柱竖直度(mm/m)
横粱中心高度(mm)
护栏顾直度(m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0.16
4.5-4-0.25
符合设计
≥600
符合设计规定
±20
±50
±10
±20
±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板厚千分尺:抽检5%
测厚仪、千分尺:抽检5%
测厚仪:抽检10%
权值
2
2
2
1 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mm)
抽样做拉力试验,每批3组 1
过程检查,尺量:抽检10% 1
尺量:抽检10%
钢卷尺:抽检10%
垂线、尺量:抽检10%
尺量:抽检10%
拉线、尺量:抽检10%
1
1
2
2
2
11.4.3 外观鉴定
1) 焊接钢管的焊缝应平整,无焊渣、突起。构件镀锌层表面应均匀完整、颜色一致,表面
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得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擦痕等缺陷。
构件镀铝层表面应连续,不得有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熔渣、色泽暗淡及假浸、漏浸等缺陷。
构件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辨的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及其他有害
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直线段护栏不得有明显的凹凸、起伏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顾畅,与线形协调一致,
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的抛物线形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波形梁板搭接方向正确,搭接平顺,垫圈齐备,螺栓紧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4) 防阻块、托架、端头的安装应与设计图相符,安装到位,不得有明显变形、扭转、倾斜。
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5) 波形梁板和立柱不得现场焊割和钻孔,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6) 立柱及柱帽安装牢固,其顶部应无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
2分。
139——113
113
11.5 混凝土护栏
11.5.1 基本要求
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及外掺剂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
定的配合比施工。
2) 混凝土护栏预制块件在吊装、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断裂。
3) 各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护栏与基础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混凝土护栏块件标准段、混凝土护栏起终点及其他开口处的混凝土护栏块件的几何尺寸
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混凝土护栏的地基强度、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混凝土护栏块件的损边、掉角长度每处不得超过20mm,否则应予及时修补。
11.5.2 实测项目
见表11.5.2。
表11.5.2 混凝土护栏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护栏混凝土强度(MPa)
地基压实度(%)
护栏断面尺
寸(mm)
高度
顶宽
底宽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符合设计要求
±10
±5
±5
10
±10%H
水平尺;检查100%
过程检查,尺量:检查100%
1
2
1
±20或符合设计要求 尺量:抽检10%
尺量:抽检10% 1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D检查
核于密度仪现场检查
权值
2
1
基础平整度(mm)
轴向横向偏位(mm)
基础厚度(mm)
11.5.3 外观鉴定
1) 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的错位不大于5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混凝土护栏外观、色泽均匀一致,表面的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陷面积不超过该面
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2分:深度不超过10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
2分。
3) 护栏线形适顺,直线段不允许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顺畅,与线形协调
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尺寸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6 缆索护栏
11.6.1 基本要求
1) 缆索性能、缆索直径、单丝直径、构造(3股7芯)、锚具及其镀锌质量应符合设计与施
工规范的要求,缆索抗拉强度、镀锌质量须经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张拉前应标定拉力测定计。
3) 立柱埋深不得小于设计值。采用挖埋法施工,立柱埋入土中时,回填土应分层(每层厚度
不超过100mm)夯实;立柱埋入混凝土中时,基础混凝土的几何尺寸、强度等应符合设计要
求。
139——114
114
4) 立柱壁厚、外径、长度不小于设计要求。
5) 采用打入法施工时,立柱顶部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倾斜、扭曲或卷边等现象。
11.6.2 实测项目 见表11.6.2。
表11.6.2 缆索护栏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7
检 查 项 目
缆索直径(mm)
单丝直径(mm)
初张力(kN)
最下一根缆索的高度
(mm)
立柱壁厚(mm)
立柱埋入深度
立柱竖直度(mm/m)
立柱中距(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8±0.5
±5%
±20
±0.10
符合设计要求
±10
±50
立柱≥85
8 镀锌层厚度(um)
索端锚具≥50
紧固件≥50
镀锌钢丝≥33
9
10
混凝土基础尺寸
混凝土强度
符合设计规定
在合格标准内
过程检查,尺量:检查100%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个工
作班l组(3件),检查试件的
强度,抽检100%
1
2
测厚仪:抽检10% 2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卡尺:抽检10%
2.86 +0.10,-0.02
过程检查,张拉计:抽检10% 2
尺量:抽检10%
千分尺:抽检10%
过程检查,抽检10%
垂线、尺量:抽检10%
尺量:抽检10%
1
2
1
2
1
11.6.3 外观鉴定
1) 金属构件表面不得有气泡、剥落、漏镀及划痕等表面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直线段护栏没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圆滑顾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索端锚具、托架、索夹螺栓应安装到位、固定牢固;托架编号和组合应与缆索护栏的类
别相适应;上、下托架位置正确,中央分隔带缆索护栏的托架应两边对称。不符合要求时每
处减2分。
11.7 突起路标
11.7.1 基本要求
1) 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突起路标》(JT/T 390)的规定。
2) 突起路标的布设及其颜色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或符合设计要求。
3) 突起路标与路面的粘结应牢固、耐久,能经受汽车轮胎的冲击而不会脱落。
4) 突起路标应在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施工。
11.7.2 实测项目
见表11.7.2。
表11.7.2 突起路标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安装角度(°)
纵向间距(mm)
损坏及脱落个数
横向偏位(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
±50
<0.5%
±50
139——115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角尺:抽检10%
尺量:抽检10%
检查损坏及脱落个数,抽检30%
尺量:抽检10%
权值
1
1
2
2
115
5
6
承受压力(kN)
光度性能
>160
在规定范围内
检查测试记录
检查测试报告
1
2
11.7.3 外观鉴定
1) 突起路标外观应美观,尺寸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表面光滑,不得有尖角、毛刺存在,表
面无明显的划伤、裂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突起路标纵向安装应成直线,不得出现折线。曲线段的突起路标应与道路曲线相吻合,
线形圆滑、顺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突起路标粘结剂不得造成路面污染,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8 轮廓标
11.8.1 基本要求
1) 轮廓标产品应符合《轮廓标》(JT/T388)的规定。
2) 轮廓标的布设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3) 柱式轮廓标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基础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柱式轮廓标安装牢固,逆反射材料表面与行车方向垂直,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与设计相
符。
11.8.2 实测项目
见表11.8.2。
表11.8.2 轮廓标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三角形断面:底边允许偏差为
±5,三角形高允许偏差为±5:
柱式轮廓标尺寸(mm) 尺量:抽检10%
柱式轮廓标总长允许偏差为
±10
安装角度(°)
反射器中心高度(mm)
反射器外形尺寸(mm)
光度性能
0~5
±20
±5
在合格标准内
花杆、十字架、卷尺、
万能角尺;抽检10%
尺量:抽检10%
卡尺、直尺,抽检10%
检查检测报告
1 1
2
3
4
5
1
1
2
2
11.8.3 外观鉴定
1) 轮廓标不应有明显的划伤、裂纹、损边、掉角等缺陷。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凹痕或变
形。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轮廓标安装牢固,线形顺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柱式轮廓标的垂直度不超过±8m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11.9 防眩设施
11.9.1 基本要求
1) 防眩设施的材质、镀锌量应符合《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 333)及设计和施工规
范的要求。
2) 防眩设施整体应与道路线形相一致,美观大方,结构合理。
3) 防眩设施的几何尺寸及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防眩板的平面弯曲度不得超过板长的0.3%。
5) 防眩设施安装牢固。
11.9.2 实测项目 见表11.9.2。
表11.9.2 防眩设施实测项目
139——116
116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安装相对高度(mm)
镀(涂)层厚度
防眩板宽度(mm)
防眩板设置间距(mm)
竖直度(mm/m)
顺直度(m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
符合设计
±5
±10
±5
±8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抽检5%
涂层测厚仪:抽检5%
尺量:抽检5%
尺量:抽检10%
垂线、尺量:抽检10%
拉线、尺量:抽检10%
权值
2
1
1
1
1
2
11.9.3 外观鉴定
1) 防眩板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纹、疤痕、端面分层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防眩设施色泽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10 隔离栅和防落网
11.10.1 基本要求
1) 隔离栅和防落网用的材料规格及防腐处理应符合《隔离栅》(JT/T374)及设计和施工规范
的规定。
2) 用金属网制作的隔离栅和防落网,安装后要求网面平整,无明显翘曲现象。刺铁丝的中
心垂度小于15mm。
3) 防落网应网孔均匀,结构牢固,围封严实。
4) 金属立柱弯曲度超过8mm/m,有明显变形、卷边、划痕等缺陷者,及混凝土立柱折断者
均不得使用。
5) 立柱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与基础、立柱与网之间的连接应稳固。砼基础强度不小
于设计要求。
6) 隔离栅起终点应符合端头围封设计的要求。
11.10.2 实测项目 见表11.10.2。
表11.10.2 隔离栅和防落网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7
检 查 项 目
高度(mm)
镀(涂)层厚度(um)
网面平整度(mm/m)
立柱埋深
立柱中距(mm)
混凝土强度(MPa)
立柱竖直度(m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5
符合设计
±2
符合设计
±3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2
2
2
1
2
1
尺量:每100根测2根
测厚仪:抽检5%
直尺、塞尺:抽检5%
过程检查,尺量:抽检,10%
尺量:每100根测2根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工作班作
在合格标准内 1组(3件),检查试件的强度,抽
检10%
±8 垂线、尺量:每100根测2根
11.10.3 外观鉴定
1) 电焊网不得脱焊、虚焊。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镀锌层表面应具有均匀完整的锌层,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允许有流挂、
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
辨的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及其他有害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混凝土立柱应密实平整,无裂缝、翘曲、蜂窝、麻面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4) 有框架的隔离栅和防落网,网片应与框架焊牢,网片拉紧。整网铺设的隔离栅,端柱与
网连接牢固,网面平整绷紧。刺铁丝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刺线平直,绷紧。不符合要求时每
处减2分。
139——117
117
5) 隔离栅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线形整体顺畅并与地形相协调。围封严实,安装
牢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39——118
118
12 环保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1.1 环保工程包括声屏障工程、绿化工程及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等。服务区污水
处理设施工程纳入房建工程,其质量检验评定应参照有关专业标准与规范进行。
12.1.2 绿化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绿化工程,其他等级公路
可参照使用。
12.1.3 绿化工程检验评定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植物材料与绿化辅助材料的质量与规格应在施工前分批进行检验与控制。
2) 植物材料的成活率、发芽率、覆盖率的检验评定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进行。
12.1.4 木本苗木的品种与规格、树形及整形修剪质量和草种选择、配比、播种量以及修
剪质量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苗木挖掘、包装宜符合(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木本苗)CJ/T24的规定。外地调入的苗木与种子应有植物检疫报告,种子应提供由国家法定
种子检验机构出具的种子检验报告。所使用的绿化辅助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或
现场试验报告。
12.1.5 绿化用土应为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前剥离并保留的自然表土或适合植物生长、肥力
较高的熟土,耕作土或森林腐殖质土。种植前应对绿化场地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
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措施,并提供土质检验报告及土壤改良措施报告。
12.1.6绿化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
12.1.7种植材料的覆盖物、包装物等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随意乱弃,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12.2 砌块体声屏障
12.2.1 基本要求
1) 工程所用的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材料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基坑放线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并填写记录。
3)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设计无要求时,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砌体的转角处与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槎、接槎。
4) 墙上预留临时施工洞口的净宽度不应大于1m。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5) 施工过程中的墙体超过2m高,应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防止大风侵袭。
6) 在潮湿或有化学侵蚀介质的环境条件下,砌体中的钢筋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排水设计符合设计要求。
12.2.2 实测项目
见表12.2.2。
表12.2.2 砌块体声屏障实测项目
项次
1
3
4
5
6
7
检 查 项 目
降噪效果
墙体高程(mm)
墙体竖直度(mm/m)
墒体厚度(mm)
顺直度(mm/lOm)
水平灰缝平直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20
±20
3
不小于设计
10
7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3
2
2
1
1
1
1
符合设计要求 按环保复查方法
尺量:检查30%
水准仪:检查30%
经纬仪、尺量:检查30%
尺量:抽查15%
10m拉线:每lOOm测2处,总数
不少于5处
拉lOm线和尺量:每lOOm测2
2 与路肩边线位置偏移(mm)
139——119
119
处,总数不少于5处
8 表面平整度(mm) 8
2m靠尺和楔型塞尺:每100米测
10尺
1
12.2.3 外观鉴定
1) 墙体外观平整美观,无表面破损.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并应及时修补。
2) 砌筑灰缝应用砌筑砂浆充实。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并应进行补缝。
12.3 金属结构声屏障
12.3.1 基本要求
1) 基础的埋置深度、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金属立柱的规格、材质不应低于设计要求。
3) 所使用的焊接材料和紧固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焊接不得有裂纹、未熔
合、夹渣和未填满弧坑等缺陷。
4) 金属立柱、联接件和声屏障屏体在运输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构件变形或防腐处理层
损坏。严禁安装变形的构件。
5) 固定螺栓紧固,位置正确,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封头平整无蜂窝麻面。
6) 屏体与基础的联接缝密实,符合设计要求。
12.3.2 实测项目
见12.3.2表。
表12.3.2 金属结构声屏障实测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6
7
8
检 查 项 目
降噪效果
与路肩边线位置偏移(mm)
顶面高程(mm)
金属立柱中距(mm)
金属立柱竖直度(mm/m)
镀(涂)层厚度(um)
屏体厚度(mm)
屏体宽度、高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要求
±20
±20
10
3
不小于规定值
±2
±1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环保复查方法
尺量;检查30%
水准仪;检查30%
尺量:检查30%
垂线、尺量:检查30%
测厚仪;检查20%
游标卡尺:检查15%
尺量:检查15%
权值
2
1
1
1
1
1
1
1
12.3.3 外观鉴定
1) 立柱镀(涂)层均匀,镀(涂)层剥落面、出现气泡、未镀(涂)面、刻痕、划伤面等不超过
该构件表面积的0.1%,不符合要求的立柱每根减1分。
2) 屏体颜色均匀一致,无裂纹,划伤面不超过面积的0.1%。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1%减1
分。
3) 基础外观平整美观,不得造成路面污染及构筑物破损,如出现基础表面不平整,有损坏
修补痕迹的,每处减1分。
4) 屏体与立柱及屏体间的缝隙必须密实,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不密实处应及时处理。
12.4 中央分隔带绿化
12.4.1 基本要求
1) 中央分隔带的苗木修剪后的高度应为1.4~1.6m,栽植的株行距合理,应满足防眩功能的
要求,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2) 中央分隔带应进行绿化用土回填,回填土的厚度应大于60cm。
12.4.2 实测项目
实测项目见表12.4.2。
139——120
120
表12.4.2 中央分隔带绿化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苗木规格与数量
种植穴规格
土层厚度
苗木间距
苗木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lkm测50米
权值
2
符合CJJ/T82的规定 钢尺量:每lkm测50米 1
符合CJJ/T82的规定 钢尺量:每lkm测50米 1
±5%
≥95%
符合设计
皮尺量:每lkm测50米 1
目测:每lkm测200米
目测:每lkm测200米
3
2
12.4.3 外观鉴定
1) 苗木的枝条伸出中央分隔带、有烧膛、偏冠等现象,每处减1分。
2) 苗木应栽植整齐、竖直。不符合规定减1~3分。
3) 连续缺株4株以上(含4株),每处减2分。
4) 苗木、草坪有明显病虫害的减5分。
12.5 路侧绿化
12.5.1 基本要求
1) 路侧绿化的种植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不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2) 边坡绿化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施工方法与工艺进行,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 边坡绿化施工不得破坏公路路基。
12.5.2 实测项目
实测项目见表12.5.2.
表12.5.2 路侧绿化实测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苗木规格与数量
种植穴规格
土层厚度
苗木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其它地被植物发芽率(%)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lkm测50米
权值
1
1
1
2
3
2
符合CJJ/T82的规定 钢尺量:每lkm测50米
符合CJJ/T82的规定 钢尺量:每lkm测50米
≥85%
≥95%
≥85%
目测:每lkm测200米
目测:每lkm测200米
目测:每lkm测200米
12.5.3 外观鉴定
1) 草坪应无枯黄、无明显病虫害,不符合要求时减3分。
2
2) 草坪连续空白面积达0.5m以上,每处减1~2分。
3) 边沟外侧绿化带、护坡道绿化带连续缺株4株以上(含4株),每处减2分。
4) 苗木有明显的病虫害的减5分。
12.6 互通立交区绿化
12.6.1 基本要求
1) 互通立交区绿地整理、撑水应符合设计要求;播种前应清除绿地内的施工废弃物;整体
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孤植树、珍贵树种以及乔木树种应保证成活。
3) 树木种植不应影响行车安全视距。
4) 喷灌设施施工应按施工规范进行,其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验收。
12.6.2 实测项目
实测项目见表12.6.2。
139——121
121
表12.6.2 互通立交区绿化实测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苗木规格与数量
种植穴规格
土层厚度
地形标高
苗木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全部
权值
2
1
1
1
1
1
符合CJJ/T82的规定 钢尺量:检查5%
符合CJJ/T82的规定钢尺量:检查5%种植穴,
5.0.2的规定 且不少于3穴
±30
≥95%
≥95%
水准仪:每3000m不少
目测:检查全部
目测:测量全部
2
12.6.3 外观鉴定
2
1) 草坪应无杂草、无枯黄,连续空白面积不得超过0.5m.不符合规定的每处减1~2分。
2) 绿地有明显的集水区,每处减1分。
3) 绿地草坪、树木有明显病虫害的减5分。
4) 喷灌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减5分。
5) 绿化图案景观效果明显,不符合要求时减2分。
12.7 养护管理区、服务区绿化
12.7.1 基本要求
1) 养护管理区,服务区的绿化宜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进行施工。
其绿地面积应大于总面积的30%,绿地内的植被覆盖率应大于85%。
2) 绿化附属设施的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验收。
3) 孤植树、珍贵树种以及乔木树种应保证成活。
4) 绿地草坪应符合设计要求,整体图案美观。
12.7.2 实测项目
实测项目见表12.7.2.
表12.7.2 养护管理区、服务区绿化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7
8
检 查 项 目
放样定位
苗木规格与数量
种植穴规格
土层厚度
地形标高
苗木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绿化附属设施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的设计间距
符合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抽测5%
尺量:检查全部
钢尺量:检查5%种植穴,
且不少于3穴
2
权值
1
1
1
1
符合CJJ/T82的规定 钢尺量;抽测5%
符合CJJ/T82的规定
±30
≥95%
≥95%
符合设计
水准仪:每3000m测6点,
1
且不少于6点
目测:检查全部
目测:检查全部
GR50300:检查全部
3
3
1
12.7.3 外观鉴定
2
1) 花卉种植地、草坪应无杂草、无枯黄;草坪应进行修剪,空白面积不应超过0.5m。不符
合规定每处减1~2分。
2) 绿地整洁,表面应平整,微地形整理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减3分。
3) 绿地树木、花卉、草坪应无明显的病虫害。不符合规定减5分。
4) 树干应与地面垂直,不符合规定时减1~3分。
139——122
122
12.8 取、弃土场绿化
12.8.1 基本要求
1) 取、弃土场绿化应营造适合植物生长的环境条件后方可进行。
2) 取、弃土场绿化应充分覆盖裸露、松散的地表,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
12.8.2 实测项目
实测项目见表12.8.2。
表12.8.2 取、弃土场绿化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 查 项 目
苗木规格与数量
苗木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
≥85%
≥80%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抽测5%
目测:检查全部
目测:检查全部
权值
1
1
1
12.8.3 外观鉴定
树木、草坪有明显病虫害的减5分。
139——123
123
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
附表A-1 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路基土石方工程*①
(1~3km路段)②
分项工程
土方路基*,石方路基*,软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等
管节预制,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检查(雨水)井砌筑*,土
排水工程(1~3km路段) 沟,浆砌排水沟*,盲沟,跌水,急流槽*,水簸箕,捧水泵
站等
路基工程
小桥及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安装或浇筑*,桥面*,
(每10km或
人行天桥,渡槽(每座)
每标段)
涵洞、通道(1~3km路段)
栏杆,人行道等
基础及下部构造*,主要构件预制、安装或浇筑*,填土,总
体等
挡土墙*,墙背填土,抗滑桩*,锚喷防护*,锥、护坡,导
流工程,石笼防护等
基础*,墙身*,墙背填土,构件预制*,构件安装*,筋带,
锚杆、拉杆,总体*等
底基层,基层*,面层*,垫层,联结层,路缘石,人行道,
路肩,路面边缘捧水系统等
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承台,沉井*,桩的制作*,
钢筋加工安装及安装,墩台身(砌体) 浇筑*,墩台身安装,
墩台帽*,组合桥台*,台背填土,支座垫石和挡块等
主要构件预制*,其他构件预制,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
筋的加工和张拉*,粱板安装,悬臂拼装*,顶推施工粱*,
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
桥梁工程
③(特大、大中
桥)
上部构造现场浇筑*
拱圈节段预制,拱的安装,转体施工拱*,劲性骨架拱肋安
装*,钢管拱肋制作*,钢管拱肋安装*,吊杆制作和安装*,
钢粱制作*,钢梁安装,钢梁防护*等
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主要构件浇筑*,
其他构件浇筑,悬臂浇筑*,劲性骨架混凝土*,钢管混凝土
拱*等
桥梁总体*,桥面防水层施工,桥面铺装*,钢桥面铺装*,
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支座安装,搭板,伸缩缝安装,大型伸缩缝安装*,栏杆安
装,混凝土护栏,人行道铺设,灯柱安装等
防护工程
引道工程
桥梁工程*(每座)
互通立交
工程
主线路基路面工程*(1~3km路
段)
匝道工程(每条)
隧道工程 总体
护坡,护岸*,导流工程*,石笼防护,砌石工程等
路基*,路面*,挡土墙*,小桥*,涵洞*,护栏等
桥梁总体,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安装或浇筑*,
支座安装,支座垫石,桥面铺装*,护栏,人行道等
见路基、路面等分项工程
路基*,路面*,通道*,护坡,挡土墙*,护栏等
隧道总体*等
砌筑防护工程(1~3km路段)
大型挡土墙*,组合式挡土墙
*(每处)
路面工程
(每10km或每路面工程(1~3km路段)*
标段)
基础及下部构造*(每桥或每墩、
台)
139——124
124
明洞
洞口工程
洞身开挖
洞身衬砌
防排水
隧道路面
装饰
辅助施工措施
声屏障(每处)
环保工程
绿化工程(1~3km路段或每处)
标志*(5~lOkm路段)
明洞浇筑,明洞防水层,明洞回填*,等
洞口开挖,洞口边仰坡防护,洞门和翼墙的浇(砌) 筑,截
水沟、洞口捧水沟等
洞身开挖*,(分段)等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支护,钢筋网支护,仰拱,
混凝土衬砌*,钢支撑,衬砌钢筋等
防水层,止水带、捧水沟等
基层*,面层*,等
装饰工程
超前锚杆,超前钢管等
声屏障
中央分隔带绿化,路侧绿化,互通立交绿化,服务区绿化,
取弃土场绿化等
标志*
交通安全设施
标线、突起路标(5~lOkm路段) 标线*,突起路标等
(每20km或每护栏*、轮廓标(5~lOkm
路段) 标段)
防眩设施(5~lOkm路段)
波形梁护栏*,缆索护栏*,混凝土护栏*,轮廓标等
防眩板、网等
隔离栅、防落网(5~lOkm路段) 隔离栅、防落网等
车辆检测器,气象检测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可变标志,
监控设施 光电缆线路,监控(分)中心设备安装及软件调测,大屏幕投
影系统,地图板,计算机监控软件与网络等
通信设施
通信管道与光电缆线路,光纤数字传输系统,数字程控交换
系统,紧急电话系统,无线移动通信系统,通信电源等
入口车道设备,出口车道设备,收费站设备及软件,收费中
收费设施
心设备及软件,1C卡及发卡编码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内部有线对讲及紧急报警系统,收费站内光,电缆及塑料管
道,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等
低压配电设施
照明设施
中心(站)内低压配电设备,外场设备电力电缆线路等
照明设施
车辆检测器,气象检测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紧急电话系
隧道机电设施
统,环境检测设备,报警与诱导设施,可变标志,通风设施,
照明设施,消防设施,本地控制器,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控
制系统,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网络,低压供配电等
房屋建筑工程 (按其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②按路段长度划分的分部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取低值,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可取高值。
③斜拉桥和悬索桥可参照附表A-2进行划分。
④护岸参照挡土墙。
机电工程
139——125
125
附表A—2 特大斜拉桥和悬索桥为主体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塔基础*
塔承台*
塔及辅助、过渡墩
(每座)
索塔*
辅助墩
过渡墩
锚碇基础*
锚碇
钢筋加工及安装,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沉井*,大体积
混凝土构件*等
锚体* 锚固体系制作*,锚固体系安装*,锚碇块体,预应力锚索的张拉与
压浆*等
斜拉索*
主缆(索股)*
上部结构制作与
索鞍*
防护(钢结构)
索夹
吊索
加劲粱*
悬浇*
安装*
上部结构浇筑与
安装
工地防护*
斜拉索制作与防护*
索股和锚头的制作与防护*
主索鞍和散索鞍制作与防护*
索夹制作与防护
吊索和锚头制作与防护*等
加劲梁段制作*,加劲梁防护,等
梁段浇筑*
加劲梁安装*,索鞍安装*,主缆架设*,索夹和吊索安装*等
工地防护*
分项工程
钢筋加工及安装,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沉井*等
钢筋加工及安装,双壁钢围堰*,封底,承台浇筑*,等
索塔*
钢筋加工,基础,墩台身浇(砌)筑,墩台身安装,墩台帽,盖梁等
桥面系及附属工程 桥面防水层的施工,桥面铺装,钢桥面板上防水粘结层的洒布,钢
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铺装*,支座安装*,抗风支座安装,伸缩缝安
装,人行道铺设,栏杆安装,防撞护栏等
桥梁总体
引桥
引道
桥梁总体*
(参见附表A-1“桥梁工程”)
(参见附表A-1“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
(参见附表A-1“互通立交工程”)
(参见附表A-1“交通安全设施”)
互通立交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139——126
126
附录B 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
B.0.1 路基和路面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以重型击实标准为准。沥青层压实度以(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的规定为准。
对于特殊干旱、潮湿地区或过湿土,以路基设计施工规范规定的压实度标准进行评定。
B.0.2 标准密度应作平行试验,求其平均值作为现场检验的标准值。对于均匀性差的路基土质和路面结
构层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补标准密度试验,求得相应的标准值,以控制和检验施工质量。
B.0.3 路基、路面压实度以1~3km长的路段为检验评定单元,按本标准各有关章节要求的检测频率进行
现场压实度抽样检查,求算每一测点的压实度K。细粒土现场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粗粒
土及路面结构层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水袋法或钻孔取样蜡封法。应用核子密度仪时,须经对比试
验检验,确认其可靠性。
检验评定段的压实度代表值K(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为:式中:K=k-ta/√ ̄n*S≥K
0
式中:K—检验评定段内务测点压实度的平均值;
ta—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a)而变的系数;ta见附表B。
采用的保证率: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路基、路面面层为95%;
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路基、路面面层为90%;
S—检测值的标准差;
n—检测点数;
K
0
—压实度标准值。
路基、基层和底基层:K≥K
0
,且单点压实度K
i
全部大于等于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时,评定路段的
压实度合格率为100%;当K≥K
0
,且单点压实度全部大于等于规定极值时,按测定值不低于规定值减2个
百分点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K 0 或某一单点压实度K i 小于规定极值时,该评定路段压实度为不合格,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路堤施工段落短时,分层压实度应点点符合要求,且样本数不少于6个。 沥青面层:当K≥K 0 且全部测点大于等于规定值减3个百分点时,评定路段的压实度合格率为100%: 当K≥K 0 时,按测定值不低于规定值减1个百分点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K 附表B t a /√ ̄n值 保证率n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99% 22.501 4.021 2.270 1.676 1.374 1.188 1.060 0.966 0.892 0.833 0.785 0.744 0.708 0.678 95% 4.465 1.686 1.177 0.953 0.823 0.734 0.670 0.620 0.580 0.546 0.518 0.494 0.473 0.455 90% 2.176 1.089 0.819 0.686 0.603 0.544 0.500 0.466 0.437 0.414 0.393 0.376 0.361 0.347 139——127 保证率n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40 50 60 70 99% 0.552 0.537 0.523 0.510 0.498 0.487 0.477 0.467 0.458 0.449 0.383 0.340 0.308 0.285 95% 0.376 0.367 0.358 0.350 0.342 0.335 0.328 0.322 0.316 0.310 0.266 0.237 0.216 0.199 90% 0.289 0.282 0.275 0.269 0.264 0.258 0.253 0.248 0.244 0.239 0.206 0.184 0.167 0.155 127 15 16 17 18 19 0.651 0.626 0.605 0.586 0.568 0.438 0.423 0.410 0.398 0.387 0.335 0.324 0.314 0.305 0.297 80 90 100 >100 0.266 0.249 0.236 2.3265 0.186 0.175 0.166 1.6449 0.145 0.136 0.129 1.2815 附录C 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定 C.0.1 混凝土弯拉强度试验方法应使用标准小粱法或钻芯劈裂法,试件使用标准方法制作,标准养生时 间28d。按表7.2.2所列检查频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每工作班制作2~4组:日进度大于1000m取4组, 大于等于500m取3组,小于500m取2组。其它公路每工作班制作1~3组:日进度大于1000m取3组,大 于等于500m取2组,小于500m取1组。每组3个试件的平均值作为一个统计数据。 C.0.2 混凝土弯拉强度的合格标准 1) 试件组数大于10组时,平均弯拉强度合格判断式为: fcs≥fr+Kσ 式中: fcs—棍凝土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MPa); fr —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K —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C); σ—强度标准差。 附表C 合格判定系数 试件组数n K 11~14 0.75 15~19 0.70 ≥20 0.65 当试件组数为11~19组时,允许有一组最小弯拉强度小于0.85fr,但不得小于0.80fr。当试件组 数大于20组时,其它公路允许有一组最小弯拉强度小于0.85fr,但不得小于0.75fr;高速公路和一级公 路均不得小于0.85fr。 C.0.2.2 试件组数等于或少于10组时,试件平均强度不得小于1.10fr,任一组强度均不得小于0.85fr。 C.0.3 当标准小梁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fcs和最小弯拉强度fmin中有一个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在不 合格路段每公里海车道钻取3个以上Φ150mm的芯样,实测劈裂强度,通过各自工程的经验统计公式换算 弯拉强度,其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fcs和最小值fmin必须合格,否则,应返工重铺。 C.0.4 实测项目中,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139——128 128 附录D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D.0.1 评定水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标准养生28d龄期的试件为准。试件为边长150mm的立方体。 试件3件为1组,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和地点分别随机制取试件。 2) 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 3) 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 4)上部结构,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应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m制取3组,50m以上者不少于5 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 5) 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长20m以上者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筑时间很长时,不少于4组。如 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应制取2组。 6) 构筑物(小桥涵、挡土墙)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当原材料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 和站拌制时,可几座或几处合并制取2组。 7) 应根据施工需要,另制取几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生的试件,作为拆模、吊装、张拉预应力承受荷载等 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 D.0.2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标准 1) 试件≥10组时,应以数理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评定: Rn-K l S n ≥0.9R R min ≥K 2 R 式中:n—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 R n —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平均值(MPa); S n —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标准差(MPa), R—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MPa); R min —n组试件中强度最低一组的值(MPa): K 1 、K 2 —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D。 附表D K 1 、K 2 的值 n K 1 K 2 10~14 1.70 0.9 15~24 1.65 0.85 ≥25 1.60 D.0.2.2 试件<10组时,可用非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进行评定: R n ≥1.15R R min ≥0.95R D.0.3 实测项目中,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39——129 129 附录E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E.0.1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系指在喷射混凝土板件上,切割制取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养 护条件下养生28d,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极限抗压强度,乘以0.95的系数。 E.0.2 双车道隧道每10延米,至少在拱脚部和边墙各取1组(3个)试件。 其他工程,每喷射50~100m 3 混合料或小于50m 3 混合料的独立工程,不得少于1组。 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需重新制取试件。 E.0.3 喷射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标准 1) 同批试件组数n≥10时 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设计值; 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不低于0.85设计值。 2) 同批试件组数n<10时 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1.05设计值; 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不低于0.9设计值。 E.0.4 实测项目中,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39——130 130 附录F 水泥砂浆强度评定 F.0.1 评定水泥砂浆的强度,应以标准养生28d的试件为准。试件为边长70.7mm的立方体。试件6件为 1组,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随机制取,不得挑选。 2) 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2组。 3) 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可制取1组。 4) 拱圈砂浆应同时制取与砌体同条件养生试件,以检查各施工阶段强度。 F.0.2 水泥砂浆强度的合格标准 1) 同强度等级试件的平均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2) 任意一组试件的强度最低值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5%。 3) 实测项目中,水泥砂浆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39——131 131 附录G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评定 G.0.1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以规定温度下保湿养生6d、浸水ld后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为准。 G.0.2 在现场按规定频率取样,按工地预定达到的压实度制备试件。每2000m或每工作班制备1组试件: 不论稳定细粒土、中粒土或粗粒土,当多次偏差系数Cv≤10%时,可为6个试件;Cv=10~15%时,可为9 2 个试件;Cv>15%时,则需13个试件。 G.0.3 试件的平均强度R应满足下式要求: R≥R d /(1-Z a C v ) 式中:R d —设计抗压强度(Mpa) C v —试验结果的偏差系数(以小数计); Z a —标准正态分布表中随保证率而变的系数。 高速、一级公路:保证率95%,Z a =1.645 其他公路:保证率90%,Z a =1.282。 G.0.4 评定路段内半刚性材料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39——132 132 附录H 路面结构层厚度评定 H.0.1 评定路段内路面结构层厚度按代表值和单个合格值的允许偏差进行评定。 H.0.2 按规定频率,采用挖验或钻取芯样测定厚度。 H.0.3 厚度代表值为厚度的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值,即: X L =X-t a /√ ̄n*S 式中:X L —厚度代表值(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 X—厚度平均值; S—标准差; n—检查数量; t a —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a)而变的系数,可查附表B。 采用的保证率: 高速、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面层为95%。 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面层为90%。 H.0.4 当厚度代表值大于等于设计厚度减去代表值允许偏差时,则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 值来计算合格率;当厚度代表值小于设计厚度减去代表值允许偏差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代表值和单点合格值的允许偏差见第7章各节实测项目表。 H.0.5 沥青面层一般按沥青铺筑层总厚度进行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分2~3层铺筑时,还应进行上 面层厚度检查和评定。 139——133 133 附录I 路基、柔性基层、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 I.0.1 弯沉值用贝克曼梁或自动弯沉仪测量。每一双车道评定路段(不超过lkm)检查80~100个点,多车 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测点。 I.0.2 弯沉代表值为弯沉测量值的上波动界限,用下式计算: l r =l+Z a S 式中:l r —弯沉代表值(0.0lmm); —实测弯沉的平均值: S—标准差: Z a —与要求保证率有关的系数,见附表I。 附表I Za值 层 位 沥青面层 路 基 Za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1.645 2.0 二、三级公路 1.5 1.645 I.0.3 当路基和柔性基层、底基层的弯沉代表值不符合要求时,可将超出l±(2~3)S的弯沉特异值舍弃, 重新计算平均值和标准差。对舍弃的弯沉值大于l+(2~3)S的点,应找出其周围界限,进行局部处理。 用两台弯沉仪同时进行左右轮弯沉值测定时,应按两个独立测点计,不能采用左右两点的平均值。 I.0.4 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要求的弯沉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I.0.5 测定时的路表温度对沥青面层的弯沉值有明显影响,应进行温度修正。当沥青层厚度小于或等于 50mm时,或路表温度在20℃±2℃范围内,可不进行温度修正。 若在非不利季节测定时,应考虑季节影响系数。 139——134 134 附录J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 附表J-1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项工程名称: 所属分部工程名 称: 所属建设项目: 工程部位:(桩号、墩台号、孔 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基本要求 规定值或 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 质量评定 平均、 合格率 代表值 (%) 权值 得分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1 2 3 4 5 6 7 8 9 10 减分 减分 实测 项目 合计 外观鉴定 质量保证资料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监理意见 评分: 质量等级: 检验负责人: 检测: 记录: 复 核: 年 月 日 注:机电工程的功能试验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是指功能或试验要求;实测值或实测差是指检查结 果,即“通过”或“不通过”。 附表J-2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部工程名称: 所属单位 工程: 所属建设项目: 工程部 位:(桩号、墩台号、孔号) 施工单位: 监理 单位: 分项工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质量评定 实得分 权值 139——135 加权得分 等级 备注 135 合计 质量等级 评定意见 加权平均分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 核: 年 月 日 附表J-3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所属建设项 目: 路线名称: 工程地 点、桩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 位: 分项工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质量评定 实得分 合计 质量等级 评定意见 权值 加权得分 加权平均分 等级 备注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 核: 年 月 日 附表J-4 建设项目(合同段)质量检验评定表 项目名称: 路线 名称: 起迄桩号: 完工 日期: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 工程名称 139——136 实得分 投资额 136 质量等级 评定意见 加权平均分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 核: 年 月 日 附表J-5 工程汇总表 工 程 加权平均分 实得分 权值 加权得分 等级 质量等级 备注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 核: 年 月 日 139——137 137 附录K 路面横向力系数评定 K.0.1 评定路段内的路面横向力系数按SFC的设计或验收标准值进行评定。 K.0.2 SFC代表值为SFC算数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值,即: SFC r =SFC-t a /√ ̄n*S 式中:SFC r —SFC代表值; SFC —SFC平均值: S—标准差; N—采集数据样本数量; T—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α)而变的系数,可查附表。 采用的保证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为95%;其他公路为90%。 K.0.3 当SFC代表值不小于设计或验收标准时,以所有单个SFC值统计合格率;当SFC代表值小于设计 或标准值时,该路段为零分。 139——138 138 附录L 本规范用词说明 L.0.1 对执行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L.0.2 条文中应按指定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 要求(或规定)”。 如非必须按指定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可参照……”。 139——139 139
2024年10月1日发(作者:斐浩慨)
同本标准第9.3.1条。
9.9.2 实测项目
见表9.9.2。
表9.9.2 拱涵浇(砌)筑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拱圈厚度
(mm)
砌体
混凝土
±20
±15
±2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3
2
1
1 混凝土或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或F检查
2
3
尺量:检查拱顶、拱脚3处
样板:检查拱顶、1/4跨3处
内弧线偏离设计弧线
(mm)
9.9.3 外观鉴定
1) 线形圆顺,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混凝土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
分:深度超过1cm者必须处理。
3) 砌缝匀称,勾缝平顺,无开裂和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10 倒虹吸竖井、集水井砌筑
9.10.1 基本要求
1) 砌块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砌筑砂浆所用材料符合规范要求。
2) 井基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砌筑井体。
3) 应分层错缝砌筑,砌缝砂浆应饱满。抹面时应压光,不得有空鼓现象。
4) 接头填缝平整密实、不漏水。
5) 井内不得遗留建筑垃圾等杂物。
6) 按设计规定做灌水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要求。
9.10.2 实测项目
见表9.10.2。
表9.10.2 倒虹吸竖井砌筑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检 查 项 目
砂浆强度(MPa)
井底高程(mm)
井口高程(mm)
圆井直径或方井边长(mm)
井壁、井底厚(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5
±20
±20
+20,~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3
2
1
1
1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F检查
水准仪:测4点
尺量:2~3个断面
尺量:井壁4~8点,井底3点
9.10.3外观鉴定
井壁平整、圆滑,抹面无麻面、裂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11 一字墙和八字墙
9.11.1 基本要求
1) 砂浆所用的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 砌块的强度、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3) 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 砌块应分层错缝砌筑,坐浆挤紧,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
5) 抹面应压光、无空鼓现象。
9.11.2 实测项目
见表9.11.2。
139——100
100
表9.11.2 一宇墙和八字墙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砂浆强度(MPa)
平面位置(mm)
顶面高程(mm)
底面高程(mm)
竖直度或坡度(%)
断面尺寸(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50
±20
±20
0.5
不小于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F检查
经纬仪;检查墙两端
水准仪:检查墙两端
水准仪:检查墙两端
吊垂线:每墙检查2处
尺量:各墙两端断面
权值
4
1
1
1
1
1
9.11.3 外观鉴定
1) 砌缝完好,无开裂现象: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砂浆抹面平整、直顺,无麻面、裂缝,色泽均匀。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9.12 锥坡
涵洞锥坡按本标准第6.9节评定。
9.13 顶入法施工的桥、涵
9.13.1 基本要求
1) 桥涵主体结构的强度符合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顶进施工。
2) 基底应密实,并具有足够承载力。
3) 工作坑的后背墙承载力符合要求,顶力轴线必须与桥涵中心线一致。
4) 节间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水处理。
5) 严禁带水作业。
9.13.2 实测项目
见表9.13.2,桥、涵各部分的制作、安装按本标准相关章节评定。
表9.13.2 顶入法施工的桥、涵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涵(桥)长<15m
1
轴线
偏位涵(桥)长15~30m
(mm)
涵(桥)长>30m
涵(桥)长<15m
2
高程
涵(桥)长15~30m
(mm)
涵(桥)长>30m
3 相邻两节高差(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箱100
管50
箱150
管100
箱300
管200
箱+30,-100
管±20
箱+40,-150
管±40
箱+50,-200
管+50,-100
箱30
管20
尺量:每接缝2~~4处 1
水准仪:每段检查涵底2~4处 3
经纬仪:每段检查2点 2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9.13.3 外观鉴定
1) 顶入的桥、涵身直顺,表面平整,无翘曲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进出口与上下游沟槽或引道连接顺直平整,水流或车流畅通。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139——101
101
10 隧道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钻爆法施工的山岭隧道的检验评定。采用其他方法如盾构、掘
进机、沉埋法施工的隧道的检验评定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定。
10.1.2 采用钻爆法施工、设计为复合式衬砌的隧道,承包商必须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要
求的频率和量测项目进行监控量测,用量测信息指导施工并提交系统、完整、真实的量测数
据和图表。
10.1.3 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监控设施等的检验评定,应根据本标准的相关章节进
行质量评定。
10.1.4 隧道洞口的开挖,应按照第4章路基土石方工程的标准进行检验评定;洞门和翼
墙的浇(砌)筑和洞口边坡、仰坡防护按第6章挡土墙、防护及其它砌石工程的相应项目评定。
10.1.5 隧道路面的基层、面层,应按照路基、路面的标准进行检验评定。
10.1.6 长隧道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多个中、短隧道可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每座隧道
分别评定后,按中隧道权值为2,短隧道权值为1,计算加权平均值作为该单位工程的得分.
一般按围岩类别和衬砌类型每100米作为一个分项工程,紧急停车带单独作为一个分项工
程。混凝土衬砌采用模板台车,宜按台车长度的倍数划分分项工程.按以上方法划分分项工
程时,分段长度可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分段长度不足规定值时,不足部分单
独作为一个分项工程。特长隧道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分。
10.1.7 隧道防排水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隧道和设有机电工程的一般公路隧道;
1) 隧道拱部、墙部、设备洞、车行横通道、人行横通道不渗水;
2) 路面干燥无水;
3) 洞内排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确保捧水通畅;
4) 严寒地区隧道衬砌背后不积水,捧水沟不冻结。
2 其他公路隧道:
1) 拱部、边墙不滴水;
2) 路面不冒水、不积水,设备箱洞处不渗水;
3) 洞内捧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确保捧水通畅;
4) 严寒地区隧道村砌背后不积水,路面干燥无水,捧水沟不冻结。
10.1.8 隧道装饰应按《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0.2 隧道总体
10.2.1 基本要求
1) 洞口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必须按设计设置洞内外的捧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
3) 隧道防捧水施工质量须符合10.1.7款之规定。
10.2.2 实测项目
见表10.2.2。
139——102
102
表10.2.2 隧道总体实测项目
项次
1
2
检 查 项 目
车行道(mm)
净总宽(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
不小于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20m(曲线)或50m(直
线)检查一次
尺量:每20m(曲线)或50m(直
线)检查一次
水准仪:每20m(曲线) 或
50m(直线)测一个断面,每断面
测拱顶和两拱腰3点
全站仪或其他测量仪器:每
20m(曲线)或50m(直线)检查1
处
分别将引道中心线和隧道中心
线延长至两侧洞口,比较其平
面位置
坡度板:检查10处
权值
2
2
3 隧道净高(mm)
①
不小于设计 3
4 隧道偏位(mm) 20 2
5
6
路线中心线与隧道中
心线的衔接(mm)
边坡、仰坡
20
不大于设计
2
1
注:净高有一点不合格时,该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0.2.3 外观鉴定
洞内没有渗漏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视其严重程度,高速、一级公路隧道减5~10分,其
他公路隧道减1~5分。冻融地区存在渗漏水现象时扣分取高限。
10.3 明洞浇筑
10.3.1 基本要求
1) 水泥、砂、石、水及外掺剂的质量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 寒冷地区混凝土骨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抗冻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
3) 基础的地基承载力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严禁超挖回填虚土。
4) 钢筋的加工、接头、焊接和安装以及混凝土的拌制、运输、灌注、养护、拆模均须符合
设计和规范要求。
5) 明洞与暗洞应连接良好,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0.3.2 实测项目
见表10.3.2。
表10.3.2 明洞浇筑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 查 项 目
混凝土强度(MPa)
混凝土厚度(mm)
混凝土平整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不小于设计
2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D检查
尺量或地质雷达:每20m检查
一个断面,每个断面自拱项每3
米检查1点。
2m直尺:每10m每侧检查2处
权值
3
3
1
10.3.3 外观鉴定
139——103
103
1) 混凝土表面密实,每延米的隧道面积中,蜂窝麻面和气泡面积不超过0.5%。不符合要求
时,每超过0.5%减0.5~1分.蜂窝麻面深度超过5mm时不论面积大小,发现一处减1分。
深度超过10mm时应处理。
2) 结构轮廓线条顺直美观,混凝土颜色均匀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l~3分。
3) 施工缝平顺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4) 混凝土因施工养护不当产生裂缝,每条裂缝减0.5~2分。
10.4 明洞防水层
10.4.1 基本要求
1) 防水材料的质量、规格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防水层施工前,明洞混凝土外部应平整,不得有钢筋露出。
3) 明洞外模拆除后应立即做好防水层和纵向盲沟。
10.4.2 实测项目
见表10.4.2。
表10.4.2 防水层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搭接长度(mm)
卷材向隧道延伸长度(mm)
卷材于基底的横向长度(mm)
沥青防水层每层厚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0
≥500
≥500
2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环测3处
尺量:检查5处
尺量:检查5处
尺量:检查10点
权值
2
2
2
3
10.4.3 外观鉴定
防水卷材无破损,接合处无气泡、折皱和空隙。不符合要求时,一处减1分,并采取修补措
施或返工处理。
10.5 明洞回填
10.5.1 基本要求
1) 墙背回填应两侧同时进行。
2) 人工回填时,拱圈混凝土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机械回填时,拱圈混凝土强度
应达到设计强度且拱圈外人工夯填厚度不小于。
3) 明洞粘土隔水层应与边坡、仰坡搭接良好,封闭紧密。
10.5.2 实测项目
见表10.5.2。
表10.5.2 明洞回填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回填层厚(mm)
两侧回填高差(mm)
坡度
回填压实质量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300
≤500
不大于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尺量:回填一层检查一次,
2
每次每侧检查5点
水准仪:每层测3次
尺量:检查3处
2
1
3 压实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查施工记录
10.5.3 外观鉴定
坡面平顺、密实,捧水通畅。不符合要求时减l~2分。
10.6 洞身开挖
10.6.1 基本要求
1) 不良地质段开挖前应做好预加固、预支护。
139——104
104
2) 当前方地质出现变化迹象或接近围岩分界线时,必须用地质雷达、超前小导坑、超前探
孔等方法先探明隧道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才能进行开挖。
3) 应严格控制欠挖。当石质坚硬完整且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
定和强度时,允许岩石个别凸出部分(每1m2不大于O.1m2)凸入衬砌断面,锚喷支护时凸入
不大于30mm,衬砌时不大于50mm,拱脚、墙脚以上lm内严禁欠挖。
4) 开挖轮廓要预留支撑沉落量及变形量,并利用量测反馈信息进行及时调整.
5) 隧道爆破开挖时应严格控制爆破震动。
6) 洞身开挖在清除浮石后应及时进行初喷支护。
10.6.2 实测项目
见表10.6.2。
表10.6.2 洞身开控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破碎岩,土(I、Ⅱ类
平均100,最大150
围岩)
拱部超挖水准仪或断面仪:每
中硬岩、软岩(Ⅲ、Ⅳ、
(mm) 平均150,最大250 20m一个断面
V类围岩)
硬岩(Ⅵ类围岩) 平均100,最大200
2
3
边墙宽度
(mm)
每侧
全宽
+100,一0
+200,一0
平均100
尺量:每20m检查一处 2
水准仪:每20m检查3
处
1
1 3
边墙、仰拱、隧底超挖(mm)
10.6.3 外观鉴定
洞顶无浮石。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并及时清除。
10.7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
10.7.1 基本要求
1) 材料必须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
2) 喷射前要检查开挖断面的质量,处理好超欠挖。
3) 喷射前,岩面必须清洁。
4) 喷射混凝土支护应与围岩紧密粘接,结合牢固,喷层厚度应符合要求,不能有空洞,喷
层内不容许添加片石和木板等杂物,必要时应进行粘结力测试.喷射混凝土严禁挂模喷射.
受喷面必须是原岩面。
5) 支护前应做好择水措施,对渗漏水孔洞、缝隙应采取引捧、堵水措施,保证喷射混凝土
质量。
6) 采用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时,钢纤维抗拉强度不得低于380MPa,且不得有油渍及明显的锈
蚀。钢纤维直径宜为0.3~0.5mm,长度为20~25mm,且不得大于25mm。钢纤维含量宜为混合
料质量的1%~3%。
10.7.2 实测项目
见表10.7.2。
表10.7.2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39——105
105
1
喷射混凝土强度
(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E检查 3
2
凿孔法或雷达检测仪:每
平均厚度≥设计厚度;检查点
10m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
喷层厚度(mm) 的60%≥设计厚度;最小厚度
面从拱顶中线起每3m检查1
≥0.5设计厚度,且≥50
点
空洞检测① 无空洞,无杂物
凿孔或雷达检测仪:每10m
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从
拱顶中线起每3m检查1点
3
3 3
注:发现一处空洞本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0.7.3 外观鉴定
无漏喷、离鼓、裂缝、钢筋网外露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2~5分并返工处理。
10.8 锚杆支护
10.8.1 基本要求
1) 锚杆的材质、类型、规格、数量、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 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
3) 砂浆锚杆和注浆锚杆的灌浆强度应不小于设计和规范要求,锚杆孔内灌浆密实饱满。
4) 锚杆垫板应满足设计要求,垫板应紧贴围岩,围岩不平时要用M10砂浆填平。
5) 锚杆应垂直于开挖轮廓线布设。对沉积岩,锚杆应尽量垂直于岩层面。
10.8.2 实测项目
见表10.8.2。
表10.8.2 锚杆支护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锚杆数量(根)
锚杆拔力(kN)
孔位(mm)
钻孔深度(mm)
孔径(mm)
锚杆垫板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不少于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分项工程统计
权值
3
2
2
2
2
1
28d拔力平均值三设计值,最按锚杆数1%做拔力试验,且
小拔力:0.9设计值 不小于3根做拔力试验
±50
±5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砂浆锚杆:>杆体直径+15;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其他锚杆:符合设计要求
与岩面紧帖 检查锚杆数的10%
10.8.3 外观鉴定
钻孔方向应尽量与围岩和岩层主要结构面垂直,锚杆垫板与岩面紧贴。不符合要求时减1~3
分。
10.9 钢筋网支护
10.9.1 基本要求
1) 所用材料、规格、尺寸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10.9.2 实测项目
见表10.9.2。
表10.9.2 钢筋网支护实测项目
项次
1
检 查 项 目
网格尺寸(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
139——106
检查方法和频率
2
权值
尺量:每50m检查2个网眼 3
106
2
3
4
钢筋保护层厚(mm)
与受喷岩面的间隙(mm)
网的长、宽(mm)
≥10
≤30
±10
凿孔检查:检查5点
尺量:检查10点
尺量
2
2
1
10.9.3 外观鉴定
钢筋网与锚杆或其他固定装置连接牢固,喷射混凝土时不得晃动。不符合要求时减
1~3分。
10.10 仰拱
10.10.1 基本要求
1) 仰拱应结合拱墙施工及时进行,使支护结构尽快封闭。
2) 仰拱浇筑前应清除积水、杂物、虚渣等。
3) 仰拱超挖严禁用虚土、虚渣回填。
10.10.2 实测项目
见表10.10.2。
表10.10.2 仰拱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 查 项 目
混凝土强度(MPa)
仰拱厚度(mm)
钢筋保护层厚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不小于设计
≥5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D检查
水准仪:每20m检查一个断
面,每个断面检查5点
凿孔检查:每20m检查一个
断面,每个断面检查3点
权值
3
3
1
10.10.3 外观鉴定
混凝土表面密实,无露筋。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并进行处理。
10.11 混凝土衬砌
10.11.1 基本要求
1) 所用材料、规格必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 防水混凝土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3) 防水混凝土粗集料尺寸不应超过规定值。
4) 基底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对基底承载力有怀疑时应做承载力试验。
5) 拱墙背后的空隙必须回填密实。因严重超挖和塌方产生的空洞要制定具体处理方案经批
准后实施。
10.11.2实测项目
见表10.11.2。
表10.11.2 混凝土衬砌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 查 项 目
混凝土强度(MPa)
衬砌厚度(mm)
墙面平整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不小于设计值
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D检查
激光断面仪或地质雷达:每40m
检查一个断面
权值
3
3
2m直尺:每40m每侧检查5处 1
10.11.3 外观鉴定
1) 混凝土表面密实,每延米的隧道面积中,蜂窝麻面和气泡面积不超过0.5%。不符合要求
时,每超过0.5%减0.5~1分。蜂窝麻面深度超过5mm时不论面积大小,一处减1分.深度
超过10mm时应处理。
2) 结构轮廓线条顺直美观,混凝土颜色均匀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139——107
107
3) 施工缝平顺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4) 混凝土因施工养护不当产生裂缝,每条裂缝减0.5~2分。
10.12 钢支撑支护
10.12.1 基本要求
1) 钢支撑的型式、制作和架设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钢支撑之间必须用纵向钢筋联接,拱脚必须放在牢固的基础上。
3) 拱脚标高不足时,不得用块石、碎石砌垫,而应设置钢板进行调整,或用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20。
4) 钢支撑应靠紧围岩,其与围岩的间隙,不得用片石回填,而应用喷射混凝土填实。
10.12.2 实测项目
见表10.12.2。
表10.12.2 钢支撑支护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检 查 项 目
安装间距(mm)
保护层厚度(mm)
倾斜度(°)
安装偏
横向
差(mm)
竖向
拼装偏差(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0
≥20
±2
±50
不低于设计标高
±3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榀检查
凿孔检查:每榀自拱顶每3m
检查一点
测量仪器检查每榀倾斜度
尺量:每榀检查
尺量:每榀检查
权值
3
2
1
1
1
10.12.3 外观鉴定
无污秽、无锈蚀和假焊,安装时基底无虚渣及杂物,接头连接牢靠.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10.13 衬砌钢筋
10.13.1 基本要求
钢筋的品种、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接头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
定。
10.13.2 实测项目
见表10.13.2。
表10.13.2 衬砌钢筋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 查 项 目
主筋间距(mm)
两层钢筋间距(mm)
箍筋间距(mm)
绑扎搭接长
度
受拉
受压
I级钢
Ⅱ级钢
I级钢
Ⅱ级钢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
±5
±20
30d
35d
20d
25d
-10,+5 尺量:每20m检查2根 1
尺量:每20m检查3个
接头
1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20m检查5点
尺量;每20m检查5点
尺量:每20m检查5处
权值
3
2
1
4
5 钢筋加工 钢筋长度(mm)
10.13.3 外观鉴定
无污秽、无锈蚀。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10.14 防水层
10.14.1 基本要求
1) 防水材料的质量、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39——108
108
2) 防水卷材铺设前要对喷射混凝土基面进行认真地检查,不得有钢筋凸出的管件等尖锐突
出物:割除尖锐突出物后,割除部位用砂浆抹平顺。
3) 隧道断面变化处或转弯处的阴角应抹成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
4) 防水层施工时,基面不得有明水;如有明水,应采取措施封堵或引撑。
10.14.2 实测项目
见表10.14.2。
10.14.22 防水层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 查项 目
搭接宽度(mm)
缝宽(mm)
固定点间距
(mm)
焊接
粘接
拱部
侧墙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0
两侧焊缝宽≥25
粘缝宽≥50
0.5-0.7
1.0-1.2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尺量:全部搭接均要检
2
查,每个搭接检查3处
尺量:每个搭接检查5处
尺量:检查总数的10%
2
1
10.14.3 外观鉴定
1) 防水层表面平顺,无折皱、无气泡、无破损等现象,与洞壁密贴,松紧适度,无紧绷现
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2) 接缝、补眼粘贴密实饱满,不得有气泡、空隙。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10.15 止水带
10.15.1 基本要求
1) 止水带的材质、规格等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2) 止水带与衬砌端头模板应正交。
10.15.2 实测项目
见表10.15.2。
表10.15.2 止水带实测项目
项次
1
2
检 查 项 目
纵向偏离(mm)
偏离衬砌中心线(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0
≤30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环3处
尺量:每环3处
权值
1
1
10.15.3 外观鉴定
1) 发现破裂应及时修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衬砌脱模后,若发现因走模致使止水带过分偏离中心,应适当凿除或填补部分混凝土,
对止水带进行纠偏。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10.16 排水
10.16.1 基本要求
1) 墙背泄水孔必须伸入盲沟内,泄水孔进口标高以下超挖部分应用同级混凝土或不透水材
料回填密实。
2) 排水管接头应密封牢固,不得出现松动。
3) 严寒地区保温水沟施工时应有防潮措施。修筑的深埋渗水沟,回填材料除应满足保温,
透水性好的要求外,水沟周侧应用级配骨料分层回填,石屑、泥砂不得渗入沟内。捧水设施
应设置在冻胀线以下。
10.16.2 实测项目
捧水结构物(如浆砌片石水沟,现浇混凝土等)按照第5章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检验评定。
10.16.3 外观鉴定
139——109
109
水沟和检查井盖板平稳无翘曲。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10.17 超前锚杆
10.17.1 基本要求
1) 锚杆材质、规格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超前锚杆与隧道轴线外插角宜为5°~10°,长度应大于循环进尺宜为3~5m。
3) 超前锚杆与钢架支撑配合使用时,应从钢架腹部穿过,尾端与钢架焊接。
4) 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
5) 锚杆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米。
10.17.2 实测项目
见表10.17.2。
10.17.22 超前锚杆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长度(m)
孔位(mm)
钻孔深度(mm)
孔径(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不小于设计
±50
±50
大于杆体直径+15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权值
2
2
2
2
10.17.3 外观鉴定
锚杆沿开挖轮廓线周边均匀布置,尾端与钢架焊接牢固,锚杆入孔长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
求时每处减3~5分。
10.18 超前钢管
10.18.1 基本要求
1) 钢管的型号、规格、质量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超前钢管与钢架支撑配合使用时,应从钢架腹部穿过,尾端与钢架焊接。
10.18.2 实测项目
见表10.18.2。
10.18.2 超前钢管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长度(m)
孔位(mm)
钻孔深度(mm)
孔径(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不小于设计
±50
±50
大于杆体直径+20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检查10%
尺量:检查10%
尺量:检查10%
尺量:检查10%
权值
2
2
2
2
10.18.3 外观鉴定
钢管沿开挖轮廓线周边均匀布置,尾端与钢架焊接牢固,入孔长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时
减1~5分。
139——110
110
11 交通安全设施
11.1 一般规定
11.1.1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
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 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
11.1.3 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
11.1.4 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
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1.1.6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 交通标志
11.2.1 基本要求
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
条件》的规定。
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
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50cm
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
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
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 实测项目
见表11.2.2。
表11.2.2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5。当边长尺寸大于1.2m时
标志板外形尺寸(mm) 允许偏差为边长的±0.5%;三
钢卷尺、万能角尺、卡尺:
1
角形内角应为60°土5°
检查100%
标志底板厚度(mm)
2
不小于设计
1
标志汉字、数字、拉丁应符合规定字体,基本字高不字体与标准字体对照,字
字的字体及尺寸(mm) 小于设计 高用钢卷尺:检查10%
1
3
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反光膜等级符合设计。逆反射
反光膜等级用目测初定。
逆反射系数系数值不低于JT/T 279《公路2
便携式测定仪:检查100%
-1-2
(cd.1x·m) 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规定
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
空高度及标志板内缘
距路边缘距离(mm)
立柱竖直度(mm/m)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厚
度(um)
标志基础尺寸(mm)
+100,0
±3
标志柱、横梁≥78,
紧固件≥50
-50,+100
直尺、水平尺或经纬仪:
检查100%
1 4
5
6
7
垂线、直尺:检查100% 1
测厚仪:检查100% 2
钢尺、直尺:检查100% 1
139——111
111
8 基础混凝土强度 在合格标准内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处
1组(3件):检查100%
1
11.2.3 外观鉴定
1) 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
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
2分。
2) 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
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
3)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
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11.3 路面标线
11.3.1 基本要求
1) 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
2) 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3) 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和设
计要求。
11.3.2 实测项目
见表11.3.2
表11.3.2 路面标线实测面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标线
线段
长度
(mm)
标线
宽度
(mm)
标线
厚度
(mm)
6000
4000
3000
1000~2000
400~450
150~200
100
常温型(0.12~0.2)
加热型(0.20~0.4)
热熔型(1.0~4.50)
9000
6000
4000
3000
标线剥落面积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
-1-2
(cd.1x.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0
±40
±30
±20
+15,0
+8,0
+5,0
-0.03,+0.10
-0.05,+0.15
-0.10,+0.50
±30
±45
±30
±20
±15
检查总面积的0~3% 4倍放大镜:目测检查
白色标线≥150
黄色标线≥100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
数测量仪:抽检10%
1
2
钢卷尺:抽检10% 1
湿膜厚度计,干膜用水
平尺、塞尺或用卡尺抽
检10%
钢卷尺:抽检10%
2
1
钢尺:抽检10% 1
钢卷尺;抽检10% 1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2
3
4 标线横向偏位(mm)
标线
纵向
间距
(mm)
5
6
7
11.3.3 外观鉴定
2
1) 标线施工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每处污染面积不超过10c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
分。
139——112
112
2) 标线线形应流畅,与道路线形相协调,不允许出现折线, 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
每处减2分。
3) 反光标线玻璃珠应撒布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4) 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11.4 波形梁钢护栏
11.4.1 基本要求
1) 波形粱钢护栏产品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粱钢护栏》(JT/T281)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
(JT/T457)的规定。
2) 护栏立柱、波形粱、防阻块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3) 为保证护栏的整体强度,路肩和中央分隔带的土基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值。达不到压实
度要求的路段不应进行护栏立柱打入施工。石方路段和挡土墙上的护栏立柱的埋深及基础处
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波形梁护栏的端头处理及与桥梁护栏过渡段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11.4.2 实测项目
表11.4.2 波形梁钢护栏实测项目
项次
2
3
4
5
6
7
8
9
10
检 查 项 目
立柱壁厚(mm)
镀(涂)层厚度(um)
拼接螺栓(45号钢)抗拉强
度(MPa)
立柱埋入深度
立柱外边缘距路肩边线距离
(mm)
立柱中距(mm)
立柱竖直度(mm/m)
横粱中心高度(mm)
护栏顾直度(m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0.16
4.5-4-0.25
符合设计
≥600
符合设计规定
±20
±50
±10
±20
±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板厚千分尺:抽检5%
测厚仪、千分尺:抽检5%
测厚仪:抽检10%
权值
2
2
2
1 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mm)
抽样做拉力试验,每批3组 1
过程检查,尺量:抽检10% 1
尺量:抽检10%
钢卷尺:抽检10%
垂线、尺量:抽检10%
尺量:抽检10%
拉线、尺量:抽检10%
1
1
2
2
2
11.4.3 外观鉴定
1) 焊接钢管的焊缝应平整,无焊渣、突起。构件镀锌层表面应均匀完整、颜色一致,表面
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得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擦痕等缺陷。
构件镀铝层表面应连续,不得有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熔渣、色泽暗淡及假浸、漏浸等缺陷。
构件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辨的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及其他有害
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直线段护栏不得有明显的凹凸、起伏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顾畅,与线形协调一致,
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的抛物线形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波形梁板搭接方向正确,搭接平顺,垫圈齐备,螺栓紧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4) 防阻块、托架、端头的安装应与设计图相符,安装到位,不得有明显变形、扭转、倾斜。
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5) 波形梁板和立柱不得现场焊割和钻孔,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6) 立柱及柱帽安装牢固,其顶部应无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
2分。
139——113
113
11.5 混凝土护栏
11.5.1 基本要求
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及外掺剂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
定的配合比施工。
2) 混凝土护栏预制块件在吊装、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断裂。
3) 各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护栏与基础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混凝土护栏块件标准段、混凝土护栏起终点及其他开口处的混凝土护栏块件的几何尺寸
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混凝土护栏的地基强度、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混凝土护栏块件的损边、掉角长度每处不得超过20mm,否则应予及时修补。
11.5.2 实测项目
见表11.5.2。
表11.5.2 混凝土护栏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护栏混凝土强度(MPa)
地基压实度(%)
护栏断面尺
寸(mm)
高度
顶宽
底宽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符合设计要求
±10
±5
±5
10
±10%H
水平尺;检查100%
过程检查,尺量:检查100%
1
2
1
±20或符合设计要求 尺量:抽检10%
尺量:抽检10% 1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D检查
核于密度仪现场检查
权值
2
1
基础平整度(mm)
轴向横向偏位(mm)
基础厚度(mm)
11.5.3 外观鉴定
1) 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的错位不大于5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混凝土护栏外观、色泽均匀一致,表面的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陷面积不超过该面
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2分:深度不超过10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
2分。
3) 护栏线形适顺,直线段不允许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顺畅,与线形协调
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尺寸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6 缆索护栏
11.6.1 基本要求
1) 缆索性能、缆索直径、单丝直径、构造(3股7芯)、锚具及其镀锌质量应符合设计与施
工规范的要求,缆索抗拉强度、镀锌质量须经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张拉前应标定拉力测定计。
3) 立柱埋深不得小于设计值。采用挖埋法施工,立柱埋入土中时,回填土应分层(每层厚度
不超过100mm)夯实;立柱埋入混凝土中时,基础混凝土的几何尺寸、强度等应符合设计要
求。
139——114
114
4) 立柱壁厚、外径、长度不小于设计要求。
5) 采用打入法施工时,立柱顶部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倾斜、扭曲或卷边等现象。
11.6.2 实测项目 见表11.6.2。
表11.6.2 缆索护栏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7
检 查 项 目
缆索直径(mm)
单丝直径(mm)
初张力(kN)
最下一根缆索的高度
(mm)
立柱壁厚(mm)
立柱埋入深度
立柱竖直度(mm/m)
立柱中距(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8±0.5
±5%
±20
±0.10
符合设计要求
±10
±50
立柱≥85
8 镀锌层厚度(um)
索端锚具≥50
紧固件≥50
镀锌钢丝≥33
9
10
混凝土基础尺寸
混凝土强度
符合设计规定
在合格标准内
过程检查,尺量:检查100%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个工
作班l组(3件),检查试件的
强度,抽检100%
1
2
测厚仪:抽检10% 2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卡尺:抽检10%
2.86 +0.10,-0.02
过程检查,张拉计:抽检10% 2
尺量:抽检10%
千分尺:抽检10%
过程检查,抽检10%
垂线、尺量:抽检10%
尺量:抽检10%
1
2
1
2
1
11.6.3 外观鉴定
1) 金属构件表面不得有气泡、剥落、漏镀及划痕等表面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直线段护栏没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圆滑顾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索端锚具、托架、索夹螺栓应安装到位、固定牢固;托架编号和组合应与缆索护栏的类
别相适应;上、下托架位置正确,中央分隔带缆索护栏的托架应两边对称。不符合要求时每
处减2分。
11.7 突起路标
11.7.1 基本要求
1) 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突起路标》(JT/T 390)的规定。
2) 突起路标的布设及其颜色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或符合设计要求。
3) 突起路标与路面的粘结应牢固、耐久,能经受汽车轮胎的冲击而不会脱落。
4) 突起路标应在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施工。
11.7.2 实测项目
见表11.7.2。
表11.7.2 突起路标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安装角度(°)
纵向间距(mm)
损坏及脱落个数
横向偏位(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
±50
<0.5%
±50
139——115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角尺:抽检10%
尺量:抽检10%
检查损坏及脱落个数,抽检30%
尺量:抽检10%
权值
1
1
2
2
115
5
6
承受压力(kN)
光度性能
>160
在规定范围内
检查测试记录
检查测试报告
1
2
11.7.3 外观鉴定
1) 突起路标外观应美观,尺寸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表面光滑,不得有尖角、毛刺存在,表
面无明显的划伤、裂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突起路标纵向安装应成直线,不得出现折线。曲线段的突起路标应与道路曲线相吻合,
线形圆滑、顺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突起路标粘结剂不得造成路面污染,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8 轮廓标
11.8.1 基本要求
1) 轮廓标产品应符合《轮廓标》(JT/T388)的规定。
2) 轮廓标的布设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3) 柱式轮廓标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基础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柱式轮廓标安装牢固,逆反射材料表面与行车方向垂直,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与设计相
符。
11.8.2 实测项目
见表11.8.2。
表11.8.2 轮廓标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三角形断面:底边允许偏差为
±5,三角形高允许偏差为±5:
柱式轮廓标尺寸(mm) 尺量:抽检10%
柱式轮廓标总长允许偏差为
±10
安装角度(°)
反射器中心高度(mm)
反射器外形尺寸(mm)
光度性能
0~5
±20
±5
在合格标准内
花杆、十字架、卷尺、
万能角尺;抽检10%
尺量:抽检10%
卡尺、直尺,抽检10%
检查检测报告
1 1
2
3
4
5
1
1
2
2
11.8.3 外观鉴定
1) 轮廓标不应有明显的划伤、裂纹、损边、掉角等缺陷。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凹痕或变
形。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轮廓标安装牢固,线形顺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柱式轮廓标的垂直度不超过±8m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11.9 防眩设施
11.9.1 基本要求
1) 防眩设施的材质、镀锌量应符合《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 333)及设计和施工规
范的要求。
2) 防眩设施整体应与道路线形相一致,美观大方,结构合理。
3) 防眩设施的几何尺寸及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防眩板的平面弯曲度不得超过板长的0.3%。
5) 防眩设施安装牢固。
11.9.2 实测项目 见表11.9.2。
表11.9.2 防眩设施实测项目
139——116
116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安装相对高度(mm)
镀(涂)层厚度
防眩板宽度(mm)
防眩板设置间距(mm)
竖直度(mm/m)
顺直度(m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
符合设计
±5
±10
±5
±8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抽检5%
涂层测厚仪:抽检5%
尺量:抽检5%
尺量:抽检10%
垂线、尺量:抽检10%
拉线、尺量:抽检10%
权值
2
1
1
1
1
2
11.9.3 外观鉴定
1) 防眩板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纹、疤痕、端面分层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防眩设施色泽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10 隔离栅和防落网
11.10.1 基本要求
1) 隔离栅和防落网用的材料规格及防腐处理应符合《隔离栅》(JT/T374)及设计和施工规范
的规定。
2) 用金属网制作的隔离栅和防落网,安装后要求网面平整,无明显翘曲现象。刺铁丝的中
心垂度小于15mm。
3) 防落网应网孔均匀,结构牢固,围封严实。
4) 金属立柱弯曲度超过8mm/m,有明显变形、卷边、划痕等缺陷者,及混凝土立柱折断者
均不得使用。
5) 立柱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与基础、立柱与网之间的连接应稳固。砼基础强度不小
于设计要求。
6) 隔离栅起终点应符合端头围封设计的要求。
11.10.2 实测项目 见表11.10.2。
表11.10.2 隔离栅和防落网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7
检 查 项 目
高度(mm)
镀(涂)层厚度(um)
网面平整度(mm/m)
立柱埋深
立柱中距(mm)
混凝土强度(MPa)
立柱竖直度(m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5
符合设计
±2
符合设计
±3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2
2
2
1
2
1
尺量:每100根测2根
测厚仪:抽检5%
直尺、塞尺:抽检5%
过程检查,尺量:抽检,10%
尺量:每100根测2根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工作班作
在合格标准内 1组(3件),检查试件的强度,抽
检10%
±8 垂线、尺量:每100根测2根
11.10.3 外观鉴定
1) 电焊网不得脱焊、虚焊。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镀锌层表面应具有均匀完整的锌层,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允许有流挂、
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
辨的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及其他有害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混凝土立柱应密实平整,无裂缝、翘曲、蜂窝、麻面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4) 有框架的隔离栅和防落网,网片应与框架焊牢,网片拉紧。整网铺设的隔离栅,端柱与
网连接牢固,网面平整绷紧。刺铁丝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刺线平直,绷紧。不符合要求时每
处减2分。
139——117
117
5) 隔离栅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线形整体顺畅并与地形相协调。围封严实,安装
牢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39——118
118
12 环保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1.1 环保工程包括声屏障工程、绿化工程及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等。服务区污水
处理设施工程纳入房建工程,其质量检验评定应参照有关专业标准与规范进行。
12.1.2 绿化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绿化工程,其他等级公路
可参照使用。
12.1.3 绿化工程检验评定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植物材料与绿化辅助材料的质量与规格应在施工前分批进行检验与控制。
2) 植物材料的成活率、发芽率、覆盖率的检验评定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进行。
12.1.4 木本苗木的品种与规格、树形及整形修剪质量和草种选择、配比、播种量以及修
剪质量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苗木挖掘、包装宜符合(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木本苗)CJ/T24的规定。外地调入的苗木与种子应有植物检疫报告,种子应提供由国家法定
种子检验机构出具的种子检验报告。所使用的绿化辅助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或
现场试验报告。
12.1.5 绿化用土应为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前剥离并保留的自然表土或适合植物生长、肥力
较高的熟土,耕作土或森林腐殖质土。种植前应对绿化场地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
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措施,并提供土质检验报告及土壤改良措施报告。
12.1.6绿化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
12.1.7种植材料的覆盖物、包装物等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随意乱弃,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12.2 砌块体声屏障
12.2.1 基本要求
1) 工程所用的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材料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基坑放线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并填写记录。
3)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设计无要求时,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砌体的转角处与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槎、接槎。
4) 墙上预留临时施工洞口的净宽度不应大于1m。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5) 施工过程中的墙体超过2m高,应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防止大风侵袭。
6) 在潮湿或有化学侵蚀介质的环境条件下,砌体中的钢筋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排水设计符合设计要求。
12.2.2 实测项目
见表12.2.2。
表12.2.2 砌块体声屏障实测项目
项次
1
3
4
5
6
7
检 查 项 目
降噪效果
墙体高程(mm)
墙体竖直度(mm/m)
墒体厚度(mm)
顺直度(mm/lOm)
水平灰缝平直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20
±20
3
不小于设计
10
7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3
2
2
1
1
1
1
符合设计要求 按环保复查方法
尺量:检查30%
水准仪:检查30%
经纬仪、尺量:检查30%
尺量:抽查15%
10m拉线:每lOOm测2处,总数
不少于5处
拉lOm线和尺量:每lOOm测2
2 与路肩边线位置偏移(mm)
139——119
119
处,总数不少于5处
8 表面平整度(mm) 8
2m靠尺和楔型塞尺:每100米测
10尺
1
12.2.3 外观鉴定
1) 墙体外观平整美观,无表面破损.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并应及时修补。
2) 砌筑灰缝应用砌筑砂浆充实。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并应进行补缝。
12.3 金属结构声屏障
12.3.1 基本要求
1) 基础的埋置深度、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金属立柱的规格、材质不应低于设计要求。
3) 所使用的焊接材料和紧固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焊接不得有裂纹、未熔
合、夹渣和未填满弧坑等缺陷。
4) 金属立柱、联接件和声屏障屏体在运输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构件变形或防腐处理层
损坏。严禁安装变形的构件。
5) 固定螺栓紧固,位置正确,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封头平整无蜂窝麻面。
6) 屏体与基础的联接缝密实,符合设计要求。
12.3.2 实测项目
见12.3.2表。
表12.3.2 金属结构声屏障实测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6
7
8
检 查 项 目
降噪效果
与路肩边线位置偏移(mm)
顶面高程(mm)
金属立柱中距(mm)
金属立柱竖直度(mm/m)
镀(涂)层厚度(um)
屏体厚度(mm)
屏体宽度、高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要求
±20
±20
10
3
不小于规定值
±2
±1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环保复查方法
尺量;检查30%
水准仪;检查30%
尺量:检查30%
垂线、尺量:检查30%
测厚仪;检查20%
游标卡尺:检查15%
尺量:检查15%
权值
2
1
1
1
1
1
1
1
12.3.3 外观鉴定
1) 立柱镀(涂)层均匀,镀(涂)层剥落面、出现气泡、未镀(涂)面、刻痕、划伤面等不超过
该构件表面积的0.1%,不符合要求的立柱每根减1分。
2) 屏体颜色均匀一致,无裂纹,划伤面不超过面积的0.1%。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1%减1
分。
3) 基础外观平整美观,不得造成路面污染及构筑物破损,如出现基础表面不平整,有损坏
修补痕迹的,每处减1分。
4) 屏体与立柱及屏体间的缝隙必须密实,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不密实处应及时处理。
12.4 中央分隔带绿化
12.4.1 基本要求
1) 中央分隔带的苗木修剪后的高度应为1.4~1.6m,栽植的株行距合理,应满足防眩功能的
要求,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2) 中央分隔带应进行绿化用土回填,回填土的厚度应大于60cm。
12.4.2 实测项目
实测项目见表12.4.2。
139——120
120
表12.4.2 中央分隔带绿化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苗木规格与数量
种植穴规格
土层厚度
苗木间距
苗木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lkm测50米
权值
2
符合CJJ/T82的规定 钢尺量:每lkm测50米 1
符合CJJ/T82的规定 钢尺量:每lkm测50米 1
±5%
≥95%
符合设计
皮尺量:每lkm测50米 1
目测:每lkm测200米
目测:每lkm测200米
3
2
12.4.3 外观鉴定
1) 苗木的枝条伸出中央分隔带、有烧膛、偏冠等现象,每处减1分。
2) 苗木应栽植整齐、竖直。不符合规定减1~3分。
3) 连续缺株4株以上(含4株),每处减2分。
4) 苗木、草坪有明显病虫害的减5分。
12.5 路侧绿化
12.5.1 基本要求
1) 路侧绿化的种植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不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2) 边坡绿化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施工方法与工艺进行,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 边坡绿化施工不得破坏公路路基。
12.5.2 实测项目
实测项目见表12.5.2.
表12.5.2 路侧绿化实测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苗木规格与数量
种植穴规格
土层厚度
苗木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其它地被植物发芽率(%)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lkm测50米
权值
1
1
1
2
3
2
符合CJJ/T82的规定 钢尺量:每lkm测50米
符合CJJ/T82的规定 钢尺量:每lkm测50米
≥85%
≥95%
≥85%
目测:每lkm测200米
目测:每lkm测200米
目测:每lkm测200米
12.5.3 外观鉴定
1) 草坪应无枯黄、无明显病虫害,不符合要求时减3分。
2
2) 草坪连续空白面积达0.5m以上,每处减1~2分。
3) 边沟外侧绿化带、护坡道绿化带连续缺株4株以上(含4株),每处减2分。
4) 苗木有明显的病虫害的减5分。
12.6 互通立交区绿化
12.6.1 基本要求
1) 互通立交区绿地整理、撑水应符合设计要求;播种前应清除绿地内的施工废弃物;整体
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孤植树、珍贵树种以及乔木树种应保证成活。
3) 树木种植不应影响行车安全视距。
4) 喷灌设施施工应按施工规范进行,其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验收。
12.6.2 实测项目
实测项目见表12.6.2。
139——121
121
表12.6.2 互通立交区绿化实测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6
检 查 项 目
苗木规格与数量
种植穴规格
土层厚度
地形标高
苗木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全部
权值
2
1
1
1
1
1
符合CJJ/T82的规定 钢尺量:检查5%
符合CJJ/T82的规定钢尺量:检查5%种植穴,
5.0.2的规定 且不少于3穴
±30
≥95%
≥95%
水准仪:每3000m不少
目测:检查全部
目测:测量全部
2
12.6.3 外观鉴定
2
1) 草坪应无杂草、无枯黄,连续空白面积不得超过0.5m.不符合规定的每处减1~2分。
2) 绿地有明显的集水区,每处减1分。
3) 绿地草坪、树木有明显病虫害的减5分。
4) 喷灌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减5分。
5) 绿化图案景观效果明显,不符合要求时减2分。
12.7 养护管理区、服务区绿化
12.7.1 基本要求
1) 养护管理区,服务区的绿化宜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进行施工。
其绿地面积应大于总面积的30%,绿地内的植被覆盖率应大于85%。
2) 绿化附属设施的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验收。
3) 孤植树、珍贵树种以及乔木树种应保证成活。
4) 绿地草坪应符合设计要求,整体图案美观。
12.7.2 实测项目
实测项目见表12.7.2.
表12.7.2 养护管理区、服务区绿化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7
8
检 查 项 目
放样定位
苗木规格与数量
种植穴规格
土层厚度
地形标高
苗木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绿化附属设施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的设计间距
符合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抽测5%
尺量:检查全部
钢尺量:检查5%种植穴,
且不少于3穴
2
权值
1
1
1
1
符合CJJ/T82的规定 钢尺量;抽测5%
符合CJJ/T82的规定
±30
≥95%
≥95%
符合设计
水准仪:每3000m测6点,
1
且不少于6点
目测:检查全部
目测:检查全部
GR50300:检查全部
3
3
1
12.7.3 外观鉴定
2
1) 花卉种植地、草坪应无杂草、无枯黄;草坪应进行修剪,空白面积不应超过0.5m。不符
合规定每处减1~2分。
2) 绿地整洁,表面应平整,微地形整理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减3分。
3) 绿地树木、花卉、草坪应无明显的病虫害。不符合规定减5分。
4) 树干应与地面垂直,不符合规定时减1~3分。
139——122
122
12.8 取、弃土场绿化
12.8.1 基本要求
1) 取、弃土场绿化应营造适合植物生长的环境条件后方可进行。
2) 取、弃土场绿化应充分覆盖裸露、松散的地表,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
12.8.2 实测项目
实测项目见表12.8.2。
表12.8.2 取、弃土场绿化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 查 项 目
苗木规格与数量
苗木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
≥85%
≥80%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抽测5%
目测:检查全部
目测:检查全部
权值
1
1
1
12.8.3 外观鉴定
树木、草坪有明显病虫害的减5分。
139——123
123
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
附表A-1 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路基土石方工程*①
(1~3km路段)②
分项工程
土方路基*,石方路基*,软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等
管节预制,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检查(雨水)井砌筑*,土
排水工程(1~3km路段) 沟,浆砌排水沟*,盲沟,跌水,急流槽*,水簸箕,捧水泵
站等
路基工程
小桥及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安装或浇筑*,桥面*,
(每10km或
人行天桥,渡槽(每座)
每标段)
涵洞、通道(1~3km路段)
栏杆,人行道等
基础及下部构造*,主要构件预制、安装或浇筑*,填土,总
体等
挡土墙*,墙背填土,抗滑桩*,锚喷防护*,锥、护坡,导
流工程,石笼防护等
基础*,墙身*,墙背填土,构件预制*,构件安装*,筋带,
锚杆、拉杆,总体*等
底基层,基层*,面层*,垫层,联结层,路缘石,人行道,
路肩,路面边缘捧水系统等
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承台,沉井*,桩的制作*,
钢筋加工安装及安装,墩台身(砌体) 浇筑*,墩台身安装,
墩台帽*,组合桥台*,台背填土,支座垫石和挡块等
主要构件预制*,其他构件预制,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
筋的加工和张拉*,粱板安装,悬臂拼装*,顶推施工粱*,
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
桥梁工程
③(特大、大中
桥)
上部构造现场浇筑*
拱圈节段预制,拱的安装,转体施工拱*,劲性骨架拱肋安
装*,钢管拱肋制作*,钢管拱肋安装*,吊杆制作和安装*,
钢粱制作*,钢梁安装,钢梁防护*等
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主要构件浇筑*,
其他构件浇筑,悬臂浇筑*,劲性骨架混凝土*,钢管混凝土
拱*等
桥梁总体*,桥面防水层施工,桥面铺装*,钢桥面铺装*,
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支座安装,搭板,伸缩缝安装,大型伸缩缝安装*,栏杆安
装,混凝土护栏,人行道铺设,灯柱安装等
防护工程
引道工程
桥梁工程*(每座)
互通立交
工程
主线路基路面工程*(1~3km路
段)
匝道工程(每条)
隧道工程 总体
护坡,护岸*,导流工程*,石笼防护,砌石工程等
路基*,路面*,挡土墙*,小桥*,涵洞*,护栏等
桥梁总体,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安装或浇筑*,
支座安装,支座垫石,桥面铺装*,护栏,人行道等
见路基、路面等分项工程
路基*,路面*,通道*,护坡,挡土墙*,护栏等
隧道总体*等
砌筑防护工程(1~3km路段)
大型挡土墙*,组合式挡土墙
*(每处)
路面工程
(每10km或每路面工程(1~3km路段)*
标段)
基础及下部构造*(每桥或每墩、
台)
139——124
124
明洞
洞口工程
洞身开挖
洞身衬砌
防排水
隧道路面
装饰
辅助施工措施
声屏障(每处)
环保工程
绿化工程(1~3km路段或每处)
标志*(5~lOkm路段)
明洞浇筑,明洞防水层,明洞回填*,等
洞口开挖,洞口边仰坡防护,洞门和翼墙的浇(砌) 筑,截
水沟、洞口捧水沟等
洞身开挖*,(分段)等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支护,钢筋网支护,仰拱,
混凝土衬砌*,钢支撑,衬砌钢筋等
防水层,止水带、捧水沟等
基层*,面层*,等
装饰工程
超前锚杆,超前钢管等
声屏障
中央分隔带绿化,路侧绿化,互通立交绿化,服务区绿化,
取弃土场绿化等
标志*
交通安全设施
标线、突起路标(5~lOkm路段) 标线*,突起路标等
(每20km或每护栏*、轮廓标(5~lOkm
路段) 标段)
防眩设施(5~lOkm路段)
波形梁护栏*,缆索护栏*,混凝土护栏*,轮廓标等
防眩板、网等
隔离栅、防落网(5~lOkm路段) 隔离栅、防落网等
车辆检测器,气象检测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可变标志,
监控设施 光电缆线路,监控(分)中心设备安装及软件调测,大屏幕投
影系统,地图板,计算机监控软件与网络等
通信设施
通信管道与光电缆线路,光纤数字传输系统,数字程控交换
系统,紧急电话系统,无线移动通信系统,通信电源等
入口车道设备,出口车道设备,收费站设备及软件,收费中
收费设施
心设备及软件,1C卡及发卡编码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内部有线对讲及紧急报警系统,收费站内光,电缆及塑料管
道,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等
低压配电设施
照明设施
中心(站)内低压配电设备,外场设备电力电缆线路等
照明设施
车辆检测器,气象检测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紧急电话系
隧道机电设施
统,环境检测设备,报警与诱导设施,可变标志,通风设施,
照明设施,消防设施,本地控制器,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控
制系统,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网络,低压供配电等
房屋建筑工程 (按其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②按路段长度划分的分部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取低值,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可取高值。
③斜拉桥和悬索桥可参照附表A-2进行划分。
④护岸参照挡土墙。
机电工程
139——125
125
附表A—2 特大斜拉桥和悬索桥为主体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塔基础*
塔承台*
塔及辅助、过渡墩
(每座)
索塔*
辅助墩
过渡墩
锚碇基础*
锚碇
钢筋加工及安装,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沉井*,大体积
混凝土构件*等
锚体* 锚固体系制作*,锚固体系安装*,锚碇块体,预应力锚索的张拉与
压浆*等
斜拉索*
主缆(索股)*
上部结构制作与
索鞍*
防护(钢结构)
索夹
吊索
加劲粱*
悬浇*
安装*
上部结构浇筑与
安装
工地防护*
斜拉索制作与防护*
索股和锚头的制作与防护*
主索鞍和散索鞍制作与防护*
索夹制作与防护
吊索和锚头制作与防护*等
加劲梁段制作*,加劲梁防护,等
梁段浇筑*
加劲梁安装*,索鞍安装*,主缆架设*,索夹和吊索安装*等
工地防护*
分项工程
钢筋加工及安装,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沉井*等
钢筋加工及安装,双壁钢围堰*,封底,承台浇筑*,等
索塔*
钢筋加工,基础,墩台身浇(砌)筑,墩台身安装,墩台帽,盖梁等
桥面系及附属工程 桥面防水层的施工,桥面铺装,钢桥面板上防水粘结层的洒布,钢
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铺装*,支座安装*,抗风支座安装,伸缩缝安
装,人行道铺设,栏杆安装,防撞护栏等
桥梁总体
引桥
引道
桥梁总体*
(参见附表A-1“桥梁工程”)
(参见附表A-1“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
(参见附表A-1“互通立交工程”)
(参见附表A-1“交通安全设施”)
互通立交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139——126
126
附录B 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
B.0.1 路基和路面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以重型击实标准为准。沥青层压实度以(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的规定为准。
对于特殊干旱、潮湿地区或过湿土,以路基设计施工规范规定的压实度标准进行评定。
B.0.2 标准密度应作平行试验,求其平均值作为现场检验的标准值。对于均匀性差的路基土质和路面结
构层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补标准密度试验,求得相应的标准值,以控制和检验施工质量。
B.0.3 路基、路面压实度以1~3km长的路段为检验评定单元,按本标准各有关章节要求的检测频率进行
现场压实度抽样检查,求算每一测点的压实度K。细粒土现场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粗粒
土及路面结构层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水袋法或钻孔取样蜡封法。应用核子密度仪时,须经对比试
验检验,确认其可靠性。
检验评定段的压实度代表值K(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为:式中:K=k-ta/√ ̄n*S≥K
0
式中:K—检验评定段内务测点压实度的平均值;
ta—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a)而变的系数;ta见附表B。
采用的保证率: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路基、路面面层为95%;
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路基、路面面层为90%;
S—检测值的标准差;
n—检测点数;
K
0
—压实度标准值。
路基、基层和底基层:K≥K
0
,且单点压实度K
i
全部大于等于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时,评定路段的
压实度合格率为100%;当K≥K
0
,且单点压实度全部大于等于规定极值时,按测定值不低于规定值减2个
百分点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K 0 或某一单点压实度K i 小于规定极值时,该评定路段压实度为不合格,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路堤施工段落短时,分层压实度应点点符合要求,且样本数不少于6个。 沥青面层:当K≥K 0 且全部测点大于等于规定值减3个百分点时,评定路段的压实度合格率为100%: 当K≥K 0 时,按测定值不低于规定值减1个百分点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K 附表B t a /√ ̄n值 保证率n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99% 22.501 4.021 2.270 1.676 1.374 1.188 1.060 0.966 0.892 0.833 0.785 0.744 0.708 0.678 95% 4.465 1.686 1.177 0.953 0.823 0.734 0.670 0.620 0.580 0.546 0.518 0.494 0.473 0.455 90% 2.176 1.089 0.819 0.686 0.603 0.544 0.500 0.466 0.437 0.414 0.393 0.376 0.361 0.347 139——127 保证率n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40 50 60 70 99% 0.552 0.537 0.523 0.510 0.498 0.487 0.477 0.467 0.458 0.449 0.383 0.340 0.308 0.285 95% 0.376 0.367 0.358 0.350 0.342 0.335 0.328 0.322 0.316 0.310 0.266 0.237 0.216 0.199 90% 0.289 0.282 0.275 0.269 0.264 0.258 0.253 0.248 0.244 0.239 0.206 0.184 0.167 0.155 127 15 16 17 18 19 0.651 0.626 0.605 0.586 0.568 0.438 0.423 0.410 0.398 0.387 0.335 0.324 0.314 0.305 0.297 80 90 100 >100 0.266 0.249 0.236 2.3265 0.186 0.175 0.166 1.6449 0.145 0.136 0.129 1.2815 附录C 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定 C.0.1 混凝土弯拉强度试验方法应使用标准小粱法或钻芯劈裂法,试件使用标准方法制作,标准养生时 间28d。按表7.2.2所列检查频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每工作班制作2~4组:日进度大于1000m取4组, 大于等于500m取3组,小于500m取2组。其它公路每工作班制作1~3组:日进度大于1000m取3组,大 于等于500m取2组,小于500m取1组。每组3个试件的平均值作为一个统计数据。 C.0.2 混凝土弯拉强度的合格标准 1) 试件组数大于10组时,平均弯拉强度合格判断式为: fcs≥fr+Kσ 式中: fcs—棍凝土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MPa); fr —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K —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C); σ—强度标准差。 附表C 合格判定系数 试件组数n K 11~14 0.75 15~19 0.70 ≥20 0.65 当试件组数为11~19组时,允许有一组最小弯拉强度小于0.85fr,但不得小于0.80fr。当试件组 数大于20组时,其它公路允许有一组最小弯拉强度小于0.85fr,但不得小于0.75fr;高速公路和一级公 路均不得小于0.85fr。 C.0.2.2 试件组数等于或少于10组时,试件平均强度不得小于1.10fr,任一组强度均不得小于0.85fr。 C.0.3 当标准小梁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fcs和最小弯拉强度fmin中有一个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在不 合格路段每公里海车道钻取3个以上Φ150mm的芯样,实测劈裂强度,通过各自工程的经验统计公式换算 弯拉强度,其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fcs和最小值fmin必须合格,否则,应返工重铺。 C.0.4 实测项目中,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139——128 128 附录D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D.0.1 评定水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标准养生28d龄期的试件为准。试件为边长150mm的立方体。 试件3件为1组,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和地点分别随机制取试件。 2) 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 3) 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 4)上部结构,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应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m制取3组,50m以上者不少于5 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 5) 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长20m以上者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筑时间很长时,不少于4组。如 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应制取2组。 6) 构筑物(小桥涵、挡土墙)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当原材料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 和站拌制时,可几座或几处合并制取2组。 7) 应根据施工需要,另制取几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生的试件,作为拆模、吊装、张拉预应力承受荷载等 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 D.0.2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标准 1) 试件≥10组时,应以数理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评定: Rn-K l S n ≥0.9R R min ≥K 2 R 式中:n—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 R n —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平均值(MPa); S n —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标准差(MPa), R—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MPa); R min —n组试件中强度最低一组的值(MPa): K 1 、K 2 —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D。 附表D K 1 、K 2 的值 n K 1 K 2 10~14 1.70 0.9 15~24 1.65 0.85 ≥25 1.60 D.0.2.2 试件<10组时,可用非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进行评定: R n ≥1.15R R min ≥0.95R D.0.3 实测项目中,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39——129 129 附录E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E.0.1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系指在喷射混凝土板件上,切割制取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养 护条件下养生28d,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极限抗压强度,乘以0.95的系数。 E.0.2 双车道隧道每10延米,至少在拱脚部和边墙各取1组(3个)试件。 其他工程,每喷射50~100m 3 混合料或小于50m 3 混合料的独立工程,不得少于1组。 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需重新制取试件。 E.0.3 喷射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标准 1) 同批试件组数n≥10时 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设计值; 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不低于0.85设计值。 2) 同批试件组数n<10时 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1.05设计值; 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不低于0.9设计值。 E.0.4 实测项目中,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39——130 130 附录F 水泥砂浆强度评定 F.0.1 评定水泥砂浆的强度,应以标准养生28d的试件为准。试件为边长70.7mm的立方体。试件6件为 1组,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随机制取,不得挑选。 2) 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2组。 3) 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可制取1组。 4) 拱圈砂浆应同时制取与砌体同条件养生试件,以检查各施工阶段强度。 F.0.2 水泥砂浆强度的合格标准 1) 同强度等级试件的平均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2) 任意一组试件的强度最低值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5%。 3) 实测项目中,水泥砂浆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39——131 131 附录G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评定 G.0.1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以规定温度下保湿养生6d、浸水ld后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为准。 G.0.2 在现场按规定频率取样,按工地预定达到的压实度制备试件。每2000m或每工作班制备1组试件: 不论稳定细粒土、中粒土或粗粒土,当多次偏差系数Cv≤10%时,可为6个试件;Cv=10~15%时,可为9 2 个试件;Cv>15%时,则需13个试件。 G.0.3 试件的平均强度R应满足下式要求: R≥R d /(1-Z a C v ) 式中:R d —设计抗压强度(Mpa) C v —试验结果的偏差系数(以小数计); Z a —标准正态分布表中随保证率而变的系数。 高速、一级公路:保证率95%,Z a =1.645 其他公路:保证率90%,Z a =1.282。 G.0.4 评定路段内半刚性材料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39——132 132 附录H 路面结构层厚度评定 H.0.1 评定路段内路面结构层厚度按代表值和单个合格值的允许偏差进行评定。 H.0.2 按规定频率,采用挖验或钻取芯样测定厚度。 H.0.3 厚度代表值为厚度的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值,即: X L =X-t a /√ ̄n*S 式中:X L —厚度代表值(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 X—厚度平均值; S—标准差; n—检查数量; t a —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a)而变的系数,可查附表B。 采用的保证率: 高速、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面层为95%。 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面层为90%。 H.0.4 当厚度代表值大于等于设计厚度减去代表值允许偏差时,则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 值来计算合格率;当厚度代表值小于设计厚度减去代表值允许偏差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代表值和单点合格值的允许偏差见第7章各节实测项目表。 H.0.5 沥青面层一般按沥青铺筑层总厚度进行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分2~3层铺筑时,还应进行上 面层厚度检查和评定。 139——133 133 附录I 路基、柔性基层、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 I.0.1 弯沉值用贝克曼梁或自动弯沉仪测量。每一双车道评定路段(不超过lkm)检查80~100个点,多车 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测点。 I.0.2 弯沉代表值为弯沉测量值的上波动界限,用下式计算: l r =l+Z a S 式中:l r —弯沉代表值(0.0lmm); —实测弯沉的平均值: S—标准差: Z a —与要求保证率有关的系数,见附表I。 附表I Za值 层 位 沥青面层 路 基 Za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1.645 2.0 二、三级公路 1.5 1.645 I.0.3 当路基和柔性基层、底基层的弯沉代表值不符合要求时,可将超出l±(2~3)S的弯沉特异值舍弃, 重新计算平均值和标准差。对舍弃的弯沉值大于l+(2~3)S的点,应找出其周围界限,进行局部处理。 用两台弯沉仪同时进行左右轮弯沉值测定时,应按两个独立测点计,不能采用左右两点的平均值。 I.0.4 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要求的弯沉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I.0.5 测定时的路表温度对沥青面层的弯沉值有明显影响,应进行温度修正。当沥青层厚度小于或等于 50mm时,或路表温度在20℃±2℃范围内,可不进行温度修正。 若在非不利季节测定时,应考虑季节影响系数。 139——134 134 附录J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 附表J-1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项工程名称: 所属分部工程名 称: 所属建设项目: 工程部位:(桩号、墩台号、孔 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基本要求 规定值或 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 质量评定 平均、 合格率 代表值 (%) 权值 得分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1 2 3 4 5 6 7 8 9 10 减分 减分 实测 项目 合计 外观鉴定 质量保证资料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监理意见 评分: 质量等级: 检验负责人: 检测: 记录: 复 核: 年 月 日 注:机电工程的功能试验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是指功能或试验要求;实测值或实测差是指检查结 果,即“通过”或“不通过”。 附表J-2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部工程名称: 所属单位 工程: 所属建设项目: 工程部 位:(桩号、墩台号、孔号) 施工单位: 监理 单位: 分项工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质量评定 实得分 权值 139——135 加权得分 等级 备注 135 合计 质量等级 评定意见 加权平均分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 核: 年 月 日 附表J-3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所属建设项 目: 路线名称: 工程地 点、桩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 位: 分项工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质量评定 实得分 合计 质量等级 评定意见 权值 加权得分 加权平均分 等级 备注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 核: 年 月 日 附表J-4 建设项目(合同段)质量检验评定表 项目名称: 路线 名称: 起迄桩号: 完工 日期: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 工程名称 139——136 实得分 投资额 136 质量等级 评定意见 加权平均分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 核: 年 月 日 附表J-5 工程汇总表 工 程 加权平均分 实得分 权值 加权得分 等级 质量等级 备注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 核: 年 月 日 139——137 137 附录K 路面横向力系数评定 K.0.1 评定路段内的路面横向力系数按SFC的设计或验收标准值进行评定。 K.0.2 SFC代表值为SFC算数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值,即: SFC r =SFC-t a /√ ̄n*S 式中:SFC r —SFC代表值; SFC —SFC平均值: S—标准差; N—采集数据样本数量; T—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α)而变的系数,可查附表。 采用的保证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为95%;其他公路为90%。 K.0.3 当SFC代表值不小于设计或验收标准时,以所有单个SFC值统计合格率;当SFC代表值小于设计 或标准值时,该路段为零分。 139——138 138 附录L 本规范用词说明 L.0.1 对执行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L.0.2 条文中应按指定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 要求(或规定)”。 如非必须按指定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可参照……”。 139——139 139